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麦子(求票票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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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真的,加入我们部落吧,我们部落并不排斥外族人,相反,我们汉部落本来就是由很多部落组成的,其实我以前也是一个小部落的首领,我带着全族加入汉部落也才几个月的时间。
汉部落很强大,首领也是个非常有智慧的人,带着我们做出了很多好东西,比如大车,还有金属,对了,我们的马镫你还没有仔细看过吧,走,我们先去吃饭,一会儿我让你看看我们的马镫。”
游伏说着话,跟凌一起收拢了地上散落的箭矢,那两根射出很远的箭也被凌的牧羊犬叼回来了。
说到这里,人类最初驯养狗这种生物的目的,好像就是辅助打猎的,原始时代人类生产力低下,想做出几根品质优良的箭矢并不容易,但是打猎的时候射出去就经常捡不回来,后来有了狗之后,就成为了捡猎物,捡箭矢的好帮手。
即使到了现在,训狗的人也经常丢一些东西让狗去捡,比如小球,飞盘,树枝等,很可能就是从原始时代遗留下来的习俗。
两人一起去吃了早饭,凌和他的三个女人每人都是一碗白米饭,还有昨天没吃完的鸭肉,汉部落的其他人都是吃的白粥。
“这东西就是你昨天给我看的那个种子?怎么那么好吃,这真的是从草上面结的吗?”凌尝了几口米饭,忍不住的赞叹道。
游伏还没有回答,凌的女人就先点头肯定起来,刚才煮饭的时候,他的女人可是亲眼在旁边看完整个过程的。
“怎么样,好吃吧,虽然这不是肉,但是它更容易获得,一根草结的种子就能顶一顿饭,当然,这么说夸张了点,我这碗粥差不多就是一根草结的,你那碗干饭可能要两根。”游伏如是说道。
凌整个人都惊呆了,卧槽,一根两根有区别吗,还不都是草结的,这要是想养活一个人,岂不是只要种上千八百根,就够一个人吃一年了?!这么算下来的话,汉部落确实能让所有人都吃饱。
“而且我们吃的只是种子,那些长出来的草叶和秸秆,还能用来喂牛马羊,一点都不会浪费。”游伏继续说道。
凌点了点头,这确实是一种最好的食物获取方法,不仅可以获得人吃的粮食,剩下的草也能用来喂牲畜,牲畜养大了还能给人提供肉食,简直是一举两得,粮食肉食都不缺了。
吃过早饭之后,一行人再次启程,准备寻找下一个游牧部落进行交易,并且在途中搜寻凌说的那种类似水稻的植物。
凌的女人和孩子受邀坐在牛车上,他的两个孩子都未满周岁,其中一个女人又怀了四个月的身孕,骑马很不方便,严重拖慢了队伍的行进速度,因此就全都被放在牛车上了。
凌自己也换了马匹,骑在一匹汉部落装了马鞍和马镫的斑马上。
他脚踩着马镫,挥舞着马鞭策马奔腾,凌的骑术很好,虽然这是刚抓来几个月的野马,但是却被他驯服的老老实实,斑马载着他急速奔驰,速度前所未有的快。
一来是因为斑马的爆发力更强,二来就是因为有了马镫,从前没有马镫的时候,想要让马跑的快,就要用两腿仅仅的夹住马腹,生怕不小心从马背坠落。
但是有了马镫就不一样了,不仅双腿更加省力,整个人能调动的力量也更大了,人在奔跑中甚至可以踩着马镫站起身来,做出更多的特技动作,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这些特技动作,也可以称为战术动作,比如侧身挂在马背的一侧,或者直立起身,不管是交战的时候用来躲避敌方箭矢,还是互相冲阵的时候近身搏杀,都能起到更好的效果,在战场上占据绝对优势。
如果汉部落的那个首领再研究出更好的短弓出来,配上这样整套的马具,汉部落一定能打造出一支王牌的骑兵,称霸整个草原都指日可待。
在颠簸的马背上,耳边的秋风在呼啸,凌似乎在这狂奔中看到了汉部落的未来,和整个草原的未来,汉部落现在只有几百匹马,还没有真正的形成战斗力,如果自己这个时候加入进去,一定会对汉部落针对草原的战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那就加入好了,如果能亲自见证一个强大部落的崛起,而且还有自己的参与,那一定是每个男人最喜欢的事。
曾经的部落,你们视我为不详,我却能带领另一个部落崛起,不知道将来你们再见到我时,会做出怎样的表情。
一阵风驰电掣的狂奔之后,凌想了很多,也想明白了很多,他策马回头,走到牛车旁边看了看自己的女人和孩子,她们全都面带笑意,宽大结实的牛车上铺着厚厚的兽皮,那都是交易换来的,第一次坐这样舒适的交通工具,让她们感到非常新奇和幸福。
凌跟自己的三个女人说了他的决定,打算带着一家子加入汉部落,他的女人们也都点头赞同,汉部落的这些人确实好,好东西又多,能加入这样一个部落,比他们一家子继续流浪要好多了。
跟家人说好之后,凌策马来到游伏的身畔,告诉他自己愿意加入汉部落的决定,只希望汉部落能有游伏说的一样好,到时候首领不愿意收留他就麻烦了。
“不,我们首领不会赶你走的,他是世上最优秀的首领,也是最合格的首领,没有之一。
如果说他有什么最值得我敬佩的地方,除了他拥有像神一样的智慧,能制作很多好东西,另外就是他擅长用人,他能发现每个人的特长,给每个人分配最适合他们的工作。
像是你这样会很多技能的人,一定会得到首领的重用,说不定能像我们这些曾经的首领一样,当个队长什么的,单独带领一批人,在部落的地位一定不低。”
游伏的话让凌很心动,凌只有自己的一家子,并不是什么首领,他还从来没有管理过那么多人,如果能在汉部落得到那么高的地位,那就是为了部落而死,纵也无怨无悔了。
在一马平川的草原上骑行很快,一个上午的时间就行进了几十公里,这次是由凌这个草原土著带的路,去往一个他比较熟悉的部落,准备和那个部落交易一波。
但是队伍才走到中午时分,就全都停了下来,因为他们已经在茫茫无际的草原上,发现了游伏迫切想要得到的粮食种子——麦子。
“当然是真的,加入我们部落吧,我们部落并不排斥外族人,相反,我们汉部落本来就是由很多部落组成的,其实我以前也是一个小部落的首领,我带着全族加入汉部落也才几个月的时间。
汉部落很强大,首领也是个非常有智慧的人,带着我们做出了很多好东西,比如大车,还有金属,对了,我们的马镫你还没有仔细看过吧,走,我们先去吃饭,一会儿我让你看看我们的马镫。”
游伏说着话,跟凌一起收拢了地上散落的箭矢,那两根射出很远的箭也被凌的牧羊犬叼回来了。
说到这里,人类最初驯养狗这种生物的目的,好像就是辅助打猎的,原始时代人类生产力低下,想做出几根品质优良的箭矢并不容易,但是打猎的时候射出去就经常捡不回来,后来有了狗之后,就成为了捡猎物,捡箭矢的好帮手。
即使到了现在,训狗的人也经常丢一些东西让狗去捡,比如小球,飞盘,树枝等,很可能就是从原始时代遗留下来的习俗。
两人一起去吃了早饭,凌和他的三个女人每人都是一碗白米饭,还有昨天没吃完的鸭肉,汉部落的其他人都是吃的白粥。
“这东西就是你昨天给我看的那个种子?怎么那么好吃,这真的是从草上面结的吗?”凌尝了几口米饭,忍不住的赞叹道。
游伏还没有回答,凌的女人就先点头肯定起来,刚才煮饭的时候,他的女人可是亲眼在旁边看完整个过程的。
“怎么样,好吃吧,虽然这不是肉,但是它更容易获得,一根草结的种子就能顶一顿饭,当然,这么说夸张了点,我这碗粥差不多就是一根草结的,你那碗干饭可能要两根。”游伏如是说道。
凌整个人都惊呆了,卧槽,一根两根有区别吗,还不都是草结的,这要是想养活一个人,岂不是只要种上千八百根,就够一个人吃一年了?!这么算下来的话,汉部落确实能让所有人都吃饱。
“而且我们吃的只是种子,那些长出来的草叶和秸秆,还能用来喂牛马羊,一点都不会浪费。”游伏继续说道。
凌点了点头,这确实是一种最好的食物获取方法,不仅可以获得人吃的粮食,剩下的草也能用来喂牲畜,牲畜养大了还能给人提供肉食,简直是一举两得,粮食肉食都不缺了。
吃过早饭之后,一行人再次启程,准备寻找下一个游牧部落进行交易,并且在途中搜寻凌说的那种类似水稻的植物。
凌的女人和孩子受邀坐在牛车上,他的两个孩子都未满周岁,其中一个女人又怀了四个月的身孕,骑马很不方便,严重拖慢了队伍的行进速度,因此就全都被放在牛车上了。
凌自己也换了马匹,骑在一匹汉部落装了马鞍和马镫的斑马上。
他脚踩着马镫,挥舞着马鞭策马奔腾,凌的骑术很好,虽然这是刚抓来几个月的野马,但是却被他驯服的老老实实,斑马载着他急速奔驰,速度前所未有的快。
一来是因为斑马的爆发力更强,二来就是因为有了马镫,从前没有马镫的时候,想要让马跑的快,就要用两腿仅仅的夹住马腹,生怕不小心从马背坠落。
但是有了马镫就不一样了,不仅双腿更加省力,整个人能调动的力量也更大了,人在奔跑中甚至可以踩着马镫站起身来,做出更多的特技动作,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这些特技动作,也可以称为战术动作,比如侧身挂在马背的一侧,或者直立起身,不管是交战的时候用来躲避敌方箭矢,还是互相冲阵的时候近身搏杀,都能起到更好的效果,在战场上占据绝对优势。
如果汉部落的那个首领再研究出更好的短弓出来,配上这样整套的马具,汉部落一定能打造出一支王牌的骑兵,称霸整个草原都指日可待。
在颠簸的马背上,耳边的秋风在呼啸,凌似乎在这狂奔中看到了汉部落的未来,和整个草原的未来,汉部落现在只有几百匹马,还没有真正的形成战斗力,如果自己这个时候加入进去,一定会对汉部落针对草原的战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那就加入好了,如果能亲自见证一个强大部落的崛起,而且还有自己的参与,那一定是每个男人最喜欢的事。
曾经的部落,你们视我为不详,我却能带领另一个部落崛起,不知道将来你们再见到我时,会做出怎样的表情。
一阵风驰电掣的狂奔之后,凌想了很多,也想明白了很多,他策马回头,走到牛车旁边看了看自己的女人和孩子,她们全都面带笑意,宽大结实的牛车上铺着厚厚的兽皮,那都是交易换来的,第一次坐这样舒适的交通工具,让她们感到非常新奇和幸福。
凌跟自己的三个女人说了他的决定,打算带着一家子加入汉部落,他的女人们也都点头赞同,汉部落的这些人确实好,好东西又多,能加入这样一个部落,比他们一家子继续流浪要好多了。
跟家人说好之后,凌策马来到游伏的身畔,告诉他自己愿意加入汉部落的决定,只希望汉部落能有游伏说的一样好,到时候首领不愿意收留他就麻烦了。
“不,我们首领不会赶你走的,他是世上最优秀的首领,也是最合格的首领,没有之一。
如果说他有什么最值得我敬佩的地方,除了他拥有像神一样的智慧,能制作很多好东西,另外就是他擅长用人,他能发现每个人的特长,给每个人分配最适合他们的工作。
像是你这样会很多技能的人,一定会得到首领的重用,说不定能像我们这些曾经的首领一样,当个队长什么的,单独带领一批人,在部落的地位一定不低。”
游伏的话让凌很心动,凌只有自己的一家子,并不是什么首领,他还从来没有管理过那么多人,如果能在汉部落得到那么高的地位,那就是为了部落而死,纵也无怨无悔了。
在一马平川的草原上骑行很快,一个上午的时间就行进了几十公里,这次是由凌这个草原土著带的路,去往一个他比较熟悉的部落,准备和那个部落交易一波。
但是队伍才走到中午时分,就全都停了下来,因为他们已经在茫茫无际的草原上,发现了游伏迫切想要得到的粮食种子——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