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零一三章、奇货可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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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雄有些失望。
他本来的期待,前来陇西挑选马匹,是以后骑着日行五百里的高头大马,手持大刀两石铁胎弓征战沙场的开始。
结果呢,乞儿措木给他的战马,是口齿已经七八岁、只能日行一百里、被调教好了的老马。
一方面是他的部落本来就很小,从根源上就杜绝了,出产绝世好马的可能。
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对小辈们的爱护。
“知道吗?老夫的第二个儿子,就是从战马上跌落亡故的。”
他是这么说的,也让华雄和王达都默然不已。
年少当轻狂,鲜衣与怒马!
生活在大汉朝的少年郎,最不缺乏热血,也会引发无数悲剧。
从马匹到战马,是需要驯服调教过程的。
乞儿措木的第二个儿子,就是亡没在这个过程。
他想亲自驯服一匹战马,用来彰显自己的勇气。然后被尚未阉割、野性十足的马匹,颠下了马背、摔断了大腿,拖着驰骋了二十余里。
等人们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奄奄一息。
救回部落后,哀嚎了旬日,就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告别这个世界。
所以呢,华雄与王达也想要一匹尚未驯化的马匹,也想证明自己的勇气,乞儿措木不拒绝了才怪。
“这两匹都是已经驯化好了的战马,正好适合让汝二人练习骑术。”
乞儿措木摇着头,对两个少年郎劝导道,“汝二人尚年少,日后时光还长着。等练好了骑术,身体也长开了,再去找一匹好马。那才是汝等驰骋沙场、建功立业的伙伴。”
“再说了,我部落小,牧场也小,没有养出好马的条件。就算给汝二人挑选了一匹口齿两三岁的马匹,以后也不能伴随汝征战。”
额,好嘛.....
华雄明白了,他如今还是只雏鸟,没有翱翔苍穹的资本。
也释然了。
尤其是自家阿父,付出的那点布匹和粮食,想买匹骏马是不可能的。至于千里马嘛,将华家三口人换成同等重量的汉五铢,都不够买一只蹄子的。
做人嘛,还是脚踏实地的好。
接下来的数日,他每天都在小羌人车儿的陪伴下,跟着牧羊羌人的脚步前往草原安全的地方,练习骑术。
至于王达,他是被一个小姑娘陪伴着。
小姑娘是乞儿措木妻子家的人,也是王达此来陇西郡的主要目的:还他阿舅的恩情,和这个小姑娘定下亲事。
王达心中肯定是不乐意的,想推翻生母与阿舅的决定,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呢,他只能把脸虎得黑黑的,被比自己还小一岁的小姑娘,指手画脚的教骑马。
对此,华雄爱莫能助。
他只能投去了一个同情的眼神,便和小羌人车儿转身离去。
然后,心中感慨:舒坦!
骑马在一望无垠的草原上,心情真他娘的舒坦!
在便溺环绕的环境呆了几日,饱受各种味道折磨的鼻子,终于又感受到大自然的芬芳了......
嗯,之前从小羌人车儿口里掏出了骑马心得,又被乞儿措木细心叮嘱了一番,他已经初步掌握了骑马的技巧。一骑绝尘的驰骋,技术还没到家;让身下温顺的马匹慢慢小跑,本来就没什么技术含量。
小羌人车儿,那就利索多了。
时不时的驱马呼啸驰骋向前又折回,围着华雄来回绕圈什么的,将小孩子的心性表露无疑。等玩腻了,便取出挂在马鞍下方的小弓箭,去找策马惊起的野兔野鼠了。
也让华雄感慨不已。
论骑射功夫,还是“儿时骑羊射鼠兔,年长骑马射雁鹰”的游牧民族更为擅长。
不过我辈汉家儿郎,岂能甘为人后!
练了两个时辰的骑术,等日头当中后,华雄便跃下马背,操起自己的铁胎弓加入了小羌人车儿的乐趣中。
然后,以大欺小的,实力碾压。
小羌人车儿忙活了一天,收获只是两只野鼠。
而华雄一个下午的收获,就带上了三只秋季肥肥的野兔和五只野鼠满载而归。
嗯,如今的他,已经做到五十步内的死物例无虚发了;活物嘛,也有十中六七的成绩。
等回到了部落里,小羌人早就变成了眼冒星星的小尾巴,甩都甩不掉的那种。
而其他围着火堆而坐的羌人们,眼神也变得不一样了。
尤其是家中有年岁十一二女儿的羌人们,眼中的光芒是绿色的,和夜幕低垂后连绵起伏的狼嚎相得益彰。
羌人崇尚勇武,以强者为尊。
艰苦的生存环境下,养成了西北方羌人们“战死沙场为荣、病死床第为耻”的传统。对于他们而言,勇武代表着能吃饱肚子的好日子,强者能庇护家庭繁衍下去。
而虚岁才十三的华雄,一天的狩猎成果就如此丰厚,未来长大成人了,养活一家子自然也不在话下!
说不定还能仰仗着一身武艺,混出个名堂来,置下产业让子孙后代都无忧无虑呢!
既然如此,此刻不就应该将自家女儿塞过去吗?
奇货可居这种深思远虑,在西凉这片战乱频发的土壤,无论是汉家黔首百姓,还是羌人氐人,都无师自通。
不过呢,这些羌人打的算盘,都被乞儿措木给扼杀在萌芽之际。
无数次往返冀城的他,不但知道汉人的习俗,更知道汉人对待羌人的看法。自己部落族人的心思,无异于痴人说梦。
这个唤做华雄的汉家子,对羌人没有歧视是没错,但不代表他会愿意娶羌女为妻。
就算他愿意,他家里的阿父阿母也会制止。
凉州的汉人,不是家境沦落到贫困娶不起妻的地步,都不会选择与外族通婚!
他们讲究门当户对!
讲究妻家要为自己带来助力!
而娶了羌女,将会面临被人鄙视,连带自己的后代都要遭受别人白眼。
贱羌子!
胡奴种!
他们对有羌胡血脉的汉家子,都是这么称呼的。自己的外甥王达在幼年时,就没少被村落里的儿童如此称呼过。
这也是他能容忍王达对自己不冷不热的缘由。
而作为良家子出身的华雄,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射术,还得到过夏司马的教导,未来出人头地很难吗?
他家中的大人,怎么会让自家孩儿的前途,败落在取羌女为妻的污点上?
对这些,乞儿措木心里跟明镜似的。
所以呢,他看着自家儿子梳成总丱的汉家童子发饰,也暗自琢磨着:这个汉家子对车儿很不错,而车儿也很喜欢黏在他身边.....
华雄有些失望。
他本来的期待,前来陇西挑选马匹,是以后骑着日行五百里的高头大马,手持大刀两石铁胎弓征战沙场的开始。
结果呢,乞儿措木给他的战马,是口齿已经七八岁、只能日行一百里、被调教好了的老马。
一方面是他的部落本来就很小,从根源上就杜绝了,出产绝世好马的可能。
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对小辈们的爱护。
“知道吗?老夫的第二个儿子,就是从战马上跌落亡故的。”
他是这么说的,也让华雄和王达都默然不已。
年少当轻狂,鲜衣与怒马!
生活在大汉朝的少年郎,最不缺乏热血,也会引发无数悲剧。
从马匹到战马,是需要驯服调教过程的。
乞儿措木的第二个儿子,就是亡没在这个过程。
他想亲自驯服一匹战马,用来彰显自己的勇气。然后被尚未阉割、野性十足的马匹,颠下了马背、摔断了大腿,拖着驰骋了二十余里。
等人们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奄奄一息。
救回部落后,哀嚎了旬日,就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告别这个世界。
所以呢,华雄与王达也想要一匹尚未驯化的马匹,也想证明自己的勇气,乞儿措木不拒绝了才怪。
“这两匹都是已经驯化好了的战马,正好适合让汝二人练习骑术。”
乞儿措木摇着头,对两个少年郎劝导道,“汝二人尚年少,日后时光还长着。等练好了骑术,身体也长开了,再去找一匹好马。那才是汝等驰骋沙场、建功立业的伙伴。”
“再说了,我部落小,牧场也小,没有养出好马的条件。就算给汝二人挑选了一匹口齿两三岁的马匹,以后也不能伴随汝征战。”
额,好嘛.....
华雄明白了,他如今还是只雏鸟,没有翱翔苍穹的资本。
也释然了。
尤其是自家阿父,付出的那点布匹和粮食,想买匹骏马是不可能的。至于千里马嘛,将华家三口人换成同等重量的汉五铢,都不够买一只蹄子的。
做人嘛,还是脚踏实地的好。
接下来的数日,他每天都在小羌人车儿的陪伴下,跟着牧羊羌人的脚步前往草原安全的地方,练习骑术。
至于王达,他是被一个小姑娘陪伴着。
小姑娘是乞儿措木妻子家的人,也是王达此来陇西郡的主要目的:还他阿舅的恩情,和这个小姑娘定下亲事。
王达心中肯定是不乐意的,想推翻生母与阿舅的决定,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呢,他只能把脸虎得黑黑的,被比自己还小一岁的小姑娘,指手画脚的教骑马。
对此,华雄爱莫能助。
他只能投去了一个同情的眼神,便和小羌人车儿转身离去。
然后,心中感慨:舒坦!
骑马在一望无垠的草原上,心情真他娘的舒坦!
在便溺环绕的环境呆了几日,饱受各种味道折磨的鼻子,终于又感受到大自然的芬芳了......
嗯,之前从小羌人车儿口里掏出了骑马心得,又被乞儿措木细心叮嘱了一番,他已经初步掌握了骑马的技巧。一骑绝尘的驰骋,技术还没到家;让身下温顺的马匹慢慢小跑,本来就没什么技术含量。
小羌人车儿,那就利索多了。
时不时的驱马呼啸驰骋向前又折回,围着华雄来回绕圈什么的,将小孩子的心性表露无疑。等玩腻了,便取出挂在马鞍下方的小弓箭,去找策马惊起的野兔野鼠了。
也让华雄感慨不已。
论骑射功夫,还是“儿时骑羊射鼠兔,年长骑马射雁鹰”的游牧民族更为擅长。
不过我辈汉家儿郎,岂能甘为人后!
练了两个时辰的骑术,等日头当中后,华雄便跃下马背,操起自己的铁胎弓加入了小羌人车儿的乐趣中。
然后,以大欺小的,实力碾压。
小羌人车儿忙活了一天,收获只是两只野鼠。
而华雄一个下午的收获,就带上了三只秋季肥肥的野兔和五只野鼠满载而归。
嗯,如今的他,已经做到五十步内的死物例无虚发了;活物嘛,也有十中六七的成绩。
等回到了部落里,小羌人早就变成了眼冒星星的小尾巴,甩都甩不掉的那种。
而其他围着火堆而坐的羌人们,眼神也变得不一样了。
尤其是家中有年岁十一二女儿的羌人们,眼中的光芒是绿色的,和夜幕低垂后连绵起伏的狼嚎相得益彰。
羌人崇尚勇武,以强者为尊。
艰苦的生存环境下,养成了西北方羌人们“战死沙场为荣、病死床第为耻”的传统。对于他们而言,勇武代表着能吃饱肚子的好日子,强者能庇护家庭繁衍下去。
而虚岁才十三的华雄,一天的狩猎成果就如此丰厚,未来长大成人了,养活一家子自然也不在话下!
说不定还能仰仗着一身武艺,混出个名堂来,置下产业让子孙后代都无忧无虑呢!
既然如此,此刻不就应该将自家女儿塞过去吗?
奇货可居这种深思远虑,在西凉这片战乱频发的土壤,无论是汉家黔首百姓,还是羌人氐人,都无师自通。
不过呢,这些羌人打的算盘,都被乞儿措木给扼杀在萌芽之际。
无数次往返冀城的他,不但知道汉人的习俗,更知道汉人对待羌人的看法。自己部落族人的心思,无异于痴人说梦。
这个唤做华雄的汉家子,对羌人没有歧视是没错,但不代表他会愿意娶羌女为妻。
就算他愿意,他家里的阿父阿母也会制止。
凉州的汉人,不是家境沦落到贫困娶不起妻的地步,都不会选择与外族通婚!
他们讲究门当户对!
讲究妻家要为自己带来助力!
而娶了羌女,将会面临被人鄙视,连带自己的后代都要遭受别人白眼。
贱羌子!
胡奴种!
他们对有羌胡血脉的汉家子,都是这么称呼的。自己的外甥王达在幼年时,就没少被村落里的儿童如此称呼过。
这也是他能容忍王达对自己不冷不热的缘由。
而作为良家子出身的华雄,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射术,还得到过夏司马的教导,未来出人头地很难吗?
他家中的大人,怎么会让自家孩儿的前途,败落在取羌女为妻的污点上?
对这些,乞儿措木心里跟明镜似的。
所以呢,他看着自家儿子梳成总丱的汉家童子发饰,也暗自琢磨着:这个汉家子对车儿很不错,而车儿也很喜欢黏在他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