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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最爱白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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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徐小白躺在床上,悠闲的嗑着瓜子,一边翻看潘朗已经装订成册的第一本属于她的线装本小说!
“啊哈,白莲花太搞笑了!”
“哈哈,百里致宁被虐出翔啦!”
“哈哈,白莲花脸皮这么厚都脸红了呢,太不可思议了!”
啧啧,真没想到,她能写出这么有趣又激动人心的小说,要是在前世就断了双腿,说不定早已是网络作家富豪榜的常客。额,可断腿这个代价未免太大,前世前凸后翘的好身材,才不能毁在双腿残疾上。
这么想想,貌似现在也还不错。
“小白,我有件事不知道要不要跟你说。”潘朗琢磨着,是说好呢,还是不说好呢?
徐小白头也不抬,继续翻书,“那就不说了,肯定没好事。”
可不说,潘朗又憋不住啊!毕竟这消息很劲爆!“小白,你确定真的不想听?”
她将书反手盖在被子上,“你说吧,我听着。”看在你辛辛苦苦一个月当个速记员的份上,就腾两分钟来听听你所谓的事情,免得说我狼心狗肺!
“假如我说,你写的这本书,已经在京城的千金小姐圈里流行开来,你相信吗?”
千金小姐圈里流行开来?“信啊,为什么不信?”要知道她也不比那些尚未出阁每日躲在闺房里绣花的千金小姐大多少啊!且她也有过十几岁的时候,前世那个年纪的她,最爱看各种小说,下课十分钟都要看几十页小说才罢休!
白莲花那么可爱无敌又蠢萌蠢萌的,百里致宁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高冷范,抽疯女加高冷男神的组合,从来就不缺少读者!
“你信就好,我已经跟黑市的一家书店签了协议,咱们得赶快写,那些小姐们都等着看白莲花后续精彩的故事呢。”潘朗也没想到,他把写好的一张张纸全部交到书店让印刷成册,谁知道无意中书店老板的女儿看到这本书,求着多印了几本。
潘朗只拿了两本,一本是现在徐小白手里的书,另一本在他的枕头底下,每晚必定翻开几页才会入睡。万万没想到,书店老板的女儿社交圈很广阔,多印的那些书就流入到上流社会千金小姐的手里了,而且加印了好几次,反响非常好!
按书店老板女儿的反馈,潘朗大概总结有几种比较集中的看点。
第一种,对白莲花喜欢的时候真喜欢,恨得时候是真恨。那些千金小姐女读者,都认为白莲花太不要脸,太没素质了,可书里美男实在是太多,都像是要纷纷拜倒在白莲花的石榴裙下。“白莲花哪里能跟这些大家闺秀比!所以大家看了,都想往下看,这本书成了我们每月一次茶话会的吐槽重点,没看过都不好意思参加茶话会。”
第二种就是死忠粉,各种爱白莲花爱的死去活来,白莲花有时候蠢得无法直视,在她们眼里,那是萌出了新境界!白莲花有时候花痴的人神共愤,在她们眼里,那是对帅哥的极致欣赏和赞美!白莲花虐渣渣的时候,在她们眼里,简直太特么的帅了,分分钟逼死所有女人,不给其他女人活路的节奏!
第三种就是反对党,不管是白莲花蠢出新境界,还是白莲花虐渣渣虐的欢,又或者白莲花跟各路美男斗智斗勇,在她们眼里总结起来就是:白莲花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蠢货加二货加超级无敌大花痴人见人厌的极品大胖子!哎,这一点潘朗可不敢跟徐小白说,他怕徐小白气的要去找那些大家闺秀算账啊!啊哟喂,敢说小白写的白莲花一无是处,简直是找死!
第四种有待补充。
徐小白大概的知道了,这本书在上未出阁的千金小姐闺房里流传开来,哈哈,想想都搞笑!一个个的千金小姐,假正经惯了,捧着一本穿越小白文各种笑的傻叉嘻嘻的,也是太给她面子了,毕竟第一本书能取得这么好的反响,真是太出人意料了。
当然,潘朗掐掉了那些讨厌白莲花的人没说,怕小白生气。好贴心的男人有木有!
“小白,书店老板说会大力推荐我们这本书,可问题来了,他说我们的书名不够响亮,让重新取个书名。”
不是吧?徐小白一个头两个大,她追过不少文,发现很多作者文写得很好,书名却不咋地,归结起来就是取书名困难综合症。细想一番,这个书名,咳咳,《穿越之白莲花的风流事》,还是她想了一天一夜才想起来的。
穿越,说明女主不是本地人本国人,而是外星人不经意穿越来的,太高大上了有木有?还给西川国引入了一种全新的小说题材,多棒啊!
白莲花,多么好听的名字啊!既点名了女主名叫白莲花,又点出女主作为一个女汉子,一心一意高举坚定不移改造成白莲花妹子的旗帜!
风流事,这三个字简直神了有木有?风流韵事,光看字,稍加脑补,就能让人联想到各种香艳的场景!
综上所述,《穿越之白莲花的风流事》简直是个非常好的书名啊!可书店老板竟然说不够好!书店老板你很敢说啊,信不信我分分钟砍死你啊!
徐小白很郁闷,改书名她是愿意的,可改个啥名,也太费脑筋了吧?刚才吃的所有东西,只怕都补不回来用的这点脑子了,哎,真忧愁!“书店老板有没有建议啥好听的书名呢?”
潘朗坐在床边,稍加思索道:“书店老板的意思是,文的内容可以简单粗暴,但书名还是要符合西川国喜欢的古风书名,他也没具体说什么书名好。他说能写出这么好的书,肯定是个聪明伶俐的姑娘,再取个书名不是什么难事。”后面这句话是他加的,嗯,为了鼓励小白。
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仅剩的这点脑细胞看来也不保了。徐小白大喊一声:“杜鹃,赶紧给我熬点鸡汤加人参,我要补脑。”
“好嘞,我马上去熬鸡汤。”杜鹃在门外给力的应道。
这一个月,她确实费了很多脑子,看起来小说并不厚,可只有潘朗知道,为了写好一章,花两个时辰算是短了,有时候花三四个时辰,她对遣词造句和剧情上特讲究,卡过很多次。这一小本书,凝聚了多少心血,又让她噼里啪啦的死了多少脑细胞,简直数都数不清了!
明儿个过来,带一大堆上好进贡的补品给她补补才是。
取书名取书名取书名!徐小白没法子,跟潘朗商量:“现在的书名一般都是什么样的?”
潘朗很认真的说:“一般看来就古风味很浓,不会像我们这本书白莲花的风流事这么露骨。”
好嘛,原来要的是古风。金瓶梅听起来像是讲一个金瓶子里插着金梅或者金瓶子里插梅花,绝对没想到讲的是潘金莲和西门庆和各路大嫂们叉叉圈圈的事情。看来挂羊头卖狗肉这种事,要做到跟金瓶梅这么有水准,确实有难度。
白莲花是她爱的女主,标题绝不能舍弃!那在白莲花名字的基础上,加点啥既能体现白莲花这个人的与众不同,又能一看书名就让人毫不怀疑这是一本古风书呢?
这着实是个恼人的问题。
“小白,要不把白莲花的名字用上?”潘朗提议道。
徐小白喜出望外,他竟然也有此想法,简直是跟她不谋而合!有句话咋说的,英雄所见略同啊!“我也这么想的,你还有啥好想法?”
“白莲花小传?”
“俗!”俗不可耐的说!
“白莲盛开花自香?”
“有点仙,但跟白莲花本人不符合。”
潘朗脑海里灵光一闪,“最爱白莲花,这个咋样!”
“好!”这书名不见得比她之前的《穿越之白莲花的风流事》好到哪里去,但最爱白莲花,五个字读起来很顺口,而且白莲花这人,简直让人过目不忘,很难找得到第二个跟白莲花一模一样的女人!
搞定书名后,徐小白说,潘朗执笔写,两人合作无间,让门外的杜鹃看着都捂着嘴偷笑,小白病的这一回,三皇子对她可好了。杜鹃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啊!
当晚,徐小白吃饱喝足,将潘朗轰走后,她的闺房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一袭紫衣的锦逸,拿着一本书,出现在她的面前。
一个月没见锦逸,发现他瘦了些,脸上面具外的下巴,都尖了很多。看来,锦逸的日子过得,还没她这个病人过的好呢!
“你怎么来了,吃过晚饭了吗?要是没吃,不妨下楼去吃。”徐小白客气的说道。经过这一个多月的沉淀,她已经能做到少许的处变不惊了,虽则锦逸的出现还是在她的心里划起了一波涟漪。
杜鹃正捧着洗过的干净衣服进门,看到锦逸后,便整个人都不好了!三皇子可是交代她,不要让锦逸接触小白!杜鹃早已在心里把潘朗认作小白的另一半,看到曾经伤小白最深的锦逸站在这里,自然没有好脸色。
“姐姐,时候不早了,你该睡觉了。”杜鹃走到床前,将徐小白的被角扯了扯,待看着整床被子都服服帖帖的盖住了她,才假装惊讶的看到锦逸,“哟,锦逸公子也来了。这么晚了,姐姐她不方便见你,有什么话明天再说吧。”
说完,杜鹃就拦在床前,不让锦逸瞟到徐小白。
哎,这丫头,还是这么小心眼,徐小白苦笑了一下,她都不介意了,杜鹃为什么还不放开点?是她太快好了伤疤忘了疼,让杜鹃担心了吗?她不想让杜鹃难堪,便问:“杜鹃,你问问锦逸公子,他这么晚来有什么事。”
杜鹃很乖的当个传话筒,“锦逸公子,姐姐问你,这么晚来有什么事?”
锦逸沉默了一下,缓缓开口:“你写的小说不错,我想你能不能加个角色?”
“姐姐,锦逸公子问你能不能在你的小说里跟他加个角色?”杜鹃很尽责的传话。
徐小白扑哧一下笑了,这么近老早就听到了。“可以,问他想加个什么角色,我能写的尽量写,写的不好请原谅。”
“锦逸公子,姐姐问你想要个什么角色。”杜鹃自动略去后半句话,反正锦逸耳朵又不聋,早听到了。
“姓周名子都,化名为锦逸,可以按照我的故事写。”锦逸顿了顿,补充道:“期待能尽快看到这个角色。这么晚打扰,不好意思,告辞了。”
说完,锦逸转身离去。
如果不是杜鹃好奇地问:“姐姐,锦逸他干嘛让你用他的故事写?他想出名吗?”,徐小白几乎以为锦逸从没来过。
“傻瓜,锦逸老早就有名了,何须借我的小说博出名?可以不用怀疑的说,目前他写进小说里,是有点自贬身价的意思。”话点到为止,锦逸为什么自贬身价也要求个角色,她想,是他借着这个机会见她一面,以后小说上市,他可以买了小说,天天看。
多一个读者总比少一个读者好。
有才如锦逸,竟然看得下去简单粗暴有时有些脑残的小白文,徐小白也是有点开始佩服锦逸了。他没有说小说写得好不好,却不声不吭的找来要个角色。试问谁会想把很喜欢的角色写进一本烂书里?
锦逸,是认可她的。
尽管这本书很小白,尽管白莲花在女神经病和重度中二患者之间切换的很顺利,锦逸却没讨厌白莲花,还要了个角色!
要知道,按照她的路数,大部分男人都会喜欢白莲花啊!谁让她也有轻微的玛丽苏情结呢?
咦,不对啊,锦逸身为西川国第一美男,写进小说里也是第一美男,第一美男喜欢第一有名的大胖子女人,是不是太喜感,太把锦逸的身份拉低了?
锦逸这么有名,如果真用锦逸的名字,现在小说不是特比热销,但也是有不少人看。万一传出去,她没刹住车,把锦逸的身世都抖了出来,这样很不好。
不能叫锦逸!
不如叫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锦瑟跟锦逸的名字差不多,但差一个字,就差之千里了。
用锦瑟代替,不仅不用担心读者们会把锦逸对号入座成锦瑟,她还可以尽情的歪歪啦!
毕竟亲眼看到的美男,比凭空捏造的美男子,写起来肯定要真实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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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徐小白躺在床上,悠闲的嗑着瓜子,一边翻看潘朗已经装订成册的第一本属于她的线装本小说!
“啊哈,白莲花太搞笑了!”
“哈哈,百里致宁被虐出翔啦!”
“哈哈,白莲花脸皮这么厚都脸红了呢,太不可思议了!”
啧啧,真没想到,她能写出这么有趣又激动人心的小说,要是在前世就断了双腿,说不定早已是网络作家富豪榜的常客。额,可断腿这个代价未免太大,前世前凸后翘的好身材,才不能毁在双腿残疾上。
这么想想,貌似现在也还不错。
“小白,我有件事不知道要不要跟你说。”潘朗琢磨着,是说好呢,还是不说好呢?
徐小白头也不抬,继续翻书,“那就不说了,肯定没好事。”
可不说,潘朗又憋不住啊!毕竟这消息很劲爆!“小白,你确定真的不想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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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对白莲花喜欢的时候真喜欢,恨得时候是真恨。那些千金小姐女读者,都认为白莲花太不要脸,太没素质了,可书里美男实在是太多,都像是要纷纷拜倒在白莲花的石榴裙下。“白莲花哪里能跟这些大家闺秀比!所以大家看了,都想往下看,这本书成了我们每月一次茶话会的吐槽重点,没看过都不好意思参加茶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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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就是反对党,不管是白莲花蠢出新境界,还是白莲花虐渣渣虐的欢,又或者白莲花跟各路美男斗智斗勇,在她们眼里总结起来就是:白莲花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蠢货加二货加超级无敌大花痴人见人厌的极品大胖子!哎,这一点潘朗可不敢跟徐小白说,他怕徐小白气的要去找那些大家闺秀算账啊!啊哟喂,敢说小白写的白莲花一无是处,简直是找死!
第四种有待补充。
徐小白大概的知道了,这本书在上未出阁的千金小姐闺房里流传开来,哈哈,想想都搞笑!一个个的千金小姐,假正经惯了,捧着一本穿越小白文各种笑的傻叉嘻嘻的,也是太给她面子了,毕竟第一本书能取得这么好的反响,真是太出人意料了。
当然,潘朗掐掉了那些讨厌白莲花的人没说,怕小白生气。好贴心的男人有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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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徐小白一个头两个大,她追过不少文,发现很多作者文写得很好,书名却不咋地,归结起来就是取书名困难综合症。细想一番,这个书名,咳咳,《穿越之白莲花的风流事》,还是她想了一天一夜才想起来的。
穿越,说明女主不是本地人本国人,而是外星人不经意穿越来的,太高大上了有木有?还给西川国引入了一种全新的小说题材,多棒啊!
白莲花,多么好听的名字啊!既点名了女主名叫白莲花,又点出女主作为一个女汉子,一心一意高举坚定不移改造成白莲花妹子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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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穿越之白莲花的风流事》简直是个非常好的书名啊!可书店老板竟然说不够好!书店老板你很敢说啊,信不信我分分钟砍死你啊!
徐小白很郁闷,改书名她是愿意的,可改个啥名,也太费脑筋了吧?刚才吃的所有东西,只怕都补不回来用的这点脑子了,哎,真忧愁!“书店老板有没有建议啥好听的书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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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嘞,我马上去熬鸡汤。”杜鹃在门外给力的应道。
这一个月,她确实费了很多脑子,看起来小说并不厚,可只有潘朗知道,为了写好一章,花两个时辰算是短了,有时候花三四个时辰,她对遣词造句和剧情上特讲究,卡过很多次。这一小本书,凝聚了多少心血,又让她噼里啪啦的死了多少脑细胞,简直数都数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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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书名取书名取书名!徐小白没法子,跟潘朗商量:“现在的书名一般都是什么样的?”
潘朗很认真的说:“一般看来就古风味很浓,不会像我们这本书白莲花的风流事这么露骨。”
好嘛,原来要的是古风。金瓶梅听起来像是讲一个金瓶子里插着金梅或者金瓶子里插梅花,绝对没想到讲的是潘金莲和西门庆和各路大嫂们叉叉圈圈的事情。看来挂羊头卖狗肉这种事,要做到跟金瓶梅这么有水准,确实有难度。
白莲花是她爱的女主,标题绝不能舍弃!那在白莲花名字的基础上,加点啥既能体现白莲花这个人的与众不同,又能一看书名就让人毫不怀疑这是一本古风书呢?
这着实是个恼人的问题。
“小白,要不把白莲花的名字用上?”潘朗提议道。
徐小白喜出望外,他竟然也有此想法,简直是跟她不谋而合!有句话咋说的,英雄所见略同啊!“我也这么想的,你还有啥好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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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俗不可耐的说!
“白莲盛开花自香?”
“有点仙,但跟白莲花本人不符合。”
潘朗脑海里灵光一闪,“最爱白莲花,这个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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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徐小白吃饱喝足,将潘朗轰走后,她的闺房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一袭紫衣的锦逸,拿着一本书,出现在她的面前。
一个月没见锦逸,发现他瘦了些,脸上面具外的下巴,都尖了很多。看来,锦逸的日子过得,还没她这个病人过的好呢!
“你怎么来了,吃过晚饭了吗?要是没吃,不妨下楼去吃。”徐小白客气的说道。经过这一个多月的沉淀,她已经能做到少许的处变不惊了,虽则锦逸的出现还是在她的心里划起了一波涟漪。
杜鹃正捧着洗过的干净衣服进门,看到锦逸后,便整个人都不好了!三皇子可是交代她,不要让锦逸接触小白!杜鹃早已在心里把潘朗认作小白的另一半,看到曾经伤小白最深的锦逸站在这里,自然没有好脸色。
“姐姐,时候不早了,你该睡觉了。”杜鹃走到床前,将徐小白的被角扯了扯,待看着整床被子都服服帖帖的盖住了她,才假装惊讶的看到锦逸,“哟,锦逸公子也来了。这么晚了,姐姐她不方便见你,有什么话明天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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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这丫头,还是这么小心眼,徐小白苦笑了一下,她都不介意了,杜鹃为什么还不放开点?是她太快好了伤疤忘了疼,让杜鹃担心了吗?她不想让杜鹃难堪,便问:“杜鹃,你问问锦逸公子,他这么晚来有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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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锦逸老早就有名了,何须借我的小说博出名?可以不用怀疑的说,目前他写进小说里,是有点自贬身价的意思。”话点到为止,锦逸为什么自贬身价也要求个角色,她想,是他借着这个机会见她一面,以后小说上市,他可以买了小说,天天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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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才如锦逸,竟然看得下去简单粗暴有时有些脑残的小白文,徐小白也是有点开始佩服锦逸了。他没有说小说写得好不好,却不声不吭的找来要个角色。试问谁会想把很喜欢的角色写进一本烂书里?
锦逸,是认可她的。
尽管这本书很小白,尽管白莲花在女神经病和重度中二患者之间切换的很顺利,锦逸却没讨厌白莲花,还要了个角色!
要知道,按照她的路数,大部分男人都会喜欢白莲花啊!谁让她也有轻微的玛丽苏情结呢?
咦,不对啊,锦逸身为西川国第一美男,写进小说里也是第一美男,第一美男喜欢第一有名的大胖子女人,是不是太喜感,太把锦逸的身份拉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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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叫锦逸!
不如叫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锦瑟跟锦逸的名字差不多,但差一个字,就差之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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