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尝试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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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狼一直只存在于传说之中,而且大部分人并不相信有这个物种,毕竟,游吟诗人的诗歌传唱的是那样离谱。
他们是这样传唱的:
森林之王森林狼,眼如灯笼身如房。
吃鹿吃熊森林狼,猎人见了会投降。
成群结队森林狼,长城以北称霸王。
若是惹了森林狼,把你村落都屠亡。
诗歌脍炙人口,口口相传,当然,这些东西只有小孩子会信,狼这个物种不稀奇,偶尔在村口,都能发现狼的身影,只要聚集三五个人,就能吓跑它们。想要屠灭村落,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物种,这才是一个成年人应该有的认知。在一些智者的眼中,那游吟诗人传唱的诗歌只是渲染恐怖,起着警示人类远离森林的作用罢。
关于森林狼诗歌的结尾,还有一句更为离奇的警句:不要说森林狼的坏话哦,因为他们是听得懂人语的……
抹云草,抹花藤。
在短短的一个小时的时间里,皮克的面前,就摆满了这两种植物。
这至少有数百枝吧!
三十来只森林狼就像教室里上课的小学生一样,整整齐齐地排成好几排,一个个眼巴巴地看着皮克。
感慨了一下森林狼的效率后,他迅速把那些植物收集到了一起,然后捡起来一块拳头大的石头,一顿猛砸,浅绿色的汁液从抹花藤里面流了出来,抹云草伴着那汁液也被砸得稀碎。
砰砰!砰砰砰!
伴随着一段极富节律的石头碰撞声,皮克很快就收集到了一份粘稠的固液混合体,把这混合体涂抹在外伤处,会比碾成粉末保存了无数天的药粉效果好无数倍,小时候在森林边缘伐树,他的父亲这样告诉过他。
砰砰!砰砰砰!
为了预备不时之需,他又猛砸起来。
但是!
一个问题又出现在了他脑子里。
那两柄长枪怎么拔出来?
那两柄长枪有三米的长度,重量极沉,想要拔出来不知道得使多大的力气。
而且狼王此时处于昏迷状态,但凡它突然苏醒,看见皮克在它后面动手动脚的,还不直接一口把他给灭了啊?
皮克犹豫良久,看见了一个巨大的身影从洞口处走进来,正是头狼回来了。
只见它的一只腿瘸瘸拐拐的,前肢似乎有一处咬伤。
而它的嘴里拖着一只巨大的蟒蛇!
金香蟒!
黄金色的皮肤,拳头一样大的蛇头,皮克之前被它咬了一口,激发了身体里“他”的苏醒,他永远也忘不掉那天晚上惊险的一幕。
只见头狼抓来的金香蟒更为粗壮,都赶上皮克的小腿粗了,长度粗略估计能达到惊人的四米!
假如皮克那天晚上遇到这种级别的金香蟒,给他十条命也不够用的。
那长长的身子满是血迹,上满布满了巨大的咬痕,被头狼咬在嘴上拖着,沿途一片血迹。
那些森林狼小弟默默地让开道路,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
走近,皮克才看见金香蟒的头已经没有了,想必是被头狼给咬断了。
头狼的腿受了不轻的伤,它的前腿血肉模糊,正不断地流着血,可以想象它在之前经历了怎样艰难的战斗。
很快,山洞里,弥漫起来一股浓重的香气。
森林狼这种生物已经不能用具备灵性来描述了,此时就算有人说它是比人类更高级的物种,皮克都不会反驳的。
有治疗外伤的圣药抹花藤与抹云草,再加上有着神奇功效的金香花,皮克没有理由不试上一试了。
具体步骤应该是等待金香花开放,然后拔出狼王身上的长枪,再把磨好的“金疮药”涂抹在狼王的伤口处。
就这么办。
他尽量用着很慢的语速跟头狼解释了一下:“我们需要找一处地方,把这条金香蟒埋起来,等第二天开出金香花,我们再去救狼王。”
“如果你能听得懂,就带着金香蛇,我们先出去一下。”
他示意头狼跟着他走出山洞。
头狼明显听懂了他的话,它回头看了一眼沉睡的狼王,咬着金香蛇,同皮克一起走了出去。
洞口不远处,大黑脚在一处巨石旁走来走去,它已经在这里等了一天了,不断左右徘徊着。
如果皮克在天亮之前还没有出来的话,自己就先回去,它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并不是抛弃了皮克,自己是回去找人帮忙,这才是一只聪明驴子应该做的事情。
后来,它看着那些森林狼走出来,嘴上也没有什么血迹,它又耐心地等了半天,然后它看见那些森林狼叼着草啊、树藤啊、蟒蛇啊又进去了,它的汗毛不禁立了起来。
大黑脚在人类社会生活了十来年,深知人类有着吃杂食的习惯,喜欢把各种植物和各种肉放在锅里一起煮,看来这群森林狼和人类也有共同的毛病。
唉,那个可恶的家伙多半是凶多吉少了,大黑脚看天色晦暗,在石林附近转了两圈就打算撤离这个危险的地方,正当它转头要走的时候,看到皮克终于出来了。
“大黑脚,就知道你重义气!”
皮克看到大黑脚,一脸感动,和大黑脚含情脉脉地对视了一番。
患难见真情啊!
然而,皮克不知道的是,大黑脚早就有打道回府的准备了。
“啊~哦~啊~哦!”意思好像是再说:你要是在不出来,我就跟它们拼了!
皮克热泪盈眶,看着大黑脚那两只充满了“忠肝义胆”的眼睛,说道:“好兄弟,我们一定会一起回家的!”
“嗷呜!”森林狼嚎了一嗓子,似乎有点不耐烦。
“好好好,我走,我走!”
还没跟大黑脚寒暄完,他就被头狼顶着走了好几步。
由于靠近山体,洞口处全是拳头大小的碎石,这里肯定不适合种植出金香花,需要另寻他处。
再往山里面走,可以看见一处瀑布从高处落下,因为地势因素,瀑布落下来的地方形成了一个小浅滩,浅滩附近有一处不大的红褐色湿地。
父亲告诉过他,红褐色的土壤最具营养,副有经验的农夫都会找这样的土地来种植庄稼。
皮克手脚并用,很快就在湿土表面刨出来一个大坑,头狼把金香蟒放在了坑里,但是金香蟒实在是太大了,皮克费尽全力刨出来的大坑连那只蟒蛇身体的一半都没装下,头狼见状,也卖力刨了起来。
人狼协力,终于完成了埋蛇的艰苦工程。
皮克呼了口气,低头看见了一节断裂的蛇尾巴,那蛇尾巴有手腕那么粗,小臂那么长,皮克捡起来拿在手里,感觉到分量不轻,他把蛇尾巴揣在了腰上,对着森林狼说道:“留一点,以备不时之需。”
森林狼没有管他,转头向着洞穴走去。
“等等!”
“这个是刚刚调配好的治疗外伤的药,你可以试试。”
头狼的深绿色眼睛眨了眨,抬起了前爪,舔了两下,把上面的污血舔干净。
“忍着一点。”
皮克吧自己调配的草药涂在了它的腿上,本以为头狼会因为疼痛会抵抗一番,但是皮克想错了,只见头狼抬着前爪一动不动,仿佛那鲜血淋漓的腿伤不属于它的一样。
这就是森林狼啊!
皮克撕下来一处衣角给它做了一个简单的包扎,即使以后他不在,它自己也能咬开腿上的布条。
他看着头狼的眼睛,认真地说道:“如果我能救活狼王,请求你们放了我和那头驴子。”
头狼冷冷地看了他一眼,颠着脚一步一步地走进了山洞。
皮克挠了挠头,小声道:“好吧,就当我没说吧,我会尽全力的。”
森林狼一直只存在于传说之中,而且大部分人并不相信有这个物种,毕竟,游吟诗人的诗歌传唱的是那样离谱。
他们是这样传唱的:
森林之王森林狼,眼如灯笼身如房。
吃鹿吃熊森林狼,猎人见了会投降。
成群结队森林狼,长城以北称霸王。
若是惹了森林狼,把你村落都屠亡。
诗歌脍炙人口,口口相传,当然,这些东西只有小孩子会信,狼这个物种不稀奇,偶尔在村口,都能发现狼的身影,只要聚集三五个人,就能吓跑它们。想要屠灭村落,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物种,这才是一个成年人应该有的认知。在一些智者的眼中,那游吟诗人传唱的诗歌只是渲染恐怖,起着警示人类远离森林的作用罢。
关于森林狼诗歌的结尾,还有一句更为离奇的警句:不要说森林狼的坏话哦,因为他们是听得懂人语的……
抹云草,抹花藤。
在短短的一个小时的时间里,皮克的面前,就摆满了这两种植物。
这至少有数百枝吧!
三十来只森林狼就像教室里上课的小学生一样,整整齐齐地排成好几排,一个个眼巴巴地看着皮克。
感慨了一下森林狼的效率后,他迅速把那些植物收集到了一起,然后捡起来一块拳头大的石头,一顿猛砸,浅绿色的汁液从抹花藤里面流了出来,抹云草伴着那汁液也被砸得稀碎。
砰砰!砰砰砰!
伴随着一段极富节律的石头碰撞声,皮克很快就收集到了一份粘稠的固液混合体,把这混合体涂抹在外伤处,会比碾成粉末保存了无数天的药粉效果好无数倍,小时候在森林边缘伐树,他的父亲这样告诉过他。
砰砰!砰砰砰!
为了预备不时之需,他又猛砸起来。
但是!
一个问题又出现在了他脑子里。
那两柄长枪怎么拔出来?
那两柄长枪有三米的长度,重量极沉,想要拔出来不知道得使多大的力气。
而且狼王此时处于昏迷状态,但凡它突然苏醒,看见皮克在它后面动手动脚的,还不直接一口把他给灭了啊?
皮克犹豫良久,看见了一个巨大的身影从洞口处走进来,正是头狼回来了。
只见它的一只腿瘸瘸拐拐的,前肢似乎有一处咬伤。
而它的嘴里拖着一只巨大的蟒蛇!
金香蟒!
黄金色的皮肤,拳头一样大的蛇头,皮克之前被它咬了一口,激发了身体里“他”的苏醒,他永远也忘不掉那天晚上惊险的一幕。
只见头狼抓来的金香蟒更为粗壮,都赶上皮克的小腿粗了,长度粗略估计能达到惊人的四米!
假如皮克那天晚上遇到这种级别的金香蟒,给他十条命也不够用的。
那长长的身子满是血迹,上满布满了巨大的咬痕,被头狼咬在嘴上拖着,沿途一片血迹。
那些森林狼小弟默默地让开道路,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
走近,皮克才看见金香蟒的头已经没有了,想必是被头狼给咬断了。
头狼的腿受了不轻的伤,它的前腿血肉模糊,正不断地流着血,可以想象它在之前经历了怎样艰难的战斗。
很快,山洞里,弥漫起来一股浓重的香气。
森林狼这种生物已经不能用具备灵性来描述了,此时就算有人说它是比人类更高级的物种,皮克都不会反驳的。
有治疗外伤的圣药抹花藤与抹云草,再加上有着神奇功效的金香花,皮克没有理由不试上一试了。
具体步骤应该是等待金香花开放,然后拔出狼王身上的长枪,再把磨好的“金疮药”涂抹在狼王的伤口处。
就这么办。
他尽量用着很慢的语速跟头狼解释了一下:“我们需要找一处地方,把这条金香蟒埋起来,等第二天开出金香花,我们再去救狼王。”
“如果你能听得懂,就带着金香蛇,我们先出去一下。”
他示意头狼跟着他走出山洞。
头狼明显听懂了他的话,它回头看了一眼沉睡的狼王,咬着金香蛇,同皮克一起走了出去。
洞口不远处,大黑脚在一处巨石旁走来走去,它已经在这里等了一天了,不断左右徘徊着。
如果皮克在天亮之前还没有出来的话,自己就先回去,它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并不是抛弃了皮克,自己是回去找人帮忙,这才是一只聪明驴子应该做的事情。
后来,它看着那些森林狼走出来,嘴上也没有什么血迹,它又耐心地等了半天,然后它看见那些森林狼叼着草啊、树藤啊、蟒蛇啊又进去了,它的汗毛不禁立了起来。
大黑脚在人类社会生活了十来年,深知人类有着吃杂食的习惯,喜欢把各种植物和各种肉放在锅里一起煮,看来这群森林狼和人类也有共同的毛病。
唉,那个可恶的家伙多半是凶多吉少了,大黑脚看天色晦暗,在石林附近转了两圈就打算撤离这个危险的地方,正当它转头要走的时候,看到皮克终于出来了。
“大黑脚,就知道你重义气!”
皮克看到大黑脚,一脸感动,和大黑脚含情脉脉地对视了一番。
患难见真情啊!
然而,皮克不知道的是,大黑脚早就有打道回府的准备了。
“啊~哦~啊~哦!”意思好像是再说:你要是在不出来,我就跟它们拼了!
皮克热泪盈眶,看着大黑脚那两只充满了“忠肝义胆”的眼睛,说道:“好兄弟,我们一定会一起回家的!”
“嗷呜!”森林狼嚎了一嗓子,似乎有点不耐烦。
“好好好,我走,我走!”
还没跟大黑脚寒暄完,他就被头狼顶着走了好几步。
由于靠近山体,洞口处全是拳头大小的碎石,这里肯定不适合种植出金香花,需要另寻他处。
再往山里面走,可以看见一处瀑布从高处落下,因为地势因素,瀑布落下来的地方形成了一个小浅滩,浅滩附近有一处不大的红褐色湿地。
父亲告诉过他,红褐色的土壤最具营养,副有经验的农夫都会找这样的土地来种植庄稼。
皮克手脚并用,很快就在湿土表面刨出来一个大坑,头狼把金香蟒放在了坑里,但是金香蟒实在是太大了,皮克费尽全力刨出来的大坑连那只蟒蛇身体的一半都没装下,头狼见状,也卖力刨了起来。
人狼协力,终于完成了埋蛇的艰苦工程。
皮克呼了口气,低头看见了一节断裂的蛇尾巴,那蛇尾巴有手腕那么粗,小臂那么长,皮克捡起来拿在手里,感觉到分量不轻,他把蛇尾巴揣在了腰上,对着森林狼说道:“留一点,以备不时之需。”
森林狼没有管他,转头向着洞穴走去。
“等等!”
“这个是刚刚调配好的治疗外伤的药,你可以试试。”
头狼的深绿色眼睛眨了眨,抬起了前爪,舔了两下,把上面的污血舔干净。
“忍着一点。”
皮克吧自己调配的草药涂在了它的腿上,本以为头狼会因为疼痛会抵抗一番,但是皮克想错了,只见头狼抬着前爪一动不动,仿佛那鲜血淋漓的腿伤不属于它的一样。
这就是森林狼啊!
皮克撕下来一处衣角给它做了一个简单的包扎,即使以后他不在,它自己也能咬开腿上的布条。
他看着头狼的眼睛,认真地说道:“如果我能救活狼王,请求你们放了我和那头驴子。”
头狼冷冷地看了他一眼,颠着脚一步一步地走进了山洞。
皮克挠了挠头,小声道:“好吧,就当我没说吧,我会尽全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