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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八十一章:风雪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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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小鱼牵着战马,缓缓地在风雪之中摸索着前进。这种天气,骑在马上更受罪一些,还不如下马步行。更重要的是,在这种天气之下奔跑,战斗,都是更耗战马力气的,如果碰上了敌人,战马气力更好的一方自然是占着极大的优势。

    不管是战斗,还是逃跑。

    这里的秦军可没有软柿子,厉害得很。这两个月来,双方斥候不断地交战,已经让所有的明军都深有体会了。程小鱼以前是秦国边军,而雷霆军则是秦国军队的天之骄子,是需要他们仰望的,他们也知道这些人是大秦军队之中最厉害的。

    这段时间在城外与他们这些斥候交手的,大半都是雷霆军。雷霆军在双联城驻扎的不多,被守将更多的放在外面当成斥候或者奇兵使用。

    每一次巡逻,探哨,抑或是袭击秦人从雍都来的粮队,都有可能遭遇到雷霆军的拦截,不少斥候营中的战友,便永远地躺在了这片土地之上。光是自己这个小队,便已经换了四个了。四张熟悉的面孔,永远地从程小鱼的世界之中消失了,死掉的四个人中,二个是原来虎牢军的,一个是青州军的,还有一个是大明本土的。

    当然,雷霆军付出的代价更大。

    用大队长的话来说,那些人,就是一些傻叉,当然,在程小鱼看来,这些人虽然很傻叉,但也是很强大的一些傻叉。程小鱼近一段时间有些糟心,因为最初的那些强大的傻叉,现在愈来愈精明了。

    第一次突然遭遇到他们的时候,这些天之骄子们,骑着剽悍的战马,披着沉重的铁甲,系着鲜红的披风,发起冲刺的时候,当真是很威风,排山倒海似的,卷起的雪花在他们身后滚滚如雪龙。

    大队长二话不说,下达的第一个命令竟然是跑。

    这让当时的程小鱼很惊讶,难道不是勇敢地进攻吗?打赢了,就会有赏钱。加入明军之后,程小鱼也打了不少仗了,从虎牢一直进军到雍都外围,可不是太太平平行军过来的,每一次打了胜仗,都会有赏钱发下来,这几个月,程小鱼便得了二十两赏银了,这可是两个月的薪饷呢。

    逃跑,太不名誉了。而且他们可是精锐的斥候,这样逃回去,只怕人人都逃不掉惩罚。只不过这一段时间大队长在他们这些人心中已经树立起了高大的形象,不论是公是私,大家都愿意听他的。

    所以在大队长策马回转一声跑喊出来的时候,大家几乎都是不假思索的策马便逃。

    事实证明,大队长永远都是队的。

    明军的斥候,身上穿得不是那重沉重的铁甲,而是一种看起来很薄很轻的甲胄,程小鱼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打造的,他们没有拉风的披风,胯下骑着的马更不高大,是那种耐力特别好又挺耐寒的荒原马。

    在大队长的带领之下,大家跑了约十里路之后,便又嗥叫着杀了回来。

    这个时候,拉风的雷霆军胯下的战马已经在喘了。鼻孔里喷出来的白气,隔着老远便能看见。那一仗下来,程小鱼对大队长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比他们人数还要多的一队雷霆军被他们生生地干翻了,只余下不多的人逃了回去。

    回去之后,他们又得了不少的赏银,程小鱼作为小队长,一次性拿到了二十两,因为这是明军在雍都城外第一次对阵成建制的雷霆军而全歼灭了对方。

    不过他们也伤亡了二十余人。每个活着的人,在大队长领头之下,把赏银的一半凑到了一齐,准备捐给那些阵亡的战大戏。

    虽然大明的抚恤金很高,对战死士兵的遗属也有很多的照顾,但大队长说了,这是他们这些战友的心意。

    不过从那以后,这种傻叉的雷霆军越来越少了。

    他们也在战争之中学习,成长。雷霆军是大秦军队的精锐,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士兵,他们唯一的不足,就是打得仗太少了,但现在,他们正在不断地失败之中迅速地成长起来。

    反正程小鱼现在是觉得他们越来越对付了。现在斥候碰上他们,基本上就是一比一的伤亡率。这让程小鱼非常的不满意,因为雷霆军的装备虽然不错,但与他们比起来,程小鱼觉得还是有差距的,特别是在细节之上。

    伸手拍了拍皮帽子上的雪,将上面的积雪拍了下来。

    他头上戴的不是铁盔,而是一顶皮帽子。帽子两侧有两根长长的狗舌头,上面有两根细绳,系上的话,就能将耳朵和大半的脸庞全都挡住。口罩也是缝在皮帽子里头的,戴上这样一个帽子后,便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头了。

    虽然他的防护力比起铁盔也差得很远,但如果要选的话,程小鱼当然会选择这顶暖和的帽子而不是冷冰冰的铁盔。

    手上戴着皮手套。手套不厚,内里有着暖和的动物毛发,这种手套十个指头都有半截露在外头,既保了暖,又不会影响手指的灵活性。

    每个士兵都有一柄马槊,这可是昂贵玩意儿,以前程小鱼只看到到军中的高级将领们拥有这种武器,但在明军斥候营中,却是人手一把。而早前他看到追风营的那些骑兵,好几千人呐,居然也是一人一把,这让他震惊不已。这得要多少钱才能造出这样多的马槊来啊!

    除了马槊,还有一柄马刀,与步兵们用的环首刀不同,他们佩刀的这种刀更细,更长,整个刀身有一个漂亮的弧度。更重要的是,他足够锋利。上一次与雷霆军交锋的时候,程小鱼便是用这柄马刀轻而易举的破开了对方的铁甲,一刀将那人便开膛破肚了。最后他的刀崩了一个口子还让他心疼了许久。

    除了这些,他们的身上,马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小玩意儿,那些东西看着不起眼,但在必要的时候,却都是能救命的。

    这些都是制式装备,每一个都有的。除开这些,斥候士兵们还被允许拥有自己独有的武器,甚至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向军需官订制。

    总之加入了明军之后,程小鱼这才明白什么才叫作一支武装到牙齿的部队,比起明军,雷霆军的那些所谓的精良的装备,只能说是渣渣了。而这,只是大明部队的标配。听说皇帝陛下的亲军烈火敢死营的装备那才是全军之冠。

    雪下得愈发得大了,出来时还只是数寸厚,现在却没过脚踝了。雪,是他们斥候士兵最讨厌的。因为这会让他们的速度降低,而在雪地之中,形踪也更加难以隐藏。只有当不再下雪,再吹上一天的风,这些雪才会冻硬,那个时候影响才会小一些。

    程小鱼站直了身子,身后的战马也乖觉的停了下来,低头用嘴拱着雪地,希图从雪下找到一些吃的东西出来,不过拱开了外面的浮雪,下面却是冻硬了陈雪,自然什么也没有。战马拿嘴拱了拱程小鱼,程小鱼从口袋里摸了一把豆子放在马嘴边,马儿舌头一卷,将这把豆子全都卷进了嘴里,慢慢地咀嚼起来。程小鱼却又摸出了一个小扁壶,轻轻地抿了一口。一股火热立时便从下腹之处涌了上来,暖流唰地一下涌遍全身。

    这是烈酒。只有他们在夜晚出来巡逻的时候,才会发那么一小壶,大概有二两的模样。这样的天气,纵使装备再好,也挡不住透骨的寒风啊。

    这样的天气,真是能冻死人的。

    像烈酒这样的东西,以前可是没有的,听说是因为大明本土今年大丰收了,粮食多得没处堆,这才被用来大量的酿制了这种烈酒,这种烈酒外头是没得卖的,主要是配发到军队中来了。

    这种酒程小鱼以前从来没有喝过,大部分都是那种酸不啦叽酒味很淡的东西,像这样抿一小口就能让全身发热的烈酒,现在已经成了军中好汉的最爱,只可惜,如果不是夜晚出来巡逻,也是捞不到的。

    感觉身上有了一些热气,程小鱼回头瞅了一眼自己的十个部下,大都和他一样,守和满意的点点头。

    “走吧!”

    向前再走了几步,程小鱼却突然停了下来,在他前方数步处,一具尸体倒毙在雪地之中。程小鱼立即便警觉了起来,手一举,身后的十名队员唰地一下翻身上马,呛的一声,已是抽出了马刀,迅速地散开了队形。

    程小鱼慢慢地走了上去,那是一个老者,看起来四五十岁的年纪,浑身上下,只穿了一件单衣,这样的天气之下,早已气息全无,伸脚踢了踢,整个人都冻硬了。

    这是一个老百姓。附近唯一还有老百姓的地方,便只有双联城了。

    程小鱼皱起了眉头。双联城里的秦人怎么在这样的天气之中跑出来了?而且还是普通百姓?会不会有军队?

    他翻身上马,抽出了马刀,做了几个手势,十余人散开成了一个扇形,缓缓的向前搜寻而去。不到半柱香的时分,程小鱼的前方,突然出现了杂乱的脚印。

    很多人,离他们很近,程小鱼跳下了马,蹲在这些脚印边,雪还没有将这些脚印遮挡住,他伏下身来,轻轻吹去浮雪。

    脚印五花八门,其中也有秦人军靴的花纹。

    程小鱼的眉头皱得更深,他想不出为什么会是这样。他像只狗一样在雪地之上葡伏向前,不断地审视着向前延伸的脚印。

    大量的普通百姓,其中当兵的很少。

    站起身来,看向双联城的方向,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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