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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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姐将姐姐留给她的所有信笺书稿全部送给了墨匀。
如果说,大小姐的一个字值十件火鼠裘,那墨匀能换到的火鼠裘连接起来,大概可以绕地球两圈。
墨匀冰雪聪明,拿到笔之后,只随便涂抹两下,便是有模有样,自带风骨。尽欢比墨匀大五岁,也比她早习字。因此,教墨匀认字读书的事便全权交给尽欢负责。
教人习字不难,教一个聪明人习字更简单。可惜墨匀虽然聪明,却耳不能听。若墨匀在失聪前会识写辨字,用书写交谈倒也方便。但不识字和听不见二者汇集在一个人身上,却难上加难。
不过尽欢虽然没有墨匀那般天资聪颖,却有许多其他人想不到的鬼点子。如果说墨匀是个天才,那尽欢可以称之为是个鬼才。
尽欢没有拿大小姐的墨宝教墨匀识字,也没有拿《千字文》、《三字经》之类的启蒙名篇来带墨匀读书。他先指了指自己,然后写下“尽欢”两个字。墨匀虽然不能听,但是能说。她问到:“这是尽……欢?”
尽欢发现了这个教学小妙招之后,便迅速教会了墨匀写自己的名字,写房间内所有的物品陈设。墨匀过目不忘,一点即通,只花了一个时辰,便记牢了室内所有物品的写法。
同时,尽欢能想到的,室内却没有的,他便将其画出来,再在一旁标注对应的文字。只用了一个上午,尽欢便把能想出来的所有器具都教了一遍。墨匀想问什么,便也将其画出,由尽欢标注文字。
虽然尽欢比墨匀徒长五岁,但墨匀的画比尽欢的画逼真得多。不然,墨匀也不至于错把“蛤蟆”当做“芙蓉”误写了那么多年。
之后,尽欢很快又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名词很好解释,但动词和形容词他还没想清楚怎么去教。
尽欢发现桌上有块墨匀最爱吃的桂花糕,于是,他灵机一动,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桂花糕,表演式地吃了一口。
然后,尽欢在纸上写:尽欢吃桂花糕。
墨匀捂着嘴笑了。她也拿起一块桂花糕,在纸上写着:墨匀吃桂花糕。
两个嘴角粘着糕点残渣的小家伙互相看着对方的脸,一起笑了出来。
待两人笑意平复之后,墨匀突然指了指笔问道:“下官?”
俗话说,十聋九哑。凡是失去了听觉的人,便也无法听到自己发出的声音,因此,即使他们是在后天失聪,他们的发音由于没有自己听力的矫正,很容易和实际想要说出的话有极大的误差。在交流期间,尽欢听墨匀的话,也是听一半,猜一半。但是这句“下官”,他实在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墨匀急了,说了好几遍,最终只得在纸上写“墨匀”,然后空出一个格子,继续写“欢桂花糕”。
桂花糕是墨匀最爱的点心,墨匀()欢桂花糕?下官?
尽欢恍然大悟,她是想知道“喜欢”两个字中的“喜”怎么写。
突然,尽欢的脑中产生了一个极具创意的想法。他在空格里写上“喜”字,将“墨匀喜欢桂花糕”这个句子填补完整,然后又写了一句“尽欢喜欢墨匀”。
墨匀看到那行带有两人名字的句子,中间有带有“欢”字,先是吃了一惊,便羞红了脸,低下了头。她的头低了一会儿,似乎还觉得有些尴尬,便把头转向了别处。
但是,此时的尽欢并不想中断本次教学。
他站起身,走到墨匀身侧坐下,然后握住她的小手,放在了自己的心口上,让她感受自己的心跳。
然后,他将红透了脸的墨匀狠狠揽在怀中,在墨匀欲罢还休地挣扎了几次之后,他终于松开了怀抱,用那双清澈无比的眼睛盯着墨匀乌黑的眸子。在墨匀慌乱的左顾右盼时,他又拖起了墨匀的下巴,将她的小脸蛋掰正,然后轻轻地在她的额头上落下一个无限温柔的吻。
那一瞬间,墨匀感到自己似乎窒息了。那个最疼她爱她,也是她最在乎的人,第一次用这种方式表达他对自己的喜爱。
她望着他波光粼粼的眼睛,在那闪烁着黑色光泽的瞳孔中清晰地看清了自己羞涩的脸。她想继续看清他眼中的自己究竟是什么模样,但又不敢和那如火焰一般灼热的眼神对视。
她羞怯地再次扭了头,而他也再次蛮横又温存地托起她的面庞。他用自己柔软又霸道的眼神逼迫着她必须看向自己。就在这一刻,她住进了他的眼里,他也闯入了她的心中。
不知过了多久,两人才不由得一起羞红了脸庞。在墨匀转过身捂住脸不知所措时,尽欢洋洋洒洒地在纸上写下一排大字:尽欢喜欢墨匀。
尽欢小心翼翼地将这张纸轻轻托起,把墨匀从身后环住,和她一起看纸上的字。
墨匀刚刚已经习得喜欢这两个字,这突如其来的表白让她浑身发颤。她的耳朵听不见,但她感受到她的尽欢哥哥正在她的耳边对她低声讲话。
伴随着那隐形声音的,是一阵阵断断续续的热浪,从他的口中传到她的耳边,痒痒的,暖暖的。如果耳朵有味觉,那个声音一定是带着桂花香味,既甜蜜又清香的。
尽欢哥哥对自己说的那句没有听到的话是什么呢?是“我喜欢你”还是“你喜欢我吗”?墨匀的脑子像一锅煮熟的水饺,在不断翻腾。但她也知道自己没有必要去猜测,只要她知道,她最喜欢的尽欢哥哥是这个世上最疼她喜欢她的人,便足够了。
这天,尽欢用这种方式教墨匀学会了很多字,甚至可以将它们连成完整的句子。她学会了“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还学会了“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可惜她学会的只不过是零落的汉字。这些诗句的真正含义,年幼的她尚且无法理解。她现在能理解的最高层次的感情,不过是喜欢。直到多年之后,她终于明白了什么是爱,而爱和喜欢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
但是尽欢已经能够分清自己的喜欢和爱。他喜欢墨匀,她聪明,美丽,乖巧,懂事。但在他的眼中,无论这个小丫头多么出众,他对她的感情最高也只能到喜欢为止。
他对着墨匀说的那句话是他始终埋藏在心底的秘密。这句话只有天知,地知,他知。
他说的是:“我喜欢你,但我只会爱二小姐一个人。”
二小姐将姐姐留给她的所有信笺书稿全部送给了墨匀。
如果说,大小姐的一个字值十件火鼠裘,那墨匀能换到的火鼠裘连接起来,大概可以绕地球两圈。
墨匀冰雪聪明,拿到笔之后,只随便涂抹两下,便是有模有样,自带风骨。尽欢比墨匀大五岁,也比她早习字。因此,教墨匀认字读书的事便全权交给尽欢负责。
教人习字不难,教一个聪明人习字更简单。可惜墨匀虽然聪明,却耳不能听。若墨匀在失聪前会识写辨字,用书写交谈倒也方便。但不识字和听不见二者汇集在一个人身上,却难上加难。
不过尽欢虽然没有墨匀那般天资聪颖,却有许多其他人想不到的鬼点子。如果说墨匀是个天才,那尽欢可以称之为是个鬼才。
尽欢没有拿大小姐的墨宝教墨匀识字,也没有拿《千字文》、《三字经》之类的启蒙名篇来带墨匀读书。他先指了指自己,然后写下“尽欢”两个字。墨匀虽然不能听,但是能说。她问到:“这是尽……欢?”
尽欢发现了这个教学小妙招之后,便迅速教会了墨匀写自己的名字,写房间内所有的物品陈设。墨匀过目不忘,一点即通,只花了一个时辰,便记牢了室内所有物品的写法。
同时,尽欢能想到的,室内却没有的,他便将其画出来,再在一旁标注对应的文字。只用了一个上午,尽欢便把能想出来的所有器具都教了一遍。墨匀想问什么,便也将其画出,由尽欢标注文字。
虽然尽欢比墨匀徒长五岁,但墨匀的画比尽欢的画逼真得多。不然,墨匀也不至于错把“蛤蟆”当做“芙蓉”误写了那么多年。
之后,尽欢很快又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名词很好解释,但动词和形容词他还没想清楚怎么去教。
尽欢发现桌上有块墨匀最爱吃的桂花糕,于是,他灵机一动,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桂花糕,表演式地吃了一口。
然后,尽欢在纸上写:尽欢吃桂花糕。
墨匀捂着嘴笑了。她也拿起一块桂花糕,在纸上写着:墨匀吃桂花糕。
两个嘴角粘着糕点残渣的小家伙互相看着对方的脸,一起笑了出来。
待两人笑意平复之后,墨匀突然指了指笔问道:“下官?”
俗话说,十聋九哑。凡是失去了听觉的人,便也无法听到自己发出的声音,因此,即使他们是在后天失聪,他们的发音由于没有自己听力的矫正,很容易和实际想要说出的话有极大的误差。在交流期间,尽欢听墨匀的话,也是听一半,猜一半。但是这句“下官”,他实在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墨匀急了,说了好几遍,最终只得在纸上写“墨匀”,然后空出一个格子,继续写“欢桂花糕”。
桂花糕是墨匀最爱的点心,墨匀()欢桂花糕?下官?
尽欢恍然大悟,她是想知道“喜欢”两个字中的“喜”怎么写。
突然,尽欢的脑中产生了一个极具创意的想法。他在空格里写上“喜”字,将“墨匀喜欢桂花糕”这个句子填补完整,然后又写了一句“尽欢喜欢墨匀”。
墨匀看到那行带有两人名字的句子,中间有带有“欢”字,先是吃了一惊,便羞红了脸,低下了头。她的头低了一会儿,似乎还觉得有些尴尬,便把头转向了别处。
但是,此时的尽欢并不想中断本次教学。
他站起身,走到墨匀身侧坐下,然后握住她的小手,放在了自己的心口上,让她感受自己的心跳。
然后,他将红透了脸的墨匀狠狠揽在怀中,在墨匀欲罢还休地挣扎了几次之后,他终于松开了怀抱,用那双清澈无比的眼睛盯着墨匀乌黑的眸子。在墨匀慌乱的左顾右盼时,他又拖起了墨匀的下巴,将她的小脸蛋掰正,然后轻轻地在她的额头上落下一个无限温柔的吻。
那一瞬间,墨匀感到自己似乎窒息了。那个最疼她爱她,也是她最在乎的人,第一次用这种方式表达他对自己的喜爱。
她望着他波光粼粼的眼睛,在那闪烁着黑色光泽的瞳孔中清晰地看清了自己羞涩的脸。她想继续看清他眼中的自己究竟是什么模样,但又不敢和那如火焰一般灼热的眼神对视。
她羞怯地再次扭了头,而他也再次蛮横又温存地托起她的面庞。他用自己柔软又霸道的眼神逼迫着她必须看向自己。就在这一刻,她住进了他的眼里,他也闯入了她的心中。
不知过了多久,两人才不由得一起羞红了脸庞。在墨匀转过身捂住脸不知所措时,尽欢洋洋洒洒地在纸上写下一排大字:尽欢喜欢墨匀。
尽欢小心翼翼地将这张纸轻轻托起,把墨匀从身后环住,和她一起看纸上的字。
墨匀刚刚已经习得喜欢这两个字,这突如其来的表白让她浑身发颤。她的耳朵听不见,但她感受到她的尽欢哥哥正在她的耳边对她低声讲话。
伴随着那隐形声音的,是一阵阵断断续续的热浪,从他的口中传到她的耳边,痒痒的,暖暖的。如果耳朵有味觉,那个声音一定是带着桂花香味,既甜蜜又清香的。
尽欢哥哥对自己说的那句没有听到的话是什么呢?是“我喜欢你”还是“你喜欢我吗”?墨匀的脑子像一锅煮熟的水饺,在不断翻腾。但她也知道自己没有必要去猜测,只要她知道,她最喜欢的尽欢哥哥是这个世上最疼她喜欢她的人,便足够了。
这天,尽欢用这种方式教墨匀学会了很多字,甚至可以将它们连成完整的句子。她学会了“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还学会了“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可惜她学会的只不过是零落的汉字。这些诗句的真正含义,年幼的她尚且无法理解。她现在能理解的最高层次的感情,不过是喜欢。直到多年之后,她终于明白了什么是爱,而爱和喜欢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
但是尽欢已经能够分清自己的喜欢和爱。他喜欢墨匀,她聪明,美丽,乖巧,懂事。但在他的眼中,无论这个小丫头多么出众,他对她的感情最高也只能到喜欢为止。
他对着墨匀说的那句话是他始终埋藏在心底的秘密。这句话只有天知,地知,他知。
他说的是:“我喜欢你,但我只会爱二小姐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