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掌握擎天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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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嚼鸡腿,洛北镇乡亲们的面容浮现眼前,潘胜瞬间顿悟。
乡亲们的生存是多么的艰苦,只怨这世道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只怨朝廷的制度不公,世家大族遛狗放马骄奢淫逸,老百姓拼死拼活却温饱都不得。
原来佛祖释迦牟尼在水中看到的不仅有他自己和淤泥,还有苦难的众生,他自己不就是众生的一员吗?自己在恶臭的淤泥中挣扎,众人何尝不是被世家邪恶污秽环绕?
最难的不也是看清自己、看清众生吗?最崇高的事业不就是拯救生命、解放众生吗?
万法归一,佛法、道法、信仰殊途同归,归一于众生。
万法也应该服务于众生。
潘胜想起了初中课本中的那句话: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也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它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顿时热泪盈眶,瞬间明白了自己奋斗的终极目标。
执迷不悟二十年,幡然醒悟一瞬间。
潘胜放下筷子,合掌于胸前,默默道:“我佛慈悲,从此以后,我潘胜愿为世间困苦的黎庶而战,不再仅仅为所谓的王图霸业而战。穷则守本心,达则济天下的人。”
突然,脑中闪现一道金光,越来越亮,随即向四肢扩散开去,小腹慢慢鼓起。源源不断的气力产生,被压缩到小腹,气力极其精纯,每一丝都蕴含极大的能量。
气力的产生都是靠日积月累的,像潘胜这样瞬间自然产生大量气力的情况已经超出了传统武学的认知,严格来说已不属于传统武学。
当下的武学源于战国百家,对武学影响最大的是道家思想。战国时代佛教未传入华夏,所以传统武学思想并无佛家的影子。直到南北朝时期,佛家思想才开始逐渐影响华夏武学,影响越来越大,留下天下武功出少林的传奇。
佛教东汉初年才传入华夏,潘胜可以确信自己从佛经中领悟的制造气力、运气聚力的方式是一种全新的武学法门,至少在华夏是全新的。
前所未有的有劲。
前所未有的舒畅。
前所未有的明朗。
潘胜知道自己悟得佛法的真谛了,也触摸到了佛祖藏在佛经中的武学思想。
想通了为谁为战,为谁而寻求武学进步,顿时胸怀大开,气力连绵不绝,气息随心所欲运行,可瞬间运气聚力于头部以下任何部位,一点障碍也没有。
也应该就是信仰的力量,来自于最底层民众欺骗的力量,历朝历代改天换地凭借的也都是这种力量。
“怎么不吃,快吃吧!”王明月夹起青菜送入嘴中,嘟囔道。
“明月,我想我能使出那招擎天一剑了。”
剑圣王越创造的这招擎天一剑对气力运行要求极高。既需要使剑者的气力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也需要使剑者能瞬间运气聚力于手掌。
之前,潘胜咏唱李白的《将进酒》,结合王越的遭遇,已经领会了这招的意境——“潇洒+愤慨+思念”,也掌握了“出剑无情快,舞剑有情强,人生如剑,剑如人生”的剑法要诀。可气力不足,也无法瞬间运气聚力,所以一直使不出这一招。
现在从佛经中领悟了运气聚力的法门,心怀黎庶自然气力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已经有信心能使出这一剑。
“什么?怎么可能,我可练了三年,你这次一个月不到。”王明月将口中的未嚼的青菜猛地咽下去,像盯着怪物一样盯着潘胜。
“我现在就使出给你看看,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给指正以下。”
潘胜说完就拿剑站起,大步走向帅帐中央,站在那块冰箱大小的花岗巨石边。
王明月也站起,踮起脚尖,好奇激动。她一直觉得自己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练武天才,若潘胜现在能使出擎天一剑,那么他绝对是天才中的天才。
只见潘胜侧着身子弓步,右手按着剑柄,闭眼吞吐气息。
“铛!”
木蛟剑出鞘,朝着花岗岩刺过去。
花岗岩坚硬,即使是木蛟剑也很难刺进去半厘米,除非剑接触到石头的那一刻时速度接近声音传播的速度,也就是300多米/秒,且瞬间爆发千斤之力。
剑出鞘的声音还未传出帐外,木蛟剑已经没入巨石十几厘米,剑刃与石头完美贴合、不留一点缝隙。
石头没有一点裂痕,剑像是从里面长出来的一样。
看似普普通通的一剑,径直前刺,不加任何修饰,竟能没入花岗岩石中十几厘米。
“厉害!你这招无需跃起加速,更重寸劲,和爷爷的擎天一剑并不完全一样。怎么回事?”王明月边鼓掌边问,慢慢走了过来。
“你爷爷这一招包含 潇洒 愤慨 思念 这三种意境,我在其中又加了一种 可怜众生 的意境,四个意境合一,所有出剑略有不同。”潘胜猛收剑,花岗岩上留下一个细细的深洞。
“原来如此,你这一招的威力比我使出的要大,不过和爷爷相差甚远,等你哪天拿木剑也能刺进岩石中,这招就大成了。不过你这一招偷袭的话刺倒两个一流上品高手应该问题不大。”王明月过来拍了拍潘胜的肩膀,盯着石头接着问道:“对了,你准备什么出大帐!你都在这里面窝了三天了。外面已经开始传你重伤不治身亡了。你生气不?”
“不生气,先吃饭。如今掌握了擎天一剑也算有了自保能力。不过我准备继续装重伤。这样安全些!”潘胜拉着王明月的手朝饭桌走去。
、、、
下午,潘胜出帅帐巡视军营。
一袭儒袍,脸色惨白,步子很慢,病恹恹的。
当然,这都是装的。他的脸上擦了王明月的白色胭脂,才白得像贫血一样。
这个时代,大户人家的女孩子都是白色胭脂打底,再脸颊涂点粉色胭脂,嘴唇呡下朱赤胭脂花片,才会出去见人。这样一来,白里透红美美哒,仿佛天生丽质。如果只涂白色胭脂,不是装病,就是不懂基本的化妆流程。
很快,整个洛阳城都知道潘胜还活着,但身体状况不好。
懂点武艺的人都知道:潘胜小腹本刺穿五六厘米,这次侥幸没事,但气海受损严重无法储存气力,再也无法跨入入流境界了。
见潘胜和王明月经常拉着手,公输晨嘟着嘴,很不开心,收拾行李回了潘府,开始没日没夜地干木活。也许只有这样才能麻痹自己,才能没有空闲去吃醋,没有精力去思念潘胜。
徐晃对潘胜受伤很是愧疚,害怕潘胜再次出事,辞去护卫营左司马的职务,和潘小乙、潘苟二一样成了潘胜的亲兵。
潘胜告诉了徐晃实情,说:既然咱潘胜没受伤徐晃你就不要愧疚了,继续去统领兵马吧。
可徐晃还是不干,说这次只是侥幸,就要给潘胜当亲兵护卫左右,如果潘胜不答应他就捅自己小腹一剑。
潘胜只得答应,既无奈,又惊喜。
有一流中品的武将当护卫,想都不敢想。
细嚼鸡腿,洛北镇乡亲们的面容浮现眼前,潘胜瞬间顿悟。
乡亲们的生存是多么的艰苦,只怨这世道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只怨朝廷的制度不公,世家大族遛狗放马骄奢淫逸,老百姓拼死拼活却温饱都不得。
原来佛祖释迦牟尼在水中看到的不仅有他自己和淤泥,还有苦难的众生,他自己不就是众生的一员吗?自己在恶臭的淤泥中挣扎,众人何尝不是被世家邪恶污秽环绕?
最难的不也是看清自己、看清众生吗?最崇高的事业不就是拯救生命、解放众生吗?
万法归一,佛法、道法、信仰殊途同归,归一于众生。
万法也应该服务于众生。
潘胜想起了初中课本中的那句话: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也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它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顿时热泪盈眶,瞬间明白了自己奋斗的终极目标。
执迷不悟二十年,幡然醒悟一瞬间。
潘胜放下筷子,合掌于胸前,默默道:“我佛慈悲,从此以后,我潘胜愿为世间困苦的黎庶而战,不再仅仅为所谓的王图霸业而战。穷则守本心,达则济天下的人。”
突然,脑中闪现一道金光,越来越亮,随即向四肢扩散开去,小腹慢慢鼓起。源源不断的气力产生,被压缩到小腹,气力极其精纯,每一丝都蕴含极大的能量。
气力的产生都是靠日积月累的,像潘胜这样瞬间自然产生大量气力的情况已经超出了传统武学的认知,严格来说已不属于传统武学。
当下的武学源于战国百家,对武学影响最大的是道家思想。战国时代佛教未传入华夏,所以传统武学思想并无佛家的影子。直到南北朝时期,佛家思想才开始逐渐影响华夏武学,影响越来越大,留下天下武功出少林的传奇。
佛教东汉初年才传入华夏,潘胜可以确信自己从佛经中领悟的制造气力、运气聚力的方式是一种全新的武学法门,至少在华夏是全新的。
前所未有的有劲。
前所未有的舒畅。
前所未有的明朗。
潘胜知道自己悟得佛法的真谛了,也触摸到了佛祖藏在佛经中的武学思想。
想通了为谁为战,为谁而寻求武学进步,顿时胸怀大开,气力连绵不绝,气息随心所欲运行,可瞬间运气聚力于头部以下任何部位,一点障碍也没有。
也应该就是信仰的力量,来自于最底层民众欺骗的力量,历朝历代改天换地凭借的也都是这种力量。
“怎么不吃,快吃吧!”王明月夹起青菜送入嘴中,嘟囔道。
“明月,我想我能使出那招擎天一剑了。”
剑圣王越创造的这招擎天一剑对气力运行要求极高。既需要使剑者的气力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也需要使剑者能瞬间运气聚力于手掌。
之前,潘胜咏唱李白的《将进酒》,结合王越的遭遇,已经领会了这招的意境——“潇洒+愤慨+思念”,也掌握了“出剑无情快,舞剑有情强,人生如剑,剑如人生”的剑法要诀。可气力不足,也无法瞬间运气聚力,所以一直使不出这一招。
现在从佛经中领悟了运气聚力的法门,心怀黎庶自然气力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已经有信心能使出这一剑。
“什么?怎么可能,我可练了三年,你这次一个月不到。”王明月将口中的未嚼的青菜猛地咽下去,像盯着怪物一样盯着潘胜。
“我现在就使出给你看看,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给指正以下。”
潘胜说完就拿剑站起,大步走向帅帐中央,站在那块冰箱大小的花岗巨石边。
王明月也站起,踮起脚尖,好奇激动。她一直觉得自己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练武天才,若潘胜现在能使出擎天一剑,那么他绝对是天才中的天才。
只见潘胜侧着身子弓步,右手按着剑柄,闭眼吞吐气息。
“铛!”
木蛟剑出鞘,朝着花岗岩刺过去。
花岗岩坚硬,即使是木蛟剑也很难刺进去半厘米,除非剑接触到石头的那一刻时速度接近声音传播的速度,也就是300多米/秒,且瞬间爆发千斤之力。
剑出鞘的声音还未传出帐外,木蛟剑已经没入巨石十几厘米,剑刃与石头完美贴合、不留一点缝隙。
石头没有一点裂痕,剑像是从里面长出来的一样。
看似普普通通的一剑,径直前刺,不加任何修饰,竟能没入花岗岩石中十几厘米。
“厉害!你这招无需跃起加速,更重寸劲,和爷爷的擎天一剑并不完全一样。怎么回事?”王明月边鼓掌边问,慢慢走了过来。
“你爷爷这一招包含 潇洒 愤慨 思念 这三种意境,我在其中又加了一种 可怜众生 的意境,四个意境合一,所有出剑略有不同。”潘胜猛收剑,花岗岩上留下一个细细的深洞。
“原来如此,你这一招的威力比我使出的要大,不过和爷爷相差甚远,等你哪天拿木剑也能刺进岩石中,这招就大成了。不过你这一招偷袭的话刺倒两个一流上品高手应该问题不大。”王明月过来拍了拍潘胜的肩膀,盯着石头接着问道:“对了,你准备什么出大帐!你都在这里面窝了三天了。外面已经开始传你重伤不治身亡了。你生气不?”
“不生气,先吃饭。如今掌握了擎天一剑也算有了自保能力。不过我准备继续装重伤。这样安全些!”潘胜拉着王明月的手朝饭桌走去。
、、、
下午,潘胜出帅帐巡视军营。
一袭儒袍,脸色惨白,步子很慢,病恹恹的。
当然,这都是装的。他的脸上擦了王明月的白色胭脂,才白得像贫血一样。
这个时代,大户人家的女孩子都是白色胭脂打底,再脸颊涂点粉色胭脂,嘴唇呡下朱赤胭脂花片,才会出去见人。这样一来,白里透红美美哒,仿佛天生丽质。如果只涂白色胭脂,不是装病,就是不懂基本的化妆流程。
很快,整个洛阳城都知道潘胜还活着,但身体状况不好。
懂点武艺的人都知道:潘胜小腹本刺穿五六厘米,这次侥幸没事,但气海受损严重无法储存气力,再也无法跨入入流境界了。
见潘胜和王明月经常拉着手,公输晨嘟着嘴,很不开心,收拾行李回了潘府,开始没日没夜地干木活。也许只有这样才能麻痹自己,才能没有空闲去吃醋,没有精力去思念潘胜。
徐晃对潘胜受伤很是愧疚,害怕潘胜再次出事,辞去护卫营左司马的职务,和潘小乙、潘苟二一样成了潘胜的亲兵。
潘胜告诉了徐晃实情,说:既然咱潘胜没受伤徐晃你就不要愧疚了,继续去统领兵马吧。
可徐晃还是不干,说这次只是侥幸,就要给潘胜当亲兵护卫左右,如果潘胜不答应他就捅自己小腹一剑。
潘胜只得答应,既无奈,又惊喜。
有一流中品的武将当护卫,想都不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