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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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后,卡尔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林涓喜的,她兴奋地语无伦次,她说,她杀了斥鹿,在南郊凤凰山一处废弃的军工厂,让卡尔过来给她庆功,顺便看看接下来该怎么做,因为斥鹿实在太大了。
凤凰山有几个兵工厂,都是□□时期建得,到了二十世纪末,搬走的搬走,倒闭的倒闭,还剩下些废弃的厂房,现在已经残破地摇摇欲坠了。
没想到这里还有手机信号,卡尔很快在一个废弃的大厅找到了林涓喜,她靠墙歪着,一脸血迹,身上有伤痕,衣服也被撕烂了几处,筋疲力尽地闭着眼,听见动静,机警地睁目,见是卡尔,完全放松了,疲惫地微微一笑。
“我实在没一点儿劲儿了,你抱着我,我带你去看斥鹿的尸体。”
卡尔本来并不相信林涓喜会去找斥鹿复仇,就算她来了电话说她成功了,他也不信,可看到眼前情景,他不得不信了,他的手微微颤抖起来,他掩饰着,抱起林涓喜,笑道:“你还真有两下子,勇敢的姑娘,你怎么做到的?”
“上次姐姐出事,就在那片林子里,我想那儿可能离斥鹿的老巢不远。外公以前告诉我,斥鹿最喜欢人脑,我找了几只猴子,敲碎它们的脑壳,把脑浆涂在林子的树干上,这么做了三天,终于把它引来了。”林涓喜闭了闭眼,继续说,“剩下的,就是不足为外人道哉的祖传除妖法了。”
卡尔笑着打趣:“没想到咱们‘朔月’还有这么厉害的人物,林的价钱可要上调了——你知道这片山头有个地方据说闹鬼。”
“嗯,离这儿不远有个红菱峡,传说有人在那儿看见了阴兵,你信吗?”
卡尔一笑:“中国人的东西太玄奥了,我信,但是搞不清楚。我是以前听你外公说的,红菱峡有阴兵。”
卡尔只觉得林涓喜身子沉甸甸的,显然已经毫无力气了,就叹道:“你真是个英雄,让我想到了阿基琉斯。”
林涓喜眼帘疲倦地半垂着:“过奖了,先生。”
走了四十多分钟山路——不能说是山路,因为遍地野生植物,根本没有路,真不知道林涓喜一个女孩子怎么在这儿待的。
转过一块巨岩,卡尔立刻住足了,他睁圆眼睛,一脸震惊、兴奋,全身都颤抖起来,不过他倒没忘了林涓喜,将外套脱下来铺地上,把已经昏睡过去的她放在上面,做这一切时,他的手抖得厉害,嘴唇都颤着,眼中几乎要滚出泪水来。
他们的旁边,就是可怕的斥鹿,只是现在已经死了,永远闭上了闪电般的眼睛。卡尔安排好林涓喜,就一屁股坐在地上,盯着斥鹿,激动地捂着嘴,抽泣,口中语无伦次地说着外语。
十几年了,他从未如此失态过。
卡尔完全沉浸在自己亢奋的情绪中,突然,一道劲风袭过,他还没反应过来,就挨了当头一棒,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林涓喜手执木棍,站在旁边,没有一丝疲倦,精神抖擞,冷静锐利。
她不敢大意,见卡尔晕倒了,忙扔下木棍,剥开他的上衣,随后大吃一惊,她终于知道这护身符为什么难取了。
因为,这是用一根根金环穿在肉里固定到身上的,有些像耳环,金环和连缀着犀角的金线是一体的,犀角分成许多薄片,果然如金缕玉衣一样“穿”在背上,护住了整个背部。
她不敢耽误,闭着眼,咬牙用力扯下卡尔背上的犀角护身符,浓浓血腥味儿直钻鼻孔,温热的液体沾满了双手,溅到了脸上,她甚至听到了皮肉撕裂的声音——终于把整个护身符都取了下来,她摸出打火机点了。
林涓喜一边留意卡尔,一边看着珍贵的犀角燃出幽幽火苗,化为灰烬,只留下一地金丝和金环。中国传说中,燃烧犀角可以照见妖怪,妖怪,真是太可怕了!
林涓喜看了眼斥鹿的尸体,又看了眼背部血肉模糊的卡尔,目光定在自己血淋淋的手上,卡尔曾说过,杀了人之后,就要做好不得好死的准备,她偶尔会想,自己会怎么死呢?被乱枪打成筛子?被烧死?被勒死?被砍成一块块喂狗?哦,或许被警、察逮了枪决还是最好的死法呢!
犀角刚刚燃尽,霜铖就出现了。
“哈,终于把这家伙给拿下了,主人不知道该多高兴呢!林小姐这次干得太漂亮了——咦,你怎么了?”
林涓喜面对一小撮犀角灰,凄凄风雨催花过,满地红痕,莹莹欲泪
霜铖说:“你好像并不开心。”
林涓喜摇了摇头,哀伤地说:“你去交差吧,把钱给我,各走各的路。”
“咱们的缘分可能没这么浅。”霜铖吟吟而笑,“主人说了,让咱俩一起去交差。”
林涓喜一脚踢散犀角灰,细眉倒竖:“主人主人,你家主人是天王老子?!这笔生意结束了,抱歉我并不乐意再和你们打交道,请把该付的报酬给我,然后再见!”
“也行,不过主人说了,他可能有办法治好你朋友的病。”
林涓喜身子一顿,睁圆眼睛,过了半晌,她恢复了冷冷的表情:“好,我和你去,看你家主人还能生出什么幺蛾子。”
霜铖拍了拍手,从树丛后闪出十几个甲士,他们将卡尔五花大绑,扛了起来。
霜铖冲林涓喜打了个响指:“好了,一切顺利!小姐,在见主人之前,能否把你脸上和手上的血清理干净,这副失仪的样子,是对主人不敬的。”
林涓喜咬牙,一瞬间对李邺和他乌烟瘴气的下属厌憎到了顶点。
不远处有溪水,她快步过去。
蹲下来,看到水中自己的影子,她有一瞬的恍神。
水中少女形容憔悴,右颊一道血污,最重要的是,她的眼神,充满了暴戾和嗜血的污秽。
她闭上了眼睛。
再睁开时,她发疯般撩着水往脸上泼,溪水冰冷,她打了个激灵,哗啦啦声音十分响亮,扬起大片水花,溅湿了衣襟,裤腿和鞋子。
胡乱抹去脸上的水,一转目,唬了一跳,霜铖神出鬼没,居然站在她旁边,而几米开外,是扛着卡尔的甲士。
这样防不胜防,让她很不舒服,而且,本来心里就不爽,她吁出一口气,透过凝成一缕的滴水头发,冷冷看着霜铖:“你什么时候过来的?”
“很久了。”
“难道以后都要这样,突然看见你,吓我一跳,入室扬声,你不知道吗?”
霜铖一愣:“好厉害的丫头!好,是我失礼了,下次不这样了。”
林涓喜站起来,霜铖从袖中取出丝巾:“蒙上眼睛。”
林涓喜依言,霜铖用一根麻绳牵着她,往李府走。
走了一段路,开始下楼梯,最后终于听到霜铖说:“到了。”
林涓喜扯下丝帕,递给霜铖。
还是那个煊煊的大殿门口。
跟着霜铖,走过曲里拐弯的石廊,到了一处小厅。
和大殿同材质的青色美石地板,紫檀木桌椅,墙角一个白玉瓶里插着松柏,苍苍翠翠,满室清劲的味道,倒比那些熏香花香提神多了,墙上一幅字,林涓喜扫了眼,娇媚的“二王”行书,没留意内容。
李邺一身白衣,看起来很干净。他坐在紫檀椅上,手执青瓷盏,氤氲的水汽中,一双凤目乌黑如墨,目光落在林涓喜身上。
“请坐!”李邺指了指右手边的木椅。
林涓喜坐在椅子上,霜铖恭顺地站在李邺身后,一个抓髻小鬟悄然步入,给林涓喜斟了茶,茶具和李邺手中一模一样,茶杯里是浅棕色的奶茶。
李邺捧着茶杯,抿了口,林涓喜闻到对方茶盏里飘来上好的碧螺春味道,只听李邺说:“现在的年轻人都不喜欢喝茶,我给你准备了奶茶,牛奶可以安神,喝一点。”
林涓喜将青瓷盏捧在手心,热气腾腾的香甜水汽扑鼻而来,滚烫从手掌直钻入心里,她一颗心静下来,迟疑着开口说:“我喜欢茶,我外公老喝,我就跟着他喝,不爱饮料,就爱茶。”
“是吗?”李邺吩咐小鬟,“给林小姐把奶茶倒了,换成碧螺春。”
小鬟照做了,林涓喜端起茶盏,置于鼻端嗅了嗅,说:“好茶!”
李邺对小鬟说:“把这茶给林小姐装一包。”
林涓喜忙说:“不用了。”
“你拿上。”
一时小鬟过来了,将茶包递给林涓喜。
林涓喜说:“怎么好意思?”
霜铖笑道:“我家主人最爱喝茶了,我们都不懂,没想到林小姐也喜欢。”
林涓喜不太好意思:“其实我也不懂——”
这时,一位秀颀侍女,一身古怪的金光闪闪衣服:立领,系带,贴身,有点像裹肚,□□着胳膊和小腿,梳着小两把髻,垂头过来,手里拿着个乌木盒子。
李邺接过盒子,打开来,立刻,一阵金光夺目,盒中盛着十几块金条,李邺将盒子推到林涓喜一边,说:“请过目!”
林涓喜心狂跳起来,这么多钱,她可以断定,自己好久都不用再杀人了,她努力不让手颤抖,合上盒子。
李邺淡淡一笑:“不点一下吗?”
林涓喜显然还没有习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开玩笑,她显得不自然。
她现在的样子很狼狈,本来就憔悴不堪,蓬头垢面,再加上血迹斑斑,洗脸时又弄得一塌糊涂,衣襟、袖口都是水,头发也*的,更乱了,不过林涓喜倒不会因为这个难堪。
他不再看她,捧着精美的茶盏,慢慢呷着。
林涓喜终于抬起头问:“我……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李邺说:“关于你朋友的?等卡尔这事了了,我再和你谈。”
“可是——”林涓喜有些急了,李邺看她一眼,她只得压下暴躁,勉强婉声说,“那得多久?”
李邺含威不露:“喝茶。”
林涓喜不敢再多问,心不在焉地端起茶盏。
这时,一个侍女走进来,柔婉地行了一礼,说:“主人,卡尔先生来了。”
李邺点了点头。
一个星期后,卡尔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林涓喜的,她兴奋地语无伦次,她说,她杀了斥鹿,在南郊凤凰山一处废弃的军工厂,让卡尔过来给她庆功,顺便看看接下来该怎么做,因为斥鹿实在太大了。
凤凰山有几个兵工厂,都是□□时期建得,到了二十世纪末,搬走的搬走,倒闭的倒闭,还剩下些废弃的厂房,现在已经残破地摇摇欲坠了。
没想到这里还有手机信号,卡尔很快在一个废弃的大厅找到了林涓喜,她靠墙歪着,一脸血迹,身上有伤痕,衣服也被撕烂了几处,筋疲力尽地闭着眼,听见动静,机警地睁目,见是卡尔,完全放松了,疲惫地微微一笑。
“我实在没一点儿劲儿了,你抱着我,我带你去看斥鹿的尸体。”
卡尔本来并不相信林涓喜会去找斥鹿复仇,就算她来了电话说她成功了,他也不信,可看到眼前情景,他不得不信了,他的手微微颤抖起来,他掩饰着,抱起林涓喜,笑道:“你还真有两下子,勇敢的姑娘,你怎么做到的?”
“上次姐姐出事,就在那片林子里,我想那儿可能离斥鹿的老巢不远。外公以前告诉我,斥鹿最喜欢人脑,我找了几只猴子,敲碎它们的脑壳,把脑浆涂在林子的树干上,这么做了三天,终于把它引来了。”林涓喜闭了闭眼,继续说,“剩下的,就是不足为外人道哉的祖传除妖法了。”
卡尔笑着打趣:“没想到咱们‘朔月’还有这么厉害的人物,林的价钱可要上调了——你知道这片山头有个地方据说闹鬼。”
“嗯,离这儿不远有个红菱峡,传说有人在那儿看见了阴兵,你信吗?”
卡尔一笑:“中国人的东西太玄奥了,我信,但是搞不清楚。我是以前听你外公说的,红菱峡有阴兵。”
卡尔只觉得林涓喜身子沉甸甸的,显然已经毫无力气了,就叹道:“你真是个英雄,让我想到了阿基琉斯。”
林涓喜眼帘疲倦地半垂着:“过奖了,先生。”
走了四十多分钟山路——不能说是山路,因为遍地野生植物,根本没有路,真不知道林涓喜一个女孩子怎么在这儿待的。
转过一块巨岩,卡尔立刻住足了,他睁圆眼睛,一脸震惊、兴奋,全身都颤抖起来,不过他倒没忘了林涓喜,将外套脱下来铺地上,把已经昏睡过去的她放在上面,做这一切时,他的手抖得厉害,嘴唇都颤着,眼中几乎要滚出泪水来。
他们的旁边,就是可怕的斥鹿,只是现在已经死了,永远闭上了闪电般的眼睛。卡尔安排好林涓喜,就一屁股坐在地上,盯着斥鹿,激动地捂着嘴,抽泣,口中语无伦次地说着外语。
十几年了,他从未如此失态过。
卡尔完全沉浸在自己亢奋的情绪中,突然,一道劲风袭过,他还没反应过来,就挨了当头一棒,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林涓喜手执木棍,站在旁边,没有一丝疲倦,精神抖擞,冷静锐利。
她不敢大意,见卡尔晕倒了,忙扔下木棍,剥开他的上衣,随后大吃一惊,她终于知道这护身符为什么难取了。
因为,这是用一根根金环穿在肉里固定到身上的,有些像耳环,金环和连缀着犀角的金线是一体的,犀角分成许多薄片,果然如金缕玉衣一样“穿”在背上,护住了整个背部。
她不敢耽误,闭着眼,咬牙用力扯下卡尔背上的犀角护身符,浓浓血腥味儿直钻鼻孔,温热的液体沾满了双手,溅到了脸上,她甚至听到了皮肉撕裂的声音——终于把整个护身符都取了下来,她摸出打火机点了。
林涓喜一边留意卡尔,一边看着珍贵的犀角燃出幽幽火苗,化为灰烬,只留下一地金丝和金环。中国传说中,燃烧犀角可以照见妖怪,妖怪,真是太可怕了!
林涓喜看了眼斥鹿的尸体,又看了眼背部血肉模糊的卡尔,目光定在自己血淋淋的手上,卡尔曾说过,杀了人之后,就要做好不得好死的准备,她偶尔会想,自己会怎么死呢?被乱枪打成筛子?被烧死?被勒死?被砍成一块块喂狗?哦,或许被警、察逮了枪决还是最好的死法呢!
犀角刚刚燃尽,霜铖就出现了。
“哈,终于把这家伙给拿下了,主人不知道该多高兴呢!林小姐这次干得太漂亮了——咦,你怎么了?”
林涓喜面对一小撮犀角灰,凄凄风雨催花过,满地红痕,莹莹欲泪
霜铖说:“你好像并不开心。”
林涓喜摇了摇头,哀伤地说:“你去交差吧,把钱给我,各走各的路。”
“咱们的缘分可能没这么浅。”霜铖吟吟而笑,“主人说了,让咱俩一起去交差。”
林涓喜一脚踢散犀角灰,细眉倒竖:“主人主人,你家主人是天王老子?!这笔生意结束了,抱歉我并不乐意再和你们打交道,请把该付的报酬给我,然后再见!”
“也行,不过主人说了,他可能有办法治好你朋友的病。”
林涓喜身子一顿,睁圆眼睛,过了半晌,她恢复了冷冷的表情:“好,我和你去,看你家主人还能生出什么幺蛾子。”
霜铖拍了拍手,从树丛后闪出十几个甲士,他们将卡尔五花大绑,扛了起来。
霜铖冲林涓喜打了个响指:“好了,一切顺利!小姐,在见主人之前,能否把你脸上和手上的血清理干净,这副失仪的样子,是对主人不敬的。”
林涓喜咬牙,一瞬间对李邺和他乌烟瘴气的下属厌憎到了顶点。
不远处有溪水,她快步过去。
蹲下来,看到水中自己的影子,她有一瞬的恍神。
水中少女形容憔悴,右颊一道血污,最重要的是,她的眼神,充满了暴戾和嗜血的污秽。
她闭上了眼睛。
再睁开时,她发疯般撩着水往脸上泼,溪水冰冷,她打了个激灵,哗啦啦声音十分响亮,扬起大片水花,溅湿了衣襟,裤腿和鞋子。
胡乱抹去脸上的水,一转目,唬了一跳,霜铖神出鬼没,居然站在她旁边,而几米开外,是扛着卡尔的甲士。
这样防不胜防,让她很不舒服,而且,本来心里就不爽,她吁出一口气,透过凝成一缕的滴水头发,冷冷看着霜铖:“你什么时候过来的?”
“很久了。”
“难道以后都要这样,突然看见你,吓我一跳,入室扬声,你不知道吗?”
霜铖一愣:“好厉害的丫头!好,是我失礼了,下次不这样了。”
林涓喜站起来,霜铖从袖中取出丝巾:“蒙上眼睛。”
林涓喜依言,霜铖用一根麻绳牵着她,往李府走。
走了一段路,开始下楼梯,最后终于听到霜铖说:“到了。”
林涓喜扯下丝帕,递给霜铖。
还是那个煊煊的大殿门口。
跟着霜铖,走过曲里拐弯的石廊,到了一处小厅。
和大殿同材质的青色美石地板,紫檀木桌椅,墙角一个白玉瓶里插着松柏,苍苍翠翠,满室清劲的味道,倒比那些熏香花香提神多了,墙上一幅字,林涓喜扫了眼,娇媚的“二王”行书,没留意内容。
李邺一身白衣,看起来很干净。他坐在紫檀椅上,手执青瓷盏,氤氲的水汽中,一双凤目乌黑如墨,目光落在林涓喜身上。
“请坐!”李邺指了指右手边的木椅。
林涓喜坐在椅子上,霜铖恭顺地站在李邺身后,一个抓髻小鬟悄然步入,给林涓喜斟了茶,茶具和李邺手中一模一样,茶杯里是浅棕色的奶茶。
李邺捧着茶杯,抿了口,林涓喜闻到对方茶盏里飘来上好的碧螺春味道,只听李邺说:“现在的年轻人都不喜欢喝茶,我给你准备了奶茶,牛奶可以安神,喝一点。”
林涓喜将青瓷盏捧在手心,热气腾腾的香甜水汽扑鼻而来,滚烫从手掌直钻入心里,她一颗心静下来,迟疑着开口说:“我喜欢茶,我外公老喝,我就跟着他喝,不爱饮料,就爱茶。”
“是吗?”李邺吩咐小鬟,“给林小姐把奶茶倒了,换成碧螺春。”
小鬟照做了,林涓喜端起茶盏,置于鼻端嗅了嗅,说:“好茶!”
李邺对小鬟说:“把这茶给林小姐装一包。”
林涓喜忙说:“不用了。”
“你拿上。”
一时小鬟过来了,将茶包递给林涓喜。
林涓喜说:“怎么好意思?”
霜铖笑道:“我家主人最爱喝茶了,我们都不懂,没想到林小姐也喜欢。”
林涓喜不太好意思:“其实我也不懂——”
这时,一位秀颀侍女,一身古怪的金光闪闪衣服:立领,系带,贴身,有点像裹肚,□□着胳膊和小腿,梳着小两把髻,垂头过来,手里拿着个乌木盒子。
李邺接过盒子,打开来,立刻,一阵金光夺目,盒中盛着十几块金条,李邺将盒子推到林涓喜一边,说:“请过目!”
林涓喜心狂跳起来,这么多钱,她可以断定,自己好久都不用再杀人了,她努力不让手颤抖,合上盒子。
李邺淡淡一笑:“不点一下吗?”
林涓喜显然还没有习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开玩笑,她显得不自然。
她现在的样子很狼狈,本来就憔悴不堪,蓬头垢面,再加上血迹斑斑,洗脸时又弄得一塌糊涂,衣襟、袖口都是水,头发也*的,更乱了,不过林涓喜倒不会因为这个难堪。
他不再看她,捧着精美的茶盏,慢慢呷着。
林涓喜终于抬起头问:“我……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李邺说:“关于你朋友的?等卡尔这事了了,我再和你谈。”
“可是——”林涓喜有些急了,李邺看她一眼,她只得压下暴躁,勉强婉声说,“那得多久?”
李邺含威不露:“喝茶。”
林涓喜不敢再多问,心不在焉地端起茶盏。
这时,一个侍女走进来,柔婉地行了一礼,说:“主人,卡尔先生来了。”
李邺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