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头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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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台之上众生之相各不相同,但无一例外,此刻都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当中。不知道是他们都在期待着看曹团长留下的血肉残渣,还是说这情况没达到他们的预期。本来应该是一场让人惊叫的血肉盛宴,却因为当事人的不抵抗显得并不那么精彩。群兽分尸,并没有扬起丝毫的血花和残肢,就像是大象踩死蚂蚁一样。
“我看还并没有结束。”考辛斯陛下是极少数一直在仔细的看着这场公开处刑的人,坐在主看台中央的考辛斯陛下现在脸色有点奇怪,那是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
“此话怎讲?难道考辛斯陛下认为那个家伙还能起死回生,手撕掉这些凶残的饿狼吗?”汉克颇有点奇怪,道:“我更愿意相信他现在已经流淌在那些畜生的肠道之中了,如果考辛斯陛下有兴趣的话,我倒是可以让他以另外一种方式出现。”
汉克对于自己角斗场培养出来的这些凶兽是非常有信心的,为了确保搞死曹团长,汉克甚至把所有的巨型座狼全都拉来作秀了。而且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曹团长已经放弃了抵抗,那更加没有什么悬念了。汉克那所谓让曹团长以另外一种形式出现,简单的来说,就是让这些巨型座狼拉出几坨臭烘烘冒着烟的新鲜狼粪而已。
“汉克先生,你家里养过护卫犬吗?”考辛斯陛下没有直接回答汉克的问题,反倒是提出了一个听上去毫无意义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也是不需要答案的,萨克拉门托王国里面也盛行养犬,那些体型巨大而且颇富攻击性的猛犬向来都价值不菲,往往是其主人身家的一种体现形式。就连考辛斯陛下都酷爱养犬,王宫当中起码有十多头纯种的比特猛犬。或许比起劫掠团那些超级比特猛犬来要逊色许多,但也是通过了很多渠道方才搞到手的。至于汉克,这个家伙非常喜欢斗犬,同样也养过了不少的好货,考辛斯陛下都曾经见过。
“好好看看这些畜生,它们现在的表现真的像是饥肠辘辘的野兽吗?狼和犬属于同族不同宗的动物,也就是说它们身上也有着一定的犬性,你仔细看看,这些座狼现在的模样,到底是在兴奋还是凶残?你见过摇着尾巴去撕咬猎物的狼吗?每当我靠近我那些宠物时,它们的表现和这些座狼几乎是别无二致的。”考辛斯陛下也不卖关子,一语道破了天机,这就是他的发现。日理万机的考辛斯陛下也不可能天天都陪在自己养那些宠物的身边,但感情却非常深厚,每隔一段时间去看望那群宠物的时候,它们迎接考辛斯的方式,就和现在角斗场上发生的情况非常的相似。不挨个挨个的去抚慰一下,考辛斯陛下几乎很难从那些热情又粘人小家伙的包围中脱身,考辛斯陛下也绝对是个资深的养犬行家。
在考辛斯陛下的提醒之下,很多人方才发现了现在角斗场中间的情况还真是这样。那些原本看上凶狠不已的巨型座狼现在哪里有半点的凶性?甚至连它们的咆哮声都听闻不到。哪怕它们挤作一团,也可以清楚的看到它们确确实实如同考辛斯陛下所言,在摇头摆尾。野生而且饥饿的狼群表现得像是一群家犬一般,这画面确实不容多见,难怪这么多人都觉得看上去别扭了。至于最中央的那些座狼,一大堆西瓜大小的狼头从刚才开始的确一直在攒动不已,可仔细研究一下,那也绝非是狼进食时候的动作,压根就没有抬起头吞咽过。
“奶奶的!你们这些混蛋也太热情了。我知道我长得帅,而且对你们来者不拒,可你们好歹也该体谅一下我啊,哥哥我活了这么多年,还一直守身如玉,妥妥的黄花大闺男一个,你们不能太奔放了,我承受不住啊!”一道人影猛然间从狼群中央站了起来,一脸幽怨的嚷嚷着,仔细一看,不是曹团长是谁?曹团长相比较刚才,也有了明显的变化,一身油光水滑的,在阳光下还反射着光芒,身边这些热情的小家伙用口水给曹团长彻彻底底的洗了个澡。
狂热竞技场足足十万多人,此刻不知道掉了多少个下巴。本来该连骨头渣都不剩的曹团长不但活蹦乱跳的,身上连一点血迹都没有。那些巨型座狼甚至还用脑袋把曹团长给顶了起来,然后凑在一起不停的扭动着,而曹团长则是一脸笑意的躺在它们的脑袋上面,随着它们相互之间的律动,在狼群的脑袋上飘来飘去。这个家伙现在的脸都快笑烂了,傻子都看出来了非常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这种画面让看台上的看客们情不自禁的展开了联想,如果把这些巨型座狼都换成人的话,这还真像是在大剧院当中看那些知名歌者的演唱会。
人类世界当中的文明的确是非常前卫的,诞生了许许多多娱乐行业的知名人物。时下最流行最受年轻人追捧的就是那些擅长和着重金属碰撞之声扯着嗓子唱歌的歌手,这一类歌手尤其受年轻人的喜爱。在老成持重的贵族们眼中,或许这些歌手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甚至让人厌恶。他们喜欢稀奇古怪的装束,或是披头散发,或是用蛋清鼓捣出来的爆炸头,穿上一条紧身的兽皮长裤,一双牛仔皮靴。无论任何场合,都喜欢袒胸露乳,在皮肤上搞一些看上去就让人头晕的夸张刺青。一言不合就扯着嗓子咆哮,让人头疼的重低音唱法,唱的也全是那些稀奇古怪的歌词,歌词往往充满了叛逆的倾向。
这一类歌手被称之为“摇滚歌手”,那些守旧的保守主义者对他们是深恶痛绝,认为他们是人性的黑暗面,是社会动荡不安的倡导者,光明教廷的那些卫道者也不止一次的宣称这些人和他们所谓的流行音乐是背弃了光明神荣光的叛徒了。但是这同样不能影响这一类人在年轻人和平民当中的影响,对于年轻人和那些生活不怎么得意的平民而言,他们则是敢想敢为的英雄,是新时代的偶像。随便拖一个出来,他们的追随者都是成千上万,一呼百应。无论在人类世界的那个国家当中,平民的数量永远都要比贵族多无数倍,所以哪怕有再多的人不喜欢这些摇滚歌手,他们依然是活得潇洒惬意的。
要是去看过这些摇滚歌手演唱会的人,绝对都见识过他们的影响力和狂热的现场。一旦他们兴致来了,往往都喜欢背过身子然后往高高的舞台下面一头栽下去,那些崇拜他们的狂热观众则会伸出双手,高高的托起他们的精神偶像,和这些偶像来上一次零距离的亲密接触,并相互传递,让他们的偶像在他们的头顶来回的穿梭。这种仿佛朝圣一般的形式,在摇滚界有着一个特有的名词,叫做“舞台跳水”。曹团长现在在干的,几乎和那如出一辙。
这些巨型座狼前呼后拥的朝着他涌去,为的就是将他给高高顶起,和他亲近一番。这该叫什么?狼群跳水吗?虽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可这种怪事,也让这些观众们大跌了一地的眼镜,莫非这个劫掠团团长身上还有摇滚歌手的基因?能够震撼这些野兽的灵魂?
库班松了口气,看来这些野生的巨型座狼和劫掠团当中那些森林狼战士豢养的座狼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曹团长那大摇大摆的风格,库班并不觉得意外,他唯一比较紧张的,只是曹团长在异国他乡装的这个逼是不是泛美大陆的通用逼而已,现在答案已经出来了。库班已经有多次到泥螺幽地做客的经历了,上到劫掠团的人物,下到劫掠团的动物,就没有库班老板不了解的,那几乎可以算是库班老板的第二个家了。库班直到现在,都还清楚的记得自己当时去劫掠团的骑兵大队观光的场景,而且终身难忘。
劫掠团现在仅有的骑兵编制,就是那支以凯文?加内特为首的森林狼骑兵大队。哪怕他们的定位只是轻骑兵,可他们每一个人都是不折不扣的硬汉,比重装骑兵都还要硬。硬特同志和大方阔绰的库班老板关系还是很不错的,当时就是硬特带着库班去参观的。那些森林狼骑士都是用巨型座狼作为坐骑的,这可以说是比蒙帝国独一家的特色,在人类世界当中,巨型座狼从来都没人用来作为坐骑。一来,因为它们是肉食动物,绝大多数的人类都习惯对食肉动物敬而远之。喜爱与野兽为伴,几乎也是比蒙兽人的专利。二来,相比较于犬而言,狼更不容易被驯化,再怎么都会有凶性存在的。当初也有人喜欢狼,把狼当成犬一样来养,结果狼发狂把主人给要死了,直至现在,人类世界当中都还有狼子野心,引狼入室这一类说法,贬低狼,觉得它们不通人性。森林狼骑士们的坐骑,就刚好相反,在库班看来,那些巨型座狼也是非常聪明,而且灵性知足。它们甚至不需要缰绳,见过它们和森林狼骑士们并肩杀敌英姿的人一定会深有体会,两者之间仿佛是心灵相通的。
“野兽其实和人一样,没有什么灵性高低的说法,它们甚至比人更有灵性。把狼作为坐骑有什么不对劲的?它们甚至比绝大多数的人还要聪明得多,当你靠近它们的时候,它能轻易的分辨出你是对它有善意还是有恶意。如果你在它看来是好人,那么它愿意驮着你奔驰四海。如果你在它眼中是坏人,等待你的就是獠牙和利爪而已。人类喜欢把它们当做是野兽,试图去驯化,去改变它们的天性。人类似乎喜欢把其他的任何物种都当成他们的奴隶或者工具,不是吗?我们则不一样,我们喜爱的正好是它们的天性,追求的是和它们产生共鸣,你说它们更愿意和谁相处?而且狼身上天生就带着极强的纪律性和阶级性,只要你足够优秀,得到了它的认同,它便会供你驱使,就算上刀山下火海都毫不迟疑。在我看来,没有比它们更好的战场伙伴了。”这是硬特对于这些老伙计的评价,典型的情人眼里出西施。
朝夕和这些巨型座狼为伴的加内特也说过:“但凡是狼群,就必然会存在一匹头狼。无论任何时候,只要头狼还在,它们都会按照头狼的意愿行事,无条件的遵从头领的任何一个命令。这种信任和忠诚,超过了你们人类所谓的那种君臣关系不知道多少。所以和狼相处,你得散发出自己的天性,让它们去认可和臣服。只要做到了这一点,无论你的外形是人还是猪,或者一坨屎,它们都不会在乎。”
“那这么说来,你现在可以算作是它们认可的头狼吗?”库班因为硬特的话而哭笑不得,虽然他没有体验过,但是他却能够理解硬特说的是什么意思。
“它们的头狼?从某些程度上来说,或者说某些时候,我也算是吧。”说这话的时候,硬特同志叼着一支鼓包大雪茄,深邃的眼神眺望着远方的天空,略带嫉妒的道:“真正和它贴近而且相似的,更被他们接纳的,是我们的老板。老板身上有种无法理喻的魔力,可以说那更像是来自于上古时代真正的野性,他的举手投足,都会被这些家伙视作是神谕。即便是我从小养大的伙计,在面对老板的时候,也经常会忽略了我这个铁哥们儿呢。”
这就是属于曹团长的秘密,只是外人都不知道而已。和曹团长相处过的人,也一定会认同硬特的这个描述,曹团长身上确实潜藏着一抹极其独特的野性韵味。库班觉得很庆幸,就这样一个举世罕见的奇葩之人,也能被自己遇到并且结实。什么时候回乡祭祖,库班一定会去看看自己家的祖坟上是不是在冒青烟……(未完待续。)
看台之上众生之相各不相同,但无一例外,此刻都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当中。不知道是他们都在期待着看曹团长留下的血肉残渣,还是说这情况没达到他们的预期。本来应该是一场让人惊叫的血肉盛宴,却因为当事人的不抵抗显得并不那么精彩。群兽分尸,并没有扬起丝毫的血花和残肢,就像是大象踩死蚂蚁一样。
“我看还并没有结束。”考辛斯陛下是极少数一直在仔细的看着这场公开处刑的人,坐在主看台中央的考辛斯陛下现在脸色有点奇怪,那是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
“此话怎讲?难道考辛斯陛下认为那个家伙还能起死回生,手撕掉这些凶残的饿狼吗?”汉克颇有点奇怪,道:“我更愿意相信他现在已经流淌在那些畜生的肠道之中了,如果考辛斯陛下有兴趣的话,我倒是可以让他以另外一种方式出现。”
汉克对于自己角斗场培养出来的这些凶兽是非常有信心的,为了确保搞死曹团长,汉克甚至把所有的巨型座狼全都拉来作秀了。而且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曹团长已经放弃了抵抗,那更加没有什么悬念了。汉克那所谓让曹团长以另外一种形式出现,简单的来说,就是让这些巨型座狼拉出几坨臭烘烘冒着烟的新鲜狼粪而已。
“汉克先生,你家里养过护卫犬吗?”考辛斯陛下没有直接回答汉克的问题,反倒是提出了一个听上去毫无意义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也是不需要答案的,萨克拉门托王国里面也盛行养犬,那些体型巨大而且颇富攻击性的猛犬向来都价值不菲,往往是其主人身家的一种体现形式。就连考辛斯陛下都酷爱养犬,王宫当中起码有十多头纯种的比特猛犬。或许比起劫掠团那些超级比特猛犬来要逊色许多,但也是通过了很多渠道方才搞到手的。至于汉克,这个家伙非常喜欢斗犬,同样也养过了不少的好货,考辛斯陛下都曾经见过。
“好好看看这些畜生,它们现在的表现真的像是饥肠辘辘的野兽吗?狼和犬属于同族不同宗的动物,也就是说它们身上也有着一定的犬性,你仔细看看,这些座狼现在的模样,到底是在兴奋还是凶残?你见过摇着尾巴去撕咬猎物的狼吗?每当我靠近我那些宠物时,它们的表现和这些座狼几乎是别无二致的。”考辛斯陛下也不卖关子,一语道破了天机,这就是他的发现。日理万机的考辛斯陛下也不可能天天都陪在自己养那些宠物的身边,但感情却非常深厚,每隔一段时间去看望那群宠物的时候,它们迎接考辛斯的方式,就和现在角斗场上发生的情况非常的相似。不挨个挨个的去抚慰一下,考辛斯陛下几乎很难从那些热情又粘人小家伙的包围中脱身,考辛斯陛下也绝对是个资深的养犬行家。
在考辛斯陛下的提醒之下,很多人方才发现了现在角斗场中间的情况还真是这样。那些原本看上凶狠不已的巨型座狼现在哪里有半点的凶性?甚至连它们的咆哮声都听闻不到。哪怕它们挤作一团,也可以清楚的看到它们确确实实如同考辛斯陛下所言,在摇头摆尾。野生而且饥饿的狼群表现得像是一群家犬一般,这画面确实不容多见,难怪这么多人都觉得看上去别扭了。至于最中央的那些座狼,一大堆西瓜大小的狼头从刚才开始的确一直在攒动不已,可仔细研究一下,那也绝非是狼进食时候的动作,压根就没有抬起头吞咽过。
“奶奶的!你们这些混蛋也太热情了。我知道我长得帅,而且对你们来者不拒,可你们好歹也该体谅一下我啊,哥哥我活了这么多年,还一直守身如玉,妥妥的黄花大闺男一个,你们不能太奔放了,我承受不住啊!”一道人影猛然间从狼群中央站了起来,一脸幽怨的嚷嚷着,仔细一看,不是曹团长是谁?曹团长相比较刚才,也有了明显的变化,一身油光水滑的,在阳光下还反射着光芒,身边这些热情的小家伙用口水给曹团长彻彻底底的洗了个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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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世界当中的文明的确是非常前卫的,诞生了许许多多娱乐行业的知名人物。时下最流行最受年轻人追捧的就是那些擅长和着重金属碰撞之声扯着嗓子唱歌的歌手,这一类歌手尤其受年轻人的喜爱。在老成持重的贵族们眼中,或许这些歌手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甚至让人厌恶。他们喜欢稀奇古怪的装束,或是披头散发,或是用蛋清鼓捣出来的爆炸头,穿上一条紧身的兽皮长裤,一双牛仔皮靴。无论任何场合,都喜欢袒胸露乳,在皮肤上搞一些看上去就让人头晕的夸张刺青。一言不合就扯着嗓子咆哮,让人头疼的重低音唱法,唱的也全是那些稀奇古怪的歌词,歌词往往充满了叛逆的倾向。
这一类歌手被称之为“摇滚歌手”,那些守旧的保守主义者对他们是深恶痛绝,认为他们是人性的黑暗面,是社会动荡不安的倡导者,光明教廷的那些卫道者也不止一次的宣称这些人和他们所谓的流行音乐是背弃了光明神荣光的叛徒了。但是这同样不能影响这一类人在年轻人和平民当中的影响,对于年轻人和那些生活不怎么得意的平民而言,他们则是敢想敢为的英雄,是新时代的偶像。随便拖一个出来,他们的追随者都是成千上万,一呼百应。无论在人类世界的那个国家当中,平民的数量永远都要比贵族多无数倍,所以哪怕有再多的人不喜欢这些摇滚歌手,他们依然是活得潇洒惬意的。
要是去看过这些摇滚歌手演唱会的人,绝对都见识过他们的影响力和狂热的现场。一旦他们兴致来了,往往都喜欢背过身子然后往高高的舞台下面一头栽下去,那些崇拜他们的狂热观众则会伸出双手,高高的托起他们的精神偶像,和这些偶像来上一次零距离的亲密接触,并相互传递,让他们的偶像在他们的头顶来回的穿梭。这种仿佛朝圣一般的形式,在摇滚界有着一个特有的名词,叫做“舞台跳水”。曹团长现在在干的,几乎和那如出一辙。
这些巨型座狼前呼后拥的朝着他涌去,为的就是将他给高高顶起,和他亲近一番。这该叫什么?狼群跳水吗?虽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可这种怪事,也让这些观众们大跌了一地的眼镜,莫非这个劫掠团团长身上还有摇滚歌手的基因?能够震撼这些野兽的灵魂?
库班松了口气,看来这些野生的巨型座狼和劫掠团当中那些森林狼战士豢养的座狼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曹团长那大摇大摆的风格,库班并不觉得意外,他唯一比较紧张的,只是曹团长在异国他乡装的这个逼是不是泛美大陆的通用逼而已,现在答案已经出来了。库班已经有多次到泥螺幽地做客的经历了,上到劫掠团的人物,下到劫掠团的动物,就没有库班老板不了解的,那几乎可以算是库班老板的第二个家了。库班直到现在,都还清楚的记得自己当时去劫掠团的骑兵大队观光的场景,而且终身难忘。
劫掠团现在仅有的骑兵编制,就是那支以凯文?加内特为首的森林狼骑兵大队。哪怕他们的定位只是轻骑兵,可他们每一个人都是不折不扣的硬汉,比重装骑兵都还要硬。硬特同志和大方阔绰的库班老板关系还是很不错的,当时就是硬特带着库班去参观的。那些森林狼骑士都是用巨型座狼作为坐骑的,这可以说是比蒙帝国独一家的特色,在人类世界当中,巨型座狼从来都没人用来作为坐骑。一来,因为它们是肉食动物,绝大多数的人类都习惯对食肉动物敬而远之。喜爱与野兽为伴,几乎也是比蒙兽人的专利。二来,相比较于犬而言,狼更不容易被驯化,再怎么都会有凶性存在的。当初也有人喜欢狼,把狼当成犬一样来养,结果狼发狂把主人给要死了,直至现在,人类世界当中都还有狼子野心,引狼入室这一类说法,贬低狼,觉得它们不通人性。森林狼骑士们的坐骑,就刚好相反,在库班看来,那些巨型座狼也是非常聪明,而且灵性知足。它们甚至不需要缰绳,见过它们和森林狼骑士们并肩杀敌英姿的人一定会深有体会,两者之间仿佛是心灵相通的。
“野兽其实和人一样,没有什么灵性高低的说法,它们甚至比人更有灵性。把狼作为坐骑有什么不对劲的?它们甚至比绝大多数的人还要聪明得多,当你靠近它们的时候,它能轻易的分辨出你是对它有善意还是有恶意。如果你在它看来是好人,那么它愿意驮着你奔驰四海。如果你在它眼中是坏人,等待你的就是獠牙和利爪而已。人类喜欢把它们当做是野兽,试图去驯化,去改变它们的天性。人类似乎喜欢把其他的任何物种都当成他们的奴隶或者工具,不是吗?我们则不一样,我们喜爱的正好是它们的天性,追求的是和它们产生共鸣,你说它们更愿意和谁相处?而且狼身上天生就带着极强的纪律性和阶级性,只要你足够优秀,得到了它的认同,它便会供你驱使,就算上刀山下火海都毫不迟疑。在我看来,没有比它们更好的战场伙伴了。”这是硬特对于这些老伙计的评价,典型的情人眼里出西施。
朝夕和这些巨型座狼为伴的加内特也说过:“但凡是狼群,就必然会存在一匹头狼。无论任何时候,只要头狼还在,它们都会按照头狼的意愿行事,无条件的遵从头领的任何一个命令。这种信任和忠诚,超过了你们人类所谓的那种君臣关系不知道多少。所以和狼相处,你得散发出自己的天性,让它们去认可和臣服。只要做到了这一点,无论你的外形是人还是猪,或者一坨屎,它们都不会在乎。”
“那这么说来,你现在可以算作是它们认可的头狼吗?”库班因为硬特的话而哭笑不得,虽然他没有体验过,但是他却能够理解硬特说的是什么意思。
“它们的头狼?从某些程度上来说,或者说某些时候,我也算是吧。”说这话的时候,硬特同志叼着一支鼓包大雪茄,深邃的眼神眺望着远方的天空,略带嫉妒的道:“真正和它贴近而且相似的,更被他们接纳的,是我们的老板。老板身上有种无法理喻的魔力,可以说那更像是来自于上古时代真正的野性,他的举手投足,都会被这些家伙视作是神谕。即便是我从小养大的伙计,在面对老板的时候,也经常会忽略了我这个铁哥们儿呢。”
这就是属于曹团长的秘密,只是外人都不知道而已。和曹团长相处过的人,也一定会认同硬特的这个描述,曹团长身上确实潜藏着一抹极其独特的野性韵味。库班觉得很庆幸,就这样一个举世罕见的奇葩之人,也能被自己遇到并且结实。什么时候回乡祭祖,库班一定会去看看自己家的祖坟上是不是在冒青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