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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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头镇虽小,却是中国的四大皮都。
沈木星每次写作文的时候,都会骄傲的这样介绍:“全世界每五条皮带,就有一条出自水头,我的家乡。”
在这里,几乎家家都有转鼓,沈木星的二叔就是做皮革生意的,小的时候她最常听到的就是小作坊里生皮在转鼓机里翻滚着的声音,最常闻到的就是鳌江水里飘过来的污染臭气。
夏成的母亲练金花就是镇上最出色的皮革老板,干练自强,不甘心和丈夫窝在小小的牙科诊所里,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找个几个合伙人,在镇外的破房架子上改了一张油毛毡,建起了自己的厂房。
如今,练金花已经成了远近闻名的大皮革厂老板,就连母亲也在她的厂里做会计给她打工。可正是这样一个大人物,却总是对沈木星这个小女孩另眼相看。
从小到大,练金花就总是开玩笑说喜欢头脑灵活、聪明嘴甜的沈木星,将来要讨她到家里做媳妇,替她管家,尽管只是玩笑,但以夏家这样的大户地位,又哪里用得着去跟谁攀亲家,毕竟有人想到贴还来不及。
夏成带回来的姑娘是个东北女孩,叫叶晓芙,是夏成他们班的支书,在夏爸爸诊所里堵完了牙,练金花出于礼数,就在家里安排了一顿火锅,留叶晓芙在家里吃了饭。
就像许多北方人觉得南方人又坏又狡诈一样,练金花一直觉得东北人粗鲁又愚蠢。
“阿姨您不用给我夹...谢谢阿姨...哎!好好。”
“小叶呀,多吃点,像是到了自己家一样。”
“阿姨您真好,整得我都想我爸我妈了,我没上大学的时候,我妈就老给我整火锅,我贼爱吃。”刚上大学,叶晓芙的东北口音还没有来得及改掉,听起来很明显。
沈木星对这女孩的印象不错,一来她素来就喜欢东北女孩的直爽大方,二来叶晓芙的模样也很周正。
叶晓芙坐在沈木星的右边,练金花坐在沈木星的左边,沈木星被夹在他俩中间,安静的低头吃火锅,偶尔看一眼对面的夏成。
夏成把头发剪短了,穿着也时尚了许多,看起来更像个大学生的样子,他见到沈木星的时候只是冷淡的打了声招呼,到现在也没说一句话,与平日里的那个缺心眼又嘴贱的臭小子判若两人。
沈木星不动声色的看着他,他的目光忽然又从盘子上面离开,抬起眼看她,沈木星赶紧低下头去吃鱼丸。
练金花推推眼镜,婓颜腻理的脸上露出一抹认真的表情,看着叶晓芙像是看着一件稀世珍宝,不禁微微摇头感叹道:
“我实在是太喜欢你们东北女孩子了,大方实在,又白净个子又是那么高,真好。”
“是吗?哈哈,被夸了好开心!他们平时都说我自恋,可我觉得我还行吧哈哈!”女孩爽朗的笑声带着点年轻人的活泼,牙齿特别好看,转头看了看沈木星说:“不过我还是觉得她长得更好看。”
沈木星被点名了,赶紧也露出个谦虚的笑:“没有没有。”
练金花关切的问道:“小叶,怎么想到跑这么远来看牙齿?”
叶晓芙的嘴角立刻弯了弯,转头看向夏成:“您问他!”
那抹笑容和略带羞涩的眼神让练金花心头一滞,夏成一再强调的两个人只是普通同学,俨然是在骗她这个妈妈,练金花是什么样的人物?这一个眼神她就能看穿这小女孩的所有心思。
夏成撂下筷子,面无表情的说:“上次我脚受伤,是晓芙送我去的医院。”
练金花惊讶的问:“你脚怎么了?”
叶晓芙是个急性子,忍不住插嘴道:“两个月前的事了,那天在学校门口的公交车站点碰到他,我看他一瘸一拐的就问他怎么了,他说刚才不小心踩到了钉子施工的钉子,流血了,我一看可不真的流血了?当时还在下雨,他连伞都没打非要走,我说我带你去医院吧,他不听,偏要去火车站,说是已经买好了去温州的票,这大下雨天的脚又在流血,不打破伤风怎么行?我就生拉硬拽的把他拉到了校医院打针去了。我是支书啊,怎么能看到同学有困难不帮忙呢?”
去温州...
他是想来找她吗?
沈木星的身子一僵,抬头看着夏成,夏成也恰好在看她,两腮处的线条起伏,他咀嚼着吞咽下一大段情绪,又低下头去默默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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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金花听得心惊肉跳,仿佛那颗钉子扎到了她的脚上一般:“哎呀!那是要赶紧去打针的!成成你在外面怎么不好好照顾自己呢?下雨天也不打个伞!流血了也不去医院!”
叶晓芙说:“阿姨你放心吧,已经没事了,当时伤口的确挺大,幸亏我拉他去医院了,当时他心情可能不好,对我态度也特别不好,后来为了感谢我,就说要请我吃饭,我说我牙坏了吃不了,夏成就告诉我说叔叔是牙医,免费给我堵牙还包我来回的火车票钱,我都不好意思了。”
“那是要感谢的。”练金花笑着说。
沈木星听了她的话,立刻一点吃火锅的心情都没有了。
她几乎能够想到夏成不打伞等公交车时的样子,他一定是生她的气了,气她不联系他,所以要跑来温州的复读学校来。
别看他平时嘻嘻哈哈的,这小子一不顺心思,就往死里作。
叶晓芙继续和练金花说说笑笑,席间不小心把筷子弄掉在了地上。
“没事没事,不用捡不用捡,”练金花精明的眼睛朝木星看去,像对待自己的女儿说话一样,吩咐道:“木星,去给小叶拿双薪筷子来。”“哦。”沈木星很自然的起身去了厨房。
叶晓芙望着她进厨房的身影,微微有些怔神。
她本以为,这女孩跟她一样,也是客人呢...
沈木星进了厨房,走到筷笼子里抽出两根筷子,一回身,夏成的身子就堵住了她的去路,沈木星吓了一跳,摸摸胸脯,看着他:“你吓死我了。”
“为什么不回我短信?”他的声音明明是质问,却是冷冷的,似乎是压抑了很久一样,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爆发。
沈木星像哄沈冥一样促狭的笑了:“我手机被我妈没收了呀,我还没找你算账呢,要不是你,我能被老师训吗?”
“那为什么不给我打个电话?”
“我...”
他打断她:“别跟我说你不知道我的电话,临走之前我是不是给过你一张电话卡?上面有我的号码!”
他突然的激动语气让沈木星手无足措。
她吸上一口气,狠下心咬咬牙,看着地上的瓷砖:“你说那样的话,我不知道怎么回。”
夏成咬咬牙,目光中霎时间风云涌动,脸上变得惨白一片,他把脸侧过去,也低头看着地面,两个人就这样面对面站着,却站成了两条平行线。
不多时,他的脸又转了回来,看着她。
沈木星也抬头看着他,他的眼眸像是台风过境后的烟雨江南,朦胧而温柔。
他说:“联系不上你,我快要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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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木星的呼吸因为他的话而变得急促起来。
从小到大他第一次离她那么远,也是第一次这么久没有联系。
“对不起。”她沉声回答。
“哪里对不起?”他逼视着她:“我以为我们之间并不会因为环境和距离而改变,我以为,你早就知道我的心思。”
“我是早就知道,可是夏成,我总是觉得我们之间不应该再往前走一步,我怕那样的话就再也回不去了。”她十分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
记得有一次,他曾问过她,你想不相信日久生情?沈木星回答:一见钟情和日久生情我都相信。
他说:那咱俩呢?
沈木星说:屁呀,我和你要是日久生情现在孩子都打酱油了,为啥我对你一点非分之想都没有呢?
在男女关系这方面,沈木星觉得自己已经明里暗里拒绝了他许多次了,可是夏成总有一种能把认真变成玩笑的能力,经常让她觉得很无力,又不能冒着伤他心的危险去跟他较劲。
夏成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几秒,忽然抿起唇,点了一下头,又点了一下头,深吸一口气,后退一步,转身出了厨房。
他转身的前一秒,他的眼神似乎是从沈木星身上生生撕下来的一样。
沈木星拿着给叶晓芙的那两根筷子,深深的吸上一口气来,长长的呼出来,却又总觉得心口堵得慌。
她在心里暗暗告诉自己,以后就不要再来夏成家吃饭了。
晚上她坐在书桌前望着对面的窗子发呆,母亲推开了她的房门,送上来一碗又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营养餐,沈木星赶紧把视线收回来,低头假装在学习。
“今天火锅吃得怎么样啊?”母亲问。
“挺好的。”
“夏成妈跟我说了,那女孩,吃饭砸吧嘴,说话大大咧咧不经大脑,下巴上还没有肉一点福相都没有,跟你半点都比不上。”
“你们怎么都这样啊?人家夏成都说了,两个人就只是普通同学,跟着瞎操心,真是...”
“普通同学坐六个小时的车来堵牙啊?你脑子念书都念傻了。”
“不念了不念了!去皮革厂做会计去,行了吧!”
“胡说八道!你就拿你妈有能耐!你妈妈当年要不是因为怀了你,早就...”
“去意大利发财了!”沈木星转着笔,翻了个白眼,托腮懒洋洋的说:“您都说过一百八十遍了!真搞不懂你们这些崇洋媚外的人,出国有什么好。”
“出国就是好!你看你姑,你看你表叔,出去了都发财了,夏成以后也是要出去的。”
母亲说:“我们温州人自古以来最大的特点就是精明和冒险,老话怎么讲来着?只有鸟飞不到的地方,没有温州人到不了的地方!温州人在巴黎,就连警察都要说温州话,你还这么年轻,怎么连出国都不敢想?”
“就看见贼吃肉没看见贼挨打,别说国外了,您女儿要是能在深圳那样的地方活过两年,您就去烧高香吧!”
“死丫头!没出息!”
许多年后的某一天,沈木星走在繁华的深圳街头,忽然就想起了年少的自己跟母亲说过的这句话,摇摇头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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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头镇虽小,却是中国的四大皮都。
沈木星每次写作文的时候,都会骄傲的这样介绍:“全世界每五条皮带,就有一条出自水头,我的家乡。”
在这里,几乎家家都有转鼓,沈木星的二叔就是做皮革生意的,小的时候她最常听到的就是小作坊里生皮在转鼓机里翻滚着的声音,最常闻到的就是鳌江水里飘过来的污染臭气。
夏成的母亲练金花就是镇上最出色的皮革老板,干练自强,不甘心和丈夫窝在小小的牙科诊所里,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找个几个合伙人,在镇外的破房架子上改了一张油毛毡,建起了自己的厂房。
如今,练金花已经成了远近闻名的大皮革厂老板,就连母亲也在她的厂里做会计给她打工。可正是这样一个大人物,却总是对沈木星这个小女孩另眼相看。
从小到大,练金花就总是开玩笑说喜欢头脑灵活、聪明嘴甜的沈木星,将来要讨她到家里做媳妇,替她管家,尽管只是玩笑,但以夏家这样的大户地位,又哪里用得着去跟谁攀亲家,毕竟有人想到贴还来不及。
夏成带回来的姑娘是个东北女孩,叫叶晓芙,是夏成他们班的支书,在夏爸爸诊所里堵完了牙,练金花出于礼数,就在家里安排了一顿火锅,留叶晓芙在家里吃了饭。
就像许多北方人觉得南方人又坏又狡诈一样,练金花一直觉得东北人粗鲁又愚蠢。
“阿姨您不用给我夹...谢谢阿姨...哎!好好。”
“小叶呀,多吃点,像是到了自己家一样。”
“阿姨您真好,整得我都想我爸我妈了,我没上大学的时候,我妈就老给我整火锅,我贼爱吃。”刚上大学,叶晓芙的东北口音还没有来得及改掉,听起来很明显。
沈木星对这女孩的印象不错,一来她素来就喜欢东北女孩的直爽大方,二来叶晓芙的模样也很周正。
叶晓芙坐在沈木星的右边,练金花坐在沈木星的左边,沈木星被夹在他俩中间,安静的低头吃火锅,偶尔看一眼对面的夏成。
夏成把头发剪短了,穿着也时尚了许多,看起来更像个大学生的样子,他见到沈木星的时候只是冷淡的打了声招呼,到现在也没说一句话,与平日里的那个缺心眼又嘴贱的臭小子判若两人。
沈木星不动声色的看着他,他的目光忽然又从盘子上面离开,抬起眼看她,沈木星赶紧低下头去吃鱼丸。
练金花推推眼镜,婓颜腻理的脸上露出一抹认真的表情,看着叶晓芙像是看着一件稀世珍宝,不禁微微摇头感叹道:
“我实在是太喜欢你们东北女孩子了,大方实在,又白净个子又是那么高,真好。”
“是吗?哈哈,被夸了好开心!他们平时都说我自恋,可我觉得我还行吧哈哈!”女孩爽朗的笑声带着点年轻人的活泼,牙齿特别好看,转头看了看沈木星说:“不过我还是觉得她长得更好看。”
沈木星被点名了,赶紧也露出个谦虚的笑:“没有没有。”
练金花关切的问道:“小叶,怎么想到跑这么远来看牙齿?”
叶晓芙的嘴角立刻弯了弯,转头看向夏成:“您问他!”
那抹笑容和略带羞涩的眼神让练金花心头一滞,夏成一再强调的两个人只是普通同学,俨然是在骗她这个妈妈,练金花是什么样的人物?这一个眼神她就能看穿这小女孩的所有心思。
夏成撂下筷子,面无表情的说:“上次我脚受伤,是晓芙送我去的医院。”
练金花惊讶的问:“你脚怎么了?”
叶晓芙是个急性子,忍不住插嘴道:“两个月前的事了,那天在学校门口的公交车站点碰到他,我看他一瘸一拐的就问他怎么了,他说刚才不小心踩到了钉子施工的钉子,流血了,我一看可不真的流血了?当时还在下雨,他连伞都没打非要走,我说我带你去医院吧,他不听,偏要去火车站,说是已经买好了去温州的票,这大下雨天的脚又在流血,不打破伤风怎么行?我就生拉硬拽的把他拉到了校医院打针去了。我是支书啊,怎么能看到同学有困难不帮忙呢?”
去温州...
他是想来找她吗?
沈木星的身子一僵,抬头看着夏成,夏成也恰好在看她,两腮处的线条起伏,他咀嚼着吞咽下一大段情绪,又低下头去默默吃饭。
24
练金花听得心惊肉跳,仿佛那颗钉子扎到了她的脚上一般:“哎呀!那是要赶紧去打针的!成成你在外面怎么不好好照顾自己呢?下雨天也不打个伞!流血了也不去医院!”
叶晓芙说:“阿姨你放心吧,已经没事了,当时伤口的确挺大,幸亏我拉他去医院了,当时他心情可能不好,对我态度也特别不好,后来为了感谢我,就说要请我吃饭,我说我牙坏了吃不了,夏成就告诉我说叔叔是牙医,免费给我堵牙还包我来回的火车票钱,我都不好意思了。”
“那是要感谢的。”练金花笑着说。
沈木星听了她的话,立刻一点吃火锅的心情都没有了。
她几乎能够想到夏成不打伞等公交车时的样子,他一定是生她的气了,气她不联系他,所以要跑来温州的复读学校来。
别看他平时嘻嘻哈哈的,这小子一不顺心思,就往死里作。
叶晓芙继续和练金花说说笑笑,席间不小心把筷子弄掉在了地上。
“没事没事,不用捡不用捡,”练金花精明的眼睛朝木星看去,像对待自己的女儿说话一样,吩咐道:“木星,去给小叶拿双薪筷子来。”“哦。”沈木星很自然的起身去了厨房。
叶晓芙望着她进厨房的身影,微微有些怔神。
她本以为,这女孩跟她一样,也是客人呢...
沈木星进了厨房,走到筷笼子里抽出两根筷子,一回身,夏成的身子就堵住了她的去路,沈木星吓了一跳,摸摸胸脯,看着他:“你吓死我了。”
“为什么不回我短信?”他的声音明明是质问,却是冷冷的,似乎是压抑了很久一样,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爆发。
沈木星像哄沈冥一样促狭的笑了:“我手机被我妈没收了呀,我还没找你算账呢,要不是你,我能被老师训吗?”
“那为什么不给我打个电话?”
“我...”
他打断她:“别跟我说你不知道我的电话,临走之前我是不是给过你一张电话卡?上面有我的号码!”
他突然的激动语气让沈木星手无足措。
她吸上一口气,狠下心咬咬牙,看着地上的瓷砖:“你说那样的话,我不知道怎么回。”
夏成咬咬牙,目光中霎时间风云涌动,脸上变得惨白一片,他把脸侧过去,也低头看着地面,两个人就这样面对面站着,却站成了两条平行线。
不多时,他的脸又转了回来,看着她。
沈木星也抬头看着他,他的眼眸像是台风过境后的烟雨江南,朦胧而温柔。
他说:“联系不上你,我快要疯了。”
25
沈木星的呼吸因为他的话而变得急促起来。
从小到大他第一次离她那么远,也是第一次这么久没有联系。
“对不起。”她沉声回答。
“哪里对不起?”他逼视着她:“我以为我们之间并不会因为环境和距离而改变,我以为,你早就知道我的心思。”
“我是早就知道,可是夏成,我总是觉得我们之间不应该再往前走一步,我怕那样的话就再也回不去了。”她十分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
记得有一次,他曾问过她,你想不相信日久生情?沈木星回答:一见钟情和日久生情我都相信。
他说:那咱俩呢?
沈木星说:屁呀,我和你要是日久生情现在孩子都打酱油了,为啥我对你一点非分之想都没有呢?
在男女关系这方面,沈木星觉得自己已经明里暗里拒绝了他许多次了,可是夏成总有一种能把认真变成玩笑的能力,经常让她觉得很无力,又不能冒着伤他心的危险去跟他较劲。
夏成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几秒,忽然抿起唇,点了一下头,又点了一下头,深吸一口气,后退一步,转身出了厨房。
他转身的前一秒,他的眼神似乎是从沈木星身上生生撕下来的一样。
沈木星拿着给叶晓芙的那两根筷子,深深的吸上一口气来,长长的呼出来,却又总觉得心口堵得慌。
她在心里暗暗告诉自己,以后就不要再来夏成家吃饭了。
晚上她坐在书桌前望着对面的窗子发呆,母亲推开了她的房门,送上来一碗又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营养餐,沈木星赶紧把视线收回来,低头假装在学习。
“今天火锅吃得怎么样啊?”母亲问。
“挺好的。”
“夏成妈跟我说了,那女孩,吃饭砸吧嘴,说话大大咧咧不经大脑,下巴上还没有肉一点福相都没有,跟你半点都比不上。”
“你们怎么都这样啊?人家夏成都说了,两个人就只是普通同学,跟着瞎操心,真是...”
“普通同学坐六个小时的车来堵牙啊?你脑子念书都念傻了。”
“不念了不念了!去皮革厂做会计去,行了吧!”
“胡说八道!你就拿你妈有能耐!你妈妈当年要不是因为怀了你,早就...”
“去意大利发财了!”沈木星转着笔,翻了个白眼,托腮懒洋洋的说:“您都说过一百八十遍了!真搞不懂你们这些崇洋媚外的人,出国有什么好。”
“出国就是好!你看你姑,你看你表叔,出去了都发财了,夏成以后也是要出去的。”
母亲说:“我们温州人自古以来最大的特点就是精明和冒险,老话怎么讲来着?只有鸟飞不到的地方,没有温州人到不了的地方!温州人在巴黎,就连警察都要说温州话,你还这么年轻,怎么连出国都不敢想?”
“就看见贼吃肉没看见贼挨打,别说国外了,您女儿要是能在深圳那样的地方活过两年,您就去烧高香吧!”
“死丫头!没出息!”
许多年后的某一天,沈木星走在繁华的深圳街头,忽然就想起了年少的自己跟母亲说过的这句话,摇摇头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