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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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台上完全陌生的歌手以及台下寥寥无几的听众,马有财很是不耐烦。
如果新同行始终只有这种老办法,仅靠几个无名之辈的声音吸引路人的目光,试图营造新店人气鼎盛的氛围。他没必要再呆下去。
这样的招式,他已经用了几十年,实在用腻也看腻了。
他正准备抬脚走人,无意间瞄了一眼新上台的歌手,马有才的脚步不知不觉又停了下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眼前这刚登台的女歌手,虽然衣着普通,但所谓一美遮百丑。那张盈盈的笑脸足可以让人忘记其他的一切。
马有财磕了磕嘴巴,心里隐隐多了几分期待。
这位歌手美成这样,听听她的声音再走也不迟。
很快,背景伴奏响起,年过半百的马有财微微一愣。
伴奏好陌生,莫非这是首新歌?
马有财平时是不听歌的,要听也只是听些经典红歌。但因为家里有个狂热追星的女儿,他多多少少也听过不少其他类型的歌曲,其中还有不少是最近流行的。
然而此时的马有财敢打包票眼前的这首歌他绝对没听过。
不过听起来还是挺悦耳的。
至少不像上一个歌手唱的歌,开头第一个音符就动次打次地闹得听众头疼无比。
偏偏他还强词夺理称这叫摇滚。
马有才对歌曲不大了解,什么摇滚也好蓝调也罢,他全部不懂。
在他耳朵里,一首歌只有好听和不好听两种分类。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这时台上的文蓝开口。
她的声音暖暖,歌声如流水般从众人的耳朵里身体上内心底缓缓淌过。
“背靠背坐在地毯上
听听音乐,聊聊愿望
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
我希望你放我在心上
……
好歌!
马有财精神一振,瞬间站直了身子。
这嗓音还有这歌曲,开头的寥寥几句已经让他舒心到骨子里。
马有财情不自禁瞟了一眼左右。
和他英雄所见略同的人显然不少。一些来来往往的过客仿佛被这歌声点了穴,纷纷停下了脚步,专心地听了起来。
文蓝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她定了定心神,继续认真真真地唱下去。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
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听到这,马有财眼神变得迷离,嘴角不由微微地翘了起来。
时光飞逝,转眼也有二十几年了吧。当初的他还是那样的意气风发,义无反顾地拉着那位美丽姑娘的手,许诺她一生一世。
后来那位姑娘就成了他的妻子,为他操劳柴米油盐,给他养儿肓女,与他共度一生。
想着想着,马有财忽然有些愧疚。
当初恋爱时许她白头说定要让她幸福,结果婚后却让她操劳度日,天天为明天的柴米油盐而烦恼……
正稀里糊涂地乱想着,马有财突然身子一震,却是被一个莽撞的男人推了一把。
看着那男子匆匆消失在前面的人群里,马有财有些气闷。
现在的年轻人啊,一个个行色匆匆,走个路都带风,撞了人也不知道道歉。
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唉!
他摇摇头,自己还是继续听歌吧。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直到我们老的哪儿也去不了
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文蓝的歌才唱一半,掌声不知从哪里响起,很快啪啪啪地连成一片。
她的眼里多了几分湿意,只是良好的职业修养让她的声音依然清丽如昔。
观众们一点也听不出异样。
她正婉转地唱着,忽然一怔。
台上不知道从哪钻出来个气喘吁吁的男子,正站在旁边目光热切地望着她。
台下的马有财看得清楚,差点破口大骂。
这个忽然登台的男子,不正是刚才因为赶路而不小心撞了他的人吗?他跑台上去作来么?
什么情况?
安保人呢,公司管理呢?全都睡着了?
文蓝茫然,有心想回头看看商家在干嘛。只是身后的伴奏在继续,台下的听众在倾听,作为职业歌手,她没理由停下自己的表演。
“馨馨!”
伴着文蓝的歌声,站在旁边的男人忽然喊了个名字,跟着高声唱了起来。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直到我们老的哪儿也去不了,
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原来是借自己的歌表白啊。
文蓝一下明白了,嘴角不由又多了几分笑意。
只是这男人实在是五音不全。与其说他是在唱,倒不如说他是在吼。
俗话说得好,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明明是同一首曲子,如果说人美声甜的文蓝把它唱成了天堂封神曲,那这牛高马大的男人则把它吼成地狱镇魂歌。
他刚刚吼了几句,台下的观众纷纷捂起了耳朵。
有纯爷们大声咆哮。
“谁是馨馨啊?求你快快现身出来。否则我们都要吐了。”
众人纷纷鼓掌,为这纯爷们叫好。
馨馨姑娘再躲着听下去,估计自己也要吐了,连忙红着脸,羞羞答答地走了出来。
她脸红耳赤地望着台上男人,声若细语。
“你站那么高……你想干什么?”
文蓝八卦之心大起,下意识地降低了自己的歌声。
台上男人也停下了吼歌,他几步跨到舞台边缘,扑地一下子跳了下去。
“馨馨。”
男人利索地单膝跪下,不知从哪掏出个戒指盒。
“嫁给我好吗?”
“戒指是我刚刚买的。我真的想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老的哪也去不了,我还会把你当成我手心里的宝。”
马有财站得不远。
他眼尖,一下子看到了那个跪地男人的上衣口袋里不小心漏出的发票。
“这真不是托?”
马有财眼前一亮,忍不住抬头往舞台上面的文蓝望去,心里活动了起来。
“答应他,答应他……”
围观党们见馨馨姑娘低着头久久不语,不由大急,纷纷出声助阵。
男人感谢地望了眼周围助阵的观众。
“馨馨,答应我好吗?”
“这枚虽然不是钻戒,我也暂时买不起钻戒。但我林大龙发誓,以后一定会努力工作赚钱,一定让你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众目睽睽下,馨馨姑娘红着脸,终于轻轻点了点头。
“我答应你。”
她颤抖着接过那枚戒指,泪水刷地滑了出来。“林大龙,你知不知道?我等你说这句话已经等了很久。”
“其实我根本不在乎你能给我买什么戒指。只要你敢开口,我都会答应嫁给你。”
“啊?”
一开始林大龙还有些茫然,很快他反应过来,兴奋得一蹦半天高,抱起馨馨就疯子般疯狂大笑。
“太好了,你终于答应嫁给我了。”
围观党们自觉完成了任务,不由喜形于色,轰然叫好。
台上的文蓝也刚好唱完歌,见状情不自禁跟着道起了祝福。
“恭喜两位,祝你们永结同心举案齐眉白头到头!”
“谢谢,谢谢各位。”
两新人眉开眼笑地给四方鞠躬,林大龙特意朝舞台上的文蓝拱了拱手表示感谢。
“谢谢你,还有你的歌。”
“你歌唱得真是好听。让我觉得歌声里甚至有股魔力。如果今天没听到你的歌声,我还真不知道自己会拖到哪个猴年马月才敢开口向馨馨表白。”
“真是太谢谢了。”林大龙又鞠了一下躬。
“请问一下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以后它就是庆祝我们结婚记念日的专用曲子了。”
文蓝嘻嘻一笑,只是她上台的时间眼看要超额,只好匆匆开口。
“它叫最浪漫的事。能成就你们俩的佳话也是它的荣幸。再次祝你们俩永远幸福。”
说完,文蓝朝观众们挥了挥手,转身下了舞台。
“怎么走了?”观众中有人郁闷大喊,“别急着走啊,麻烦再唱一遍刚才最浪漫的事吧。我们是后来的,只听到了一点点。”
“就是,就是。快回来再唱一遍。那歌太好听了。”
……
文蓝听得高兴,却是无可奈何。
她刚亭亭下了舞台,就被一个矮胖矮胖笑容可亲的中年男人给挡住了去路。
“文蓝小姐,鄙人马有财,是对面龙凤祥珠宝店的店长,很高兴认识你和你的歌声。”
文蓝看了眼不远处的龙凤祥,接过他的工牌仔细看了看,脸上的疑惑半点也没遮掩。
“马有财马经理,是吧?不知道你在这——金九福门口——把我拦下,是有何贵干?”
她是金九福请来的嘉宾,俗话说同行是冤家,马有财这么作和当众挖墙角没什么区别。
“当然是想和文小姐合作,相信文小姐不会去向他们告发吧。”
马有财笑容不变,他淡淡扫了眼前方金九福的招牌,随即不再把这新邻居放在心里。
如果他是金九福的领导,刚才林大龙当众求婚时他只要稍稍操作,比如直接送他们一对小钻戒,那绝对是个宣传门店的超好机会。
然而眼前的金九福始终毫无动静,上至店铺领导下至普通店员甚至保安,都一直没人出来看上一眼。
这种同行还不配作他马有财的对手。
“当然不会。”
文蓝摇摇头。
她只是个普通嘉宾,还是唱完就可以滚蛋的那种,这种事犯不着她操心。
看看台上完全陌生的歌手以及台下寥寥无几的听众,马有财很是不耐烦。
如果新同行始终只有这种老办法,仅靠几个无名之辈的声音吸引路人的目光,试图营造新店人气鼎盛的氛围。他没必要再呆下去。
这样的招式,他已经用了几十年,实在用腻也看腻了。
他正准备抬脚走人,无意间瞄了一眼新上台的歌手,马有才的脚步不知不觉又停了下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眼前这刚登台的女歌手,虽然衣着普通,但所谓一美遮百丑。那张盈盈的笑脸足可以让人忘记其他的一切。
马有财磕了磕嘴巴,心里隐隐多了几分期待。
这位歌手美成这样,听听她的声音再走也不迟。
很快,背景伴奏响起,年过半百的马有财微微一愣。
伴奏好陌生,莫非这是首新歌?
马有财平时是不听歌的,要听也只是听些经典红歌。但因为家里有个狂热追星的女儿,他多多少少也听过不少其他类型的歌曲,其中还有不少是最近流行的。
然而此时的马有财敢打包票眼前的这首歌他绝对没听过。
不过听起来还是挺悦耳的。
至少不像上一个歌手唱的歌,开头第一个音符就动次打次地闹得听众头疼无比。
偏偏他还强词夺理称这叫摇滚。
马有才对歌曲不大了解,什么摇滚也好蓝调也罢,他全部不懂。
在他耳朵里,一首歌只有好听和不好听两种分类。其他一切都不重要。
这时台上的文蓝开口。
她的声音暖暖,歌声如流水般从众人的耳朵里身体上内心底缓缓淌过。
“背靠背坐在地毯上
听听音乐,聊聊愿望
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
我希望你放我在心上
……
好歌!
马有财精神一振,瞬间站直了身子。
这嗓音还有这歌曲,开头的寥寥几句已经让他舒心到骨子里。
马有财情不自禁瞟了一眼左右。
和他英雄所见略同的人显然不少。一些来来往往的过客仿佛被这歌声点了穴,纷纷停下了脚步,专心地听了起来。
文蓝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她定了定心神,继续认真真真地唱下去。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
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听到这,马有财眼神变得迷离,嘴角不由微微地翘了起来。
时光飞逝,转眼也有二十几年了吧。当初的他还是那样的意气风发,义无反顾地拉着那位美丽姑娘的手,许诺她一生一世。
后来那位姑娘就成了他的妻子,为他操劳柴米油盐,给他养儿肓女,与他共度一生。
想着想着,马有财忽然有些愧疚。
当初恋爱时许她白头说定要让她幸福,结果婚后却让她操劳度日,天天为明天的柴米油盐而烦恼……
正稀里糊涂地乱想着,马有财突然身子一震,却是被一个莽撞的男人推了一把。
看着那男子匆匆消失在前面的人群里,马有财有些气闷。
现在的年轻人啊,一个个行色匆匆,走个路都带风,撞了人也不知道道歉。
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唉!
他摇摇头,自己还是继续听歌吧。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直到我们老的哪儿也去不了
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文蓝的歌才唱一半,掌声不知从哪里响起,很快啪啪啪地连成一片。
她的眼里多了几分湿意,只是良好的职业修养让她的声音依然清丽如昔。
观众们一点也听不出异样。
她正婉转地唱着,忽然一怔。
台上不知道从哪钻出来个气喘吁吁的男子,正站在旁边目光热切地望着她。
台下的马有财看得清楚,差点破口大骂。
这个忽然登台的男子,不正是刚才因为赶路而不小心撞了他的人吗?他跑台上去作来么?
什么情况?
安保人呢,公司管理呢?全都睡着了?
文蓝茫然,有心想回头看看商家在干嘛。只是身后的伴奏在继续,台下的听众在倾听,作为职业歌手,她没理由停下自己的表演。
“馨馨!”
伴着文蓝的歌声,站在旁边的男人忽然喊了个名字,跟着高声唱了起来。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直到我们老的哪儿也去不了,
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原来是借自己的歌表白啊。
文蓝一下明白了,嘴角不由又多了几分笑意。
只是这男人实在是五音不全。与其说他是在唱,倒不如说他是在吼。
俗话说得好,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明明是同一首曲子,如果说人美声甜的文蓝把它唱成了天堂封神曲,那这牛高马大的男人则把它吼成地狱镇魂歌。
他刚刚吼了几句,台下的观众纷纷捂起了耳朵。
有纯爷们大声咆哮。
“谁是馨馨啊?求你快快现身出来。否则我们都要吐了。”
众人纷纷鼓掌,为这纯爷们叫好。
馨馨姑娘再躲着听下去,估计自己也要吐了,连忙红着脸,羞羞答答地走了出来。
她脸红耳赤地望着台上男人,声若细语。
“你站那么高……你想干什么?”
文蓝八卦之心大起,下意识地降低了自己的歌声。
台上男人也停下了吼歌,他几步跨到舞台边缘,扑地一下子跳了下去。
“馨馨。”
男人利索地单膝跪下,不知从哪掏出个戒指盒。
“嫁给我好吗?”
“戒指是我刚刚买的。我真的想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老的哪也去不了,我还会把你当成我手心里的宝。”
马有财站得不远。
他眼尖,一下子看到了那个跪地男人的上衣口袋里不小心漏出的发票。
“这真不是托?”
马有财眼前一亮,忍不住抬头往舞台上面的文蓝望去,心里活动了起来。
“答应他,答应他……”
围观党们见馨馨姑娘低着头久久不语,不由大急,纷纷出声助阵。
男人感谢地望了眼周围助阵的观众。
“馨馨,答应我好吗?”
“这枚虽然不是钻戒,我也暂时买不起钻戒。但我林大龙发誓,以后一定会努力工作赚钱,一定让你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众目睽睽下,馨馨姑娘红着脸,终于轻轻点了点头。
“我答应你。”
她颤抖着接过那枚戒指,泪水刷地滑了出来。“林大龙,你知不知道?我等你说这句话已经等了很久。”
“其实我根本不在乎你能给我买什么戒指。只要你敢开口,我都会答应嫁给你。”
“啊?”
一开始林大龙还有些茫然,很快他反应过来,兴奋得一蹦半天高,抱起馨馨就疯子般疯狂大笑。
“太好了,你终于答应嫁给我了。”
围观党们自觉完成了任务,不由喜形于色,轰然叫好。
台上的文蓝也刚好唱完歌,见状情不自禁跟着道起了祝福。
“恭喜两位,祝你们永结同心举案齐眉白头到头!”
“谢谢,谢谢各位。”
两新人眉开眼笑地给四方鞠躬,林大龙特意朝舞台上的文蓝拱了拱手表示感谢。
“谢谢你,还有你的歌。”
“你歌唱得真是好听。让我觉得歌声里甚至有股魔力。如果今天没听到你的歌声,我还真不知道自己会拖到哪个猴年马月才敢开口向馨馨表白。”
“真是太谢谢了。”林大龙又鞠了一下躬。
“请问一下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以后它就是庆祝我们结婚记念日的专用曲子了。”
文蓝嘻嘻一笑,只是她上台的时间眼看要超额,只好匆匆开口。
“它叫最浪漫的事。能成就你们俩的佳话也是它的荣幸。再次祝你们俩永远幸福。”
说完,文蓝朝观众们挥了挥手,转身下了舞台。
“怎么走了?”观众中有人郁闷大喊,“别急着走啊,麻烦再唱一遍刚才最浪漫的事吧。我们是后来的,只听到了一点点。”
“就是,就是。快回来再唱一遍。那歌太好听了。”
……
文蓝听得高兴,却是无可奈何。
她刚亭亭下了舞台,就被一个矮胖矮胖笑容可亲的中年男人给挡住了去路。
“文蓝小姐,鄙人马有财,是对面龙凤祥珠宝店的店长,很高兴认识你和你的歌声。”
文蓝看了眼不远处的龙凤祥,接过他的工牌仔细看了看,脸上的疑惑半点也没遮掩。
“马有财马经理,是吧?不知道你在这——金九福门口——把我拦下,是有何贵干?”
她是金九福请来的嘉宾,俗话说同行是冤家,马有财这么作和当众挖墙角没什么区别。
“当然是想和文小姐合作,相信文小姐不会去向他们告发吧。”
马有财笑容不变,他淡淡扫了眼前方金九福的招牌,随即不再把这新邻居放在心里。
如果他是金九福的领导,刚才林大龙当众求婚时他只要稍稍操作,比如直接送他们一对小钻戒,那绝对是个宣传门店的超好机会。
然而眼前的金九福始终毫无动静,上至店铺领导下至普通店员甚至保安,都一直没人出来看上一眼。
这种同行还不配作他马有财的对手。
“当然不会。”
文蓝摇摇头。
她只是个普通嘉宾,还是唱完就可以滚蛋的那种,这种事犯不着她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