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 恐怖大师(求订阅,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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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圣诞档,人们的视线被火热的电影市场所吸引时,贝托尔曼却是到处的奔走,希望串联起斯蒂芬-金和兰登书屋的新书出版协议。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英语商业国际出版社,兰登书屋在犹太人贝内特-瑟夫的带领下于98年和矮脚鸡集团合并后,声势无量,近乎于控制了美国市面上百分之75以上的出版业务。
不过贝托尔曼即使背靠如此庞大的集团,却还是要每日的与这些大作家们洽谈、催稿。因为这是他的工作。
而斯蒂芬-金呢,作为文艺界的“现代恐怖大师”,作品一向备受书迷的追捧,更是他重点关注的对象。
当然,相对于那些小作家,这些早已不被金钱限制的文艺大富豪们,因为没有生活压力,也是写书写的最没有物质需求的——换句话说,就是懒,动力严重不足。
比如这本新书,写了快三年。比之年轻的时候,每日写完稿子,还需要向《花花公子》写几篇文章混混稿酬的状态,差之太远。
从车上下来,贝托尔曼夹着公文包步行一阵,终于来到一栋看起来好像不起眼的乡间别墅。
此时已经是下午4点,贝托尔曼很熟练的走到大门前按响门铃,开门的是一个带着浅浅笑容,眉眼温顺的老妇人。
贝托尔曼笑着问候道:“你今天的气色很不错。”
开门的正是斯蒂芬-金的第二任妻子塔比莎-史布鲁斯,当初两人恋爱的时候,斯蒂芬老先生还未发迹,第一次见面还是在学校的文艺沙龙上。
进入别墅内部,贝托尔曼与塔比莎闲聊两句,她便热情的去泡咖啡。
别看斯蒂芬-金非常有钱,却是不喜欢请佣人,只偶尔会让清洁公司过来打理一下卫生。
而且老先生的子女也不跟他住一起,节假日才会过来这边看望。
“你先坐一会吧,他还在书房,可能还要些时间才会出来。”塔比莎端来一杯咖啡,稍稍解释了一句。
“谢谢。”贝托尔曼接过咖啡,冲塔比莎微笑道。
斯蒂芬-金经常会把自己一个人关在书房,或是看书,或是构思写作,贝托尔曼都习惯等待了,之所以挑这个时候来,也是因为老先生等到傍晚,就会从书房出来。
两人对面坐着,随意的攀谈几句。
大部分时候是贝托尔曼找些话题来聊。
没多久,楼上传来一点声音,斯蒂芬-金顺着楼梯慢慢的走下来。
他带着一副黑框眼镜,头发白了大半,穿着也很随意,看见贝托尔曼来了,招招手,便是打过招呼。
贝托尔曼站起身,凑到老先生旁边,稍稍客气几句,便说起了正事。
“...《科罗拉多之子》完稿了吗?”
他怕老先生再拖下去,又补充道:“我们出版社想先确定样刊...”
斯蒂芬-金已经57岁了,饮下一杯水,回道:“我还需要整理一下,过两天你再过来拿吧。”
“行。”
贝托尔曼有些无奈。
不过转念一想,起码这一次自己得到了确切的时间,总比以前天天跑还没什么消息好得多。
从斯蒂芬-金的家里出来,走到外面被冷风一吹,贝托尔曼正打算离开,却看见又一辆轿车驶过来,停在别墅前的空位。
然后又从车上下来两个男的,看他们行进的方向......
贝托尔曼心想:怎么这个时候,还有人拜访斯蒂芬-金。
会是做什么呢?
他虽然好奇,但也没跟着又跑回去。
兰登书屋跟斯蒂芬-金合作了好些年,压根不担心他的作品被其他出版社挖走。
毕竟,兰登书屋的实力是业内最强的......
“你想改编斯蒂芬先生写的小说?”
“怎么了?”
“是哪本啊?”
“《迷雾》。”
......
莱曼带着陀螺从南边的大铁门走进,顺着两边的草坪小路往着前面的别墅走去。
他昨天有了新作品的拍摄兴趣后,稍微一查,就发现同样的题材内容,已经被出版过——正是斯蒂芬-金在1984年的时候出品的中篇小说《迷雾》。
至于带上陀螺,是因为这家伙是斯蒂芬-金的铁粉,属于那种童年都被斯蒂芬-金写的小说包围的男人。每部作品他都看过,有些经典之作更是翻来覆去的欣赏。比如《闪灵》、《暗夜无星》、《绿里奇迹》......
不得不说,陀螺童年时期就迷恋这些足以吓死人的恐怖小说,也实属内心变态。
陀螺边走边问莱曼:“你要翻拍《迷雾》?那我能在剧组打个下手吗?虽然我觉得这一篇的故事不够有魅力,但还是想知道搬上大银幕的话,会有怎样的效果。”
莱曼没好气道:“你不是还是拍《行尸走肉》吗?你哪来的时间跟组。”
特么,当着一个想改编成新作的导演面前,说什么作品不够有魅力,也就陀螺这种脑子有坑的人能说的出来。
好吧,这家伙没情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能跟那么多制作公司闹矛盾,这情商能高到哪去?
陀螺继续说道:“我只拍前面的5集,很快的,或许那时候你连剧组都没定下。我当个副导演怎么样?”
莱曼嘿嘿笑着,“那等你拍完前面五集再说吧,我只能保证留出一个副导演的位置。”
陀螺很是高兴的答应了。
......
这年头,斯蒂芬-金的小说被搬上大银幕不是什么很值得报道的消息。
论及影响力,老先生从80年代就一直享誉文坛、影视圈子。
什么电视剧、电影,他担任编剧的时候都不老少,更别提翻拍、改编。
而且,这些作品大部分都很赚钱——好吧,除了偶尔几部,如《肖申克的救赎》。
至于莱曼定下的那部《迷雾》,倒是还没卖出电影版权——电视剧方面的版权已经卖出去了,就连好几部美剧都有出现过里面的部分场景。
不过前世原版的那部电影拍的不算太好,观众的两极分化也比较严重。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投资低了点,搞得一部软科幻惊悚电影,氛围营造的不错,但布景和特效突出一个“穷”字。
看着就觉得出戏。
在这个圣诞档,人们的视线被火热的电影市场所吸引时,贝托尔曼却是到处的奔走,希望串联起斯蒂芬-金和兰登书屋的新书出版协议。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英语商业国际出版社,兰登书屋在犹太人贝内特-瑟夫的带领下于98年和矮脚鸡集团合并后,声势无量,近乎于控制了美国市面上百分之75以上的出版业务。
不过贝托尔曼即使背靠如此庞大的集团,却还是要每日的与这些大作家们洽谈、催稿。因为这是他的工作。
而斯蒂芬-金呢,作为文艺界的“现代恐怖大师”,作品一向备受书迷的追捧,更是他重点关注的对象。
当然,相对于那些小作家,这些早已不被金钱限制的文艺大富豪们,因为没有生活压力,也是写书写的最没有物质需求的——换句话说,就是懒,动力严重不足。
比如这本新书,写了快三年。比之年轻的时候,每日写完稿子,还需要向《花花公子》写几篇文章混混稿酬的状态,差之太远。
从车上下来,贝托尔曼夹着公文包步行一阵,终于来到一栋看起来好像不起眼的乡间别墅。
此时已经是下午4点,贝托尔曼很熟练的走到大门前按响门铃,开门的是一个带着浅浅笑容,眉眼温顺的老妇人。
贝托尔曼笑着问候道:“你今天的气色很不错。”
开门的正是斯蒂芬-金的第二任妻子塔比莎-史布鲁斯,当初两人恋爱的时候,斯蒂芬老先生还未发迹,第一次见面还是在学校的文艺沙龙上。
进入别墅内部,贝托尔曼与塔比莎闲聊两句,她便热情的去泡咖啡。
别看斯蒂芬-金非常有钱,却是不喜欢请佣人,只偶尔会让清洁公司过来打理一下卫生。
而且老先生的子女也不跟他住一起,节假日才会过来这边看望。
“你先坐一会吧,他还在书房,可能还要些时间才会出来。”塔比莎端来一杯咖啡,稍稍解释了一句。
“谢谢。”贝托尔曼接过咖啡,冲塔比莎微笑道。
斯蒂芬-金经常会把自己一个人关在书房,或是看书,或是构思写作,贝托尔曼都习惯等待了,之所以挑这个时候来,也是因为老先生等到傍晚,就会从书房出来。
两人对面坐着,随意的攀谈几句。
大部分时候是贝托尔曼找些话题来聊。
没多久,楼上传来一点声音,斯蒂芬-金顺着楼梯慢慢的走下来。
他带着一副黑框眼镜,头发白了大半,穿着也很随意,看见贝托尔曼来了,招招手,便是打过招呼。
贝托尔曼站起身,凑到老先生旁边,稍稍客气几句,便说起了正事。
“...《科罗拉多之子》完稿了吗?”
他怕老先生再拖下去,又补充道:“我们出版社想先确定样刊...”
斯蒂芬-金已经57岁了,饮下一杯水,回道:“我还需要整理一下,过两天你再过来拿吧。”
“行。”
贝托尔曼有些无奈。
不过转念一想,起码这一次自己得到了确切的时间,总比以前天天跑还没什么消息好得多。
从斯蒂芬-金的家里出来,走到外面被冷风一吹,贝托尔曼正打算离开,却看见又一辆轿车驶过来,停在别墅前的空位。
然后又从车上下来两个男的,看他们行进的方向......
贝托尔曼心想:怎么这个时候,还有人拜访斯蒂芬-金。
会是做什么呢?
他虽然好奇,但也没跟着又跑回去。
兰登书屋跟斯蒂芬-金合作了好些年,压根不担心他的作品被其他出版社挖走。
毕竟,兰登书屋的实力是业内最强的......
“你想改编斯蒂芬先生写的小说?”
“怎么了?”
“是哪本啊?”
“《迷雾》。”
......
莱曼带着陀螺从南边的大铁门走进,顺着两边的草坪小路往着前面的别墅走去。
他昨天有了新作品的拍摄兴趣后,稍微一查,就发现同样的题材内容,已经被出版过——正是斯蒂芬-金在1984年的时候出品的中篇小说《迷雾》。
至于带上陀螺,是因为这家伙是斯蒂芬-金的铁粉,属于那种童年都被斯蒂芬-金写的小说包围的男人。每部作品他都看过,有些经典之作更是翻来覆去的欣赏。比如《闪灵》、《暗夜无星》、《绿里奇迹》......
不得不说,陀螺童年时期就迷恋这些足以吓死人的恐怖小说,也实属内心变态。
陀螺边走边问莱曼:“你要翻拍《迷雾》?那我能在剧组打个下手吗?虽然我觉得这一篇的故事不够有魅力,但还是想知道搬上大银幕的话,会有怎样的效果。”
莱曼没好气道:“你不是还是拍《行尸走肉》吗?你哪来的时间跟组。”
特么,当着一个想改编成新作的导演面前,说什么作品不够有魅力,也就陀螺这种脑子有坑的人能说的出来。
好吧,这家伙没情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能跟那么多制作公司闹矛盾,这情商能高到哪去?
陀螺继续说道:“我只拍前面的5集,很快的,或许那时候你连剧组都没定下。我当个副导演怎么样?”
莱曼嘿嘿笑着,“那等你拍完前面五集再说吧,我只能保证留出一个副导演的位置。”
陀螺很是高兴的答应了。
......
这年头,斯蒂芬-金的小说被搬上大银幕不是什么很值得报道的消息。
论及影响力,老先生从80年代就一直享誉文坛、影视圈子。
什么电视剧、电影,他担任编剧的时候都不老少,更别提翻拍、改编。
而且,这些作品大部分都很赚钱——好吧,除了偶尔几部,如《肖申克的救赎》。
至于莱曼定下的那部《迷雾》,倒是还没卖出电影版权——电视剧方面的版权已经卖出去了,就连好几部美剧都有出现过里面的部分场景。
不过前世原版的那部电影拍的不算太好,观众的两极分化也比较严重。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投资低了点,搞得一部软科幻惊悚电影,氛围营造的不错,但布景和特效突出一个“穷”字。
看着就觉得出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