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练武不间断 躲得开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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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扮演超级英雄打击罪犯的行动,是打算留到晚上进行的。这时才刚过了下午两点,时间还早的很。所以岳纤云回卧室换过了衣服后,便打开了客厅的电视与DVD,与林旭一起看影碟打发时间。她还拿出了许多的零食、水果、饮料、冰淇淋,两人一边看电影一边吃零食地休闲消磨时间。
林旭毕竟还只是个少年,对于零食,其实也是有些喜欢的。他的所谓不太特别喜欢,其实是以前一直节省所养成的习惯,不喜欢乱花钱地把钱浪费在满足口腹之欲这方面。所以他很少自己主动买零食,但如果父母给他买下的话,他却也是喜欢吃的。他对零食的态度,是面前有放着就会去吃,吃起来也挺喜欢,但如果没有的话,则也不会特别想要。即便他现在手里有了些钱后,也是很少主动去买零食的。有时候自己去买,也是买来送给妹妹和关落雪,很少是为自己买。
看着影片打发时间,也是感觉过得挺快,不觉间便是几个钟头过去。到了下午过六点后,岳纤云告辞离去,说要回家一趟,赶回去吃晚饭,并给她父亲报平安。然后她会在家里一直待到过了晚上十点,装作熟睡后,再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然后过来找林旭,那时两人再一起出发,在黑夜的城市里扮演超级英雄。
临走时,岳纤云把这所房子的房门钥匙留给了林旭。本还打算留些钱让林旭出去吃晚饭,但林旭说自己有,谢绝了她的好意。岳纤云便也不坚持,又叮嘱他几句,便告辞离去。
送走岳纤云后,林旭关了电视与DVD,把茶几上的零食包装袋与剩余零食收拾一番后,便也拿好钥匙出门。但他出门后并没有下楼出小区,而是反往楼上走去。
宋永华的这所房子是在顶层,再上一层就是楼顶的天台。只是林旭到了通往天台的门处一看,却见这扇门是上锁着的。不过这却也难不倒他,他跟李飞燕这燕子门的女飞贼可不是白学的。伸手解下自己皮带上挂着的钥匙,就见他钥匙圈上除了有几把钥匙、钥匙扣与一把指甲剪外,还挂着几枚曲别针。
当下解下枚曲别针扳直,插入锁眼里捅了几下后,便听“咔”的一声,锁已被打开。
自从跟李飞燕学了用各种工具开锁的本事后,他便在自己的钥匙圈上挂了几枚曲别针,以备像眼下这种情况的不时之需,这回也是正撞着了。
打开锁后,他微微一笑,又重新把曲别针握回去挂在钥匙圈上,然后将钥匙圈扣回皮带上,另一只手则拿下解开的锁挂在一旁,推开天台门走了出去。
出门上了天台后拿眼一扫,就见天台上空无一人。这本也是意料中的,何况天台门在这之前还是上锁着的,上面就更不会有人了。
返身把天台门关好,他走到一块平整的空地处,摆了个《三路华拳》的起手势,调整了下呼吸,又开始练习起了拳脚功夫。练完一遍《三路华拳》后,他接着练《妙手十三式》。
夏季天长,这时太阳虽还没落山,却也已是夕阳西下快到了。气温已过了午后的闷热,开始渐渐转凉了。而且这高楼楼顶的风大,却也是凉快。不过当他最后练完后,却还是难免出了一身汗。
好在城里的高楼住宅都有专门的浴室,却是比他学校的单人宿舍更加方便。当下回去后,便到浴室里冲了个痛快的凉水澡。洗完擦干身子,重新穿好衣服后,他这才拿了钥匙重新出门。
这个时候,已是到了快晚上八点。下了楼后,他并没有开车,而是步行出了小区。
这座住宅小区离附近的商圈倒也并不是很远,他一路散步般地走了约有二十多分钟后,便到了一座挺热闹的夜市。夜市上有摆摊卖各种商品,衣服、鞋、饰品等的,也有卖各种饭食、小吃的大排档。
林旭拿眼瞧了一圈后,选了个人少的摊点,点了饭菜吃晚饭。吃过晚饭结账后,他又到旁边卖衣服的摊市上看了看,给自己买了件黑色的长袖衬衫与一条黑色的长裤。
这是他为自己今晚行动所准备的服饰,他之前跟岳纤云说的弄成少先队员的打扮只是开玩笑,可没打算真的用那种装扮。没有自己的专门行动服装,他现在也只能临时对凑一下。买好衣服与裤子后,他又转了转,本打算买条黑色的手帕用来蒙面,像古装剧里那种蒙面人打扮也不错,瞧着也是挺酷的。但转了圈后却是没发现有卖手帕的,没奈何,只能买了条女士用的黑色丝巾凑和。
买好东西后,林旭没有多留,便即原路回返。回到宋永华的那所房子里,已是到了九点多,离岳纤云过来的时间倒也并不是很长了,他当下便又打开电视,一边看着电视,一边耐心等候岳纤云到来。
看着电视时,他顺便把自己买的衣服换上,然后把那条黑色丝巾折了几折捂住自己下半张脸系上。系上后对着镜子看了看,倒也看不出来是条丝巾。然后整体看了看,觉着虽不如岳纤云的那身服装那么专业,但也还行,至少比他第一次戴个孙悟空的面具要强。那回他戴上面具后虽然没照过镜子,但想来样子也是多少有些可笑的。
至于兵器,他觉着以自己的身手却是不太需要。而且以平阳这座没什么特色的三线小城市而言,他觉着犯罪活动也不会有什么太过格的,顶多就是些偷砸摸抢之类。杀人放火这类严重性质的都少,反正他是没在本地的报纸、电视新闻上有见报导过几起。有的也多是动刀这类,很少有涉及枪械的。
国家对枪械的管制非常严格,在这方面的监察力度也很大,所以民间还是很少有私藏枪支的。在内地的一些城市,走私、贩卖军火的也是非常少。就算有人想买,也很少有渠道能够弄到,反正不是任谁都可以随便弄到把枪的。
以岳纤云之前看碟片时,顺便向林旭讲述过的她这段时间扮演超级英雄打击罪范的事迹来看,她也是以遇到的小偷小摸、或趁天黑抢劫路人这类的居多,还没遇见过有拿枪的罪犯。至于她特地弄套防弹纤维做的服装,只是以防万一,也是宋永华为保护她特地找人做的。而且这身衣服除了能防弹,在防刀刺方面也是颇有效果的,而且非常耐磨,不易损坏。
不谈这些,就算真遇到有拿枪的,林旭也不怕。以他现在的轻功,完全能躲得开普通的射击,李飞燕也曾在方面专门训练过他。(未完待续。)
两人扮演超级英雄打击罪犯的行动,是打算留到晚上进行的。这时才刚过了下午两点,时间还早的很。所以岳纤云回卧室换过了衣服后,便打开了客厅的电视与DVD,与林旭一起看影碟打发时间。她还拿出了许多的零食、水果、饮料、冰淇淋,两人一边看电影一边吃零食地休闲消磨时间。
林旭毕竟还只是个少年,对于零食,其实也是有些喜欢的。他的所谓不太特别喜欢,其实是以前一直节省所养成的习惯,不喜欢乱花钱地把钱浪费在满足口腹之欲这方面。所以他很少自己主动买零食,但如果父母给他买下的话,他却也是喜欢吃的。他对零食的态度,是面前有放着就会去吃,吃起来也挺喜欢,但如果没有的话,则也不会特别想要。即便他现在手里有了些钱后,也是很少主动去买零食的。有时候自己去买,也是买来送给妹妹和关落雪,很少是为自己买。
看着影片打发时间,也是感觉过得挺快,不觉间便是几个钟头过去。到了下午过六点后,岳纤云告辞离去,说要回家一趟,赶回去吃晚饭,并给她父亲报平安。然后她会在家里一直待到过了晚上十点,装作熟睡后,再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然后过来找林旭,那时两人再一起出发,在黑夜的城市里扮演超级英雄。
临走时,岳纤云把这所房子的房门钥匙留给了林旭。本还打算留些钱让林旭出去吃晚饭,但林旭说自己有,谢绝了她的好意。岳纤云便也不坚持,又叮嘱他几句,便告辞离去。
送走岳纤云后,林旭关了电视与DVD,把茶几上的零食包装袋与剩余零食收拾一番后,便也拿好钥匙出门。但他出门后并没有下楼出小区,而是反往楼上走去。
宋永华的这所房子是在顶层,再上一层就是楼顶的天台。只是林旭到了通往天台的门处一看,却见这扇门是上锁着的。不过这却也难不倒他,他跟李飞燕这燕子门的女飞贼可不是白学的。伸手解下自己皮带上挂着的钥匙,就见他钥匙圈上除了有几把钥匙、钥匙扣与一把指甲剪外,还挂着几枚曲别针。
当下解下枚曲别针扳直,插入锁眼里捅了几下后,便听“咔”的一声,锁已被打开。
自从跟李飞燕学了用各种工具开锁的本事后,他便在自己的钥匙圈上挂了几枚曲别针,以备像眼下这种情况的不时之需,这回也是正撞着了。
打开锁后,他微微一笑,又重新把曲别针握回去挂在钥匙圈上,然后将钥匙圈扣回皮带上,另一只手则拿下解开的锁挂在一旁,推开天台门走了出去。
出门上了天台后拿眼一扫,就见天台上空无一人。这本也是意料中的,何况天台门在这之前还是上锁着的,上面就更不会有人了。
返身把天台门关好,他走到一块平整的空地处,摆了个《三路华拳》的起手势,调整了下呼吸,又开始练习起了拳脚功夫。练完一遍《三路华拳》后,他接着练《妙手十三式》。
夏季天长,这时太阳虽还没落山,却也已是夕阳西下快到了。气温已过了午后的闷热,开始渐渐转凉了。而且这高楼楼顶的风大,却也是凉快。不过当他最后练完后,却还是难免出了一身汗。
好在城里的高楼住宅都有专门的浴室,却是比他学校的单人宿舍更加方便。当下回去后,便到浴室里冲了个痛快的凉水澡。洗完擦干身子,重新穿好衣服后,他这才拿了钥匙重新出门。
这个时候,已是到了快晚上八点。下了楼后,他并没有开车,而是步行出了小区。
这座住宅小区离附近的商圈倒也并不是很远,他一路散步般地走了约有二十多分钟后,便到了一座挺热闹的夜市。夜市上有摆摊卖各种商品,衣服、鞋、饰品等的,也有卖各种饭食、小吃的大排档。
林旭拿眼瞧了一圈后,选了个人少的摊点,点了饭菜吃晚饭。吃过晚饭结账后,他又到旁边卖衣服的摊市上看了看,给自己买了件黑色的长袖衬衫与一条黑色的长裤。
这是他为自己今晚行动所准备的服饰,他之前跟岳纤云说的弄成少先队员的打扮只是开玩笑,可没打算真的用那种装扮。没有自己的专门行动服装,他现在也只能临时对凑一下。买好衣服与裤子后,他又转了转,本打算买条黑色的手帕用来蒙面,像古装剧里那种蒙面人打扮也不错,瞧着也是挺酷的。但转了圈后却是没发现有卖手帕的,没奈何,只能买了条女士用的黑色丝巾凑和。
买好东西后,林旭没有多留,便即原路回返。回到宋永华的那所房子里,已是到了九点多,离岳纤云过来的时间倒也并不是很长了,他当下便又打开电视,一边看着电视,一边耐心等候岳纤云到来。
看着电视时,他顺便把自己买的衣服换上,然后把那条黑色丝巾折了几折捂住自己下半张脸系上。系上后对着镜子看了看,倒也看不出来是条丝巾。然后整体看了看,觉着虽不如岳纤云的那身服装那么专业,但也还行,至少比他第一次戴个孙悟空的面具要强。那回他戴上面具后虽然没照过镜子,但想来样子也是多少有些可笑的。
至于兵器,他觉着以自己的身手却是不太需要。而且以平阳这座没什么特色的三线小城市而言,他觉着犯罪活动也不会有什么太过格的,顶多就是些偷砸摸抢之类。杀人放火这类严重性质的都少,反正他是没在本地的报纸、电视新闻上有见报导过几起。有的也多是动刀这类,很少有涉及枪械的。
国家对枪械的管制非常严格,在这方面的监察力度也很大,所以民间还是很少有私藏枪支的。在内地的一些城市,走私、贩卖军火的也是非常少。就算有人想买,也很少有渠道能够弄到,反正不是任谁都可以随便弄到把枪的。
以岳纤云之前看碟片时,顺便向林旭讲述过的她这段时间扮演超级英雄打击罪范的事迹来看,她也是以遇到的小偷小摸、或趁天黑抢劫路人这类的居多,还没遇见过有拿枪的罪犯。至于她特地弄套防弹纤维做的服装,只是以防万一,也是宋永华为保护她特地找人做的。而且这身衣服除了能防弹,在防刀刺方面也是颇有效果的,而且非常耐磨,不易损坏。
不谈这些,就算真遇到有拿枪的,林旭也不怕。以他现在的轻功,完全能躲得开普通的射击,李飞燕也曾在方面专门训练过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