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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割喉,刺眼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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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然低头,如同凶恶的狼,咬住她,直到满口血腥才满足地松嘴,“楚宁,你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自由?休想!”
司徒夜羽,你知道吗,这次,是真的再也找不回来了,你都没发现,这里已经空了吗?楚宁惨然一笑,我听见了空荡荡胸腔里的回声……羽,你什么时候才能听见?!
夏天的傍晚,阳光把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又窄又长的胡同里满是潮湿的味道,两边的围墙因为年头太久而剥落了大块的墙皮,斑驳的样子让她联想到了老人脸上的老年斑。
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虽然知道人都逃不过衰老和死亡,可还是忍不住一阵难受。
刚给父亲上坟回来,她的心情不是很好,看什么都觉得一副衰颓欲死的样子。
其实,墓碑上,她父亲的样子很英俊很年轻,听母亲说起过一次,父亲死的时候,只有三十二岁,正值壮年。
她问父亲为什么会死,母亲只简单的说是生病。
她再问生什么病,就会迎来母亲一记眼刀。
她觉得母亲连瞪人的时候都是极其妩媚的,尤其是那双黑亮的眼睛,每次一看见,都忍不住想去摸摸。她甚至因此怀疑自己的恋母情结是不是太重了,又或者,母亲根本就是妖精,连女儿的魂儿也勾。
也不知道母亲最近怎么样,她吸了吸鼻子,暑假工也不好做,每天都累得七荤八素,倒床上就想当死猪。
今天是生父的忌日,给领班请假的时候,那黄脸婆还一脸不耐烦地说她,“小小年纪,不好好上班,瞎跑什么!”
她就奇怪了,自己到底是哪儿惹着领班了,再说,她请假就一定是瞎跑么?她庆幸九月份一到,就会进入举世闻名的三大帝国式企业之一的皇宇实习,劳动人民的苦日子终于要熬到头儿了。
巷子尽头是道比较繁华的街,摸了摸肚子,她决定还是先喂饱肚子再回去,省了晚上还要出来觅食,太麻烦。
这一带已经靠近Y市城郊了,基础设施不是很好,到处都可以看见坑坑洼洼的泥汤,而且稍微平整一点儿的路边,都被摆摊儿的小贩们占领,到处油腻腻的,微热的傍晚,总能闻见这种难闻的味道。
不过,这样的地方,也有好处,那就是,房租便宜,工作好找,消费很低。正适合她这样的草根阶层。
买了个煎饼,一边吃一边往回走,天已经黑下来,为了节省时间,她果断的选择抄近路。只是那边的胡同又窄又脏,还没有路灯,差不多都是废弃待拆的民房。
不过,在这一带混了将近两个月,她也熟悉了,即使黑灯瞎火走夜路也没问题,大小胡同,她摸得比自己有几根手指头还清楚!所以,她并不怕什么。
然而,当她终于走到胡同尽头,快到自己租住的地下室的时候,却见一个人在另一条窄小的胡同里跌跌撞撞地跑过来,还没回过神来,那个人就已经注意到她。
她甚至不知道那个是怎么动作的,只是一眨眼,就已经到了她面前,二话不说,立刻捂住她的嘴,冰凉的薄刃已经抵上她的喉咙,她吓得心脏都快跳出来,浑身涌上冷汗!
那薄薄的刀子,在她脖子上轻轻一碰,她就感觉到自己脖子上有温热的东西顺着皮肤淌下来。
死定了!
空白的脑子里,只剩下这三个字!
可是,割喉的动作始终没到来,下一刻,后背一重,那个人居然趴在自己背上昏死过去!
楚宁借着三瓦白炽灯的灯光,用棉球沾了酒精给男人处理伤口。
即便是她不停地告诉自己救人要紧,手指还是止不住的发抖。她都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勇气去救助这本来要割破她喉咙的男人。
她老妈常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她想自己这也是造浮屠呢吧。
阿弥陀佛,我是好人,俗话说好人好报,老天你可得保佑我。她双手合十,有木有样地祷告了一下,继续抖着手给男人处理伤口。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她没见过真正的枪伤,但是在电视上看过,所以,她确定这男的是中枪了,伤在左肩上。而无疑,这男人是很幸运的,居然没伤到骨头。
“我不是医生,能做的有限,拜托你赶紧醒过来吧,得赶紧去医院处理。”给他做了简单的止血之后,又打来水给他擦脸。
他突然低头,如同凶恶的狼,咬住她,直到满口血腥才满足地松嘴,“楚宁,你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自由?休想!”
司徒夜羽,你知道吗,这次,是真的再也找不回来了,你都没发现,这里已经空了吗?楚宁惨然一笑,我听见了空荡荡胸腔里的回声……羽,你什么时候才能听见?!
夏天的傍晚,阳光把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又窄又长的胡同里满是潮湿的味道,两边的围墙因为年头太久而剥落了大块的墙皮,斑驳的样子让她联想到了老人脸上的老年斑。
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虽然知道人都逃不过衰老和死亡,可还是忍不住一阵难受。
刚给父亲上坟回来,她的心情不是很好,看什么都觉得一副衰颓欲死的样子。
其实,墓碑上,她父亲的样子很英俊很年轻,听母亲说起过一次,父亲死的时候,只有三十二岁,正值壮年。
她问父亲为什么会死,母亲只简单的说是生病。
她再问生什么病,就会迎来母亲一记眼刀。
她觉得母亲连瞪人的时候都是极其妩媚的,尤其是那双黑亮的眼睛,每次一看见,都忍不住想去摸摸。她甚至因此怀疑自己的恋母情结是不是太重了,又或者,母亲根本就是妖精,连女儿的魂儿也勾。
也不知道母亲最近怎么样,她吸了吸鼻子,暑假工也不好做,每天都累得七荤八素,倒床上就想当死猪。
今天是生父的忌日,给领班请假的时候,那黄脸婆还一脸不耐烦地说她,“小小年纪,不好好上班,瞎跑什么!”
她就奇怪了,自己到底是哪儿惹着领班了,再说,她请假就一定是瞎跑么?她庆幸九月份一到,就会进入举世闻名的三大帝国式企业之一的皇宇实习,劳动人民的苦日子终于要熬到头儿了。
巷子尽头是道比较繁华的街,摸了摸肚子,她决定还是先喂饱肚子再回去,省了晚上还要出来觅食,太麻烦。
这一带已经靠近Y市城郊了,基础设施不是很好,到处都可以看见坑坑洼洼的泥汤,而且稍微平整一点儿的路边,都被摆摊儿的小贩们占领,到处油腻腻的,微热的傍晚,总能闻见这种难闻的味道。
不过,这样的地方,也有好处,那就是,房租便宜,工作好找,消费很低。正适合她这样的草根阶层。
买了个煎饼,一边吃一边往回走,天已经黑下来,为了节省时间,她果断的选择抄近路。只是那边的胡同又窄又脏,还没有路灯,差不多都是废弃待拆的民房。
不过,在这一带混了将近两个月,她也熟悉了,即使黑灯瞎火走夜路也没问题,大小胡同,她摸得比自己有几根手指头还清楚!所以,她并不怕什么。
然而,当她终于走到胡同尽头,快到自己租住的地下室的时候,却见一个人在另一条窄小的胡同里跌跌撞撞地跑过来,还没回过神来,那个人就已经注意到她。
她甚至不知道那个是怎么动作的,只是一眨眼,就已经到了她面前,二话不说,立刻捂住她的嘴,冰凉的薄刃已经抵上她的喉咙,她吓得心脏都快跳出来,浑身涌上冷汗!
那薄薄的刀子,在她脖子上轻轻一碰,她就感觉到自己脖子上有温热的东西顺着皮肤淌下来。
死定了!
空白的脑子里,只剩下这三个字!
可是,割喉的动作始终没到来,下一刻,后背一重,那个人居然趴在自己背上昏死过去!
楚宁借着三瓦白炽灯的灯光,用棉球沾了酒精给男人处理伤口。
即便是她不停地告诉自己救人要紧,手指还是止不住的发抖。她都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勇气去救助这本来要割破她喉咙的男人。
她老妈常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她想自己这也是造浮屠呢吧。
阿弥陀佛,我是好人,俗话说好人好报,老天你可得保佑我。她双手合十,有木有样地祷告了一下,继续抖着手给男人处理伤口。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她没见过真正的枪伤,但是在电视上看过,所以,她确定这男的是中枪了,伤在左肩上。而无疑,这男人是很幸运的,居然没伤到骨头。
“我不是医生,能做的有限,拜托你赶紧醒过来吧,得赶紧去医院处理。”给他做了简单的止血之后,又打来水给他擦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