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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第九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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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人总是逐利的。即便没有用礼物换到太大的优惠,罗德对自己能够获得的利润仍十分满意。

    “这不是一锤子买卖,”宋默将拟好的契约交给罗德,“这是长期的利润。想想看,你的儿子,孙子,甚至曾孙,都能从这笔生意中获利。”

    “您是指家族吗?”

    “对。”

    光明大陆还没有家族企业的概念,甚至连企业的概念都没有。宋默之前和加兰德建立起的商铺,遵循的也只是最初级的经销理念。罗德显然比加兰德要聪明得多,也看得更远。宋默乐于告诉他更多东西。

    “这真是笔大生意。”罗德看完契约,拿起笔,在契约的末页郑重的签下自己的名字,“领主大人,您总是能想到让人惊叹的赚钱办法。和您合作,是我从出生至今,做过的最正确的事情。”

    罗德的恭维十分诚恳,宋默想起第一次和罗德谈生意时,这家伙口吐白沫,从屋子里被抬出来的情景,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很微妙。罗德曾经发誓不再踏入格里兰一步,也不和他再做任何一笔生意吧?现在拍他的马屁,竟然也拍得毫无压力。

    果然资本论中所说的,都是真理!

    “罗德,加兰德的经营方式你也看到了,我建议你设立商铺的地点,最好和加兰德的商铺近一些。”

    “这样,不会有问题吗?”

    “不会。你们销售的商品种类不同。”

    “哦,我知道了。”罗德点点头,仔细想想,领主大人说得对,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以前他和加兰德都卖矿石,彼此是竞争的关系,现在店铺里摆出的商品没一样类似,基本不会存在彼此压价竞争的关系,而且自己比加兰德起步晚,彼此近一些,店铺里的伙计应该也能从对方的店里学到不少东西。不过……罗德看着宋默,想说些什么,却有些迟疑。

    “怎么了?”

    “领主大人,在加兰德的店铺里,有您派去的人吧?”

    “恩。”宋默点点头,“一些地精和侏儒,还有保护他们的人。”

    “那么,我的店里是不是也要?”合伙做生意,总是会互相留个心眼,何况这笔生意利润惊人,宋默就算派人去,也无可厚非。

    见罗德迟疑的样子,宋默想了想,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

    “罗德,你不要误会了,我派人去加兰德的店铺,是为了我自己的生意。”宋默敲敲桌子,“格里兰也有特产要外销,交给加兰德的伙计,恐怕他们没那个胆子卖,也卖不出太好的价钱。”

    格里兰的特产?

    罗德脸颊上的肌肉抖了抖,不会是他想的那个吧?

    “不用怀疑,就是你想的那个。”宋默朝罗德勾勾手指,在凑过来的矮人耳边低声说道:“什么最赚钱?武器,军-火!”

    罗德脸颊上的肌肉抖得更厉害了,果然!

    “可是,您销售这些,不会出问题吗?”

    “不会。”

    宋默很有自信,他在地图上仔细查看了加兰德店铺的选址,然后选出了其中几处,作为地精和侏儒的常驻地点。这些店铺设立在几个富庶大国的主要商业城市,来往的商队众多,人员混杂,最适合走私和销赃。之前他手里的地图都太简陋,除了国与国之间的分界,连城市也很少标注在上面,更不用说一些没什么战略意义的领地和小城。可宋默也没办法丢开领地里的事情,跟着加兰德的商队把这些地方都跑一遍,正头疼的时候,瑞斯帮了他的大忙。

    瑞斯拿出的地图,详细到吓人,就连之前穷得掉渣的格里兰,都被描绘在上面。宋默拿到地图的第一件事是高兴,第二件事就是怀疑这家伙究竟要干什么?

    “亲爱的,你觉得我想干什么?”

    “发动战争?十有八--九。”宋默趴在地图上,仔细对照着加兰德给他的地址。

    “如果我真是这样想的呢?”

    瑞斯单膝跪到宋默面前,紧盯着他,“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会怎么做?”

    “怎么做?”宋默皱了皱眉头,“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就这样?”

    “就这样。”宋默瞪了瑞斯一眼,“你还想怎么样?”

    “你不觉得我过分?”

    “只要你不是来攻打我,我管你去揍谁。”宋默丢开尺子和笔,突然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说起来,战争财是最好发的。宝贝,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提前告诉我,我好囤货。”

    “……”

    “咱俩配合一下,你去揍人,我去卖武器,你抢地盘我赚金币,如何?”

    瑞斯觉得,眼前这个家伙,才是被光明教会定义为黑暗邪恶,自私冷酷,贪婪无耻,无恶不作的魔族的真正代表。不过……海蓝色的眼神闪了闪,殷红的唇瓣落在宋默的鼻尖上,他喜欢!

    事实上,宋默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漫不经心,瑞斯的试探,让他想明白了很多事。例如,那五十个看起来就不简单的魔族。

    有了商铺和商队的掩护,这些魔族可以畅通无阻的在光明大陆上行走。想起瑞斯当初被两个精灵穷追不舍的情景,宋默脸上闪过一抹冷笑。或许瑞斯根本没打算瞒着他,从一开始,这五十个魔族,就是最大的破绽。毕竟,五十个有真材实料的博士后去当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打手保镖,还不要薪水,有脑子的人就知道不对劲。

    不过,瑞斯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举起正义大旗反歧-视?穷极无聊找刺激?还是野心膨胀想称王称霸?

    无论什么理由,宋默都不打算深究,总觉得有些话问出口,很多事情就会朝他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而且瑞斯也只是试探,没说他到底要做什么,不是吗?

    宋默的直觉一向很准,这一次,他依旧相信自己的直觉。不过想发战争财,倒是真的。

    “胆子大,才能赚大钱。”宋默搭着罗德的肩膀,“有没有兴趣加入赚上一笔?”

    罗德心中的正义与邪恶的天平在不断倾斜,最终还是金币占据了上风,“我做!”

    “很好。”

    宋默笑眯眯的又取出了一份契约,罗德看到上面的条条款款,抓抓脑袋,怀疑的看着宋默,他是不是早就设好套子等着自己往里钻?

    “不,我怎么会那么做。”宋默连忙撇清,“我不会对朋友下套的。”顶多挖个坑等别人自己往里跳,然后往下填两锹土而已。

    生意谈得很顺利,罗德不打算在格里兰多做停留。

    “在族里耽搁的时间有些久,接下来有得忙了。”罗德连晚饭都没吃,就要匆匆离开,在离开之前,又给宋默留下了一马车的货物。

    “罗德,你这么客气,让我都不好意思了。”

    宋默一边和罗德说着客气话,一边叫来几个壮汉子,快速卸车。美其名曰:太阳就要落山了,不能耽误罗德的时间。

    罗德看着口是心非的领主大人,抓抓大胡子,撇撇嘴,没事,习惯了!

    马车上卸下的货物大多是布匹,还有十几个口袋和三只木箱子。

    “这些都是绿萝布,应该是您现在需要的。口袋里是我带来的土豆和一些其他作物的种子,箱子里是我族里的一些特产。对了,还有一件事。”罗德一拍脑袋,“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被人类烧毁的地精村庄,应该是近期才建成的。村子烧没了,地精应该也跑掉了,那个村子距离您这里并不是太远,您最好加派人手巡逻,逃走的地精有可能会跑到您这里来。”

    地精?宋默的眼前顿时一亮。

    “罗德,你这消息确实吗?”

    “当然,商队里很多人都看到了那个村庄,规模还不小,应该至少有不下一百多地精生活在那里。”

    宋默一拍大腿,这绝对是瞌睡有人送枕头,简直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一百多个地精啊!不怕他们来,就怕他们不来啊!

    “罗德,那个村子具体的地址在哪里?”

    “您问这个做什么?”

    “当然是派人去找啊!”宋默搓了搓手掌,“一百多地精啊,嘿嘿嘿嘿……”

    不知为何,看着宋默脸上的笑,罗德突然觉得,地精遇上他,倒霉的还不知道是谁呢。其他人顶多是把地精从家里赶走,放火烧房子,遇到这位……自己是不是有些对不起那些地精?

    一切商议妥当,矮人的商队在日落前启程。

    罗德坐在马车上,朝宋默挥着手,“领主大人,我半个月后会再来!”

    除了和宋默签订合作契约之外,罗德带来的马车也重新装满了货物。糖和葡萄酒是必不可少的,运送萨比森人的马车装上了两架改装版的投石器。比照宋默交给黑炎图纸上的尺寸,缩小了一半,不能用来攻城,更适合贵族之间的互殴。

    国与国之间常年战乱不休,贵族之间也不见得消停。

    你打我我打你,你抢我我抢你。实力雄厚的大贵族之间发生冲突,有时并不亚于小国之间的战争。不过比起黑炎,这种战争,也就和街头火拼差不多一个级别了。

    如果哪一天黑炎和瑞斯不是单挑,而是带上小弟群殴……

    那场面,想想都激动人心。

    好吧,宋默必须承认,时至今日,他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已经彻底崩塌了。不过在光明大陆这个地方,三观不崩的,基本都没什么发展前途。宋大领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三观,是必须崩,坚决崩,没有最崩只有更崩的!

    宋默计划外销的武器,绝大多数都是冷兵器,攻城器械和威力大的杀伤性武器,都在原有的基础上做了修改。值得一提的是,在改造武器的过程中,宋默和矮人兄弟还阴差阳错的把推土机给弄了出来。

    当然,没有发动机,全都靠人力手动,可看着眼前缩小版的攻城锤版推土机,宋默还是自豪不已。

    瞧瞧,兄弟已经从武器贩子升级到高科技人才了!

    有了推土机,收割机等也陆续出现,整日无所事事的骷髅们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骷髅们也很快发现了操纵机器的乐趣,不会疲倦的骷髅,日夜不停工作的结果是,格里兰提前进入了农耕地大开发,粮食大丰收的大-跃-进-时代……

    耕地和粮食总是不嫌多的。

    宋默在罗德送给他的种子里,还发现了稻种!

    “稻子,大米啊!”

    宋默捧着还没脱壳的稻种,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乔桑和莫斯比看到这些稻种,告诉宋默,这些应该全都是野生的。

    “野生的?”

    “对。”莫斯比抓起一把稻子,搓了搓,“我没记错的话,在阿尔德长老的领地里有很大一片,当初差点都被当做杂草拔掉。后来族里有人发现这个东西能吃,才留了下来。但也没人去照顾和种植,大家还是更喜欢小麦,哦,对了,现在有了土豆。”

    听完莫斯比的话,宋默又仔细查看了这袋稻种,果然都不怎么饱满。不过没关系,别人不种,他来种!

    宋默从来不知道,自己会这么怀念大米的味道。

    于是,正在田里劳作的格里兰人,和推着机器轰隆隆驶过的骷髅,都见到他们的领主大人一脸陶醉,两眼放光的看着眼前的稻种,嘴里不断的念着:“米饭啊,我可想死你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余永,安琪莉可.柯蕾特,kkkkkkkk,灰常有爱小白兔,莫殇,狐狸,的霸王票

    商人总是逐利的。即便没有用礼物换到太大的优惠,罗德对自己能够获得的利润仍十分满意。

    “这不是一锤子买卖,”宋默将拟好的契约交给罗德,“这是长期的利润。想想看,你的儿子,孙子,甚至曾孙,都能从这笔生意中获利。”

    “您是指家族吗?”

    “对。”

    光明大陆还没有家族企业的概念,甚至连企业的概念都没有。宋默之前和加兰德建立起的商铺,遵循的也只是最初级的经销理念。罗德显然比加兰德要聪明得多,也看得更远。宋默乐于告诉他更多东西。

    “这真是笔大生意。”罗德看完契约,拿起笔,在契约的末页郑重的签下自己的名字,“领主大人,您总是能想到让人惊叹的赚钱办法。和您合作,是我从出生至今,做过的最正确的事情。”

    罗德的恭维十分诚恳,宋默想起第一次和罗德谈生意时,这家伙口吐白沫,从屋子里被抬出来的情景,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很微妙。罗德曾经发誓不再踏入格里兰一步,也不和他再做任何一笔生意吧?现在拍他的马屁,竟然也拍得毫无压力。

    果然资本论中所说的,都是真理!

    “罗德,加兰德的经营方式你也看到了,我建议你设立商铺的地点,最好和加兰德的商铺近一些。”

    “这样,不会有问题吗?”

    “不会。你们销售的商品种类不同。”

    “哦,我知道了。”罗德点点头,仔细想想,领主大人说得对,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以前他和加兰德都卖矿石,彼此是竞争的关系,现在店铺里摆出的商品没一样类似,基本不会存在彼此压价竞争的关系,而且自己比加兰德起步晚,彼此近一些,店铺里的伙计应该也能从对方的店里学到不少东西。不过……罗德看着宋默,想说些什么,却有些迟疑。

    “怎么了?”

    “领主大人,在加兰德的店铺里,有您派去的人吧?”

    “恩。”宋默点点头,“一些地精和侏儒,还有保护他们的人。”

    “那么,我的店里是不是也要?”合伙做生意,总是会互相留个心眼,何况这笔生意利润惊人,宋默就算派人去,也无可厚非。

    见罗德迟疑的样子,宋默想了想,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

    “罗德,你不要误会了,我派人去加兰德的店铺,是为了我自己的生意。”宋默敲敲桌子,“格里兰也有特产要外销,交给加兰德的伙计,恐怕他们没那个胆子卖,也卖不出太好的价钱。”

    格里兰的特产?

    罗德脸颊上的肌肉抖了抖,不会是他想的那个吧?

    “不用怀疑,就是你想的那个。”宋默朝罗德勾勾手指,在凑过来的矮人耳边低声说道:“什么最赚钱?武器,军-火!”

    罗德脸颊上的肌肉抖得更厉害了,果然!

    “可是,您销售这些,不会出问题吗?”

    “不会。”

    宋默很有自信,他在地图上仔细查看了加兰德店铺的选址,然后选出了其中几处,作为地精和侏儒的常驻地点。这些店铺设立在几个富庶大国的主要商业城市,来往的商队众多,人员混杂,最适合走私和销赃。之前他手里的地图都太简陋,除了国与国之间的分界,连城市也很少标注在上面,更不用说一些没什么战略意义的领地和小城。可宋默也没办法丢开领地里的事情,跟着加兰德的商队把这些地方都跑一遍,正头疼的时候,瑞斯帮了他的大忙。

    瑞斯拿出的地图,详细到吓人,就连之前穷得掉渣的格里兰,都被描绘在上面。宋默拿到地图的第一件事是高兴,第二件事就是怀疑这家伙究竟要干什么?

    “亲爱的,你觉得我想干什么?”

    “发动战争?十有八--九。”宋默趴在地图上,仔细对照着加兰德给他的地址。

    “如果我真是这样想的呢?”

    瑞斯单膝跪到宋默面前,紧盯着他,“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会怎么做?”

    “怎么做?”宋默皱了皱眉头,“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就这样?”

    “就这样。”宋默瞪了瑞斯一眼,“你还想怎么样?”

    “你不觉得我过分?”

    “只要你不是来攻打我,我管你去揍谁。”宋默丢开尺子和笔,突然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说起来,战争财是最好发的。宝贝,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提前告诉我,我好囤货。”

    “……”

    “咱俩配合一下,你去揍人,我去卖武器,你抢地盘我赚金币,如何?”

    瑞斯觉得,眼前这个家伙,才是被光明教会定义为黑暗邪恶,自私冷酷,贪婪无耻,无恶不作的魔族的真正代表。不过……海蓝色的眼神闪了闪,殷红的唇瓣落在宋默的鼻尖上,他喜欢!

    事实上,宋默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漫不经心,瑞斯的试探,让他想明白了很多事。例如,那五十个看起来就不简单的魔族。

    有了商铺和商队的掩护,这些魔族可以畅通无阻的在光明大陆上行走。想起瑞斯当初被两个精灵穷追不舍的情景,宋默脸上闪过一抹冷笑。或许瑞斯根本没打算瞒着他,从一开始,这五十个魔族,就是最大的破绽。毕竟,五十个有真材实料的博士后去当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打手保镖,还不要薪水,有脑子的人就知道不对劲。

    不过,瑞斯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举起正义大旗反歧-视?穷极无聊找刺激?还是野心膨胀想称王称霸?

    无论什么理由,宋默都不打算深究,总觉得有些话问出口,很多事情就会朝他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而且瑞斯也只是试探,没说他到底要做什么,不是吗?

    宋默的直觉一向很准,这一次,他依旧相信自己的直觉。不过想发战争财,倒是真的。

    “胆子大,才能赚大钱。”宋默搭着罗德的肩膀,“有没有兴趣加入赚上一笔?”

    罗德心中的正义与邪恶的天平在不断倾斜,最终还是金币占据了上风,“我做!”

    “很好。”

    宋默笑眯眯的又取出了一份契约,罗德看到上面的条条款款,抓抓脑袋,怀疑的看着宋默,他是不是早就设好套子等着自己往里钻?

    “不,我怎么会那么做。”宋默连忙撇清,“我不会对朋友下套的。”顶多挖个坑等别人自己往里跳,然后往下填两锹土而已。

    生意谈得很顺利,罗德不打算在格里兰多做停留。

    “在族里耽搁的时间有些久,接下来有得忙了。”罗德连晚饭都没吃,就要匆匆离开,在离开之前,又给宋默留下了一马车的货物。

    “罗德,你这么客气,让我都不好意思了。”

    宋默一边和罗德说着客气话,一边叫来几个壮汉子,快速卸车。美其名曰:太阳就要落山了,不能耽误罗德的时间。

    罗德看着口是心非的领主大人,抓抓大胡子,撇撇嘴,没事,习惯了!

    马车上卸下的货物大多是布匹,还有十几个口袋和三只木箱子。

    “这些都是绿萝布,应该是您现在需要的。口袋里是我带来的土豆和一些其他作物的种子,箱子里是我族里的一些特产。对了,还有一件事。”罗德一拍脑袋,“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被人类烧毁的地精村庄,应该是近期才建成的。村子烧没了,地精应该也跑掉了,那个村子距离您这里并不是太远,您最好加派人手巡逻,逃走的地精有可能会跑到您这里来。”

    地精?宋默的眼前顿时一亮。

    “罗德,你这消息确实吗?”

    “当然,商队里很多人都看到了那个村庄,规模还不小,应该至少有不下一百多地精生活在那里。”

    宋默一拍大腿,这绝对是瞌睡有人送枕头,简直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一百多个地精啊!不怕他们来,就怕他们不来啊!

    “罗德,那个村子具体的地址在哪里?”

    “您问这个做什么?”

    “当然是派人去找啊!”宋默搓了搓手掌,“一百多地精啊,嘿嘿嘿嘿……”

    不知为何,看着宋默脸上的笑,罗德突然觉得,地精遇上他,倒霉的还不知道是谁呢。其他人顶多是把地精从家里赶走,放火烧房子,遇到这位……自己是不是有些对不起那些地精?

    一切商议妥当,矮人的商队在日落前启程。

    罗德坐在马车上,朝宋默挥着手,“领主大人,我半个月后会再来!”

    除了和宋默签订合作契约之外,罗德带来的马车也重新装满了货物。糖和葡萄酒是必不可少的,运送萨比森人的马车装上了两架改装版的投石器。比照宋默交给黑炎图纸上的尺寸,缩小了一半,不能用来攻城,更适合贵族之间的互殴。

    国与国之间常年战乱不休,贵族之间也不见得消停。

    你打我我打你,你抢我我抢你。实力雄厚的大贵族之间发生冲突,有时并不亚于小国之间的战争。不过比起黑炎,这种战争,也就和街头火拼差不多一个级别了。

    如果哪一天黑炎和瑞斯不是单挑,而是带上小弟群殴……

    那场面,想想都激动人心。

    好吧,宋默必须承认,时至今日,他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已经彻底崩塌了。不过在光明大陆这个地方,三观不崩的,基本都没什么发展前途。宋大领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三观,是必须崩,坚决崩,没有最崩只有更崩的!

    宋默计划外销的武器,绝大多数都是冷兵器,攻城器械和威力大的杀伤性武器,都在原有的基础上做了修改。值得一提的是,在改造武器的过程中,宋默和矮人兄弟还阴差阳错的把推土机给弄了出来。

    当然,没有发动机,全都靠人力手动,可看着眼前缩小版的攻城锤版推土机,宋默还是自豪不已。

    瞧瞧,兄弟已经从武器贩子升级到高科技人才了!

    有了推土机,收割机等也陆续出现,整日无所事事的骷髅们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骷髅们也很快发现了操纵机器的乐趣,不会疲倦的骷髅,日夜不停工作的结果是,格里兰提前进入了农耕地大开发,粮食大丰收的大-跃-进-时代……

    耕地和粮食总是不嫌多的。

    宋默在罗德送给他的种子里,还发现了稻种!

    “稻子,大米啊!”

    宋默捧着还没脱壳的稻种,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乔桑和莫斯比看到这些稻种,告诉宋默,这些应该全都是野生的。

    “野生的?”

    “对。”莫斯比抓起一把稻子,搓了搓,“我没记错的话,在阿尔德长老的领地里有很大一片,当初差点都被当做杂草拔掉。后来族里有人发现这个东西能吃,才留了下来。但也没人去照顾和种植,大家还是更喜欢小麦,哦,对了,现在有了土豆。”

    听完莫斯比的话,宋默又仔细查看了这袋稻种,果然都不怎么饱满。不过没关系,别人不种,他来种!

    宋默从来不知道,自己会这么怀念大米的味道。

    于是,正在田里劳作的格里兰人,和推着机器轰隆隆驶过的骷髅,都见到他们的领主大人一脸陶醉,两眼放光的看着眼前的稻种,嘴里不断的念着:“米饭啊,我可想死你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余永,安琪莉可.柯蕾特,kkkkkkkk,灰常有爱小白兔,莫殇,狐狸,的霸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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