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墨元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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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醒来时太晚了,昨晚我终究满足了他,睡着时天已经快亮了,但席湛起来的比我早,他临时有事让尹助理带他回了桐城。
这事我还是起来后才知道的。
他给我留了纸条解释。
这样的习惯蛮好的。
我起身换了套五月份的衣裙下楼,时骋和九儿正吃早餐,我随口问:“宋亦然呢?”
“一大早就走了,似乎不愿意和我待在一起,我打算待会去找她,九儿给你照顾。”
“三个孩子我照顾不了,而且家里还有两只小奶狗,我待会要出门,不过有乳娘呢,应该不够,我让助理再派一个保姆到家里。”
时骋问:“润儿和允儿还没醒?”
“乳娘还在房间里,应该是吧。”
两个孩子基本上都是乳娘在照顾。
“嗯,坐下一起吃饭吧。”
白吃的早餐自然要吃!
我坐在九儿的旁边,九儿把她的鸡蛋分了我一半,我赞许的夸道:“九儿很懂事,食物就是要给自己的亲人或小伙伴分享的哦。”
时骋翻着白眼,“真矫情。”
我切了一声,“跟你没关系。”
九儿帮我说话,“时骋你别这样。”
九儿并不称呼时骋为爸爸。
“行吧,你把牛奶喝完。”
吃完饭后乳娘抱着两个孩子下楼了,我这才觉得她一个人照顾两个孩子的确吃力。
我忙过去接过润儿道:“待会我让助理再派一个保姆,到时候你就会轻松一点。”
“席太太,我不累,谢谢你。”
我点点头抱着润儿去了花园,乳娘抱着允儿跟在我后面,两条小奶狗跟在脚边的。
助理送的两条狗虽然是小奶狗,但一只是金毛,一只是阿拉斯加犬,都是大型犬。
我陪着两个孩子玩了接近一个小时才离开家,时骋先我离开,九儿这孩子不黏他。
近来平安,跟着我身边的保镖除开荆曳只剩下二十三个,而且他们离我都挺远的。
我拿着车钥匙自己开车到了市里,刚到茶馆就接到谭央的电话,她约我晚上酒吧聚会,我笑着拒绝道:“席湛受伤了,我要在家陪他,等他没在家的时候我再出来陪你们。”
谭央笑道:“你真是黏人。”
“得分得清主次。”
毕竟席湛于我而言最重要。
“行吧,那我和元宥玩,我哥哥也到梧城了,晚上从酒吧离开后还能去山上飙车!”
我疑惑问:“顾澜之不管你?”
“哪儿能让他知道?”
“行吧,你自己千万别被逮到。”
我挂了电话后在茶馆里陪着季暖,中午回了一趟别墅陪孩子,下午又去了公司处理事情,晚上席湛给我发消息说:“临时有急事,明天早上才能赶回梧城,席太太勿念。”
只要他平安就行。
我正想回她消息时谭央突然给我打了电话,“时笙,我的车坏在了山上怎么办啊?”
“你哥不是在吗?”我问。
“他刚刚下山了,手机一直联系不上,元宥不久前被一个电话叫走了,我在梧城不认识什么人,这事又不能让顾澜之知道,你来接我或者你让你助理来山上接我回市里。”
这个点了助理也在休息。
我原本想派一个保镖去的,想着自己晚上睡不着,索性拿着车钥匙导航开往山上。
梧城有好几天没有下雨了,我不久前看过天气预报,似乎待会有一场雷阵雨。
车子刚出发梧城就下雨了。
还没到山上前面就遇见了泥石流,车子过不去,只有打电话让谭央走下来,谭央看了眼导航哭天喊地道:“我们之间隔着七公里,我要走一两个小时,时笙你等着我啊!”
她又悲催道:“我身上都淋湿了,你往我这边走过来接我吧,带一件干爽的衣服。”
我从车里拿了一件大衣装在袋子里撑着伞往山上走,天太黑,雨太大,而我一点儿都感觉不到恐惧,因为几十米远处是保镖。
大概走了十几分钟,我远远的看着前面有人撑着一把红色的伞走过来,那把伞的颜色太红,太鲜艳,像是血染上去的一样!
但又格外的漂亮。
撑着伞的那个人个子很高,我只能瞧见他穿着黑色的大衣,里面配着的白色毛衣。
五月份,即使下着雨,这样穿也太热了,这个人有点奇怪,我顿下了脚步等他过来,我想的是等他绕过我后我再上山。
越来越近,可我看不清楚他的脸。
直到他站在我的面前我也瞧不清他的脸,因为大半个伞遮住了,只能瞧见光洁尖锐的下巴,是很漂亮的一个轮廓。
我疑惑问:“你怎么不走?”
怎么偏偏到了我面前?!
他轻问:“距离下山还有多远?”
他的嗓音格外的清脆悦耳。
“我开车上来已有两个小时。”
他叹息,“那我还要走五六个小时。”
我原本想说我待会下山可以载你一程,想了想还是决定不多管闲事道:“嗯。”
他忽而问:“小姐上山做什么?”
我反问他,“你怎么走路下山?”
“山上埋葬了我的故友,我上去见见,没想到缅怀太久忘了时间,天都这般晚了。”
我这才回答:“我上山接我朋友。”
他轻笑,“小姐,再会。”
伞外下着雨,他忽而轻笑抬了抬伞,瞧见这人的模样我倒退一步,“我见过你。”
我在茶馆里见过他。
非常有风骨韵味的一个男人。
他的那双眼真的能吸引人魂魄。
我这样比喻太夸张!
但真的好像能催眠人!
“小姐是?”
他抬手歉意的笑说:“我每天见过太多的人,记不住小姐很正常,请小姐勿怪。”
叮铃…
叮铃……
他手腕上绑着一颗小巧的铃铛。
听着悦耳,令人恍惚。
“我昨天在茶馆里见过你。”
这句话是脱口而出、不由自主的!
“哦,我记得了。我昨天去过一个茶馆,原本没兴趣的,但见里面的东西都是奇珍异宝所以进去走了一遭喝了一杯残次的茶水。”
季暖茶馆里的茶叶自然不贵重。
我怔怔的望着他,听见他仍旧轻笑,淡淡的说道:“既然是两次见面,那我与小姐是有缘分的,我叫墨元涟,熟悉我的人都称我为元涟。”
他介绍了自己。
但是他没有问我叫什么,而是客套的告辞道:“下山的路漫漫遥远,先在此别过。”
他带着叮铃声离开,我忍不住的转回身发现那个男人打着的那把红伞更为鲜艳。
这种风骨和韵味的男人……
我应该是被催眠了吧。
不然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
清晨醒来时太晚了,昨晚我终究满足了他,睡着时天已经快亮了,但席湛起来的比我早,他临时有事让尹助理带他回了桐城。
这事我还是起来后才知道的。
他给我留了纸条解释。
这样的习惯蛮好的。
我起身换了套五月份的衣裙下楼,时骋和九儿正吃早餐,我随口问:“宋亦然呢?”
“一大早就走了,似乎不愿意和我待在一起,我打算待会去找她,九儿给你照顾。”
“三个孩子我照顾不了,而且家里还有两只小奶狗,我待会要出门,不过有乳娘呢,应该不够,我让助理再派一个保姆到家里。”
时骋问:“润儿和允儿还没醒?”
“乳娘还在房间里,应该是吧。”
两个孩子基本上都是乳娘在照顾。
“嗯,坐下一起吃饭吧。”
白吃的早餐自然要吃!
我坐在九儿的旁边,九儿把她的鸡蛋分了我一半,我赞许的夸道:“九儿很懂事,食物就是要给自己的亲人或小伙伴分享的哦。”
时骋翻着白眼,“真矫情。”
我切了一声,“跟你没关系。”
九儿帮我说话,“时骋你别这样。”
九儿并不称呼时骋为爸爸。
“行吧,你把牛奶喝完。”
吃完饭后乳娘抱着两个孩子下楼了,我这才觉得她一个人照顾两个孩子的确吃力。
我忙过去接过润儿道:“待会我让助理再派一个保姆,到时候你就会轻松一点。”
“席太太,我不累,谢谢你。”
我点点头抱着润儿去了花园,乳娘抱着允儿跟在我后面,两条小奶狗跟在脚边的。
助理送的两条狗虽然是小奶狗,但一只是金毛,一只是阿拉斯加犬,都是大型犬。
我陪着两个孩子玩了接近一个小时才离开家,时骋先我离开,九儿这孩子不黏他。
近来平安,跟着我身边的保镖除开荆曳只剩下二十三个,而且他们离我都挺远的。
我拿着车钥匙自己开车到了市里,刚到茶馆就接到谭央的电话,她约我晚上酒吧聚会,我笑着拒绝道:“席湛受伤了,我要在家陪他,等他没在家的时候我再出来陪你们。”
谭央笑道:“你真是黏人。”
“得分得清主次。”
毕竟席湛于我而言最重要。
“行吧,那我和元宥玩,我哥哥也到梧城了,晚上从酒吧离开后还能去山上飙车!”
我疑惑问:“顾澜之不管你?”
“哪儿能让他知道?”
“行吧,你自己千万别被逮到。”
我挂了电话后在茶馆里陪着季暖,中午回了一趟别墅陪孩子,下午又去了公司处理事情,晚上席湛给我发消息说:“临时有急事,明天早上才能赶回梧城,席太太勿念。”
只要他平安就行。
我正想回她消息时谭央突然给我打了电话,“时笙,我的车坏在了山上怎么办啊?”
“你哥不是在吗?”我问。
“他刚刚下山了,手机一直联系不上,元宥不久前被一个电话叫走了,我在梧城不认识什么人,这事又不能让顾澜之知道,你来接我或者你让你助理来山上接我回市里。”
这个点了助理也在休息。
我原本想派一个保镖去的,想着自己晚上睡不着,索性拿着车钥匙导航开往山上。
梧城有好几天没有下雨了,我不久前看过天气预报,似乎待会有一场雷阵雨。
车子刚出发梧城就下雨了。
还没到山上前面就遇见了泥石流,车子过不去,只有打电话让谭央走下来,谭央看了眼导航哭天喊地道:“我们之间隔着七公里,我要走一两个小时,时笙你等着我啊!”
她又悲催道:“我身上都淋湿了,你往我这边走过来接我吧,带一件干爽的衣服。”
我从车里拿了一件大衣装在袋子里撑着伞往山上走,天太黑,雨太大,而我一点儿都感觉不到恐惧,因为几十米远处是保镖。
大概走了十几分钟,我远远的看着前面有人撑着一把红色的伞走过来,那把伞的颜色太红,太鲜艳,像是血染上去的一样!
但又格外的漂亮。
撑着伞的那个人个子很高,我只能瞧见他穿着黑色的大衣,里面配着的白色毛衣。
五月份,即使下着雨,这样穿也太热了,这个人有点奇怪,我顿下了脚步等他过来,我想的是等他绕过我后我再上山。
越来越近,可我看不清楚他的脸。
直到他站在我的面前我也瞧不清他的脸,因为大半个伞遮住了,只能瞧见光洁尖锐的下巴,是很漂亮的一个轮廓。
我疑惑问:“你怎么不走?”
怎么偏偏到了我面前?!
他轻问:“距离下山还有多远?”
他的嗓音格外的清脆悦耳。
“我开车上来已有两个小时。”
他叹息,“那我还要走五六个小时。”
我原本想说我待会下山可以载你一程,想了想还是决定不多管闲事道:“嗯。”
他忽而问:“小姐上山做什么?”
我反问他,“你怎么走路下山?”
“山上埋葬了我的故友,我上去见见,没想到缅怀太久忘了时间,天都这般晚了。”
我这才回答:“我上山接我朋友。”
他轻笑,“小姐,再会。”
伞外下着雨,他忽而轻笑抬了抬伞,瞧见这人的模样我倒退一步,“我见过你。”
我在茶馆里见过他。
非常有风骨韵味的一个男人。
他的那双眼真的能吸引人魂魄。
我这样比喻太夸张!
但真的好像能催眠人!
“小姐是?”
他抬手歉意的笑说:“我每天见过太多的人,记不住小姐很正常,请小姐勿怪。”
叮铃…
叮铃……
他手腕上绑着一颗小巧的铃铛。
听着悦耳,令人恍惚。
“我昨天在茶馆里见过你。”
这句话是脱口而出、不由自主的!
“哦,我记得了。我昨天去过一个茶馆,原本没兴趣的,但见里面的东西都是奇珍异宝所以进去走了一遭喝了一杯残次的茶水。”
季暖茶馆里的茶叶自然不贵重。
我怔怔的望着他,听见他仍旧轻笑,淡淡的说道:“既然是两次见面,那我与小姐是有缘分的,我叫墨元涟,熟悉我的人都称我为元涟。”
他介绍了自己。
但是他没有问我叫什么,而是客套的告辞道:“下山的路漫漫遥远,先在此别过。”
他带着叮铃声离开,我忍不住的转回身发现那个男人打着的那把红伞更为鲜艳。
这种风骨和韵味的男人……
我应该是被催眠了吧。
不然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