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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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猛虎!初来乍到!”
“···嗯呐嗯呐!接下来该咋说,才显得比较有逼格?”思考了半天,奈何,词穷了!
书到用时方恨少!绝对不是作者不想去写!
“我干掉了一头角马!我简直就是天生的猎手!就是这样!”
憋了半天,他可算憋了一句能够概括自己壮举的话。
我自豪!我兴奋!我牛啤!
若是此时有拍摄团队,则会发现,一只老虎昂首挺胸的踩着一只小角马的尸体,摆这各种POSS!
······
一位著名作家曾说过:有的人,帅不过三秒!必遭打脸!
这句话用来形容林野极为合适。
正在各种秀身材的他,听到了后方传来蹄子和地面碰撞的声音。
他回头一看,全身炸毛,魂都快吓掉了!
尼玛!这是派遣一个师的角马部队啊!
接近三十只角马,正气势汹汹的直奔他而来。
十三只的角马群怎么喊来这么多兄弟的?
你以为你是渣渣辉吗?
林野亡魂大冒,还管什么猎物!小命第一位!转身全加速直接奔了出去。
头都不带回的。
在跑出去十秒钟之后,他耳朵一动,发现跟在自己身后的动静慢慢变小了。
小心翼翼往后瞥了一眼,顿时乐了!
纵使千军万马追杀我!我一点一不慌,因为马跑的没我快。
心情瞬间平复下来,回头观察角马群的动向。
而角马大军,也发现了这一点,放弃了追杀林野念头,停了下来。
小角马的尸体躺在角马群的中间。
“看来,只有等了。”林野看这局势,只有等角马群散去,他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猎物。
不多想,爬到到旁边一棵大概四五米高的树上,不认识这树是啥品种。
选了一根比较粗壮的树枝,趴在上面,紧盯着角马群的动态。
一只强壮的角马,正在用鼻子拱这地上小角马的尸体,估计是受害者的家家属,少来祭奠。
随后站在那里踌躇着。
过了几分钟之后,角马群终于慢慢分散开,分成两个方向散开。
继续来找寻适合自己的食物。
他长舒一口气,生怕角马把尸体给叼走了。、
看来确实是两个相邻的角马群结成盟友了。
猫着身子从树上跳下来,没有任何犹豫,加快速度冲向他的猎物。
而正在享受牧草的角马见林野这货又冲过来,本能的吓的开始往后跑,现在角马大军可都分散了。
不到几秒钟,他便冲到小角马旁边,一口咬住角马的脖子,准备叼走。
“嗯!有点吃力,”与其说是叼着走,倒不如说是被林野拖着走,小角马脖子被他叼在嘴里抬起来,身子则拖在地上。
自己个头太小了,而这只小角马和他差不多大,要不是力量强,估计拖都拖不走。
早饭算是有着落,虽然凶险,但是就是伴随着凶险,这次成功的捕猎慢让他充满着成就感。
前脚还担心自己捕猎技巧,这不,第一次捕猎立马就成功了,也没多困难嘛,那群傻大个压根追不上自己。
天赋异禀似乎就是说的自己!不要13脸四个字则是林野的真实写照。
正在自个乐呵的林野,叼着猎物,得意洋洋的走着。
他失去了生活在这片大草原的居民应有的警觉性!
他没有发现远处几个双眼放光的胡狼盯着他。
确切来说是盯着那只小角马的尸体!
胡狼属于犬科犬属,主要分布在非洲北部、东部,欧洲南部,亚洲西部、中部和南部等地。
有的书中将胡狼误译成豺,甚至在某些纪录片中翻译也是用豺来代替胡狼,这是错误的!
其实它们和豺并非一类,倒是与狼、犬等亲缘关系接近,同属于犬科动物。
这里要注意,不要把他们和豺狼弄混,这是两个物种,这个得分清楚。
它们的生活习性也与豺有所不同,既是食肉动物,也是食腐动物。
在婚配方面维持严格的“一夫一妻“制。
而且在抚养后代方面,雄兽和雌兽不仅责任均等,而且任务也相似,如果雌兽出外捕食,雄兽就留在家中照看幼仔。
一对胡狼通常占有一块领地,用自己尿液的气味圈划出疆界,常常一生都很少改变。
并以家庭为基本的社会单位。
很少会聚集在一起,但是眼前这八只胡狼中却有四只成年胡狼,很是稀奇。
这四只成年胡狼的体长均超过了八十公分以上,身高四十多公分,还有四只亚成年的小胡狼。
这种规模的胡狼群在这片土地绝对算是极为罕见的了。
而他们的目标,则是闯进他们领地的生物嘴里叼着的小角马。
他们没见过这种生物,感觉和猎豹差不多,比猎豹还小一些。
林野的体型让他变成了胡狼眼中可以随意欺负的对象。
虽然老虎对于虎狼来说是一种未知生物,可食物有诱惑,让他们把仅有的疑虑抛在了脑后。
赶走他!抢夺他的食物,这是几只胡狼的计划,它们有感觉,自己是杀不死眼前这个生物的,只要赶走他就好。
吃惯了小型哺乳动物的胡狼,真的想尝尝角马的滋味儿。
可是从来没有这种机会,能捕杀角马的无疑都是非洲的顶尖掠食族群。
狮子!鬣狗!野狗!花豹!等等
面对它们胡狼不敢有一点歪心思,而眼前的机会,它们显然不想放过。
另一边。
心里正在哼着小曲的林野突然停下脚步,不对劲,周围的气味儿不对。
这种气味儿,来的时候可没有闻到过!
放下嘴里的小角马,左右扭头看了看,这环境,很陌生。
他好像······
迷路了!
“果然骄傲使人犯傻啊!”他用前爪拍了下额头,这一路晃荡连路都走错了。
“这地方是哪儿啊!不会进入其他动物的领地了吧!”
发现背后又动静!回头一看,几只狗从后面慢慢走了上来!
“好的不灵坏的灵,真邪门!”无奈的林野放下角马做好了真都准备
他不认识胡狼,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看不出这几只胡狼的意思。
自己被盯上了,目标或许就是自己或者自己的猎物!
胡狼的得动作很迅速。
其中两只胡狼已经从另一边绕了过来,冲他叫唤,想激怒他。
调虎离山,剩下的胡狼在从背后偷掉猎物,这一招他们屡试不爽。
面对眼前这两只胡狼的小伎俩,林野嗤笑一声。
动物的智慧能和人类相比?
它们压根不知道,眼前这只老虎的智商可是高于绝大多数的人类的!
没有管着两只乱叫的胡狼。
他叼起小角马,转身往回走。
先回刚才捕猎的原点,在确定方向。
找到回家的路。
他想走,可胡狼不乐意啊!
咱好心好意的来吓唬你,你不声不响就准备跑了?
到嘴的食物怎么能放跑,眼见着大好的机会要从自己手中溜走。
其中一只胡狼壮着胆子,从他背后摸上来,冷不丁一口咬在他的屁股上。
咬完便立马往后跳了几步把距离拉开。
“嗷呜·····”林野顿时疼的张开嘴痛呼一声,小角马也掉到了地上
“WDNMD,居然胆敢咬你虎爷的屁股!小贼受死!”
······
“身为猛虎!初来乍到!”
“···嗯呐嗯呐!接下来该咋说,才显得比较有逼格?”思考了半天,奈何,词穷了!
书到用时方恨少!绝对不是作者不想去写!
“我干掉了一头角马!我简直就是天生的猎手!就是这样!”
憋了半天,他可算憋了一句能够概括自己壮举的话。
我自豪!我兴奋!我牛啤!
若是此时有拍摄团队,则会发现,一只老虎昂首挺胸的踩着一只小角马的尸体,摆这各种POSS!
······
一位著名作家曾说过:有的人,帅不过三秒!必遭打脸!
这句话用来形容林野极为合适。
正在各种秀身材的他,听到了后方传来蹄子和地面碰撞的声音。
他回头一看,全身炸毛,魂都快吓掉了!
尼玛!这是派遣一个师的角马部队啊!
接近三十只角马,正气势汹汹的直奔他而来。
十三只的角马群怎么喊来这么多兄弟的?
你以为你是渣渣辉吗?
林野亡魂大冒,还管什么猎物!小命第一位!转身全加速直接奔了出去。
头都不带回的。
在跑出去十秒钟之后,他耳朵一动,发现跟在自己身后的动静慢慢变小了。
小心翼翼往后瞥了一眼,顿时乐了!
纵使千军万马追杀我!我一点一不慌,因为马跑的没我快。
心情瞬间平复下来,回头观察角马群的动向。
而角马大军,也发现了这一点,放弃了追杀林野念头,停了下来。
小角马的尸体躺在角马群的中间。
“看来,只有等了。”林野看这局势,只有等角马群散去,他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猎物。
不多想,爬到到旁边一棵大概四五米高的树上,不认识这树是啥品种。
选了一根比较粗壮的树枝,趴在上面,紧盯着角马群的动态。
一只强壮的角马,正在用鼻子拱这地上小角马的尸体,估计是受害者的家家属,少来祭奠。
随后站在那里踌躇着。
过了几分钟之后,角马群终于慢慢分散开,分成两个方向散开。
继续来找寻适合自己的食物。
他长舒一口气,生怕角马把尸体给叼走了。、
看来确实是两个相邻的角马群结成盟友了。
猫着身子从树上跳下来,没有任何犹豫,加快速度冲向他的猎物。
而正在享受牧草的角马见林野这货又冲过来,本能的吓的开始往后跑,现在角马大军可都分散了。
不到几秒钟,他便冲到小角马旁边,一口咬住角马的脖子,准备叼走。
“嗯!有点吃力,”与其说是叼着走,倒不如说是被林野拖着走,小角马脖子被他叼在嘴里抬起来,身子则拖在地上。
自己个头太小了,而这只小角马和他差不多大,要不是力量强,估计拖都拖不走。
早饭算是有着落,虽然凶险,但是就是伴随着凶险,这次成功的捕猎慢让他充满着成就感。
前脚还担心自己捕猎技巧,这不,第一次捕猎立马就成功了,也没多困难嘛,那群傻大个压根追不上自己。
天赋异禀似乎就是说的自己!不要13脸四个字则是林野的真实写照。
正在自个乐呵的林野,叼着猎物,得意洋洋的走着。
他失去了生活在这片大草原的居民应有的警觉性!
他没有发现远处几个双眼放光的胡狼盯着他。
确切来说是盯着那只小角马的尸体!
胡狼属于犬科犬属,主要分布在非洲北部、东部,欧洲南部,亚洲西部、中部和南部等地。
有的书中将胡狼误译成豺,甚至在某些纪录片中翻译也是用豺来代替胡狼,这是错误的!
其实它们和豺并非一类,倒是与狼、犬等亲缘关系接近,同属于犬科动物。
这里要注意,不要把他们和豺狼弄混,这是两个物种,这个得分清楚。
它们的生活习性也与豺有所不同,既是食肉动物,也是食腐动物。
在婚配方面维持严格的“一夫一妻“制。
而且在抚养后代方面,雄兽和雌兽不仅责任均等,而且任务也相似,如果雌兽出外捕食,雄兽就留在家中照看幼仔。
一对胡狼通常占有一块领地,用自己尿液的气味圈划出疆界,常常一生都很少改变。
并以家庭为基本的社会单位。
很少会聚集在一起,但是眼前这八只胡狼中却有四只成年胡狼,很是稀奇。
这四只成年胡狼的体长均超过了八十公分以上,身高四十多公分,还有四只亚成年的小胡狼。
这种规模的胡狼群在这片土地绝对算是极为罕见的了。
而他们的目标,则是闯进他们领地的生物嘴里叼着的小角马。
他们没见过这种生物,感觉和猎豹差不多,比猎豹还小一些。
林野的体型让他变成了胡狼眼中可以随意欺负的对象。
虽然老虎对于虎狼来说是一种未知生物,可食物有诱惑,让他们把仅有的疑虑抛在了脑后。
赶走他!抢夺他的食物,这是几只胡狼的计划,它们有感觉,自己是杀不死眼前这个生物的,只要赶走他就好。
吃惯了小型哺乳动物的胡狼,真的想尝尝角马的滋味儿。
可是从来没有这种机会,能捕杀角马的无疑都是非洲的顶尖掠食族群。
狮子!鬣狗!野狗!花豹!等等
面对它们胡狼不敢有一点歪心思,而眼前的机会,它们显然不想放过。
另一边。
心里正在哼着小曲的林野突然停下脚步,不对劲,周围的气味儿不对。
这种气味儿,来的时候可没有闻到过!
放下嘴里的小角马,左右扭头看了看,这环境,很陌生。
他好像······
迷路了!
“果然骄傲使人犯傻啊!”他用前爪拍了下额头,这一路晃荡连路都走错了。
“这地方是哪儿啊!不会进入其他动物的领地了吧!”
发现背后又动静!回头一看,几只狗从后面慢慢走了上来!
“好的不灵坏的灵,真邪门!”无奈的林野放下角马做好了真都准备
他不认识胡狼,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看不出这几只胡狼的意思。
自己被盯上了,目标或许就是自己或者自己的猎物!
胡狼的得动作很迅速。
其中两只胡狼已经从另一边绕了过来,冲他叫唤,想激怒他。
调虎离山,剩下的胡狼在从背后偷掉猎物,这一招他们屡试不爽。
面对眼前这两只胡狼的小伎俩,林野嗤笑一声。
动物的智慧能和人类相比?
它们压根不知道,眼前这只老虎的智商可是高于绝大多数的人类的!
没有管着两只乱叫的胡狼。
他叼起小角马,转身往回走。
先回刚才捕猎的原点,在确定方向。
找到回家的路。
他想走,可胡狼不乐意啊!
咱好心好意的来吓唬你,你不声不响就准备跑了?
到嘴的食物怎么能放跑,眼见着大好的机会要从自己手中溜走。
其中一只胡狼壮着胆子,从他背后摸上来,冷不丁一口咬在他的屁股上。
咬完便立马往后跳了几步把距离拉开。
“嗷呜·····”林野顿时疼的张开嘴痛呼一声,小角马也掉到了地上
“WDNMD,居然胆敢咬你虎爷的屁股!小贼受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