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京师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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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京的这一天,祭天队伍出发的仪式没有我想像中复杂。祭天的队伍也很简单,凤云天的少男少女队伍,外加四百精骑,余下的便是我和四个照顾我的宫女。原本,宫里是要派十六个宫女沿途照顾的,我否决了,只点了四个,其中一个便是秋艾。秋叶因为我没点她,很不乐意,如果不是有宫规限制,她老早跳上车轿了。秋艾是领头宫女,与我一同乘坐大车轿,其它三人另乘一辆。车轿是特殊打制的,轿厢很宽大,坐卧均可,垫上棉花褥子,软绵绵的还挺舒服。车身材质是难得的楠木,马匹也是极品的白鬃马,体型高大,威风凛凛,跑起来像风一样快。值得一题的是,凤云天那群少男少女竟然都会骑马,并且骑术很精湛,一点也不输给那四百精骑。
凤云天说,离京不需要太隆重,轻装前进便好,沿途可做补给,于是队伍就成了现在这样的情形。
出了京城正南门,围观的人群将城门口两侧堵得水泄不通,负责城门守备的士兵全体出动以维护秩序。父亲早已等在门口,一挥手便截停了队伍。我冲出轿厢,飞也似地扑进父亲的怀抱。面容憔悴的父亲一字未说,眼泪却滚滚而落。
父亲这辈子刚正不阿,廉洁奉公,是个十足的硬汉,就连娘亲中箭身亡、姨娘刺心赴死时都没有流一滴眼泪,如今却因为我破了戒。我知道他为了我什么都可以做,哪怕是以命换命。
我们沉默着,父女相拥的情形持续了很久,队伍里没有一个人上前催我,直到父亲止住泪势,说:“安儿,父亲对不起你娘亲、你姨娘还有你!”
“父亲大人,请照顾好自己。”身形分开的当口,我异常沉重地道。
父亲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不愿放开却不得不放开,满目的沧桑都化作别离的哀愁,就连向我挥手作别都显得心如刀绞般难受。他那曾经在幼年时代的我眼里看来异常伟岸的背像被生生压弯了般,褪去了往日风采。
我狠下心掉头就跑,生怕父亲叫住我。我本来想告诉父亲我会逃,但又怕自己给了他希望,最后却逃不掉让他再伤心一次。重归队伍,车轿匀速前进,我不敢掀开轿帘去看父亲日渐老去的模样。
“云安安——”夹杂着尘土,毛杰快马加鞭、气喘吁吁地赶到。
这情形,很像六年前他送我出京的样子。
我笑了,因为他没有叫我皇后,而叫我云安安。
隔着薄透的轿帘,毛杰气呼呼地道:“我给你的东西,为什么不公开?”
我平静地答:“你送给我,便是我的。既然是我的,自然由我自己处置。”
“你——”毛杰气得无话可说,隔了好半会儿,才道:“就为这东西,我与父亲都快闹翻了。你竟然……你简直气死我了!”
我又笑了,道:“小时侯,你很怕事,总要我护着你。现在,你反过来护着我。”
“这都什么时候了,你竟然还笑得出来?”
听这语气,毛杰气得快翻白眼了,我便问道:“我不笑难道哭吗?”
毛杰在轿外沉默了。
我掀了帘子,探出半个头,冲他一笑道:“既然是来送我,好歹陪我走一程。”
“我来,不完全为送你。”毛杰说着,从衣襟里取出一个小绣包,递了过来。
我伸手接了,狐疑地打开小绣包,里边装着一双银质耳环,是当初我与娘亲、姨娘路遇匪徒被搭救后赠出去的那一对,登时心里一惊。“你从哪里得来的?”
“皇上让我带过来,说是物归原主。”
物归原主?心呢?心能像物一样回归原主?晚了!凤景天,你这四个字,是要放我自由,却像用刀将我的心刮了一遍,痛与难受都不足以形容我此时的感受。我放下轿帘,仰视轿顶,问:“他为什么不自己来?”
“皇上说,相见不如不见。”
看上去,他早就把我看穿了,连我想问的全都料到了。这样的语气,瞬间将我拉回了六年前与他几次说话时的情景。呵,相见不如不见!我想起他说的话:
你记住,此去经年,再不要回京师。
这里,只有你一个。
我笑着,笑得很痛苦。我相信凤景天跟我一样痛,甚至比我更胜一筹。
时间过去已久,精骑统领打马过来,先是出声向父亲致了礼,又向毛杰致了礼,凑到车轿前问:“娘娘,可否启程了?”
我猛然意识到了什么,慌忙道:“等一等。”
接着,我跨出车轿,扶住轿门,站在车辕边上,望向高高的城楼,从左到右仔搜索了一番,遗憾的是我没有发现凤景天的身影。
精骑统领再次问询:“娘娘?”
我没理会他,不甘心地朝城楼大喊:“凤景天,你就是不出来,我也知道你在。有一句话,我想说给你听,你给我听好了,我爱你!”
说罢,我扭头进了车轿,决绝地大声道:“走——”
声过,车轻马鸣。
透过朦胧的轿帘,我看见毛杰向城楼回望了一眼。我虽然不能直接看见城楼上的凤景天,却也知足了。
离京五里,毛杰打马止步,嘴角噙了个笑,与六年前哭鼻子的那个他截然不同。我没有伤感,只是像朋友一样向他道了一声再见。
毛杰一走,从正南门出来便保持旁观者姿态的凤云天缓了缓座骑的步调,与我的车轿并行,玩笑似地问:“他没来送你,你不怪他?”
“他明明就在城楼上。”
“你前脚一走,后脚就成了京师的热门话题,还没有哪个皇后当众这么对夫君说情话的!”
“问题是,也没哪个皇帝像他这样不靠谱!”
“不靠谱,你还嫁他?”
“我这不是给逼的么?”我又笑,与他左一句右一句地闲聊,心情由阴转晴。
今朝起,很多事,很多人,从此决别。明天在哪里,明天怎么样,就像还未翻开的剧本,尚不可知。
献祭队伍白天行进,夜晚宿营,虽然不是日夜兼程,却也行进颇快,加之天气也好,沿途的补给都是事先安排好的,无需等待,一连前行十天都很顺利。凤云天与我早先还担心金发美男柯尔丹冒出来捣乱,没想到一路走来连个响动都没有,令人省心不少。要不是行进的目的让人忐忑不安,一路走来倒有点像游山玩水。
倒数第三天的时候,我们碰上一群很不着调的劫匪。人没几个不说,斜拉拉地往路面上一站,也就够在路面左右前后各站三排,还一上来就对我们说:“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如此云云。
尽管如此,精骑统领还是很负责地慎重以待。好几十个精卫,银枪一甩,就地一横便摆开阵势,立即将这群土包子似的劫匪给震了。
凤云天前行去查看。因为前后相处了十天,精卫们也都不拦我,我出了轿下地后便跟在凤云天后头。等到了那群劫匪面前才发现,这劫匪实在太不专业了,手上的兵器有刀,有剑,有戟,还有枪和矛……种类多得令人眼花缭乱。如此便也罢了,兵器居然还都是破旧的、生锈的。再看拿兵器的劫匪,身上的衣裳跟乞丐装一样,有的干脆就像是挂了些布条在身上,仅把重要部位挡了挡。脸上就更精彩了,跟涂了油彩似的,花里胡俏的,更妙的是他们的头发,发色五彩缤纷,有黄的,有白的,居然还有绿的……
我只扫了一眼,就笑喷了。这分明是野人,哪像是劫匪。
几个宫女们也跟着我笑了起来。倒是精卫们严阵以待,不敢松懈。
那劫匪头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一看这么多人吓坏了,举着把像镰刀的武器想了半天,冲精骑统领哆哆嗦嗦地道:“把食物留下,放你们过去!”
精骑统领转回头,一脸严肃地对凤云天道:“大祭师,末将怎么看着这群人古里古怪的,会不会有什么陷阱?”
“他们是什么身份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什么劫匪。这群人中也就这领头的有些底子,其他全是野把式,不足为虑。留下些食物和水给他们,让他们让路。”凤云天话语很柔和,表情却不算好看。
精骑统领朝队伍里两个小队长吩咐了一声,一些精卫忙着取食物和水给这些不是劫匪的劫匪。
我指了指这群劫匪的头发问:“他们的头发颜色怎么都这么奇怪?”
“中毒了。剧毒,最多再活十天。”
我暗吃一惊,仰头瞪着凤云天的脸道:“什么人给他们下的毒?救得了吗?”
“没有任何准备,救不了。”凤云天看了看前边飘着霞光的天,肃穆地道:“前边不太平。你别问了。秋艾,带娘娘上车轿。”
他都这么说了,我不能不听,便乖乖地跟秋艾回了车轿。
那群人果然不是什么劫匪,得到食物后心高采烈地就让了路。
整个队伍整装完毕,刚准备出发,那劫匪头子跑到车轿面前边拦住了我们。两个精卫往车轿前挡了挡,避免他离我太近。劫匪头子也很识趣,退后了几步,冲我们道:“各位大人,小的和弟兄们受了恩惠,有件事不能不说。此去前边要经过一片茂密的树林,林子里的东西非常危险,请各位大人小心。”
凤云天问:“你怎么知道?”
劫匪头子神情一黯,道:“大人,不瞒您说。小的和弟兄们是给一个小商队押送货物的,不是什么劫匪。因为货主要得急,我们连夜赶路,路过那树林子时碰上了邪异的事情,然后就成了现在这副模样,还死了好多个弟兄。”
凤云天又问:“怎么个邪异法?你们的兵器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里面的东西不是人,铺天盖地的一大群。我们拼了命跑出来后,没过几天,兵器就变成了现在这样。”劫匪头子语气十分激动。
我隔着帘子问:“那你们为什么不回家?”
“夫人,小的和弟兄们跑出来后,连续几天都死了人。小的猜测,是不是中了什么毒。再说了,您看小的们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回去了还不被人当妖怪?”劫匪头子越说越心酸,最后竟然成了哭腔:“可怜小的家里妻儿老小,要是小的就这么死了,她们怎么活?”
他这么一说,我都有些心软了,看了看手中的神印,想了想后撩开轿帘,望着凤云天:“你觉得他所说有没问题?”
凤云天摇了摇头。
我征求他意见道:“让我试试看能不能解毒。”
劫匪头子一听,也不管什么礼仪不礼仪的,抬头直愣愣地看着我,断断续续地道:“夫……夫人,您……您真的……会解毒?”
“大胆,怎么能如此无礼地窥探娘娘?”精卫把枪一横,呵斥道。
劫匪头子赶忙将头低了下去,扑通一声便跪下了。“小的无意冒犯娘娘,请娘娘恕罪。请娘娘救命。”
我示意精卫别吓唬他,从头上拔了根钗子,往指尖一扎,立即见血,又对劫匪头子道:“你过来,伸出手。”
劫匪头子跪爬过来,远远伸出手掌。我忍痛挤了挤指尖,一滴血滴到他掌心中。“把你的手刺破,让我的血和你的血融合。试试看!”
劫匪头子二话不说地做了,几乎是立竿见影地,他的头发以可见的速度迅速转为正常的发色。
这情形虽然跟我想的情况有点出入,但也没有相差太远。即使是凤云天也感觉很玄妙,精卫们就不消说了,个个目瞪口呆。
最吃惊的还是劫匪头子自己,他本来只抱着试试的心态照做,没想到真的效果显著,先是一阵高兴手舞足蹈,然后跪在我面前砰砰砰地不断叩头,一会夫人一会儿娘娘地叫我,语无伦次地请求我救救他的弟兄们。
凤云天没有说话。我让精卫用竹筒取了点水,往水里多挤了一些血,血迅速溶解于水,形成粉色液体。“把这个给他。”
精卫们把盛血水的竹筒给了劫匪头子。劫匪头子接过竹筒,感动得都快掉眼泪了。
“去吧,这些应该够了,只是效果会慢一点。”
“娘娘心肠好,定有善报。”劫匪头子千恩万谢,恨不能把自己的心都掏出来。
我只是笑笑,并不答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何况我这种前程无光的人,现在能发挥点作用,总是好的。不过,我很快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如果我们的队伍过树林时碰上劫匪头子说的事情,该怎么办?是不是应该预先防范?于是,我又命精卫再取竹筒盛水过来,这次四百多人的用量……
凤云天见我准备故伎重施,出言制止:“你有多少血可放?”
“应该不需要太多的。”我言罢,不待他同意,便用头钗在右手狠狠地划了一道,殷红的血液伴着钻心的疼痛牵成线落入竹筒,浅淡的腥味儿漫溢开来。没过一会儿,竹筒里的水颜色渐渐变深,比先前给劫匪头子的深得多。我半握手掌以止血,感觉血渐渐凝住,手心似乎也不疼了。
秋艾撕了布条,准备为我绑伤口。我刚摊开手,她便惊叫起来:“娘娘,你的伤口……”
我定睛一看,也吓了一跳。伤口居然自动复原了,一丝受过伤的迹象都没有。要不是手上沾染的血迹证明我确实划破了手,谁看了也不会相信这个奇怪的现象。
“云天哥哥,你看!”我将手伸到凤云天面前。
凤云天也是一脸不可思议的神情,转头便吩咐统领道:“吩咐下去,所有人刺破手,将有娘娘的血液的水与自己的血液融合,然后整装全速前进。秋艾,赶紧扶娘娘回车轿,娘娘需要调养。”
一下子贡献不少于这么多血,我还真有点发晕,回到车轿赶紧躺下。毕竟是古代,路面设施与穿越前完全没法比,马匹跑起来时,车轿一颠一颠地,我稀里糊涂地就睡了过去。
我睡了多久,自己也不知道,反正醒来的时候,秋艾已经睡着了,天也已经黑了。长长的队伍前后撑着火把,看上去像一条蜿蜒的蛇在平原上穿行。我没吵醒秋艾,在车轿里长了一点儿干果填肚子。
可能是听见有响动,凤云天的声音温软地传进来:“安儿,你醒了?”
“嗯,我们过那个树林了吗?”
“过了,那东西是挺吓人的,飞出来黑压压地一大片,成千上万只,数也数不清,还好你的办法管用,毒物群飞到百丈范围内后便不敢靠近了。”
“那就好。”
“虽然我没见到人,但可以肯定,那东西是人为控制的。等明天到了洛亚城,得多调些侍卫同行。”凤云天把事情看得很透,这也是队伍夜间全速行进的原因。
“是北荒族?”
风云天缓缓地道:“*不离十。控物也是他们所擅长的。不过能做到这样的,一定是真正的女巫。”
女巫?控物?岂不是说,我也能?准确地说我不是控物,我是与物沟通。我想起那日在湖中与大怪鱼交流的情形,几乎是我想什么,它便做什么。
“安儿,你是不是也能控物?”
“可以这么说,是种本能反应,心里想什么,便能使物件做什么。”
“你怎么知道你的血能有用?”
“猜的。前两日趴在妆台上睡着了,醒后发现妆台上有几只小蚂蚁。我把手放在它们前进的方向试了好几次,它们总是绕着我爬。所以,我感觉我可能有点特殊。”我解释着,脑子里计较起另一件事。柯尔丹是要带我回北荒族,似乎没有伤害我的意思。这个控物的女巫则想灭口。二者行为矛盾,看来北荒族内部并不和睦。
“真聪明。”
“小时候,你也这么夸我。”我揶揄地笑,转而提到另一件事:“都铎王真的娶了十八个妃子?”
“确实如此。你怎么知道的?”
“凤景天说的。”
“看起来,他什么都不瞒你。”
夜风习习,明月皎皎,我们有一搭没搭地聊,倒也美好,但这种美好很快就被金发美男柯尔丹打破。
柯尔丹也算了得,这家伙神奇到凭空就出现在了车轿的辕木上。我只觉得车轿一沉,凤云天已经从马上飞跃过来,二话不说便跟他打了起来,从车辕上缠斗至车轿顶上,踩得轿身一晃一晃的。活脱脱是21世纪古装电视剧狗血情节,弄得我的小心脏那叫一个狂跳。我对凤云天是有绝对信心的,完全不担心二人输赢问题,但我担心轿身散架了怎么办?别到时我没去魔湖淹死,反给轿顶砸下来砸歇菜了,那可就不好玩了。
剧烈的晃动将秋艾也摇醒了,小脸儿吓得有如菜色。就这样,她还开口安慰我别怕,听得我都有点儿不好意思了。
队伍很快停下来,我与秋艾赶紧下了车轿。
“小心刺客,保护娘娘!”精骑统领一声令下,大批精卫迅速围拢,将我和秋艾里三层外三层地护住,整个一人墙铁桶阵。
凤云天与柯尔丹在半空打得难分难解。两人都是当世绝顶高手,身手自然不是盖的,客观地讲,挺具观赏性,
说来奇怪,柯尔丹似乎是独自前来,连个帮手都没有。于是,几百人的队伍倒像观众一样在欣赏二人过招,跟看现场直播似的,气氛怪到极致。
几个精卫小声问道:“统领大人,咱们要不要去协肋大祭师?”
精骑统领摇头,翻了翻眼皮道:“你哪只眼睛见大祭师不敌了?”
其它人再不敢说什么,规规矩矩地原地观战。
此时,一缕声音钻入我耳朵里:“圣阿赫拉,我来是跟你谈一桩交易。我知道你会在祭天时逃跑,我可以帮助你。我是带着诚意来的,一路上跟着你们,只是一直走在你们前面,已经预先为你解决了两次危机。”
竟然走在我们前面,怪不得我们没发现他!真是个聪明的家伙!
柯尔丹知道我需要时间思考,稍微顿了顿才继续往下说:“我相信你已经意识到族内还有人要杀你。族群内的阿赫拉为争得宠信,一直有争端。不管你现在承认与否,你已经继承了自然神母的力量,又得到了神印,你就是圣阿赫拉。作为王最忠诚的仆人,我有义务保证你的安全。所以,我希望我们能谈一谈。”
还别说,他提出协助我逃跑,我还真有点心动。我从凤景天那里所了解到的,魔湖并非普通人所理解的一个简单意义的湖。
“你放心,我对你没有恶意,虽然第一次在京城西湖,我的确是想杀你,那是因为我不知道你已经成为了圣阿赫拉。再说了,如果我真有意伤害你,根本不用三番两次跟你对话。如果你同意,我便装作不敌逃跑,稍后我再用术法直接出现在你车轿里。”
柯尔丹与凤云天全力相拼之时,居然还能分出心力与我对话,就冲这一点,我便信了他。毕竟以他之能,即使万人中取敌首级也如囊中取物,就算有凤云天抵挡,也只是时间和运气问题,与他本人能力无关。
像是掐好时间般,这家伙的声音又到了。“如果你同意,便点点头。”
我装作以手拨了下头发,微微点了点头,接着便见空中局势发生变化,柯尔丹似乎有点力不从心,凌空的步伐有点乱,紧接着便听他道:“凤朝大祭师果然卓尔不凡,鄙人不敌,甘败下风。”言罢,他一个翻身,人已在十丈之外,几个起落便消失不见。
凤云天没有追,他飞身落地,动作像风中雨燕,极为流畅自然。
精卫们立即围了上去问长问短。
“此人未尽全力,诈逃,不可追。”凤云天对精骑统领道,又朝我微微致意:“没吓到吧?”
我摇了摇头,问:“你打不过他?”
“全力相拼,两败俱伤。”凤云天如是评价,显然已完全承认了柯尔丹的强悍实力。
如果凤云天无法打败柯尔丹,就算有再多人也是炮灰。我望着几百个精骑卫士,心想与其让他们去当炮灰,还不如与柯尔丹谈一谈,犹豫不决的心思一下子坚定了许多。
闹了这么一场,有惊无险,队伍重整后继续前进。也亏得我们这辆车轿是特制的,两人在顶上打了这么久,居然还完好无损。一回车轿,我有点犯困,秋艾也是,眼皮直打架,却又不敢睡。
我安慰道:“刺客来过一回,不会再来第二回,赶紧睡吧!”
过了一小会儿,秋艾真的睡过去了。
我强打起精神,捱着时间,听见凤云天在外轻声问:“安儿,你确定你没事?”
“真没事。”
“那好,我到前边跟精骑统领商讨点事,你早点歇息。”
我答了一声嗯,在摇摇晃晃中,视线渐然模糊,不知过了多久,有人推了一下我。我一睁眼,见柯尔丹那张酷帅十足的脸放大在我面前,接着他指了指轿帘儿外赶车的精卫,示意我别出声。
我依言没作声,但见他手心一闪,轿内便弥漫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味道。他指了指睡梦中的秋艾,双手做了个睡觉的动作给我看,意思是这东西助眠,以免秋艾忽然醒来发现他。
我弯腰为秋艾掖了掖被子,不着痕迹地握了握秋艾的手腕,发现她脉搏正常方才宽心。
这时,柯尔丹的声音像传说中秘法传音一样钻进我耳朵。“族内首席女巫要杀你,她可能通过一些特殊方式知道你已经得到神印。当年素心成了首席女巫,她一直怀恨在心。素心出走后,她才得以上位。”
“姨娘是被人追杀才到凤朝,姨娘的母亲也因此去世。”我知道柯尔丹这种高手听力都非常好,故声音压得极低。
“先不管这些,我来是要告诉你,魔湖远比你想的麻烦,里边有一种巨大的肉食动物。凤朝祭天是将人绑上后放在竹排上随湖水飘走,这种肉食动物对水的任何波动都很敏感,除非你能控制它,否则没有人能抗衡。另外,魔湖里还有一种隐性的植物杀手,类似藤蔓缠绕,也很阴毒。”
“为什么跟我说这些?”
“因为你是圣阿赫拉。既然你坚持到魔湖,坚持和凤朝皇帝演戏,那我只能帮助你逃跑。”
好家伙,连这都猜出来!我继续问道:“你有什么目的?”
“我只希望你前往都城,见王一面。”
“听说都铎王娶了很多妃子都死于非命。”
柯尔丹再次传音:“这是真的,但王不会杀圣阿赫拉。”
“可他没道理不杀凤朝皇后。”
他笑道:“难道祭天后你还是凤朝皇后?”
我默认了他所说的这一点,然后点头算是同意他的提议,并强调道:“你要以自然神母的名义起誓确保我安全。否则,我发誓,会以我所拥有的力量毁灭一切。”
柯尔丹慎重地皱起了眉头,但还是很快地起了誓言,然后道:“你很聪明,北荒族所有女巫或术法者都受自然神母约束。”
我心道,那是指你们北荒族而言,我可是被豁免的特例。
“首席女巫估计会跟随你们一直到魔湖,我会阻止她。你们一切小心。魔湖祭天后,我会随机策应。还有,你要小心你们的乌北郡郡守,此人是岳系的。”
我审视着他这张魅惑的、令人分不清年纪的脸,心道这家伙怎么这么了解凤朝内部的情况?莫不是都铎王有意向凤朝发起战争?
柯尔丹像看穿了我,留下句“都铎王的睿智是你想像不到的”,接着人像风一样忽然消失在我眼前。
我倒是挺能理解他的,身为都铎王的近身侍卫,对都铎王有崇拜情结真是一点都不奇怪。
眼见天色陷入黎明前最后一瞬黑暗,就连月亮都躲了起来,我也有点懈怠,随着车身摇晃,懒懒地躺下,趁天还没亮,还能再睡一会儿。
到了洛亚城,由于连夜赶路,队伍疲乏,凤云天决定休整一天一夜,并与侍卫统领就地征调了五百城卫军充入祭天队伍。
当日下午,我们见到了匆匆赶来的黑瓦族酋长查木尔。这是个非常精干的小老头,留着两撇山羊胡,说话的时候一翘一翘的,有点滑稽。从长相上讲,我实在看不出太淑妃这个超级美人哪里长得像他。倒是月天儿的性格有点隔代遗传,不拘小节,还有那么点自娱自乐的幽默。
查木尔带人从魔星城赶过来,见了凤云天连连施礼,比洛亚城官员热情得多。后来我才知道,祭天地点设在魔星城外一百多里,查木尔发现了北荒族女巫的踪迹,特意过来接我们。
魔星城以前是个小城镇,是名符其实的边锤之地,所处位置与北荒族领地隔着魔湖遥相呼应。黑瓦族获得凤朝许可入驻魔星城后,逐步扩大,形成了一个很有规模的城市。就像凤景天说的一样,黑瓦族是凤朝面对北荒族的第一面屏障。黑瓦族人想要生存就必须自卫,必须面对北荒族的挑衅。事实是,这个民族从来没有忘记屠族之耻,他们接下这块地方后奋发图强,以复仇为目标将之经营得有声有色,一点也不输于凤朝内陆城市。
我不知道是因为首席女巫放弃了杀我的行动,还是柯尔丹对她进行了有效阻止。总之,三天后,在查木尔及他的族人的带领下,队伍平安抵达了魔星城。抵达魔星城当日,乌北郡郡守亲自带领一干官员及诸多侍卫也抵达了魔星城。作为城主,查木尔对两拨人进行了妥善安排。
凤云天与他的陪祭队——那群少男少女,以及我和少量近身精卫入住城主府。乌北郡郡守李义及一干官员则退而其次,入住城主府对面的驿馆。查木尔带着大量守卫集结在周围,以作安保。
是夜,查木尔按黑瓦族风俗设了宴席。郡守李义在宴席前带着一众官员前来向我请安。表面上,这家伙挺懂规矩,事实上会咬人的狗不叫。柯尔丹先前的提醒我都还记得呢,像李义这样的封疆之臣,又是守卫与北荒族接壤的边郡,朝廷每年对其的钱粮要求有求必应,这种体制下,没有过人自制力的官员是架不住*可能的。岳长河挪用的军费便是由乌北郡发起。如果可能,凤景天早就换人上岗了。
我装模作样地与一众官员虚以委蛇一番,便和秋艾图清静去了。岳家本来就没想过拿我当皇后看,何况我还是祭天人选,这些一辈子也见不了两面的地方官员对我的恭敬不过是面子工程,可有可无。
凤云天跟我说,因为天气、日子、时辰等诸多因素,祭天定在三日后。我没太在意,心想三天时间足够我对魔湖摸底,最好实地控物演练一番,做足落跑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黑瓦族宴席很丰盛,族人也很好客,席上有风格独特的歌舞表演。在查木尔的招待下,大家都很尽兴。我喝了一点果酒,趁着兴头,宴后与凤云天登上城主府最高的楼阁歇息。
风清气爽,弯月当空,远处山影模糊。朦胧夜色下,整个魔星城静而美,令人心醉。我和凤云天坐在木椅上,未有言语。查木尔派来带路的侍女很乖巧,与秋艾一起安静站在一旁。两个精卫怕扰了我们的兴致,站得就更远了。
我忽然想起脖子上的玉坠,伸手掏出来问侍女:“这东西是太淑妃赠与本宫的,在你们族内是不是有什么特殊意义?”
侍女见了这个,大惊:“奴婢这就去叫族长大人。”
凤云天也看了一眼玉坠,没有说话。
没过多久,查木尔满头是汗地跑进楼阁,看清我手里的玉坠后,顿时就呆了。他说这是他给两个女儿的信物,我手上这只是小女儿的。当年,太淑妃刚入宫,他的小女儿送嫁后在宫里住了一段日子,得知凤朝祭天的规矩,回到魔星城后向查木尔自请祭天。查木尔是个精明的族长,他很清楚黑瓦族虽然向凤朝称了臣也获得了栖息地,但关系却并不牢固,魔鬼星城所在位置又极为尴尬,一但北荒族冒犯,黑瓦族首当其冲,极有可能被凤朝直接放弃,故想尽各种办法与凤朝巩固关系,这其中就包括将太淑妃嫁入宫中。当小女儿提出祭天请求后,查木尔几乎想也没想就同意了,在他看来牺牲小女儿一个就能使整个族人获益是笔划算的买卖。太淑妃与妹妹感情亲昵,查木尔为避免节外生枝,一直瞒着太淑妃进行祭天。后来,太淑妃得知此事,其妹已离世,故对查木尔耿耿于怀,父女关系闹得不太愉快。
讲完故事,查木尔几乎老泪纵横。
我完全能从他叙述的语句中听出他作为父亲的伤感。当一个民族背负了太多仇恨,亲情也成了可以牺牲的东西。他首先是族长,而后才是一个父亲,这显然悖于亲情。我将玉坠取下来,以左手递到他面前。“族长请起,这件东西原是你赠与女儿的信物,物归原主罢。”
查木尔怔怔地看着我手心里的玉坠,连番摇头:“太淑妃娘娘既然将它赠给您,它便是您的东西。卑职不敢收回。”
“留下当是个念想。若不然,三日后我祭了天,它只能永沉湖底。”我微笑着,再次朝他递了递玉坠。
突然,查木尔脸色变了又变。他指了指我的左手,语无伦次地道:“娘娘,您……您怎么会有荆棘花神印?阿赫拉秋素心与您是什么关系?”
我忽然意识到,黑瓦族原本就是北荒族族群之一,也许查木尔比我们任何人都了解荆棘花神印,不禁开口问他:“阿赫拉秋素心是本宫的姨娘,本宫继承了她的力量。”
查木尔一听,忙向我下跪,郑重地道:“想必阿赫拉已不在人世了。也罢,卑职便向您叩头,就当向当年救下卑职夫人的恩人谢恩了。”
“恩人?从何说起?”
“阿赫拉当年躲避追杀进入凤朝领地,正好途径我们黑瓦族。那时魔星城还没有现在这么繁华,城里也没有医师。卑职夫人生太淑妃难产,九死一线,阿赫拉慈悲为怀,救了卑职夫人以及太淑妃。这玉坠其实是阿赫拉所赠,共有两枚,卑职以它们做了信物,送给两个女儿。”查木尔说着说着,显得异常激动:“娘娘您说,卑职怎么好意思再拿回这东西?”
我又问:“你们黑瓦族对荆棘花神印是否有所了解?”
“娘娘,您可能不知道,我们黑瓦族其实最为著名的不是骁勇善战,而是预言。黑瓦族从前在北荒境内是以出预言师出名,卑职夫人便是族内最强大的预言师。阿赫拉救了卑职夫人后,卑职夫人预言阿赫拉此生再不可能回到北荒族,并且还告诉阿赫拉下一个继承她力量的人将拥有荆棘花神印,成为圣阿赫拉。传说圣阿赫拉无所不能,可以主宰北荒族的未来。历史上,唯一出现过的一位圣阿赫拉嫁给了北荒族其中一个支系氏族的王,这位王先后统一了北荒境内所有族系,成为了神一样的存在。”查木尔一一道来,态度恭敬得很。
听了半天的风云天这时忽然插了一句问话:“凤朝传说,拥有荆棘花神印的人会成为凤朝的敌人,此事是否属实?”
“属实。圣阿赫拉拥有自然力量,并获得神圣的豁免权,这种豁免权决定了她不单可以动用大量的自然力量元素,还能做到随心所欲,掌控万物。正因如此,圣阿赫拉在北荒族的地位超然卓绝,一旦出现便会嫁入王室。当年,阿赫拉秋素心被预言将成为北荒族最强大的女巫,便直接被都铎王内定为未婚妻。其实,北荒族数代都铎王都很向往凤朝土地的丰美富庶,历来以发动与凤朝的战争为目标。早在多年前北荒族就已经具备了攻打凤朝的能力,只是由于这些年都铎王自身受煞气影响,加上双方开战绕不开魔湖,如何让军队安全快速地渡湖是非常大的难题,所以才一直拖到现在。”
我刹那间便明白了事情的重点:“你是指,如果圣阿赫拉出现,这个难题就等于是迎刃而解。”
查木尔肯定地道:“对。正因如此,卑职才觉得奇怪,为什么会是娘娘去祭天?娘娘可不是普通人,否则北荒族的首席女巫不会冒险到凤朝来。”
果然知道得很多!我叹道,又问:“我听说魔湖里有一种很可怕的食肉动物以及一种隐形杀手般的植物?”
问出这个问题,凤云天便认真地看我,像看出了什么端倪。
“确实有。除此之外,魔湖还有一个特点,它的水温变化很大,越往下温度越高,到了最下边温度几乎跟开水一样。”
“温度?”我下意识地哆嗦了一下,像开水一样的温度怎么说也都快一百度了,人要是沉下去,岂不成了涮人肉?这么高的温度,食肉的动物与植物杀手又是怎么生存的?总不至于皮糙肉厚到这程度。
“总之魔湖是座令人敬畏的湖。”查木尔肃穆地道。
凤云天又问:“祭台建得怎么样了?”
“祭台是郡守大人督建,已建好一月有余。卑职的族人只是听侯差遣帮了点小忙。等明天天亮,大祭师可前往查看。不过,切记别太靠近魔湖的水。最近魔湖不太安宁。”查木尔说罢,拱了拱手,暗中多看了我一眼后,躬身退下。
我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再坐下去也没什么好看的,起身对凤云天道:“明天去魔湖边上看看。”
风云天坐在原处,似乎没反应过来。
秋艾扶着我,跟在侍女后,一级一级下楼。
这时,站在远处的精卫指着对面的驿馆叫起来:“快看,那边起火了。”
我一看,还真是起火了,火势顺着风越来越大。“我们得赶紧过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郡守大人和一众官员全住在里边,出了事可了不得!”侍女慌张道,手足无措。要知道,郡守李义与一众要是在黑瓦族这里出了问题,到时黑瓦族少不了被拖累。
“秋艾,快,我们过去!”我拉着秋艾的手,蹬蹬蹬地下楼。
“保护娘娘!”楼上的凤云天一声令下,纵身飞下楼,扑向对面。
火势烧得很猛,蔓延得非常快。
查木尔带着城主府的一众守卫慌忙冲向对面的驿站,只留了少数人留守。精骑统领这边,也率了半数人员赶过去,从洛亚城来的那群城卫去得最迟。由于火势大,以上三拨人,加上郡守李义自己带来的一部分人,现场也没个统一指挥,四帮人各忙各的,乱套极了。
我和秋艾下到城主府主楼第二层时,就见对面驿站的人不断往外跑,那些平日看起来威风八面仪态轩昂的官员们个个灰头土脸,衣袍散乱,还有的官服都没穿,仅穿着中衣就出来了,样子好不狼狈。
由于驿站与四围街坊建得极近,火因风而起,将两旁的商铺民居都引燃了。
一众人等来不及清点官员人数便匆匆忙忙与四围民众一起扑起火来。天干物燥,如不将明火暗势彻底扑灭,整个城都可能烧起来。查木尔最明白这道理,带着人冲在最前方,精卫们也都很勇猛,洛亚城的城卫到底是守卫城池的,知晓火势厉害,也都纷纷缓手。只有郡守官员带来的人,还在清理驿站这边,显得闲散多了。
忽然,不知道谁尖叫了一声:“天哪!郡守大人呢?”
接着有人大叫:“李大人还在驿站里!”
这下子,一众人等急得跳脚,却又没人敢冲进去,眼见驿站就烧得不成样子了。
也就这时,凤云天不知道从谁身上拔了把剑,动作飘忽轻灵地绞开烧毁的窗户,呈螺旋状般飞了进去。他人一进去,外边的骑楼廊柱等轰地一声便塌了。
所有人又是一阵大叫,精骑统领赶紧抽身回来,提着长枪,一边使出混身的劲儿挑飞跨蹋的已半烧毁的木板木梁,一边大叫:“大祭师,大祭师,你没事吧?”
我的心霎时提到了嗓门口。突然地,我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身体本能地退后了一步。一条长翅膀的小蛇恰好落在我原先站的位置,身上闪着莹光,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毒物。空气中传来一阵邪异的香味儿。我知道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心念一动,一股自然而然的风迅速将香味儿吹散,可即使如此,秋艾与领路侍女还是中了招,双双软倒在地。那只长翅膀的小蛇并未因我的威势而退开,但它也没能前进半点,反而像钉子一样被钉在原地,两只闪亮的小眼睛骨碌碌地瞪着我。
若换了以前,见了这东西,我即使不吓晕,也会手脚软得使不上力。也就眼下,知道有人要杀我,我本能地强大起来,脑中念头一过:“臭蛇,快闪开!”
那蛇似乎迫于无奈地开始惧怕起来,慢吞吞地一扑一扑地离开。不过,它怕我是一回事,却不怕晕过去的秋艾与领路侍女,几乎本能地张开尖齿森森的嘴,作势便要咬秋艾。
这么毒的家伙,一口下去铁定要了秋艾小命!我想也没想,伸手作抓握状,掌心猛然产生一股极大的吸力,那小东西冷不丁就给我吸到手上来了。我也没料到会是这样,手里顿时冰凉,连冷汗都冒出来了,生怕它会咬我。咱虽然是圣阿赫拉,但能不能在这小毒物嘴下余生是另一回事,几乎刹那之间我便做出决定,撒手将它扔了出去。
没想到这小家伙像有灵性,居然张着小翅膀又飞了回来,一下子停在我头发上,可把我给吓坏了。娘咧!这绿莹莹的小家伙可不是什么好玩儿的!
这是,空中凭空出现了一个黑衣女人,正非常憎恨地瞪着我。
这死女人,要不是眼下四处灯火通明,一般人见了她脸上化的烟熏妆,铁定以为见鬼了。
小蛇吱吱地叫了几声,在我头顶上摩挲来摩挲去,最后干脆盘了起来,偶尔弯下小小的头颅碰碰我的额头,令我整颗心都在颤抖!
“你可真有本事,连本座的灵翅蛇都给收服了!”死女人的声音又尖又细像从肚子里挤出来似的。
“休要伤害娘娘!”十几个立在城主府院内的精卫发现了死女人,举着枪便冲了上来。
哪知死女人一扬手,一蓬带着莹光的粉就跟耍魔术似地朝精卫们罩了过去。
“不要!”我大叫一声,双手发力,已然慢了,精卫们立即七窍流血地倒了一地。
“就凭你,还想从本座手上救人?”死女人哈哈大笑,猖狂之极。
我气得浑身发抖,空有一身强大的力量,却因未学过巫道无法正确催发,跟这死女人怎么比?
“看来圣阿赫拉也不过尔尔!”死女人双手作兰花状往我这边轻轻一送,无数条像丝线一样的东西游曳过来,泛着五彩光芒。“死在本座手上,你应该感到荣幸!”
“狗屁!你个死老女人,欺负我一个新丁算什么首席女巫?”我真被她惹毛了,一着急,只记得自己身上的血有用,意念一动,十指指尖自动破出条血线,双手也结了一朵兰花印,血线竟然像我想象中一样破发为无法极度细小的血珠,从无数条丝线织就的网中飞了过去。
“圣阿赫拉!”空中爆出晴天霹雳一般的怒吼,一条银光匹练以雷霆万钧之势卷向死女人,柯尔丹幽灵般出现在死女人侧面。
如果不是情势危急,我还真想为这家伙各种拽酷帅靓正的闪亮出场大声叫好。事实是,丝线眨眼间便到了我眼前。头顶上的小蛇不知道是被吓到了还是什么,居然一个猛子就扎入了我的衣领,顺着衣衫整个倒挂在我后背上。我用脚趾头都想象得到,五彩丝线比小蛇还要毒,遂竭力凝神,心中狂喊:快停下,快停下!
五彩丝线真的就此定在了离我一厘米不到的地方,簌簌地落了一地,但这东西好像是活物,落地后还在不停蠕动。
与此同时,死女人像蛇一样“嘶——”地惨叫了一声,瞬间隐入夜色消失不见。也不知道是我的血上了她的身,还是柯尔丹伤了她。
柯尔丹扫了一眼地上,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微微打了个转就不见了,倒是有一丝极细的声音钻入我耳朵。“圣阿赫拉日后最好仔细学习巫道。血祭之法于自身伤害很大,能不用就不用。”
“说得倒轻巧,我倒是想学,可我找谁学去?”我抱怨着,感觉身体乏力,赶忙双手扶住扶梯,带血的手指尖忽然抖了起来,紧接着我喉咙一甜,一口血涌了出来溅落一地,那些五彩丝线立马蜷缩成一团,再也不动了。即使如此,我不好的感觉还没有停止,又是一口血涌了出来,然后我只觉得天旋地转,整个人挂在了扶梯上。
对面驿站,凤云天提剑破楼而出发出巨大声响,身上衣衫被烧出了无数个洞,脸上都是灰,像妖怪一样。
侍卫统领猛然回头朝我看过来,吓得一声大叫:“皇后娘娘——”
然后更多的人叫了起来,精卫的、查木尔的、城主护卫的、洛亚城卫的……四周的人影都朝我涌了过来,我眼前猛然模糊一片,只听到一阵杂乱的脚步声,然后身体毫无征兆地倒在梯道上。
“安儿——”凤云天的声音很温暖,也是我最后听到的声音。
我离京的这一天,祭天队伍出发的仪式没有我想像中复杂。祭天的队伍也很简单,凤云天的少男少女队伍,外加四百精骑,余下的便是我和四个照顾我的宫女。原本,宫里是要派十六个宫女沿途照顾的,我否决了,只点了四个,其中一个便是秋艾。秋叶因为我没点她,很不乐意,如果不是有宫规限制,她老早跳上车轿了。秋艾是领头宫女,与我一同乘坐大车轿,其它三人另乘一辆。车轿是特殊打制的,轿厢很宽大,坐卧均可,垫上棉花褥子,软绵绵的还挺舒服。车身材质是难得的楠木,马匹也是极品的白鬃马,体型高大,威风凛凛,跑起来像风一样快。值得一题的是,凤云天那群少男少女竟然都会骑马,并且骑术很精湛,一点也不输给那四百精骑。
凤云天说,离京不需要太隆重,轻装前进便好,沿途可做补给,于是队伍就成了现在这样的情形。
出了京城正南门,围观的人群将城门口两侧堵得水泄不通,负责城门守备的士兵全体出动以维护秩序。父亲早已等在门口,一挥手便截停了队伍。我冲出轿厢,飞也似地扑进父亲的怀抱。面容憔悴的父亲一字未说,眼泪却滚滚而落。
父亲这辈子刚正不阿,廉洁奉公,是个十足的硬汉,就连娘亲中箭身亡、姨娘刺心赴死时都没有流一滴眼泪,如今却因为我破了戒。我知道他为了我什么都可以做,哪怕是以命换命。
我们沉默着,父女相拥的情形持续了很久,队伍里没有一个人上前催我,直到父亲止住泪势,说:“安儿,父亲对不起你娘亲、你姨娘还有你!”
“父亲大人,请照顾好自己。”身形分开的当口,我异常沉重地道。
父亲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不愿放开却不得不放开,满目的沧桑都化作别离的哀愁,就连向我挥手作别都显得心如刀绞般难受。他那曾经在幼年时代的我眼里看来异常伟岸的背像被生生压弯了般,褪去了往日风采。
我狠下心掉头就跑,生怕父亲叫住我。我本来想告诉父亲我会逃,但又怕自己给了他希望,最后却逃不掉让他再伤心一次。重归队伍,车轿匀速前进,我不敢掀开轿帘去看父亲日渐老去的模样。
“云安安——”夹杂着尘土,毛杰快马加鞭、气喘吁吁地赶到。
这情形,很像六年前他送我出京的样子。
我笑了,因为他没有叫我皇后,而叫我云安安。
隔着薄透的轿帘,毛杰气呼呼地道:“我给你的东西,为什么不公开?”
我平静地答:“你送给我,便是我的。既然是我的,自然由我自己处置。”
“你——”毛杰气得无话可说,隔了好半会儿,才道:“就为这东西,我与父亲都快闹翻了。你竟然……你简直气死我了!”
我又笑了,道:“小时侯,你很怕事,总要我护着你。现在,你反过来护着我。”
“这都什么时候了,你竟然还笑得出来?”
听这语气,毛杰气得快翻白眼了,我便问道:“我不笑难道哭吗?”
毛杰在轿外沉默了。
我掀了帘子,探出半个头,冲他一笑道:“既然是来送我,好歹陪我走一程。”
“我来,不完全为送你。”毛杰说着,从衣襟里取出一个小绣包,递了过来。
我伸手接了,狐疑地打开小绣包,里边装着一双银质耳环,是当初我与娘亲、姨娘路遇匪徒被搭救后赠出去的那一对,登时心里一惊。“你从哪里得来的?”
“皇上让我带过来,说是物归原主。”
物归原主?心呢?心能像物一样回归原主?晚了!凤景天,你这四个字,是要放我自由,却像用刀将我的心刮了一遍,痛与难受都不足以形容我此时的感受。我放下轿帘,仰视轿顶,问:“他为什么不自己来?”
“皇上说,相见不如不见。”
看上去,他早就把我看穿了,连我想问的全都料到了。这样的语气,瞬间将我拉回了六年前与他几次说话时的情景。呵,相见不如不见!我想起他说的话:
你记住,此去经年,再不要回京师。
这里,只有你一个。
我笑着,笑得很痛苦。我相信凤景天跟我一样痛,甚至比我更胜一筹。
时间过去已久,精骑统领打马过来,先是出声向父亲致了礼,又向毛杰致了礼,凑到车轿前问:“娘娘,可否启程了?”
我猛然意识到了什么,慌忙道:“等一等。”
接着,我跨出车轿,扶住轿门,站在车辕边上,望向高高的城楼,从左到右仔搜索了一番,遗憾的是我没有发现凤景天的身影。
精骑统领再次问询:“娘娘?”
我没理会他,不甘心地朝城楼大喊:“凤景天,你就是不出来,我也知道你在。有一句话,我想说给你听,你给我听好了,我爱你!”
说罢,我扭头进了车轿,决绝地大声道:“走——”
声过,车轻马鸣。
透过朦胧的轿帘,我看见毛杰向城楼回望了一眼。我虽然不能直接看见城楼上的凤景天,却也知足了。
离京五里,毛杰打马止步,嘴角噙了个笑,与六年前哭鼻子的那个他截然不同。我没有伤感,只是像朋友一样向他道了一声再见。
毛杰一走,从正南门出来便保持旁观者姿态的凤云天缓了缓座骑的步调,与我的车轿并行,玩笑似地问:“他没来送你,你不怪他?”
“他明明就在城楼上。”
“你前脚一走,后脚就成了京师的热门话题,还没有哪个皇后当众这么对夫君说情话的!”
“问题是,也没哪个皇帝像他这样不靠谱!”
“不靠谱,你还嫁他?”
“我这不是给逼的么?”我又笑,与他左一句右一句地闲聊,心情由阴转晴。
今朝起,很多事,很多人,从此决别。明天在哪里,明天怎么样,就像还未翻开的剧本,尚不可知。
献祭队伍白天行进,夜晚宿营,虽然不是日夜兼程,却也行进颇快,加之天气也好,沿途的补给都是事先安排好的,无需等待,一连前行十天都很顺利。凤云天与我早先还担心金发美男柯尔丹冒出来捣乱,没想到一路走来连个响动都没有,令人省心不少。要不是行进的目的让人忐忑不安,一路走来倒有点像游山玩水。
倒数第三天的时候,我们碰上一群很不着调的劫匪。人没几个不说,斜拉拉地往路面上一站,也就够在路面左右前后各站三排,还一上来就对我们说:“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如此云云。
尽管如此,精骑统领还是很负责地慎重以待。好几十个精卫,银枪一甩,就地一横便摆开阵势,立即将这群土包子似的劫匪给震了。
凤云天前行去查看。因为前后相处了十天,精卫们也都不拦我,我出了轿下地后便跟在凤云天后头。等到了那群劫匪面前才发现,这劫匪实在太不专业了,手上的兵器有刀,有剑,有戟,还有枪和矛……种类多得令人眼花缭乱。如此便也罢了,兵器居然还都是破旧的、生锈的。再看拿兵器的劫匪,身上的衣裳跟乞丐装一样,有的干脆就像是挂了些布条在身上,仅把重要部位挡了挡。脸上就更精彩了,跟涂了油彩似的,花里胡俏的,更妙的是他们的头发,发色五彩缤纷,有黄的,有白的,居然还有绿的……
我只扫了一眼,就笑喷了。这分明是野人,哪像是劫匪。
几个宫女们也跟着我笑了起来。倒是精卫们严阵以待,不敢松懈。
那劫匪头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一看这么多人吓坏了,举着把像镰刀的武器想了半天,冲精骑统领哆哆嗦嗦地道:“把食物留下,放你们过去!”
精骑统领转回头,一脸严肃地对凤云天道:“大祭师,末将怎么看着这群人古里古怪的,会不会有什么陷阱?”
“他们是什么身份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什么劫匪。这群人中也就这领头的有些底子,其他全是野把式,不足为虑。留下些食物和水给他们,让他们让路。”凤云天话语很柔和,表情却不算好看。
精骑统领朝队伍里两个小队长吩咐了一声,一些精卫忙着取食物和水给这些不是劫匪的劫匪。
我指了指这群劫匪的头发问:“他们的头发颜色怎么都这么奇怪?”
“中毒了。剧毒,最多再活十天。”
我暗吃一惊,仰头瞪着凤云天的脸道:“什么人给他们下的毒?救得了吗?”
“没有任何准备,救不了。”凤云天看了看前边飘着霞光的天,肃穆地道:“前边不太平。你别问了。秋艾,带娘娘上车轿。”
他都这么说了,我不能不听,便乖乖地跟秋艾回了车轿。
那群人果然不是什么劫匪,得到食物后心高采烈地就让了路。
整个队伍整装完毕,刚准备出发,那劫匪头子跑到车轿面前边拦住了我们。两个精卫往车轿前挡了挡,避免他离我太近。劫匪头子也很识趣,退后了几步,冲我们道:“各位大人,小的和弟兄们受了恩惠,有件事不能不说。此去前边要经过一片茂密的树林,林子里的东西非常危险,请各位大人小心。”
凤云天问:“你怎么知道?”
劫匪头子神情一黯,道:“大人,不瞒您说。小的和弟兄们是给一个小商队押送货物的,不是什么劫匪。因为货主要得急,我们连夜赶路,路过那树林子时碰上了邪异的事情,然后就成了现在这副模样,还死了好多个弟兄。”
凤云天又问:“怎么个邪异法?你们的兵器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里面的东西不是人,铺天盖地的一大群。我们拼了命跑出来后,没过几天,兵器就变成了现在这样。”劫匪头子语气十分激动。
我隔着帘子问:“那你们为什么不回家?”
“夫人,小的和弟兄们跑出来后,连续几天都死了人。小的猜测,是不是中了什么毒。再说了,您看小的们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回去了还不被人当妖怪?”劫匪头子越说越心酸,最后竟然成了哭腔:“可怜小的家里妻儿老小,要是小的就这么死了,她们怎么活?”
他这么一说,我都有些心软了,看了看手中的神印,想了想后撩开轿帘,望着凤云天:“你觉得他所说有没问题?”
凤云天摇了摇头。
我征求他意见道:“让我试试看能不能解毒。”
劫匪头子一听,也不管什么礼仪不礼仪的,抬头直愣愣地看着我,断断续续地道:“夫……夫人,您……您真的……会解毒?”
“大胆,怎么能如此无礼地窥探娘娘?”精卫把枪一横,呵斥道。
劫匪头子赶忙将头低了下去,扑通一声便跪下了。“小的无意冒犯娘娘,请娘娘恕罪。请娘娘救命。”
我示意精卫别吓唬他,从头上拔了根钗子,往指尖一扎,立即见血,又对劫匪头子道:“你过来,伸出手。”
劫匪头子跪爬过来,远远伸出手掌。我忍痛挤了挤指尖,一滴血滴到他掌心中。“把你的手刺破,让我的血和你的血融合。试试看!”
劫匪头子二话不说地做了,几乎是立竿见影地,他的头发以可见的速度迅速转为正常的发色。
这情形虽然跟我想的情况有点出入,但也没有相差太远。即使是凤云天也感觉很玄妙,精卫们就不消说了,个个目瞪口呆。
最吃惊的还是劫匪头子自己,他本来只抱着试试的心态照做,没想到真的效果显著,先是一阵高兴手舞足蹈,然后跪在我面前砰砰砰地不断叩头,一会夫人一会儿娘娘地叫我,语无伦次地请求我救救他的弟兄们。
凤云天没有说话。我让精卫用竹筒取了点水,往水里多挤了一些血,血迅速溶解于水,形成粉色液体。“把这个给他。”
精卫们把盛血水的竹筒给了劫匪头子。劫匪头子接过竹筒,感动得都快掉眼泪了。
“去吧,这些应该够了,只是效果会慢一点。”
“娘娘心肠好,定有善报。”劫匪头子千恩万谢,恨不能把自己的心都掏出来。
我只是笑笑,并不答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何况我这种前程无光的人,现在能发挥点作用,总是好的。不过,我很快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如果我们的队伍过树林时碰上劫匪头子说的事情,该怎么办?是不是应该预先防范?于是,我又命精卫再取竹筒盛水过来,这次四百多人的用量……
凤云天见我准备故伎重施,出言制止:“你有多少血可放?”
“应该不需要太多的。”我言罢,不待他同意,便用头钗在右手狠狠地划了一道,殷红的血液伴着钻心的疼痛牵成线落入竹筒,浅淡的腥味儿漫溢开来。没过一会儿,竹筒里的水颜色渐渐变深,比先前给劫匪头子的深得多。我半握手掌以止血,感觉血渐渐凝住,手心似乎也不疼了。
秋艾撕了布条,准备为我绑伤口。我刚摊开手,她便惊叫起来:“娘娘,你的伤口……”
我定睛一看,也吓了一跳。伤口居然自动复原了,一丝受过伤的迹象都没有。要不是手上沾染的血迹证明我确实划破了手,谁看了也不会相信这个奇怪的现象。
“云天哥哥,你看!”我将手伸到凤云天面前。
凤云天也是一脸不可思议的神情,转头便吩咐统领道:“吩咐下去,所有人刺破手,将有娘娘的血液的水与自己的血液融合,然后整装全速前进。秋艾,赶紧扶娘娘回车轿,娘娘需要调养。”
一下子贡献不少于这么多血,我还真有点发晕,回到车轿赶紧躺下。毕竟是古代,路面设施与穿越前完全没法比,马匹跑起来时,车轿一颠一颠地,我稀里糊涂地就睡了过去。
我睡了多久,自己也不知道,反正醒来的时候,秋艾已经睡着了,天也已经黑了。长长的队伍前后撑着火把,看上去像一条蜿蜒的蛇在平原上穿行。我没吵醒秋艾,在车轿里长了一点儿干果填肚子。
可能是听见有响动,凤云天的声音温软地传进来:“安儿,你醒了?”
“嗯,我们过那个树林了吗?”
“过了,那东西是挺吓人的,飞出来黑压压地一大片,成千上万只,数也数不清,还好你的办法管用,毒物群飞到百丈范围内后便不敢靠近了。”
“那就好。”
“虽然我没见到人,但可以肯定,那东西是人为控制的。等明天到了洛亚城,得多调些侍卫同行。”凤云天把事情看得很透,这也是队伍夜间全速行进的原因。
“是北荒族?”
风云天缓缓地道:“*不离十。控物也是他们所擅长的。不过能做到这样的,一定是真正的女巫。”
女巫?控物?岂不是说,我也能?准确地说我不是控物,我是与物沟通。我想起那日在湖中与大怪鱼交流的情形,几乎是我想什么,它便做什么。
“安儿,你是不是也能控物?”
“可以这么说,是种本能反应,心里想什么,便能使物件做什么。”
“你怎么知道你的血能有用?”
“猜的。前两日趴在妆台上睡着了,醒后发现妆台上有几只小蚂蚁。我把手放在它们前进的方向试了好几次,它们总是绕着我爬。所以,我感觉我可能有点特殊。”我解释着,脑子里计较起另一件事。柯尔丹是要带我回北荒族,似乎没有伤害我的意思。这个控物的女巫则想灭口。二者行为矛盾,看来北荒族内部并不和睦。
“真聪明。”
“小时候,你也这么夸我。”我揶揄地笑,转而提到另一件事:“都铎王真的娶了十八个妃子?”
“确实如此。你怎么知道的?”
“凤景天说的。”
“看起来,他什么都不瞒你。”
夜风习习,明月皎皎,我们有一搭没搭地聊,倒也美好,但这种美好很快就被金发美男柯尔丹打破。
柯尔丹也算了得,这家伙神奇到凭空就出现在了车轿的辕木上。我只觉得车轿一沉,凤云天已经从马上飞跃过来,二话不说便跟他打了起来,从车辕上缠斗至车轿顶上,踩得轿身一晃一晃的。活脱脱是21世纪古装电视剧狗血情节,弄得我的小心脏那叫一个狂跳。我对凤云天是有绝对信心的,完全不担心二人输赢问题,但我担心轿身散架了怎么办?别到时我没去魔湖淹死,反给轿顶砸下来砸歇菜了,那可就不好玩了。
剧烈的晃动将秋艾也摇醒了,小脸儿吓得有如菜色。就这样,她还开口安慰我别怕,听得我都有点儿不好意思了。
队伍很快停下来,我与秋艾赶紧下了车轿。
“小心刺客,保护娘娘!”精骑统领一声令下,大批精卫迅速围拢,将我和秋艾里三层外三层地护住,整个一人墙铁桶阵。
凤云天与柯尔丹在半空打得难分难解。两人都是当世绝顶高手,身手自然不是盖的,客观地讲,挺具观赏性,
说来奇怪,柯尔丹似乎是独自前来,连个帮手都没有。于是,几百人的队伍倒像观众一样在欣赏二人过招,跟看现场直播似的,气氛怪到极致。
几个精卫小声问道:“统领大人,咱们要不要去协肋大祭师?”
精骑统领摇头,翻了翻眼皮道:“你哪只眼睛见大祭师不敌了?”
其它人再不敢说什么,规规矩矩地原地观战。
此时,一缕声音钻入我耳朵里:“圣阿赫拉,我来是跟你谈一桩交易。我知道你会在祭天时逃跑,我可以帮助你。我是带着诚意来的,一路上跟着你们,只是一直走在你们前面,已经预先为你解决了两次危机。”
竟然走在我们前面,怪不得我们没发现他!真是个聪明的家伙!
柯尔丹知道我需要时间思考,稍微顿了顿才继续往下说:“我相信你已经意识到族内还有人要杀你。族群内的阿赫拉为争得宠信,一直有争端。不管你现在承认与否,你已经继承了自然神母的力量,又得到了神印,你就是圣阿赫拉。作为王最忠诚的仆人,我有义务保证你的安全。所以,我希望我们能谈一谈。”
还别说,他提出协助我逃跑,我还真有点心动。我从凤景天那里所了解到的,魔湖并非普通人所理解的一个简单意义的湖。
“你放心,我对你没有恶意,虽然第一次在京城西湖,我的确是想杀你,那是因为我不知道你已经成为了圣阿赫拉。再说了,如果我真有意伤害你,根本不用三番两次跟你对话。如果你同意,我便装作不敌逃跑,稍后我再用术法直接出现在你车轿里。”
柯尔丹与凤云天全力相拼之时,居然还能分出心力与我对话,就冲这一点,我便信了他。毕竟以他之能,即使万人中取敌首级也如囊中取物,就算有凤云天抵挡,也只是时间和运气问题,与他本人能力无关。
像是掐好时间般,这家伙的声音又到了。“如果你同意,便点点头。”
我装作以手拨了下头发,微微点了点头,接着便见空中局势发生变化,柯尔丹似乎有点力不从心,凌空的步伐有点乱,紧接着便听他道:“凤朝大祭师果然卓尔不凡,鄙人不敌,甘败下风。”言罢,他一个翻身,人已在十丈之外,几个起落便消失不见。
凤云天没有追,他飞身落地,动作像风中雨燕,极为流畅自然。
精卫们立即围了上去问长问短。
“此人未尽全力,诈逃,不可追。”凤云天对精骑统领道,又朝我微微致意:“没吓到吧?”
我摇了摇头,问:“你打不过他?”
“全力相拼,两败俱伤。”凤云天如是评价,显然已完全承认了柯尔丹的强悍实力。
如果凤云天无法打败柯尔丹,就算有再多人也是炮灰。我望着几百个精骑卫士,心想与其让他们去当炮灰,还不如与柯尔丹谈一谈,犹豫不决的心思一下子坚定了许多。
闹了这么一场,有惊无险,队伍重整后继续前进。也亏得我们这辆车轿是特制的,两人在顶上打了这么久,居然还完好无损。一回车轿,我有点犯困,秋艾也是,眼皮直打架,却又不敢睡。
我安慰道:“刺客来过一回,不会再来第二回,赶紧睡吧!”
过了一小会儿,秋艾真的睡过去了。
我强打起精神,捱着时间,听见凤云天在外轻声问:“安儿,你确定你没事?”
“真没事。”
“那好,我到前边跟精骑统领商讨点事,你早点歇息。”
我答了一声嗯,在摇摇晃晃中,视线渐然模糊,不知过了多久,有人推了一下我。我一睁眼,见柯尔丹那张酷帅十足的脸放大在我面前,接着他指了指轿帘儿外赶车的精卫,示意我别出声。
我依言没作声,但见他手心一闪,轿内便弥漫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味道。他指了指睡梦中的秋艾,双手做了个睡觉的动作给我看,意思是这东西助眠,以免秋艾忽然醒来发现他。
我弯腰为秋艾掖了掖被子,不着痕迹地握了握秋艾的手腕,发现她脉搏正常方才宽心。
这时,柯尔丹的声音像传说中秘法传音一样钻进我耳朵。“族内首席女巫要杀你,她可能通过一些特殊方式知道你已经得到神印。当年素心成了首席女巫,她一直怀恨在心。素心出走后,她才得以上位。”
“姨娘是被人追杀才到凤朝,姨娘的母亲也因此去世。”我知道柯尔丹这种高手听力都非常好,故声音压得极低。
“先不管这些,我来是要告诉你,魔湖远比你想的麻烦,里边有一种巨大的肉食动物。凤朝祭天是将人绑上后放在竹排上随湖水飘走,这种肉食动物对水的任何波动都很敏感,除非你能控制它,否则没有人能抗衡。另外,魔湖里还有一种隐性的植物杀手,类似藤蔓缠绕,也很阴毒。”
“为什么跟我说这些?”
“因为你是圣阿赫拉。既然你坚持到魔湖,坚持和凤朝皇帝演戏,那我只能帮助你逃跑。”
好家伙,连这都猜出来!我继续问道:“你有什么目的?”
“我只希望你前往都城,见王一面。”
“听说都铎王娶了很多妃子都死于非命。”
柯尔丹再次传音:“这是真的,但王不会杀圣阿赫拉。”
“可他没道理不杀凤朝皇后。”
他笑道:“难道祭天后你还是凤朝皇后?”
我默认了他所说的这一点,然后点头算是同意他的提议,并强调道:“你要以自然神母的名义起誓确保我安全。否则,我发誓,会以我所拥有的力量毁灭一切。”
柯尔丹慎重地皱起了眉头,但还是很快地起了誓言,然后道:“你很聪明,北荒族所有女巫或术法者都受自然神母约束。”
我心道,那是指你们北荒族而言,我可是被豁免的特例。
“首席女巫估计会跟随你们一直到魔湖,我会阻止她。你们一切小心。魔湖祭天后,我会随机策应。还有,你要小心你们的乌北郡郡守,此人是岳系的。”
我审视着他这张魅惑的、令人分不清年纪的脸,心道这家伙怎么这么了解凤朝内部的情况?莫不是都铎王有意向凤朝发起战争?
柯尔丹像看穿了我,留下句“都铎王的睿智是你想像不到的”,接着人像风一样忽然消失在我眼前。
我倒是挺能理解他的,身为都铎王的近身侍卫,对都铎王有崇拜情结真是一点都不奇怪。
眼见天色陷入黎明前最后一瞬黑暗,就连月亮都躲了起来,我也有点懈怠,随着车身摇晃,懒懒地躺下,趁天还没亮,还能再睡一会儿。
到了洛亚城,由于连夜赶路,队伍疲乏,凤云天决定休整一天一夜,并与侍卫统领就地征调了五百城卫军充入祭天队伍。
当日下午,我们见到了匆匆赶来的黑瓦族酋长查木尔。这是个非常精干的小老头,留着两撇山羊胡,说话的时候一翘一翘的,有点滑稽。从长相上讲,我实在看不出太淑妃这个超级美人哪里长得像他。倒是月天儿的性格有点隔代遗传,不拘小节,还有那么点自娱自乐的幽默。
查木尔带人从魔星城赶过来,见了凤云天连连施礼,比洛亚城官员热情得多。后来我才知道,祭天地点设在魔星城外一百多里,查木尔发现了北荒族女巫的踪迹,特意过来接我们。
魔星城以前是个小城镇,是名符其实的边锤之地,所处位置与北荒族领地隔着魔湖遥相呼应。黑瓦族获得凤朝许可入驻魔星城后,逐步扩大,形成了一个很有规模的城市。就像凤景天说的一样,黑瓦族是凤朝面对北荒族的第一面屏障。黑瓦族人想要生存就必须自卫,必须面对北荒族的挑衅。事实是,这个民族从来没有忘记屠族之耻,他们接下这块地方后奋发图强,以复仇为目标将之经营得有声有色,一点也不输于凤朝内陆城市。
我不知道是因为首席女巫放弃了杀我的行动,还是柯尔丹对她进行了有效阻止。总之,三天后,在查木尔及他的族人的带领下,队伍平安抵达了魔星城。抵达魔星城当日,乌北郡郡守亲自带领一干官员及诸多侍卫也抵达了魔星城。作为城主,查木尔对两拨人进行了妥善安排。
凤云天与他的陪祭队——那群少男少女,以及我和少量近身精卫入住城主府。乌北郡郡守李义及一干官员则退而其次,入住城主府对面的驿馆。查木尔带着大量守卫集结在周围,以作安保。
是夜,查木尔按黑瓦族风俗设了宴席。郡守李义在宴席前带着一众官员前来向我请安。表面上,这家伙挺懂规矩,事实上会咬人的狗不叫。柯尔丹先前的提醒我都还记得呢,像李义这样的封疆之臣,又是守卫与北荒族接壤的边郡,朝廷每年对其的钱粮要求有求必应,这种体制下,没有过人自制力的官员是架不住*可能的。岳长河挪用的军费便是由乌北郡发起。如果可能,凤景天早就换人上岗了。
我装模作样地与一众官员虚以委蛇一番,便和秋艾图清静去了。岳家本来就没想过拿我当皇后看,何况我还是祭天人选,这些一辈子也见不了两面的地方官员对我的恭敬不过是面子工程,可有可无。
凤云天跟我说,因为天气、日子、时辰等诸多因素,祭天定在三日后。我没太在意,心想三天时间足够我对魔湖摸底,最好实地控物演练一番,做足落跑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黑瓦族宴席很丰盛,族人也很好客,席上有风格独特的歌舞表演。在查木尔的招待下,大家都很尽兴。我喝了一点果酒,趁着兴头,宴后与凤云天登上城主府最高的楼阁歇息。
风清气爽,弯月当空,远处山影模糊。朦胧夜色下,整个魔星城静而美,令人心醉。我和凤云天坐在木椅上,未有言语。查木尔派来带路的侍女很乖巧,与秋艾一起安静站在一旁。两个精卫怕扰了我们的兴致,站得就更远了。
我忽然想起脖子上的玉坠,伸手掏出来问侍女:“这东西是太淑妃赠与本宫的,在你们族内是不是有什么特殊意义?”
侍女见了这个,大惊:“奴婢这就去叫族长大人。”
凤云天也看了一眼玉坠,没有说话。
没过多久,查木尔满头是汗地跑进楼阁,看清我手里的玉坠后,顿时就呆了。他说这是他给两个女儿的信物,我手上这只是小女儿的。当年,太淑妃刚入宫,他的小女儿送嫁后在宫里住了一段日子,得知凤朝祭天的规矩,回到魔星城后向查木尔自请祭天。查木尔是个精明的族长,他很清楚黑瓦族虽然向凤朝称了臣也获得了栖息地,但关系却并不牢固,魔鬼星城所在位置又极为尴尬,一但北荒族冒犯,黑瓦族首当其冲,极有可能被凤朝直接放弃,故想尽各种办法与凤朝巩固关系,这其中就包括将太淑妃嫁入宫中。当小女儿提出祭天请求后,查木尔几乎想也没想就同意了,在他看来牺牲小女儿一个就能使整个族人获益是笔划算的买卖。太淑妃与妹妹感情亲昵,查木尔为避免节外生枝,一直瞒着太淑妃进行祭天。后来,太淑妃得知此事,其妹已离世,故对查木尔耿耿于怀,父女关系闹得不太愉快。
讲完故事,查木尔几乎老泪纵横。
我完全能从他叙述的语句中听出他作为父亲的伤感。当一个民族背负了太多仇恨,亲情也成了可以牺牲的东西。他首先是族长,而后才是一个父亲,这显然悖于亲情。我将玉坠取下来,以左手递到他面前。“族长请起,这件东西原是你赠与女儿的信物,物归原主罢。”
查木尔怔怔地看着我手心里的玉坠,连番摇头:“太淑妃娘娘既然将它赠给您,它便是您的东西。卑职不敢收回。”
“留下当是个念想。若不然,三日后我祭了天,它只能永沉湖底。”我微笑着,再次朝他递了递玉坠。
突然,查木尔脸色变了又变。他指了指我的左手,语无伦次地道:“娘娘,您……您怎么会有荆棘花神印?阿赫拉秋素心与您是什么关系?”
我忽然意识到,黑瓦族原本就是北荒族族群之一,也许查木尔比我们任何人都了解荆棘花神印,不禁开口问他:“阿赫拉秋素心是本宫的姨娘,本宫继承了她的力量。”
查木尔一听,忙向我下跪,郑重地道:“想必阿赫拉已不在人世了。也罢,卑职便向您叩头,就当向当年救下卑职夫人的恩人谢恩了。”
“恩人?从何说起?”
“阿赫拉当年躲避追杀进入凤朝领地,正好途径我们黑瓦族。那时魔星城还没有现在这么繁华,城里也没有医师。卑职夫人生太淑妃难产,九死一线,阿赫拉慈悲为怀,救了卑职夫人以及太淑妃。这玉坠其实是阿赫拉所赠,共有两枚,卑职以它们做了信物,送给两个女儿。”查木尔说着说着,显得异常激动:“娘娘您说,卑职怎么好意思再拿回这东西?”
我又问:“你们黑瓦族对荆棘花神印是否有所了解?”
“娘娘,您可能不知道,我们黑瓦族其实最为著名的不是骁勇善战,而是预言。黑瓦族从前在北荒境内是以出预言师出名,卑职夫人便是族内最强大的预言师。阿赫拉救了卑职夫人后,卑职夫人预言阿赫拉此生再不可能回到北荒族,并且还告诉阿赫拉下一个继承她力量的人将拥有荆棘花神印,成为圣阿赫拉。传说圣阿赫拉无所不能,可以主宰北荒族的未来。历史上,唯一出现过的一位圣阿赫拉嫁给了北荒族其中一个支系氏族的王,这位王先后统一了北荒境内所有族系,成为了神一样的存在。”查木尔一一道来,态度恭敬得很。
听了半天的风云天这时忽然插了一句问话:“凤朝传说,拥有荆棘花神印的人会成为凤朝的敌人,此事是否属实?”
“属实。圣阿赫拉拥有自然力量,并获得神圣的豁免权,这种豁免权决定了她不单可以动用大量的自然力量元素,还能做到随心所欲,掌控万物。正因如此,圣阿赫拉在北荒族的地位超然卓绝,一旦出现便会嫁入王室。当年,阿赫拉秋素心被预言将成为北荒族最强大的女巫,便直接被都铎王内定为未婚妻。其实,北荒族数代都铎王都很向往凤朝土地的丰美富庶,历来以发动与凤朝的战争为目标。早在多年前北荒族就已经具备了攻打凤朝的能力,只是由于这些年都铎王自身受煞气影响,加上双方开战绕不开魔湖,如何让军队安全快速地渡湖是非常大的难题,所以才一直拖到现在。”
我刹那间便明白了事情的重点:“你是指,如果圣阿赫拉出现,这个难题就等于是迎刃而解。”
查木尔肯定地道:“对。正因如此,卑职才觉得奇怪,为什么会是娘娘去祭天?娘娘可不是普通人,否则北荒族的首席女巫不会冒险到凤朝来。”
果然知道得很多!我叹道,又问:“我听说魔湖里有一种很可怕的食肉动物以及一种隐形杀手般的植物?”
问出这个问题,凤云天便认真地看我,像看出了什么端倪。
“确实有。除此之外,魔湖还有一个特点,它的水温变化很大,越往下温度越高,到了最下边温度几乎跟开水一样。”
“温度?”我下意识地哆嗦了一下,像开水一样的温度怎么说也都快一百度了,人要是沉下去,岂不成了涮人肉?这么高的温度,食肉的动物与植物杀手又是怎么生存的?总不至于皮糙肉厚到这程度。
“总之魔湖是座令人敬畏的湖。”查木尔肃穆地道。
凤云天又问:“祭台建得怎么样了?”
“祭台是郡守大人督建,已建好一月有余。卑职的族人只是听侯差遣帮了点小忙。等明天天亮,大祭师可前往查看。不过,切记别太靠近魔湖的水。最近魔湖不太安宁。”查木尔说罢,拱了拱手,暗中多看了我一眼后,躬身退下。
我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再坐下去也没什么好看的,起身对凤云天道:“明天去魔湖边上看看。”
风云天坐在原处,似乎没反应过来。
秋艾扶着我,跟在侍女后,一级一级下楼。
这时,站在远处的精卫指着对面的驿馆叫起来:“快看,那边起火了。”
我一看,还真是起火了,火势顺着风越来越大。“我们得赶紧过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郡守大人和一众官员全住在里边,出了事可了不得!”侍女慌张道,手足无措。要知道,郡守李义与一众要是在黑瓦族这里出了问题,到时黑瓦族少不了被拖累。
“秋艾,快,我们过去!”我拉着秋艾的手,蹬蹬蹬地下楼。
“保护娘娘!”楼上的凤云天一声令下,纵身飞下楼,扑向对面。
火势烧得很猛,蔓延得非常快。
查木尔带着城主府的一众守卫慌忙冲向对面的驿站,只留了少数人留守。精骑统领这边,也率了半数人员赶过去,从洛亚城来的那群城卫去得最迟。由于火势大,以上三拨人,加上郡守李义自己带来的一部分人,现场也没个统一指挥,四帮人各忙各的,乱套极了。
我和秋艾下到城主府主楼第二层时,就见对面驿站的人不断往外跑,那些平日看起来威风八面仪态轩昂的官员们个个灰头土脸,衣袍散乱,还有的官服都没穿,仅穿着中衣就出来了,样子好不狼狈。
由于驿站与四围街坊建得极近,火因风而起,将两旁的商铺民居都引燃了。
一众人等来不及清点官员人数便匆匆忙忙与四围民众一起扑起火来。天干物燥,如不将明火暗势彻底扑灭,整个城都可能烧起来。查木尔最明白这道理,带着人冲在最前方,精卫们也都很勇猛,洛亚城的城卫到底是守卫城池的,知晓火势厉害,也都纷纷缓手。只有郡守官员带来的人,还在清理驿站这边,显得闲散多了。
忽然,不知道谁尖叫了一声:“天哪!郡守大人呢?”
接着有人大叫:“李大人还在驿站里!”
这下子,一众人等急得跳脚,却又没人敢冲进去,眼见驿站就烧得不成样子了。
也就这时,凤云天不知道从谁身上拔了把剑,动作飘忽轻灵地绞开烧毁的窗户,呈螺旋状般飞了进去。他人一进去,外边的骑楼廊柱等轰地一声便塌了。
所有人又是一阵大叫,精骑统领赶紧抽身回来,提着长枪,一边使出混身的劲儿挑飞跨蹋的已半烧毁的木板木梁,一边大叫:“大祭师,大祭师,你没事吧?”
我的心霎时提到了嗓门口。突然地,我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身体本能地退后了一步。一条长翅膀的小蛇恰好落在我原先站的位置,身上闪着莹光,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毒物。空气中传来一阵邪异的香味儿。我知道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心念一动,一股自然而然的风迅速将香味儿吹散,可即使如此,秋艾与领路侍女还是中了招,双双软倒在地。那只长翅膀的小蛇并未因我的威势而退开,但它也没能前进半点,反而像钉子一样被钉在原地,两只闪亮的小眼睛骨碌碌地瞪着我。
若换了以前,见了这东西,我即使不吓晕,也会手脚软得使不上力。也就眼下,知道有人要杀我,我本能地强大起来,脑中念头一过:“臭蛇,快闪开!”
那蛇似乎迫于无奈地开始惧怕起来,慢吞吞地一扑一扑地离开。不过,它怕我是一回事,却不怕晕过去的秋艾与领路侍女,几乎本能地张开尖齿森森的嘴,作势便要咬秋艾。
这么毒的家伙,一口下去铁定要了秋艾小命!我想也没想,伸手作抓握状,掌心猛然产生一股极大的吸力,那小东西冷不丁就给我吸到手上来了。我也没料到会是这样,手里顿时冰凉,连冷汗都冒出来了,生怕它会咬我。咱虽然是圣阿赫拉,但能不能在这小毒物嘴下余生是另一回事,几乎刹那之间我便做出决定,撒手将它扔了出去。
没想到这小家伙像有灵性,居然张着小翅膀又飞了回来,一下子停在我头发上,可把我给吓坏了。娘咧!这绿莹莹的小家伙可不是什么好玩儿的!
这是,空中凭空出现了一个黑衣女人,正非常憎恨地瞪着我。
这死女人,要不是眼下四处灯火通明,一般人见了她脸上化的烟熏妆,铁定以为见鬼了。
小蛇吱吱地叫了几声,在我头顶上摩挲来摩挲去,最后干脆盘了起来,偶尔弯下小小的头颅碰碰我的额头,令我整颗心都在颤抖!
“你可真有本事,连本座的灵翅蛇都给收服了!”死女人的声音又尖又细像从肚子里挤出来似的。
“休要伤害娘娘!”十几个立在城主府院内的精卫发现了死女人,举着枪便冲了上来。
哪知死女人一扬手,一蓬带着莹光的粉就跟耍魔术似地朝精卫们罩了过去。
“不要!”我大叫一声,双手发力,已然慢了,精卫们立即七窍流血地倒了一地。
“就凭你,还想从本座手上救人?”死女人哈哈大笑,猖狂之极。
我气得浑身发抖,空有一身强大的力量,却因未学过巫道无法正确催发,跟这死女人怎么比?
“看来圣阿赫拉也不过尔尔!”死女人双手作兰花状往我这边轻轻一送,无数条像丝线一样的东西游曳过来,泛着五彩光芒。“死在本座手上,你应该感到荣幸!”
“狗屁!你个死老女人,欺负我一个新丁算什么首席女巫?”我真被她惹毛了,一着急,只记得自己身上的血有用,意念一动,十指指尖自动破出条血线,双手也结了一朵兰花印,血线竟然像我想象中一样破发为无法极度细小的血珠,从无数条丝线织就的网中飞了过去。
“圣阿赫拉!”空中爆出晴天霹雳一般的怒吼,一条银光匹练以雷霆万钧之势卷向死女人,柯尔丹幽灵般出现在死女人侧面。
如果不是情势危急,我还真想为这家伙各种拽酷帅靓正的闪亮出场大声叫好。事实是,丝线眨眼间便到了我眼前。头顶上的小蛇不知道是被吓到了还是什么,居然一个猛子就扎入了我的衣领,顺着衣衫整个倒挂在我后背上。我用脚趾头都想象得到,五彩丝线比小蛇还要毒,遂竭力凝神,心中狂喊:快停下,快停下!
五彩丝线真的就此定在了离我一厘米不到的地方,簌簌地落了一地,但这东西好像是活物,落地后还在不停蠕动。
与此同时,死女人像蛇一样“嘶——”地惨叫了一声,瞬间隐入夜色消失不见。也不知道是我的血上了她的身,还是柯尔丹伤了她。
柯尔丹扫了一眼地上,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微微打了个转就不见了,倒是有一丝极细的声音钻入我耳朵。“圣阿赫拉日后最好仔细学习巫道。血祭之法于自身伤害很大,能不用就不用。”
“说得倒轻巧,我倒是想学,可我找谁学去?”我抱怨着,感觉身体乏力,赶忙双手扶住扶梯,带血的手指尖忽然抖了起来,紧接着我喉咙一甜,一口血涌了出来溅落一地,那些五彩丝线立马蜷缩成一团,再也不动了。即使如此,我不好的感觉还没有停止,又是一口血涌了出来,然后我只觉得天旋地转,整个人挂在了扶梯上。
对面驿站,凤云天提剑破楼而出发出巨大声响,身上衣衫被烧出了无数个洞,脸上都是灰,像妖怪一样。
侍卫统领猛然回头朝我看过来,吓得一声大叫:“皇后娘娘——”
然后更多的人叫了起来,精卫的、查木尔的、城主护卫的、洛亚城卫的……四周的人影都朝我涌了过来,我眼前猛然模糊一片,只听到一阵杂乱的脚步声,然后身体毫无征兆地倒在梯道上。
“安儿——”凤云天的声音很温暖,也是我最后听到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