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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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的房间,电脑屏幕的光映照着丝丝缕缕的烟气,桌上的咖啡已经凉了,它还在等我喝它,最好是端起来,一饮而尽。
它的前面有许多照片,我和燕子的、我和赵宇哲、卫嘉俊的,我和陈听雀的,还有司秋雀,还有许多。
还有许多许多,没有来得及拍成照片的种种,一笔一笔勾勒出了我并不美好但又十分精彩的过去,在某一刻到来,又在某一刻烟消云散,就像拍下一张照片只需要一秒,把一张照片投入火堆,也只需要一秒。
有什么东西燃烧着,又熄灭了,又有什么燃烧着。
在所有照片之上的,是那张银行卡,里面的数字我查过了,那足够一家人一辈子大手大脚地开销,如果是过去,我不可能收的,但这一次当赵宇哲将这张卡递给我的时候,我收下了。
终于,我还是把故事卖给了金钱,换句话说,是我的故事败给了金钱。
我祝福赵宇哲和燕子,也祝福卫嘉俊和陈听雀,收下这笔钱的我,就意味着,我只能一个人走,除了咖啡以外,我什么都带不走。
中介已经找好了买家,这间承载了我整整十年的回忆的房子,我把它也卖了。
我和赵宇哲把话说得清楚,祝他和燕子百年好合,而我会一个人走,去到他们再也找不到的地方,我现在也不知道那个地方在哪里,或许是国外的大都市,又或许是一个平平无奇的三四线小城。
把那些梦和回忆,都留给故事去怀念吧
这笔钱,可以让我开豪车和游艇,可以让我住别墅,可以让我云游四海,但这些此时此刻的我已然没有任何兴趣,我只想去到一个清净的地方,住一个普通的房子,再开一家窗口店,把美式咖啡卖十二块钱,娶一个平凡的姑娘为妻,了此一生。
我的青春很遗憾吗?或许是的,所有的自恃清高,所有的风花雪月,所有的诗意和俗欲,在达到满足过后便云散了去。但又或许不那么遗憾,至少在青春的最后,我的余生可以享受“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清淡了。
交房的日子,就在明天,我的行李已经全部打包好了,新买的行李箱有些大了,我曾经觉得要带走的东西太多,后来才发现,除了几套换洗的衣服,我什么都没必要带了。
喝上一口咖啡,冷掉的,干涩的口腔尝不出味道。
别回头,别怀念,故事已经结束了,我捋了一把已经很长了的头发,头顶的头发可以一直垂到后颈,倒是有那么一点艺术家的味道。
从今天起,打打游戏,拍拍视频,花天酒地,天涯海角。
也不错吧?大概。
考个研究生,重回校园交点朋友,也不错吧?
好像没有了身后的种种,眼前反而更加开阔了,我开始期待,期待未来会发生什么,新的生活和朋友。
我快要二十七岁了,或许再过不多久,也就三十岁了。
三十了啊……
仰头叹出一口气,没想到人生是这样禁不起消磨,一眨眼少年没有了,再眨眼青春也只剩背影,若是不抓紧做许多事,壮年或许也很快就会过去吧。
我不想老去,我还有许多事没有做,过去没有机会,那就重新开始。
烟蒂把手烫了一个泡,我直到早上醒来才发现,昨夜不知道几点睡着的,只是早上醒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
办好了所有手续,我恳求这间房子的新主人让我在这里独自再待一个小时,他答应了,说他明天再来,我很感激他。
我把厨房的锅端到了客厅,这个本来打算留给下一位主人的,但我现在拿它有点用处。
抓起一把手稿,我将它点燃,丢进了锅中,看它愈烧愈旺,火光模糊了视线,我从怀中掏出了那一沓照片,不知是不是熬夜的原因,手竟有些不稳,险些全都掉了进去。
赵宇哲和燕子,
我和燕子,
卫嘉俊和陈听雀,
我和陈听雀,
燕子和司秋雀,
我和赵宇哲,
我和卫嘉俊,
我的第一本书的封面,
我生活的剪影,
我的猫,
我的店,
……
一张一张投入火盆,空气中弥漫着胶纸的气味,而当照片只剩最后一张,是司秋雀——最初的雀儿的笑脸。
亲爱的,这是我们住了十年的家,今天我走了,别再在天上护着我了。
亲爱的,我已经记住你了,安心地去吧,我说过,我会记着你一辈子的。
亲爱的,你……自由了。
一滴泪落在了她的脸颊上,我颤抖着把它投进了火盆之中,倏然间火星四溅,那一瞬间,似乎所有的事物都开始变得清晰,那一瞬间,周围的种种都变了,那是一大片草原,家具消失了,火盆消失了,只见一片不该在深秋出现的盎然绿意中,一位身着白衣的女子站在我的对面,向我微笑。
“雀儿……”我能感受到自己颤抖的声音,我知道,她是来与我道别的。
故事里我已经哭干了泪,那么道别的时候,就笑起来吧。
雀儿的周身似乎燃烧着火焰,伴随着火焰黯淡下去的,是她愈加清晰的轮廓,她向我招了招手,开口说着什么,却没有声音。
但我看懂了她的那句唇语:
“银玉,记得爱我,再见啦!”
“雀儿!”我声嘶力竭地喊道,那张熟悉的面庞,那身洁白的长裙,那是雀儿,那是陪伴了我无数个日夜的雀儿,那是我爱的雀儿。
雀儿听着我的呼唤,她笑着留下了泪,张开双臂向我跑来,我展开双臂想要拥抱她,却只有一瞬间的温暖和发丝的撩拨,她就这样消失在了我的怀中。
“雀儿!!!”我死死抱着胸口那一缕余温不肯放开,为什么我刚才没有说出那一句话?为什么我在发呆?为什么不让我抱住她,把最后一句话说完?
就像是听到了我的心声,怀中一刹那居然再次拥有了实体的触感,我听见了雀儿说:“亲爱的,这还是我第一次见你哭。”
“我,我……”我一时间语无伦次,竟不知如何作答,但我突然想起了什么,猛地抱紧了怀中的雀儿大声喊道:
“我爱你!我会永远记得你!司秋雀,我爱你!”
“嗯……”雀儿在我肩头点了点头,我轻轻地松开她,看着她的面庞,那一刻,划过她面颊的清泪刻在了我的灵魂里,吻上那冰凉的唇,她的身子越来越轻,越来越透明,我松开了她,想再看一眼,却发现她已经透明到只剩下淡淡的红色了。
“我也爱你。”
一滴泪划进了火盆,消失了。
什么都消失了,但我已经满足了。
……
数年后
“先生,请问需要什么。”
飞机上,空姐推着餐车路过我的身边。
“有咖啡么?”我侧了侧头问道。
“有的,先生。”
“一杯咖啡,一杯橙汁,谢谢。”
“好的。”
——【本书完】
昏暗的房间,电脑屏幕的光映照着丝丝缕缕的烟气,桌上的咖啡已经凉了,它还在等我喝它,最好是端起来,一饮而尽。
它的前面有许多照片,我和燕子的、我和赵宇哲、卫嘉俊的,我和陈听雀的,还有司秋雀,还有许多。
还有许多许多,没有来得及拍成照片的种种,一笔一笔勾勒出了我并不美好但又十分精彩的过去,在某一刻到来,又在某一刻烟消云散,就像拍下一张照片只需要一秒,把一张照片投入火堆,也只需要一秒。
有什么东西燃烧着,又熄灭了,又有什么燃烧着。
在所有照片之上的,是那张银行卡,里面的数字我查过了,那足够一家人一辈子大手大脚地开销,如果是过去,我不可能收的,但这一次当赵宇哲将这张卡递给我的时候,我收下了。
终于,我还是把故事卖给了金钱,换句话说,是我的故事败给了金钱。
我祝福赵宇哲和燕子,也祝福卫嘉俊和陈听雀,收下这笔钱的我,就意味着,我只能一个人走,除了咖啡以外,我什么都带不走。
中介已经找好了买家,这间承载了我整整十年的回忆的房子,我把它也卖了。
我和赵宇哲把话说得清楚,祝他和燕子百年好合,而我会一个人走,去到他们再也找不到的地方,我现在也不知道那个地方在哪里,或许是国外的大都市,又或许是一个平平无奇的三四线小城。
把那些梦和回忆,都留给故事去怀念吧
这笔钱,可以让我开豪车和游艇,可以让我住别墅,可以让我云游四海,但这些此时此刻的我已然没有任何兴趣,我只想去到一个清净的地方,住一个普通的房子,再开一家窗口店,把美式咖啡卖十二块钱,娶一个平凡的姑娘为妻,了此一生。
我的青春很遗憾吗?或许是的,所有的自恃清高,所有的风花雪月,所有的诗意和俗欲,在达到满足过后便云散了去。但又或许不那么遗憾,至少在青春的最后,我的余生可以享受“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清淡了。
交房的日子,就在明天,我的行李已经全部打包好了,新买的行李箱有些大了,我曾经觉得要带走的东西太多,后来才发现,除了几套换洗的衣服,我什么都没必要带了。
喝上一口咖啡,冷掉的,干涩的口腔尝不出味道。
别回头,别怀念,故事已经结束了,我捋了一把已经很长了的头发,头顶的头发可以一直垂到后颈,倒是有那么一点艺术家的味道。
从今天起,打打游戏,拍拍视频,花天酒地,天涯海角。
也不错吧?大概。
考个研究生,重回校园交点朋友,也不错吧?
好像没有了身后的种种,眼前反而更加开阔了,我开始期待,期待未来会发生什么,新的生活和朋友。
我快要二十七岁了,或许再过不多久,也就三十岁了。
三十了啊……
仰头叹出一口气,没想到人生是这样禁不起消磨,一眨眼少年没有了,再眨眼青春也只剩背影,若是不抓紧做许多事,壮年或许也很快就会过去吧。
我不想老去,我还有许多事没有做,过去没有机会,那就重新开始。
烟蒂把手烫了一个泡,我直到早上醒来才发现,昨夜不知道几点睡着的,只是早上醒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
办好了所有手续,我恳求这间房子的新主人让我在这里独自再待一个小时,他答应了,说他明天再来,我很感激他。
我把厨房的锅端到了客厅,这个本来打算留给下一位主人的,但我现在拿它有点用处。
抓起一把手稿,我将它点燃,丢进了锅中,看它愈烧愈旺,火光模糊了视线,我从怀中掏出了那一沓照片,不知是不是熬夜的原因,手竟有些不稳,险些全都掉了进去。
赵宇哲和燕子,
我和燕子,
卫嘉俊和陈听雀,
我和陈听雀,
燕子和司秋雀,
我和赵宇哲,
我和卫嘉俊,
我的第一本书的封面,
我生活的剪影,
我的猫,
我的店,
……
一张一张投入火盆,空气中弥漫着胶纸的气味,而当照片只剩最后一张,是司秋雀——最初的雀儿的笑脸。
亲爱的,这是我们住了十年的家,今天我走了,别再在天上护着我了。
亲爱的,我已经记住你了,安心地去吧,我说过,我会记着你一辈子的。
亲爱的,你……自由了。
一滴泪落在了她的脸颊上,我颤抖着把它投进了火盆之中,倏然间火星四溅,那一瞬间,似乎所有的事物都开始变得清晰,那一瞬间,周围的种种都变了,那是一大片草原,家具消失了,火盆消失了,只见一片不该在深秋出现的盎然绿意中,一位身着白衣的女子站在我的对面,向我微笑。
“雀儿……”我能感受到自己颤抖的声音,我知道,她是来与我道别的。
故事里我已经哭干了泪,那么道别的时候,就笑起来吧。
雀儿的周身似乎燃烧着火焰,伴随着火焰黯淡下去的,是她愈加清晰的轮廓,她向我招了招手,开口说着什么,却没有声音。
但我看懂了她的那句唇语:
“银玉,记得爱我,再见啦!”
“雀儿!”我声嘶力竭地喊道,那张熟悉的面庞,那身洁白的长裙,那是雀儿,那是陪伴了我无数个日夜的雀儿,那是我爱的雀儿。
雀儿听着我的呼唤,她笑着留下了泪,张开双臂向我跑来,我展开双臂想要拥抱她,却只有一瞬间的温暖和发丝的撩拨,她就这样消失在了我的怀中。
“雀儿!!!”我死死抱着胸口那一缕余温不肯放开,为什么我刚才没有说出那一句话?为什么我在发呆?为什么不让我抱住她,把最后一句话说完?
就像是听到了我的心声,怀中一刹那居然再次拥有了实体的触感,我听见了雀儿说:“亲爱的,这还是我第一次见你哭。”
“我,我……”我一时间语无伦次,竟不知如何作答,但我突然想起了什么,猛地抱紧了怀中的雀儿大声喊道:
“我爱你!我会永远记得你!司秋雀,我爱你!”
“嗯……”雀儿在我肩头点了点头,我轻轻地松开她,看着她的面庞,那一刻,划过她面颊的清泪刻在了我的灵魂里,吻上那冰凉的唇,她的身子越来越轻,越来越透明,我松开了她,想再看一眼,却发现她已经透明到只剩下淡淡的红色了。
“我也爱你。”
一滴泪划进了火盆,消失了。
什么都消失了,但我已经满足了。
……
数年后
“先生,请问需要什么。”
飞机上,空姐推着餐车路过我的身边。
“有咖啡么?”我侧了侧头问道。
“有的,先生。”
“一杯咖啡,一杯橙汁,谢谢。”
“好的。”
——【本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