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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双鱼-李清照(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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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清照知道这个消息后,是什么模样。也不知道她是怀着一种怎样的心情随赵明诚回去的。因为,那时我还在跟秦楚馆的妈妈扯皮。我想走,她是不愿意的,却终究没有我的卖身契,拦不住,只好拖着找些其他接口拖延。而我,却并不懦弱,直接拿了行礼带着子心就走,不管她说再多花言巧语,我只不听。

    最终,还是从秦楚馆出了来。

    只是李府我只怕是不能去了,毕竟,这段时间李师师的名头响彻整个汴梁,想必李伯伯他们回京后自然也能听到些风声的,大约,在他们看来,我是很自甘堕落的吧?

    与其见了尴尬,不如索性丢开,各自潇洒。

    只是,仍有些放心不下清照。

    便在赵府旁边租了个清雅小院住下,偶尔能打听些赵府的家长里短,甚至,运气好的话,偶尔还能看到清照的身影呢。

    虽然在秦楚馆赚了不少钱,但我跟子心毕竟不能坐吃山空,还是要更多挣点钱。反正,我算是看明白了,在这乱世,靠男人不如靠自己,将来清照和我的造化,也不知会怎样。先多筹点钱总是没错的。

    更何况,我也怕孤独。总得找点事做。

    手提肩挑之类的重活肯定是不行,而像当初那般给人出谋划策争夺夫爱的营生,我又不想干了。因为发现古代跟现代差别很大,就算是丈夫宠你,也并没有多大用处,一旦大难临头,终究会丢下你不顾的。比如赵明诚对于清照。

    所以,实在提不起兴趣让她们挣扎在妻妾斗里。觉得她们有那功夫,不如干点自己的事业,为自己谋个未来呢。然,我改变不了别人的生活。只能想想自己该干什么。

    思来想去,似乎除了文才和歌舞,我也不会其他了。

    歌舞虽然秉承了赵飞燕一代舞后的出神入化,但终究不能公开拿出来卖的,不然跟在秦楚馆就没区别了。

    文才换钱嘛,一般书生会帮人抄写书稿,以换得些许银子,但我一来嫌那赚的太少,二来嘛我的字也不是很好。当初武则天就跟我说,书法对于我们这种不以书法为生的人来说,并不十分重要。就像你是一个美女,不管穿什么衣服,都是美女。而书法,只是一件衣服,真正能为她所用的,是我的文才与能力。

    最后,我咬着笔杆,决定:还是写文吧!

    唐诗宋词元曲,到了明清时代才盛行小说。

    我何不开历史先河,在这里写小说来卖?反正,以前寝室里有个在网上写文的女孩,每日似乎过得很充实呢。

    好吧,我承认,填充寂寞才是我的初衷。至于赚钱与成名,唔,能有自然更好。

    就这样,我下定了写文的决心。

    写哪种文呢?

    嗯,记得唐代有种唐传奇,短短的,虽然的写得不错,但仍是未免生涩。既然要开先河,就干脆用白话文写吧。

    反正,宋朝已有了纸张,写起来并不难。

    至于题材,当然是百合!

    虽然我知道,在这个封建的时代,百合文的受众不会多,就连在现代,百合受众都是最少的,更何况是古代。

    按无所谓,写文嘛,本就是自己开心就好。如果自己都写得不开心,怎么能写得下去呢?

    嗯,百合!

    我咬着笔杆,略一沉吟,一个故事就在脑中成了型:某贵府少妇,因为娘家父亲遭贬黜,便被婆家人嫌弃撵了回来,她这才明白,原来男人所谓的恩爱,不过是大难临头的明哲保身。至此,她对男女婚姻不再抱希望,而是跟从小长大的一位姐妹谈起了恋爱……嗯,就是这样!

    当她跟青梅竹马的小姐妹谈恋爱后,才知道了真正的爱原来这么舒服,这么幸福,然后,她便可以专心写自己的诗了……在幸福中,写自己的诗词。

    越想越高兴,我当下便铺开稿纸“唰唰唰”写了起来。

    毛笔虽然太大,用起来有些微不方便,但我也是当过上官婉儿的,所以,一天下来,竟写了足足的一章。

    我打了个哈欠,满意地将第一章放在桌旁,这才出去吃饭。

    子心等我早就等急了,此时吃得很快,想来是饿了。

    我笑,便跟她打听,附近哪里有人喜欢看小说的?哪里有书局之类可以刊刻小说的?

    她笑:“姑娘你这是难为子心了,我一个丫头哪知道哪里有刊刻小说的。只是说喜欢看小说的,我倒是知道。”

    “哦?”

    “我来了兴致。”

    “茶馆呗。”她撇撇嘴,将馒头撕了泡在粥里,“茶馆歇息的人可喜欢听小说了。不过他们大都不识字,一般喜欢用听的,听评书。唔,喜欢看的嘛,可能十里凉亭那比较多。”

    “十里凉亭?”

    “嗯。那里风景很好,是很多文人雅士聚集的地方,他们经常在一块斗诗,有时候写了好句子就往上面贴,让后来人看。人家觉得好的,便会抄了回去流传。”

    这样啊……

    我心中有了主意。

    当晚,便将我的第一章书稿手抄了一份,准备明天也去十里长亭贴。等这文有了一定的名声后,便免费送去茶馆说书的那,让他做成评书讲给那些不识字的人听,一来为这本书打响名声,二来,也让这时代的女人觉醒一下。等名声造起来了,我再刊刻,想必能买得不错。

    打定主意,说干就干。

    第二天,我便将自己的文稿抱到十里长亭去贴。

    因为怕惹麻烦,还特地穿的宽松布衣,带着面纱,将自己遮了个严实。果然,这次不再引人注意了。

    于是我安心贴完自己的文稿。突然想起以前室友为了让读者心里有底,会固定说什么时间更新。于是,略一咬唇,便向旁边一男子借了支毛笔,在稿子最后一页添上:欲知后事如何,且看后日更新。

    如此这般,才满意点头。

    将笔还给那男子时,那男子笑:“果然自易安居士之后,越来越多的才女开始展示自己了。”

    易安居士?

    我耳朵动了动。

    旁边另一男子冷笑接口:“什么才女。你可知,那李易安,过的是什么日子么?嘿,比普通的农妇都不如!”

    我的血涌起来。

    继续听。

    “此话怎讲?”

    “你不知道吧?听说,这赵明诚看到妻子写那么多诗词,心中不服,便也写了几十首,然后打乱,送给陆大人鉴赏,问哪些最好,结果陆大人指出来,全是李清照的诗词。尤其是那‘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两句。”那男子摇头冷笑,“那赵明诚仍旧不死心,便把她的那首词,跟自己最中意的一首诗词,一起抄了贴到这十里长亭,喏,就在那边,你看,李清照的诗词都给人翻烂了,到处传抄。他的诗词呢,无人问津。”

    我顺着他下巴所指看过去,果然,有一处明显翻得最多的稿纸,上面隐隐能辨识,是清照的那首词。

    “易安居士本来才学就好,比赵明诚强也正常吧。怎么就比农妇不如了?”

    起先的男子仍是不解。

    “你是真傻呀还是假傻呀。有哪个男人能那样落妻子下风的?这不,赵明诚生气了,听说再没进过那李易安的房间呢!而且,听说呀……”他压低声音,“还时不时打了她的。我有一朋友一次拜访时见过,那李清照鼻青脸肿,一看就是被打的,好不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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