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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 深情到非她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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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干什么?”宋锦警惕的看向洛秀。
“我想干什么?”洛秀语气夹杂着深浓的嘲讽,如果目光能杀人,齐歌此刻早已死了千百回。
“他抢了我的老婆孩子,我没杀他已是我手下留情。”
他突然想起孟祁下午说的话,齐歌的血玉可能是丢了,总之不在他身上,没血玉保命,即使醒过来也没几天好活头。
洛秀扯起嘴角意味深长的笑了。
“呵……,”宋锦也笑了,看洛秀的目光像看傻子。
“我和你结婚了吗?还是你听不懂人话,我不想和你有任何牵扯,想娶老婆生孩子,对不起,你找错人了。”
洛秀这副无赖的脸孔着实可恨,可惜对象是她,她可不吃这一套。
她早已不是古宅时软弱可欺的宋锦,亦不是刚来这个世界时惶惑无依的处境,她现在,不惧任何人,任何势力。
宋锦漆黑的眼珠仿佛宝石般发光发亮,剔透莹黑,泛着清冷神秘的光泽,没人能直视这样的眼神。
洛秀却定定与她回视,不退缩。
“齐歌他有什么好,他能给你的一切我都能给你,回来吧,回来我身边,我会守护你和孩子一辈子。”
他从不轻易出口承诺,一旦出口便是至死方休。
他也从未如此低声下气的恳求一个人,失了作为男人的尊严。
他做的所有一切,只是为了面前这个少女。
“齐歌他能给我的,你永远都给不了。”宋锦淡淡说道。
两人都没发现,齐歌的手指忽然动了动。
“什么?究竟是什么?只要你说出来,我一定会做到。”这种肯定的语气,完全把他排除在外的感觉,真的糟糕透了。
宋锦看了眼洛秀,这个男人无疑是很惹眼的,他拥有比齐歌的沉稳更令女人心动的魅力,可就如刹那间的烟花,等心动过去,回归现实,便是无穷无尽的寂寞等待。
她早已不是被爱情冲昏头脑不管不顾的单纯少女,她要的,是一生的相伴和扶持,不要轰轰烈烈,她只要细水长流,脉脉温情,这样足矣。
此刻的洛秀于她来说,是一个再也不想相见的陌生人。
可惜,她的想法洛秀不得而知,他只是固执的想要留住她,就像是得不到玩具的孩子,要哭,要闹,只有得到心爱的玩具才会消停。
说到底,洛秀也只有二十岁,不,他二十岁生日还没过,确切说是十九岁,他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正在享受大学校园无忧无虑的时光,而他却已经褪去少年人的青涩稚嫩,成为黑道界只手遮天的人物,洛氏财团最年轻的总裁,人们看到了他的成绩,畏惧他的手段,却总是忽略他的年纪。
洛秀十岁以前是个聪明活泼的孩子,有一次妈妈带他去逛商场,路过儿童卖场的时候,他喜欢上了一个机器人,可是家里已经有一个同款的,妈妈不允许他要,他又哭又闹,抱着妈妈的大腿不愿离去,那是他第一次如此固执的想到得到一件东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也许那个时候他骨子里的固执就已经体现出来了。
后来他如愿以偿的得到了机器人,可是回家他就把它扔到角落里,再也没有摸过,任它在角落里落满灰尘。
他的喜欢很廉价,也很薄情,宋锦也许早就看透了这样的洛秀,所以在心悸的同时能毫不犹豫的退出。
他对待宋锦,喜欢居多,但更多的就像对待小时候喜欢的那个玩具,一旦被他看上,便逃不了被圈禁的命运,在他的地盘上即使落满灰尘也跨不出那一步。
她对洛秀,仅仅止于心动,而洛秀对她,也没有深情到非她不可,也许是她的一次次拒绝让他的大男子主义接受不了,才会更想靠近更想拥有。
所有男人的通病,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一旦得到,过了新鲜期逃不了被冷落的命运。
虽然她有自信可以永远吸引住一个男人的目光,可这样费尽心机得来的爱情,有什么意思?
宋锦忽然觉得有些累,她已不想再说话,背过身低声道:“只是齐歌这个人,我喜欢的只是他这个人,你即使把全世界送给我,我也不稀罕,所以,你走吧,古宅的那一切你就当作一场梦吧,我以后不想再和你有任何纠缠,齐歌看到了会不开心。”
“当作一场梦?你说的轻巧,对你来说是一场梦,可对我来说是最珍贵的回忆,你怎么可以这么狠心,在你眼里只看得到齐歌,那我呢,我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你拿我当什么?”
“你于我来说是有过一面之缘的陌生人,仅此而已。”宋锦心硬如铁,丝毫不给洛秀置喙的余地。
如果从一开始就把他排除心门,就不要再给希望和机会。
“你……,”洛秀气的一下子晕了过去。
宋锦看着软倒在地上的洛秀,叹了口气,走过去把他拖到另一张病床上,看着他血肉模糊的右手和左臂上血流不止的伤口,叹息道:“傻瓜,再晚一会你身上的血就要流干了,这么大的人了还不会照顾自己……。”宋锦开始熟练的给他的手臂止血上药。
门外,沉香脸上的担忧被兴奋所取代,别看宋锦面对主子时冷如冰霜,其实她还是很关心主子的,看那说话的语气,啧啧……一听就容易让人想歪。
宋锦突然侧眸看向门口方向,冷声道:“把你家主子弄走,否则死在我这里概不负责。”
沉香一扭头就溜了,主子可不能白白受伤,总要物尽其用,他可不能在后边给主子拖后腿。
反正这点伤对主子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也许主子刚才晕倒就是装的呢?
宋锦手下加重了力气,“连奴才都是和你一副德行,真当我好骗?”
把洛秀身上的伤口处理完毕,宋锦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窗边忽然露出一双眼,刚好与宋锦幽深的目光撞在一起,慌乱下赶忙蹲下身子。
哎呀妈呀,这女娃的眼神太吓人了。
尘野拍着胸脯喘气,想起刚才那女孩轻轻一挥手,他整个人就不受控制的飞了出来,多么可怕的力量!
尘野想起来就害怕。
宋锦走到窗前,看着蹲在墙根的瘦老头,嘴角勾着一丝意味深明的笑。
“你的剑舞的不错,练了有三十年了吧。”
宋锦乍然出声把尘野吓了一跳,尘野身子一趔趄,歪头看着现在窗前的少女,她俯视,他仰视,已经是一个上位者和卑微者的姿态。
少女白衣墨发,黑眸红唇,月光下美幻如仙,却也如暗夜妖精般拥有神秘强大的力量和胸怀。
“你……你怎么知道?”尘野练剑确实已有三十年,他从未对别人提起过,这女孩怎么知道?
宋锦看着穿着一身破道袍的精瘦老头,不,他的眼神虽历经风霜,脸上的细纹昭示岁月的痕迹,但其实,他很年轻。
“如果我送你一把初霁剑,你能否成为我的忠仆?”她毫不掩饰对这老头的欣赏,对于能人她一向兼爱,能收归麾下则是意外之喜。
初霁剑?尘野不可置信的瞪大双眼,作为剑术爱好者的他如何不知初霁剑,这个只存在于古书上的上古名剑,雪霁初晴,耀世流芳。
上可劈天地,下可憾高峰。虽有夸大之嫌,但也侧面证明了初霁剑的威力。
“怎么可能,初霁剑只存在于古书中,现实生活中怎么可能有?”尘野忍不住反驳道。
“如果我有呢?”宋锦微笑道。
初霁剑是她在古代时谢骓的佩剑,确实是一把好剑,谢骓刚得到时爱不释手,走到哪里都要带着。
武器虽好却只是辅助,如果一味的借助外力取得胜利那永远都不会成长,只有内心的强大才是最锋利称手的武器,无往而不利。
用一把破剑收买一个人才,再划算不过。
宋锦笑的自信而淡然,尘野差点就信了她,微眯起眼警惕的瞪向宋锦。
“我是穷凶极恶的逃犯,你未婚夫就是我的人伤的,你不为你未婚夫报仇?”
宋锦笑着摇摇头,“人活着总有很多无奈,我想如果不是被逼无奈,你也许并不想走上这样一条路。”宋锦温柔的声线轻易就抚平了尘野苍凉的心。
宋锦说的没错,如果不是被逼无奈,谁想当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罪犯啊。
尘野看着黑暗中神秘温柔的少女,眼珠逐渐恢复温度,他又试探着问了一句:“你真的能找到初霁剑?”
“我没必要骗你。”宋锦眉眼温淡,修长如玉的指尖探出玻璃窗,轻轻旋转,一片叶子自遥远的天边飞来,落在她的指尖,纤长的手指把玩着翠绿的叶子,美丽的容颜上略过一丝漫不经心。
尘野目光落在她玉白的指尖中那枚绿叶,半晌,他听到自己咽唾沫的声音。
“噗通”一声重响,膝盖磕在地上,男子伏地恭谨道“属下尘野拜见主子。”
识时务的人,才能活的长久,他知道,如果他拒绝,这女孩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他,一招秒之,他甚至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更何况,他心心念念那把初霁剑。
“很好。”宋锦勾唇轻笑。
“只是尘野这个名字不好,你已与过去道别,我赐你一个新的名字,元君。”
元君,元君,尘野咀嚼着这个名字,只觉得喜爱不已,俯身激动道:“谢主子赐名。”
“水……。”一道虚弱沙哑的声音忽然响起,就像久旱的沙漠,急需水的滋润。
宋锦愣了愣,突然回身,快步朝齐歌走去。
你终于醒了。
可知我等了多久,有多担心?
------题外话------
好累,啥都不想说了,等我忙过了这阵,也就该入v了,万更走起。
“你想干什么?”宋锦警惕的看向洛秀。
“我想干什么?”洛秀语气夹杂着深浓的嘲讽,如果目光能杀人,齐歌此刻早已死了千百回。
“他抢了我的老婆孩子,我没杀他已是我手下留情。”
他突然想起孟祁下午说的话,齐歌的血玉可能是丢了,总之不在他身上,没血玉保命,即使醒过来也没几天好活头。
洛秀扯起嘴角意味深长的笑了。
“呵……,”宋锦也笑了,看洛秀的目光像看傻子。
“我和你结婚了吗?还是你听不懂人话,我不想和你有任何牵扯,想娶老婆生孩子,对不起,你找错人了。”
洛秀这副无赖的脸孔着实可恨,可惜对象是她,她可不吃这一套。
她早已不是古宅时软弱可欺的宋锦,亦不是刚来这个世界时惶惑无依的处境,她现在,不惧任何人,任何势力。
宋锦漆黑的眼珠仿佛宝石般发光发亮,剔透莹黑,泛着清冷神秘的光泽,没人能直视这样的眼神。
洛秀却定定与她回视,不退缩。
“齐歌他有什么好,他能给你的一切我都能给你,回来吧,回来我身边,我会守护你和孩子一辈子。”
他从不轻易出口承诺,一旦出口便是至死方休。
他也从未如此低声下气的恳求一个人,失了作为男人的尊严。
他做的所有一切,只是为了面前这个少女。
“齐歌他能给我的,你永远都给不了。”宋锦淡淡说道。
两人都没发现,齐歌的手指忽然动了动。
“什么?究竟是什么?只要你说出来,我一定会做到。”这种肯定的语气,完全把他排除在外的感觉,真的糟糕透了。
宋锦看了眼洛秀,这个男人无疑是很惹眼的,他拥有比齐歌的沉稳更令女人心动的魅力,可就如刹那间的烟花,等心动过去,回归现实,便是无穷无尽的寂寞等待。
她早已不是被爱情冲昏头脑不管不顾的单纯少女,她要的,是一生的相伴和扶持,不要轰轰烈烈,她只要细水长流,脉脉温情,这样足矣。
此刻的洛秀于她来说,是一个再也不想相见的陌生人。
可惜,她的想法洛秀不得而知,他只是固执的想要留住她,就像是得不到玩具的孩子,要哭,要闹,只有得到心爱的玩具才会消停。
说到底,洛秀也只有二十岁,不,他二十岁生日还没过,确切说是十九岁,他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正在享受大学校园无忧无虑的时光,而他却已经褪去少年人的青涩稚嫩,成为黑道界只手遮天的人物,洛氏财团最年轻的总裁,人们看到了他的成绩,畏惧他的手段,却总是忽略他的年纪。
洛秀十岁以前是个聪明活泼的孩子,有一次妈妈带他去逛商场,路过儿童卖场的时候,他喜欢上了一个机器人,可是家里已经有一个同款的,妈妈不允许他要,他又哭又闹,抱着妈妈的大腿不愿离去,那是他第一次如此固执的想到得到一件东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也许那个时候他骨子里的固执就已经体现出来了。
后来他如愿以偿的得到了机器人,可是回家他就把它扔到角落里,再也没有摸过,任它在角落里落满灰尘。
他的喜欢很廉价,也很薄情,宋锦也许早就看透了这样的洛秀,所以在心悸的同时能毫不犹豫的退出。
他对待宋锦,喜欢居多,但更多的就像对待小时候喜欢的那个玩具,一旦被他看上,便逃不了被圈禁的命运,在他的地盘上即使落满灰尘也跨不出那一步。
她对洛秀,仅仅止于心动,而洛秀对她,也没有深情到非她不可,也许是她的一次次拒绝让他的大男子主义接受不了,才会更想靠近更想拥有。
所有男人的通病,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一旦得到,过了新鲜期逃不了被冷落的命运。
虽然她有自信可以永远吸引住一个男人的目光,可这样费尽心机得来的爱情,有什么意思?
宋锦忽然觉得有些累,她已不想再说话,背过身低声道:“只是齐歌这个人,我喜欢的只是他这个人,你即使把全世界送给我,我也不稀罕,所以,你走吧,古宅的那一切你就当作一场梦吧,我以后不想再和你有任何纠缠,齐歌看到了会不开心。”
“当作一场梦?你说的轻巧,对你来说是一场梦,可对我来说是最珍贵的回忆,你怎么可以这么狠心,在你眼里只看得到齐歌,那我呢,我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你拿我当什么?”
“你于我来说是有过一面之缘的陌生人,仅此而已。”宋锦心硬如铁,丝毫不给洛秀置喙的余地。
如果从一开始就把他排除心门,就不要再给希望和机会。
“你……,”洛秀气的一下子晕了过去。
宋锦看着软倒在地上的洛秀,叹了口气,走过去把他拖到另一张病床上,看着他血肉模糊的右手和左臂上血流不止的伤口,叹息道:“傻瓜,再晚一会你身上的血就要流干了,这么大的人了还不会照顾自己……。”宋锦开始熟练的给他的手臂止血上药。
门外,沉香脸上的担忧被兴奋所取代,别看宋锦面对主子时冷如冰霜,其实她还是很关心主子的,看那说话的语气,啧啧……一听就容易让人想歪。
宋锦突然侧眸看向门口方向,冷声道:“把你家主子弄走,否则死在我这里概不负责。”
沉香一扭头就溜了,主子可不能白白受伤,总要物尽其用,他可不能在后边给主子拖后腿。
反正这点伤对主子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也许主子刚才晕倒就是装的呢?
宋锦手下加重了力气,“连奴才都是和你一副德行,真当我好骗?”
把洛秀身上的伤口处理完毕,宋锦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窗边忽然露出一双眼,刚好与宋锦幽深的目光撞在一起,慌乱下赶忙蹲下身子。
哎呀妈呀,这女娃的眼神太吓人了。
尘野拍着胸脯喘气,想起刚才那女孩轻轻一挥手,他整个人就不受控制的飞了出来,多么可怕的力量!
尘野想起来就害怕。
宋锦走到窗前,看着蹲在墙根的瘦老头,嘴角勾着一丝意味深明的笑。
“你的剑舞的不错,练了有三十年了吧。”
宋锦乍然出声把尘野吓了一跳,尘野身子一趔趄,歪头看着现在窗前的少女,她俯视,他仰视,已经是一个上位者和卑微者的姿态。
少女白衣墨发,黑眸红唇,月光下美幻如仙,却也如暗夜妖精般拥有神秘强大的力量和胸怀。
“你……你怎么知道?”尘野练剑确实已有三十年,他从未对别人提起过,这女孩怎么知道?
宋锦看着穿着一身破道袍的精瘦老头,不,他的眼神虽历经风霜,脸上的细纹昭示岁月的痕迹,但其实,他很年轻。
“如果我送你一把初霁剑,你能否成为我的忠仆?”她毫不掩饰对这老头的欣赏,对于能人她一向兼爱,能收归麾下则是意外之喜。
初霁剑?尘野不可置信的瞪大双眼,作为剑术爱好者的他如何不知初霁剑,这个只存在于古书上的上古名剑,雪霁初晴,耀世流芳。
上可劈天地,下可憾高峰。虽有夸大之嫌,但也侧面证明了初霁剑的威力。
“怎么可能,初霁剑只存在于古书中,现实生活中怎么可能有?”尘野忍不住反驳道。
“如果我有呢?”宋锦微笑道。
初霁剑是她在古代时谢骓的佩剑,确实是一把好剑,谢骓刚得到时爱不释手,走到哪里都要带着。
武器虽好却只是辅助,如果一味的借助外力取得胜利那永远都不会成长,只有内心的强大才是最锋利称手的武器,无往而不利。
用一把破剑收买一个人才,再划算不过。
宋锦笑的自信而淡然,尘野差点就信了她,微眯起眼警惕的瞪向宋锦。
“我是穷凶极恶的逃犯,你未婚夫就是我的人伤的,你不为你未婚夫报仇?”
宋锦笑着摇摇头,“人活着总有很多无奈,我想如果不是被逼无奈,你也许并不想走上这样一条路。”宋锦温柔的声线轻易就抚平了尘野苍凉的心。
宋锦说的没错,如果不是被逼无奈,谁想当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罪犯啊。
尘野看着黑暗中神秘温柔的少女,眼珠逐渐恢复温度,他又试探着问了一句:“你真的能找到初霁剑?”
“我没必要骗你。”宋锦眉眼温淡,修长如玉的指尖探出玻璃窗,轻轻旋转,一片叶子自遥远的天边飞来,落在她的指尖,纤长的手指把玩着翠绿的叶子,美丽的容颜上略过一丝漫不经心。
尘野目光落在她玉白的指尖中那枚绿叶,半晌,他听到自己咽唾沫的声音。
“噗通”一声重响,膝盖磕在地上,男子伏地恭谨道“属下尘野拜见主子。”
识时务的人,才能活的长久,他知道,如果他拒绝,这女孩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他,一招秒之,他甚至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更何况,他心心念念那把初霁剑。
“很好。”宋锦勾唇轻笑。
“只是尘野这个名字不好,你已与过去道别,我赐你一个新的名字,元君。”
元君,元君,尘野咀嚼着这个名字,只觉得喜爱不已,俯身激动道:“谢主子赐名。”
“水……。”一道虚弱沙哑的声音忽然响起,就像久旱的沙漠,急需水的滋润。
宋锦愣了愣,突然回身,快步朝齐歌走去。
你终于醒了。
可知我等了多久,有多担心?
------题外话------
好累,啥都不想说了,等我忙过了这阵,也就该入v了,万更走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