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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 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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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数:3172 最新更新时间:2014-10-03 08:00:00.0]
潘朗漆黑的双眸,呆呆的看着她,脑子里还在想把她按倒在墙上,她的第一反应要么是伸手给一巴掌要么是脚踢男人的命根子吧?想到后者的情况,他嗤嗤的笑出了声。
咦,他怎么看着自己笑了呢?徐小白摸了摸自己的脸,狐疑的问:“我脸上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吗?”
“没有,你身为一个女孩子,说出那样的话,不觉得害羞吗?”
害羞?“并没有!”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对他没什么防备,或许是因为他对她没什么图谋,才会以最真实的自己对待他。“喂,三皇子,要知道那个杀手锏我从来没告诉过别人,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加了句警告的话,潘朗很识相的说:“那谢谢你的好意,希望用了你这一招我能尽快博得心爱女子的芳心。”
“得了,别说得好像已经有喜欢的女子一样!你身为一个成年皇子,还是赶紧求皇上指一门好亲事吧。”
皇室中人,每个男人都是妻妾成群,与她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原则,完全是背道而驰。一瞬间她在想,嫁人绝不能嫁给这些人,她毕竟很小气,无法跟其他女人共事一夫!
“如果我求父皇给我们指婚,你愿是不愿?”左思右想,这话并不妥,实在是很吓人,潘朗把话咽进了肚子里。来日方长,总有一天她会看到优秀如他,一直站在她身后,等她转身。最后只回了个嗯,算是应答。
看他也不像多话之人,找他一起喝酒应该是极好的,徐小白打定主意,开口问:“三皇子,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幽静的饭馆?我想吃东西。”还想喝酒!
“有!不过要走一段路,九叔有个茅草屋,里面备着的东西倒是齐全,你要是感兴趣,咱们便同去。”
“好!”只要有地方让她尽情的喝酒,忘记所有的忧愁,就算路途遥远,她也要去!
两人共撑一把伞,有说有笑的样子,落在身后锦逸的眼中,原来是多此一举,还好,一把伞还未送出去。
“三皇子,皇宫里好玩吗?”肯定不好玩,看那些宫斗剧就知道,宫里的人都闲得发慌,才会有心思去算计别人。不过,这话只是为了找话题罢了。因为,跟一个帅哥共伞,还是头一次。
李明远上下班都是开车,吃饭也开车,车直接到公司楼下,没机会淋到雨。倒是她这个富家小姐,倒是十分低调。一开始都是坐公交车,后来跟李明远交往,便时常坐他的车,下雨打伞也就多余了。
至于跟何蔚然,记忆太过遥远,她早就选择遗忘。如今,她要制造新的记忆,比如,今日下着大雨,活了两辈子的她,第一次跟一个绝世大帅哥共伞。
潘朗摇摇头,“宫里不好玩,所以我才经常出来。”出来也不是为了玩,但他没有接着说。
徐小白咦了一声,“三皇子,我听说皇子们出宫并不容易,为何你出宫出宫这么方便?”
不明真相的她,问这话只是随口一说,哪知道触到了他的伤。
“因为我曾经是质子,如今已经成年,父皇说要学什么也晚了,索性也就不管我了。”因为学多了,会对其他的皇子们产生威胁,皇储未定,这其中的利害关系,他早就明了。只是,这话他也隐去了。她还年幼,本该天真活泼的,这些烦恼说给她听,不必。
因为是质子,所以皇帝都不愿让他去学习?卧槽!怎么会有这样缺心眼的皇帝?手心手背都是肉,其他的皇子从小养尊处优,教育是最好的,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而他远赴他国,当了个质子,从小就凄凄惨惨,长大回国还遭受这样不平等的待遇?这不是摆明了皇帝希望三皇子是个草包,以后没什么建树吗?
可三皇子看起来,不是草包!从待人处事来看,虽然见得并不多,但每次都拿捏的极好。就说第一次进宫送胭脂,他与皇后身旁的剪瞳姑姑周旋,就十分得体又不得罪人。
就是不知道他的诗书学习的怎样,骑射行不行呢?一个君王光是文质彬彬的批阅奏折,吟诗作对是不可以的,亡国的李煜就是最好的教训!于是,她问了句:“你会骑射吗?”
“会。”但学会的过程,现在想来,都暗自捏一把汗。
徐小白崇拜的看着他,“你的意思是,你静若处子,动如脱兔?啊不,形容的不对,你的意思是你学过骑射,骑马和射箭这两样都很不错?哎呀,我都忘了,有一次我们骑马在大路上,我还险些被你的马给踢了呢,你当时就骑在马上,勒紧了缰绳,所以骑马是肯定会的。”
她讪讪的笑了笑,“我这脑子,就是时常忘事。能跟我说说,你是怎样学会骑马和射箭的吗?我也想学骑马,可我很怕。”
他的声音有些深沉,“那时候我才五岁,去云介国半年,其他的小皇子们学习骑马,每次都会叫上我。”
“叫上你做什么?是叫你跟他们一起比骑马吗?哇塞,你们五岁的时候就会骑马了?好厉害啊!”
“不是。巨大的马场,一眼望不到边,绿油油的草地,我一直在奔跑。你知道,五岁的孩子都是小短腿,跑的再快,都不可能比马快。那时候,我每次拼尽全力,唯一赢过一次。其他的时候都被马踢得,浑身是伤。”
他如此云淡风轻的描述,在她想来全是惊心动魄。一个五岁的孩子,为了不丧命在马蹄下,拼了命的奔跑,后面有很多匹骏马追赶,马上坐着的都是孩子,光鲜的三皇子在云介国的过往,真是太可怕了。
见她眼里有些恐惧,他笑着问:“吓到你了?那我以后再也不吓你了。”
她摇摇头,“不是,我只是想,如果当时我是你,我肯定早就死了。你能活下来,能活着回到西川国,已经是天底下最了不起的事情。我问你一句,如今你恨他们吗?如果有朝一日他们臣服在你的脚下,你会不会杀光他们?”
“说不恨是假的,小时候我最害怕睡觉,因为一闭上眼,我就会梦到无数匹马从我身上踩过,我无法呼救,拼命挣扎却还是难逃一死。我恨他们,更恨父皇!如果他有能力,比云介国更厉害,我也就不会受那些委屈。现在想来,幼稚得很。如果有朝一日他们臣服在我脚下,我定要骑一匹马,追着他们跑,让他们知道当年我尝过的什么滋味!”
“好!到时候叫我去看看,我为你欢呼!”徐小白激动的手舞足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三皇子你要加油!你的人生已经开始了新的篇章,靠谁都不行,得靠你自己!”
从报仇这一点上来说,她和潘朗很像,谁要是敢欺负她,定叫十倍奉还!
在她的眼里,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潘朗想了想,她是个不得宠的庶女,从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次被打骂,吃不饱饭。而他,四岁就送到了云介国当质子,吃穿没有克扣过,但其他人对他的精神折磨,从未间断。
她能靠着自己,当上无忧郡主,是她的本事。
而他,能活着回到西川国,也是他的本事。
如果她能陪他,一起睥睨天下,总有一天,所有的国家都臣服在西川国脚下!
“到了。”
那是一间低矮的茅草屋,屋顶全是密密麻麻的茅草搭建而成,推开篱笆围成的院子门,一条小道把院子一分为二,左边是长势茂盛的蕃薯藤,另一半则是绿油油的萝卜和青菜。
“想不到九王爷还有如此雅兴!”徐小白真心没想到,九王爷那么骚包的人,不把这里搞成金屋银屋什么的,都有点对不起他的名号。可一见这茅草屋,她便喜欢上了。世外桃源,原来真的可以有。
潘朗见她已经蹲下来翻东西,便蹲在旁边说:“九叔也是个奇怪的人,有时候他会来这里,挖挖地砍砍柴什么的。对了,这里没有奴仆,吃的东西得自己动手,酒是有的,还有腌好的咸肉。”
“那正好,烤几个番薯,再把萝卜炖咸肉,清炒一盘青菜,喝点小酒也就够了。”
烤番薯?萝卜炖咸肉?炒青菜?她怎么一副很懂得样子?难道她经常下厨?按理说,钱府也算是大户人家,炒菜这些事不是有人做么?她怎么会懂?兴许是听来的,并不会做呢。
潘朗没有抛出这些疑问,“你会是吗?那我去看看柴火有没有可以烧的。”
做菜,小意思!前世作为一个吃货,家庭富裕,零花钱大部分花在吃上面!吃多了自然也就自己琢磨着做些美味出来,做不出满汉全席,一桌招待亲朋好友的宴席也是不在话下。逢年过节,那一桌子丰盛的菜,都出自她的手。
掐了两把水灵灵绿油油的青菜,又拔了四个萝卜,找了个锄头挖出了四个番薯,准备食材这一步算是行了!
来到厨房,见潘朗蹲在灶台下,正奋力的吹火,天气这么潮湿,有他好受的,哈哈。
“三皇子,快些生火。我的咸肉和萝卜都切好下锅了,就等着火呢。”
“马上就好了。”
“火大点!汤都没煮开!”
“大了大了。”
“火小点,我的神啊,锅里都着火了!”
潘朗急忙抽出一根柴,见她拿着锅盖盖住着了火的锅,透过火光看她,脸上洋溢着一层淡淡金色的光,无比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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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朗漆黑的双眸,呆呆的看着她,脑子里还在想把她按倒在墙上,她的第一反应要么是伸手给一巴掌要么是脚踢男人的命根子吧?想到后者的情况,他嗤嗤的笑出了声。
咦,他怎么看着自己笑了呢?徐小白摸了摸自己的脸,狐疑的问:“我脸上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吗?”
“没有,你身为一个女孩子,说出那样的话,不觉得害羞吗?”
害羞?“并没有!”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对他没什么防备,或许是因为他对她没什么图谋,才会以最真实的自己对待他。“喂,三皇子,要知道那个杀手锏我从来没告诉过别人,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加了句警告的话,潘朗很识相的说:“那谢谢你的好意,希望用了你这一招我能尽快博得心爱女子的芳心。”
“得了,别说得好像已经有喜欢的女子一样!你身为一个成年皇子,还是赶紧求皇上指一门好亲事吧。”
皇室中人,每个男人都是妻妾成群,与她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原则,完全是背道而驰。一瞬间她在想,嫁人绝不能嫁给这些人,她毕竟很小气,无法跟其他女人共事一夫!
“如果我求父皇给我们指婚,你愿是不愿?”左思右想,这话并不妥,实在是很吓人,潘朗把话咽进了肚子里。来日方长,总有一天她会看到优秀如他,一直站在她身后,等她转身。最后只回了个嗯,算是应答。
看他也不像多话之人,找他一起喝酒应该是极好的,徐小白打定主意,开口问:“三皇子,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幽静的饭馆?我想吃东西。”还想喝酒!
“有!不过要走一段路,九叔有个茅草屋,里面备着的东西倒是齐全,你要是感兴趣,咱们便同去。”
“好!”只要有地方让她尽情的喝酒,忘记所有的忧愁,就算路途遥远,她也要去!
两人共撑一把伞,有说有笑的样子,落在身后锦逸的眼中,原来是多此一举,还好,一把伞还未送出去。
“三皇子,皇宫里好玩吗?”肯定不好玩,看那些宫斗剧就知道,宫里的人都闲得发慌,才会有心思去算计别人。不过,这话只是为了找话题罢了。因为,跟一个帅哥共伞,还是头一次。
李明远上下班都是开车,吃饭也开车,车直接到公司楼下,没机会淋到雨。倒是她这个富家小姐,倒是十分低调。一开始都是坐公交车,后来跟李明远交往,便时常坐他的车,下雨打伞也就多余了。
至于跟何蔚然,记忆太过遥远,她早就选择遗忘。如今,她要制造新的记忆,比如,今日下着大雨,活了两辈子的她,第一次跟一个绝世大帅哥共伞。
潘朗摇摇头,“宫里不好玩,所以我才经常出来。”出来也不是为了玩,但他没有接着说。
徐小白咦了一声,“三皇子,我听说皇子们出宫并不容易,为何你出宫出宫这么方便?”
不明真相的她,问这话只是随口一说,哪知道触到了他的伤。
“因为我曾经是质子,如今已经成年,父皇说要学什么也晚了,索性也就不管我了。”因为学多了,会对其他的皇子们产生威胁,皇储未定,这其中的利害关系,他早就明了。只是,这话他也隐去了。她还年幼,本该天真活泼的,这些烦恼说给她听,不必。
因为是质子,所以皇帝都不愿让他去学习?卧槽!怎么会有这样缺心眼的皇帝?手心手背都是肉,其他的皇子从小养尊处优,教育是最好的,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而他远赴他国,当了个质子,从小就凄凄惨惨,长大回国还遭受这样不平等的待遇?这不是摆明了皇帝希望三皇子是个草包,以后没什么建树吗?
可三皇子看起来,不是草包!从待人处事来看,虽然见得并不多,但每次都拿捏的极好。就说第一次进宫送胭脂,他与皇后身旁的剪瞳姑姑周旋,就十分得体又不得罪人。
就是不知道他的诗书学习的怎样,骑射行不行呢?一个君王光是文质彬彬的批阅奏折,吟诗作对是不可以的,亡国的李煜就是最好的教训!于是,她问了句:“你会骑射吗?”
“会。”但学会的过程,现在想来,都暗自捏一把汗。
徐小白崇拜的看着他,“你的意思是,你静若处子,动如脱兔?啊不,形容的不对,你的意思是你学过骑射,骑马和射箭这两样都很不错?哎呀,我都忘了,有一次我们骑马在大路上,我还险些被你的马给踢了呢,你当时就骑在马上,勒紧了缰绳,所以骑马是肯定会的。”
她讪讪的笑了笑,“我这脑子,就是时常忘事。能跟我说说,你是怎样学会骑马和射箭的吗?我也想学骑马,可我很怕。”
他的声音有些深沉,“那时候我才五岁,去云介国半年,其他的小皇子们学习骑马,每次都会叫上我。”
“叫上你做什么?是叫你跟他们一起比骑马吗?哇塞,你们五岁的时候就会骑马了?好厉害啊!”
“不是。巨大的马场,一眼望不到边,绿油油的草地,我一直在奔跑。你知道,五岁的孩子都是小短腿,跑的再快,都不可能比马快。那时候,我每次拼尽全力,唯一赢过一次。其他的时候都被马踢得,浑身是伤。”
他如此云淡风轻的描述,在她想来全是惊心动魄。一个五岁的孩子,为了不丧命在马蹄下,拼了命的奔跑,后面有很多匹骏马追赶,马上坐着的都是孩子,光鲜的三皇子在云介国的过往,真是太可怕了。
见她眼里有些恐惧,他笑着问:“吓到你了?那我以后再也不吓你了。”
她摇摇头,“不是,我只是想,如果当时我是你,我肯定早就死了。你能活下来,能活着回到西川国,已经是天底下最了不起的事情。我问你一句,如今你恨他们吗?如果有朝一日他们臣服在你的脚下,你会不会杀光他们?”
“说不恨是假的,小时候我最害怕睡觉,因为一闭上眼,我就会梦到无数匹马从我身上踩过,我无法呼救,拼命挣扎却还是难逃一死。我恨他们,更恨父皇!如果他有能力,比云介国更厉害,我也就不会受那些委屈。现在想来,幼稚得很。如果有朝一日他们臣服在我脚下,我定要骑一匹马,追着他们跑,让他们知道当年我尝过的什么滋味!”
“好!到时候叫我去看看,我为你欢呼!”徐小白激动的手舞足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三皇子你要加油!你的人生已经开始了新的篇章,靠谁都不行,得靠你自己!”
从报仇这一点上来说,她和潘朗很像,谁要是敢欺负她,定叫十倍奉还!
在她的眼里,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潘朗想了想,她是个不得宠的庶女,从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次被打骂,吃不饱饭。而他,四岁就送到了云介国当质子,吃穿没有克扣过,但其他人对他的精神折磨,从未间断。
她能靠着自己,当上无忧郡主,是她的本事。
而他,能活着回到西川国,也是他的本事。
如果她能陪他,一起睥睨天下,总有一天,所有的国家都臣服在西川国脚下!
“到了。”
那是一间低矮的茅草屋,屋顶全是密密麻麻的茅草搭建而成,推开篱笆围成的院子门,一条小道把院子一分为二,左边是长势茂盛的蕃薯藤,另一半则是绿油油的萝卜和青菜。
“想不到九王爷还有如此雅兴!”徐小白真心没想到,九王爷那么骚包的人,不把这里搞成金屋银屋什么的,都有点对不起他的名号。可一见这茅草屋,她便喜欢上了。世外桃源,原来真的可以有。
潘朗见她已经蹲下来翻东西,便蹲在旁边说:“九叔也是个奇怪的人,有时候他会来这里,挖挖地砍砍柴什么的。对了,这里没有奴仆,吃的东西得自己动手,酒是有的,还有腌好的咸肉。”
“那正好,烤几个番薯,再把萝卜炖咸肉,清炒一盘青菜,喝点小酒也就够了。”
烤番薯?萝卜炖咸肉?炒青菜?她怎么一副很懂得样子?难道她经常下厨?按理说,钱府也算是大户人家,炒菜这些事不是有人做么?她怎么会懂?兴许是听来的,并不会做呢。
潘朗没有抛出这些疑问,“你会是吗?那我去看看柴火有没有可以烧的。”
做菜,小意思!前世作为一个吃货,家庭富裕,零花钱大部分花在吃上面!吃多了自然也就自己琢磨着做些美味出来,做不出满汉全席,一桌招待亲朋好友的宴席也是不在话下。逢年过节,那一桌子丰盛的菜,都出自她的手。
掐了两把水灵灵绿油油的青菜,又拔了四个萝卜,找了个锄头挖出了四个番薯,准备食材这一步算是行了!
来到厨房,见潘朗蹲在灶台下,正奋力的吹火,天气这么潮湿,有他好受的,哈哈。
“三皇子,快些生火。我的咸肉和萝卜都切好下锅了,就等着火呢。”
“马上就好了。”
“火大点!汤都没煮开!”
“大了大了。”
“火小点,我的神啊,锅里都着火了!”
潘朗急忙抽出一根柴,见她拿着锅盖盖住着了火的锅,透过火光看她,脸上洋溢着一层淡淡金色的光,无比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