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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我喜欢你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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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这些书不有趣吗?锦逸看着徐小白的表情,丝毫没有那种爱看书的人见到好书是两眼泛光,犹如爱财之人捡到金子的那种眼神,她不喜欢这些书?
“若是这些书不好看,那我便先回去,再去找找看。”
徐小白制止了,“不必了,没必要再找了。这些书留下就好了,我看。”她要看的书,这里没有啊!霸道总裁有吗?狗血穿越有吗?别说有,就是连听都没听说过。让锦逸去找,纯属是白费力气,她也懒得再让锦逸去找了。
“我不知道你喜欢看什么书,要不你指定书名,我去帮你找?”养病的日子很难熬,难得她还喜欢看些书,也算是个消遣。若是找来的书不合她意,反倒给她添乱了。
她摇摇头,“不必了,这些书放在这里就好,不必再麻烦了。”既然没有合适的书,老娘自己动笔写!毛主席说的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与其指望着锦逸在市场上找些不好看的书,还不如她动笔写!
锦逸见她一再推辞,便说:“那好,我先走了。”多逗留也找不到理由了,而他一向不太会表现殷切的关心。虽然看起来她的精神头足了很多,但只怕内心还是苦闷着吧?
锦逸走后,徐小白将十本书翻了一遍又一遍,一个字都没看下去,这些书太枯燥无味了。该怎么动笔开始写她的处女作呢?这里都喜欢毛笔写字,她只会用铅笔圆珠笔水笔等硬笔,对于毛笔这样的工具,用是会用,就是写的字太丑了点!
应该找个人来帮忙!她口头阐述,由另一个人写下来!
满脑子都想着这个问题,写毛笔字的第一人选是潘朗,因为潘朗脑子好使,她想到的问题,潘朗几乎想到了,可以算得上是很合拍,合作写文应该也会很默契。但潘朗还没来找她,应该还被皇帝罚在面壁思过,跟潘朗合作,是没什么希望了。
第二人选是东门之杨,有才有貌的东门之杨,制造女性的珠簪都那么有创造力,想必在写文这方面,也是比较有天赋的。但究竟天赋几多高,还是个未知数。
第三人选便是上星期穿的一身骚气粉衣裳的九王爷,九王爷的八卦和联想能力,恐怕比她还要出众,但写出来的字是不是类似狗爬体,文风会不会变得闷骚明骚各种扭曲到一发不可收拾?还是个大问号。
第四人选傅风,心灵手巧,做木工活就能那么精致,想必写字也很好看。但写文不光要字好看,还得发挥一些想象力加点狗血剧情什么的,傅风只怕在剧情上稍微差了点。
她把锦逸赶走,就是怕开口让锦逸帮忙,她随意编个故事框架,锦逸都能写得让人喷鼻血,直夸他妙笔生花!她要的是消遣时看的文章,而不是才华横溢的散文,所以锦逸老早就不在她甄选的范围之内。
要想找到一个合适的人,还真是有难度。
正入神之际,杜鹃捧着一包油纸裹着的东西,跑到了徐小白的床前,“小姐,三皇子给你带东西来了。”
徐小白满脸惊讶的看着杜鹃把东西拆开,才刚想到潘朗,他怎么就送了东西来?难道真的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竟然是一封信和一本封订起来的手插画。
杜鹃将两样东西交到徐小白手上,“小姐,你慢慢看,药还没熬好,我继续看着去。”
“去吧。”杜鹃这小妮子,还不用她开口,倒是很懂个人隐私这回事。
首先看的是信,字体既不是那种苍劲有力的,也不是娟秀如小家碧玉小姐写出来的字,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看起来赏心悦目。
果然是字如其人,一点都不错,她觉得潘朗就是一个让她觉得很舒服的男人。
小白:
当你看到这封信,我应该还在面壁思过。这信是我偷偷写的,用词没有细细考量过,若是有些地方你觉得不得当,下次可当面告诉我。
你应该会怪我吧?若是我不一时冲动,求父皇赐婚,你也不会被逐出宫。听了无痕说,你现住在庆云酒楼里,我很是不安。锦逸与你的事,我一向知道。可我不能陪在你身边的时候,若是锦逸再度将你伤害,我会很难过。
我从未当你的面说过一句话,今天借着写信,我想说出来:我喜欢你很久了。瞧,我只是用了陈述句,并没有请求你嫁给我。就把我当成普通男人,也许你从没觉得我不普通。不管怎样,我说这话,只是希望你知道,世上多了一个爱你的男人,如是而已。
我很后悔那天不该中了别人的调虎离山之计,没有将你保护好。在你双腿受了重伤前,我还没面壁思过的那段日子,我一直愚蠢的以为,想娶你只是为了弥补当日没照顾好你的错。但面壁思过的这一个多星期,我想明白了很多事,想同你讲明白。
我没有照顾好你,这是毋庸置疑的,想娶你是想更好地照顾你。这不单单是弥补过错,更深层的理由是,我深爱着你。也许你要说,这个男的真不害臊,口口声声说喜欢啊爱啊,你这么说我,我也接受。毕竟,这些是我从你身上学过来的,你算是我的老师。
每日跪着腿很疼,时常腿疼的抽筋便倒在地上,捂着双脚的那一刻,我就想起你,你的腿又白又直,是很好看的(我们共卧一张床,我知道你腿很好看,允许你骂我流氓,我并没对其他的女人耍流氓)。
你喜欢锦逸那样有才华的男子,我想我这封心没有什么文采,你看完之后肯定会说写的还不如你好。我唯一一点有把握的事,便是锦逸不曾给你写过亲笔信,而我写了。你肯定会说我很幼稚,是的,我很幼稚,你就像是我想吃的那颗糖,始终吃不到,所以我愿意做很多事来尝一口你的甜。
你是软软的棉花糖,却不再甜了。以前你被男人伤害,我见识过你爱的大胆,伤的卑微。爱你,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隐忍克制对我来说就像吃饭一样,很简单。但一见到你,我就忘了隐忍克制是怎么回事,会去嫉妒很多人,很多事。
我知道,目前你只是觉得我还算是个男人,此外并无更多的好感。之所以这么早告诉你,我喜欢你这回事,是因为我觉得你是那种爱就爱,追就追,讨厌搞暧昧那一套。所以,我也偷偷学了这一点。
偷学来的,我愿意为学到的东西交学费,你随时可以取。
不管你喜不喜欢我,都不要剥夺我喜欢你的权利。
好好休息,不要想太多,我很快就来看你。
信的结尾没有落款,看完信的徐小白,早已泪流满面。潘朗能写出这样一封没有之乎者也,没有东拉西扯,单纯表达对她喜欢的信,她真的很感激。
世上又多了一个喜欢她的人,真好!
她擦掉眼泪,嘴角挂着笑,翻开了信下面的半指厚的线装本。
翻开,扉页写着:致最爱的你。
随意翻着,她发现这是潘朗自己的手绘,每一页是一幅手插画,类似儿童故事书那种。不过,潘朗画的,是他自己的生活。
简单的线条勾勒出一个小男孩,靠着墙角哭泣的背影,题字是:来云介国的第一天,满腹委屈。
一个小男孩呆坐在地上,双手捂着肚子,题字是:一连三天都没有吃饭,肚子饿的咕咕叫。
一个梳着羊角辨的小女孩,递给小男孩两个馒头,小女孩说:吃吧。小男孩怯懦的看着小女孩,没有伸出去接小女孩手里的两个馒头。
真有意思!
她越看越入迷,潘朗的纯手绘故事书完全不比前世看过的那些插画师画的差,一开始看,根本停不下来。
于是乎,她连潘朗什么时候轻轻的打开门,站在床头看她都不知道!
其实在杜鹃送东西进来之前,他就已经在门外,只不过没有勇气亲自把东西交给小白,才想了一招,让杜鹃送!
看着小白完全被他的插画所吸引,他满脸尽是笑意,他的小白,会慢慢变成以前那个爱笑爱闹的小白,他很相信。
他的过去,整整十二年的光阴,几乎浓缩在这本插画里。他希望小白能更加了解他,才把一直珍藏的唯一一本送给小白看,其他人想看他都不让!云介国的那些顽皮皇子,三番五次的偷他插画本,好在每次都有惊无险的找回来了。
没有什么比看到小白脸上有笑意更美好的事情了!
插画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她看完这本插画,才发现,她见证了小男孩潘朗一步一步的成长为一个深藏不露的三皇子潘朗。“真没想到,三皇子的十多年,竟然这么精彩。”徐小白自言自语的总结道
“是吗?那他邀请你共渡接下来的生活,你觉得怎么样?”
潘朗顺其自然的接话,险些吓得徐小白心脏病突发!
她捂着受惊过度的小心脏说:“三皇子,你知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啊!你什么时候来的啊?怎么跟鬼一样,走路没声音?”
“是你看的太认真,没发现我进来啊,完全不怪我啊。”潘朗耸耸肩,便是无辜。
她也就不计较了,“既然你都来了,又何必在外面躲着,让杜鹃送来呢?我又不是母老虎,还会吃了你不成?”
“我倒是巴望着你能吃了我!”潘朗俊脸上浮现出俏皮的神情,眼底闪过一丝忧伤,这是比真心话还真的玩笑话。
被这么一逗,徐小白心情好了很多,嘴皮子痒痒了!“那你先把自己砍了,再红烧好,送来给我吃吧。”尽管她知道,潘朗的吃了他,还有一种把他在床上吃干抹净的意思,嘎嘎,她偏不往那方面说!
“在我把自己砍了之前,我能问个问题吗?”
“问!过了这村可没这店了,迅速赶紧的问!”徐小白豪爽的说。
潘朗藏住小心翼翼的神情,换上坦然无比的笑,问:“我那信写的怎么样?”
点评一向都不是事!她张口即来:“挺好的,情感真挚,情真意切,让听者落泪,看者动容,是佳作!”顿了一下,她补充道:“你信里说的都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肯定不是煮的!”潘朗嘿嘿的笑着。
徐小白朝他勾勾手,又拍了拍床边上,潘朗看懂意思后,坐在床边上,问她:“怎么了?”
“我不介意跟你试试看,但我不保证会很快喜欢你。”她主动追求过锦逸,被动接受过李明远,而这次潘朗,纯粹是被感动的。她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上潘朗,也不知道会不会跟潘朗有未来,只是这个很不容易的男人就坐在她面前,她很想跟他风雨与共!
这话由她提出来,很合适。“好。”除了这个字,他不知道说什么好。她肯给他机会,已经是天大的恩赐,尽管有强敌锦逸,还有些不容小觑的对手,诸如秦大帅,东门之杨等,他的压力很大!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不能被其他男人给比了下去!
谈完正事,徐小白又笑着说:“眼下,有件事想请你帮忙。一来是,多给你表现的机会,二来是给我们多些相处的时间。我闲着无聊,想试着写小说,可是我从小没接受过太多的教育,不会写毛笔字,我说你写,这种办法你觉得怎样?”
“当然好啊!”简直求之不得!
说干就开始干,潘朗迅速去楼下找来笔墨纸砚,一边研磨墨,一边很尽责的问:“你想写的故事是什么呢?”
“目前我想的很简单,就是一个未来世界的女人,穿越到了西川国,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就是以她为原型,几乎算是写实!她奸诈的笑了,反正是小说,可以各种歪歪,以她自己的生活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加上各种想象力,保证写出一本惊天地泣鬼神的好文来!
真没想到,在前世看了那么多本小说,现在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未来世界的女人穿越到西川国?潘朗有很多问题想不明白,“小白,未来世界这个女人什么身份啊?为什么跑到西川国呢?她高矮胖瘦你可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脸好看吗?来西川国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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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这些书不有趣吗?锦逸看着徐小白的表情,丝毫没有那种爱看书的人见到好书是两眼泛光,犹如爱财之人捡到金子的那种眼神,她不喜欢这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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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白制止了,“不必了,没必要再找了。这些书留下就好了,我看。”她要看的书,这里没有啊!霸道总裁有吗?狗血穿越有吗?别说有,就是连听都没听说过。让锦逸去找,纯属是白费力气,她也懒得再让锦逸去找了。
“我不知道你喜欢看什么书,要不你指定书名,我去帮你找?”养病的日子很难熬,难得她还喜欢看些书,也算是个消遣。若是找来的书不合她意,反倒给她添乱了。
她摇摇头,“不必了,这些书放在这里就好,不必再麻烦了。”既然没有合适的书,老娘自己动笔写!毛主席说的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与其指望着锦逸在市场上找些不好看的书,还不如她动笔写!
锦逸见她一再推辞,便说:“那好,我先走了。”多逗留也找不到理由了,而他一向不太会表现殷切的关心。虽然看起来她的精神头足了很多,但只怕内心还是苦闷着吧?
锦逸走后,徐小白将十本书翻了一遍又一遍,一个字都没看下去,这些书太枯燥无味了。该怎么动笔开始写她的处女作呢?这里都喜欢毛笔写字,她只会用铅笔圆珠笔水笔等硬笔,对于毛笔这样的工具,用是会用,就是写的字太丑了点!
应该找个人来帮忙!她口头阐述,由另一个人写下来!
满脑子都想着这个问题,写毛笔字的第一人选是潘朗,因为潘朗脑子好使,她想到的问题,潘朗几乎想到了,可以算得上是很合拍,合作写文应该也会很默契。但潘朗还没来找她,应该还被皇帝罚在面壁思过,跟潘朗合作,是没什么希望了。
第二人选是东门之杨,有才有貌的东门之杨,制造女性的珠簪都那么有创造力,想必在写文这方面,也是比较有天赋的。但究竟天赋几多高,还是个未知数。
第三人选便是上星期穿的一身骚气粉衣裳的九王爷,九王爷的八卦和联想能力,恐怕比她还要出众,但写出来的字是不是类似狗爬体,文风会不会变得闷骚明骚各种扭曲到一发不可收拾?还是个大问号。
第四人选傅风,心灵手巧,做木工活就能那么精致,想必写字也很好看。但写文不光要字好看,还得发挥一些想象力加点狗血剧情什么的,傅风只怕在剧情上稍微差了点。
她把锦逸赶走,就是怕开口让锦逸帮忙,她随意编个故事框架,锦逸都能写得让人喷鼻血,直夸他妙笔生花!她要的是消遣时看的文章,而不是才华横溢的散文,所以锦逸老早就不在她甄选的范围之内。
要想找到一个合适的人,还真是有难度。
正入神之际,杜鹃捧着一包油纸裹着的东西,跑到了徐小白的床前,“小姐,三皇子给你带东西来了。”
徐小白满脸惊讶的看着杜鹃把东西拆开,才刚想到潘朗,他怎么就送了东西来?难道真的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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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鹃将两样东西交到徐小白手上,“小姐,你慢慢看,药还没熬好,我继续看着去。”
“去吧。”杜鹃这小妮子,还不用她开口,倒是很懂个人隐私这回事。
首先看的是信,字体既不是那种苍劲有力的,也不是娟秀如小家碧玉小姐写出来的字,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看起来赏心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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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会怪我吧?若是我不一时冲动,求父皇赐婚,你也不会被逐出宫。听了无痕说,你现住在庆云酒楼里,我很是不安。锦逸与你的事,我一向知道。可我不能陪在你身边的时候,若是锦逸再度将你伤害,我会很难过。
我从未当你的面说过一句话,今天借着写信,我想说出来:我喜欢你很久了。瞧,我只是用了陈述句,并没有请求你嫁给我。就把我当成普通男人,也许你从没觉得我不普通。不管怎样,我说这话,只是希望你知道,世上多了一个爱你的男人,如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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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照顾好你,这是毋庸置疑的,想娶你是想更好地照顾你。这不单单是弥补过错,更深层的理由是,我深爱着你。也许你要说,这个男的真不害臊,口口声声说喜欢啊爱啊,你这么说我,我也接受。毕竟,这些是我从你身上学过来的,你算是我的老师。
每日跪着腿很疼,时常腿疼的抽筋便倒在地上,捂着双脚的那一刻,我就想起你,你的腿又白又直,是很好看的(我们共卧一张床,我知道你腿很好看,允许你骂我流氓,我并没对其他的女人耍流氓)。
你喜欢锦逸那样有才华的男子,我想我这封心没有什么文采,你看完之后肯定会说写的还不如你好。我唯一一点有把握的事,便是锦逸不曾给你写过亲笔信,而我写了。你肯定会说我很幼稚,是的,我很幼稚,你就像是我想吃的那颗糖,始终吃不到,所以我愿意做很多事来尝一口你的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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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目前你只是觉得我还算是个男人,此外并无更多的好感。之所以这么早告诉你,我喜欢你这回事,是因为我觉得你是那种爱就爱,追就追,讨厌搞暧昧那一套。所以,我也偷偷学了这一点。
偷学来的,我愿意为学到的东西交学费,你随时可以取。
不管你喜不喜欢我,都不要剥夺我喜欢你的权利。
好好休息,不要想太多,我很快就来看你。
信的结尾没有落款,看完信的徐小白,早已泪流满面。潘朗能写出这样一封没有之乎者也,没有东拉西扯,单纯表达对她喜欢的信,她真的很感激。
世上又多了一个喜欢她的人,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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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翻着,她发现这是潘朗自己的手绘,每一页是一幅手插画,类似儿童故事书那种。不过,潘朗画的,是他自己的生活。
简单的线条勾勒出一个小男孩,靠着墙角哭泣的背影,题字是:来云介国的第一天,满腹委屈。
一个小男孩呆坐在地上,双手捂着肚子,题字是:一连三天都没有吃饭,肚子饿的咕咕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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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由她提出来,很合适。“好。”除了这个字,他不知道说什么好。她肯给他机会,已经是天大的恩赐,尽管有强敌锦逸,还有些不容小觑的对手,诸如秦大帅,东门之杨等,他的压力很大!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不能被其他男人给比了下去!
谈完正事,徐小白又笑着说:“眼下,有件事想请你帮忙。一来是,多给你表现的机会,二来是给我们多些相处的时间。我闲着无聊,想试着写小说,可是我从小没接受过太多的教育,不会写毛笔字,我说你写,这种办法你觉得怎样?”
“当然好啊!”简直求之不得!
说干就开始干,潘朗迅速去楼下找来笔墨纸砚,一边研磨墨,一边很尽责的问:“你想写的故事是什么呢?”
“目前我想的很简单,就是一个未来世界的女人,穿越到了西川国,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就是以她为原型,几乎算是写实!她奸诈的笑了,反正是小说,可以各种歪歪,以她自己的生活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加上各种想象力,保证写出一本惊天地泣鬼神的好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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