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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暮鼓晨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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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吟儿尤其喜欢川东这片鸟的天堂,是最典型的乐不思“蜀”。

    林阡与孙思雨会面之后,问她洛轻舞有否对他产生厌恶,孙思雨支支吾吾三缄其口,林阡顿生不祥之感赶紧追问,惊闻思雨这丫头办事不力:“我……我始终无法出言诋毁师父。因此,不曾在洛轻舞面前说过半句师父的不是!”

    结果,林阡避居黔西长达三个月的大好阴谋,就因为孙思雨的“无法出言诋毁师父”而粉碎……

    “那该如何是好?”林阡脸上这才有早就该有的焦急之色。

    “嘿嘿,还说什么要杜绝千千万万的后来者。结果第一个就杜绝不掉了。”吟儿轻笑,“唉!小林阡心里一定直犯嘀咕:敌人很厉害没错,可女人比敌人还厉害啊!”

    “你这女子,有时可当真是讨人厌得很!”林阡蹙紧了眉,她明明不是不在乎他。

    “大不了就娶了她呗,能被挑中送给你林阡的,一定是个绝世大美女,不要白不要!”吟儿笑着拉他跑到鸟的天堂里。

    “哼,到那时,凤姑娘你就终日以泪洗面吧。”林阡冷冷说,甩开她的手转身就走,“又不是晴天,有什么可逛!”

    “哎?谁规定不是晴天就没有好心情的?没听过一句诗吗,‘莫为轻阴便拟归’,可别被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扰心了!”吟儿强行把他拉回来,虽然不是大晴天,却有各种鸟类在云端翱翔,鹊、鹭、莺、鸶各展身姿,竞献歌喉。

    “好久没动过手了!”吟儿摩拳擦掌,当即飞身上树,群鸟霎时被打破平衡,受惊四散如烟火炸裂,场面尤其壮观激烈。

    “你这丫头!”阡缓过神来才意识到她是要去捉鸟,哪来得及阻止,转眼整片树林所有飞禽,无论强者弱者,都被这混世魔女吓丢了魂。

    “呐,送给你!”她虽然身体大好,却显然功力还蹩脚得很,好不容易到手四只鸟还飞走一只,更累得气喘吁吁大汗淋漓。

    “我要它们做什么?”林阡哭笑不得,“快放回去,难道忘记了孙寄啸的脾气!”

    “他现在新婚燕尔,不会那么不通情理的。”吟儿硬是把鸟塞给他,“由不得你不要啦,这三只鸟的名字我都已经起好了。”

    “什么?!”

    “这只叫‘苏降雪’,这只叫‘洛知焉’,这只叫‘魏紫镝’。”吟儿笑着说,“放在身边,好好养着。”

    “你总是这么藐视敌人。”林阡这才笑起来,“我记得,桃源会战的几路官兵,也个个都被你取了绰号,吴冒先被你取成了‘吴冒失’,李云飞被你取成了‘李魂飞’。”

    “只是愿你记得,你的敌人再强大,我在另一些领域,都已经替你打败过他们一次。”吟儿还捧着那三只可怜的鸟,笑盈盈地说。

    “吟儿。其实吟儿真的比谁都聪明。”林阡动容,即刻将这三只鸟抓住收下,“出来逛是为了我,捉鸟也是为了我,我也真是愚笨得很,到刚刚才明白过来,吟儿是在变相地开导我啊。”

    “嗯,其实我是想说,你不用担心洛轻舞,你打不过她,自然还有我。就算她个子比我高,相貌比我美,武功不输我……”吟儿红着脸低下头,“她皮肤有我白皙吗?她发育有我丰满吗?人比人,气死人!”

    林阡哪还抑郁得了,忍不住大笑起来,所有烦扰,且置九霄云外。

    同行许久,看见一群幼童,在野间嬉笑打闹,吟儿触景生情,浮想联翩:“唉,今年……怕是来不及了……”

    林阡显然知道这小色鬼在想什么,笑叹一句:“是啊,猴子生不了了,只能生鸡、狗、猪了。”

    正自谈笑,吟儿表情忽然僵住,看见那群幼童后面,有个男人倚在树前,静静看孩子们玩耍,似是在思考或迷惘着什么。红衣,威猛,恍如隔世。

    “瀚抒。”尽管吟儿没有底气,阡却与她不约而同。

    自上次吟儿出事之后,或者说,自阡吟成婚以来,还没有一起出现在瀚抒眼前过……

    明知道这个男人已经不再糊涂了,已经决定从过去的阴影里奋力走出来了,可也确切清楚,凭瀚抒的脾气,不可能加入他们的抗金联盟,更不可能融入林家军中!

    所以,吟儿想起他时便会难受之极,也没信心到极点。

    “听说独孤清绝终于出现了。”瀚抒浅笑着问,故意不看吟儿,也故意不给林阡说话的台阶。

    “接下来要做什么,是还没有想通么?”林阡问。

    瀚抒摇头:“没有适合的路。”

    “你有选择的权利,对此我不便强求。”林阡察觉出他语气的迂回,点头,“不过,无论是我,是吟儿,甚至独孤,不管走到哪里,走了多远,都没有忘记过云雾山上的抗金北伐之约,我相信,如你般重情重义,也始终不能忘记。”

    “不必给我冠以‘重情重义’的美名,我不是。”瀚抒语气平和,却不是开玩笑,“他日未必不在战场相会,届时我不想被任何美名绑手绑脚。”

    说罢一跃而起,提携着刚刚喝空的酒坛,没有笑容。

    他那个姿势,很洒脱却明明故作洒脱。一双浓眉,永远有诉不完的苦。

    “总是在人前表现得令人厌恶,浑身都是刺,还嘴硬得天地不容……”吟儿看他背影,不免有些失落,叹道。

    “瀚抒他,一定是遭遇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变故。”林阡宽慰她。

     

    那许多不为人知的变故。

    谁能想表面最容易暴跳如雷的他洪瀚抒,实际却掩藏秘密最多。

    有时他会像今天一样呆滞地看着足下阆水,看飞鸟凭着江浪乱冲,俯仰沉浮,看石穴罅间雪白的泡沫,想起长江水的波涛汹涌和祁连山的云海壮阔。

    在川蜀沉淀了这么久,并非一无所获,至少他明白了三件事,第一不该为玉莲耽搁,第二不该为身世纠缠,第三不该为前事缠绕。祛除了所有杂念,心就空空如也,却突然发现,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接下来应该要干什么!尤其是在把孙寄啸和宇文白撮合共结连理之后。

    完成了金鹏和文白的终身大事——哈哈,他洪瀚抒,好歹也近了人情一次,尽了一个做大哥的责任……

    这心境实在奇特得很,再没有烦躁,却漫无目的。说要去遁入空门、修道升仙吧,他洪瀚抒,怎么看都像是个心恋红尘的——不是像,而就是。

    所以空空荡荡、百无聊赖,生活就这么小,为人就这么平庸,这么的毫无建树……

    也许是因为……什么都没有了吧……

    林阡和凤箫吟,喝完这喜酒就要立即出发了,他们俩,自是有他们的功业要去完成,跟他洪瀚抒终于分道扬镳,井水河水;

    金鹏和文白,也将幸福地生活在广安。幸好还有他们,才对他永不相负……

    想到孙寄啸,洪瀚抒的心头,才稍稍有些充实感:就算所有人都把林阡看成盟王,世间却还有这样一个人,他比尊重林阡更尊重自己。

    唉,洪瀚抒啊洪瀚抒,原来你求的只是一个平衡感罢了!

    现在是庆元六年的暮春,往前倒退三年,记得那时大家还在同一个,为何现在竟这样差距……

    他打断自己的思路,自嘲!懊悔!恨!洪瀚抒,原来你是不想面对现实而已!

    不远处,孙寄啸正在宇文白的注视下练剑,这神妙的剑法,在残疾之后以臂发力竟然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在寄啸手中展现得是淋漓尽致,瀚抒走上前去,嘴角不自觉流露了一丝笑,看着寄啸他日益成熟的武功,虽然腿脚残疾,却比以往还要英气,当之无愧川东一带的剑圣。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瀚抒不免拊掌惊叹,寄啸年纪才十七,却俨然有当年独孤清绝的风范。独孤的残情剑是以“残”无懈可击,他的剑法,则是以“反”独树一帜!

    看着寄啸在空地上踉跄走步,却是那么得配合剑招,再观寄啸的剑法,在出招之初收而又发、似守还攻、表面藏情内在夺命……本来寄啸的年龄根本参悟不透这剑法的犹豫、领略不到该用几分力来发挥精髓,但残疾之后,立竿见影解决了所有问题。所以,很多人之前都说他剑法浮华没有特色,特色其实就是在等他残疾才能够彰显……

    没错,这剑法,在出与至之间相差了十万八千里,撤即是挥,短便是长,退才是进,输却是赢……正自品赏,陡然间瀚抒一惊,是啊,都是反的,爱就是恨,生成为死,追寻到头却是放弃,一无所有本是拥有……为何当初的我不能理解,又是谁人,挡住了我的视线……

    他抬头看见暗红色的天空,白日依山尽,他知道他的家,在青海长云暗雪山,那里的烈日密云,那里的沉雪浅潭,他不必再沉沦下去——

    谁说他什么都没有!九分天下成立的时候,他就是名动天下的洪山主!他坐拥一整个祁连山甚至威震西夏王国!

    “酒,大家都喜欢喝,浇愁也好,纵情也可,放浪也罢,都是人之常情,可是,醉生梦死,不适合你洪瀚抒。”他记得,独孤清绝曾经对他的自我堕落痛心疾首,对他流露过,“如果真的可以,我独孤清绝,只希望逍遥与恢弘兼得。”

    “独孤清绝,你说得对,也祝你好运。”他扔开他手里的酒,一笑,解脱——所谓的功与名,我自己有,何必要他人承认!

    夜幕降临,他握紧了双钩,昨天,他刚刚领导了一场祁连山政变,明天,他将不再稀罕云雾山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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