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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京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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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平七年春末,白继忠带人擒熊而归,在黑王山脚下拾得一个逃难的少女。

    那少女看上去至多不过十四五岁年纪,衣衫褴褛,身体瘦弱,却生得楚楚可人,颜色明媚,尤其是眉眼长得极为受看。

    当时她正抱着一个鸽笼蹲在山路边哭,见到一大队人持刀舞棒走过来,简直吓破了胆,蜷缩着动都不能动一下。

    那女子后来发觉白继忠面色和煦,不是坏人,才不再害怕。

    白继忠只打听出她是个大户人家女儿,姓明,幼名鹊儿。她的家人在访亲的路上都被蛮族的山匪剐了,还要绑着她回去压寨,幸好她说动了一个年纪不大的山匪,趁其他人夜里醉酒时松了她的绑绳,才得以半路跑了出来。

    白继忠见了可怜,便把她带回镇里,安顿在邻居高二家。不久之后,白继忠又让明鹊便和白靖仇成了亲,这个孤身的女子也算在北镇彻底安定了下来。

    明鹊刚来镇里时,白靖仇听父亲讲她的经历,也心生怜惜,不做工的时候常常带些水果点心去看望,也常陪着明鹊喂那只相依为命的宠物鸽子,还特意攒下些镇里打造猎具余下的上品铸铁,熬了一天一夜,赶制出一个精巧的新鸽笼送给她。

    一个是孤身一人无亲无靠,一个在镇里没人搭理,两个人一见面倒也有不少话说,时间长了就生出感情来,就由白继忠操持着把婚事定了下来。

    活了十五年,蹉跎十五年,直到明鹊出现,白靖仇才感觉自己找到了精神上的依靠。

    他发现妻子到底是出身大户,总是那么知书达理,通晓人心,又完全没有大小姐的姿态,自从进了白家的门,勤于家务,孝敬公爹,一天十二个时辰里根本没有半点的不好。

    白继忠对这个儿妇也很是满意,晚上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明鹊时不时缠着白继忠讲当年战场的故事,有时揪着一个细节要问好长时间。

    白继忠喝几盅小酒后,便绘声绘色地讲起来,有不少居然是白靖仇听都没听过的。

    “公爹,你们卸甲前的最后一战是在哪里?”明鹊柔声问道,或许她能感觉到北镇的这些军士都是因为那一战才落魄到此,蹉跎半生。

    “就在这黑王山北面的荒原上,当时大部分弟兄都战死了,余下的几十人你如今大多都能见到。”白继忠狠狠咂了一口酒,眼神变得有些恍惚。

    “那一定是场恶战吧……”善察人意的明鹊轻轻叹了口气,决定不再追问了。

    “其实算不上恶战,因为当时我们几乎没有丝毫还手之力,倒更像是一场逃亡。”

    白继忠像是在讲述一件与己无关的平常事,只是他握着酒盅的手却微微颤抖起来,这个细节被明鹊看在了眼里。

    白靖仇也察觉到父亲情绪波动,连忙用眼神示意明鹊不要再聊这个话题。

    无论如何,父亲在他的心里始终是一个宁死也不肯认输的硬汉子,他觉得当年之事不合常理,背后一定还有什么别的原因。

    “战场上没有什么谁对谁错的公理,也没有以多欺少的限制,一切只看结果。你胜,你便活了,你败,你便死了。”

    白继忠沉吟道,“有的时候人总是想胜,因为总是想活着,可真到了败下来,却不如死了干净。”

    “公爹,胜败乃兵家常事,只要问心无愧便好,也不必为多年前的事情时常挂怀吧。”明鹊柔声说完,却暗暗瞄着白继忠的面孔。

    “谁能一辈子都问心无愧呢……”白继忠情绪更加低落,开始一盅接一盅喝酒。

    “公爹,等过两年您抱上孙儿,便又有事情要忙了。”明鹊想逗白继忠开心一些。

    “若是那般最好!”

    白继忠听到这话,脸色转即好看许多,啧啧道,“靖仇虽然身体单薄些,可面向长得却像他母亲,再加上你这标致模样,我的孙儿一定生得好看嘞!”

    白靖仇在一旁听了,心中也生出欣喜的憧憬来。

    二人已成婚数载,却没有生育,这倒成了白家一块心病。

    他自幼便听父亲讲过,白家当年在楚州是大户门庭,人口有几百人,田地山林不可计数。

    白继忠则是嫡宗长子,自打会下地走路起便终日诵读经典、研习诗文。

    待到转过二十岁,白继忠见朝政昏暗、民生疾苦,便不顾家中反对,弃文从武,四处寻访高人拜师学艺,练就了一身好武功。

    白家本来以为养出了一个将才,谁料竟成了天道军的骨干,因此遭到朝廷打压,或贬或罚,好端端的一个世家不到一年便彻底破落下去了。

    明鹊除了在家贤惠讨喜,更是招镇里人的喜欢,镇里多是军伍出身,没几个识字的,凡是有亲友的书信往来,都来求她代笔,逢年过节写楹联也是找她。

    时间久了,镇里人看白靖仇的眼神都变得友善起来——以往白靖仇为丧身猎户家送钗子的时候像是无常过路,凡有人遇着他都绕开来走,一进人家院门只听得哭声不断,叫骂时常也有。等到后来,明鹊陪他再一起去送簪子,每家都能上炕席坐一会儿,抚慰丧户情绪,有时还能扯几句家常话。

    自从明鹊来了北镇,白靖仇觉得镇里的所有人都有了好好生活的心愿。

    他常常想自己倒是身体羸弱,又没什么本事,更不会照顾人,其实根本配不上她。

    特别是新婚那夜闹酒之时,高二叔貌似不经意地在他身边嘟囔了一句:“我看此女身世更不简单。”

    白靖仇听了这话像是被下了咒,有时也会望着明鹊的背影发呆,想不明白一向寡言少语的高二叔为何言此,这般天仙一样的佳人哪会有什么企图落脚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呢?

    他有时想是高二叔为人冷漠,和明鹊性情不大相同,可有时也想明鹊在高二叔家寄住了小半年,莫不是其间发生了什么蹊跷事儿?

    有一次和镇里几个年纪相当的猎户喝酒时,白靖仇半醉半醒地把这个疑惑说了出来。

    高二叔家的侄子拍了桌子,酸溜溜说道,“明鹊姑娘当然不是一般人,简直是天上下凡的菩萨,也不知道是怎么的,就让白伯伯给捡去当儿妇了!”

    既然自己从小没有母亲,身世又被镇里人记恨,谁知上天会不会给自己派一个菩萨来保佑余生呢?至此,白靖仇便不再多想,每日只安心过活。

    白靖仇常常胡思乱想,就算明鹊一直有事瞒着自己,甚至骗了自己,他对明鹊也是感恩的。

    “上个月有北面传送公文的走马经过,好歹打听出白镇长今年大概何时走到我这驿站,这不早早就备足酒肉给你们洗尘嘞!”

    北都城北面九十里第一个都属的驿站,老驿丞满面沧桑,胡子花白,憨实里自是透着几分精明。

    他此刻正笑意盈盈地攥着毫毛笔,伏案在账本上飞快地记下北镇这一干人食宿的用度。

    白继忠爽朗一笑,挥手道谢的功夫,掏出几颗指甲大小的金坷垃,轻车熟路地塞在老驿丞的账本之下,便回身吆喝着众人尽快拉车起行。

    年年走同一条官路进京,白继忠早已将沿途几十个驿站的驿丞认得熟络。

    熊罴伯府此前下了命令,沿途的驿站都要免费接待这进京朝贡的队伍,却未提具体的标准。

    按大平律例规定,驿卒的接待无酒无肉,只是干粮配着清汤淡菜,连油花都见不到,这样的吃食绝耐不得路上辛苦。

    白继忠怕大伙赶路劳累,总是私下拿钱,额外加上一些好的吃食。只是队里那些年长的人一出了镇子便都变了性子一般,只是吃肉凶猛,却滴酒不沾,还不知为何都拿自带的黑糖块沏了热水喝,或者煮一碗醪糟汤,饭桌上的酒水都分给了年轻人。

    一是白日劳顿,二是酒量不行,队里的年轻人几乎夜夜宿醉,醒过来白日里赶路倒也觉得解乏。

    驿站院外的官道上,几声鞭响,四匹在驿站换好的北马,嘴里塞着嚼子,鼻子喷着粗气,踢开蹄子,拉着一丈见方的大板车缓缓前行,车辙足有寸深,轮子四周扬起一股灰黄的灰土。

    车板上用四丈见方的白麻布罩着巨大铁笼,密不透亮,全然看不见里面何物,也听不见任何声响,只时不时透出一股浓重的腥臊味儿。

    二十余人的队伍,前面八个年轻后生身着青衫,歪歪扭扭带着驿卒的帽子,手里懒洋洋擎着刚从驿站领来的旗牌。

    大平律令,凡是去往京畿之地或者边都重地,驿卒都要摆明旗号,以证身份。

    走在最前面的两面旗牌上,一个是“贡”字,一个是“京”字;第二排的两面旗牌上画着一对儿呲面獠牙的“熊头”;第三行的两个回避牌上写着“肃静”;第四行的两个回避牌上写着“避让”。

    值此排仗者,代表皇家贵族的权威,即便是这些旗牌手都觉得荣光。见了这个阵仗,山匪流民不敢靠近,否则可以当场斩杀。

    再之后,两个赶马的车夫驾着那辆大板车。

    一个人赤着臂膊,一手握着鞭子,一手扶着腰间装满酒的大竹筒。

    另一个人在车上倒坐着,双手紧紧扯住固定铁笼的粗绳子,不时低声喊一声“再慢些”。

    大车后面跟着的人就不太整齐,白继忠和一些年岁大的,双臂都缠着厚厚的红布,推着装行李日杂的独轮车,不急不缓地走在最末尾。

    道上无论有没有行人和官马,这些人都一言不发地走着,只能听见腰刀偶尔磕碰酒壶的声音和北马渐重的喘息,若是放在了夜里,定会让人以为是阴兵借道。

    走了十余里,路边现出一片松树林。

    白继忠打了个响指,留下马夫和几个后生围着大车值守,其余人都进林子捡阴凉地方坐下歇脚,方才小声说起话来。

    “大哥,我来之前只知道路途遥远,想想也不怕,关键白天赶路时不让说一句话,怕是没到京城先给我活生生憋死了。”

    孙家老二龇牙咧嘴,掏出牛皮袋子,倒了点水抹在额头上,然后随手捡起片巴掌大的枯树皮不停地扇着风。

    孙二这年四月刚满十六,因为今年没赶上进山,所以车队要进京时哭着喊着非要跟着自己的大哥走上一遭。

    “你这是第一次走,习惯就好了。若比起进山捉黑山王,这路上简直是安稳舒服死了。”

    孙大今年快满二十,已跟着走了三回,已然习惯了这氛围。

    孙大掀开罩衣,敞着胸脯斜靠在树下,不以为是地瞥了弟弟一眼,像是嗔怪他不听劝告非要跟来。

    “这是白日里还好,到了夜里,不明理的人看见这么多人一声不吭地赶路,吓都吓死了!”

    孙二看不出眉眼高低,扇着风继续埋怨着。

    “少胡说,要是走路时人声嘈杂惊了黑山王,咱们全都得见阎王。”

    孙大瞪着眼,可依旧不敢高声说话,表情奇怪,反倒让孙二觉得好笑。

    “再往前十多里才有村落,留着说话的力气早些赶路!”白继忠不知什么时候到了身后,板着面孔,伸出手轻轻拍了下孙二的后脑勺。

    孙二这些年轻人都喜欢镇长,自小都不太惧他,笑着冲他吐舌头。

    孙家这年春天已给孙二说了个邻镇的亲事,女方家里知道北镇年年送贡都有佣金,张口就要二两金的彩礼。

    孙家东拼西凑了一两三钱,还差七钱,为了不耽误这门婚事,就默许老二跟着老大一起走这遭押运,好挣下两份出差钱,赶紧凑足了彩礼把婚事定了。

    白继忠绕着四下巡视了一圈,然后换上一件满是油渍的黑布衫,在独轮车上拎起一桶水,径直往大车走去。

    “把帘子揭开些,你们也去歇歇脚。”白继忠放下了水桶,擦了擦汗。

    两个马夫按白继忠的吩咐,小心翼翼掀开了帘子一角,然后都轻手蹑脚闪到林子那边去了。

    帘子里一个赤铁打的大笼子露了出来,里面伏着一个黑漆漆的庞然大物,一动不动,如死尸一般,却散发出更强烈的腥臊之气,逼人面目,十分凶戾,连马屁股周围的蚊蝇都不敢近前,反而一股脑飞散去了。

    天气燥热,几匹北马原本立着不动,此刻也焦躁地摇头晃脑,直打鼻响,踢踢踏踏地跺起蹄子来。

    白继忠扯了扯马缰绳,稳住了车子,然后抖落几下身上的黑布衫,端起小桶把水倒进笼子门边的食槽里,动作很轻,可溅起的水花还是溅到那物后肢的皮毛上。

    那物喉咙里哼了一声,转过头来瞪眼盯着白继忠,两只眼睛里没有聚焦的瞳仁,黯黯鬼火一般的光在眼窝里四处流走,此刻仿佛已没有了笼子的阻隔,那物就和白继忠面贴面相着。

    白继忠屏住气,左手不禁慢慢探向腰边那二尺三寸的锥刀,见那物又转回头伏下,急忙盖上了帘子,充溢四周的杀气瞬间又被头顶的烈日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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