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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狐族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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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上散落着二百多头倒地的牛,也有少数倒地的马,和个别倒地的人。

    几个百夫长清点完战果,兴高采烈来找林迹汇报。他们除了杀掉二百多头牛之外,还用飞索抓了十几头小牛犊子。林迹是最喜欢各种动物幼崽的,这一点值得他们邀功。

    林迹听了回报,黑着脸差点想拿鞭子抽人:“杀几头牛而已,死了四个人,伤了二十几个,还搭进去三十几匹马,你们还有脸笑?”

    杀牛的过程混乱而惨烈,真是一场残酷战斗。从比例上说,这个战果是全胜的。这个时代吃肉是要拿出命来的。所以大多数人都不觉得杀掉二百头野牛,死掉几个人伤几个人算什么。

    其他人觉得不算什么就算了,跟着林迹出来的这三个百夫长也是这样就让林迹有些失望了。朝林城的人出去狩猎,早就不再死人了。显然,这些百夫长也没有把这些“蒙古人”当成自己人。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的战术。

    “你们骑的是什么?是马!不是象!练习冲阵的时候,你们是这样冲的吗?马和象能比吗?一再跟你们说马的优势,马的优势,你们有想过怎么利用马的优势,把训练的东西用到实践里吗?……算了,先让人回去通知部落的人过来搬运肉食。这些晚上回去再做总结吧。”

    林迹狮子一般咆哮,狠不能将这群笨蛋一口吞了,拉出来变聪明一点。不过想到这是第一次出来实战,这些人难免忘形,林迹中途压住了自己的火气,准备回去再收拾这些家伙。

    小白骑的象被疯狂的牛顶得老远,有逃跑的迹象,他得帮忙追回来。要不然小白估计会一根筋追到西伯利亚去。

    看着林迹骑着白马一阵风跑了,三个百夫长缩着脖子面面相觑:“猎杀牛不这么杀,我们该怎么杀?”

    “直接对冲是象阵的战法,我们是外围包抄,迂回杀伤呀。”

    “杀牛而已。”

    “死定了。”

    几人哀叹一阵,安排人回部落通知人手来搬运牛肉,他们这边稍作休息,则开始剥皮取肉。

    二百多头牛能获得肉,皮,筋等不少,要千人出来搬运一趟的。得到消息的焙阳带来了剩下的男人,骑着马赶了过来,结果自然将这些牛连骨头都驮回去了。

    这些牛肉处理得好,搭配着粮食可以吃一个月以上。牛角牛筋可以做弓箭。牛皮可以做帐篷,皮带,马鞍等。牛骨除了可以熬汤吃骨髓之外,打磨一下做投掷的短矛其实也是可以的。反正林迹不舍得用铁打成短矛到处扔。

    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丰收,让整个蒙古部落的人都欢欣鼓舞。

    以往不管是哪个部落的人,都从没有见过这样多的猎物。就算他们在草原上遇到了马群追逐时踩死了这么多野兽,也是没办法占为己有,搬运回来的。

    此时的大量收获,让他们终于意识到现在的这个新成立的蒙古部落到底有多大的力量,林迹让他们做的事情到底有何意义,马匹带来的好处又在哪里了。

    大部分人第一次意识到了自己身份的转变,并且为自己变成了蒙古人而骄傲。

    “我们只是大王的所有部族里的一个部落呢。”

    “也不知道大王的其他部族是怎么样的,是不是每天都能猎这么多猎物?永远有吃不完的食物?”

    女人们处理着牛肉或者牛皮,满是向往地议论。孩子们围在每一个烤肉的火堆前,趁大人不注意,不住往自己的肚子里塞肉食,他们的肚子都已经开始变得鼓起来了,也没有停下的意思。

    和女人孩子们的喜悦不同,今天出猎的三个百夫长和三十个十夫长则难过得想哭。他们回来后,做了一个简单的战斗总结,之后便在整个部落的注视下,开始山上山下地绕圈跑步。

    上山下山地跑本来就够辛苦了,还被整个部落的人注视着,这感觉就真不好受了。

    好不容易跑完了指定的圈数,三个百夫长还要在头目会议上说出自己被处罚的原因:“我们是轻骑兵,面对比我们更多的敌人,不能直接碰撞……血泪的教训,大家一定要记住了,要是谁下次还犯同样的错误,大王说要打板子,光着屁股打的。”

    人群哄笑,整个部落充满着欢乐的气氛。

    火光边的林迹看着头目们的战斗总结大会,目光却并不算热烈。索彷缩在林迹身边的阴影里,用新学的算数数着乌黑的手指:“已经二十二天完全没有他的消息了。”

    这话都是用华夏的口音说的,因为他已经学会了这句话。

    他说的是游原的老者。

    这二十二天里,再没有一个信仰神马的部落来投,因此游原的老者去向如何自然无从得知了。这事绝不正常,因此索彷充满了忧心。

    林迹望向远处的草原道:“最坏的结果而已,我们可能再要加快些进度。”

    如果林迹的目光能穿越千里,再逆流一些时光,他会看到几天之前,老者破碎的脑袋重重砸入草原的一条小河里。有个腰后绑着一截红色的狐狸尾巴的男人将手伸入河里,捡起林迹特意为老者配的钢刀,一刀砍向老者的头颅,水花四溅。

    扩大视野看去,这条草原的小河已经被血水染红了,老者的同伴和部分马匹均倒在附近不远处。数十个腰后绑着各色狐狸尾巴的人正从各处掏取着各种战利品。

    不久后,他们将钢刀,木弓,盐罐,藤帽,草鞋,破碎的马灯等放在一起,轮流翻看,发出啧啧惊奇的声音。

    “我们将这些分了吧?”有人贪婪道。其他人也跃跃欲试。

    “吼!”系着红色狐狸尾巴的男人对着大家吼了一声,怒视众人:“这次灾难狼族主事,我们还没有一点点贡献,这些都要献给胡啸,谁也不能有其他的心思。”

    说话之间,他把目光转向一个年轻人道:“呜列,这次行动你扔了自己的尾巴,装病留在他们的队伍里,给我们留下了标记,让他们吃了毒药,功劳最大,这些东西由你带着交给胡啸,一件都不能少,你明白吗?”

    红狐狸尾巴的男人是首领毛盛,他做下了决定,没有人敢反对。

    “嗯!”年轻人郑重点头,拿了皮革将这些东西都装了起来,带着几个人往北面跑去了。

    其他人不甘道:“我们战斗,什么好处都没有吗?”

    毛盛道:“我们分马。死的吃掉,活的带回去。”

    其他人看着毛盛依旧目光幽怨。相对来说,这是最不值钱的战利品。马么,整个草原到处都是。那种一刀能砍断脖子的钢刀可是没有多少。

    “你们想要其他的?”毛盛见呜列走远了,眯着眼睛看着众人:“那你们敢不敢扔了自己的尾巴,隐藏自己的身份,学一下呜列?我可以让你们每人都有一份刚才那些东西。”

    众人的目光中露出了精光,一个个暗暗佩服自己的首领。他不是不贪,他是觉得刚才那些东西少,因此看不上。不愧是首领,贪心的程度都比他们更厉害一些。

    “那我们怎么做?”尾巴什么的,只是部落身份的象征,他们扔起来不会有什么压力。大不了下次回部落再猎一条就是了。

    毛盛道:“我听呜列说,这些人是要找护马人到牧羊人那里去的。他们只要是信奉神马的人就会要。到了那里之后,每个人都会有一份这些东西。还会有一人有一匹马。我们可以假装自己的被这些人叫去的。到了哪里之后,不但能获得这些。说不定我们还能在这次灾难里获得更大的功劳。”

    狐族不擅长战斗,毛盛觉得自己部落的人的优势既然不在战场上,那就应该发挥自己的长处,在战争开始之前立下足够的功劳。这样一来,他们不但可以优先得到这些精锐的武器,之后也会因为这些功劳改变狐族在草原上的地位。就算是一人带走一匹马,那也足够吃好长时间了。

    狐族的众人被说得口水直流,感觉似乎已经把好处都抱进怀里了。于是一个个扯掉自己的狐狸尾巴,就要往草原南面的山地走去。

    毛盛叫住众人道:“我们还不能这样去。我听说别的部落都是整个部落过去的。我们也应该带些女人孩子。我听说那个驯服神马的南方来人还喜好一个护马人女子。我们的女人出手,肯定能更快拿下他。所以,我们还是要先回部落一趟。”

    想到自己部落的女人那股妩媚的姿态,不少人再次流出了口水。登时觉得毛盛如此安排,更是稳妥无疑了。

    狐族将称雄草原!

    时间跨过几日,到了猎牛之后的几天。聚英坡下,蒙古部落的勇士们开始了各种形式的对抗战术。林迹的目标是,不管遇到什么样的状况,这些人都要有应对的把握,不能一战而溃。

    也就在这一日的傍晚时分,林迹得到了游原老者的消息。一个来自草原上的,自称自己信奉神马的部落来到了这里,告诉他道:“他们往北走了。说去联系更多的部落。”

    对于这个时隔个把月来投的部落,索彷自然是高兴的。这表示老者没有事。计划的进展也毕竟顺利进行着。

    不过林迹看到这个部落男多女少,孩子都是襁褓里的为主,心里却有些疑问:“他们有没有跟你们说过,在见到你们之前,他们去了哪些部落?”

    对面的人安静了一下,仿佛在沉思。这是一个送命题,因为在狐族杀掉老者之前,狐族一直在草原上追踪他们。让他们根本没有机会接触更多的部落。再之前的事情,谁知道?

    眼看场面就要陷入僵局,一个年轻的女人很快笑着答道:“在见到我们之前,他们说自己在草原上走了好久,都没有遇到什么部落呢。”

    说话的女人唇红齿白,笑得好看。细看之下,林迹还发现她松垮的兽皮也洗得干净,兽皮下的肌肤也显得白皙。说话之间,女人还微微弯着自己的腰,林迹已经听到身后的陈力在暗暗吞口水了。

    长时间没有碰女人的林迹眼睛其实也有些挪不开。他对这个时代的女人要求不高,看着顺眼,再加上干净就可以了。而眼前这个女人无疑很符合他的要求。

    索彷听到女人的回答没有问题,见到林迹看着女人的神态也不太对,顿时戒心尽去,大肆招待起这些人来。

    这些人颇会和人处事,在篝火边能歌能舞,引得众人纷纷围观。他们中的女人更是一个个妖媚异常,引得不少青年忘情追求,山下的营地里显得奔放而欢乐。

    月光明亮,照得满地镀银。

    “还有两个月就要生了吧?”林迹坐在山坡上,看看月亮,又看看身边穗子鼓起的玉米,默默算着时间。

    时间已经到了七月,虎伊儿应该还有两个多月就要生了。他出来将近五个月,但是看来他是赶不回在虎伊儿生产前回去了。

    不能及时见到自己孩子第一面,也不能守在虎伊儿身边,他想想便有些惆怅。

    照着这边的形势发展,他可能连归期都是很难确定的。如此想着,就更郁闷了。

    焙阳从山下回来,递给林迹一片光滑的兽皮道:“那个最好看的女人送给你的。”

    山下热闹,他也忍不住去看了看,不过是带着忽而格一起的。忽而格见到那些女子妖艳,不让焙阳多看,焙阳便陪她又回来了。不过他离开时,还是被人拉住了,却是被要求给林迹送东西。

    说实话,焙阳觉得那个女人确实不错。要是根据他以往的性情,今夜无论如何也是要跟她共度的。但听了林迹的说法,为忽而格守身之后,他虽然觉得可惜,可是这种为爱人付出的感觉却让他觉得有趣。

    傍晚时分林迹看那个女人的神态他也是看到了的。此时他倒想看看林迹会如何取舍。焙阳身后,忽而格也目光明亮看着林迹,想看看她崇拜的大王是如何经受爱情的考验的。

    她虽然决定了和焙阳厮守,但这并不影响她崇拜林迹。

    林迹接过这片光滑的兽皮,自然认出是谁身上的,他笑了笑对身边人道:“美人有意,我不能无情。这样,拿上两个马灯照路,把她引到我房间里去。”

    焙阳微微张开了嘴。跟着,他受到了身后忽而格的暴击:“男人都是大**子!”

    忽而格无比失望,愤愤地往寨子里跑掉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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