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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章 凤栖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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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雅堂一把抓住了她的手。
“放开我。”她声音软软的,身上还没几分力气,隐身的燕于飞收到尽欢眼神,站在一侧没有吭声。
“有男朋友么?”他又问了一遍。
“有,你松开,不然我叫我男朋友来打死你!”她这模样像极了没长牙的小奶猫叫嚣着要咬死别人似的!
怪可爱的。
“好,我知道了。”他勾起了一个笑容,没有再说什么,松开她的手,站起来。
燕于飞奇怪地看了这人类一眼,他怎么忽然就走了。
言君梧已经谈好事情了,刚出来,尽欢就凑到他身边了:“你好慢呀,我等好久了诶。”
“小言,女朋友啊?”
“对,肖叔叔,这是我女朋友。”言君梧大大方方地向对方介绍尽欢的存在,然后又扭头对尽欢说:“欢欢,叫人。”
“叔叔好!”
“诶,好孩子,小言你这女朋友交的不错,有没有带回家见过你爸妈啊?”
“准备过几天带她回去呢。”他笑了笑。
“哈哈哈,你小子,长大了啊,行,不打搅你们,我先回公司了。”肖方明笑呵呵地拍了两下他的肩膀。
“好。”
“晚上我哥们安排了饭局,他们也会带自己的女朋友过来,你想去么?不想去我就推了。”言家在当地是数一数二的富豪,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们也都是二代、三代,留在当地发展的不少,这不听到言君梧回来,晚上临时就攒了个局出来。
“都可以,你想去吗,你想去我陪你去。”尽欢笑了笑。
“想去,晚上带你见见他们。”
言君梧这样的男人,一笑,真是风流。
她在他胳膊上蹭了蹭:“哥哥,外面那个爷爷卖地瓜,我在这里闻味好久了。”
他当下就笑出了声,她今天好像格外怕冷,早上出来的时候还乖乖巧巧地把大羽绒服裹上了,跟上次出门的小模样可差了十万八千里。
肯定是嫌外面冷,不想出去。
“好,你去沙发上坐着,哥哥出去给你买。”
“mua~爱你!”要得到尽欢的爱很简单,只需要三步:1、沉欢珠有反应2、能量没耗尽3、给她买好吃的!
南方人过冬,那真是靠一身正气啊!
尽欢以前有灵力防身,还点亮了代表雪的那一刻珠子,当然不怕冷。
可惜了,现在灵力殆尽,就是个小脆皮!
“欢欢,地瓜,我挑了个中不溜的,这种一般比较甜,那种特别大个的很多都不好吃。”言君梧这几天伺候她都伺候习惯了,剥皮,吹吹,然后喂她。
这东西吃起来一般,但是闻起来是真香啊,休息区好几个小姑娘都看过来了,没一会就有几个忍不住的出去买地瓜了。
“嗷呜。”她吃了一大口。
哇哦,甜甜的,尤其是皮上带一点点焦的位置,老好吃了!
“外面好冷啊,不喜欢冬天了。”她只需要忍耐一点点时间,没有灵力的凡人却要靠自身去过冬,太不容易了!
“那我带你先回酒店,等他们晚上喊了,咱们再出来?”
“那太麻烦了,我们去看电影吧,两个小时看完刚好可以去跟他们吃饭。”尽欢怕麻烦,也懒,除非吃稀奇的好东西,不然她都不太愿意动。
“行。”
......
看完电影后,他去买了两杯奶茶给她,这才开着车带她来一家私人小厨。
言君梧今天开的是一辆法拉利,在南始平这种小县城,这车已经算顶级打眼了。
车子刚在停车场停下,一对一接待的小厮就过来了。
两人下车跟着接待员往里走。
他把车钥匙递给尽欢,将人揽在怀里:“晚上哥哥喝醉了,你能开回去不?”
“能呀,但是我没开过这个车诶。”她开过保时捷......
“没事,哥哥到时候教你。”
“好。”
“哥哥我今天好看不?”
“好看,我女朋友最好看,你放心,今天我们家欢欢艳压她们。”
“哈哈哈哈,啵啵!”哪有女孩子不喜欢听甜言蜜语的,尽欢抱着他的胳膊,笑得开心。
言君梧也满眼都是笑意,第一回觉得有女朋友能带出来跟大家炫耀的感觉真好。
他俩来的不算早,一推门进来那些人就在起哄,当然在看到尽欢之后,躁动的男人们都不约而同安静了一下,这个姑娘长得跟仙女似的,他们对着人家的眼神,连句脏话都不好意思说!
“小梧,女朋友啊?”
“对啊,我女朋友沈尽欢。欢欢这是我那些兄弟们。”
“哥哥们好!”她笑盈盈地跟大家打招呼。
玛德!一瞬间男孩子们血槽空了!
谁能拒绝小仙女甜甜的一声哥哥呢,简直要了命了!
言君梧牵着尽欢在空出来的位置上坐下。
她旁边也是一个女孩子,好像有些腼腆。
尽欢一抬头,对面坐着一个低着头看不清脸的女孩子。
仿佛是察觉到尽欢在看她,她慢慢抬起头对着尽欢笑,很漂亮的一张脸。
下一秒,那双眼睛骤然发红,缓缓流下一行血泪!
周雅堂一把抓住了她的手。
“放开我。”她声音软软的,身上还没几分力气,隐身的燕于飞收到尽欢眼神,站在一侧没有吭声。
“有男朋友么?”他又问了一遍。
“有,你松开,不然我叫我男朋友来打死你!”她这模样像极了没长牙的小奶猫叫嚣着要咬死别人似的!
怪可爱的。
“好,我知道了。”他勾起了一个笑容,没有再说什么,松开她的手,站起来。
燕于飞奇怪地看了这人类一眼,他怎么忽然就走了。
言君梧已经谈好事情了,刚出来,尽欢就凑到他身边了:“你好慢呀,我等好久了诶。”
“小言,女朋友啊?”
“对,肖叔叔,这是我女朋友。”言君梧大大方方地向对方介绍尽欢的存在,然后又扭头对尽欢说:“欢欢,叫人。”
“叔叔好!”
“诶,好孩子,小言你这女朋友交的不错,有没有带回家见过你爸妈啊?”
“准备过几天带她回去呢。”他笑了笑。
“哈哈哈,你小子,长大了啊,行,不打搅你们,我先回公司了。”肖方明笑呵呵地拍了两下他的肩膀。
“好。”
“晚上我哥们安排了饭局,他们也会带自己的女朋友过来,你想去么?不想去我就推了。”言家在当地是数一数二的富豪,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们也都是二代、三代,留在当地发展的不少,这不听到言君梧回来,晚上临时就攒了个局出来。
“都可以,你想去吗,你想去我陪你去。”尽欢笑了笑。
“想去,晚上带你见见他们。”
言君梧这样的男人,一笑,真是风流。
她在他胳膊上蹭了蹭:“哥哥,外面那个爷爷卖地瓜,我在这里闻味好久了。”
他当下就笑出了声,她今天好像格外怕冷,早上出来的时候还乖乖巧巧地把大羽绒服裹上了,跟上次出门的小模样可差了十万八千里。
肯定是嫌外面冷,不想出去。
“好,你去沙发上坐着,哥哥出去给你买。”
“mua~爱你!”要得到尽欢的爱很简单,只需要三步:1、沉欢珠有反应2、能量没耗尽3、给她买好吃的!
南方人过冬,那真是靠一身正气啊!
尽欢以前有灵力防身,还点亮了代表雪的那一刻珠子,当然不怕冷。
可惜了,现在灵力殆尽,就是个小脆皮!
“欢欢,地瓜,我挑了个中不溜的,这种一般比较甜,那种特别大个的很多都不好吃。”言君梧这几天伺候她都伺候习惯了,剥皮,吹吹,然后喂她。
这东西吃起来一般,但是闻起来是真香啊,休息区好几个小姑娘都看过来了,没一会就有几个忍不住的出去买地瓜了。
“嗷呜。”她吃了一大口。
哇哦,甜甜的,尤其是皮上带一点点焦的位置,老好吃了!
“外面好冷啊,不喜欢冬天了。”她只需要忍耐一点点时间,没有灵力的凡人却要靠自身去过冬,太不容易了!
“那我带你先回酒店,等他们晚上喊了,咱们再出来?”
“那太麻烦了,我们去看电影吧,两个小时看完刚好可以去跟他们吃饭。”尽欢怕麻烦,也懒,除非吃稀奇的好东西,不然她都不太愿意动。
“行。”
......
看完电影后,他去买了两杯奶茶给她,这才开着车带她来一家私人小厨。
言君梧今天开的是一辆法拉利,在南始平这种小县城,这车已经算顶级打眼了。
车子刚在停车场停下,一对一接待的小厮就过来了。
两人下车跟着接待员往里走。
他把车钥匙递给尽欢,将人揽在怀里:“晚上哥哥喝醉了,你能开回去不?”
“能呀,但是我没开过这个车诶。”她开过保时捷......
“没事,哥哥到时候教你。”
“好。”
“哥哥我今天好看不?”
“好看,我女朋友最好看,你放心,今天我们家欢欢艳压她们。”
“哈哈哈哈,啵啵!”哪有女孩子不喜欢听甜言蜜语的,尽欢抱着他的胳膊,笑得开心。
言君梧也满眼都是笑意,第一回觉得有女朋友能带出来跟大家炫耀的感觉真好。
他俩来的不算早,一推门进来那些人就在起哄,当然在看到尽欢之后,躁动的男人们都不约而同安静了一下,这个姑娘长得跟仙女似的,他们对着人家的眼神,连句脏话都不好意思说!
“小梧,女朋友啊?”
“对啊,我女朋友沈尽欢。欢欢这是我那些兄弟们。”
“哥哥们好!”她笑盈盈地跟大家打招呼。
玛德!一瞬间男孩子们血槽空了!
谁能拒绝小仙女甜甜的一声哥哥呢,简直要了命了!
言君梧牵着尽欢在空出来的位置上坐下。
她旁边也是一个女孩子,好像有些腼腆。
尽欢一抬头,对面坐着一个低着头看不清脸的女孩子。
仿佛是察觉到尽欢在看她,她慢慢抬起头对着尽欢笑,很漂亮的一张脸。
下一秒,那双眼睛骤然发红,缓缓流下一行血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