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四十七章:秦风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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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风习习.吹在身上略有些凉意,来时秦风与闵若兮并肩而行,回时,闵若兮却紧紧地抓着秦风的手,她抓得是那样的紧,以至于秦风甚至觉得她的指甲已经嵌进了自己的掌心之内.看了一眼闵若兮,发现她双肩略微向内收拢,竟然是有些畏寒的意思.
闵若兮的武道早就到了宗师之境,自然是不畏寒暑,之所以如此,只怕是心里有心事.
“兮儿,不要担心什么,我就是我,从来没有变过.”秦风柔声道.
听到秦风的话,闵若兮身子一抖,似乎从自己的臆想之中清醒了过来,秦风却感到手被她抓得更紧了.
“你先前跟文卫二公说,李清的回家之路,注定不会一帆风顺,或者他回家了,或者他失败而死去了,你说浩瀚的星空,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李清大帝不是神,他亦然是人.”闵若兮仰头看着秦风.
“是这样的.”秦风点头道.
“我害怕.”闵若兮道:”我害怕他没有成功地回家,他又回来了,他就藏在你的身体里,要不然,你为什么能练成他的武功,看懂他写的日记?”闵若兮身体抖索得更厉害了:”我害怕你现在只是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我害怕他会夺去你的身体,然后,他又谋算着要回家.”
秦风停下了脚步,转身凝视着闵若兮的眼睛,肯定地道:”兮儿,你想多了,我就是我,我是秦风,决不会有什么李清大帝的灵魂寄居在我的身体之内,哈哈哈,就算真如你所想的那样,那又有什么可畏惧的,一个千多年前的老鬼,我会怕他吗?直接就像碾一颗臭虫那般碾死了.我是这个世界的人,我的家就在这里,有你的地方,有文儿武儿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闵若兮将自己依偎进秦风的怀里,死死地搂着他的腰:”永远不要离开我们.”
“我当然不会离开你们,咱们生同床,死同穴.”秦风在闵若兮的额头之上波的亲了一口,两手一探,将闵若兮举了起来,手碗一转,将她放在自己的背上,笑着道:”还记得我们在落英山脉逃亡的时候吗?那时候我就这样背着你,你像个木头人儿一样动弹不得呢?”
“当然记得.”闵若兮破涕为笑,两只手拎着秦风的耳朵:”我现在可不是木头人,我们回去,驾,驾,快点跑起来.”
秦风大笑,加快速度,一阵风一般地掠过了长长的巷道.
在他们的身后,霍光微笑着拉开了与他们的距离,此时在他的眼中,前面的这二位不是身份尊贵的皇帝皇后,而只是一对热恋中的男女而已.
又是新的一天来到,秦风坐在书房之中,看着窗外灿烂的阳光,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昨夜的闵若兮当真是非常的疯狂,就好像他们又回到了当初在昭狱的那几个晚上.更多的时候,她就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家闺秀,不过昨晚的闵若兮,秦风更喜欢.早上离开的时候,她还像是一只慵懒的小猫一般蜷缩在被窝里呢!过度的疯狂自然会带来更多的疲惫.
摸了摸还有些酸痛的腰,秦风脸上的笑意更浓了.
站起身来,走到窗边,深深地吸了一口早上新鲜的空气.现在的他,对于自己当然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如果说以前自己的脑子里一直有一把锁,锁住了自己很多记忆深处的东西,那么李清的日记就像是那把开锁的钥匙,打开了那一扇尘封紧闭的大门.
毫无疑问,这具身体是这个世界的土生土长的,或者说就是李清大帝的多少世子孙,但这个人,肯定是在某个时候挂了,说不定就是在练这混元神功时挂的,而真正的自己,却无巧不巧的在这个时候来到了这里,重新成为了这具身体的主人.
秦风不想去探究这里头的奥妙,因为细思极恐啊!反正他觉得,活着就好.身体是工具,思想才是主体,只要思想还是自己的,那么承载思想的工具是什么,其实并不那么重要.
自己识得李清的文字,当然是因为自己的思想与他来自同一个地方,那颗李清念念不忘的蔚蓝色的星球,但毫无疑问,李清所处的年代,要远远地超出了自己那个时代.后来者却先到了上千年,时光让人永远也无法去窥探他的奥妙.
至于自己为什么能练成李清大帝的混元神功,秦风其实也有自己的一些猜想.混元神功是为李清大帝量身打造的,而李清的身体或者说是基因与这个世界上的人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即便混元神功在这个世界之上成了大路货,也没有人能练成功,因为练他,就是一个死字.
而自己之所以有这个缘份,恐怕最大的因素,就是自己的身体里,流淌着李清的血脉.隐藏的基因在经历了千年之后,终于出现了返祖的迹象?
或者说是一种基因突变?
这便是自己能将混元神功练到了一定程度还能撑着不死的原因所在吧?大概这种基因突变并不完整,所以少年时的秦风会时时地受到残酷的折磨,而这个时候,舒畅到了秦风的身边,又为他迁延了很长的时光.
闵若兮那致命的一掌,震散了秦风的丹田,或者这一掌,才真正地解锁了那些突变并不完整的基因.生死关头之际,大概是那些基因也察觉到了生死之间的大恐怖,所以才在那个时候完成了最后的变异.
混元神功不再是要命的魔头,而是成了自己保命的护身符.
如果这个时候自己能去到李清大帝遗留在玉龙山下的战舰之上,去启动那里的主机,分析一下自己的基因,搞不好自己这具身体里的染色体,也只剩下了二十三对了.
如果从这个方面来讲,自己是不是也不算是这个世界的人了?秦风不无恶意地想着.
对他来说,这无所谓.
正如他对闵若兮所讲的那样,这里,有他的亲人,这里才是他的家.
心若安处,便是故乡.
他才不会想着要千方百计的跑回家去.
宇宙的奥妙,即便是李清那个时代的人也没有搞清楚吧,要不然他就不会糊里糊涂的掉到这个世界上来了.回去的路那有这么顺畅,一个搞不好,他就说不定会在浩瀚的宇宙之中迷失了道路,从而成为了星空之中流浪的一颗星星.直到他们的生命走到尽头.
秦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所以他也不会想着要回去.
李清将这个世界当成了一个工具,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存在的目的,都只是为了帮他收集到足够的资源从而让他能踏上归家的路途.而自己,却是将这里当成了自己真真切切的家,建设一个更美好的家园,才是秦风最内心的目的.
以李清的能力和见识,他如果真能沉得下心来,这个世界只怕早就开启了工业化的序幕,上千年的发展,说不定等自己来的这个时候,这个世界与自己原来所处的那个地球,发展得早就差不多了.但他却没有这么做.
或者他认为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做这些完全是在浪费他的时间,想要重新建立起一个完备的工业体系,显然不是短时间内能完成的,这个时间或者要长达数百年,秦风可是知道,在地球之上,从开始工业革命到最后发展到信息数字化时代,可是足足用了好几百年的时间.
人生不过只有几十上百年,显然李清没有耐心去做这些事情.
或者,自己从现在就可以做了.
李清在日记中曾经写到工业化序幕就是一个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开,便会释放出穷凶极恶的恶魔.但秦风可不这么认为.
他将这个世界当成了自己的家.那么,他就有义务让这个家有足够的自保能力.
现在这个世界,如果面临了外部威胁,恐怕毫无抵抗之力.假设一下,如果像李清所拥有的那样的战舰来个十几二十艘,只怕征服这个世界就是分分钟的事情.
要知道李清就凭着一艘残破的快要解体的战舰,便一举歼灭了数十万的周军,从而建立起了唐朝.
世界是奇秒的,星空是无垠的,但世事也是无常的,你怎么敢肯定在未来的某个点不会有这样的强大力量光顾这个世界呢?
也许是明天,也许是很多年后,也许永远也不会来.
但有备无患,打铁还得自身硬呢.这个潘多拉魔盒里的魔鬼便由自己来打开吧,自己活着的时候,当然不可能看到自己前世那样的光景,但却可以满怀期待他们的未来.
当自己征服了齐国之后,玉龙山下李清遗留下来的战舰,也将会成为自己的财产,相信那里面还会有大量的财富值得自己去挖崛.
自己不能让他们一下子发展到多么高的高度,但却可以大大地缩短这个发展的过程.
想到这里,秦风开心地拍了拍手:”来人.”
乐公公应声而入.
“去将天工署的徐来大人请到我这里来.”
夜风习习.吹在身上略有些凉意,来时秦风与闵若兮并肩而行,回时,闵若兮却紧紧地抓着秦风的手,她抓得是那样的紧,以至于秦风甚至觉得她的指甲已经嵌进了自己的掌心之内.看了一眼闵若兮,发现她双肩略微向内收拢,竟然是有些畏寒的意思.
闵若兮的武道早就到了宗师之境,自然是不畏寒暑,之所以如此,只怕是心里有心事.
“兮儿,不要担心什么,我就是我,从来没有变过.”秦风柔声道.
听到秦风的话,闵若兮身子一抖,似乎从自己的臆想之中清醒了过来,秦风却感到手被她抓得更紧了.
“你先前跟文卫二公说,李清的回家之路,注定不会一帆风顺,或者他回家了,或者他失败而死去了,你说浩瀚的星空,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李清大帝不是神,他亦然是人.”闵若兮仰头看着秦风.
“是这样的.”秦风点头道.
“我害怕.”闵若兮道:”我害怕他没有成功地回家,他又回来了,他就藏在你的身体里,要不然,你为什么能练成他的武功,看懂他写的日记?”闵若兮身体抖索得更厉害了:”我害怕你现在只是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我害怕他会夺去你的身体,然后,他又谋算着要回家.”
秦风停下了脚步,转身凝视着闵若兮的眼睛,肯定地道:”兮儿,你想多了,我就是我,我是秦风,决不会有什么李清大帝的灵魂寄居在我的身体之内,哈哈哈,就算真如你所想的那样,那又有什么可畏惧的,一个千多年前的老鬼,我会怕他吗?直接就像碾一颗臭虫那般碾死了.我是这个世界的人,我的家就在这里,有你的地方,有文儿武儿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闵若兮将自己依偎进秦风的怀里,死死地搂着他的腰:”永远不要离开我们.”
“我当然不会离开你们,咱们生同床,死同穴.”秦风在闵若兮的额头之上波的亲了一口,两手一探,将闵若兮举了起来,手碗一转,将她放在自己的背上,笑着道:”还记得我们在落英山脉逃亡的时候吗?那时候我就这样背着你,你像个木头人儿一样动弹不得呢?”
“当然记得.”闵若兮破涕为笑,两只手拎着秦风的耳朵:”我现在可不是木头人,我们回去,驾,驾,快点跑起来.”
秦风大笑,加快速度,一阵风一般地掠过了长长的巷道.
在他们的身后,霍光微笑着拉开了与他们的距离,此时在他的眼中,前面的这二位不是身份尊贵的皇帝皇后,而只是一对热恋中的男女而已.
又是新的一天来到,秦风坐在书房之中,看着窗外灿烂的阳光,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昨夜的闵若兮当真是非常的疯狂,就好像他们又回到了当初在昭狱的那几个晚上.更多的时候,她就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家闺秀,不过昨晚的闵若兮,秦风更喜欢.早上离开的时候,她还像是一只慵懒的小猫一般蜷缩在被窝里呢!过度的疯狂自然会带来更多的疲惫.
摸了摸还有些酸痛的腰,秦风脸上的笑意更浓了.
站起身来,走到窗边,深深地吸了一口早上新鲜的空气.现在的他,对于自己当然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如果说以前自己的脑子里一直有一把锁,锁住了自己很多记忆深处的东西,那么李清的日记就像是那把开锁的钥匙,打开了那一扇尘封紧闭的大门.
毫无疑问,这具身体是这个世界的土生土长的,或者说就是李清大帝的多少世子孙,但这个人,肯定是在某个时候挂了,说不定就是在练这混元神功时挂的,而真正的自己,却无巧不巧的在这个时候来到了这里,重新成为了这具身体的主人.
秦风不想去探究这里头的奥妙,因为细思极恐啊!反正他觉得,活着就好.身体是工具,思想才是主体,只要思想还是自己的,那么承载思想的工具是什么,其实并不那么重要.
自己识得李清的文字,当然是因为自己的思想与他来自同一个地方,那颗李清念念不忘的蔚蓝色的星球,但毫无疑问,李清所处的年代,要远远地超出了自己那个时代.后来者却先到了上千年,时光让人永远也无法去窥探他的奥妙.
至于自己为什么能练成李清大帝的混元神功,秦风其实也有自己的一些猜想.混元神功是为李清大帝量身打造的,而李清的身体或者说是基因与这个世界上的人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即便混元神功在这个世界之上成了大路货,也没有人能练成功,因为练他,就是一个死字.
而自己之所以有这个缘份,恐怕最大的因素,就是自己的身体里,流淌着李清的血脉.隐藏的基因在经历了千年之后,终于出现了返祖的迹象?
或者说是一种基因突变?
这便是自己能将混元神功练到了一定程度还能撑着不死的原因所在吧?大概这种基因突变并不完整,所以少年时的秦风会时时地受到残酷的折磨,而这个时候,舒畅到了秦风的身边,又为他迁延了很长的时光.
闵若兮那致命的一掌,震散了秦风的丹田,或者这一掌,才真正地解锁了那些突变并不完整的基因.生死关头之际,大概是那些基因也察觉到了生死之间的大恐怖,所以才在那个时候完成了最后的变异.
混元神功不再是要命的魔头,而是成了自己保命的护身符.
如果这个时候自己能去到李清大帝遗留在玉龙山下的战舰之上,去启动那里的主机,分析一下自己的基因,搞不好自己这具身体里的染色体,也只剩下了二十三对了.
如果从这个方面来讲,自己是不是也不算是这个世界的人了?秦风不无恶意地想着.
对他来说,这无所谓.
正如他对闵若兮所讲的那样,这里,有他的亲人,这里才是他的家.
心若安处,便是故乡.
他才不会想着要千方百计的跑回家去.
宇宙的奥妙,即便是李清那个时代的人也没有搞清楚吧,要不然他就不会糊里糊涂的掉到这个世界上来了.回去的路那有这么顺畅,一个搞不好,他就说不定会在浩瀚的宇宙之中迷失了道路,从而成为了星空之中流浪的一颗星星.直到他们的生命走到尽头.
秦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所以他也不会想着要回去.
李清将这个世界当成了一个工具,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存在的目的,都只是为了帮他收集到足够的资源从而让他能踏上归家的路途.而自己,却是将这里当成了自己真真切切的家,建设一个更美好的家园,才是秦风最内心的目的.
以李清的能力和见识,他如果真能沉得下心来,这个世界只怕早就开启了工业化的序幕,上千年的发展,说不定等自己来的这个时候,这个世界与自己原来所处的那个地球,发展得早就差不多了.但他却没有这么做.
或者他认为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做这些完全是在浪费他的时间,想要重新建立起一个完备的工业体系,显然不是短时间内能完成的,这个时间或者要长达数百年,秦风可是知道,在地球之上,从开始工业革命到最后发展到信息数字化时代,可是足足用了好几百年的时间.
人生不过只有几十上百年,显然李清没有耐心去做这些事情.
或者,自己从现在就可以做了.
李清在日记中曾经写到工业化序幕就是一个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开,便会释放出穷凶极恶的恶魔.但秦风可不这么认为.
他将这个世界当成了自己的家.那么,他就有义务让这个家有足够的自保能力.
现在这个世界,如果面临了外部威胁,恐怕毫无抵抗之力.假设一下,如果像李清所拥有的那样的战舰来个十几二十艘,只怕征服这个世界就是分分钟的事情.
要知道李清就凭着一艘残破的快要解体的战舰,便一举歼灭了数十万的周军,从而建立起了唐朝.
世界是奇秒的,星空是无垠的,但世事也是无常的,你怎么敢肯定在未来的某个点不会有这样的强大力量光顾这个世界呢?
也许是明天,也许是很多年后,也许永远也不会来.
但有备无患,打铁还得自身硬呢.这个潘多拉魔盒里的魔鬼便由自己来打开吧,自己活着的时候,当然不可能看到自己前世那样的光景,但却可以满怀期待他们的未来.
当自己征服了齐国之后,玉龙山下李清遗留下来的战舰,也将会成为自己的财产,相信那里面还会有大量的财富值得自己去挖崛.
自己不能让他们一下子发展到多么高的高度,但却可以大大地缩短这个发展的过程.
想到这里,秦风开心地拍了拍手:”来人.”
乐公公应声而入.
“去将天工署的徐来大人请到我这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