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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 锦绣良缘 佳偶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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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秀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的,后来他回忆起来,记忆似乎断层了,怎么都想不起来。
他爱宋锦吗?洛秀第一次在心底这样问自己。
爱、是什么?
像爸爸和妈妈那样伉俪情深,至死不悔吗?
这样的感觉,似乎还不错。
只要想想他和宋锦生活在一起,有家、有孩子、就觉得很满足,而一想到她马上要嫁给别的男人,胸腔里的怒火马上就要喷出来了。
可惜,就像齐歌说的那样,他错过了机会。
洛秀当天早上就回了京都,走的匆匆忙忙的。
沉香看着主子阴沉莫测的脸,也不知道主子心底究竟是怎么想的。
就这样铩羽而归了?主子的伤就这样白受了?
洛秀的心思没人猜的透,上飞机前他望着自然秀丽、丰饶幽雅的云南风景,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容。
他绝不会、就这样算了的!
扭头便头也不回的进了机舱。
洛秀的座位是头等舱,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来,洛秀闭上眼休息。
他本来不想这么早赶回去,但帮里出了事,他必须要回去坐镇,这才离开几天,那群老东西就开始蠢蠢欲动了。
洛秀无声的笑了笑,俊美的侧脸摄人心魄。
隔着走道的座位上坐着个戴墨镜,一头栗色波浪卷发的美女,高挑身材,打扮时尚,走到哪里就跟个发光体似的吸引人眼球,此时那女人两手抓着报纸,看着是在认真看报纸,实则墨镜下眼睛一直在偷偷观察着旁边的男人。
脸蛋,完美,身材,完美,气质,完美,身上的西装手工定制,造价不菲,戴的手表可是PatekPhilippe世界限量版,估摸着她所有的积蓄都搞不到那块表。
佟玉卮一颗心砰砰砰跳的飞快,看来经纪人说的没错,头等舱果然最能钓到优质男人,这男人不仅优质,还很极品。
她现在一点都不心疼坐头等舱花的钱了。
佟玉卮看那男人好像睡着了,就大着胆子近距离打量他,不由得更是倾心,这男人简直像是个艺术品,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他。
完美!
她赶紧掏出小镜子补妆,描描画画了半天总算满意的看着镜子里精致美艳的自己,朝着自己抛了个媚眼,简直快被自己给电晕了,她就不信凭自己的长相手段拿不下这个男人。
可惜,三个小时过去了,那男人没有一点醒过来的迹象,眼看飞机就快要到站了,佟玉卮暗暗着急,这要是搭不上讪,她的计划不是就要落空了。
可惜佟玉卮在这儿着急也没用,她总不能跑过去把那男人给摇醒吧。
眼珠一转,佟玉卮计上心来,抬手招来空姐,大声道:“给我来一杯橙汁,要冰的。”
“好的,小姐您稍等。”空姐非常有礼貌的笑着回道,刚要转身就被身后的女人给叫住了。
空姐笑容甜美和善的看着面前美艳四射的女人,“请问您还有什么事?”
佟玉卮目光暗暗瞟了眼旁边睡着的男人,用自以为漫不经心的语气道:“虽然机舱里的温度适宜,但还是非常容易感冒的,你给这位先生拿个毛毯吧。”
空姐在这飞机上什么人没见过,这女人什么目的她一眼就看穿了,本着好素养空姐语气温柔道:“这位先生的助手已经提前吩咐过我们了,不可以打扰到他,对不起小姐,您的要求我无法做到。”
佟玉卮秀眉狠狠蹙了起来,计划又落空了。
等空姐离开后,佟玉卮气恼的垂着前边的椅背,想发出点动静把那男人吵醒,结果换来前边的乘客一句神经病。
在佟玉卮的气闷中,飞机终于落地,广播里甜美的报站声响起,佟玉卮一动不动紧紧盯着那男人,结果看到一个身高堪比欧美男模的英俊混血男人朝这边走来,佟玉卮狠狠咽了口唾沫,今儿真是黄道吉日啊,极品帅哥一个一个的让她饱眼福。
结果那混血儿走到那男人身边弯腰恭敬的说了句什么,那男人缓缓睁开了双眼,一瞬间,佟玉卮觉得自己好像被什么掐住了喉咙。
就在她愣怔的时候,那男人已经起身,看都没看她一眼淡漠高贵的从她身侧走过,一身白色西装勾勒出男人清瘦修长的身姿,比身后毕恭毕敬跟着的混血男人还要高那么几分。
天哪,她感觉自己要呼吸不过来了。
“等等。”佟玉卮立马从花痴状态中回过神,提起包包就朝两人离开的方向追去,结果人家走的是VIP通道,她连个影子都没看到。
即使走VIP通道也是要出机场大门的,佟玉卮火急火燎的走出通道口,结果遇上了来接机的粉丝和一批娱记,把她的路堵得是水泄不通,佟玉卮真想大吼一声把这些人全都轰走,但她没忘了自己身份,脸上挂着假笑和粉丝打招呼。
经纪人护着她往外走,佟玉卮往门口看了一眼,便看到一辆低调奢华的宾利轿车前,混血男人恭敬的打开车门,那个风华淡漠的男人弯腰坐了进去,车门合上,彻底隔绝了男人的身影。
直到轿车开走,佟玉卮还是有些失魂落魄的,她就这样和她的男神失之交臂了,京都这么大,下次再相遇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要是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就好办了。
佟玉卮脑海里灵光一闪,突然想起她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男人,报纸?还是杂志上,等回到保姆车上,她立马让助理把她最近看过的报纸杂志都找过来。
小助理不敢抱怨立马去办,佟玉卮最终在上个月的报纸头版上看到了一个男人的半身照,玉容俊美非凡,笑的自信而淡然,正是刚才那个男人。
再看标题,洛家大少失踪十年突然现身,出任洛氏最年轻执行总裁。
洛氏,佟玉卮如雷贯耳,全国首屈一指的大财团。
那么这个男人,就是洛氏的新任当家人——洛秀。
天哪,佟玉卮捂住嘴,不可置信的惊呼……
轿车里,洛秀翻着公司这个月的财务报表,一目十行的看过去,在他的火眼金睛下,没人敢做手脚,除非不想活了。
等洛秀满意的把报表扔到旁边的座位上,沉香瞟了眼洛秀的脸色,斟酌了半晌说道:“茱萸将事态控制的差不多了,留着高庆翔和他的狗腿等着主子您亲自回来处理,您看要不要……。”沉香做了个咔嚓的手势。
洛秀目光看着窗外,淡淡道:“先留他一条命,派人跟紧他,看他最近跟什么人见面,不要放过一丝细节。”
沉香一转眼就明白了洛秀的意思,恭敬道:“是。”
这高庆翔是老帮主唐中元的心腹,在帮中很有威望,当年洛秀杀了唐中元后,这个高庆翔非常有眼色的投靠了洛秀,而当时洛秀根基不稳,正要高庆翔这样的老人来帮他稳住脚跟,这些年来高庆翔暗地里做了不少小动作,他自以为没人发现,其实洛秀心底明镜似的给他记着呢,要解决他得找个由头。
结果这次洛秀去云南一趟,高庆翔就折腾出事儿来了,竟然想要造反,这可真是越老越糊涂,脑袋被屎糊了。
想扳倒洛秀前几年还有那么一丝可能,而现在,无异于蚍蜉撼大树。
高庆翔不是这么没脑子的人,唯一一个可能就是他背后有一股势力在帮他,才给了他胆子来挑战洛秀的权威。
但不论是什么人,总会露出马脚来。
洛秀看着窗外飞快倒退的风景,缓缓而笑。
沉香突然想起一件事,看向洛秀道:“洛漩她,该怎么处理?”
洛秀冷淡的声音如坚冰:“扔到非洲去,是生是死看她的造化了。”
沉香猛然打了个哆嗦,主子都这样说了,那就是死路一条啊,非洲那里是人待得地方吗?更别提洛漩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到时候连骨头渣子都找不到。
不过他倒是理解主子的心情,不仅有父母的恩怨在里边,还骗了主子,更重要的是,她曾经竟然想要主子杀了宋锦。
死的也不亏。
……
洛秀走了,宋锦松了口气,连呼吸都感觉顺畅了许多。
吃过早饭后,宋锦窝在齐歌怀里开始给他讲这些天发生的事情,宋锦已经尽量挑着讲了,但齐歌还是从她的字里行间感受到当时是多么危险,不由得将宋锦抱的更紧,垂眸紧紧的盯着她,抿唇不悦道:“以后不可以这么傻了,你现在不是一个人,一切为了孩子着想,万一你出了什么事,你要我怎么活?”
宋锦笑了笑,摸着他的脸柔声道:“你放心吧,我很清楚我的身体,绝对不会让孩子有事的。”
齐歌埋首在她肩上闷闷道:“那也不行,以后我再也不离开你了。”
齐歌发誓,他以后再也不要经历这样的生离死别了。
等回去后他就递交退伍申请,忙活了这么些年,也是时候歇歇了,到时候他找一个轻松点的工作,每天守着宋锦和孩子,就这样平淡的过一辈子也不错。
洛秀的事情宋锦她不说他也不主动问,两人很有默契的不去触碰这个禁区,但孟祁,齐歌心底实在是疑惑的很,等他开口问宋锦,宋锦看了他一眼垂下眼眸淡淡道:“以后你要习惯他的存在。”
不是她想要隐瞒齐歌,而是她根本不知从何说起,而齐歌也非常相信宋锦,见她不说就知道她身上肯定有秘密,也不强求她必须说出来,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眼神宠溺:“要保护好自己。”
宋锦重重点头,突然想起来什么看了眼齐歌有些心虚的低下脑袋,齐歌好笑的在她耳边道:“又怎么了?”
宋锦手指在他胸上画圈圈,郁闷道:“我怕外公不让我出门,所以是偷偷跑出来的,外公发现我失踪了,一定会满世界的找我的,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让外公担心的。”
不论齐歌和外公的芥蒂有多深,毕竟是长辈,作为一个贤妻,宋锦很懂得自己的位置。
一听宋锦提起外公,齐歌眼珠就沉了下来,宋锦一看齐歌脸色不好,以为他生气了,心底正没底的时候齐歌突然摸着她的脸笑道:“没事,等会我打个电话回去,和外公解释一下,外公是不会怪你的。”
宋锦埋首在他怀中笑道:“好。”
温香软玉在怀,齐歌即使再清心寡欲也有些欲火焚身,但每次他只要一起这样的念头,下身就会非常痛,这次也不例外,齐歌剑眉微微蹙起,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
病床是单人床,躺两个人本来就非常勉强了,宋锦嫌热一直在他怀里拱来拱去的,一时让齐歌更是难受的很,宋锦听到一声细微的嘤咛声,抬眸便看到齐歌紧蹙的剑眉,仿佛压抑着巨大的痛苦。
宋锦赶忙坐起来担忧的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我碰到你的伤口了?”
齐歌摆摆手,“没……没事。”脸色却越来越红。
宋锦一看他脸红了,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抿唇笑了笑,又重新躺回他怀里,柔声问道:“那里还疼吗?”虽然说这种话题有些羞羞,但两人就要结婚了,夫妻之间说这种话不是很正常嘛。
宋锦如此直言不讳的说出来,齐歌脸更红了,移开视线不敢看宋锦的眼睛。
他怕他忍不住……
宋锦捧回他的脸,双眼直视他的眼睛,声音柔情似水,刹那间把齐歌的心都给化了:“既然忍得如此难受,那就别忍了。”
这个男人,她嫁定了,既然注定要在一起,那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宋锦不是个三心二意的人,洛秀再好再令她心动她也不会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更何况,那只是曾经,现在,陪着她的人,是齐歌。
“不行。”齐歌斩钉截铁的拒绝,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你的身体经受不了,而且,在结婚前,我不能碰你。”
这男人还真是个正人君子,宋锦心底为他的体贴感动,脸上却嘟着嘴不满道:“医生都说了过了三个月之后,只要动作轻点是没事的,难道你是对自己没信心吗?”她只是看齐歌忍得如此难受心疼而已。
齐歌噎了噎,松开宋锦背过身去,“总之结婚前我是不会动你的。”这是他的原则更是对宋锦的尊重。
宋锦好笑的锤了一下他的背,见男人不为所动,把脸贴在他的背上,一手穿过他的腰摸着他胸膛上的肌肤,一举一动充满挑逗,齐歌憋得辛苦,宋锦笑的也很畅快。
两人在这边蜜里调油的好不快活,孟祁听墙角听的快憋出内伤了,恨恨的揪着墙角的草,心底把齐歌骂了个狗血淋头,却到底不敢再生出害他的心思了。
宋锦是个言出必行的人,他要再敢欺负齐歌,他就可以给他的小弟弟收尸了。
元君身轻如燕的倒挂在房檐下,看着孟祁吃醋的模样有心想逗逗他。
“你看你的女神多幸福啊,你就放手吧,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爱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是放手。”元君45°角明媚忧伤的望着天空。
“我呸,你个臭老道给我滚一边去,别以为我打不过你,我是懒得跟你个老头子计较,要我放手,那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孟祁最恨别人拆散他和女神,现在在他的眼里,元君就是个要毁了他幸福的大坏蛋。
“呵呵,小伙子,你走火入魔了,要是再不清醒点,你一辈子都搭进去了。”元君越看越觉得这孟祁就像个神经病,不论说话做事还是动作都透着一股神经质。
“你TM才走火入魔。”孟祁大骂一声跳起来就朝元君攻去,身形凌厉非常,嘴里吼道:“为了女神我心甘情愿。”
元君一点都不敢小瞧孟祁,短短时间而已,这家伙功夫竟然又提高了,元君心底惊疑不定,面上不动声色的回应,竟然被激怒的孟祁一拳打在脸上,牙都打飞了一颗。
这家伙,情绪竟然能影响他的力量,越生气发挥出来的力量就越强,不知道主子给他喂了什么药,让这家伙跟个宠物似的崇拜她。
宋锦也很无奈,当初她是抱着把孟祁驯成温顺的小绵羊的心思,对她忠心耿耿,没想到这家伙对她是够忠心,但对她更深的是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原始的*和占有欲,后来朝着这方面越奔越远,一去不回头。
现在,孟祁对她的感情已经强烈到深深根值于骨子中,除非死,否则这份感情永远都不会变质。
中午的时候,铁柱回来了,看到醒过来的齐歌热泪盈眶,沉沉道:“我把弟兄们的尸体都找到了,一共十八具,但是却没找到苏哥的尸体,那个叛徒也被我活捉了,首长,兄弟们死的好冤啊。”
苏哥就是苏高,他当时为了保护齐歌孤身引开匪徒,下落不明。
宋锦悄悄走了出去,转身关门的时候看到齐歌坐在床边落寞晦涩的背影,心底就有些难受,宋锦知道,齐歌自醒来就一直都不开心,他是为自己的无能和兄弟的惨死而难过悔恨,所以宋锦用说话来吸引他的注意力,让他不要想那些伤心的事情。
但有些事情,总要面对的,齐歌他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是万千军士心中的领袖,没有什么事情能打击到他,相信这次他也一定能挺过去的。
轻轻带上门,宋锦在院子里的长椅上坐了下来。
半小时后,铁柱步履沉重的走了出来,走到宋锦身边低声道:“嫂子,首长心中不好受我都知道的,你一定要多劝劝他,别让他钻死角。”
铁柱记得有一次首长带队去清剿一个跨国走私的团伙,当时有个小喽啰把枪藏在鞋底,关键时刻朝首长开枪,有个同伴冲出来替首长挡了一枪,当场就死了,那件事给首长留下了很深的阴影,以后只要是他带队,保证队员的安全是第一要务,而现在他的队员全都死了,作为一个领袖来说,没有什么打击比这更严重。
别看首长平时总是冷着脸,对下属非常严格,那也是为了他们着想,其实首长对自己手下的兵感情是非常深厚的。
“嗯,我知道,辛苦你了。”宋锦对铁柱笑着道。
铁柱赶忙摆手,“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去忙了,苏哥的尸体还没找到,我还得再带人去林子里跑一圈。”铁柱说完就走了。
又坐了一会儿,宋锦起身朝病房走去,推开门,便看到病床上蜷缩成一团的男人,看起来那么脆弱。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不再强势的齐歌,高大的身躯像个蚕蛹拱成一团,看的宋锦鼻子发酸。
永远像个定海神针般沉稳强大的齐歌,原来也有如此脆弱的时候,即使是神,也会疲惫,会忧伤,会难过。
齐歌他是人,不是神。
联想到他的身世,宋锦更是心疼他,走过去在他身边躺下,默默陪着他。
从正午到夕阳下山,窗外的最后一缕霞光被月光取代,宋锦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听到翻身的动作,下一瞬她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那人在她耳边低语。
“小锦,对不起。”
宋锦睁开迷蒙的眼睛,正想要问一句为什么对不起我,齐歌突然将她紧紧的勒进怀中,让宋锦差点喘不过气来。
“我本来想回去之后就递交退伍报告,想永远陪着你,再不经历那些危险,但是……。”顿了顿,齐歌接着说道:“想到那些兄弟的惨死,我就觉得自己很自私,他们为了国家为了人民牺牲奉献,而我竟然因为疲惫而想要逃避,对不起我身上的制服,对不起敬仰我们的子民,更对不起我当年在国旗下发的誓言。”
黑暗中,宋锦眼睛亮晶晶的,这个男人还真的是赤胆忠心,也正是这份正直才更加吸引她。
宋锦笑眯眯的摸着他的脸:“男人就是应该建功立业,保家卫国,你这样的选择没错,而且你是军人,怎能永远沉溺在儿女柔情中,否则你岂不是辜负了国家这些年对你的栽培,放心去做吧,我会永远在你身后支持你的。”
齐歌将她抱的更紧:“可是这样我就没有那么多时间陪你了。”
“天下哪有两全其美的好事呢?你放心吧,我一个人也会过的很好的,不用担心我,倒是你,遇到危险的时候一定要多想想我,想想我们的孩子,别只顾着往前冲。”
齐歌点头:“我答应你。”
宋锦心底叹息了一声,虽然很希望齐歌能陪在她身边,但他是她丈夫的同时,更是一名军人,没有大家哪儿来的小家,多多理解包容吧。
齐歌心底对宋锦的愧疚更深,心底更是坚定了以后一定要加倍对他好。
他何德何能才能娶到如此明理识大体的妻子,一定要加倍珍惜。
三天后,齐歌已经能下地走动了,宋锦便陪着他在小镇上到处逛逛,这里有很多带有民族风情的特产,都是宋锦以前从未见过的,齐歌看宋锦这么开心的样子也非常高兴。
两人就像一对平凡的恋人一样手牵着手看日出日落,游玩赏乐,动情时会拥抱会接吻,齐歌不是个好的恋人,却是个称职的丈夫,他不会浪漫的花招,但所有的爱意都藏在他的温柔体贴中,却比甜言蜜语更能打动宋锦的心。
两人的感情在这几天的相处中迅速升温,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都无比默契,这让宋锦感觉心底甜蜜蜜的。
原来,这就是爱情的滋味。
而齐歌,这几天真的是他二十六年的人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日子,他真的希望时光永远定格在这一刻,不去理会世间纷扰,和宋锦平安喜乐的在这里生活一辈子。
但该来的,还是要来。
孟老爷子已经知道宋锦跑去找齐歌,也知道齐歌已经没事了,在电话里非常生气的勒令两人快点回来,否则他不顾身体也要赶过去。
挂了电话,齐歌走过去牵起宋锦的手:“婚礼已经策划的差不多了,等回去,我们就结婚吧。”
宋锦笑着靠在他怀里:“好。”
当天下午,两人踏上了回京都的飞机。
而孟祁,两天前宋锦已经把他赶回京都了,走之前孟祁还不情不愿的,但让他留下来看两人秀恩爱他迟早要憋出内伤,再不情愿也得走。
京都,洛秀正在办公室处理文件,手指飞快的在文件上签下他的大名,沉香敲门,得到洛秀允准后走进来。
“齐歌和宋锦今天下午从云南回来了。”
洛秀签字的手顿了顿,墨迹晕染开,眸光越发冷戾,最终还是把他的名字龙飞凤舞的写了出来,把文件合上扔到一边,靠回椅背里勾唇冷笑。
“终于舍得回来了。”
沉香不敢看自家主子的脸色,想了想道:“齐歌找的国内最顶尖的婚礼策划师,现在婚礼已经布置的差不多了,今天下午,他们的结婚请帖送到公司来了。”说着沉香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来一张鎏金烫边的大红请帖,恭敬的放在洛秀的办公桌上。
身子稍稍后退了一小步,他怕主子震怒下把火发在他身上。
洛秀冷冷的瞟了眼那张大红请帖,竟然没有动怒,拿过来打开。
一个凹出来的心形里是两人的合照,男帅女美,天作之合,尤其是宋锦幸福甜蜜的笑容深深的刺痛他的心。
下边一行烫金的大字:5月18日,天爵大酒店欢迎各位来参加齐歌先生和宋锦小姐的结婚宴席,上午十点,在酒店后边的大教堂举行正式的结婚典礼,望各位届时准时到场。
齐歌宋锦的名字格外大格外红,下边还用花体印着一行行字。
锦绣良缘,佳偶天成。
洛秀捏着喜帖的指骨泛白,手背上青筋暴露,他却突然勾着唇笑了。
邪气凛然,妖孽如火。
锦绣良缘正确的解释应该是,宋锦和洛秀,多好啊,他和宋锦才应该是天生一对。
今天是五月初五,离五月十八还有十三天的时间。
足够了。
“替我办一件事去,到时候,我要在婚礼上给他们一个惊喜。”
同一时间,京都各个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接到了喜帖,消息来的太突然,很多上流名媛富二代之类的姑娘直接哭闹了起来。
男神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虽然之前就有消息齐歌要结婚了,但没想到这么快,看来消息属实啊,齐歌真的是奉子成婚啊。
很多姑娘把未曾谋面的宋锦骂了个狗血喷头,什么难听骂什么,甚至还成立了个反宋锦后援会。
一个贫民出身的丫头也敢肖想她们的男神,非得要她知难而退不可。
这些风波宋锦都不得而知,在飞机上她歪在齐歌身上睡了一觉,再醒来飞机已经到站了。
齐歌给她披上大衣,牵着她的手走出机场大厅。
来接他们的,是林玉。
------题外话------
今天更的够多吧,嘎嘎
猜猜洛秀要给俩人什么惊喜呢,哈哈……
洛秀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的,后来他回忆起来,记忆似乎断层了,怎么都想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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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就像齐歌说的那样,他错过了机会。
洛秀当天早上就回了京都,走的匆匆忙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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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秀的心思没人猜的透,上飞机前他望着自然秀丽、丰饶幽雅的云南风景,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容。
他绝不会、就这样算了的!
扭头便头也不回的进了机舱。
洛秀的座位是头等舱,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来,洛秀闭上眼休息。
他本来不想这么早赶回去,但帮里出了事,他必须要回去坐镇,这才离开几天,那群老东西就开始蠢蠢欲动了。
洛秀无声的笑了笑,俊美的侧脸摄人心魄。
隔着走道的座位上坐着个戴墨镜,一头栗色波浪卷发的美女,高挑身材,打扮时尚,走到哪里就跟个发光体似的吸引人眼球,此时那女人两手抓着报纸,看着是在认真看报纸,实则墨镜下眼睛一直在偷偷观察着旁边的男人。
脸蛋,完美,身材,完美,气质,完美,身上的西装手工定制,造价不菲,戴的手表可是PatekPhilippe世界限量版,估摸着她所有的积蓄都搞不到那块表。
佟玉卮一颗心砰砰砰跳的飞快,看来经纪人说的没错,头等舱果然最能钓到优质男人,这男人不仅优质,还很极品。
她现在一点都不心疼坐头等舱花的钱了。
佟玉卮看那男人好像睡着了,就大着胆子近距离打量他,不由得更是倾心,这男人简直像是个艺术品,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他。
完美!
她赶紧掏出小镜子补妆,描描画画了半天总算满意的看着镜子里精致美艳的自己,朝着自己抛了个媚眼,简直快被自己给电晕了,她就不信凭自己的长相手段拿不下这个男人。
可惜,三个小时过去了,那男人没有一点醒过来的迹象,眼看飞机就快要到站了,佟玉卮暗暗着急,这要是搭不上讪,她的计划不是就要落空了。
可惜佟玉卮在这儿着急也没用,她总不能跑过去把那男人给摇醒吧。
眼珠一转,佟玉卮计上心来,抬手招来空姐,大声道:“给我来一杯橙汁,要冰的。”
“好的,小姐您稍等。”空姐非常有礼貌的笑着回道,刚要转身就被身后的女人给叫住了。
空姐笑容甜美和善的看着面前美艳四射的女人,“请问您还有什么事?”
佟玉卮目光暗暗瞟了眼旁边睡着的男人,用自以为漫不经心的语气道:“虽然机舱里的温度适宜,但还是非常容易感冒的,你给这位先生拿个毛毯吧。”
空姐在这飞机上什么人没见过,这女人什么目的她一眼就看穿了,本着好素养空姐语气温柔道:“这位先生的助手已经提前吩咐过我们了,不可以打扰到他,对不起小姐,您的要求我无法做到。”
佟玉卮秀眉狠狠蹙了起来,计划又落空了。
等空姐离开后,佟玉卮气恼的垂着前边的椅背,想发出点动静把那男人吵醒,结果换来前边的乘客一句神经病。
在佟玉卮的气闷中,飞机终于落地,广播里甜美的报站声响起,佟玉卮一动不动紧紧盯着那男人,结果看到一个身高堪比欧美男模的英俊混血男人朝这边走来,佟玉卮狠狠咽了口唾沫,今儿真是黄道吉日啊,极品帅哥一个一个的让她饱眼福。
结果那混血儿走到那男人身边弯腰恭敬的说了句什么,那男人缓缓睁开了双眼,一瞬间,佟玉卮觉得自己好像被什么掐住了喉咙。
就在她愣怔的时候,那男人已经起身,看都没看她一眼淡漠高贵的从她身侧走过,一身白色西装勾勒出男人清瘦修长的身姿,比身后毕恭毕敬跟着的混血男人还要高那么几分。
天哪,她感觉自己要呼吸不过来了。
“等等。”佟玉卮立马从花痴状态中回过神,提起包包就朝两人离开的方向追去,结果人家走的是VIP通道,她连个影子都没看到。
即使走VIP通道也是要出机场大门的,佟玉卮火急火燎的走出通道口,结果遇上了来接机的粉丝和一批娱记,把她的路堵得是水泄不通,佟玉卮真想大吼一声把这些人全都轰走,但她没忘了自己身份,脸上挂着假笑和粉丝打招呼。
经纪人护着她往外走,佟玉卮往门口看了一眼,便看到一辆低调奢华的宾利轿车前,混血男人恭敬的打开车门,那个风华淡漠的男人弯腰坐了进去,车门合上,彻底隔绝了男人的身影。
直到轿车开走,佟玉卮还是有些失魂落魄的,她就这样和她的男神失之交臂了,京都这么大,下次再相遇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要是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就好办了。
佟玉卮脑海里灵光一闪,突然想起她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男人,报纸?还是杂志上,等回到保姆车上,她立马让助理把她最近看过的报纸杂志都找过来。
小助理不敢抱怨立马去办,佟玉卮最终在上个月的报纸头版上看到了一个男人的半身照,玉容俊美非凡,笑的自信而淡然,正是刚才那个男人。
再看标题,洛家大少失踪十年突然现身,出任洛氏最年轻执行总裁。
洛氏,佟玉卮如雷贯耳,全国首屈一指的大财团。
那么这个男人,就是洛氏的新任当家人——洛秀。
天哪,佟玉卮捂住嘴,不可置信的惊呼……
轿车里,洛秀翻着公司这个月的财务报表,一目十行的看过去,在他的火眼金睛下,没人敢做手脚,除非不想活了。
等洛秀满意的把报表扔到旁边的座位上,沉香瞟了眼洛秀的脸色,斟酌了半晌说道:“茱萸将事态控制的差不多了,留着高庆翔和他的狗腿等着主子您亲自回来处理,您看要不要……。”沉香做了个咔嚓的手势。
洛秀目光看着窗外,淡淡道:“先留他一条命,派人跟紧他,看他最近跟什么人见面,不要放过一丝细节。”
沉香一转眼就明白了洛秀的意思,恭敬道:“是。”
这高庆翔是老帮主唐中元的心腹,在帮中很有威望,当年洛秀杀了唐中元后,这个高庆翔非常有眼色的投靠了洛秀,而当时洛秀根基不稳,正要高庆翔这样的老人来帮他稳住脚跟,这些年来高庆翔暗地里做了不少小动作,他自以为没人发现,其实洛秀心底明镜似的给他记着呢,要解决他得找个由头。
结果这次洛秀去云南一趟,高庆翔就折腾出事儿来了,竟然想要造反,这可真是越老越糊涂,脑袋被屎糊了。
想扳倒洛秀前几年还有那么一丝可能,而现在,无异于蚍蜉撼大树。
高庆翔不是这么没脑子的人,唯一一个可能就是他背后有一股势力在帮他,才给了他胆子来挑战洛秀的权威。
但不论是什么人,总会露出马脚来。
洛秀看着窗外飞快倒退的风景,缓缓而笑。
沉香突然想起一件事,看向洛秀道:“洛漩她,该怎么处理?”
洛秀冷淡的声音如坚冰:“扔到非洲去,是生是死看她的造化了。”
沉香猛然打了个哆嗦,主子都这样说了,那就是死路一条啊,非洲那里是人待得地方吗?更别提洛漩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到时候连骨头渣子都找不到。
不过他倒是理解主子的心情,不仅有父母的恩怨在里边,还骗了主子,更重要的是,她曾经竟然想要主子杀了宋锦。
死的也不亏。
……
洛秀走了,宋锦松了口气,连呼吸都感觉顺畅了许多。
吃过早饭后,宋锦窝在齐歌怀里开始给他讲这些天发生的事情,宋锦已经尽量挑着讲了,但齐歌还是从她的字里行间感受到当时是多么危险,不由得将宋锦抱的更紧,垂眸紧紧的盯着她,抿唇不悦道:“以后不可以这么傻了,你现在不是一个人,一切为了孩子着想,万一你出了什么事,你要我怎么活?”
宋锦笑了笑,摸着他的脸柔声道:“你放心吧,我很清楚我的身体,绝对不会让孩子有事的。”
齐歌埋首在她肩上闷闷道:“那也不行,以后我再也不离开你了。”
齐歌发誓,他以后再也不要经历这样的生离死别了。
等回去后他就递交退伍申请,忙活了这么些年,也是时候歇歇了,到时候他找一个轻松点的工作,每天守着宋锦和孩子,就这样平淡的过一辈子也不错。
洛秀的事情宋锦她不说他也不主动问,两人很有默契的不去触碰这个禁区,但孟祁,齐歌心底实在是疑惑的很,等他开口问宋锦,宋锦看了他一眼垂下眼眸淡淡道:“以后你要习惯他的存在。”
不是她想要隐瞒齐歌,而是她根本不知从何说起,而齐歌也非常相信宋锦,见她不说就知道她身上肯定有秘密,也不强求她必须说出来,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眼神宠溺:“要保护好自己。”
宋锦重重点头,突然想起来什么看了眼齐歌有些心虚的低下脑袋,齐歌好笑的在她耳边道:“又怎么了?”
宋锦手指在他胸上画圈圈,郁闷道:“我怕外公不让我出门,所以是偷偷跑出来的,外公发现我失踪了,一定会满世界的找我的,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让外公担心的。”
不论齐歌和外公的芥蒂有多深,毕竟是长辈,作为一个贤妻,宋锦很懂得自己的位置。
一听宋锦提起外公,齐歌眼珠就沉了下来,宋锦一看齐歌脸色不好,以为他生气了,心底正没底的时候齐歌突然摸着她的脸笑道:“没事,等会我打个电话回去,和外公解释一下,外公是不会怪你的。”
宋锦埋首在他怀中笑道:“好。”
温香软玉在怀,齐歌即使再清心寡欲也有些欲火焚身,但每次他只要一起这样的念头,下身就会非常痛,这次也不例外,齐歌剑眉微微蹙起,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
病床是单人床,躺两个人本来就非常勉强了,宋锦嫌热一直在他怀里拱来拱去的,一时让齐歌更是难受的很,宋锦听到一声细微的嘤咛声,抬眸便看到齐歌紧蹙的剑眉,仿佛压抑着巨大的痛苦。
宋锦赶忙坐起来担忧的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我碰到你的伤口了?”
齐歌摆摆手,“没……没事。”脸色却越来越红。
宋锦一看他脸红了,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抿唇笑了笑,又重新躺回他怀里,柔声问道:“那里还疼吗?”虽然说这种话题有些羞羞,但两人就要结婚了,夫妻之间说这种话不是很正常嘛。
宋锦如此直言不讳的说出来,齐歌脸更红了,移开视线不敢看宋锦的眼睛。
他怕他忍不住……
宋锦捧回他的脸,双眼直视他的眼睛,声音柔情似水,刹那间把齐歌的心都给化了:“既然忍得如此难受,那就别忍了。”
这个男人,她嫁定了,既然注定要在一起,那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宋锦不是个三心二意的人,洛秀再好再令她心动她也不会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更何况,那只是曾经,现在,陪着她的人,是齐歌。
“不行。”齐歌斩钉截铁的拒绝,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你的身体经受不了,而且,在结婚前,我不能碰你。”
这男人还真是个正人君子,宋锦心底为他的体贴感动,脸上却嘟着嘴不满道:“医生都说了过了三个月之后,只要动作轻点是没事的,难道你是对自己没信心吗?”她只是看齐歌忍得如此难受心疼而已。
齐歌噎了噎,松开宋锦背过身去,“总之结婚前我是不会动你的。”这是他的原则更是对宋锦的尊重。
宋锦好笑的锤了一下他的背,见男人不为所动,把脸贴在他的背上,一手穿过他的腰摸着他胸膛上的肌肤,一举一动充满挑逗,齐歌憋得辛苦,宋锦笑的也很畅快。
两人在这边蜜里调油的好不快活,孟祁听墙角听的快憋出内伤了,恨恨的揪着墙角的草,心底把齐歌骂了个狗血淋头,却到底不敢再生出害他的心思了。
宋锦是个言出必行的人,他要再敢欺负齐歌,他就可以给他的小弟弟收尸了。
元君身轻如燕的倒挂在房檐下,看着孟祁吃醋的模样有心想逗逗他。
“你看你的女神多幸福啊,你就放手吧,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爱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是放手。”元君45°角明媚忧伤的望着天空。
“我呸,你个臭老道给我滚一边去,别以为我打不过你,我是懒得跟你个老头子计较,要我放手,那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孟祁最恨别人拆散他和女神,现在在他的眼里,元君就是个要毁了他幸福的大坏蛋。
“呵呵,小伙子,你走火入魔了,要是再不清醒点,你一辈子都搭进去了。”元君越看越觉得这孟祁就像个神经病,不论说话做事还是动作都透着一股神经质。
“你TM才走火入魔。”孟祁大骂一声跳起来就朝元君攻去,身形凌厉非常,嘴里吼道:“为了女神我心甘情愿。”
元君一点都不敢小瞧孟祁,短短时间而已,这家伙功夫竟然又提高了,元君心底惊疑不定,面上不动声色的回应,竟然被激怒的孟祁一拳打在脸上,牙都打飞了一颗。
这家伙,情绪竟然能影响他的力量,越生气发挥出来的力量就越强,不知道主子给他喂了什么药,让这家伙跟个宠物似的崇拜她。
宋锦也很无奈,当初她是抱着把孟祁驯成温顺的小绵羊的心思,对她忠心耿耿,没想到这家伙对她是够忠心,但对她更深的是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原始的*和占有欲,后来朝着这方面越奔越远,一去不回头。
现在,孟祁对她的感情已经强烈到深深根值于骨子中,除非死,否则这份感情永远都不会变质。
中午的时候,铁柱回来了,看到醒过来的齐歌热泪盈眶,沉沉道:“我把弟兄们的尸体都找到了,一共十八具,但是却没找到苏哥的尸体,那个叛徒也被我活捉了,首长,兄弟们死的好冤啊。”
苏哥就是苏高,他当时为了保护齐歌孤身引开匪徒,下落不明。
宋锦悄悄走了出去,转身关门的时候看到齐歌坐在床边落寞晦涩的背影,心底就有些难受,宋锦知道,齐歌自醒来就一直都不开心,他是为自己的无能和兄弟的惨死而难过悔恨,所以宋锦用说话来吸引他的注意力,让他不要想那些伤心的事情。
但有些事情,总要面对的,齐歌他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是万千军士心中的领袖,没有什么事情能打击到他,相信这次他也一定能挺过去的。
轻轻带上门,宋锦在院子里的长椅上坐了下来。
半小时后,铁柱步履沉重的走了出来,走到宋锦身边低声道:“嫂子,首长心中不好受我都知道的,你一定要多劝劝他,别让他钻死角。”
铁柱记得有一次首长带队去清剿一个跨国走私的团伙,当时有个小喽啰把枪藏在鞋底,关键时刻朝首长开枪,有个同伴冲出来替首长挡了一枪,当场就死了,那件事给首长留下了很深的阴影,以后只要是他带队,保证队员的安全是第一要务,而现在他的队员全都死了,作为一个领袖来说,没有什么打击比这更严重。
别看首长平时总是冷着脸,对下属非常严格,那也是为了他们着想,其实首长对自己手下的兵感情是非常深厚的。
“嗯,我知道,辛苦你了。”宋锦对铁柱笑着道。
铁柱赶忙摆手,“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去忙了,苏哥的尸体还没找到,我还得再带人去林子里跑一圈。”铁柱说完就走了。
又坐了一会儿,宋锦起身朝病房走去,推开门,便看到病床上蜷缩成一团的男人,看起来那么脆弱。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不再强势的齐歌,高大的身躯像个蚕蛹拱成一团,看的宋锦鼻子发酸。
永远像个定海神针般沉稳强大的齐歌,原来也有如此脆弱的时候,即使是神,也会疲惫,会忧伤,会难过。
齐歌他是人,不是神。
联想到他的身世,宋锦更是心疼他,走过去在他身边躺下,默默陪着他。
从正午到夕阳下山,窗外的最后一缕霞光被月光取代,宋锦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听到翻身的动作,下一瞬她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那人在她耳边低语。
“小锦,对不起。”
宋锦睁开迷蒙的眼睛,正想要问一句为什么对不起我,齐歌突然将她紧紧的勒进怀中,让宋锦差点喘不过气来。
“我本来想回去之后就递交退伍报告,想永远陪着你,再不经历那些危险,但是……。”顿了顿,齐歌接着说道:“想到那些兄弟的惨死,我就觉得自己很自私,他们为了国家为了人民牺牲奉献,而我竟然因为疲惫而想要逃避,对不起我身上的制服,对不起敬仰我们的子民,更对不起我当年在国旗下发的誓言。”
黑暗中,宋锦眼睛亮晶晶的,这个男人还真的是赤胆忠心,也正是这份正直才更加吸引她。
宋锦笑眯眯的摸着他的脸:“男人就是应该建功立业,保家卫国,你这样的选择没错,而且你是军人,怎能永远沉溺在儿女柔情中,否则你岂不是辜负了国家这些年对你的栽培,放心去做吧,我会永远在你身后支持你的。”
齐歌将她抱的更紧:“可是这样我就没有那么多时间陪你了。”
“天下哪有两全其美的好事呢?你放心吧,我一个人也会过的很好的,不用担心我,倒是你,遇到危险的时候一定要多想想我,想想我们的孩子,别只顾着往前冲。”
齐歌点头:“我答应你。”
宋锦心底叹息了一声,虽然很希望齐歌能陪在她身边,但他是她丈夫的同时,更是一名军人,没有大家哪儿来的小家,多多理解包容吧。
齐歌心底对宋锦的愧疚更深,心底更是坚定了以后一定要加倍对他好。
他何德何能才能娶到如此明理识大体的妻子,一定要加倍珍惜。
三天后,齐歌已经能下地走动了,宋锦便陪着他在小镇上到处逛逛,这里有很多带有民族风情的特产,都是宋锦以前从未见过的,齐歌看宋锦这么开心的样子也非常高兴。
两人就像一对平凡的恋人一样手牵着手看日出日落,游玩赏乐,动情时会拥抱会接吻,齐歌不是个好的恋人,却是个称职的丈夫,他不会浪漫的花招,但所有的爱意都藏在他的温柔体贴中,却比甜言蜜语更能打动宋锦的心。
两人的感情在这几天的相处中迅速升温,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都无比默契,这让宋锦感觉心底甜蜜蜜的。
原来,这就是爱情的滋味。
而齐歌,这几天真的是他二十六年的人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日子,他真的希望时光永远定格在这一刻,不去理会世间纷扰,和宋锦平安喜乐的在这里生活一辈子。
但该来的,还是要来。
孟老爷子已经知道宋锦跑去找齐歌,也知道齐歌已经没事了,在电话里非常生气的勒令两人快点回来,否则他不顾身体也要赶过去。
挂了电话,齐歌走过去牵起宋锦的手:“婚礼已经策划的差不多了,等回去,我们就结婚吧。”
宋锦笑着靠在他怀里:“好。”
当天下午,两人踏上了回京都的飞机。
而孟祁,两天前宋锦已经把他赶回京都了,走之前孟祁还不情不愿的,但让他留下来看两人秀恩爱他迟早要憋出内伤,再不情愿也得走。
京都,洛秀正在办公室处理文件,手指飞快的在文件上签下他的大名,沉香敲门,得到洛秀允准后走进来。
“齐歌和宋锦今天下午从云南回来了。”
洛秀签字的手顿了顿,墨迹晕染开,眸光越发冷戾,最终还是把他的名字龙飞凤舞的写了出来,把文件合上扔到一边,靠回椅背里勾唇冷笑。
“终于舍得回来了。”
沉香不敢看自家主子的脸色,想了想道:“齐歌找的国内最顶尖的婚礼策划师,现在婚礼已经布置的差不多了,今天下午,他们的结婚请帖送到公司来了。”说着沉香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来一张鎏金烫边的大红请帖,恭敬的放在洛秀的办公桌上。
身子稍稍后退了一小步,他怕主子震怒下把火发在他身上。
洛秀冷冷的瞟了眼那张大红请帖,竟然没有动怒,拿过来打开。
一个凹出来的心形里是两人的合照,男帅女美,天作之合,尤其是宋锦幸福甜蜜的笑容深深的刺痛他的心。
下边一行烫金的大字:5月18日,天爵大酒店欢迎各位来参加齐歌先生和宋锦小姐的结婚宴席,上午十点,在酒店后边的大教堂举行正式的结婚典礼,望各位届时准时到场。
齐歌宋锦的名字格外大格外红,下边还用花体印着一行行字。
锦绣良缘,佳偶天成。
洛秀捏着喜帖的指骨泛白,手背上青筋暴露,他却突然勾着唇笑了。
邪气凛然,妖孽如火。
锦绣良缘正确的解释应该是,宋锦和洛秀,多好啊,他和宋锦才应该是天生一对。
今天是五月初五,离五月十八还有十三天的时间。
足够了。
“替我办一件事去,到时候,我要在婚礼上给他们一个惊喜。”
同一时间,京都各个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接到了喜帖,消息来的太突然,很多上流名媛富二代之类的姑娘直接哭闹了起来。
男神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虽然之前就有消息齐歌要结婚了,但没想到这么快,看来消息属实啊,齐歌真的是奉子成婚啊。
很多姑娘把未曾谋面的宋锦骂了个狗血喷头,什么难听骂什么,甚至还成立了个反宋锦后援会。
一个贫民出身的丫头也敢肖想她们的男神,非得要她知难而退不可。
这些风波宋锦都不得而知,在飞机上她歪在齐歌身上睡了一觉,再醒来飞机已经到站了。
齐歌给她披上大衣,牵着她的手走出机场大厅。
来接他们的,是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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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更的够多吧,嘎嘎
猜猜洛秀要给俩人什么惊喜呢,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