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唯有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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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我喝完三杯。”
“我不习惯陪男人喝酒。而且是喝闷酒。”
“我要你陪。”
“那我只能陪你打一场了。”
男人听闻眼里精光一闪而过,轻弹剑身,唱道:“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君子用剑,我却称不得君子。就用这把无锋剑来了却三年前一场末决之战吧
茶馆后院是几间两层高的古典式小楼,平时只有最尊贵的客人才能来到这里享受。江甜休息和办公的地方也在这边。<ken的香水,那种味道是熟透了的女人地味道,能让胡军在她身上发狂的东西。
如果他不是在高@潮的时候高声喊着自己姐姐的名字,这个男人实在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情人。
“约了两个朋友过来这边谈生意。”胡军转过头扫了这个女人一眼,说道。他感觉的到她的诱惑,这个女人的胸太大了些,如果再小些,想必自己会更爱她吧。她是容貌和气质最接近姐姐的女人。
“哦,胡少的朋友一定是很尊贵的,我一定会好好招待的。安排在怡红快绿好吗?”江甜十分顺从地说道。怡红快绿取自《红楼梦》里面贾宝玉为大观园一处景色的命名,现在借来做这被红花绿叶环绕的古典小楼,倒也没辱没了这个名字。
“好。你来安排吧。”胡军点头。对身后跟来的保镖说道:“让人去调查那个怪物的来历。”
“是。”一个保镖答应着,立即转身去安排人手来调查了。
胡军确实是对那个自称自己为‘天涯’的怪人很感兴趣,一直在黑白边缘打拼的他很清楚,想混黑道,要么你有足够的智慧,远远超出对手的智慧,要么你足够的狠辣。对自己的狠,对敌人的狠。不然只会落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随着社会的发展,地下工作的从业者的形象和工作性质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再像以前那样,染几根黄毛打两个耳洞光着膀子身上纹一条大带鱼就能出来唬人。落伍了,这种打扮已经过时了。只有最低级的小混混才这么干。
真正的黑社会都是身穿名贵的西装,戴着白色的手套,努力的向他们心中的颠峰存在黑手党看齐。而且黑色产业他们只是间接的控制,不会直接的参与。他们更多的精力会放在白色产业上。也许那些个每月向希望小学捐款数百万的家伙就是一个黑帮大佬。也许那个优秀名营企业家什么什么代表手下有小弟三百。
胡军缺少人才,缺少一个敢打敢拼而且又身手卓越的人才。而这个怪人让胡军看到了些希望。或者,他能帮忙对付汤成那个同样堪称怪物的帮手吧。
胡军进入屋子,在沙发上坐起来,江甜立即乖巧地走到身后轻轻地帮他按摩着肩膀。说道:“胡少,想喝些什么?”
“茶。”胡军懒洋洋地答应着。
江甜正待吩咐人送来好茶,胡军的保镖却急急忙忙地走了过来,站在门口报告道:“少爷,那个疯子和客人起了冲突。”
“和谁?难道他们不知道这家伙是我要的人?”胡军脸色不悦地问道。
“是一个年轻男人,身份现在还不清楚。不过茶馆里有人认出来,和那个男人一道离开的是文家小姐文开开。”
“文开开?汤成?”胡军满脸惊讶。还真是无巧不成书啊,原本就是想用这个怪人来对付汤成的,没想到他们现在就起了冲突。“现在人在哪儿?”
“好像说是要出去打架。”
“打架?走。去看看。”胡军说着就从沙发上站起来,跟着群人急急忙忙地走出去。
江南烟雨中,此时的江南正是江南众多古塔中最为风光也最为风流的一塔,可惜七十余年前塔倒山虚,连山名也换成了夕照山。
夕照山顶,汤成和那个身材高大的怪人对面而立。从外型上看,汤成身高不及别人,壮实更是相差甚远,文文弱弱的,像是个小受男似的,实在让人对他这场仗不抱有希望。
聪明的女人总是知道在什么时候应该说话,什么时候缄默不语。文开开看到过这个男人出手,那几个保镖还没冲到面前,就被他的长剑给拍的昏迷不醒。
而且,这个男人如果不是有所持仗,就是悍不畏死。即便他不是江南人,但是见到胡军鲜衣怒马仆佣成群的模样,也应该知道他的身份不简单。可是他对其豪无畏惧,甚至对胡军也不手下留情,要不是胡军的保镖资质还算不错,又舍得下本钱来讨好他,这一剑非把胡军拍成胡傻不可。
有恿有力,即便智商差了些,也已经是个很难对付的主了。可是见其说话犀利狡猾,即使像茶馆的老板娘这种八面玲珑的人物也在口头上占不了他的便宜。一个语言组织能力如此迅速的男人,如果说他的智商极低,恐怕是没有人会相信的。
文开开知道汤成认识这个男人,因为他们才是第一个发现这个男人的人。而且,文开开猜测,这个男人发现了临窗而坐的汤成,所以才到这茶馆闹这么一出的。他是为了汤成而来。
汤成给他的评价是‘半个能让他逃跑的人’,意思是说,他不是这个怪人的对手?
文开开有些苦恼自己想的太多了,如果也能像其它的女人那样一脸焦急的说上几句担忧的话,说不定就会好些。可是性格使然,她如果真的那么做了,自己觉得不适应,恐怕汤成也会觉得怪异吧?心悬地高高的,却只能像个小女人似地乖巧地站在汤成的身后,甚至连脸上的表情都不会有任何变化。
雨淋淋沥沥地下着,滴落在头发上和肩膀上,文开开却没有避开的意思。不远处有一个凉亭,那是用来给行人避害雨的。她却没有想移动步伐走过去的意思。不知道怎么的,她就是不想动。不仅仅是身体,还有眼睛。她怕在她向那边走过去的时候,两人就分了胜负。
“你又不用兵器?”天涯扛着自己那把脏兮兮地长脸,看着汤成问道。原本跟一丛杂草似的头发被雨水一淋,反而柔顺地搭在脑门上。只是看起来极具喜感,像是没泡好的方便面挂在头上似的。
“是的。”汤成笑着点头。“这样的话,即便你赢了我,也会心里有愧。”
汤成说着话,突然双掌齐拍,那密集的雨点在落下来的时候,被汤成的手力给改变了运动的方向,向钉子般的向怪人的脸上打过去。
“你又耍诈。”天涯气愤地吼道,眼睛被打的没办法睁开,挥着肩膀上的剑就朝前面劈了过去。
“你自己都承认不是君子了,那我也没必要对你行什么君子之礼。”汤成说话的时候,已经避开怪人呼啸而来的长剑,身体像只兔子似的朝他的背后饶过去。
一寸长,一份强。一寸短,一份险。而双手却可长可短,这才是世间最厉害的杀人利器。
怪人知道汤成的企图,听声辨位,向下直劈的长剑突然间变成横切,将他周围一米范围以内的位置都给保护住了。
汤成没办法靠近,右脚一点,地上的一块石头就被他挑了起来,夹带着风声地向怪人脸上飞去。
怪人双手握着剑柄,像是打棒球似的,‘哐’地一声金石撞击声传来,那块石头就被他用剑给拍飞了出去。
这些动作只是一眨眼间完成,甚至怪人的眼睛才刚刚能够睁开,可两人已经斗了好几个回合。
文开开在旁边看的目瞪口呆,内心的震撼实在无法向外人道也。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功夫?天朝功夫?
“哈哈,痛快。热身完毕了吧?我有些迫不及待了。”怪人又一次将剑扛在肩膀上,大笑着说道。
“好吧。赶紧把你揍一顿,我好带女人回家。免得她被这雨给淋感冒了。”汤成有些心疼地看了一眼在雨水中的文开开,说道。
‘轰’地一声巨响,惊雷挟着闪电以撕碎苍天的力道劈下,一条浴火金龙在空中腾挪起伏,一跃万里。然后那东、南、西、方四方雷动,轰隆隆地嘶吼声从四面八方传来。每一声都震破苍穹。
细密的雨点突然间变的疏远,而雨势却突然间骤急了起来。原本的和风细雨变成了狂风暴雨,呼啸的凉风从整个夕照山顶掠过,不远处有枝叶难以承受这风劲而断裂的声音传来。
在文开开用双手用力的按着长发,不让它们像个疯子般的四散飞舞时,汤成和那个怪人的大战开始了。
哐!
怪人双手握剑,雷霆万钧的向汤成的脑袋砸下去。剑以割刺为主,走的是轻灵刁钻路线。而单纯的将剑当做重武器来使用的,天朝唯有此人。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想要用此重剑,必须在将软剑练到炉火纯情的地步方可。以软剑之巧,配合重剑之重,天下间都可去得。他们重剑门弟子无数,这么多年能能被那个苛刻古板的老太婆放出来的却只有这么一个传人。
汤成知道这一剑的力道,身形在重剑末击下来之前就已经转开,连退三步,才喋堪避开重剑的劈挂范围之外。那人一招抢先,便步步抢先,双手握着剑柄,如使用东洋刀般横劈坚砍,大开大阖,纵横不断。<
“陪我喝完三杯。”
“我不习惯陪男人喝酒。而且是喝闷酒。”
“我要你陪。”
“那我只能陪你打一场了。”
男人听闻眼里精光一闪而过,轻弹剑身,唱道:“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君子用剑,我却称不得君子。就用这把无锋剑来了却三年前一场末决之战吧
茶馆后院是几间两层高的古典式小楼,平时只有最尊贵的客人才能来到这里享受。江甜休息和办公的地方也在这边。<ken的香水,那种味道是熟透了的女人地味道,能让胡军在她身上发狂的东西。
如果他不是在高@潮的时候高声喊着自己姐姐的名字,这个男人实在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情人。
“约了两个朋友过来这边谈生意。”胡军转过头扫了这个女人一眼,说道。他感觉的到她的诱惑,这个女人的胸太大了些,如果再小些,想必自己会更爱她吧。她是容貌和气质最接近姐姐的女人。
“哦,胡少的朋友一定是很尊贵的,我一定会好好招待的。安排在怡红快绿好吗?”江甜十分顺从地说道。怡红快绿取自《红楼梦》里面贾宝玉为大观园一处景色的命名,现在借来做这被红花绿叶环绕的古典小楼,倒也没辱没了这个名字。
“好。你来安排吧。”胡军点头。对身后跟来的保镖说道:“让人去调查那个怪物的来历。”
“是。”一个保镖答应着,立即转身去安排人手来调查了。
胡军确实是对那个自称自己为‘天涯’的怪人很感兴趣,一直在黑白边缘打拼的他很清楚,想混黑道,要么你有足够的智慧,远远超出对手的智慧,要么你足够的狠辣。对自己的狠,对敌人的狠。不然只会落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随着社会的发展,地下工作的从业者的形象和工作性质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再像以前那样,染几根黄毛打两个耳洞光着膀子身上纹一条大带鱼就能出来唬人。落伍了,这种打扮已经过时了。只有最低级的小混混才这么干。
真正的黑社会都是身穿名贵的西装,戴着白色的手套,努力的向他们心中的颠峰存在黑手党看齐。而且黑色产业他们只是间接的控制,不会直接的参与。他们更多的精力会放在白色产业上。也许那些个每月向希望小学捐款数百万的家伙就是一个黑帮大佬。也许那个优秀名营企业家什么什么代表手下有小弟三百。
胡军缺少人才,缺少一个敢打敢拼而且又身手卓越的人才。而这个怪人让胡军看到了些希望。或者,他能帮忙对付汤成那个同样堪称怪物的帮手吧。
胡军进入屋子,在沙发上坐起来,江甜立即乖巧地走到身后轻轻地帮他按摩着肩膀。说道:“胡少,想喝些什么?”
“茶。”胡军懒洋洋地答应着。
江甜正待吩咐人送来好茶,胡军的保镖却急急忙忙地走了过来,站在门口报告道:“少爷,那个疯子和客人起了冲突。”
“和谁?难道他们不知道这家伙是我要的人?”胡军脸色不悦地问道。
“是一个年轻男人,身份现在还不清楚。不过茶馆里有人认出来,和那个男人一道离开的是文家小姐文开开。”
“文开开?汤成?”胡军满脸惊讶。还真是无巧不成书啊,原本就是想用这个怪人来对付汤成的,没想到他们现在就起了冲突。“现在人在哪儿?”
“好像说是要出去打架。”
“打架?走。去看看。”胡军说着就从沙发上站起来,跟着群人急急忙忙地走出去。
江南烟雨中,此时的江南正是江南众多古塔中最为风光也最为风流的一塔,可惜七十余年前塔倒山虚,连山名也换成了夕照山。
夕照山顶,汤成和那个身材高大的怪人对面而立。从外型上看,汤成身高不及别人,壮实更是相差甚远,文文弱弱的,像是个小受男似的,实在让人对他这场仗不抱有希望。
聪明的女人总是知道在什么时候应该说话,什么时候缄默不语。文开开看到过这个男人出手,那几个保镖还没冲到面前,就被他的长剑给拍的昏迷不醒。
而且,这个男人如果不是有所持仗,就是悍不畏死。即便他不是江南人,但是见到胡军鲜衣怒马仆佣成群的模样,也应该知道他的身份不简单。可是他对其豪无畏惧,甚至对胡军也不手下留情,要不是胡军的保镖资质还算不错,又舍得下本钱来讨好他,这一剑非把胡军拍成胡傻不可。
有恿有力,即便智商差了些,也已经是个很难对付的主了。可是见其说话犀利狡猾,即使像茶馆的老板娘这种八面玲珑的人物也在口头上占不了他的便宜。一个语言组织能力如此迅速的男人,如果说他的智商极低,恐怕是没有人会相信的。
文开开知道汤成认识这个男人,因为他们才是第一个发现这个男人的人。而且,文开开猜测,这个男人发现了临窗而坐的汤成,所以才到这茶馆闹这么一出的。他是为了汤成而来。
汤成给他的评价是‘半个能让他逃跑的人’,意思是说,他不是这个怪人的对手?
文开开有些苦恼自己想的太多了,如果也能像其它的女人那样一脸焦急的说上几句担忧的话,说不定就会好些。可是性格使然,她如果真的那么做了,自己觉得不适应,恐怕汤成也会觉得怪异吧?心悬地高高的,却只能像个小女人似地乖巧地站在汤成的身后,甚至连脸上的表情都不会有任何变化。
雨淋淋沥沥地下着,滴落在头发上和肩膀上,文开开却没有避开的意思。不远处有一个凉亭,那是用来给行人避害雨的。她却没有想移动步伐走过去的意思。不知道怎么的,她就是不想动。不仅仅是身体,还有眼睛。她怕在她向那边走过去的时候,两人就分了胜负。
“你又不用兵器?”天涯扛着自己那把脏兮兮地长脸,看着汤成问道。原本跟一丛杂草似的头发被雨水一淋,反而柔顺地搭在脑门上。只是看起来极具喜感,像是没泡好的方便面挂在头上似的。
“是的。”汤成笑着点头。“这样的话,即便你赢了我,也会心里有愧。”
汤成说着话,突然双掌齐拍,那密集的雨点在落下来的时候,被汤成的手力给改变了运动的方向,向钉子般的向怪人的脸上打过去。
“你又耍诈。”天涯气愤地吼道,眼睛被打的没办法睁开,挥着肩膀上的剑就朝前面劈了过去。
“你自己都承认不是君子了,那我也没必要对你行什么君子之礼。”汤成说话的时候,已经避开怪人呼啸而来的长剑,身体像只兔子似的朝他的背后饶过去。
一寸长,一份强。一寸短,一份险。而双手却可长可短,这才是世间最厉害的杀人利器。
怪人知道汤成的企图,听声辨位,向下直劈的长剑突然间变成横切,将他周围一米范围以内的位置都给保护住了。
汤成没办法靠近,右脚一点,地上的一块石头就被他挑了起来,夹带着风声地向怪人脸上飞去。
怪人双手握着剑柄,像是打棒球似的,‘哐’地一声金石撞击声传来,那块石头就被他用剑给拍飞了出去。
这些动作只是一眨眼间完成,甚至怪人的眼睛才刚刚能够睁开,可两人已经斗了好几个回合。
文开开在旁边看的目瞪口呆,内心的震撼实在无法向外人道也。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功夫?天朝功夫?
“哈哈,痛快。热身完毕了吧?我有些迫不及待了。”怪人又一次将剑扛在肩膀上,大笑着说道。
“好吧。赶紧把你揍一顿,我好带女人回家。免得她被这雨给淋感冒了。”汤成有些心疼地看了一眼在雨水中的文开开,说道。
‘轰’地一声巨响,惊雷挟着闪电以撕碎苍天的力道劈下,一条浴火金龙在空中腾挪起伏,一跃万里。然后那东、南、西、方四方雷动,轰隆隆地嘶吼声从四面八方传来。每一声都震破苍穹。
细密的雨点突然间变的疏远,而雨势却突然间骤急了起来。原本的和风细雨变成了狂风暴雨,呼啸的凉风从整个夕照山顶掠过,不远处有枝叶难以承受这风劲而断裂的声音传来。
在文开开用双手用力的按着长发,不让它们像个疯子般的四散飞舞时,汤成和那个怪人的大战开始了。
哐!
怪人双手握剑,雷霆万钧的向汤成的脑袋砸下去。剑以割刺为主,走的是轻灵刁钻路线。而单纯的将剑当做重武器来使用的,天朝唯有此人。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想要用此重剑,必须在将软剑练到炉火纯情的地步方可。以软剑之巧,配合重剑之重,天下间都可去得。他们重剑门弟子无数,这么多年能能被那个苛刻古板的老太婆放出来的却只有这么一个传人。
汤成知道这一剑的力道,身形在重剑末击下来之前就已经转开,连退三步,才喋堪避开重剑的劈挂范围之外。那人一招抢先,便步步抢先,双手握着剑柄,如使用东洋刀般横劈坚砍,大开大阖,纵横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