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即将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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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柒讲述过去的时候,语气平淡柔和,笑眯眯的模样就像是在对一个小朋友讲童话故事,前提,忽略那残忍至极的内容,浅灰色的眸子里让人看不出过多的情绪。
萧凛其实并不希望从他的林先生口中得知这多年来的真相。
亲自揭开自己尘封多年的伤疤并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情。
早在林长柒一开口时,萧凛就将人按在腿上,握着他的手。
林长柒知道他的用意,心中划过一丝暖流。
但即使如此,他依然不动声色地掩去了发色、眸色还有副作用的事,以及林冽死后他到底做了什么,这七年来去了哪,都被他在浅淡的笑意当中全都糊弄过去。
林长柒垂眸,额头抵住的前额,这样近的距离,近乎对方的一呼一吸都吐在脸上,他笑眯眯道:“萧哥,没事的,对我而言,”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都过去了。”
萧凛没吭声,湛蓝色的瞳眸一直静静地看着他,看得林长柒都不自然了。
林长柒忽然意识到这个姿势暧昧到可怕,正打算挣扎的站起来。
却听萧凛轻声道:“林先生,不用把悲伤都一个人扛,有我在。”
三个字像是箭一样,射中林长柒的心口。
呆滞在原地,许久,犹豫片刻,伸手搂住了萧凛的脖子,闷声道:“萧哥,今天,是我爸的祭日啊,我好难过啊,甜食会让人心情变好,为什么我都吃了三颗糖了,也没有觉得心情变好?”
萧凛轻轻抱着他,香竹箐的味道淡淡的缭绕浑身,林长柒恍惚之间有了一种归属感。
他在战场漂泊了七年,终于在萧凛这里找到了只属于他一个人的港湾。
或许,林长柒这一生着实苦难,但上天关上一扇窗的同时,也会为他打开另外一扇。
十九岁时林长柒从土里挖出个萧萝卜,大概是他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事情。
这个世界上一定会有人把积攒多年的温柔和深情都藏起来,然后毫无保留的给最爱的人。
别着急,一定有人会成为你多年等待后,翘首以盼的惊喜。
因为……
浮生三千处处繁花似锦,而你一定值得这个温暖如春的世界来爱你。
—
云锦澈的这场戏,是卧底身份暴露之后从高塔之上跳下去,五十多米的高空,光是看着就让人觉得瑟瑟发抖。
他虽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建设,但实打实地站在台高台之上的时候,还是不由自主的软了腿。
一向冷淡的面庞也被吓得白了几分。
林长柒饶有深意的站在一旁,目光幽深的盯着云锦澈,微微勾了勾嘴角。
风系异能真是不错的异能啊,风这种东西着不着,摸不到,可真是是暗访隐蔽最好的异能了。
只可惜没有用在正途上。
“好了!Action!”
云锦澈盯着底下喧闹的人群,牙齿都在打颤,脑袋发晕,钱山坳拍戏从不含糊,更是拒绝演员用替身,
他是个omega啊,异能等级也不过是B级,在异能方面从来都没有练习过,要是出了什么意外…
云锦澈蹙眉,只能硬着头皮往下跳。
林长柒微微垂眸,轻轻打了个响指。
冰封。
气流冲的人眼睛都睁不开,疯狂飙泪,云锦澈忽然惊恐地发现自己的异能无法调动,浑身的血管反复被冰封住了一样,他甚至做不出动作,喊不出声!
怎么回事?!!
不能!不不不!!
他不能死——
谁能来救救他?!!
想要尖叫,想要挥舞双臂告诉剧组的人他不对劲,然而却无什么也做不到。
在云锦澈的脸即将和大地来个零距离亲密接触的时候。
突然停住了,稳稳地落在了地上。
他一直拼命想要尖叫的嗓子也终于发出了声,双腿发软,毫无形象的狼狈跪在地上。
腿接触到大地的时候,他有些恍惚,不真实。
下一刻,云锦澈脸色爆红。
众人诧异的目光像是想要将他凌迟!
毕竟在他们眼中,云锦澈稳稳落地之后,像是见鬼了似的发失声尖叫,屏幕前高岭之花的云上美人形象顷刻崩塌。
他听到了摄影相机的声音,可以猜想明天的头条会是什么。
云锦澈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跌跌撞撞踉跄的躲在背后的电话亭里。
够了,他真是受够了那些人的眼光!
都是一群没有脑子的白痴!!
心底怨毒的咒骂一通之后,云锦澈觉得舒服多了,开始思考。
他的异能无缘无故的失灵不是巧合。
当时的自己就像一个提线木偶一样被人操控着身体。
在这个宇宙,异能千奇百怪,有能操控人身体的异能也不足为奇。
他虽然是个omega,但好歹也是B级。
算是omega当中拔尖的,剧组里有一个强大的异能者!
会是谁?
萧凛吗?一想到这个可能性,云锦澈浑身上下血液都凉了片刻,萧凛知道真相了??
不……应……应该不太可能。
那还能会是谁?
云锦澈百思不得其解,只得整理好心情出来,看见路边的人还在用那种诧异、看好戏的目光盯着他,现在大庭广众之下,他又无法发作,怒气噌噌腾升,却也只能咽进去,真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若是能逮到那个人,他定要将对方大卸八块!!
林长柒靠在门上,指尖上的冰珠顽皮的绕着他的指尖转了一周。
他微微一笑,将冰珠当弹珠使,砸在云锦澈头上,连遭几番围攻之后。
云锦澈一张脸都煞白煞白的,就算他是无神论者,不得不相信自己是不是碰上了什么灵异事件。
一上午脸色都不太好,始作俑者林长官的冰珠,早就变成水蒸气消散,深藏功与名,悠哉悠哉的背剧本。
第二天,眉千笑笑得千娇百媚的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林长柒——云锦澈住院了。
这么个结果倒是让他有惊讶,毕竟云锦澈干得烂事儿不少,午夜梦回之际,想舒舒服服睡大觉是不可能的,居然这么点儿小风小浪,就被吓到病倒。
林长柒挑眉,中肯评价道:“心理素质真差。”
之后云锦澈并不好过,他失态的照片被某个知名博主发了出来,短短一个小时,转发瞬间破万。
对于自尊心极强的云锦澈而言,也算是一种变相的折磨了。
这件事被一笔带过。
—
兜兜转转,眨眼就是一个月。
《戏子路》的故事背景是中华民国,虽然那时候的资料稀缺,但磕磕绊绊可算是把这部戏给拍得差不多,对于这部戏,众人都很用心,一腔热血的爱国的确讨喜。
毕竟是星际导演钱山坳想要拿来冲“春柳奖”的作品,算是挖尽了心血。
就连萧凛都中肯评价,不会差。
萧凛不会糊弄人,也没有糊弄人的必要,听到如此。
哪怕他严厉如钱山坳,也乐呵呵的。
在《戏子路》这部电影其实仔细算算,有三位主角。
林长柒所扮演的淮景,因为这个角色的情感比较复杂,但之前钱山坳又没有找到符合,演技又好的人,便刻意弱化了这个角色的戏份。
但现在不一样了,有林长柒在,钱山坳高兴的不得了,大手一挥,跟编剧商量一下,就把他的戏份重新改了回来,甚至还多加了几幕。
如今仔细算算,竟是能和男女主媲美。
钱山坳有意给这颗被埋末的珠玉开开小灶,林长柒却之不恭,虚心同他学了好些演戏方面的细节处理,也算是有不少收获。
这日,终于迎来了他杀青的日子——
百花梨园的合伙人这几年都和敌对人走得近,那天淮景登台亮相,恍然间就看到敌方军官穿着一身绿皮,坐在台下,翘着二郎腿。
合伙人站在一旁毕恭毕敬,端茶倒水,笑脸相迎。
淮景冷着脸,头也不回的走下台。
对方极力劝说,他就是不上台,实在没办法了,只好随便推了个武生上场。
军官说着听不懂的话,咿咿呀呀地坐了一会儿,便起身离开了。
合伙人弓着身子将人送走,挥手目送,这副模样,倒是让淮景都恍惚了,好友熟悉又陌生,至少此时不像个人,倒像一条摇头乞怜的狗。
对方去见他,劝他:“哎 生在凉城乱世,谁不是活着讨个生活,就那么一支曲儿,卖个笑,你又何必?你能做什么呢?又能改变什么?反正本身就是吃着卖笑的饭,又何必故作清高呢。”
淮景不忍心将冷脸对向好友,虽然对方已经面目全非。
他笼着袖子,转身离开。
许久,才听他一声叹息:“不是清高,是我听得见那万千魂魄的悲歌。”
月光洒在他身后,煞是冰冷。
淮景无言,低低地唱了句:“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最后一个字唱出来,他却觉得迷茫极了。
回去的路上,他拢了拢青灰色的围巾,真是奇怪,明明已经穿了袄子,却为什么觉得这么冷呢?
他在街上走着,看到流离失所的人,会给他们留几块大洋,收容所的孩子,一看到他就乖乖的笑,笑的他心都融了。
旁边的小童把绿色的床单系在脖子上做披风,其他几个孩子难得严肃追着那个孩子打,把他摁倒在地上。
“打倒坏人!我们最棒!冲啊——”
淮景眸里闪了闪,一群孩子都比他明白,他真是糊涂了。
林长柒讲述过去的时候,语气平淡柔和,笑眯眯的模样就像是在对一个小朋友讲童话故事,前提,忽略那残忍至极的内容,浅灰色的眸子里让人看不出过多的情绪。
萧凛其实并不希望从他的林先生口中得知这多年来的真相。
亲自揭开自己尘封多年的伤疤并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情。
早在林长柒一开口时,萧凛就将人按在腿上,握着他的手。
林长柒知道他的用意,心中划过一丝暖流。
但即使如此,他依然不动声色地掩去了发色、眸色还有副作用的事,以及林冽死后他到底做了什么,这七年来去了哪,都被他在浅淡的笑意当中全都糊弄过去。
林长柒垂眸,额头抵住的前额,这样近的距离,近乎对方的一呼一吸都吐在脸上,他笑眯眯道:“萧哥,没事的,对我而言,”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都过去了。”
萧凛没吭声,湛蓝色的瞳眸一直静静地看着他,看得林长柒都不自然了。
林长柒忽然意识到这个姿势暧昧到可怕,正打算挣扎的站起来。
却听萧凛轻声道:“林先生,不用把悲伤都一个人扛,有我在。”
三个字像是箭一样,射中林长柒的心口。
呆滞在原地,许久,犹豫片刻,伸手搂住了萧凛的脖子,闷声道:“萧哥,今天,是我爸的祭日啊,我好难过啊,甜食会让人心情变好,为什么我都吃了三颗糖了,也没有觉得心情变好?”
萧凛轻轻抱着他,香竹箐的味道淡淡的缭绕浑身,林长柒恍惚之间有了一种归属感。
他在战场漂泊了七年,终于在萧凛这里找到了只属于他一个人的港湾。
或许,林长柒这一生着实苦难,但上天关上一扇窗的同时,也会为他打开另外一扇。
十九岁时林长柒从土里挖出个萧萝卜,大概是他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事情。
这个世界上一定会有人把积攒多年的温柔和深情都藏起来,然后毫无保留的给最爱的人。
别着急,一定有人会成为你多年等待后,翘首以盼的惊喜。
因为……
浮生三千处处繁花似锦,而你一定值得这个温暖如春的世界来爱你。
—
云锦澈的这场戏,是卧底身份暴露之后从高塔之上跳下去,五十多米的高空,光是看着就让人觉得瑟瑟发抖。
他虽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建设,但实打实地站在台高台之上的时候,还是不由自主的软了腿。
一向冷淡的面庞也被吓得白了几分。
林长柒饶有深意的站在一旁,目光幽深的盯着云锦澈,微微勾了勾嘴角。
风系异能真是不错的异能啊,风这种东西着不着,摸不到,可真是是暗访隐蔽最好的异能了。
只可惜没有用在正途上。
“好了!Action!”
云锦澈盯着底下喧闹的人群,牙齿都在打颤,脑袋发晕,钱山坳拍戏从不含糊,更是拒绝演员用替身,
他是个omega啊,异能等级也不过是B级,在异能方面从来都没有练习过,要是出了什么意外…
云锦澈蹙眉,只能硬着头皮往下跳。
林长柒微微垂眸,轻轻打了个响指。
冰封。
气流冲的人眼睛都睁不开,疯狂飙泪,云锦澈忽然惊恐地发现自己的异能无法调动,浑身的血管反复被冰封住了一样,他甚至做不出动作,喊不出声!
怎么回事?!!
不能!不不不!!
他不能死——
谁能来救救他?!!
想要尖叫,想要挥舞双臂告诉剧组的人他不对劲,然而却无什么也做不到。
在云锦澈的脸即将和大地来个零距离亲密接触的时候。
突然停住了,稳稳地落在了地上。
他一直拼命想要尖叫的嗓子也终于发出了声,双腿发软,毫无形象的狼狈跪在地上。
腿接触到大地的时候,他有些恍惚,不真实。
下一刻,云锦澈脸色爆红。
众人诧异的目光像是想要将他凌迟!
毕竟在他们眼中,云锦澈稳稳落地之后,像是见鬼了似的发失声尖叫,屏幕前高岭之花的云上美人形象顷刻崩塌。
他听到了摄影相机的声音,可以猜想明天的头条会是什么。
云锦澈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跌跌撞撞踉跄的躲在背后的电话亭里。
够了,他真是受够了那些人的眼光!
都是一群没有脑子的白痴!!
心底怨毒的咒骂一通之后,云锦澈觉得舒服多了,开始思考。
他的异能无缘无故的失灵不是巧合。
当时的自己就像一个提线木偶一样被人操控着身体。
在这个宇宙,异能千奇百怪,有能操控人身体的异能也不足为奇。
他虽然是个omega,但好歹也是B级。
算是omega当中拔尖的,剧组里有一个强大的异能者!
会是谁?
萧凛吗?一想到这个可能性,云锦澈浑身上下血液都凉了片刻,萧凛知道真相了??
不……应……应该不太可能。
那还能会是谁?
云锦澈百思不得其解,只得整理好心情出来,看见路边的人还在用那种诧异、看好戏的目光盯着他,现在大庭广众之下,他又无法发作,怒气噌噌腾升,却也只能咽进去,真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若是能逮到那个人,他定要将对方大卸八块!!
林长柒靠在门上,指尖上的冰珠顽皮的绕着他的指尖转了一周。
他微微一笑,将冰珠当弹珠使,砸在云锦澈头上,连遭几番围攻之后。
云锦澈一张脸都煞白煞白的,就算他是无神论者,不得不相信自己是不是碰上了什么灵异事件。
一上午脸色都不太好,始作俑者林长官的冰珠,早就变成水蒸气消散,深藏功与名,悠哉悠哉的背剧本。
第二天,眉千笑笑得千娇百媚的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林长柒——云锦澈住院了。
这么个结果倒是让他有惊讶,毕竟云锦澈干得烂事儿不少,午夜梦回之际,想舒舒服服睡大觉是不可能的,居然这么点儿小风小浪,就被吓到病倒。
林长柒挑眉,中肯评价道:“心理素质真差。”
之后云锦澈并不好过,他失态的照片被某个知名博主发了出来,短短一个小时,转发瞬间破万。
对于自尊心极强的云锦澈而言,也算是一种变相的折磨了。
这件事被一笔带过。
—
兜兜转转,眨眼就是一个月。
《戏子路》的故事背景是中华民国,虽然那时候的资料稀缺,但磕磕绊绊可算是把这部戏给拍得差不多,对于这部戏,众人都很用心,一腔热血的爱国的确讨喜。
毕竟是星际导演钱山坳想要拿来冲“春柳奖”的作品,算是挖尽了心血。
就连萧凛都中肯评价,不会差。
萧凛不会糊弄人,也没有糊弄人的必要,听到如此。
哪怕他严厉如钱山坳,也乐呵呵的。
在《戏子路》这部电影其实仔细算算,有三位主角。
林长柒所扮演的淮景,因为这个角色的情感比较复杂,但之前钱山坳又没有找到符合,演技又好的人,便刻意弱化了这个角色的戏份。
但现在不一样了,有林长柒在,钱山坳高兴的不得了,大手一挥,跟编剧商量一下,就把他的戏份重新改了回来,甚至还多加了几幕。
如今仔细算算,竟是能和男女主媲美。
钱山坳有意给这颗被埋末的珠玉开开小灶,林长柒却之不恭,虚心同他学了好些演戏方面的细节处理,也算是有不少收获。
这日,终于迎来了他杀青的日子——
百花梨园的合伙人这几年都和敌对人走得近,那天淮景登台亮相,恍然间就看到敌方军官穿着一身绿皮,坐在台下,翘着二郎腿。
合伙人站在一旁毕恭毕敬,端茶倒水,笑脸相迎。
淮景冷着脸,头也不回的走下台。
对方极力劝说,他就是不上台,实在没办法了,只好随便推了个武生上场。
军官说着听不懂的话,咿咿呀呀地坐了一会儿,便起身离开了。
合伙人弓着身子将人送走,挥手目送,这副模样,倒是让淮景都恍惚了,好友熟悉又陌生,至少此时不像个人,倒像一条摇头乞怜的狗。
对方去见他,劝他:“哎 生在凉城乱世,谁不是活着讨个生活,就那么一支曲儿,卖个笑,你又何必?你能做什么呢?又能改变什么?反正本身就是吃着卖笑的饭,又何必故作清高呢。”
淮景不忍心将冷脸对向好友,虽然对方已经面目全非。
他笼着袖子,转身离开。
许久,才听他一声叹息:“不是清高,是我听得见那万千魂魄的悲歌。”
月光洒在他身后,煞是冰冷。
淮景无言,低低地唱了句:“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最后一个字唱出来,他却觉得迷茫极了。
回去的路上,他拢了拢青灰色的围巾,真是奇怪,明明已经穿了袄子,却为什么觉得这么冷呢?
他在街上走着,看到流离失所的人,会给他们留几块大洋,收容所的孩子,一看到他就乖乖的笑,笑的他心都融了。
旁边的小童把绿色的床单系在脖子上做披风,其他几个孩子难得严肃追着那个孩子打,把他摁倒在地上。
“打倒坏人!我们最棒!冲啊——”
淮景眸里闪了闪,一群孩子都比他明白,他真是糊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