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47)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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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怎么今天起得这样早?”刚睁开眼的毕庆堂坐起身,披上睡衣,伸头看了一眼床头的座钟。谭央坐在梳妆台前戴着耳环,听了毕庆堂的话,略迟疑,左右端详了一下镜中的自己,随即站起,为难道,“有什么办法,刚入院的那个孩子烧得厉害,我早些去,看看昨天的退烧针管不管用。”毕庆堂摇头,埋怨她,“你总是这样,其实早一刻、晚一刻,能有多大分别,我就不信。”
谭央坐在床边,从枕头下取出腕表戴在胳膊上,噤着鼻子小声说,“大哥,我走了。”毕庆堂笑着吻了吻谭央的脸颊,“去吧,早回。”
小汽车把谭央送到了宝隆医院的大门口,谭央下车进了自己的诊室,从窗口看着小汽车开走后,谭央取出衣柜里的一件短氅就匆匆忙忙下了楼,时候还早,路上行人很少,几个黄包车夫凑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的在街口聊着天,谭央坐上了其中一辆黄包车,轻声对车夫说,“和平码头”。
清晨的码头,咸咸的海风伴着遥远的汽笛声扑面而来,虽是晚春,依旧是湿凉湿凉的,连带着人的心也随着这沁入骨髓的寒一同战栗,没着没落的。谭央站在海边,雏菊黄的缎面旗袍,黑色短氅披在肩上,黄金链子做的搭扣,被黑色短氅衬着,在胸前闪着金灿灿的光,这是大上海阔太太最时新的打扮,穿着谭央身上,倒让人觉得文雅端庄,谭央长长的卷发被海风吹乱,她只是抬起手随意的捋了捋,蹙着眉看向船甲板,既有焦急,也有忐忑。
“马叔叔,马叔叔,”看着老人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视线里,谭央放声大喊,老马眯着眼往这边看,一看到谭央,他便连忙拨开人群挤了过来,高兴却又带着几分埋怨的说,“小姐,小姐你怎么来了?”身边都是久别重逢的人,在那种特殊的氛围下谭央端详着眼前的老人,头发花白了,皱纹也深了,他苍老了那么多,唯有看她时眼中那份和善关爱,许多年来,未曾改变。
恍惚间,眼前这位穿着长袍马褂的体面老人与二十年前同里那个短打扮的中年管家时空交错,重叠在一起,让人分不清今夕何夕。谭央脑海里飞快的转着一张张或熟悉或不怎么熟悉的脸庞,父亲、母亲、表叔、许伯伯,这些脸庞的身后是氤氤氲氲的同里雾气。
身处繁华的大上海,童年少年时的水乡时光渐行渐远,就连当年陪伴谭央身边的家人叔伯也一个又一个的离开了她,如今的谭央蓦然发现,眼前这个老人竟是她与过去联系在一起的唯一纽带,想到这里谭央不禁悲从衷来,她动情的伏在老马的肩头,“马叔叔,您好久没回来了。”
老马对谭央的举动有些意外,随即又释然了,他依稀记得上一次牵着谭央的手还是二十年前,那个梳着牛角辫奶声奶气的小姑娘,一蹦一跳的同他走在水乡的甬道上。老马眯了眯眼,用自己苍老的手拍了拍谭央的手,他没言语,因为这一刻,谭央的心境与想法他全能明白,毕竟,同里的那十几年,对这一老一少来说是静谧美好的日子,弥足珍贵的时光。自那以后,世界就变了模样,天翻地覆的改变,再也回不去了……
黄包车一前一后的拉着老马和谭央,路上渐渐热闹了起来,谭央看着前面老马那白花花的头发在风里抖着,周遭嘈杂的声响和高楼大厦竟有了疏离的感觉,她觉得自己与世隔绝了起来,像是被吊在半空中的瓶,忽忽悠悠的不着地,里面却空无一物,风灌入瓶口呜呜作响,里面的五脏六腑都不见了,只留下忐忑而恐怖的声响。
老马把谭央带到了自己在上海的家,弄堂最深处的院落,老马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女都住在这里,热热闹闹的一大家子人。他儿子儿媳说的上海话里还带着山东腔,让她想起了表叔,心也不由得和这家人贴近了。老马简单的擦了一把脸,就很有默契的带着谭央上了二层的阁楼,一个适于说话的僻静地方。
待到和老马共处一室,谭央满腹的疑窦却不知从何说起了,她欲言又止,老马反而有些沉不住气,倒是先问了起来,“小姐,怎么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略略一顿,老马忽然气愤的说,“是不是毕庆堂?”话问到这里,谭央忽然抬起头,颇为惶恐的看着老马,老马觉得自己的猜想得到了证实,一股脑的说,“他待你不好对不对?他原来还对我说,他要是对你不好,就该遭天打雷劈,这才几年啊,他就把自己的话忘了?小姐,你看着吧,我非杀了他不可。”说着,老马使劲的锤了桌子一下,苍老的手臂上青筋暴起。
谭央听罢,连连摆手,“不,马叔叔,您误会了,大哥他待我很好。只是最近,发生了一桩旁的事。”谭央将茶杯拢在手里,微微低着头,将那天的事情尽量简洁明了的讲给老马听,她刻意的避开了过多描述性的词语,因为当时的场景让她回想起来每每揪心不已,毕竟她父亲亲如手足的兄弟,恰恰死在了她丈夫的手里。
谭央讲完后抬头看着老马,让她意外的是,老马脸上没有丝毫的吃惊和痛心,反而事不关己的掸了掸衣袖上的灰尘,为谭央的茶杯里添了水,谭央有些焦急的唤着他,“马叔叔!马叔叔,许伯伯他死了啊!我还记得我小时候,我坐在他膝上,他喂我吃广东带来的糕点,可他就这么在我眼前死了!”老马站起来,轻轻的拍了拍谭央的肩,安抚着她激动的情绪,“人老了,总有一死的,只是死法不一样罢了,这便是命。”
老马说着,走到窗边,打开窗,阳光照到灰暗的阁楼里,细细的尘埃在光影的对比下抖动着,窗子下面是后街,一条仅容两人并肩走的窄窄巷子,巷子里一个半老的娘姨,坐在小凳子上,一面晒着太阳,一面哄着怀里的孩子。
叔侄俩人都有些失神的看着外面,半晌,老马才慢条斯理的开口道,“人活了大半辈子就越来越觉得,命啊,不由得你不信,这世上怎么有那么多的奇事巧事,还不都是老天注定的吗?”说着,老马啧了啧嘴。
“记得那一年冬天,山东下了很大很大的雪,四位当家的带着我和老陈下山,要去镇子里置办些过年的东西,走到半路,因为风雪太大,马走不动了,我们就找了个破庙躲了起来,没多久,庙里又进来个避雪的破衣老道,那老道坐在墙角就挨个的端详我们几个,我们都觉得他神神叨叨的,也不去理,倒是老爷心地好,给了他一张煎饼,等到风雪过后,老道临走的时候,回身看着我们说,可怜啊可怜,全都死于非命,不得善终啊!咱们吃这口饭的,最忌讳这些话了,大家说要杀了那个晦气道士,可老爷拦着没让,也就罢了。没想到当时的话还真是一语成偈,三十年过去了,我们这些老的一个个,全都没得善终!所以,听你刚才讲毕老板错手杀了许二当家的,也只能说是命中如此,怪不得旁人。”
谭央闻言直起身,执拗的说,“马叔叔,你是知道的,我从来就不信这些,什么命中注定死于非命,要说我表叔抽大烟算是死于非命,可我父亲呢?我父亲那是得了肺病啊,怎么能说是死于非命呢?”老马听了,低下头没有说话,谭央又接着蹙着眉轻声道,“更何况,大哥他杀许伯伯,也不是错手,倒更像是——灭口。”谭央把最后“灭口”这两个字说得轻的不能再轻,这两个字从唇齿间若隐若现的飘出来,仿佛呵口气便能把它们吹散。
老马把两个手攥了攥紧,随即又松开,他望着谭央,眼神痛苦却很是诚恳,“小姐,小小姐今年几岁了?”谭央没想到他能问这个,稍一愣,“囡囡五岁半了。”“毕老板很疼她吧?像老爷当年疼你一样?”谭央先是点了点头,继而又摇头颇为无奈的笑了,“何止,溺爱的不像话,要星星月亮都给呢,父亲当年对我,哪到这个荒唐地步?”老马无比欣慰的笑了,“多好啊,一家人这样多好啊,小姐,你还追问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干什么?好好的过好你的日子,别的都和你无关。”
谭央明白老马这是不想说也不会说了,心中惶惶然起来,自顾自的说,“果然又是山东时候的旧事,怎么你们都不肯告诉我。”老马听了,叹了口气,“小姐,来我这儿这么久了,您该回去了。”谭央听他这么说,想了想,便站起身往外走,走到门口时,她忽然回头,“马叔叔,你们已经离开山东三十年了,可我觉得你们时至今日,还都在山东过活呢,一直没出来!”老马闻言一惊,随即苦笑,“不管是生是死,我们是被绑在那里不得超生喽,所以小姐,离我们远些吧。”
当谭央走出很远时,老人颤抖着手将窗关上,眼中噙着泪说,“小姐,别怪我,许二当家死得惨啊,我不想和他一样呀!”
晚饭后,谭央坐在沙发上打着毛衣,浅灰色的线,刚刚起了个头,谭央偏着头,轻声的数着针数,毕庆堂坐在一边心不在焉的翻着报纸,见谭央一副心无旁骛的认真样便丢下报纸,对趴在地毯上画小人的女儿说,“囡囡啊,给爸爸数一数天花板上吊灯里有多少个灯泡,数对了,爸爸给你奖励!”说着,他把女儿驮在肩上,小言覃伸出圆嘟嘟的手指,仰着头,幺二三四五的大声数起来。
“三十六个,爸爸,有三十六个灯泡!”言覃拍着小手开心的向父亲邀着功,毕庆堂抱着女儿坐到谭央身边,谭央针数都数完了一大半却被女儿打乱,生生的前功尽弃了,正气馁着,却听见毕庆堂幸灾乐祸的说,“囡囡数的真好,比妈妈数的都好,以后囡囡读书肯定比妈妈厉害。”谭央听罢便麻利的抽出毛衣针,向毕庆堂的肋下戳了去。
毕庆堂一面嘻嘻哈哈的躲,一面亲着女儿的小手,“说吧,心肝,想要什么?”言覃的头抵在毕庆堂的胸膛上蹭啊蹭啊,奶声奶气的说,“爸爸,我想要驼背的光头老爷爷!”
作者有话要说:哎呀,我回来了,很想念大家,这么久没更新,工作忙时一方面,另外,老实说啊,当着我男人面写小说,我有点儿不好意思,但是生活在一起,很多事要慢慢的彼此习惯,我想他会渐渐地习惯我坐在电脑前码字吧?
“小妹,怎么今天起得这样早?”刚睁开眼的毕庆堂坐起身,披上睡衣,伸头看了一眼床头的座钟。谭央坐在梳妆台前戴着耳环,听了毕庆堂的话,略迟疑,左右端详了一下镜中的自己,随即站起,为难道,“有什么办法,刚入院的那个孩子烧得厉害,我早些去,看看昨天的退烧针管不管用。”毕庆堂摇头,埋怨她,“你总是这样,其实早一刻、晚一刻,能有多大分别,我就不信。”
谭央坐在床边,从枕头下取出腕表戴在胳膊上,噤着鼻子小声说,“大哥,我走了。”毕庆堂笑着吻了吻谭央的脸颊,“去吧,早回。”
小汽车把谭央送到了宝隆医院的大门口,谭央下车进了自己的诊室,从窗口看着小汽车开走后,谭央取出衣柜里的一件短氅就匆匆忙忙下了楼,时候还早,路上行人很少,几个黄包车夫凑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的在街口聊着天,谭央坐上了其中一辆黄包车,轻声对车夫说,“和平码头”。
清晨的码头,咸咸的海风伴着遥远的汽笛声扑面而来,虽是晚春,依旧是湿凉湿凉的,连带着人的心也随着这沁入骨髓的寒一同战栗,没着没落的。谭央站在海边,雏菊黄的缎面旗袍,黑色短氅披在肩上,黄金链子做的搭扣,被黑色短氅衬着,在胸前闪着金灿灿的光,这是大上海阔太太最时新的打扮,穿着谭央身上,倒让人觉得文雅端庄,谭央长长的卷发被海风吹乱,她只是抬起手随意的捋了捋,蹙着眉看向船甲板,既有焦急,也有忐忑。
“马叔叔,马叔叔,”看着老人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视线里,谭央放声大喊,老马眯着眼往这边看,一看到谭央,他便连忙拨开人群挤了过来,高兴却又带着几分埋怨的说,“小姐,小姐你怎么来了?”身边都是久别重逢的人,在那种特殊的氛围下谭央端详着眼前的老人,头发花白了,皱纹也深了,他苍老了那么多,唯有看她时眼中那份和善关爱,许多年来,未曾改变。
恍惚间,眼前这位穿着长袍马褂的体面老人与二十年前同里那个短打扮的中年管家时空交错,重叠在一起,让人分不清今夕何夕。谭央脑海里飞快的转着一张张或熟悉或不怎么熟悉的脸庞,父亲、母亲、表叔、许伯伯,这些脸庞的身后是氤氤氲氲的同里雾气。
身处繁华的大上海,童年少年时的水乡时光渐行渐远,就连当年陪伴谭央身边的家人叔伯也一个又一个的离开了她,如今的谭央蓦然发现,眼前这个老人竟是她与过去联系在一起的唯一纽带,想到这里谭央不禁悲从衷来,她动情的伏在老马的肩头,“马叔叔,您好久没回来了。”
老马对谭央的举动有些意外,随即又释然了,他依稀记得上一次牵着谭央的手还是二十年前,那个梳着牛角辫奶声奶气的小姑娘,一蹦一跳的同他走在水乡的甬道上。老马眯了眯眼,用自己苍老的手拍了拍谭央的手,他没言语,因为这一刻,谭央的心境与想法他全能明白,毕竟,同里的那十几年,对这一老一少来说是静谧美好的日子,弥足珍贵的时光。自那以后,世界就变了模样,天翻地覆的改变,再也回不去了……
黄包车一前一后的拉着老马和谭央,路上渐渐热闹了起来,谭央看着前面老马那白花花的头发在风里抖着,周遭嘈杂的声响和高楼大厦竟有了疏离的感觉,她觉得自己与世隔绝了起来,像是被吊在半空中的瓶,忽忽悠悠的不着地,里面却空无一物,风灌入瓶口呜呜作响,里面的五脏六腑都不见了,只留下忐忑而恐怖的声响。
老马把谭央带到了自己在上海的家,弄堂最深处的院落,老马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女都住在这里,热热闹闹的一大家子人。他儿子儿媳说的上海话里还带着山东腔,让她想起了表叔,心也不由得和这家人贴近了。老马简单的擦了一把脸,就很有默契的带着谭央上了二层的阁楼,一个适于说话的僻静地方。
待到和老马共处一室,谭央满腹的疑窦却不知从何说起了,她欲言又止,老马反而有些沉不住气,倒是先问了起来,“小姐,怎么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略略一顿,老马忽然气愤的说,“是不是毕庆堂?”话问到这里,谭央忽然抬起头,颇为惶恐的看着老马,老马觉得自己的猜想得到了证实,一股脑的说,“他待你不好对不对?他原来还对我说,他要是对你不好,就该遭天打雷劈,这才几年啊,他就把自己的话忘了?小姐,你看着吧,我非杀了他不可。”说着,老马使劲的锤了桌子一下,苍老的手臂上青筋暴起。
谭央听罢,连连摆手,“不,马叔叔,您误会了,大哥他待我很好。只是最近,发生了一桩旁的事。”谭央将茶杯拢在手里,微微低着头,将那天的事情尽量简洁明了的讲给老马听,她刻意的避开了过多描述性的词语,因为当时的场景让她回想起来每每揪心不已,毕竟她父亲亲如手足的兄弟,恰恰死在了她丈夫的手里。
谭央讲完后抬头看着老马,让她意外的是,老马脸上没有丝毫的吃惊和痛心,反而事不关己的掸了掸衣袖上的灰尘,为谭央的茶杯里添了水,谭央有些焦急的唤着他,“马叔叔!马叔叔,许伯伯他死了啊!我还记得我小时候,我坐在他膝上,他喂我吃广东带来的糕点,可他就这么在我眼前死了!”老马站起来,轻轻的拍了拍谭央的肩,安抚着她激动的情绪,“人老了,总有一死的,只是死法不一样罢了,这便是命。”
老马说着,走到窗边,打开窗,阳光照到灰暗的阁楼里,细细的尘埃在光影的对比下抖动着,窗子下面是后街,一条仅容两人并肩走的窄窄巷子,巷子里一个半老的娘姨,坐在小凳子上,一面晒着太阳,一面哄着怀里的孩子。
叔侄俩人都有些失神的看着外面,半晌,老马才慢条斯理的开口道,“人活了大半辈子就越来越觉得,命啊,不由得你不信,这世上怎么有那么多的奇事巧事,还不都是老天注定的吗?”说着,老马啧了啧嘴。
“记得那一年冬天,山东下了很大很大的雪,四位当家的带着我和老陈下山,要去镇子里置办些过年的东西,走到半路,因为风雪太大,马走不动了,我们就找了个破庙躲了起来,没多久,庙里又进来个避雪的破衣老道,那老道坐在墙角就挨个的端详我们几个,我们都觉得他神神叨叨的,也不去理,倒是老爷心地好,给了他一张煎饼,等到风雪过后,老道临走的时候,回身看着我们说,可怜啊可怜,全都死于非命,不得善终啊!咱们吃这口饭的,最忌讳这些话了,大家说要杀了那个晦气道士,可老爷拦着没让,也就罢了。没想到当时的话还真是一语成偈,三十年过去了,我们这些老的一个个,全都没得善终!所以,听你刚才讲毕老板错手杀了许二当家的,也只能说是命中如此,怪不得旁人。”
谭央闻言直起身,执拗的说,“马叔叔,你是知道的,我从来就不信这些,什么命中注定死于非命,要说我表叔抽大烟算是死于非命,可我父亲呢?我父亲那是得了肺病啊,怎么能说是死于非命呢?”老马听了,低下头没有说话,谭央又接着蹙着眉轻声道,“更何况,大哥他杀许伯伯,也不是错手,倒更像是——灭口。”谭央把最后“灭口”这两个字说得轻的不能再轻,这两个字从唇齿间若隐若现的飘出来,仿佛呵口气便能把它们吹散。
老马把两个手攥了攥紧,随即又松开,他望着谭央,眼神痛苦却很是诚恳,“小姐,小小姐今年几岁了?”谭央没想到他能问这个,稍一愣,“囡囡五岁半了。”“毕老板很疼她吧?像老爷当年疼你一样?”谭央先是点了点头,继而又摇头颇为无奈的笑了,“何止,溺爱的不像话,要星星月亮都给呢,父亲当年对我,哪到这个荒唐地步?”老马无比欣慰的笑了,“多好啊,一家人这样多好啊,小姐,你还追问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干什么?好好的过好你的日子,别的都和你无关。”
谭央明白老马这是不想说也不会说了,心中惶惶然起来,自顾自的说,“果然又是山东时候的旧事,怎么你们都不肯告诉我。”老马听了,叹了口气,“小姐,来我这儿这么久了,您该回去了。”谭央听他这么说,想了想,便站起身往外走,走到门口时,她忽然回头,“马叔叔,你们已经离开山东三十年了,可我觉得你们时至今日,还都在山东过活呢,一直没出来!”老马闻言一惊,随即苦笑,“不管是生是死,我们是被绑在那里不得超生喽,所以小姐,离我们远些吧。”
当谭央走出很远时,老人颤抖着手将窗关上,眼中噙着泪说,“小姐,别怪我,许二当家死得惨啊,我不想和他一样呀!”
晚饭后,谭央坐在沙发上打着毛衣,浅灰色的线,刚刚起了个头,谭央偏着头,轻声的数着针数,毕庆堂坐在一边心不在焉的翻着报纸,见谭央一副心无旁骛的认真样便丢下报纸,对趴在地毯上画小人的女儿说,“囡囡啊,给爸爸数一数天花板上吊灯里有多少个灯泡,数对了,爸爸给你奖励!”说着,他把女儿驮在肩上,小言覃伸出圆嘟嘟的手指,仰着头,幺二三四五的大声数起来。
“三十六个,爸爸,有三十六个灯泡!”言覃拍着小手开心的向父亲邀着功,毕庆堂抱着女儿坐到谭央身边,谭央针数都数完了一大半却被女儿打乱,生生的前功尽弃了,正气馁着,却听见毕庆堂幸灾乐祸的说,“囡囡数的真好,比妈妈数的都好,以后囡囡读书肯定比妈妈厉害。”谭央听罢便麻利的抽出毛衣针,向毕庆堂的肋下戳了去。
毕庆堂一面嘻嘻哈哈的躲,一面亲着女儿的小手,“说吧,心肝,想要什么?”言覃的头抵在毕庆堂的胸膛上蹭啊蹭啊,奶声奶气的说,“爸爸,我想要驼背的光头老爷爷!”
作者有话要说:哎呀,我回来了,很想念大家,这么久没更新,工作忙时一方面,另外,老实说啊,当着我男人面写小说,我有点儿不好意思,但是生活在一起,很多事要慢慢的彼此习惯,我想他会渐渐地习惯我坐在电脑前码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