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嫁祸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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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笑语也觉得有些不对,在她的印象里,前世她死去前的那段时间里,没有过任何关于狐狼草原的消息。难道是因为她的重生,命运的齿轮已经改变了轨迹?
若是如此,这次的刺杀事件究竟是谁一手导演,她却有些看不清了。
想了想,方笑语又将那个被她一簪子插死的偷袭者拖了过来,刚准备伸手,却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顿了一顿,然后缩回了手道:“爹爹,查查这人是否也是狐狼草原的人。”
方笑语暗道一声好险。彪悍习惯了,方才险些自己去撕这杀手的衣裳。她一个未出阁的女儿家,就算平日里表现的再豪放,当着皇帝皇后的面去撕男人衣裳似乎也太过了些。就算这男人已经成了死男人,也是不行的。
方剑璋将这杀手的衣裳扒了下来,在他身上仔细的搜了又搜,却始终没有发现隐藏狐狼刺青的地方。
“没有?”叶心柔问道。
方剑璋摇了摇头。
“你是否发现了什么?”皇帝看着方笑语,眼里带着询问,还有一点点笑意。
“也不算是什么了不得的发现,只是方才从他的行动来看,他的武功路数与被击杀的其他身上有刺青的人不是一路。”方笑语想了一想,又继续说道:“我记得看过的那本游记记载,狐狼草原地域辽阔,天气时而干燥时而潮湿,上一刻还温暖如春,下一刻可就就会狂风暴雪连绵数日,气候十分恶劣,但野兽却多。所以。狐狼草原的人大多以打猎为生,粮食在狐狼草原几乎无法生长。他们只能打了兽肉兽皮拿到别处去卖以换取足够的粮食生存。也因为如此,他们面对野兽时有着自己的一套猎杀方法,能够控制气息去模仿某些野兽的习性,趋向于融入自然。方才被爹爹击杀的那些人的敛息方法与书中所言十分相似。可是这个人不同,他轻功飘逸无声,出招直接有力。没有一丝的花架子。却有别于因为打猎而出手直接粗狂的狐狼草原人,更多像是哪里训练出来的暗卫或是死士,功法的套路有点趋向于江湖中的大开大合。是大承这里常用的武功路数。”
说着,方笑语又扒开杀手的手掌,继续道:“而且看他们的手掌,虽然都有着老茧。可是分布的方式却完全不同。打猎者平日所用的武器多为重型武器,因为野兽大多大而凶猛。只有重型武器能够迅速的置这些野兽于死地。而这个人手中的茧,看就能看得出来,他偏向于使用小巧的武器,比如这把匕首。因为这匕首轻而薄。还没有匕柄,所以他的手上有许多的割伤。而且伤口的年代久远,并非是近期所致。至少证明这个人已经用了这把匕首许多年。这是他的常用武器。这种匕首对于暗杀十分有利,轻便易带。就算薄却带有血槽,就算一击不死,也会失血过多。这是为杀人而生的武器,根本无法用来打猎。猎物的皮厚,匕首未必能一击割破,而且大型猛兽未必能够近身,若是狐狼草原的人,是不会用这样的武器来对付大型野兽的。”
方笑语拾起杀手掉落在雪地里的匕首,匕首很轻很薄,可是其上却有血槽。这种锻造方式是十分不易的。
方笑语一眼就喜欢上了这把匕首,唯独她不喜欢的就是这匕首没有匕柄,所以她十分迫切的想要重新将这匕首改造一下,留着自己用。
不过她还未冲昏头脑,这么多人看着呢,且皇帝还在,她也不能明目张胆的就贪墨下这匕首。
不过她的眼神还是出卖了她的心,皇帝这一看就明白她在想些什么,便笑道:“既喜欢便收着,反正人也死了,自不会再问你去要。”
“谢皇上赏赐。”方笑语一脸感激,实则心中想着,这皇帝还挺上道的,不错不错,值得辅佐。
皇帝哪知道随口将匕首许给了方笑语这么一个顺手人情,却让方笑语看他格外顺眼了许多,以后出力时都多了些心甘情愿。他若是知道了,绝对可着劲儿的赏,反正他是皇帝,好东西多的是。
“你是说,那些被方将军解决的杀手是狐狼草原派来的,而这个偷袭者与他们其实并非一路,而是第二拨杀手,只是撞在了一起?”叶心柔仔细的看了看地上这具尸体,确实发现,他的皮肤比之狐狼草原的人要白得多,不像是那种每日里风吹日晒出去打猎的人。
“表面上看确实如此。只是,我总觉得事情有些蹊跷。那些狐狼草原的人似乎是在配合此人行事,可是又明显的不如此人带着强烈的杀意,出手即是必杀。若那些人从一开始就将目标对准皇上,群起而攻之,毕竟有十几人,先用几人拖住爹爹,剩下的来刺杀皇上,不比躲在石头后头看热闹不出手被各个击杀来的有胜算吗?可这些人似乎只是为了拖住爹爹,只有这个人,自一开始就带着强烈的杀意和目的。”
方笑语百思不得其解。她不知道心中那种不协调的感觉来自何处。
“皇上您看,这里有块牌子。”此时苏万春眼疾手快的从死尸上摸下一块牌子,与其说是牌子,不如说是挂饰。一块手指甲大小的牌子,牌子上写着一个‘一’字。
皇上见到牌子的一瞬间,瞳孔骤然一缩,随即一声冷笑。
“咦?这不是……?”叶心柔心中大骇,怎么也不相信事情竟会是这等发展。
“怎么,你认得这牌子?”皇帝斜睨了叶心柔一眼,眼中是深思的神色。
“父皇,这不可能是太子哥哥的人。太子哥哥已经是储君,根本没必要多此一举去置父皇于死地。何况,太子哥哥也不可能傻的在刺杀父皇时还让人身上挂着一字杀的牌子,这不是明显告诉世人这人是他派来的?莫说他们不可能成功,便是成功了。又如何能逃悠悠众口?”叶心柔并不是在出卖太子,而是因为他知道,一字杀的令牌根本就瞒不过他父皇的眼睛。
太子成立一字杀,这是一支完全属于他的暗卫,可他并未对皇帝做任何的隐瞒。不仅如此,他还聪明的让皇帝随时能掌握他的一切。所以,皇帝对于一字杀一点也不陌生。
同样的。皇帝也很清楚叶心柔在宫中有着怎样的势力。若是叶心柔摇头说她不知道这牌子的来历,不仅不可能替太子隐瞒,反而会连自己也搭进去。
“皇上。不可能是皇儿。皇儿是个孝顺懂事的孩子,如何会做这等大逆不道的事情?”皇后被这一字杀的牌子给惊呆了。虽然她心中相信自己的儿子绝不会做这等大逆不道弑君杀父的事情,可是,这明显是有人栽赃嫁祸。难保皇上心里真的就不会起疑。
这人好狠的手段!
若是事情涉及杀君弑父,即便是太子。那也是死罪!
皇后心中已经将那设局陷害之人诅咒了个狗血喷头。
嫁祸太子……
让皇上心中对太子产生怀疑,以达到离间父子感情的目的。可是……
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不对,这真的是嫁祸太子吗?
方笑语用余光扫过每一个人的脸,注意着每一个人的表情。最后将目光落在了叶心柔的身上。
连叶心柔都能轻易看出问题,以皇帝的智慧会想不到这一茬儿?这样的嫁祸手段太过拙劣,拙劣的就像是站在皇帝面前说‘对。我就是嫁祸太子你把我怎么着吧’这样的蠢话。
可是,若是一开始的目的就是让皇帝怀疑呢?
一旦起了怀疑的大幕。接下来皇帝会如何想?
正如叶心柔所言,太子不会傻到要刺杀皇帝还得嘱咐着杀手千万要挂上一块一字杀的牌子,“要是世人不知道皇帝是本太子杀的,岂不是太没意思?”太子是脑袋被驴踢了也不可能会有这种傻子一样的冒险精神。何况,以一字杀的职业素养,也不可能会将随时暴露自己的身份象征大咧咧的挂在身上,生怕人不知道。特别是要刺杀的对象还是皇上的时候。
那么,就可推断出太子是被冤枉的,是有人故意要让皇帝怀疑太子,彻底挑拨皇帝和太子这一副父慈子孝的和谐面孔。
可是谁会陷害太子呢?太子若是落了马,对谁最为有利呢?
首当其冲的就该是几个皇子。
太子一旦出了事,那么其他皇子就会有机会竞逐太子之位。
大承虽然并不讲究一定要立长,可是若是长者有着治国之能,自然还是长者优先。
那么,最先被怀疑到的应该就是二皇子。
方笑语眼微眯,心道难道转了这么大一个弯子,这其实是在嫁祸二皇子叶书成?
方笑语的第一反应就是太子的自导自演。可是凭借他前世知道的太子的作风,总觉得太子做不出这事儿来。
陷害叶书成应当没问题,有机会置叶书成于死地,太子应当不会错过机会。可是若是要用皇帝的性命为前提,太子不会做。
那难道是叶西辞?
如果叶西辞为了太子而设计了这一局的话,似乎也不是不可能。
前世叶西辞死的早,他的做事风格方笑语完全不了解,所以,叶西辞是否会布出这样的局,她不敢肯定。
这事儿怎么从头到尾都透着一股子古怪呢?方笑语眉头紧皱,总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
是什么呢?自己究竟忽略了什么?
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方笑语纠结的要命。
“苏万春,将这几具尸首抬回去好生保管。今日之事,朕自会查个明白,待回宫再论。继续走吧。”皇帝大手一挥,暂时将事情尘封。或许他心中早已有了自己的答案,只是此刻他并不想让任何人看出端倪。
“皇上,狐狼草原的人既能埋伏在此,那么,庄严寺也不安全了,皇上还是暂且回宫,免生意外。”方剑璋劝道。
皇上不能出事,一旦出事,又何止是朝堂动荡这么简单?外敌虎视眈眈,定也不会放过此等机会。恐怕真到那时就晚了。
皇帝想了一想,最终道:“爱卿不必再劝,朕是定要去庄严寺一行的。不过爱卿所言亦是有理。苏万春,带着皇后和公主回宫。”
“皇上,臣妾……”皇后刚想说臣妾不走,可是想想自己不会武功,留下只会成为累赘。若是真的再有杀手拦截,皇上还要分身保护她,岂非误了事?
在宫中摸爬滚打,皇后深知女人该在什么时候撒娇又该在什么时候放手,所以她最终改了话头,笑道:“皇上,臣妾知道自己无用,恐会成为累赘,便不往庄严寺行这一遭了,臣妾与苏公公回宫,皇上不必担忧,但也请皇上保重自己,别忘了,还有臣妾在等皇上回来。”
“皇后安心便是,有方将军在,何人能伤了朕?”皇帝自信满满。不仅仅是对方剑璋的信心,也是对保护他的影子们的信任。
何况,这里不是还有个神秘的方笑语吗?一手暗器功夫出神入化不说,若她当真是佛女,佛祖总不会刚让她当上佛女两天就让她死了,这岂非是毫无意义?
“方将军,保护好皇上。”皇后还有些不放心,嘱咐方剑璋。
“皇后请安心,臣定会拼死护皇上安全。”方剑璋的回答铿锵有力。
皇后点了点头,便要跟着苏万春回宫,可叶心柔似乎是不怎么想回去似的,跑到皇帝面前撒娇道:“父皇,女儿也会些功夫,许能帮上些忙呢?女儿陪您一起去庄严寺好不好?”
“不可。”皇帝瞪了她一眼。
“父皇~”叶心柔摇着皇帝的手臂,一双大眼瞪着可怜兮兮。
方笑语笑着说了句:“公主,此地恐有危险,公主千金之躯,怎能涉嫌?公主不如先行回宫,下次民女陪公主再来一次便是。”
“喂!你怎么也不帮着我说话,还想哄着我回去。我不回去,我也想去拜佛求佛祖保佑,就不回去!”叶心柔突然就耍起了小性子。
皇帝刚想呵斥,就听方笑语幽幽道:“公主若不回去,民女就不再帮公主收拾妆容了。”潜台词就是你不回去以后就丑着吧。
这突然就将皇帝给逗乐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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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想,方笑语又将那个被她一簪子插死的偷袭者拖了过来,刚准备伸手,却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顿了一顿,然后缩回了手道:“爹爹,查查这人是否也是狐狼草原的人。”
方笑语暗道一声好险。彪悍习惯了,方才险些自己去撕这杀手的衣裳。她一个未出阁的女儿家,就算平日里表现的再豪放,当着皇帝皇后的面去撕男人衣裳似乎也太过了些。就算这男人已经成了死男人,也是不行的。
方剑璋将这杀手的衣裳扒了下来,在他身上仔细的搜了又搜,却始终没有发现隐藏狐狼刺青的地方。
“没有?”叶心柔问道。
方剑璋摇了摇头。
“你是否发现了什么?”皇帝看着方笑语,眼里带着询问,还有一点点笑意。
“也不算是什么了不得的发现,只是方才从他的行动来看,他的武功路数与被击杀的其他身上有刺青的人不是一路。”方笑语想了一想,又继续说道:“我记得看过的那本游记记载,狐狼草原地域辽阔,天气时而干燥时而潮湿,上一刻还温暖如春,下一刻可就就会狂风暴雪连绵数日,气候十分恶劣,但野兽却多。所以。狐狼草原的人大多以打猎为生,粮食在狐狼草原几乎无法生长。他们只能打了兽肉兽皮拿到别处去卖以换取足够的粮食生存。也因为如此,他们面对野兽时有着自己的一套猎杀方法,能够控制气息去模仿某些野兽的习性,趋向于融入自然。方才被爹爹击杀的那些人的敛息方法与书中所言十分相似。可是这个人不同,他轻功飘逸无声,出招直接有力。没有一丝的花架子。却有别于因为打猎而出手直接粗狂的狐狼草原人,更多像是哪里训练出来的暗卫或是死士,功法的套路有点趋向于江湖中的大开大合。是大承这里常用的武功路数。”
说着,方笑语又扒开杀手的手掌,继续道:“而且看他们的手掌,虽然都有着老茧。可是分布的方式却完全不同。打猎者平日所用的武器多为重型武器,因为野兽大多大而凶猛。只有重型武器能够迅速的置这些野兽于死地。而这个人手中的茧,看就能看得出来,他偏向于使用小巧的武器,比如这把匕首。因为这匕首轻而薄。还没有匕柄,所以他的手上有许多的割伤。而且伤口的年代久远,并非是近期所致。至少证明这个人已经用了这把匕首许多年。这是他的常用武器。这种匕首对于暗杀十分有利,轻便易带。就算薄却带有血槽,就算一击不死,也会失血过多。这是为杀人而生的武器,根本无法用来打猎。猎物的皮厚,匕首未必能一击割破,而且大型猛兽未必能够近身,若是狐狼草原的人,是不会用这样的武器来对付大型野兽的。”
方笑语拾起杀手掉落在雪地里的匕首,匕首很轻很薄,可是其上却有血槽。这种锻造方式是十分不易的。
方笑语一眼就喜欢上了这把匕首,唯独她不喜欢的就是这匕首没有匕柄,所以她十分迫切的想要重新将这匕首改造一下,留着自己用。
不过她还未冲昏头脑,这么多人看着呢,且皇帝还在,她也不能明目张胆的就贪墨下这匕首。
不过她的眼神还是出卖了她的心,皇帝这一看就明白她在想些什么,便笑道:“既喜欢便收着,反正人也死了,自不会再问你去要。”
“谢皇上赏赐。”方笑语一脸感激,实则心中想着,这皇帝还挺上道的,不错不错,值得辅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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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想了一想,最终道:“爱卿不必再劝,朕是定要去庄严寺一行的。不过爱卿所言亦是有理。苏万春,带着皇后和公主回宫。”
“皇上,臣妾……”皇后刚想说臣妾不走,可是想想自己不会武功,留下只会成为累赘。若是真的再有杀手拦截,皇上还要分身保护她,岂非误了事?
在宫中摸爬滚打,皇后深知女人该在什么时候撒娇又该在什么时候放手,所以她最终改了话头,笑道:“皇上,臣妾知道自己无用,恐会成为累赘,便不往庄严寺行这一遭了,臣妾与苏公公回宫,皇上不必担忧,但也请皇上保重自己,别忘了,还有臣妾在等皇上回来。”
“皇后安心便是,有方将军在,何人能伤了朕?”皇帝自信满满。不仅仅是对方剑璋的信心,也是对保护他的影子们的信任。
何况,这里不是还有个神秘的方笑语吗?一手暗器功夫出神入化不说,若她当真是佛女,佛祖总不会刚让她当上佛女两天就让她死了,这岂非是毫无意义?
“方将军,保护好皇上。”皇后还有些不放心,嘱咐方剑璋。
“皇后请安心,臣定会拼死护皇上安全。”方剑璋的回答铿锵有力。
皇后点了点头,便要跟着苏万春回宫,可叶心柔似乎是不怎么想回去似的,跑到皇帝面前撒娇道:“父皇,女儿也会些功夫,许能帮上些忙呢?女儿陪您一起去庄严寺好不好?”
“不可。”皇帝瞪了她一眼。
“父皇~”叶心柔摇着皇帝的手臂,一双大眼瞪着可怜兮兮。
方笑语笑着说了句:“公主,此地恐有危险,公主千金之躯,怎能涉嫌?公主不如先行回宫,下次民女陪公主再来一次便是。”
“喂!你怎么也不帮着我说话,还想哄着我回去。我不回去,我也想去拜佛求佛祖保佑,就不回去!”叶心柔突然就耍起了小性子。
皇帝刚想呵斥,就听方笑语幽幽道:“公主若不回去,民女就不再帮公主收拾妆容了。”潜台词就是你不回去以后就丑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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