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故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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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你?”我感到有些惊讶,没想到她也恰好在这个点来到了这家酒吧。
“嗯哼。”雀儿姑娘晃了晃脑袋“对了,还没和你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陈听雀。”
我微微点了点头,抿了一口酒,幸好,她的名字和那人还是不一样的,不然我估计就真的坐不住了。
“文文说的没错,老板本人还真是淡漠呢——”陈听雀向我凑近了半分,微微斜着头看着我“不自我介绍一下吗?”
这个叫陈听雀的女孩的直爽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也让我感觉到了她与那人之间的差别,我能清晰地感受到心中原本的那一点点期待瞬间消散了,甚至不太愿意与她交流太多,但我还是礼貌性地回答了她:
“成银玉。”
“我们一个姓诶。”陈听雀语气中略带惊喜地说到,不过我想她应该是没有听清我的发音。
“成功的成。”我端着酒杯淡淡道。
“嗯……老板也是个成功人士呢,我听说老板还是个作家。”
呵,我在心中冷笑了一声,她这句恭维瞬间引发了我对自己的自嘲,就我这样的还能算成功人士?
“三流作家而已。”
“真谦虚啊……”
“没有。”
气氛不再像中午那样美好,我把每一句话都说得很精简,因为我并不很喜欢结交陌生的朋友,换句话说,我活了二十多年,都快三十年了,能在我心中称得上“朋友”的人,两个巴掌都数得过来。
当然了,这两个“朋友”的定义是不一样的。
“嘶——”陈听雀似乎在想些什么,半晌,她说了一句让我啼笑皆非的话。
“老板好高冷啊。”
2,
我记得,在我二十二岁之前,我是个很自来熟的人,就是遇见了陌生人也能很欢快地聊起天来,男生女生都一样,好人坏人都一样,老人小孩都一样。
但在那人走后,后来又与家里决裂,孤身一人出来打拼了两年后,我就再也不想那样了,说句不客气的话,我甚至对那时候的自己嗤之以鼻。
酒精逐渐上了头,我揉了一把脸,叹了口气。
为什么见了谁都能想到她啊。
“有故事。”陈听雀半带玩味地说道,一只胳膊搭在了台面上,托着下巴,直直地看着我“老板,你好像还没结婚?”
“对。”我低头回了一句。
“为什么不结婚呢?”
“因为那人……不在了。”借着酒劲,我说出了那句令我无数个夜晚都感到痛心疾首的事实。
“分手?”陈听雀似乎并没有立刻理解我的意思。
“如果只是分手,那或许还好。”我猛地一下仰起头,头脑里像是一块砖头在摇晃着,又晕又痛“她不在了……”
“那……她去了哪里?”似乎察觉到我的情绪哪里不太对劲,陈听雀的语气也开始变得小心翼翼了。
“去了……去了……是啊,她去了哪里呢?”
她去了我的故事里。
每当回忆起那些点滴,越是大喜,便越是大悲,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泪腺了,拳头重重地砸在了桌面上,又捂住了自己的脸,把那段藏在心里的往事,与陈听雀讲了。
3,
那人,叫司秋雀。
我第一次认识她时,那会儿,我才十二岁,那时候我只觉得,这个女孩好看,就是名字有点拗口。
仔细品品,还有点俗。
十二岁的我怎么都不会想到,日后,我竟会无以复加地爱上这个女孩。
十三岁,我为她写了我人生中的第一部网络小说,虽然就现在的眼光来看,那文笔真是糟糕透了,但我还是时不时地打开看看。
十七岁,确定了关系,十八岁便在了一起,这似乎有点早了,但那时的我坚定地认为自己和旁人是不同的,并不比他们高强,但是我和他们不同,毕竟能在那种幼稚的年纪还不见异思迁,是很难的。
当然了,这也和我的性格有关系,我是个非常在意第一印象的人,一旦形成了某种执念,就很难再更改。
大学里,我和她都没住宿舍,而是在外面合租了房子,一室一厅房租是七百块钱一个月,我出五百,她出两百。
但是大一上学期的时候管得严,恋爱都不让谈,所以为了躲老师,我和她都是一个人先出门一个人后出门的,我一般是后出门的,远远地跟在她后面。
这使得有一段时间我被我们班的女生当成了尾行痴汉。
4,
她虽然叫“秋雀”,却是生在早春三月的,在三月十一号,是因为到了秋天才取了名字,据她父母讲,是因为冥思苦想也想不出一个最适合的名字,而有一日忽然抬起头,看到一只麻雀儿和一只喜鹊落在同一处枝头,便取了“秋雀”这个名字。
我以前也问过她,那为什么不叫“鹊”而是叫“雀”呢?她说,喜鹊太过招人向往,被追求而未必自由,而麻雀就不一样了,一年四季都能看见,自由自在,现在的麻雀也不是“四害”之一了,仔细看看,毛色精致而不浮夸,温顺,而且可爱。
就因为她,我后来也喜欢麻雀了。
“雀儿,待会儿我该咋说话啊?”大一的寒假,我左右手拎着两个大袋子,战战兢兢地站在她家门口,平时一向擅长言辞的我此时居然紧张到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雀儿看着我那个腿都有点抖的样子,也笑了,开口道:
“你怕啥啊,我妈又不是不认识你,你忘了你初中那会儿了?”
她这一刀补的真带劲,我初中的时候曾经因为雀儿打扫卫生不认真的事情去找过丈母娘大人,真希望她现在已经记不得这件事了。
“啥玩意儿啊……”我苦笑着看着她“我待会该怎么称呼她?”
“或许你可以喊妈。”雀儿认真思考了一下,看着我那副窘态说到。
“哇你就不能让我多活几天吗?”
“怂啥。”说着,雀儿掏出了钥匙,打开了家门。
“妈——我回来啦!”
伴随着雀儿的呼唤声,一阵匆忙的脚步从厨房传到了客厅,是丈母娘大人,她一把抱住了雀儿,连连拍着她的背说:“哎呀,回来啦,回来啦……”
然后,她看见了我。
“这位是?”她半带疑惑地看着我,却没有表露出太多的不悦。
“啊……妈姨好,呸,阿姨好,是我,您认得我的,我是当初的那个成银玉。”
“哦哦,是你啊,好几年不见瘦了好多啊,我差点没认出来,雀儿,你们俩怎么一起回来了?难道……”丈母娘的脸色顿时僵了几分,松开了几分雀儿,看着她的眼睛问到。
“妈,你那是什么表情?他是我男朋友。”
“哈……哈……好,那你们先坐着啊,我去再炒两个菜。”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丈母娘不是那么喜欢我,又或者是她的口味与我不同,这天她们家的午饭很是丰盛,足足有六个菜,然而,四个菜里都有蘑菇……
“吃啊,小伙子,别客气,来。”说着,丈母娘夹了一满筷子蘑菇到我的碗里。
我朝雀儿“悲壮”地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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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我感到有些惊讶,没想到她也恰好在这个点来到了这家酒吧。
“嗯哼。”雀儿姑娘晃了晃脑袋“对了,还没和你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陈听雀。”
我微微点了点头,抿了一口酒,幸好,她的名字和那人还是不一样的,不然我估计就真的坐不住了。
“文文说的没错,老板本人还真是淡漠呢——”陈听雀向我凑近了半分,微微斜着头看着我“不自我介绍一下吗?”
这个叫陈听雀的女孩的直爽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也让我感觉到了她与那人之间的差别,我能清晰地感受到心中原本的那一点点期待瞬间消散了,甚至不太愿意与她交流太多,但我还是礼貌性地回答了她:
“成银玉。”
“我们一个姓诶。”陈听雀语气中略带惊喜地说到,不过我想她应该是没有听清我的发音。
“成功的成。”我端着酒杯淡淡道。
“嗯……老板也是个成功人士呢,我听说老板还是个作家。”
呵,我在心中冷笑了一声,她这句恭维瞬间引发了我对自己的自嘲,就我这样的还能算成功人士?
“三流作家而已。”
“真谦虚啊……”
“没有。”
气氛不再像中午那样美好,我把每一句话都说得很精简,因为我并不很喜欢结交陌生的朋友,换句话说,我活了二十多年,都快三十年了,能在我心中称得上“朋友”的人,两个巴掌都数得过来。
当然了,这两个“朋友”的定义是不一样的。
“嘶——”陈听雀似乎在想些什么,半晌,她说了一句让我啼笑皆非的话。
“老板好高冷啊。”
2,
我记得,在我二十二岁之前,我是个很自来熟的人,就是遇见了陌生人也能很欢快地聊起天来,男生女生都一样,好人坏人都一样,老人小孩都一样。
但在那人走后,后来又与家里决裂,孤身一人出来打拼了两年后,我就再也不想那样了,说句不客气的话,我甚至对那时候的自己嗤之以鼻。
酒精逐渐上了头,我揉了一把脸,叹了口气。
为什么见了谁都能想到她啊。
“有故事。”陈听雀半带玩味地说道,一只胳膊搭在了台面上,托着下巴,直直地看着我“老板,你好像还没结婚?”
“对。”我低头回了一句。
“为什么不结婚呢?”
“因为那人……不在了。”借着酒劲,我说出了那句令我无数个夜晚都感到痛心疾首的事实。
“分手?”陈听雀似乎并没有立刻理解我的意思。
“如果只是分手,那或许还好。”我猛地一下仰起头,头脑里像是一块砖头在摇晃着,又晕又痛“她不在了……”
“那……她去了哪里?”似乎察觉到我的情绪哪里不太对劲,陈听雀的语气也开始变得小心翼翼了。
“去了……去了……是啊,她去了哪里呢?”
她去了我的故事里。
每当回忆起那些点滴,越是大喜,便越是大悲,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泪腺了,拳头重重地砸在了桌面上,又捂住了自己的脸,把那段藏在心里的往事,与陈听雀讲了。
3,
那人,叫司秋雀。
我第一次认识她时,那会儿,我才十二岁,那时候我只觉得,这个女孩好看,就是名字有点拗口。
仔细品品,还有点俗。
十二岁的我怎么都不会想到,日后,我竟会无以复加地爱上这个女孩。
十三岁,我为她写了我人生中的第一部网络小说,虽然就现在的眼光来看,那文笔真是糟糕透了,但我还是时不时地打开看看。
十七岁,确定了关系,十八岁便在了一起,这似乎有点早了,但那时的我坚定地认为自己和旁人是不同的,并不比他们高强,但是我和他们不同,毕竟能在那种幼稚的年纪还不见异思迁,是很难的。
当然了,这也和我的性格有关系,我是个非常在意第一印象的人,一旦形成了某种执念,就很难再更改。
大学里,我和她都没住宿舍,而是在外面合租了房子,一室一厅房租是七百块钱一个月,我出五百,她出两百。
但是大一上学期的时候管得严,恋爱都不让谈,所以为了躲老师,我和她都是一个人先出门一个人后出门的,我一般是后出门的,远远地跟在她后面。
这使得有一段时间我被我们班的女生当成了尾行痴汉。
4,
她虽然叫“秋雀”,却是生在早春三月的,在三月十一号,是因为到了秋天才取了名字,据她父母讲,是因为冥思苦想也想不出一个最适合的名字,而有一日忽然抬起头,看到一只麻雀儿和一只喜鹊落在同一处枝头,便取了“秋雀”这个名字。
我以前也问过她,那为什么不叫“鹊”而是叫“雀”呢?她说,喜鹊太过招人向往,被追求而未必自由,而麻雀就不一样了,一年四季都能看见,自由自在,现在的麻雀也不是“四害”之一了,仔细看看,毛色精致而不浮夸,温顺,而且可爱。
就因为她,我后来也喜欢麻雀了。
“雀儿,待会儿我该咋说话啊?”大一的寒假,我左右手拎着两个大袋子,战战兢兢地站在她家门口,平时一向擅长言辞的我此时居然紧张到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雀儿看着我那个腿都有点抖的样子,也笑了,开口道:
“你怕啥啊,我妈又不是不认识你,你忘了你初中那会儿了?”
她这一刀补的真带劲,我初中的时候曾经因为雀儿打扫卫生不认真的事情去找过丈母娘大人,真希望她现在已经记不得这件事了。
“啥玩意儿啊……”我苦笑着看着她“我待会该怎么称呼她?”
“或许你可以喊妈。”雀儿认真思考了一下,看着我那副窘态说到。
“哇你就不能让我多活几天吗?”
“怂啥。”说着,雀儿掏出了钥匙,打开了家门。
“妈——我回来啦!”
伴随着雀儿的呼唤声,一阵匆忙的脚步从厨房传到了客厅,是丈母娘大人,她一把抱住了雀儿,连连拍着她的背说:“哎呀,回来啦,回来啦……”
然后,她看见了我。
“这位是?”她半带疑惑地看着我,却没有表露出太多的不悦。
“啊……妈姨好,呸,阿姨好,是我,您认得我的,我是当初的那个成银玉。”
“哦哦,是你啊,好几年不见瘦了好多啊,我差点没认出来,雀儿,你们俩怎么一起回来了?难道……”丈母娘的脸色顿时僵了几分,松开了几分雀儿,看着她的眼睛问到。
“妈,你那是什么表情?他是我男朋友。”
“哈……哈……好,那你们先坐着啊,我去再炒两个菜。”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丈母娘不是那么喜欢我,又或者是她的口味与我不同,这天她们家的午饭很是丰盛,足足有六个菜,然而,四个菜里都有蘑菇……
“吃啊,小伙子,别客气,来。”说着,丈母娘夹了一满筷子蘑菇到我的碗里。
我朝雀儿“悲壮”地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