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收了窝野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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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你那个朋友送的?”方妈妈见里面还有很多东西,和火腿这些加起来,怕是要五六百了,就有些不敢相信。“他为什么对你这么好?”
“主要是我帮了他一个大忙。”方明湘含糊地解释。
见妈妈还是不太相信的样子,就有些苦恼。
大人就是这样,他们关注的点,永远跟你的不同。
好在这时候爸爸回来了,方妈妈的疑问才暂时消下去。
“哥呢?”方明湘见哥哥反而没回来,问道。
“开小店的方国昌家买了台电视机,可是不会收节目,于是叫你哥去帮忙指导了?”方妈妈带着些骄傲说道。
别看儿子腿脚不好,这种事别的高中生都搞不定,还得请儿子去帮忙。
“哦。”方明湘一惊。“看来他家赚了不少钱啊!电视机都买了。”
“那是当然。”方妈妈羡慕地说道:“方国昌俩口子是什么?那可是出名的精明人,前些年光靠小店,就是万元户了,可惜生了个女儿眼睛不好,否则媒人都会把门槛踏烂了。”
说完后,又叹了一口气。
人家女儿眼睛有毛病,自己儿子不是同样如此。
如果明浩腿脚好好的,凭他的长相和聪明,不知道多讨女孩子喜欢?
“小红,你去叫你哥回家吃饭,灶下交给你爸就行。”方妈妈吩咐道。
“好。”方明湘站起来,拿了一块旧毛巾来到屋后的菜园子里,先用力拍了拍头,又在身上拍了一下,掸去身上的灰尘,这才洗了洗手,往外面走去。
方爱红家的小店,开在进村不远的路边,从家里过去,全是斜坡路,也不知道哥哥是如何走下去的。
走近小店时,听到里面传来主持人特有的字正腔圆的普通话,看来电视已能收到节目了。
“哥——”方明湘走到门口,大声叫了一下。
“明湘来了啊!快进来坐。”方爱红在屋里听到了,连忙走到门口,“你哥也在里面。”
“哦。”方明湘也没客气,走进屋去,看到哥哥坐在电视台前,还在帮他们调试电视的清晰度,因为这时候的老式电视机,还没有自动搜台的功能,所以需要用动去调。
当然节目也少得可怜,无非是央视一套,省台,地区台和县台。
如果还想看其它节目,就得不停摇天线,估计还能多搜一个隔壁县的电视台节目。
如果能买一只锅盖状的卫星接收器,那能收到的节目就多了。
只是这东西一般大城市才有,特别是广东那边特别常见,虞城未必能买得到。
直到节目调好,方明浩才回过头来,看到妹妹过来了,对他笑了笑。
“好了吗?”方明湘问道。“爸妈等着我们回去吃饭呢?”
“好了,那我们走吧。”方明浩干脆地站起来说道。
“明浩,中午在这里吃啊!”方爱红刚才去里屋了,听到动静走出来说道。“我都跟爸妈说了,还特意炒了几个菜。”
“不用了。”方明浩望了妹妹一眼,担心她看出什么。“只是一件小事而已,不用这么客气的。”
说完,不顾方爱红着急的眼神,和妹妹一同往外走。
方明湘见哥哥的表情,越发证明两人有事情,否则为什么方爱红偏偏叫哥哥来帮忙,难道村子里真的像妈妈说的,只有哥哥一个人能帮得上忙?
方爱红见两人说走就走,气得跺了跺脚。
回到家里,爸妈已把菜端出来,就等两人吃饭了。
“这是蹄膀还是猪脚?”桌子中间是一大段带皮的肉,加了笋干烧透后,香味扑鼻。
“你妹妹这个败家的,买了整只猪脚——”方妈妈一说这个,还是忍不住念叨了一句。
“不错啊!”方明浩为妹妹挡雷。“往年端午节到了,你们最多买一斤肉回来烧油豆腐,每个人吃不到几块,今年可以吃个过瘾了。”
说完,夹起一大块带皮的肉,满足地咬下去。
做妈的永远偏心儿子,见他吃得开心,方妈妈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明湘,你也吃。”方爸爸似乎怕女儿不高兴,招呼了女儿一句。
“嗯。”方明湘哪里会在意这些,笑着答应一声。
吃过午饭,想起要给空间的瓜果搭棚的事,于是向哥哥要了把柴刀,往后山走去。
上山砍了一大捆近两米高的灌木,方明湘削掉枝枝节节和叶子后,把它们丢进空间里,准备晚上回虞城后,再好好收拾整理。
忽然听到一阵嗡嗡的声音响起,抬头一看,居然是一群野蜂朝她飞过来。
她吓得一哆嗦,起身就往前面跑,可是哪里跑得过会飞的虫子,眼看就要被灼中脸了。
紧急关头的方明湘总算反应过来,身子一动,已进了空间。
如果只有一只两只,还可以用东西挥一挥,把它们赶走,可是照刚才的数量,最少有二三十只。
难道刚才自己不小心碰了它们的窝?
不可能啊!这些野蜂一般会在树上筑巢,她只砍了一些灌木,没理由招惹到它们?
难道有别的原因?
方明湘在空间躲了大约五六分钟,估计它们已经飞远了,这才重新出了空间。
原地真的没有嗡嗡声了,她暗暗松了一口气。
打算离开这里,又好奇地在周围看了看,没有看到有野蜂的窝。
真是奇怪了。
往回走了几步,突然发现前面灌木堆里,有个土疙瘩,像是被风化后的土墙,看起来特别怪异。
正要走过去看看,一阵熟悉的嗡嗡声传来,她一下子明白这是什么了?
原来刚才那群野蜂,是从这里飞出来的。
看来是自己砍灌木时,不小心惊动了它们。
这些野蜂不是喜欢在树上生活吗?为什么在这么低矮的灌木里直接做窝了?
忽然注意到前面五米远的地方,有颗大腿粗的大树,朝南这边的一枝树杈上,还有蜂窝的痕迹。
难道是因为这个蜂窝太大了,所以被风刮了下来?
于是它们懒得再去原地筑巢,直接把窝建在这里?
上面看起来像泥土一样的痕迹,看来是它们用来挡雨的?
可惜这些野蜂太骇人了,否则方明湘真想走近去看一看。
忽然想到野蜂巢营养价值非常高,比那个龟鳖丸、花旗参什么有用多了。如果带回家给哥哥和爸妈吃,应该对他们的身体非常有好处,就想把它们带回家去。
可是怎么把野蜂赶走,却是个难题。
忽然想到自己有空间,如果把它收进空间,这些野蜂应该蛰不到自己了吧?
冲动之下,方明湘悄悄走过去,顾不得危险,慢慢把手按在蜂巢上,下一刻,它就不见了。(未完待续)
“这也是你那个朋友送的?”方妈妈见里面还有很多东西,和火腿这些加起来,怕是要五六百了,就有些不敢相信。“他为什么对你这么好?”
“主要是我帮了他一个大忙。”方明湘含糊地解释。
见妈妈还是不太相信的样子,就有些苦恼。
大人就是这样,他们关注的点,永远跟你的不同。
好在这时候爸爸回来了,方妈妈的疑问才暂时消下去。
“哥呢?”方明湘见哥哥反而没回来,问道。
“开小店的方国昌家买了台电视机,可是不会收节目,于是叫你哥去帮忙指导了?”方妈妈带着些骄傲说道。
别看儿子腿脚不好,这种事别的高中生都搞不定,还得请儿子去帮忙。
“哦。”方明湘一惊。“看来他家赚了不少钱啊!电视机都买了。”
“那是当然。”方妈妈羡慕地说道:“方国昌俩口子是什么?那可是出名的精明人,前些年光靠小店,就是万元户了,可惜生了个女儿眼睛不好,否则媒人都会把门槛踏烂了。”
说完后,又叹了一口气。
人家女儿眼睛有毛病,自己儿子不是同样如此。
如果明浩腿脚好好的,凭他的长相和聪明,不知道多讨女孩子喜欢?
“小红,你去叫你哥回家吃饭,灶下交给你爸就行。”方妈妈吩咐道。
“好。”方明湘站起来,拿了一块旧毛巾来到屋后的菜园子里,先用力拍了拍头,又在身上拍了一下,掸去身上的灰尘,这才洗了洗手,往外面走去。
方爱红家的小店,开在进村不远的路边,从家里过去,全是斜坡路,也不知道哥哥是如何走下去的。
走近小店时,听到里面传来主持人特有的字正腔圆的普通话,看来电视已能收到节目了。
“哥——”方明湘走到门口,大声叫了一下。
“明湘来了啊!快进来坐。”方爱红在屋里听到了,连忙走到门口,“你哥也在里面。”
“哦。”方明湘也没客气,走进屋去,看到哥哥坐在电视台前,还在帮他们调试电视的清晰度,因为这时候的老式电视机,还没有自动搜台的功能,所以需要用动去调。
当然节目也少得可怜,无非是央视一套,省台,地区台和县台。
如果还想看其它节目,就得不停摇天线,估计还能多搜一个隔壁县的电视台节目。
如果能买一只锅盖状的卫星接收器,那能收到的节目就多了。
只是这东西一般大城市才有,特别是广东那边特别常见,虞城未必能买得到。
直到节目调好,方明浩才回过头来,看到妹妹过来了,对他笑了笑。
“好了吗?”方明湘问道。“爸妈等着我们回去吃饭呢?”
“好了,那我们走吧。”方明浩干脆地站起来说道。
“明浩,中午在这里吃啊!”方爱红刚才去里屋了,听到动静走出来说道。“我都跟爸妈说了,还特意炒了几个菜。”
“不用了。”方明浩望了妹妹一眼,担心她看出什么。“只是一件小事而已,不用这么客气的。”
说完,不顾方爱红着急的眼神,和妹妹一同往外走。
方明湘见哥哥的表情,越发证明两人有事情,否则为什么方爱红偏偏叫哥哥来帮忙,难道村子里真的像妈妈说的,只有哥哥一个人能帮得上忙?
方爱红见两人说走就走,气得跺了跺脚。
回到家里,爸妈已把菜端出来,就等两人吃饭了。
“这是蹄膀还是猪脚?”桌子中间是一大段带皮的肉,加了笋干烧透后,香味扑鼻。
“你妹妹这个败家的,买了整只猪脚——”方妈妈一说这个,还是忍不住念叨了一句。
“不错啊!”方明浩为妹妹挡雷。“往年端午节到了,你们最多买一斤肉回来烧油豆腐,每个人吃不到几块,今年可以吃个过瘾了。”
说完,夹起一大块带皮的肉,满足地咬下去。
做妈的永远偏心儿子,见他吃得开心,方妈妈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明湘,你也吃。”方爸爸似乎怕女儿不高兴,招呼了女儿一句。
“嗯。”方明湘哪里会在意这些,笑着答应一声。
吃过午饭,想起要给空间的瓜果搭棚的事,于是向哥哥要了把柴刀,往后山走去。
上山砍了一大捆近两米高的灌木,方明湘削掉枝枝节节和叶子后,把它们丢进空间里,准备晚上回虞城后,再好好收拾整理。
忽然听到一阵嗡嗡的声音响起,抬头一看,居然是一群野蜂朝她飞过来。
她吓得一哆嗦,起身就往前面跑,可是哪里跑得过会飞的虫子,眼看就要被灼中脸了。
紧急关头的方明湘总算反应过来,身子一动,已进了空间。
如果只有一只两只,还可以用东西挥一挥,把它们赶走,可是照刚才的数量,最少有二三十只。
难道刚才自己不小心碰了它们的窝?
不可能啊!这些野蜂一般会在树上筑巢,她只砍了一些灌木,没理由招惹到它们?
难道有别的原因?
方明湘在空间躲了大约五六分钟,估计它们已经飞远了,这才重新出了空间。
原地真的没有嗡嗡声了,她暗暗松了一口气。
打算离开这里,又好奇地在周围看了看,没有看到有野蜂的窝。
真是奇怪了。
往回走了几步,突然发现前面灌木堆里,有个土疙瘩,像是被风化后的土墙,看起来特别怪异。
正要走过去看看,一阵熟悉的嗡嗡声传来,她一下子明白这是什么了?
原来刚才那群野蜂,是从这里飞出来的。
看来是自己砍灌木时,不小心惊动了它们。
这些野蜂不是喜欢在树上生活吗?为什么在这么低矮的灌木里直接做窝了?
忽然注意到前面五米远的地方,有颗大腿粗的大树,朝南这边的一枝树杈上,还有蜂窝的痕迹。
难道是因为这个蜂窝太大了,所以被风刮了下来?
于是它们懒得再去原地筑巢,直接把窝建在这里?
上面看起来像泥土一样的痕迹,看来是它们用来挡雨的?
可惜这些野蜂太骇人了,否则方明湘真想走近去看一看。
忽然想到野蜂巢营养价值非常高,比那个龟鳖丸、花旗参什么有用多了。如果带回家给哥哥和爸妈吃,应该对他们的身体非常有好处,就想把它们带回家去。
可是怎么把野蜂赶走,却是个难题。
忽然想到自己有空间,如果把它收进空间,这些野蜂应该蛰不到自己了吧?
冲动之下,方明湘悄悄走过去,顾不得危险,慢慢把手按在蜂巢上,下一刻,它就不见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