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夜谈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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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李家书房。
李伯颐看着这个长子,脸上洋溢出极为骄傲的笑容。
这二十多天,这个儿子的改变很大,甚至翻天覆地,自己都感觉些许陌生了。
“我越来越看不懂你了。”李伯颐随意的口吻说了一句。
“我还是我,不过更聪明了不是?”
哈哈哈,父子相视一笑,都没有再说这件事。
“明日有一镖,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让你试一试。”李伯颐站起身,似有心事,摇了摇头无奈道:“你母亲离府前一再叮嘱我,不要让你出去冒险,但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不应总在襁褓之中,既然是你选择习武这条道路,那就要一路走下去,习武肯定有风险。”
李伯颐看着如今的儿子,眼中满是自豪:“我与你母亲曾劝阻过你,可你依旧选择习武这条路,好!有我李家儿郎风范。”
李伯颐在前,李长谦紧随其后,二人走向书房的一个边角,李伯颐指着上面的两个牌位说道:“当初你爷爷和你二叔拼死护我杀出重围,安全回家,交代我要保护好李家习武的独苗,二郎与你不同,他聪明,好学,沉得住气。”
转身看着李长谦,说道:“我让二郎读书,是存有私心的,他一直跟在你身后,但习武是你自己选择,而且你身体比他好太多。习武有危险,特别是走镖、催债都是刀尖舔血的买卖,若是你二人都习武,万一都有危险,我没法向你爷爷交代。”
抚摸着儿子的脸,李伯颐眼中充满了泪水,说道:“选择让你习武,是因为你身体好,而且还是你自己的选择,你不爱学习,甚至厌恶学堂,于是爹便也认为你没有多少才,这么多年一直如此。”
李长谦能感受到李伯颐的心情,谁家的父亲不希望儿子成龙,女儿为凤。
看着墙上宋府尹送来的“心思缜密破奇案,八面玲珑李长谦”那面锦旗。李伯颐怅然叹气:“是为父错了,你有才,有破案之才,还有写诗之才。作为父亲,我很骄傲。不知你这些年来是否怪过我,是我耽误了你的才华,可是终究是我对不起你二叔,平衍不能出事啊。”
“我从未怪过父亲,您别这样说。”李长谦肯定是没资格怪罪李伯颐的。
自己死亡,而后复活霸占了人家儿子的身体,就已经是自己难以偿还的恩赐了。
何况原主本来也没有诗才,只是自己这个窃诗贼偷来的罢了。
为了不让李伯颐继续内疚,李长谦转移了话题:“母亲去哪了?”
李伯颐神情有些古怪,好像是对自己这个儿子突然转移话题的不适应。
“回家探亲了。”
“探亲?”
李长谦试着搜索原主的回忆,可是还是没有找到关于王茹兰家境的一丝记忆。
“你母亲不是京城人。”
李长谦有些诧异,母亲的口音是浓浓的京城口音,甚至比父亲李伯颐还要纯正,现在跟我说她不是京城人,我怀疑你在骗我,我还找到了证据。
“不用怀疑,一开始我也并不相信,可是你母亲确确实实不是京城人。”
李长谦已经搬起小板凳,拿起爆米花,没有,爆米花不重要,听这架势,显然是开始回忆从前了啊。
在他的记忆中,原主的父亲与母亲,从他记事起就已经在京城了,加上母亲浓浓的京腔,李长谦从来就没怀疑过母亲的出生地,或者说压根就没想过。
李伯颐继续说道:“我也不知你母亲的家世,问过一次,你母亲不说,于是我就不在问了,只知道你母亲是仓州人,这点是肯定的。”
“仓州人?”母亲居然是仓州人,虽然仓州在京城附近,但是这一口浓浓的京腔是怎么回事?
“嗯,仓州人。”李伯颐脸上浮现出幸福的微笑。
“我与你母亲邂逅是一个血腥但温馨的故事。那年,我与你爷爷押镖途经仓州,因为天气炎热,镖队的镖师都口干舌燥,于是便在树林中休息喝水。”
“因为我常年习武,耳目都要比他们聪慧一些,休息之际,听到了一些噪杂的打杀声,本以为是又有劫匪劫镖,于是我便提刀循声查看。”
“那一眼,我就看到了你娘,他一身白裙,飘飘如仙子,脸上有些红色鲜血,惊慌失措。周围都是些骑马的劫匪,我一个镖师,怎忍看见平民受劫匪迫害,于是就带领着兄弟们,杀死了劫匪,救了你娘。”
“英雄救美?这也太老套了吧。”李长谦内心吐槽,怪不得像娘这样富态美丽的女人,能看上这个粗鄙的武夫。
不过,骑马的劫匪,那不就是马匪?马匪任何时候都得剿,不剿不行!
你想想,你穿着……
“然后娘就嫁给你了?”李长谦八卦似的问了一句。
李伯颐笑道:“那肯定没有,你娘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小姐,怎么可能看上我这个武夫。”
“那怎么回事?”
李伯颐摸着脸上的刀疤尴尬的笑了笑:“就因为这道疤痕,你娘以为我也是劫匪,于是用砖头砸了我,给我砸晕了过去。”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能砸晕你,你武夫的警惕呢?这不是被美色蒙蔽了双眼?
李长谦不由想到了前世的一句话,年轻人不要因为美色而变得蒙昧。
萌妹?哪有萌妹?
原来自己的有空有色属性是遗传,不管我是不是穿越而来,基因这个问题很深奥。
“而后,你母亲得知我是救她的人,她十分羞愧,说要等我伤好在离开。听着她一口的京腔,本以为她是京城人,想着正好顺路,一路护送她回京。可是她说自己是仓州人,得知我是京城人,她就想离开了,说不可能入京的。”
李伯颐讲的有些入神了,想着当时与女子的各种误会和她美不胜收的脸,嘴角的笑意根本抑制不住。
“我问她一口京腔怎么可能不是京城人,她说在京城呆过一些时日,从小随父母在京城经商,后来惹怒了一些官场的人,逃亡去了仓州,之所以不想入京城,是怕被人认出来报复。”
“后来我又想着送你娘回仓州,可你娘更是反对,说这辈子都不想回仓州了,跟家里矛盾闹得不可开交。可我想,一家人哪有这么多矛盾,你娘还是坚持不回。我问你娘要去何处,你娘说不知道,又因为我的伤还没好,你娘说话算话,我伤不好不离开。我又向她保证,凭借李家在京城的关系,应该可以护她周全。”
“你娘只是呵呵一笑,并未说话。想着她的笑,那是我见过最美的笑容,如痴如醉,当时就想着要护她一生。”
后来的事,不用李伯颐讲,李长谦就懂了,一个因为和家里闹矛盾离家出走的人,遭遇了劫匪,又被人所救,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心。
少女的春心最容易被打动,英雄救美在这个年代发生的频率太高了。
若是男子相貌堂堂,有责任心,关系爱护自己,那就“公子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
若是他样貌丑陋,是个贪图美色的小人,那就“公子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有下辈子当牛做马才能报答。”
这该死的颜狗!
深夜,李家书房。
李伯颐看着这个长子,脸上洋溢出极为骄傲的笑容。
这二十多天,这个儿子的改变很大,甚至翻天覆地,自己都感觉些许陌生了。
“我越来越看不懂你了。”李伯颐随意的口吻说了一句。
“我还是我,不过更聪明了不是?”
哈哈哈,父子相视一笑,都没有再说这件事。
“明日有一镖,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让你试一试。”李伯颐站起身,似有心事,摇了摇头无奈道:“你母亲离府前一再叮嘱我,不要让你出去冒险,但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不应总在襁褓之中,既然是你选择习武这条道路,那就要一路走下去,习武肯定有风险。”
李伯颐看着如今的儿子,眼中满是自豪:“我与你母亲曾劝阻过你,可你依旧选择习武这条路,好!有我李家儿郎风范。”
李伯颐在前,李长谦紧随其后,二人走向书房的一个边角,李伯颐指着上面的两个牌位说道:“当初你爷爷和你二叔拼死护我杀出重围,安全回家,交代我要保护好李家习武的独苗,二郎与你不同,他聪明,好学,沉得住气。”
转身看着李长谦,说道:“我让二郎读书,是存有私心的,他一直跟在你身后,但习武是你自己选择,而且你身体比他好太多。习武有危险,特别是走镖、催债都是刀尖舔血的买卖,若是你二人都习武,万一都有危险,我没法向你爷爷交代。”
抚摸着儿子的脸,李伯颐眼中充满了泪水,说道:“选择让你习武,是因为你身体好,而且还是你自己的选择,你不爱学习,甚至厌恶学堂,于是爹便也认为你没有多少才,这么多年一直如此。”
李长谦能感受到李伯颐的心情,谁家的父亲不希望儿子成龙,女儿为凤。
看着墙上宋府尹送来的“心思缜密破奇案,八面玲珑李长谦”那面锦旗。李伯颐怅然叹气:“是为父错了,你有才,有破案之才,还有写诗之才。作为父亲,我很骄傲。不知你这些年来是否怪过我,是我耽误了你的才华,可是终究是我对不起你二叔,平衍不能出事啊。”
“我从未怪过父亲,您别这样说。”李长谦肯定是没资格怪罪李伯颐的。
自己死亡,而后复活霸占了人家儿子的身体,就已经是自己难以偿还的恩赐了。
何况原主本来也没有诗才,只是自己这个窃诗贼偷来的罢了。
为了不让李伯颐继续内疚,李长谦转移了话题:“母亲去哪了?”
李伯颐神情有些古怪,好像是对自己这个儿子突然转移话题的不适应。
“回家探亲了。”
“探亲?”
李长谦试着搜索原主的回忆,可是还是没有找到关于王茹兰家境的一丝记忆。
“你母亲不是京城人。”
李长谦有些诧异,母亲的口音是浓浓的京城口音,甚至比父亲李伯颐还要纯正,现在跟我说她不是京城人,我怀疑你在骗我,我还找到了证据。
“不用怀疑,一开始我也并不相信,可是你母亲确确实实不是京城人。”
李长谦已经搬起小板凳,拿起爆米花,没有,爆米花不重要,听这架势,显然是开始回忆从前了啊。
在他的记忆中,原主的父亲与母亲,从他记事起就已经在京城了,加上母亲浓浓的京腔,李长谦从来就没怀疑过母亲的出生地,或者说压根就没想过。
李伯颐继续说道:“我也不知你母亲的家世,问过一次,你母亲不说,于是我就不在问了,只知道你母亲是仓州人,这点是肯定的。”
“仓州人?”母亲居然是仓州人,虽然仓州在京城附近,但是这一口浓浓的京腔是怎么回事?
“嗯,仓州人。”李伯颐脸上浮现出幸福的微笑。
“我与你母亲邂逅是一个血腥但温馨的故事。那年,我与你爷爷押镖途经仓州,因为天气炎热,镖队的镖师都口干舌燥,于是便在树林中休息喝水。”
“因为我常年习武,耳目都要比他们聪慧一些,休息之际,听到了一些噪杂的打杀声,本以为是又有劫匪劫镖,于是我便提刀循声查看。”
“那一眼,我就看到了你娘,他一身白裙,飘飘如仙子,脸上有些红色鲜血,惊慌失措。周围都是些骑马的劫匪,我一个镖师,怎忍看见平民受劫匪迫害,于是就带领着兄弟们,杀死了劫匪,救了你娘。”
“英雄救美?这也太老套了吧。”李长谦内心吐槽,怪不得像娘这样富态美丽的女人,能看上这个粗鄙的武夫。
不过,骑马的劫匪,那不就是马匪?马匪任何时候都得剿,不剿不行!
你想想,你穿着……
“然后娘就嫁给你了?”李长谦八卦似的问了一句。
李伯颐笑道:“那肯定没有,你娘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小姐,怎么可能看上我这个武夫。”
“那怎么回事?”
李伯颐摸着脸上的刀疤尴尬的笑了笑:“就因为这道疤痕,你娘以为我也是劫匪,于是用砖头砸了我,给我砸晕了过去。”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能砸晕你,你武夫的警惕呢?这不是被美色蒙蔽了双眼?
李长谦不由想到了前世的一句话,年轻人不要因为美色而变得蒙昧。
萌妹?哪有萌妹?
原来自己的有空有色属性是遗传,不管我是不是穿越而来,基因这个问题很深奥。
“而后,你母亲得知我是救她的人,她十分羞愧,说要等我伤好在离开。听着她一口的京腔,本以为她是京城人,想着正好顺路,一路护送她回京。可是她说自己是仓州人,得知我是京城人,她就想离开了,说不可能入京的。”
李伯颐讲的有些入神了,想着当时与女子的各种误会和她美不胜收的脸,嘴角的笑意根本抑制不住。
“我问她一口京腔怎么可能不是京城人,她说在京城呆过一些时日,从小随父母在京城经商,后来惹怒了一些官场的人,逃亡去了仓州,之所以不想入京城,是怕被人认出来报复。”
“后来我又想着送你娘回仓州,可你娘更是反对,说这辈子都不想回仓州了,跟家里矛盾闹得不可开交。可我想,一家人哪有这么多矛盾,你娘还是坚持不回。我问你娘要去何处,你娘说不知道,又因为我的伤还没好,你娘说话算话,我伤不好不离开。我又向她保证,凭借李家在京城的关系,应该可以护她周全。”
“你娘只是呵呵一笑,并未说话。想着她的笑,那是我见过最美的笑容,如痴如醉,当时就想着要护她一生。”
后来的事,不用李伯颐讲,李长谦就懂了,一个因为和家里闹矛盾离家出走的人,遭遇了劫匪,又被人所救,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心。
少女的春心最容易被打动,英雄救美在这个年代发生的频率太高了。
若是男子相貌堂堂,有责任心,关系爱护自己,那就“公子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
若是他样貌丑陋,是个贪图美色的小人,那就“公子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有下辈子当牛做马才能报答。”
这该死的颜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