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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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笙在刚刚工作时的表现,最出乎明光耀和萧姐的预料。
自小到大,他虽聪明却总有懒惰的毛病,更何况那少爷脾气少有人吃得消,没想到在云中网待了小半个月,不但没有惹事生非,反而常被经理夸奖,为了绩效就连周末都不肯闲息,实在是叫人大跌眼镜。
这个礼拜天刚吃过早饭,小混蛋便纠缠正准备去健身房的小谢警官,要她陪自己劝说一位云中网的网络歌手出场演出,心善如云葵当然闹不过他,没一会儿便被拽出了门。
“别担心,她愿不愿意一会儿就能说清楚,然后我再陪你去锻炼。”明笙难得体贴地开始考虑对方意愿。
云葵没事就会在云中听风上闲逛,对那些热门歌手还是比较熟悉,故而说道:“未亡的若拉?她好像驻站好几年了,不过蛮低调的,连广播都没上过。”
“恩,不过之前这女人有自己出过张自制唱片,卖的还不错。”明笙拿着目标的资料边走边翻看:“但不知为何坚决不露脸,这回多亏本少爷打了一个礼拜的电话,她不胜其烦,才答应见面。”
“大概跟你差不多,只把唱歌当爱好?”云葵猜测。
“但我查了她的提款记录,网站每个月结算完鲜花数量和付费歌曲的收入,她第一时间就会提走。”明笙脑子很活络说:“至少说明她需要这份收入生活。”
“反正见了面就知道了。”谢云葵抬头看了眼头顶灿烂的朝阳:“走吧,早去早回。”
明笙想都没想,就在马路边伸出手臂。
“喂,不会这些日子你都打车跑来跑去吧?”云葵愣了下,不禁阻拦问。
明笙转过无辜的脸。
“不是给你办了地铁卡吗?”小谢警官感觉无奈,忽地拉住他往路对面带:“现在没钱就要节省点儿,等你回家了,我也不会管你。”
明笙垂眸看看她的手和自己的胳膊,什么都没说,只是露出微微的笑,老老实实地跟在后面。
——
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如若运气好,恐怕一生也体会不到世间百味。
被羡慕也好、嫉妒也罢。
曾经的小混蛋总是我行我素的过着属于他的富有生活。
现在跟明光耀闹翻,被逼去自强独立,未尝不是种难得的体验,更何况还有喜欢的姑娘陪在身旁,说什么难熬?那实在矫情,相反,他觉得很快乐。
第一次踏入拥挤地铁的明笙左顾右盼了番,看到身边屏幕在播新手机游戏的广告,注意力便被全吸引了过去。
直到云葵忽然拍了拍他,把这家伙往终于出现的空座上按:“快点。”
现在超想做个大男人的明笙怎么可能接受?
回神后马上挣扎着叫她坐。
云葵非常坚持:“别闹了,要十多站才能到呢。”
推来推去的空档,一个中年妇人狡猾地挤过来占据那个位子,拿着帽子扇风故作自然。
两人无奈地相视叹气,反而老实的在旁边安心站定。
停过两站行驶后,车厢内的乘客变得更多,云葵靠着扶杆说:“是我为难你了,你都没乘过地铁吧?”
明笙手握在她的头顶上方,努力帮她撑出多一点点空间,闻言摇摇头,瞧着她的长睫毛露出笑来。
近来云葵怎么都联系不到明萧,也不清楚小混蛋的爸爸要把他逼到什么份儿上才会满意,不由得感觉有点发愁。
正在此时,忽然有个要下车的男人猛地撞了他一下,明笙立刻回头怒视。
“没事啦,让一让。”云葵忙阻止他发火。
明笙皱眉:“你从小就要这么辛苦?”
“白痴,只有大城市才有地铁好吗?”云葵失笑:“我家那个小镇,只要愿意,走着就可以从这头到另一头,春天桃花开的时候,鞋底都会染上红泥。”
明笙从未从她口中听过往事,一时间深情小心翼翼,又十分好奇。
谢云葵深深叹息,转而陷入回忆。
地铁还在轻摇慢晃的往前行进,有人来,有人去。
可是飞驰的时光却暂停在这个角落里了,像一朵落在石板路上的桃瓣。
——
高级公寓群里的临街店铺,虽不在纯粹的商业区,想必平日生意也不错。
明笙与那位叫做“未亡的若拉”的女歌手正约在了这里的咖啡店,午时无人,推开门扉便惹得里面风铃叮当作响。
论亲和力云葵当然比小混蛋强上许多,她先往前一步,礼貌问道:“请问若拉小姐是在这里吗?”
有个温婉的姑娘在吧台前抬起头:“你们是云中听风的?”
“你好。”明笙把刚印好的名片递过去。
她伸出手接过瞧了瞧,没有讲话。
“你的声音和人真有点不太像呢。”云葵忍不住找话题。
的确如此,未亡的若拉是因为华丽的摇滚唱腔走红的,可她本尊瞧起来并不怎么像御姐,甚至文弱苍白。
明笙不善于讲友善的闲话,见这姑娘态度缺少兴趣和热情,便有条不紊的开始描述参加晚会的好处,签约后的前途光明,以及日后可行的合作推广,因为从小就在亲人身边耳濡目染,讲得头头是道,叫完全没概念的云葵听了都觉得是件大好事。
“你说得这些,我都明白。”若拉苦笑:“但这是建立在受粉丝欢迎的基础上,再说经纪公司管理严格,训练苛刻,我可能没办法坚持……”
“为什么没信心呢,你外形条件又不是很差,别的可以都包装。”明笙不明白她担心什么,照理说愿意被大家聆听的人,多少都有表现欲。
云葵打了他一下:“什么叫不是很差,是很好呀,不化妆都这么好看。”
春华有几秒钟似在思索,然后慢腾腾地从柜台后面出来,叫正劝谏的两个年轻人一时语塞。
他们本以为她是坐在椅子上的,没想到那个椅子却是轮椅,若拉长长的裙子下面空空荡荡,猛地出现在眼前又可怜,又有点可怕。
悲剧的现实,她本人大概已经习惯,淡声解释:“车祸,捡回条命,比我男朋友幸运。”
云葵尚不知说什么的时候,明笙就理直气壮的开了口:“那又怎么样,唱歌难道是用腿唱的的吗?”
“粉丝也都很现实,不要说完美,就连美都谈不上,还不如留在幕后。”若拉帮他们两个端过咖啡:“要不是看你很诚心的样子,我也不会见你,就把你看到的告诉公司,公司自然会知难而退了,这种事,也不是你说了算的。”
——
信心满满地来,尽管料到会遭拒绝,却未想会以这种结局收场,
离开咖啡店后小混蛋有些低落,低着头闷闷不乐的模样。
“这个任务没办成也不能怪你,恐怕和经理说明后,他就先忙不迭的避开了。”云葵跟在旁边劝道:“就算肯签约,她的伤痛也会变成吸引眼球的炒作,多难过呀,如果不能收到体谅,也许维持现在的生活对若拉而言才是幸福的吧?”
“恩。”明笙轻声回答。
云葵当上警察之后,见了太多悲欢离合,有时候为之伤心,有时候又看得很开。
人生不如意十有□□,老话不是这样讲得吗?
恐怕只有没受过太多挫折的小混蛋,还需要时间消化。
“等有好机会我再联系她。”他终而无法地说:“先陪你去健身。”
“不想练了,现在就没有别的歌手可以找了吗?”云葵还蛮关心他工作。
“有意向发展又有人气的早就有安排,别的有啊,还有我。”明笙忽然坏笑起来:“在办公室累个半死时就忍不住想象:那些人要知道我是echo该有多惊讶。”
“得意什么呀,白痴。”云葵无语。
“你怎么老骂我,难道不觉得我有时候挺聪明的吗?”明笙反问。
“要是真聪明,就该好好珍惜爱着自己的家人,怎么被搞得扫地出门?”云葵问。
“我是不懂珍惜,在学,要从珍惜你开始。”明笙毫不脸红。
听了这话,小谢警官顿时无话,不太自在的哼了声,转身就朝前面走去。
明笙赶快跟着:“你走反了,地铁在北边。”
“反正是周末,就在外面吃吧。”云葵说:“我也只会做那么几样菜,天天吃来吃去的。”
“我不烦,我可以吃一辈子。”明笙赶快忠诚表态。
云葵一如既往的拒绝回应,把手藏在外衣兜里,偷偷用力握紧了手心。
——
本是小有波折、但平安无事的礼拜天,却因回家后意外收到的“厚礼”而被打破了所有安宁。
明笙用钥匙打开门,诧异地捡起从防盗门缝里掉出来的信封,看着上面的名字:“这给我的?”
非常具有职业敏感性的云葵赶快放下手里装着水果的袋子:“别动!”
然后从包里翻到手套,戴好后才替他拆开,拿出张薄薄的白纸,只见上面有行电脑打印的字:“杀人偿命”。
“哪个神经病弄的?也许是谁在开玩笑。”明笙满脸不理解。
云葵脸色变沉,看向他的眼睛:“想想这些日子奇怪的事情,你还觉得是玩笑?”
明笙很信任这姑娘:“那你说怎么办?这能看出什么?”
“叫上你姐姐,报警立案。”谢云葵果断回答。
并没有什么亏心秘密的明笙颔首答应,然后烦闷地进屋坐到自己心爱的沙发床上气愤:“他妈的,别让老子知道是谁,刚安静两天,又开始不知死活!”
“喂,不许说脏话。”云葵原本训斥的语气,却因为充满担心,而不剩太多威胁力。
——
从不把弟弟之事当儿戏的萧姐很快赶去了派出所,了解情况后急道:“这里面肯定有什么误会,明笙不可能杀人的,简直无稽之谈!”
“先别急,防患于未然总比忽视好。”云葵坐在那儿认真的做着笔录:“我会尽量保护他的安全,把这事立刻往刑侦局提,他们处理此类案件更有经验。”
“麻烦你了。”萧姐感激着叹气。
“都是一家人,客气什么?”明笙坐在旁边不知愁的笑。
云葵瞥了眼,拿着笔录嗤之以鼻的走去里屋。
萧姐愁眉不展,小声道:“我没时间二十四小时盯着你,再说我盯着也没用,接下来看护你的人手会增加,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外面的食物少吃,不安全的地方少去。”
话毕,她便偷偷的拿出一叠五万韩元的大钞:“爸爸看得严,这个……”
“我不要,我下个月就有工资。”明笙傲娇的扭过头。
瞧这小祖宗并没有变瘦变憔悴,反而比以往更神采飞扬,萧姐也便没再强迫性的“救助”,又笑着从包包里拿出个雪花秀的礼盒:“刚巧逛街买的,这个也不要?”
企图借花献佛的明笙马上抢过来,勾住她的肩膀说:“我就知道姐姐对我最好了。”
明萧露出疼爱的眼神,想起他从个失去妈妈的小朋友终长成人的一路经历,就不由地难过心酸,无论在暗地里盯着明笙的是什么恶魔,她在拼尽全力地祈祷上帝保佑,要让小混蛋千万平安。
明笙在刚刚工作时的表现,最出乎明光耀和萧姐的预料。
自小到大,他虽聪明却总有懒惰的毛病,更何况那少爷脾气少有人吃得消,没想到在云中网待了小半个月,不但没有惹事生非,反而常被经理夸奖,为了绩效就连周末都不肯闲息,实在是叫人大跌眼镜。
这个礼拜天刚吃过早饭,小混蛋便纠缠正准备去健身房的小谢警官,要她陪自己劝说一位云中网的网络歌手出场演出,心善如云葵当然闹不过他,没一会儿便被拽出了门。
“别担心,她愿不愿意一会儿就能说清楚,然后我再陪你去锻炼。”明笙难得体贴地开始考虑对方意愿。
云葵没事就会在云中听风上闲逛,对那些热门歌手还是比较熟悉,故而说道:“未亡的若拉?她好像驻站好几年了,不过蛮低调的,连广播都没上过。”
“恩,不过之前这女人有自己出过张自制唱片,卖的还不错。”明笙拿着目标的资料边走边翻看:“但不知为何坚决不露脸,这回多亏本少爷打了一个礼拜的电话,她不胜其烦,才答应见面。”
“大概跟你差不多,只把唱歌当爱好?”云葵猜测。
“但我查了她的提款记录,网站每个月结算完鲜花数量和付费歌曲的收入,她第一时间就会提走。”明笙脑子很活络说:“至少说明她需要这份收入生活。”
“反正见了面就知道了。”谢云葵抬头看了眼头顶灿烂的朝阳:“走吧,早去早回。”
明笙想都没想,就在马路边伸出手臂。
“喂,不会这些日子你都打车跑来跑去吧?”云葵愣了下,不禁阻拦问。
明笙转过无辜的脸。
“不是给你办了地铁卡吗?”小谢警官感觉无奈,忽地拉住他往路对面带:“现在没钱就要节省点儿,等你回家了,我也不会管你。”
明笙垂眸看看她的手和自己的胳膊,什么都没说,只是露出微微的笑,老老实实地跟在后面。
——
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如若运气好,恐怕一生也体会不到世间百味。
被羡慕也好、嫉妒也罢。
曾经的小混蛋总是我行我素的过着属于他的富有生活。
现在跟明光耀闹翻,被逼去自强独立,未尝不是种难得的体验,更何况还有喜欢的姑娘陪在身旁,说什么难熬?那实在矫情,相反,他觉得很快乐。
第一次踏入拥挤地铁的明笙左顾右盼了番,看到身边屏幕在播新手机游戏的广告,注意力便被全吸引了过去。
直到云葵忽然拍了拍他,把这家伙往终于出现的空座上按:“快点。”
现在超想做个大男人的明笙怎么可能接受?
回神后马上挣扎着叫她坐。
云葵非常坚持:“别闹了,要十多站才能到呢。”
推来推去的空档,一个中年妇人狡猾地挤过来占据那个位子,拿着帽子扇风故作自然。
两人无奈地相视叹气,反而老实的在旁边安心站定。
停过两站行驶后,车厢内的乘客变得更多,云葵靠着扶杆说:“是我为难你了,你都没乘过地铁吧?”
明笙手握在她的头顶上方,努力帮她撑出多一点点空间,闻言摇摇头,瞧着她的长睫毛露出笑来。
近来云葵怎么都联系不到明萧,也不清楚小混蛋的爸爸要把他逼到什么份儿上才会满意,不由得感觉有点发愁。
正在此时,忽然有个要下车的男人猛地撞了他一下,明笙立刻回头怒视。
“没事啦,让一让。”云葵忙阻止他发火。
明笙皱眉:“你从小就要这么辛苦?”
“白痴,只有大城市才有地铁好吗?”云葵失笑:“我家那个小镇,只要愿意,走着就可以从这头到另一头,春天桃花开的时候,鞋底都会染上红泥。”
明笙从未从她口中听过往事,一时间深情小心翼翼,又十分好奇。
谢云葵深深叹息,转而陷入回忆。
地铁还在轻摇慢晃的往前行进,有人来,有人去。
可是飞驰的时光却暂停在这个角落里了,像一朵落在石板路上的桃瓣。
——
高级公寓群里的临街店铺,虽不在纯粹的商业区,想必平日生意也不错。
明笙与那位叫做“未亡的若拉”的女歌手正约在了这里的咖啡店,午时无人,推开门扉便惹得里面风铃叮当作响。
论亲和力云葵当然比小混蛋强上许多,她先往前一步,礼貌问道:“请问若拉小姐是在这里吗?”
有个温婉的姑娘在吧台前抬起头:“你们是云中听风的?”
“你好。”明笙把刚印好的名片递过去。
她伸出手接过瞧了瞧,没有讲话。
“你的声音和人真有点不太像呢。”云葵忍不住找话题。
的确如此,未亡的若拉是因为华丽的摇滚唱腔走红的,可她本尊瞧起来并不怎么像御姐,甚至文弱苍白。
明笙不善于讲友善的闲话,见这姑娘态度缺少兴趣和热情,便有条不紊的开始描述参加晚会的好处,签约后的前途光明,以及日后可行的合作推广,因为从小就在亲人身边耳濡目染,讲得头头是道,叫完全没概念的云葵听了都觉得是件大好事。
“你说得这些,我都明白。”若拉苦笑:“但这是建立在受粉丝欢迎的基础上,再说经纪公司管理严格,训练苛刻,我可能没办法坚持……”
“为什么没信心呢,你外形条件又不是很差,别的可以都包装。”明笙不明白她担心什么,照理说愿意被大家聆听的人,多少都有表现欲。
云葵打了他一下:“什么叫不是很差,是很好呀,不化妆都这么好看。”
春华有几秒钟似在思索,然后慢腾腾地从柜台后面出来,叫正劝谏的两个年轻人一时语塞。
他们本以为她是坐在椅子上的,没想到那个椅子却是轮椅,若拉长长的裙子下面空空荡荡,猛地出现在眼前又可怜,又有点可怕。
悲剧的现实,她本人大概已经习惯,淡声解释:“车祸,捡回条命,比我男朋友幸运。”
云葵尚不知说什么的时候,明笙就理直气壮的开了口:“那又怎么样,唱歌难道是用腿唱的的吗?”
“粉丝也都很现实,不要说完美,就连美都谈不上,还不如留在幕后。”若拉帮他们两个端过咖啡:“要不是看你很诚心的样子,我也不会见你,就把你看到的告诉公司,公司自然会知难而退了,这种事,也不是你说了算的。”
——
信心满满地来,尽管料到会遭拒绝,却未想会以这种结局收场,
离开咖啡店后小混蛋有些低落,低着头闷闷不乐的模样。
“这个任务没办成也不能怪你,恐怕和经理说明后,他就先忙不迭的避开了。”云葵跟在旁边劝道:“就算肯签约,她的伤痛也会变成吸引眼球的炒作,多难过呀,如果不能收到体谅,也许维持现在的生活对若拉而言才是幸福的吧?”
“恩。”明笙轻声回答。
云葵当上警察之后,见了太多悲欢离合,有时候为之伤心,有时候又看得很开。
人生不如意十有□□,老话不是这样讲得吗?
恐怕只有没受过太多挫折的小混蛋,还需要时间消化。
“等有好机会我再联系她。”他终而无法地说:“先陪你去健身。”
“不想练了,现在就没有别的歌手可以找了吗?”云葵还蛮关心他工作。
“有意向发展又有人气的早就有安排,别的有啊,还有我。”明笙忽然坏笑起来:“在办公室累个半死时就忍不住想象:那些人要知道我是echo该有多惊讶。”
“得意什么呀,白痴。”云葵无语。
“你怎么老骂我,难道不觉得我有时候挺聪明的吗?”明笙反问。
“要是真聪明,就该好好珍惜爱着自己的家人,怎么被搞得扫地出门?”云葵问。
“我是不懂珍惜,在学,要从珍惜你开始。”明笙毫不脸红。
听了这话,小谢警官顿时无话,不太自在的哼了声,转身就朝前面走去。
明笙赶快跟着:“你走反了,地铁在北边。”
“反正是周末,就在外面吃吧。”云葵说:“我也只会做那么几样菜,天天吃来吃去的。”
“我不烦,我可以吃一辈子。”明笙赶快忠诚表态。
云葵一如既往的拒绝回应,把手藏在外衣兜里,偷偷用力握紧了手心。
——
本是小有波折、但平安无事的礼拜天,却因回家后意外收到的“厚礼”而被打破了所有安宁。
明笙用钥匙打开门,诧异地捡起从防盗门缝里掉出来的信封,看着上面的名字:“这给我的?”
非常具有职业敏感性的云葵赶快放下手里装着水果的袋子:“别动!”
然后从包里翻到手套,戴好后才替他拆开,拿出张薄薄的白纸,只见上面有行电脑打印的字:“杀人偿命”。
“哪个神经病弄的?也许是谁在开玩笑。”明笙满脸不理解。
云葵脸色变沉,看向他的眼睛:“想想这些日子奇怪的事情,你还觉得是玩笑?”
明笙很信任这姑娘:“那你说怎么办?这能看出什么?”
“叫上你姐姐,报警立案。”谢云葵果断回答。
并没有什么亏心秘密的明笙颔首答应,然后烦闷地进屋坐到自己心爱的沙发床上气愤:“他妈的,别让老子知道是谁,刚安静两天,又开始不知死活!”
“喂,不许说脏话。”云葵原本训斥的语气,却因为充满担心,而不剩太多威胁力。
——
从不把弟弟之事当儿戏的萧姐很快赶去了派出所,了解情况后急道:“这里面肯定有什么误会,明笙不可能杀人的,简直无稽之谈!”
“先别急,防患于未然总比忽视好。”云葵坐在那儿认真的做着笔录:“我会尽量保护他的安全,把这事立刻往刑侦局提,他们处理此类案件更有经验。”
“麻烦你了。”萧姐感激着叹气。
“都是一家人,客气什么?”明笙坐在旁边不知愁的笑。
云葵瞥了眼,拿着笔录嗤之以鼻的走去里屋。
萧姐愁眉不展,小声道:“我没时间二十四小时盯着你,再说我盯着也没用,接下来看护你的人手会增加,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外面的食物少吃,不安全的地方少去。”
话毕,她便偷偷的拿出一叠五万韩元的大钞:“爸爸看得严,这个……”
“我不要,我下个月就有工资。”明笙傲娇的扭过头。
瞧这小祖宗并没有变瘦变憔悴,反而比以往更神采飞扬,萧姐也便没再强迫性的“救助”,又笑着从包包里拿出个雪花秀的礼盒:“刚巧逛街买的,这个也不要?”
企图借花献佛的明笙马上抢过来,勾住她的肩膀说:“我就知道姐姐对我最好了。”
明萧露出疼爱的眼神,想起他从个失去妈妈的小朋友终长成人的一路经历,就不由地难过心酸,无论在暗地里盯着明笙的是什么恶魔,她在拼尽全力地祈祷上帝保佑,要让小混蛋千万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