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贼喊捉贼 我叫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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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离去后,岳纤云便转回头看着店里的鞋子。从头到脚换装,鞋她自然也是打算要给林旭买的。只是原本她打算买完衣服下来后再买鞋的,但现在既然进来鞋店了,那也不妨先看看地挑一挑,看中合适的就先买下。
林旭进来后,则是在店里随意地打量了眼后,就没什么兴趣了。看了眼岳纤云在那里挑鞋,他站在店门口转身面向外面,打量着外面商场的情形。
这家商场虽然高档,但其实客流量并不是很大。毕竟有钱的人家还是少数,城市里这个情况也不例外,占大半的还是低收入人群。何况平阳也只是个三线的地级市,跟一线大城市相比就不算什么了。所以能在这座高档商场消费起的,也只是占少数,远不能跟林旭几年前第一次来市里时跟父母去过的那座平民化商场人流量比。那里似乎无论任何时候,都总是人潮拥挤,热闹喧嚣。
这里地方大,人却少,自是不免显得清冷了些。不过这也只是相对来说,其实来来往往的,也是总能见着人。尤其一楼的另半边是一家大型超市,那边的人却也不少。
“有小偷,抓小偷啊!”正自四下打量间,忽然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大声喊道。
林旭听到这声喊,立即寻着声音转头望去。一望之下,就见商场中间那道楼梯式的电梯下面,快速跑过来一个看上去二十来岁,身材瘦小的男的。这男的看上去一身衣着倒也光鲜,但这时手里抓着个女包,脸上一脸慌张的跑的飞快,一看就是小偷。
在这小偷身后的十来米远处,正有一个看上去三十来岁保养得当的妇女在奋力追着,一边追一边叫喊的请人帮忙。只是女人天生体力就不如男人,而她这时脚上又还是穿着一双高跟鞋,跑不得劲,更是追不快,越追反而被落的越远。
林旭现在所在的这个鞋店,就正处在电梯下面夹角的最里面角落处,因位置不好,所以向来清冷无人。但现在这个位置,却是恰好正对着那飞奔过来的小偷。
林旭自从学会武功后,就经常自比书中的侠客。一身好武艺,仗之走天涯,路遇不平事,出手行义举。这本就是少年的梦想,也是他喜爱看武侠小说的原因,并且这还是他最初习武的动机与动力所在。
但自从学武有成后,老实说,还真没太做过几件行侠仗义的事。虽然连受了两次警方的见义勇为嘉奖,荣誉证书都收了好几个,奖金也被发了好几千,但那两次却都是跟自己切身相关的。
第一回是因为那逃犯想要抓妹妹林彤做人质,他才主动出的手。第二回则是因为女朋友关落雪而跟关虎动的手,并且那回他都没有主动把所有罪犯全都拿下,只是于关键处间接地插了几下手,致使关虎等人落网被捉。最后把功劳算到他头上,还是有些沾第一次见义勇为受了市里嘉奖的光,算是第一次的延续效果。
而前两天五一旅游去壶口的路上打倒那伙拦路的车匪路霸,也是跟自身有关,因为那天他们的车也遭这伙车匪的拦路收费而被堵在了路上。他去收拾这伙车匪,也是主要由自身出发,想要赶快收拾了这帮家伙后,好疏通道路。虽然当时心里也抱着行侠仗义的念头,但毕竟还是关系到了自身的相关利益。而且因为那天的出手,惹来了岳纤云关注,导致现在这种麻烦结果。他心里也是自认为了,那算是次挺失败的行侠仗义。
出手救李飞燕的那次倒算是,虽然他当时的出手也是有同样想得到密室里空空儿的秘笈这个原因在内,但若以这个目的为先的话,他当时最好的做法就是不管李飞燕,直接让他们师兄妹在底下打个两败俱伤后,他再去坐收渔翁之利最为稳妥。但他当时没有,而是及时出手地救下了李飞燕。可后来因为跟李飞燕关系走得太近,他现在已把李飞燕当作自己人来看,并且李飞燕也回报了他许多东西。所以他觉着这次的行侠仗义,以现在看来也是有点儿不纯了。
这样算下来的话,他唯一的一次,也就是替马朋出头打了当时的保卫科长武建国那次了。那次他纯是路见不平地帮助同学,而且因打武建国,还遭遇到了开除危机,可以说是不顾自身安危地挺身而出,是为了义与理。所以他觉着,只有那次才算是完全符合小说里行侠仗义的标准。
当然,他也不是非要去追求这个标准。只是到现在算来算去,才只有一件能正经拿得出手,却是让他觉着自己的行侠仗义,未免也做得太差了些。
不过这也是因他陷于学业,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待着,却哪有让他遇见行侠仗义的机会。学校可也没有整天上演坏同学欺负好同学、老师打学生这种事,而且因为他的关系,这种事现在已经基本在武乡中学杜绝了,至少没有哪个再敢当着他的面做。
眼下这情况,又遇到个行侠仗义的机会,林旭自是不会错过,何况这小偷还是正对着他这边跑来。当下他一个箭步便跨出店门去,大步而上地在电梯底下拦住了那小偷。
“给我让开!”小偷眼见林旭这么个穿着土气、身形瘦弱的少年拦在自己身前,自是没把他当回事。都没打算绕过林旭,直接就冲着林旭撞上地伸手推了过来。
林旭眼见他撞来,身子稍稍往旁一让,底下伸脚一勾,把这小偷双腿勾个正着,一下就被绊倒地往前跌出,以脸抢地的狠狠摔了个狗吃屎,疼的呲牙咧嘴的直哼哼。
“哎呀!”
就在他绊了小偷一跤,跌倒对方的同时,后面追小偷的那个妇女也忽然痛呼一声倒地,却是穿着高跟鞋跑得太急,一下没踩稳地扭到了脚。
而这个时候,她那边也有几人听到她呼救后帮忙地一起追了过来。大厅里也有两个身着制服的保安听到后,抽出腰间的橡胶棍,从电梯的另一边堵了过来。
那小偷在地上趴了片刻才稍泛过来,抬眼一瞧,见到两边都有人追堵过来,眼珠一转,忽然翻身将手里的那个女包一把扔给林旭,然后见林旭下意识接过后,便指着林旭大声喊道:“抓小偷啊,快,他是小偷!”喊过之后,便连忙挣扎着翻身爬起地趁乱要跑。
林旭与小偷这时都正处在电梯下方,受视线所阻,那边失主方向追过来的人与另一边绕过电梯来堵截的两个保安都并没看得真切小偷到底是谁。
追到电梯底下后,眼见林旭手里拿着包,而小偷正指着林旭大喊他是小偷,再加上林旭穿着打扮又十分土气,不像是能在这种高档商场消费起的人,便听信了那小偷的话,一起向林旭围了过来。
“这可真是贼喊捉贼!”林旭瞧着那已翻身爬起,向他得意一笑的小偷暗骂了句后,却也不向围过来的几人与那两个保安解释。只是身子一晃,一下就从那两个保安中间穿插而过地脱身而出。脱身之后,便是抬腿一脚踹在那打算要跑的小偷胸口,将其踢倒在地。
要是换过了个普通人,定然被这小偷的一招贼喊捉贼,混淆视听地趁乱脱身逃掉。但他现在遇到的,可不是普通人。他脸上的那得意一笑还没敛去,便见眼前一花,林旭已脱身而出地一脚踹来。却哪里躲得过,被踹个正着。
但闷哼一声倒地后,他却是又立即指着林旭大声叫道:“小偷打人了,快,快抓住他。”叫过后,又忙强撑着身子往后倒退去。
两个正拦在林旭前面的保安,也是眼前一花,就见林旭竟已脱围而出,都是不由一怔。这时听到小偷的叫声,来不及多想,便又连忙转过身地挥起手中的橡胶棒就冲林旭背部打下。
林旭却哪里会被他们打到,踏前一步的同时便已让过两人的挥棒打下。一步踏出落下后,他伸脚一挑,将那小偷的身子勾挑而起,然后一把抓住其胸前衣襟,如挥个破麻袋一般,整个人在他手里毫无重量似地,转身冲那两个保安挥来挥去,把这小偷的身子当作件人形兵器一般。
两个保安见状,哪里敢挡,面色大变地连连后退。
而在林旭单手抓着小偷的身体挥舞之际,在那小偷害怕的大呼小叫中,就听“当啷叮啪”的各式声响不绝,从那小偷的身上掉落下来了钱包、首饰、呼机、钞票等各类东西来。
“砰”地一声,林旭单手举着小偷往上面的电梯一撞,将这小偷撞晕过去随手丢在地上,然后将另一只手里还抓着的那个皮包丢到小偷身上,冲着那两个保安与后面刚才帮忙追小偷的那几人道:“看清楚了?现在谁是小偷?”
几人一见小偷身上掉落下来的东西,便知是误会林旭了,当下不由被问得面红耳赤地愣在那里。另外,也是有些被林旭吓得。他刚才单臂拎着那小偷,毫不费力地如拎个小鸡仔也似把小偷在手里挥来挥去,那种力量真是有点儿吓到他们了。要是个肌肉发达的彪形大汉做出这般举动来,他们也不觉怎么,关键林旭看上去也就是个瘦弱少年,真不知这么大的力量是哪儿来的。
片刻后,才有个保安先回过神儿,拿橡胶棒指着地下晕过去的小偷道:“他,他是小偷!”
“以后麻烦长点儿眼!”林旭说罢这话后,便打算转身要走。
“哎,等下,别走,我还没谢谢你帮我捉住小偷呢!”
林旭闻言看去,就见是刚才追小偷的那个扭了脚的失主,这时正在有人帮忙的挽扶下赶了过来。作为失主,她身然是认得谁是小偷的。
那小偷身上已偷了不少东西,其实手法颇为高明。刚才偷她时,却是凑巧她也要掏包,而不小心地被她发现。结果这小偷一见暗偷不成,干脆就一把明抢了过来后转身便跑。
“真是谢谢你啊,你叫什么?”
“不用谢,我叫红领巾!”当此之时,林旭忽然想起他以前看过的一本《小学生作文大全》里某篇作文中的这句话,于是便丢了出来。这回说罢,再不多留地转身就走。
“卟哧!”他话音一落,那边鞋店里慢了他一下随后跟出来的岳纤云听到这句,忍不住一下失声笑出来。
林旭闻声瞧了她一眼,在围过来看热闹的人群中略施身法转了两下便已脱离开了最里面见过他的那几人视线,然后于人群中一把将岳纤云拉出来,带着她重新回到鞋店里。
进店之后,他放开岳纤云,拉过一张换鞋的矮凳放到一排鞋架后面坐下来。这一坐下,身子立即被鞋架遮住,便不用担心被外面的人瞧见了。
岳纤云见状,跟过来一起坐下,这时脸上仍是笑意不减地笑道:“红领巾?你可真逗!平常看你一本正经,不苟言笑的,没想到还挺会逗人!”
林旭斜她一眼,道:“这有什么好逗的?我上小学的时候,确实是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
岳纤云闻言,又是忍不住直笑。
林旭却不知她笑什么,觉得女人笑点都挺低。(未完待续。)
店员离去后,岳纤云便转回头看着店里的鞋子。从头到脚换装,鞋她自然也是打算要给林旭买的。只是原本她打算买完衣服下来后再买鞋的,但现在既然进来鞋店了,那也不妨先看看地挑一挑,看中合适的就先买下。
林旭进来后,则是在店里随意地打量了眼后,就没什么兴趣了。看了眼岳纤云在那里挑鞋,他站在店门口转身面向外面,打量着外面商场的情形。
这家商场虽然高档,但其实客流量并不是很大。毕竟有钱的人家还是少数,城市里这个情况也不例外,占大半的还是低收入人群。何况平阳也只是个三线的地级市,跟一线大城市相比就不算什么了。所以能在这座高档商场消费起的,也只是占少数,远不能跟林旭几年前第一次来市里时跟父母去过的那座平民化商场人流量比。那里似乎无论任何时候,都总是人潮拥挤,热闹喧嚣。
这里地方大,人却少,自是不免显得清冷了些。不过这也只是相对来说,其实来来往往的,也是总能见着人。尤其一楼的另半边是一家大型超市,那边的人却也不少。
“有小偷,抓小偷啊!”正自四下打量间,忽然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大声喊道。
林旭听到这声喊,立即寻着声音转头望去。一望之下,就见商场中间那道楼梯式的电梯下面,快速跑过来一个看上去二十来岁,身材瘦小的男的。这男的看上去一身衣着倒也光鲜,但这时手里抓着个女包,脸上一脸慌张的跑的飞快,一看就是小偷。
在这小偷身后的十来米远处,正有一个看上去三十来岁保养得当的妇女在奋力追着,一边追一边叫喊的请人帮忙。只是女人天生体力就不如男人,而她这时脚上又还是穿着一双高跟鞋,跑不得劲,更是追不快,越追反而被落的越远。
林旭现在所在的这个鞋店,就正处在电梯下面夹角的最里面角落处,因位置不好,所以向来清冷无人。但现在这个位置,却是恰好正对着那飞奔过来的小偷。
林旭自从学会武功后,就经常自比书中的侠客。一身好武艺,仗之走天涯,路遇不平事,出手行义举。这本就是少年的梦想,也是他喜爱看武侠小说的原因,并且这还是他最初习武的动机与动力所在。
但自从学武有成后,老实说,还真没太做过几件行侠仗义的事。虽然连受了两次警方的见义勇为嘉奖,荣誉证书都收了好几个,奖金也被发了好几千,但那两次却都是跟自己切身相关的。
第一回是因为那逃犯想要抓妹妹林彤做人质,他才主动出的手。第二回则是因为女朋友关落雪而跟关虎动的手,并且那回他都没有主动把所有罪犯全都拿下,只是于关键处间接地插了几下手,致使关虎等人落网被捉。最后把功劳算到他头上,还是有些沾第一次见义勇为受了市里嘉奖的光,算是第一次的延续效果。
而前两天五一旅游去壶口的路上打倒那伙拦路的车匪路霸,也是跟自身有关,因为那天他们的车也遭这伙车匪的拦路收费而被堵在了路上。他去收拾这伙车匪,也是主要由自身出发,想要赶快收拾了这帮家伙后,好疏通道路。虽然当时心里也抱着行侠仗义的念头,但毕竟还是关系到了自身的相关利益。而且因为那天的出手,惹来了岳纤云关注,导致现在这种麻烦结果。他心里也是自认为了,那算是次挺失败的行侠仗义。
出手救李飞燕的那次倒算是,虽然他当时的出手也是有同样想得到密室里空空儿的秘笈这个原因在内,但若以这个目的为先的话,他当时最好的做法就是不管李飞燕,直接让他们师兄妹在底下打个两败俱伤后,他再去坐收渔翁之利最为稳妥。但他当时没有,而是及时出手地救下了李飞燕。可后来因为跟李飞燕关系走得太近,他现在已把李飞燕当作自己人来看,并且李飞燕也回报了他许多东西。所以他觉着这次的行侠仗义,以现在看来也是有点儿不纯了。
这样算下来的话,他唯一的一次,也就是替马朋出头打了当时的保卫科长武建国那次了。那次他纯是路见不平地帮助同学,而且因打武建国,还遭遇到了开除危机,可以说是不顾自身安危地挺身而出,是为了义与理。所以他觉着,只有那次才算是完全符合小说里行侠仗义的标准。
当然,他也不是非要去追求这个标准。只是到现在算来算去,才只有一件能正经拿得出手,却是让他觉着自己的行侠仗义,未免也做得太差了些。
不过这也是因他陷于学业,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待着,却哪有让他遇见行侠仗义的机会。学校可也没有整天上演坏同学欺负好同学、老师打学生这种事,而且因为他的关系,这种事现在已经基本在武乡中学杜绝了,至少没有哪个再敢当着他的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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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让开!”小偷眼见林旭这么个穿着土气、身形瘦弱的少年拦在自己身前,自是没把他当回事。都没打算绕过林旭,直接就冲着林旭撞上地伸手推了过来。
林旭眼见他撞来,身子稍稍往旁一让,底下伸脚一勾,把这小偷双腿勾个正着,一下就被绊倒地往前跌出,以脸抢地的狠狠摔了个狗吃屎,疼的呲牙咧嘴的直哼哼。
“哎呀!”
就在他绊了小偷一跤,跌倒对方的同时,后面追小偷的那个妇女也忽然痛呼一声倒地,却是穿着高跟鞋跑得太急,一下没踩稳地扭到了脚。
而这个时候,她那边也有几人听到她呼救后帮忙地一起追了过来。大厅里也有两个身着制服的保安听到后,抽出腰间的橡胶棍,从电梯的另一边堵了过来。
那小偷在地上趴了片刻才稍泛过来,抬眼一瞧,见到两边都有人追堵过来,眼珠一转,忽然翻身将手里的那个女包一把扔给林旭,然后见林旭下意识接过后,便指着林旭大声喊道:“抓小偷啊,快,他是小偷!”喊过之后,便连忙挣扎着翻身爬起地趁乱要跑。
林旭与小偷这时都正处在电梯下方,受视线所阻,那边失主方向追过来的人与另一边绕过电梯来堵截的两个保安都并没看得真切小偷到底是谁。
追到电梯底下后,眼见林旭手里拿着包,而小偷正指着林旭大喊他是小偷,再加上林旭穿着打扮又十分土气,不像是能在这种高档商场消费起的人,便听信了那小偷的话,一起向林旭围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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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换过了个普通人,定然被这小偷的一招贼喊捉贼,混淆视听地趁乱脱身逃掉。但他现在遇到的,可不是普通人。他脸上的那得意一笑还没敛去,便见眼前一花,林旭已脱身而出地一脚踹来。却哪里躲得过,被踹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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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旭却哪里会被他们打到,踏前一步的同时便已让过两人的挥棒打下。一步踏出落下后,他伸脚一挑,将那小偷的身子勾挑而起,然后一把抓住其胸前衣襟,如挥个破麻袋一般,整个人在他手里毫无重量似地,转身冲那两个保安挥来挥去,把这小偷的身子当作件人形兵器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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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林旭单手抓着小偷的身体挥舞之际,在那小偷害怕的大呼小叫中,就听“当啷叮啪”的各式声响不绝,从那小偷的身上掉落下来了钱包、首饰、呼机、钞票等各类东西来。
“砰”地一声,林旭单手举着小偷往上面的电梯一撞,将这小偷撞晕过去随手丢在地上,然后将另一只手里还抓着的那个皮包丢到小偷身上,冲着那两个保安与后面刚才帮忙追小偷的那几人道:“看清楚了?现在谁是小偷?”
几人一见小偷身上掉落下来的东西,便知是误会林旭了,当下不由被问得面红耳赤地愣在那里。另外,也是有些被林旭吓得。他刚才单臂拎着那小偷,毫不费力地如拎个小鸡仔也似把小偷在手里挥来挥去,那种力量真是有点儿吓到他们了。要是个肌肉发达的彪形大汉做出这般举动来,他们也不觉怎么,关键林旭看上去也就是个瘦弱少年,真不知这么大的力量是哪儿来的。
片刻后,才有个保安先回过神儿,拿橡胶棒指着地下晕过去的小偷道:“他,他是小偷!”
“以后麻烦长点儿眼!”林旭说罢这话后,便打算转身要走。
“哎,等下,别走,我还没谢谢你帮我捉住小偷呢!”
林旭闻言看去,就见是刚才追小偷的那个扭了脚的失主,这时正在有人帮忙的挽扶下赶了过来。作为失主,她身然是认得谁是小偷的。
那小偷身上已偷了不少东西,其实手法颇为高明。刚才偷她时,却是凑巧她也要掏包,而不小心地被她发现。结果这小偷一见暗偷不成,干脆就一把明抢了过来后转身便跑。
“真是谢谢你啊,你叫什么?”
“不用谢,我叫红领巾!”当此之时,林旭忽然想起他以前看过的一本《小学生作文大全》里某篇作文中的这句话,于是便丢了出来。这回说罢,再不多留地转身就走。
“卟哧!”他话音一落,那边鞋店里慢了他一下随后跟出来的岳纤云听到这句,忍不住一下失声笑出来。
林旭闻声瞧了她一眼,在围过来看热闹的人群中略施身法转了两下便已脱离开了最里面见过他的那几人视线,然后于人群中一把将岳纤云拉出来,带着她重新回到鞋店里。
进店之后,他放开岳纤云,拉过一张换鞋的矮凳放到一排鞋架后面坐下来。这一坐下,身子立即被鞋架遮住,便不用担心被外面的人瞧见了。
岳纤云见状,跟过来一起坐下,这时脸上仍是笑意不减地笑道:“红领巾?你可真逗!平常看你一本正经,不苟言笑的,没想到还挺会逗人!”
林旭斜她一眼,道:“这有什么好逗的?我上小学的时候,确实是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
岳纤云闻言,又是忍不住直笑。
林旭却不知她笑什么,觉得女人笑点都挺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