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灿爷抄家!运输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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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无端微笑时,不是百无聊赖,就是痛苦难当。
而人之所以痛苦的原因,便是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
看到密报的那一刹那,陈永廉的脸上就是轻轻扬起这样无端的微笑,甚至还带着一丝自嘲。
仙君!
这可是传说当中的存在。
唐家的那个说话都流口水的大傻子,竟然会是仙君转世下凡?
人生就是充满着这么多的惊喜和意外,陈永廉方才痛下狠心,让自己的大女儿陈思沐去追求虚无缥缈的仙道。
但是,老天却偏偏这般戏弄于他,下一刻便让出现了这般震撼的消息。
陈永廉双手捏着密报,目光微眯,嘴角的笑容逐渐凝固在那,脑子里不禁在想,倘若是在陈思沐踏上大雁之前,自己看到了密报的内容,还会让她走么?
不!
他不应该去纠结这个问题。
反而应该庆幸,庆幸自己刚才没有第一时间打开密报。
是呀!
这样便不必要做这般纠结的决定了,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
“沐儿!为父愿你一入仙岛,便永不再回。人间的尔虞我诈,权力争斗,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呀!”
站在这雁荡山之巅,陈永廉目送着夕阳彻底的落去,内心也难得的再次涌起一股气概来。
年轻的时候,他做了一个决定,想要将生命献给正直与公义,可后来他没死,年轻替他抵了命。
……
凝视远方,陈永廉一站就是快一个时辰,等到夜色再度笼罩这个世界,他手底下的亲卫才忍不住开口道:
“大人!太阳都落山了,我们……是不是也该回去了。”
募地,陈永廉浑身一震,嘴角再度露出了一丝不知道是释然了,还是更加惆怅的笑容来,他抖擞了一下肩膀后,长长舒了一口气,说道:“是呀!太阳都落了下去,我们也该回金陵府了。毕竟,夜,总归是要来的,也终归是会过去的。”
回身,上马,陈永廉虽然是个文官,弓马技艺却也娴熟,他从身上掏出一封早就准备好的信件,递给了护卫队当中的一名亲卫,命令道:“思洲,这封密信,你用最快的速度,送到顺义城镇海候府,交予我的至交好友叶伯牙。”
“是,叔父!”
这名亲卫名叫陈思洲,是陈永康的族内子侄,年纪轻轻也达到了武师的修为,算是整个陈家族中年轻一辈的第二大高手了。
策马扬鞭,陈思洲便携着密信,连夜往顺义城赶去。
而一直跟在陈永廉身边的主簿文书章浩然,却犹豫了片刻,提醒道:“大人,您确定要这么做么?可,毕竟大小姐都已经踏雁南下了。”
“我意已决。唐家既然出了唐灿这样的妖孽,不论他是否真的仙君下凡,他们都已经站在了胡城主的对立面,我卖给好给他们……未尝有什么不可。”
言毕,陈永廉便策马扬鞭,趁着夜幕往金陵府赶回去了。
……
与此同时,回到唐府的唐灿,看着父亲安排亲信前往城主府粮库一车车的搬运粮食,却发现……他们搬运回来的,还真的全都是粮食。
这一下,唐灿可不干了,他摇摇脑袋,暗道:“这些家伙可真死板!算了,还是得我自己亲自走一趟,当一回……运输大队长。”
拦住负责此事的管事唐大方,唐灿问道:“你们现在运了多少了?那边的粮库都是什么个情况?”
“回禀大公子,我们这一车大概一千斤的粮食,目前大概运回来二十车左右,一共两万斤。”
唐大方非常恭敬地站得笔直,回答道,“城主府的主簿钱益配合我们的人清点计数,并无任何的阻拦。”
“谁问你这个,我是问你……城主府的仓库里面,难道就全是粮食,就没有一点别的宝贝?你们真的是笨!都进了人家的宝库当中,难道就不会运点别的值钱的宝贝来?再说了!粮食当中也有宝贝的……”
啧啧嘴吧,唐灿对这个呆板的管事很不满意。
“大公子!那……那可是城主的仓库,我们岂敢……岂敢造次,而且也是您说的,搬运十万斤粮食的。”
唐大方也是委屈和郁闷,他不过就是一个普通的管事,哪里敢像唐灿那么大胆,再说了……有主簿钱益看着清点,他想要运别的也完全不现实。
“算了!我亲自过去……”
他可是知道,这个胡城主是出了名的铁公鸡和收藏癖,仓库里面收藏的奇珍异宝,想必是不会少的。
唐灿之所以借着要粮的名义,就是要给吝啬如葛朗台的胡城主来一次“抄家”的。
既然这个管事的不够灵光,那就自己亲自出马了。
城主的仓库,坐落在城北,因为北方属水,加上旁边便有一个大湖,在此处设立仓库,可以非常有效的预防和避免火灾。
当唐灿来到仓库前,便看到钱益带着城主的五十名亲卫,正牢牢地看守着城主的仓库大门。
唐家的家丁,正忙碌的将一袋袋粮食搬运到拖车上。
一袋粮食大概两百斤,一车放五袋,也就是大概一千斤的样子。
“辛苦钱主簿,这大晚上的,还要劳烦你在这里清点计数。要不,您还是带着兄弟们回去休息,把仓库的钥匙交给我。我们运完粮食以后,再把钥匙给你送回去……”
走到钱益面前,唐灿笑吟吟地拱手说道。
可他这话,却是让钱益的表情一凝,赶紧摆手道:“不妨碍的。唐公子,这本就是我份内之事,谈不上什么辛苦之说。倒是唐公子身娇体贵,这等粗鄙之事就不必亲自过来一趟了吧?”
很显然,钱益也是看出了唐灿的来者不善。
开什么玩笑?
把仓库的钥匙给你,让你自助?
怕不是,第二天过来以后,整个仓库都要被你搬没了。
“这怎么能算是粗鄙之事呢?按理说来,这可是我和尊贵的胡城主,做的第一笔交易呢!当然要我自己亲自来,才能彰显对胡城主的诚意和尊敬。”
唐灿也是摆摆手,又说道,“钱主簿这是信不过我咯?”
“哪里!哪里!唐大公子威名在外,在下岂有不信之理。”
钱益也不是易与之辈,言语之间就已经在和唐灿交锋起来了。
这话明面上说的是唐灿的“威名”,实际上却是在暗自讥讽过去唐灿的“大傻子”之名。
“那还真的是要多谢钱主簿对我的信任。可是呀!我却信不过自己府中的这些家丁,生怕他们的手脚不干净,万一拿了胡城主的什么奇珍异宝,岂不是败坏了我唐府的名声?”
就这样,唐灿一边往仓库里面走,一边说道,“既然如此,我到仓库当中,去巡视和监督一下我家的那些家丁,应该没问题吧?”
“唐公子且慢……”
看到唐灿的举动,钱益就更是头疼了,知道他居心不良,可是又无法从道理上劝阻下唐灿,便只能快步追了上去,“唐公子且慢!库房内多蚊虫鼠蚁,还是我引你一起吧!”
“请!”
唐灿嘴角微微一翘,并不在意跟上来的钱益。
……
“唐公子前往这边走,此处仓库分为两个部分,粮仓在东边。”
钱益赶紧在前面带路,生怕唐灿走到了西边的仓库。
而正是看到他这么紧张的样子,唐灿便知道了,西边的仓库应该是胡城主藏宝贝的地方。
跟着他来到东边粮仓,唐灿入眼便看到了一袋袋摞好的各种粮食。
有大米、小米、高粱、玉米等等!
这些普通的粮食,都是比较随意的堆放在仓库当中,但在东北角却有一个用银子打造起来的大谷仓,密闭保存着。
看到这一幕,唐灿都惊了一下。
这到底是什么样东西,竟然要用这么多的银子去打造一个谷仓来保存啊?
顿时,唐灿便知道了,自己要找的东西肯定是在这里面了。
他慢条斯理地走到了这个银子打造的大谷仓旁边,然后用手敲了敲,发出了一声很沉闷的响声。
主簿钱益见状,顿时暗叫不好,但还是强装镇定地主动说道:“唐公子,你们唐府要十万斤粮食是用来酿酒的吧?听说,要酿十万坛的黄粱酒。城主大人和我都觉得,十万斤粮食肯定不够的,要不……再给你们追加五万斤?”
这一招,叫做“弃卒保车”,过来之前,胡城主吩咐过他,必要的时候可以多给唐灿一点粮食引开他的注意力,挽回其他可能的损失。
钱益眼见唐灿盯上了这个纯银的大谷仓仓,内心那叫一个滴血啊!
之所以胡城主特意喊他过来看着粮仓,便是担心这纯银的大谷仓内的一万斤龙牙米被唐灿给发现。
大梁国的金钱比例,一两金子等于十两银子,一两银子等于一贯铜钱,一贯铜钱就是一千枚。
物价方面,大概是两个铜板一斤普通的大米,小米和高粱米等更便宜一些,一个铜板便可以购买一斤左右。
但是,这纯银大谷仓内所存的便是专供武者食用的龙牙米,市价可以卖到二两银子一斤,却依旧是有价无市。
在黑市上,一斤龙牙米价格都被炒到了将近十两银子一斤。
为什么这龙牙米的价格会如此之昂贵呢?足足是普通大米的几千倍。
因为这龙牙米不仅极难种植,两年才能一成熟,更是只有特殊的龙牙田能种的活,而且亩产只有少得可怜的一百斤。
收获之后的龙牙米,更是需要用纯银或者纯金的器具保存,不然的话不出三天就会彻底的变质成黑色。
但是,因为龙牙米做出来的米饭,非常可口香糯,并且蕴含有极为强大的气血力量,是练武者们最好的主粮。
所以,有条件的练武者们,巴不得天天每一顿都吃龙牙米做的饭。
有一句俗话叫做“天天龙牙米,十年成武师”,便说的是,只要天天都吃龙牙米,哪怕是个练武的废材,十年也能够至少成为武师了。
毕竟,练武不仅仅是需要天赋,更需要的是庞大的营养供给。
所谓“穷读书,富学武”,没有一定的家底提供每天的肉食补给,跟不上练武的气血消耗,越练得刻苦反而身体会越被消耗。
普通的练武人家,吃的都是市场上最普通的猪肉和牛羊肉,有条件一点的,会购买许多猎户带来的各种山间的野兽的血肉,比如虎肉、豹肉和狼肉,效果都会比猪牛羊好不少。
但是,最好的却并不是这些肉食,而是简简单单蒸熟的龙牙米饭。
一斤龙牙米的效果,恐怕要胜过至少十斤的虎肉,而且还不会有吃肉食而产生的各种残渣堵塞血脉,可以说是练武者的不二之选。
可哪怕是像陈知府这样的一方父母官,也支撑不了女儿陈思沐每一顿都吃龙牙米,七天一顿龙牙米就已经是能提供的极限了。
毕竟,武者的食量和消耗都极大,一顿饭至少是五斤以上,像陈思沐这样的顶尖武师,一顿饭更是不会低于十斤米饭。
这要是吃一顿十斤的龙牙米,直接相当于吃了一百两银子,是普通老百姓家五年乃至十年的收入。
由此可知,按照十两银子一斤来计算,这纯银大粮仓内的一万斤龙牙米至少价值十万两银子。
而这……
正是唐灿此行的主要目标了!
金陵城的风水不错,拥有一百亩适合种植龙牙米的龙牙田。
所以,每隔两年,胡城主都能收获大概一万斤左右的龙牙米,算得上是金陵城的特产了。
今年刚收获不久,唐灿便料定,这一万斤左右的龙牙米肯定还存在胡城主的粮仓当中。
果然……
刚刚这么随便一敲,唐灿便确定,纯银谷仓是满的,一万斤龙牙米足足的。
“嘿嘿!看来胡城主还是挺够意思的。这一万斤龙牙米都收来快一个月了,还不舍得卖。果然是早有预见,专门留给我的咯!”
于是乎,唐灿嘴角一阵坏笑,不再客气,直接将管事唐大方喊了过来:“唐大方!唐大方!把人都叫过来……将这个粮仓给打开,里面的粮食……全运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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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无端微笑时,不是百无聊赖,就是痛苦难当。
而人之所以痛苦的原因,便是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
看到密报的那一刹那,陈永廉的脸上就是轻轻扬起这样无端的微笑,甚至还带着一丝自嘲。
仙君!
这可是传说当中的存在。
唐家的那个说话都流口水的大傻子,竟然会是仙君转世下凡?
人生就是充满着这么多的惊喜和意外,陈永廉方才痛下狠心,让自己的大女儿陈思沐去追求虚无缥缈的仙道。
但是,老天却偏偏这般戏弄于他,下一刻便让出现了这般震撼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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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应该庆幸,庆幸自己刚才没有第一时间打开密报。
是呀!
这样便不必要做这般纠结的决定了,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
“沐儿!为父愿你一入仙岛,便永不再回。人间的尔虞我诈,权力争斗,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呀!”
站在这雁荡山之巅,陈永廉目送着夕阳彻底的落去,内心也难得的再次涌起一股气概来。
年轻的时候,他做了一个决定,想要将生命献给正直与公义,可后来他没死,年轻替他抵了命。
……
凝视远方,陈永廉一站就是快一个时辰,等到夜色再度笼罩这个世界,他手底下的亲卫才忍不住开口道:
“大人!太阳都落山了,我们……是不是也该回去了。”
募地,陈永廉浑身一震,嘴角再度露出了一丝不知道是释然了,还是更加惆怅的笑容来,他抖擞了一下肩膀后,长长舒了一口气,说道:“是呀!太阳都落了下去,我们也该回金陵府了。毕竟,夜,总归是要来的,也终归是会过去的。”
回身,上马,陈永廉虽然是个文官,弓马技艺却也娴熟,他从身上掏出一封早就准备好的信件,递给了护卫队当中的一名亲卫,命令道:“思洲,这封密信,你用最快的速度,送到顺义城镇海候府,交予我的至交好友叶伯牙。”
“是,叔父!”
这名亲卫名叫陈思洲,是陈永康的族内子侄,年纪轻轻也达到了武师的修为,算是整个陈家族中年轻一辈的第二大高手了。
策马扬鞭,陈思洲便携着密信,连夜往顺义城赶去。
而一直跟在陈永廉身边的主簿文书章浩然,却犹豫了片刻,提醒道:“大人,您确定要这么做么?可,毕竟大小姐都已经踏雁南下了。”
“我意已决。唐家既然出了唐灿这样的妖孽,不论他是否真的仙君下凡,他们都已经站在了胡城主的对立面,我卖给好给他们……未尝有什么不可。”
言毕,陈永廉便策马扬鞭,趁着夜幕往金陵府赶回去了。
……
与此同时,回到唐府的唐灿,看着父亲安排亲信前往城主府粮库一车车的搬运粮食,却发现……他们搬运回来的,还真的全都是粮食。
这一下,唐灿可不干了,他摇摇脑袋,暗道:“这些家伙可真死板!算了,还是得我自己亲自走一趟,当一回……运输大队长。”
拦住负责此事的管事唐大方,唐灿问道:“你们现在运了多少了?那边的粮库都是什么个情况?”
“回禀大公子,我们这一车大概一千斤的粮食,目前大概运回来二十车左右,一共两万斤。”
唐大方非常恭敬地站得笔直,回答道,“城主府的主簿钱益配合我们的人清点计数,并无任何的阻拦。”
“谁问你这个,我是问你……城主府的仓库里面,难道就全是粮食,就没有一点别的宝贝?你们真的是笨!都进了人家的宝库当中,难道就不会运点别的值钱的宝贝来?再说了!粮食当中也有宝贝的……”
啧啧嘴吧,唐灿对这个呆板的管事很不满意。
“大公子!那……那可是城主的仓库,我们岂敢……岂敢造次,而且也是您说的,搬运十万斤粮食的。”
唐大方也是委屈和郁闷,他不过就是一个普通的管事,哪里敢像唐灿那么大胆,再说了……有主簿钱益看着清点,他想要运别的也完全不现实。
“算了!我亲自过去……”
他可是知道,这个胡城主是出了名的铁公鸡和收藏癖,仓库里面收藏的奇珍异宝,想必是不会少的。
唐灿之所以借着要粮的名义,就是要给吝啬如葛朗台的胡城主来一次“抄家”的。
既然这个管事的不够灵光,那就自己亲自出马了。
城主的仓库,坐落在城北,因为北方属水,加上旁边便有一个大湖,在此处设立仓库,可以非常有效的预防和避免火灾。
当唐灿来到仓库前,便看到钱益带着城主的五十名亲卫,正牢牢地看守着城主的仓库大门。
唐家的家丁,正忙碌的将一袋袋粮食搬运到拖车上。
一袋粮食大概两百斤,一车放五袋,也就是大概一千斤的样子。
“辛苦钱主簿,这大晚上的,还要劳烦你在这里清点计数。要不,您还是带着兄弟们回去休息,把仓库的钥匙交给我。我们运完粮食以后,再把钥匙给你送回去……”
走到钱益面前,唐灿笑吟吟地拱手说道。
可他这话,却是让钱益的表情一凝,赶紧摆手道:“不妨碍的。唐公子,这本就是我份内之事,谈不上什么辛苦之说。倒是唐公子身娇体贵,这等粗鄙之事就不必亲自过来一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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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不是,第二天过来以后,整个仓库都要被你搬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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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灿也是摆摆手,又说道,“钱主簿这是信不过我咯?”
“哪里!哪里!唐大公子威名在外,在下岂有不信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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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明面上说的是唐灿的“威名”,实际上却是在暗自讥讽过去唐灿的“大傻子”之名。
“那还真的是要多谢钱主簿对我的信任。可是呀!我却信不过自己府中的这些家丁,生怕他们的手脚不干净,万一拿了胡城主的什么奇珍异宝,岂不是败坏了我唐府的名声?”
就这样,唐灿一边往仓库里面走,一边说道,“既然如此,我到仓库当中,去巡视和监督一下我家的那些家丁,应该没问题吧?”
“唐公子且慢……”
看到唐灿的举动,钱益就更是头疼了,知道他居心不良,可是又无法从道理上劝阻下唐灿,便只能快步追了上去,“唐公子且慢!库房内多蚊虫鼠蚁,还是我引你一起吧!”
“请!”
唐灿嘴角微微一翘,并不在意跟上来的钱益。
……
“唐公子前往这边走,此处仓库分为两个部分,粮仓在东边。”
钱益赶紧在前面带路,生怕唐灿走到了西边的仓库。
而正是看到他这么紧张的样子,唐灿便知道了,西边的仓库应该是胡城主藏宝贝的地方。
跟着他来到东边粮仓,唐灿入眼便看到了一袋袋摞好的各种粮食。
有大米、小米、高粱、玉米等等!
这些普通的粮食,都是比较随意的堆放在仓库当中,但在东北角却有一个用银子打造起来的大谷仓,密闭保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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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到底是什么样东西,竟然要用这么多的银子去打造一个谷仓来保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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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慢条斯理地走到了这个银子打造的大谷仓旁边,然后用手敲了敲,发出了一声很沉闷的响声。
主簿钱益见状,顿时暗叫不好,但还是强装镇定地主动说道:“唐公子,你们唐府要十万斤粮食是用来酿酒的吧?听说,要酿十万坛的黄粱酒。城主大人和我都觉得,十万斤粮食肯定不够的,要不……再给你们追加五万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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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最好的却并不是这些肉食,而是简简单单蒸熟的龙牙米饭。
一斤龙牙米的效果,恐怕要胜过至少十斤的虎肉,而且还不会有吃肉食而产生的各种残渣堵塞血脉,可以说是练武者的不二之选。
可哪怕是像陈知府这样的一方父母官,也支撑不了女儿陈思沐每一顿都吃龙牙米,七天一顿龙牙米就已经是能提供的极限了。
毕竟,武者的食量和消耗都极大,一顿饭至少是五斤以上,像陈思沐这样的顶尖武师,一顿饭更是不会低于十斤米饭。
这要是吃一顿十斤的龙牙米,直接相当于吃了一百两银子,是普通老百姓家五年乃至十年的收入。
由此可知,按照十两银子一斤来计算,这纯银大粮仓内的一万斤龙牙米至少价值十万两银子。
而这……
正是唐灿此行的主要目标了!
金陵城的风水不错,拥有一百亩适合种植龙牙米的龙牙田。
所以,每隔两年,胡城主都能收获大概一万斤左右的龙牙米,算得上是金陵城的特产了。
今年刚收获不久,唐灿便料定,这一万斤左右的龙牙米肯定还存在胡城主的粮仓当中。
果然……
刚刚这么随便一敲,唐灿便确定,纯银谷仓是满的,一万斤龙牙米足足的。
“嘿嘿!看来胡城主还是挺够意思的。这一万斤龙牙米都收来快一个月了,还不舍得卖。果然是早有预见,专门留给我的咯!”
于是乎,唐灿嘴角一阵坏笑,不再客气,直接将管事唐大方喊了过来:“唐大方!唐大方!把人都叫过来……将这个粮仓给打开,里面的粮食……全运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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