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有人想取暴力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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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一凡起身将孟蓉抱进自己的怀里,然后为她轻轻地将脸上的泪水擦干说:“给不了你别的东西,但是最起码不能让你受委屈吧。 这件事情我自己心里面有底,你不用说别的了。”
“可是你这样做也算是伤害了宋佳啊!你不是说你喜欢她吗?难道你就真的忍心看她这样么?”孟蓉质问道。
叶一凡现在真的很想问问孟蓉她到底是不是个正常的地球女人,这个时候女人不是应该老老实实的趴在男人的怀里面诉说着自己心中的爱么?哪有这个时候还想着别的女人是什么感受的。
“好了,这件事情不要说了,我刚才都差点没忍住告诉宋佳其实我的女人就是你。不过后来想了想还是算了,谁知道现在的这些女孩子会干出点什么事情来。其实我刚才真的有一种冲动,我想向全世界宣布你就是我的女人!”叶一凡盯着孟蓉的眼睛诚恳的说。
不管叶一凡到底会不会这么做,但是叶一凡只是这么一说孟蓉都已经被感动的热泪盈眶了。
这一晚上整个房间里面睡着三个人,但是三个人却都失眠了。
而在另一边,谢雅欣正在折腾着另一个男人,一个今天上午的时候叶一凡见过的男人。
林轩丞从小就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优秀的世家让他从小接受的教育都是最好的。再加上林轩丞也算是争气,并没有像别的孩子那样仗着自己家里面有点势力就瞎折腾。他成功地考取了哈佛的学位。
之后回国在家里的安排之下进入了这家国企担任ceo,经过了多年的磨练之后林轩丞从一个锋芒毕露的少年变成了现在含而不露的大企业家,在许多人的眼里面看来这应该算是成功了吧。但是林轩丞并不认为自己成功了,最起码从小到大他一直喜欢着的女孩子对他并没有什么感觉。即便是林轩丞成为了哈佛的双料博士那名女孩子还是没能多看他一眼。
林轩丞从小到大就有一个梦想,他梦想着有一天自己能取那个女孩子做他的妻子。为此他努力着,在别的孩子都用自己家里的势力耀武扬威的时候,他却借助自己家里的势力去接受更高等的教育。他为的就是能让自己喜欢的那个个女孩子刮目相看。
但是到了现在对方仍旧还是没有一点心动的感觉,这让林轩丞觉得自己很失败。成功的人一般都是固执的,林轩丞也是一个固执的人。他认为这个女孩子之所以仍旧还是对他不顾一屑是因为他做的还是不够好,因此林轩丞仍旧还是在加倍努力着。
但是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并不是在他的身边老老实实的等待着他成功,对方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家出走了,独自一个人从北京跑到了Q市。这次的事情其实并不需要林轩丞亲自来,但是为了能见一见自己朝思暮想的女孩子,他还是亲自来了。
但是等他见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之后他就后悔了,人还是那个人,除了比之前少了几份稚嫩多了几分成熟之外没有什么别的太大的变化。但是林轩丞觉得自己面前的这个女孩子可比在家里面的时候爷们儿多了。
当时见到谢雅欣的时候林轩丞开的是一辆保时捷,当然天知道他是怎么弄来的。在范子毅跟熊刚的陪同下林轩丞来到了谢雅欣的工作地点。等见到谢雅欣之后林轩丞觉得谢雅欣依旧美丽依旧漂亮,林轩丞还是依旧的爱着她。
“雅欣,我来看你了。”林轩丞张开了自己的双臂兴奋的想谢雅欣走过去。不过迎接他的并不是谢雅欣微暖的怀抱,而是结实有力的一脚。
“姓林的,是不是老娘很长时间没有收拾你了所以让你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赶上来就占老娘的便宜,你茅坑里点灯啊!”说完谢雅欣又在林轩丞的肚子上补上了一拳。
范子毅跟熊刚理所当然的站在一边看着谢雅欣殴打着林轩丞,他们都已经习惯了,因为之前在北京的时候这种情况就经常生.再说了,他们也清楚谢雅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们可不想上去找揍。
谢雅欣这几天就不是很痛快,本来好好的干着自己的刑警,可是莫名其妙的就被调到了二线。这也就算了,竟然莫名其妙的接受了任务去了叶一凡的家里面。这也就算了,可是她竟然莫名其妙的天生跟那个姓叶的不对眼。
昨天刚吃瘪的谢雅欣心里面正火大得很,而这个时候林轩丞竟然不知死活的凑了上来,谢雅欣哪里肯放过他。一顿胖揍之后谢雅欣心里面总算是舒服了,之后她才想起来林轩丞不是应该在北京么,为什么会在Q市?
“死了没有,要是没死的话就赶快从地上爬起来,本小姐饿了,带我去吃饭!”说着还朝地上躺着的林轩丞狠狠地踢了一脚。此情此景突然让一边站着的两个男人想起了万恶的旧社会之中地主婆与佃户的关系。
姑且不谈林轩丞到底是信春哥的还是信曾哥的,反正等谢雅欣说完之后他立刻就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戴着一副谄媚的笑容说:“请你吃东西当然是没有什么问题了。你想吃点什么?我听说Q市的海鲜很有名,不如咱们去吃点海鲜吧。”
“呸!”林轩丞刚一说完谢雅欣就对着他骂了一句,然后谢雅欣脸上带着不屑的表情说:“土鳖啊你,我来的这几个月光吃海鲜了!海鲜有什么好吃的,咱们找地方去吃点别的东西吧。”
谢雅欣真的没有说谎,或许她不一定每顿饭都会吃海参鲍鱼大梭蟹,可是最起码从来了Q市之后每顿饭都有海鲜。毕竟这个地方靠着海,平时的农贸市场上到处都是买海鲜的。o9年夏天的时候,一盆蛤蜊才卖五块钱,那年夏天基本上天天晚上都会有蛤蜊,差点没给我吃成个蛤蜊???
所以说即便谢雅欣是在北京长大的,但是来了Q市这几个月之后她是真的吃够了海鲜了。可是林轩丞不知道啊,他还以为在谢雅欣的眼里面海鲜是个好东西。什么东西都是物以稀为贵,在内地想吃到新鲜的海鲜着实不容易,而且价钱也不会便宜。
“这个,不吃海鲜那咱们去吃什么?”林轩丞顿时没了主意,他是在国企工作,平时即便是请客户吃饭也都是去吃海鲜。他还真不知道不吃海鲜还能去吃什么东西,难道要让他带着谢雅欣去吃猪肉炖粉条么?
“没文化了不是,到了Q市当然要和扎啤吃蛤蜊了!走吧走吧,我知道有一家小饭店做的辣炒花蛤蜊很好吃,他们家的扎啤也很好喝。”一说到啤酒谢雅欣完全就忘乎所以了,她不自觉地伸手擦了擦自己的嘴角,生怕自己有口水之类的液体流出来。
在谢雅欣的指点下,很快这辆十分扎眼的保时捷就停在了一家小饭店的门口。这时已经是傍晚时分,虽然太阳已经落山,但是气温仍旧还是很热。谢雅欣热情的对老板说:“老板,五十个肉、五十个肉筋、五十个针亮鱼、五十个脆骨,一盘辣炒花蛤蜊、再给我来四杯扎啤,要原浆的!”
老板跟谢雅欣也认识,一听之后马上笑着说:“请好吧,今天的原浆是刚从厂里面送过来的,我给您开一桶新的您尝尝!保证过瘾!”
Q市的人喜欢喝啤酒,尤其是到了夏天的时候,大街上只要是个饭店都会摆出烧烤的摊位来。这个时候人们喝的往往都是一大通一大桶的散啤。这种啤酒是从啤酒厂直接灌进大桶之中,然后接着就送到了这些烧烤摊位上。
所以说这些啤酒是真正的鲜啤酒,味道也跟瓶装的酒有很大的不同。而原浆酒更是这里面的极品。啤酒的原浆入口的口感就跟牛奶一样醇厚,喝下去之后口中除了啤酒的香味之外就在也没有别的味道。往往你喝完一口之后还会想要迫不及待的喝第二口,有的人甚至喜欢先喝上一大杯解解馋再说。
而且原浆旧的温度很稳定,你中午十二点打出来的一杯原浆,到了下午四点它的温度基本上不会有什么改变。所以说喜欢喝冰镇啤酒的人一般都喜欢喝原浆。当然了,虽然比普通的啤酒好喝,但是也比普通的啤酒醉人。
“酒来了!谢警官您尝尝,这可是正儿八经的登州路啤酒!”小店的老板亲自将四大杯扎啤送到了谢雅欣的桌子上。
谢雅欣迫不及待的端起了酒杯对三个男人说:“尝尝吧,咱们先润润嗓子。现在这里的人一般都喝五厂的崂啤。”说完谢雅欣也不去管别人,自己咕嘟咕嘟的灌了好几口。
Q市的人吃饭一般都不会在乎菜是不是第一时间上来了,但是酒一定要以最快的度先摆到桌子上。有了酒之后大家的话就多了,这样气氛也就会好很多。所以说在Q市请客都会说“出来喝酒吧!”而不是说“出来吃饭吧”
林轩丞从小到大什么时候在这种小饭店里面吃过饭,往常他喝得也都是红酒。所以他跟范子毅两个人都只是轻轻的喝了一口。但是熊刚喝的比较多,他尝了一口之后突然裂开了嘴,然后直接将一大杯都喝光了。
“说吧,这次你来Q市要干什么?”谢雅欣将手中的酒杯放下之后问道。
“这个,我想告诉你,我准备跟你们家提亲,我想要娶你!”林轩丞淡定的说。
ps:为什么姐姐的孩子感冒了却要我喂她吃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她就不能老老实实的把药吃下去,为什么她要哭?啊啊啊啊啊!
叶一凡起身将孟蓉抱进自己的怀里,然后为她轻轻地将脸上的泪水擦干说:“给不了你别的东西,但是最起码不能让你受委屈吧。 这件事情我自己心里面有底,你不用说别的了。”
“可是你这样做也算是伤害了宋佳啊!你不是说你喜欢她吗?难道你就真的忍心看她这样么?”孟蓉质问道。
叶一凡现在真的很想问问孟蓉她到底是不是个正常的地球女人,这个时候女人不是应该老老实实的趴在男人的怀里面诉说着自己心中的爱么?哪有这个时候还想着别的女人是什么感受的。
“好了,这件事情不要说了,我刚才都差点没忍住告诉宋佳其实我的女人就是你。不过后来想了想还是算了,谁知道现在的这些女孩子会干出点什么事情来。其实我刚才真的有一种冲动,我想向全世界宣布你就是我的女人!”叶一凡盯着孟蓉的眼睛诚恳的说。
不管叶一凡到底会不会这么做,但是叶一凡只是这么一说孟蓉都已经被感动的热泪盈眶了。
这一晚上整个房间里面睡着三个人,但是三个人却都失眠了。
而在另一边,谢雅欣正在折腾着另一个男人,一个今天上午的时候叶一凡见过的男人。
林轩丞从小就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优秀的世家让他从小接受的教育都是最好的。再加上林轩丞也算是争气,并没有像别的孩子那样仗着自己家里面有点势力就瞎折腾。他成功地考取了哈佛的学位。
之后回国在家里的安排之下进入了这家国企担任ceo,经过了多年的磨练之后林轩丞从一个锋芒毕露的少年变成了现在含而不露的大企业家,在许多人的眼里面看来这应该算是成功了吧。但是林轩丞并不认为自己成功了,最起码从小到大他一直喜欢着的女孩子对他并没有什么感觉。即便是林轩丞成为了哈佛的双料博士那名女孩子还是没能多看他一眼。
林轩丞从小到大就有一个梦想,他梦想着有一天自己能取那个女孩子做他的妻子。为此他努力着,在别的孩子都用自己家里的势力耀武扬威的时候,他却借助自己家里的势力去接受更高等的教育。他为的就是能让自己喜欢的那个个女孩子刮目相看。
但是到了现在对方仍旧还是没有一点心动的感觉,这让林轩丞觉得自己很失败。成功的人一般都是固执的,林轩丞也是一个固执的人。他认为这个女孩子之所以仍旧还是对他不顾一屑是因为他做的还是不够好,因此林轩丞仍旧还是在加倍努力着。
但是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并不是在他的身边老老实实的等待着他成功,对方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家出走了,独自一个人从北京跑到了Q市。这次的事情其实并不需要林轩丞亲自来,但是为了能见一见自己朝思暮想的女孩子,他还是亲自来了。
但是等他见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之后他就后悔了,人还是那个人,除了比之前少了几份稚嫩多了几分成熟之外没有什么别的太大的变化。但是林轩丞觉得自己面前的这个女孩子可比在家里面的时候爷们儿多了。
当时见到谢雅欣的时候林轩丞开的是一辆保时捷,当然天知道他是怎么弄来的。在范子毅跟熊刚的陪同下林轩丞来到了谢雅欣的工作地点。等见到谢雅欣之后林轩丞觉得谢雅欣依旧美丽依旧漂亮,林轩丞还是依旧的爱着她。
“雅欣,我来看你了。”林轩丞张开了自己的双臂兴奋的想谢雅欣走过去。不过迎接他的并不是谢雅欣微暖的怀抱,而是结实有力的一脚。
“姓林的,是不是老娘很长时间没有收拾你了所以让你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赶上来就占老娘的便宜,你茅坑里点灯啊!”说完谢雅欣又在林轩丞的肚子上补上了一拳。
范子毅跟熊刚理所当然的站在一边看着谢雅欣殴打着林轩丞,他们都已经习惯了,因为之前在北京的时候这种情况就经常生.再说了,他们也清楚谢雅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们可不想上去找揍。
谢雅欣这几天就不是很痛快,本来好好的干着自己的刑警,可是莫名其妙的就被调到了二线。这也就算了,竟然莫名其妙的接受了任务去了叶一凡的家里面。这也就算了,可是她竟然莫名其妙的天生跟那个姓叶的不对眼。
昨天刚吃瘪的谢雅欣心里面正火大得很,而这个时候林轩丞竟然不知死活的凑了上来,谢雅欣哪里肯放过他。一顿胖揍之后谢雅欣心里面总算是舒服了,之后她才想起来林轩丞不是应该在北京么,为什么会在Q市?
“死了没有,要是没死的话就赶快从地上爬起来,本小姐饿了,带我去吃饭!”说着还朝地上躺着的林轩丞狠狠地踢了一脚。此情此景突然让一边站着的两个男人想起了万恶的旧社会之中地主婆与佃户的关系。
姑且不谈林轩丞到底是信春哥的还是信曾哥的,反正等谢雅欣说完之后他立刻就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戴着一副谄媚的笑容说:“请你吃东西当然是没有什么问题了。你想吃点什么?我听说Q市的海鲜很有名,不如咱们去吃点海鲜吧。”
“呸!”林轩丞刚一说完谢雅欣就对着他骂了一句,然后谢雅欣脸上带着不屑的表情说:“土鳖啊你,我来的这几个月光吃海鲜了!海鲜有什么好吃的,咱们找地方去吃点别的东西吧。”
谢雅欣真的没有说谎,或许她不一定每顿饭都会吃海参鲍鱼大梭蟹,可是最起码从来了Q市之后每顿饭都有海鲜。毕竟这个地方靠着海,平时的农贸市场上到处都是买海鲜的。o9年夏天的时候,一盆蛤蜊才卖五块钱,那年夏天基本上天天晚上都会有蛤蜊,差点没给我吃成个蛤蜊???
所以说即便谢雅欣是在北京长大的,但是来了Q市这几个月之后她是真的吃够了海鲜了。可是林轩丞不知道啊,他还以为在谢雅欣的眼里面海鲜是个好东西。什么东西都是物以稀为贵,在内地想吃到新鲜的海鲜着实不容易,而且价钱也不会便宜。
“这个,不吃海鲜那咱们去吃什么?”林轩丞顿时没了主意,他是在国企工作,平时即便是请客户吃饭也都是去吃海鲜。他还真不知道不吃海鲜还能去吃什么东西,难道要让他带着谢雅欣去吃猪肉炖粉条么?
“没文化了不是,到了Q市当然要和扎啤吃蛤蜊了!走吧走吧,我知道有一家小饭店做的辣炒花蛤蜊很好吃,他们家的扎啤也很好喝。”一说到啤酒谢雅欣完全就忘乎所以了,她不自觉地伸手擦了擦自己的嘴角,生怕自己有口水之类的液体流出来。
在谢雅欣的指点下,很快这辆十分扎眼的保时捷就停在了一家小饭店的门口。这时已经是傍晚时分,虽然太阳已经落山,但是气温仍旧还是很热。谢雅欣热情的对老板说:“老板,五十个肉、五十个肉筋、五十个针亮鱼、五十个脆骨,一盘辣炒花蛤蜊、再给我来四杯扎啤,要原浆的!”
老板跟谢雅欣也认识,一听之后马上笑着说:“请好吧,今天的原浆是刚从厂里面送过来的,我给您开一桶新的您尝尝!保证过瘾!”
Q市的人喜欢喝啤酒,尤其是到了夏天的时候,大街上只要是个饭店都会摆出烧烤的摊位来。这个时候人们喝的往往都是一大通一大桶的散啤。这种啤酒是从啤酒厂直接灌进大桶之中,然后接着就送到了这些烧烤摊位上。
所以说这些啤酒是真正的鲜啤酒,味道也跟瓶装的酒有很大的不同。而原浆酒更是这里面的极品。啤酒的原浆入口的口感就跟牛奶一样醇厚,喝下去之后口中除了啤酒的香味之外就在也没有别的味道。往往你喝完一口之后还会想要迫不及待的喝第二口,有的人甚至喜欢先喝上一大杯解解馋再说。
而且原浆旧的温度很稳定,你中午十二点打出来的一杯原浆,到了下午四点它的温度基本上不会有什么改变。所以说喜欢喝冰镇啤酒的人一般都喜欢喝原浆。当然了,虽然比普通的啤酒好喝,但是也比普通的啤酒醉人。
“酒来了!谢警官您尝尝,这可是正儿八经的登州路啤酒!”小店的老板亲自将四大杯扎啤送到了谢雅欣的桌子上。
谢雅欣迫不及待的端起了酒杯对三个男人说:“尝尝吧,咱们先润润嗓子。现在这里的人一般都喝五厂的崂啤。”说完谢雅欣也不去管别人,自己咕嘟咕嘟的灌了好几口。
Q市的人吃饭一般都不会在乎菜是不是第一时间上来了,但是酒一定要以最快的度先摆到桌子上。有了酒之后大家的话就多了,这样气氛也就会好很多。所以说在Q市请客都会说“出来喝酒吧!”而不是说“出来吃饭吧”
林轩丞从小到大什么时候在这种小饭店里面吃过饭,往常他喝得也都是红酒。所以他跟范子毅两个人都只是轻轻的喝了一口。但是熊刚喝的比较多,他尝了一口之后突然裂开了嘴,然后直接将一大杯都喝光了。
“说吧,这次你来Q市要干什么?”谢雅欣将手中的酒杯放下之后问道。
“这个,我想告诉你,我准备跟你们家提亲,我想要娶你!”林轩丞淡定的说。
ps:为什么姐姐的孩子感冒了却要我喂她吃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她就不能老老实实的把药吃下去,为什么她要哭?啊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