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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杀人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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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初八,逢集。

    小镇异常热闹,集市上女红、画布卖的格外快,小摊儿刚刚开张,就已经卖了一大半的货。逢集的时候,包子铺生意也异常火爆,小笼包子一笼又一笼,应接不暇。

    集市上到处都是吆喝声、叫卖声、讨价还价声,好不热闹。

    此时远处奔来一匹红鬃马,毛色油亮,膘肥体壮,马背上一个老人却衣衫褴褛,满身伤痕,衣服上渗透着鲜血,显得极为狼狈。

    红鬃马冲入人群之中,将人群打散,众人纷纷躲避,不大的集市顿时显得惊慌失措,众人横冲直撞作鸟兽散。

    红鬃马上的老人驾马停在包子铺前,从怀里摸出几个铜板,扔进了包子铺,随手抄起两笼包子再次跃上马背,向前奔跑,像是在躲避着什么,只是慌乱中怀里的包子掉出来一个,在泥泞之中滚落到了包子铺对面。

    街边正站着一个小痞子。

    小痞子正斜靠在酒楼的门栏上看对面包子铺旁边女红店里的女子,形形色色的女人,看的小痞子直流口水。

    包子滚到小痞子脚下,小痞子捡起来剥去了包子皮上的泥泞,大口嚼了起来。再看红鬃马时,却已经载着老人远去。

    马嘶长鸣,渐行渐远。人群刚刚恢复平静,集市的吆喝声音又开始热闹起来。此时却从远处又开始骚乱。

    “闪开!闪开!”这次奔来的是六匹黑马,马背上六个人都是黑衣,头顶带着斗笠。六匹马横冲直撞,每匹马前至少挂了两个人头,看起来阴森恐怖。

    行至包子铺时,六个黑衣人勒马经停,将包子系数卷入怀中,扬鞭催马,扬长而去。

    小痞子看的真切,却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站在街对面冲包子铺的老板说:“张胖子,我讨你几个包子吃,你吝啬不给。现在可好,被人系数抢光了,你个铜板都没落下。”

    包子铺的老板姓张,人称张胖子。

    张胖子摇头叹气,大声吆喝着说:“就当喂了狗了,今儿初八,又是杀人的日子。这个镇子上的人,谁没遇见几个亡命之徒?”

    镇子虽小,确是千里闻名的杀人小镇,每逢农历二、五、八日便是集市,逢集之时,镇子人头攒动,百业旺盛。却又因为小镇在南北之中,东西之枢,往来豪客义士必经之地,自然是快意恩仇的首选宝地。

    数百年来,死在杀人小镇的英雄不计其数,渐渐成了规矩,杀人小镇逢集之时,各路豪杰报仇雪恨,只要能将仇家杀在小镇之内,便了解了恩怨,不再寻仇。

    之前杀人小镇倒也安静了一阵子,很久没见过这种手起刀落、人头落地的场面了。不料今日,却不知从哪里来了这两拨人,前追后赶,一个个都是你死我活的架势。

    周围的店铺见势不妙,都早早关张,收拾了门脸生怕惹上血光之灾。眼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被这两拨马队冲的七零八落,瞬间就已经散了。没一袋烟的功夫,小镇上已经门可罗雀,张胖子索性将零星的两个包子扔给小痞子做了人情。

    张胖子说:“方尊,吃了这两个包子,你也早早歇着吧,避避晦气。我看今日这镇子上,必定不得安宁。”

    小痞子正是方尊,他从小生活在镇子上,一个人孤苦伶仃,却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只是镇子上年纪最大的老人曾经告诉他,很久之前,有个江湖人士在路过杀人小镇逃命之时,将一个不大的孩童留在了镇上。老人受江湖人士之托,抚育了孩童几年,孩童天资聪颖读书识字倒也不错。

    孩童当时七八岁的年纪,老人死了,临死前告诉孩童,名字是方尊,从此便在镇子上行生活,只是留下他的江湖人士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方尊接过包子,咬了一口,冲张胖子放声大喊:“你也太小气了,包子馅儿太少,越做越像馒头了!”

    方尊看周围店铺全都关了,自己一个人无处可去,本想回到庙里睡上一觉,只是这张胖子的三个小笼包子实在抵不住饥饿,现在肚子都还在咕噜咕噜大叫,这么回去可能也饿的无法入睡。

    两批马队,载着江湖豪客冲散了集市,但有一处地方确是每逢江湖豪客快意恩仇之时,生意却是越发的兴旺。

    方尊想到此处,便想去那里混个饱肚子,顺便找个空子看看胭脂。

    每逢小镇杀人之时,万业萧条,小镇之上人人闭户不出,生怕沾染上血光之灾。可“春园”每逢杀人之时,生意确是非常的旺盛。

    “春园”是杀人小镇的青楼,独一无二的青楼。

    江湖豪客来杀人小镇之时,都会来春园痛快一宿,如果能将仇敌手刃,免不了要庆贺一番,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还有肤白如雪的女人,要是能再手刃仇敌,的确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

    若是被仇敌围追堵截在杀人小镇无法脱身,自然也要在临死之前来春园找一个最漂亮的女人,做一些最快活的事情,即便埋骨小镇,也是死而无憾。

    春园的堂客是方尊的老朋友,每逢春园人声鼎沸之时,方尊总是帮着堂客里里外外照应着,上菜添酒,端茶倒水。除了在春园后厨混个鸡鸭鱼肉,佳肴美酒,要是春园的姑娘有个差遣,方尊还能得一些赏银。

    今日来春园的江湖客的确不少,一个个面如凶神恶煞,杀气腾腾,只有抱着春园的姑娘,才会勉强笑那么一下。

    方尊刚进春园就被堂客逮了个正着。

    堂客满头大汗,抓住方尊说:“娘了个,你怎么才来?快去后厨要五斤牛肉,端给门口那一桌。也不知道是不是吃了火药,那一桌几个人全是煞神,骂的老子灰头土脸。”

    方尊顺着堂客指的方向看了过去,那一桌人正是方才后来的马队上的六个黑衣人。

    此时六个黑衣人依然戴着斗笠,只是个个都十指翻动,嘴里嚼着包子。再看看其他几桌,看样子都是江湖人士,这小镇上其他饭馆都吓的关张了,也有不少人来春园就是为了吃饭,至于外界传闻中,说春园姑娘的红唇,比酒都甜。想必没几个人真的想去尝尝那点点朱唇。

    方尊从后厨端了牛肉,送到六个黑衣人桌子上。六个黑衣人也不抬头,只是等牛肉上桌,就拿起筷子一扫而光。带头的大汉,嚼着牛肉,大骂味道太咸,劲道不够,简直如同嚼蜡。

    方尊正要辩解,还没张口,带头的大汉却扔过来一串铜钱,说:“快去备些草料,将老子们的马儿伺候好,我们还要赶路呢!”

    此时坐上一个黑衣人问带头大汉:“你能保证那老家伙没有逃出小镇?”

    带头大汉颇有把握,夹起一大块儿牛肉扔进嘴里,吧唧吧唧嚼着,说:“钱庄的方向,是镇子的唯一出口。我问过前面的钱庄老板,他说没见过有负伤老人经过,想必那老家伙还藏在镇子上。”

    方才发问的黑衣人这才缓缓点头说:“只要他在小镇,必定逃不出咱们的手心。到时候要他死便死,要他活便活。他聪明的话,就早早交出那本诗集。”

    带头大汉见方尊不走,怕他听走了秘密,直接冲方尊方尊怒吼:“狗崽子还不去伺候爷的马匹,站在这里做什么?”

    本来无缘由挨了一顿臭骂,方尊很生气,但自己得了钱财,方才的怒气一扫而光,心想,老子管你的马儿是死是活,先拿了钱再说。

    草料其实根本不需要另外花钱,后院的马槽边上到处都是草料,专门给来往的客人喂马。

    马槽里栓了几十匹马,方尊认得那六个黑衣人的马匹,正拴在马槽边儿上,有几匹马力道逊一些,已经卧地而坐,抬不起了马蹄,一阵阵哆嗦着鼻子,发出马儿独有的声音。

    想起方才带头大汉无理的训斥,方尊专门挑拣了一些烂草次料喂给了黑衣人的马匹。喂完了草料,方尊觉得不过瘾,还去厨房找了一把巴豆,统统喂给黑衣人的六匹马。

    巴豆是老鸨准备的,平常遇见形单影只的客人,就将巴豆喂给马匹,等马匹拉稀无力,再好压低价格将马匹买了下来。过往客人,看到马匹萎靡不正,多半都会低价卖给老鸨,老鸨伺机再高价卖出去。

    方尊喂完巴豆,正要去厨房吃小灶,却发现先前受伤老人的那匹烈马也在马圈之中。自然那位受伤老人也必在春园。

    看着红鬃马疲态尽显,方尊心里一阵嘀咕,有了计较:“六个黑衣大汉,可能正是在追杀骑红鬃马的那位老者。黑衣大汉对我无理,我索性不管他们了,再帮他们的仇人一把。”

    方尊想到此处,便将上好的肥草料全都喂给了红鬃马,也没细想骑红马的老者躲藏在春楼的什么地方,就把红棕马喂饱了。

    出了马圈,只听春园的二楼有个娇滴滴的声音在叫自己的名字:“方尊……方尊!”

    这是胭脂的声音,胭脂是这里最红的女人,肤白如雪,长发及腰,双峰挺立,简直就是极品。

    方尊明白,每次胭脂叫他的时候,都是有事相求。

    今日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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