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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1章 各怀鬼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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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湖宝站在黑夜里摸着下巴,努力的寻思着。
当初他和路寡妇搬到老三家住,可是打定主意要赖着老三两口子的。
可谁知道,老三一家回来看见他们住在房子里,立马的跑了,现在人影也不见。
这可奇怪了!
他们不回来住,能去哪儿呢?
之前说是在城里找着工作了,那不回来的话,肯定是有更好的地方了!
当城里人了!
而康彩珍呢,他早就听说了,住在女儿哪儿了!
有人瞧着了,康彩珍挺好的,坐在轮椅里推来推去,脸色红扑扑的,和亲家母有说有笑的。
林湖宝忽然羡慕了起来。
都说中风了就是废人了,但这么个废人康彩珍,竟然还有女儿养着。
而他呢,好手好脚的,现在大儿子二儿子见了他,“爹”也不喊一声,反倒是他这个爹,还得孙子似的求他们给口吃的。
还有啊,路寡妇生了小儿子也没啥奶水,得买奶粉填补着吃。
可是奶粉贵啊,一包奶粉得三块钱,正经吃的话,一包才吃六七天就没有了,俭省着吃,也不过吃个十天。
也就是说,如果靠奶粉养孩子,光一个月就得花上十块!
他上哪儿掏摸这十块钱?
有那十块钱,他喝喝茶嗑嗑瓜子调戏调戏女人不香吗?
等着这么一个奶娃娃长起来奉养自己,那得多少钱呢?
啧!奇怪,以前康彩珍养那么几个孩子,倒是怎么养的啊?为什么现在他觉得这么难呢?
日子糟心!
太糟心!
路寡妇生完孩子,又不拾掇自己,那肥硕浮肿的脸,连康彩珍都不如!
而且,老大家超级没有良心,日日防他跟防贼似的,恨不得围墙加高三尺,吃饭躲被窝吃;
老二家更别提了!路领娣那个女人,如今比康彩珍还能骂,比路寡妇还不要脸,要是林湖宝敢多去几回,路领娣就敢躺在家门口,说林湖宝占儿媳妇便宜。
唉,不说也罢!
反正,现在的林湖宝算是明白了,老大老二两家,是铁了心的不要他了。
那么现在,他只有想法子找到老三和女儿了!
不然真的让他靠手里天天抱的那个奶娃娃吗?他已经发现这个想法不靠谱了啊!
当然啦,因为之前的事,老三和女儿肯定恨他的,他要想靠上去,那肯定得给一点甜头人家,否则是不行的。
这个甜头是什么呢?
林湖宝可一直没敢跟任何人说,不过是藏在心里的。
他想着,与其和路寡妇那儿瞎混,还不如把康彩珍哄回家好了。
那,想想看,现在康彩珍坐轮椅了,多好啊,追不到他,打不到他,但是呢,康彩珍回来了,老三和女儿肯定也会回来了。
家里就有人煮饭洗衣,女儿也会给几个钱康彩珍的。
康彩珍有徐小春伺候,女儿给的钱,却能任他挥霍。
可不是比他去伺候那么个奶娃子要好?
至于怎么把康彩珍哄回家,之前他也想不出好法子,盘算来去,无非是跪在康彩珍面前哭,任她打任她骂就是了,反正中风的人估计也没啥力气。
但现在,林湖宝觉得,或许,把电视里看见的那个党橙橙认回来,会是个好法子!
要是他去把党橙橙认回来,再带到康彩珍面前,既能得到康彩珍的原谅,又认回了冠军,多么光荣和有钱啊。
一举两得啊!
不要当他是傻的,他会想不到,这个冠军可能根本不是他家丢的那个,或者就算是他家丢的那个、也不认他的事。
一个成天只想吃白食的人,才不担心这个党橙橙究竟是不是他丢掉的那个呢,甚至认不认回来,其实……也没那么重要。
重要的是:他能以此为正当的借口,去找老三林明,找女儿林霜霜,以及哄回康彩珍!
管她冠军认得回认不回呢,认得回最好,即便认不回,但他找康彩珍说这个事,一来二去的,他和康彩珍可不就又是一家人了嘛!
至于路寡妇……
呃……能离一次婚,就不能离第二次?!
再说了,只要把康彩珍哄回来,康彩珍一定能帮他解决路寡妇的,他相信!
冬日的暗夜,天黑得跟盖在被窝里似的。
林湖宝这么想好了,就兴奋的搓了搓手,准备去村东头开小商店的胡大瞎子那儿。
胡大瞎子外号瞎子,其实不过是眼睛小了点而已。
胡大瞎子从山角村叶家批发豆腐干回来卖,知道不少叶家的事,康彩珍住在叶家,也是胡大瞎子说的。
他得再去打探打探康彩珍的情况,或者再借几块钱,明儿好坐车到苏城找电视台去!
林湖宝没想到的是,他刚走了一会儿,路领娣就抱了个襁褓,也从仓库里头出来了。
趁着夜色,路领娣抱着孩子进了以前的林明家。
她推了推门,院门虚掩着,一推就开了。
原本林明徐小春住的房间亮着灯。
路领娣手里抱着孩子呢,轻手轻脚的靠到窗户上去听。
里头一点声音都没有。
咦?个死老东西!不是说回家跟老婆商量找冠军的事吗?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呢?
难道这么快就商量好了?
不能吧?
要是真给他们把那什么冠军给认回来了,照着现在的关系,可没有他们家一点好处啊!
嗯,得马上修补修补。
“咳咳咳!咳咳咳!人呢?快点来把孩子抱进去,这么冷的天,把孩子抱到仓库那个地方去干什么!”
路领娣站在院子里,假装咳嗽起来。
房门“吱呀”开了,一个胖呼呼的影子走了出来,灯火照着她半边脸,浮肿又丑陋,正是路寡妇:
“谁……咦?你个杀千刀没良心的,你来干什么?送钱给我吗?”
路领娣不管老娘的恶行恶状,抱着孩子就只管进了房。
房里一股子酸臭味,像是什么吃食坏掉了。
一张床上脏乱不堪。
路领娣不管,把孩子半放半丢的搁在床上,才回头说:
“对,也就我这个杀千刀没良心的,帮你把儿子抱回来,你的那个男人就这么把他丢在仓库里就不管了。”
路寡妇一惊:“啥?电视看完了?那他死哪儿去了?”
路领娣:“他没回来?他可是说有重要的事回来和你说,才走的。”
“重要的事?啥重要的事?”
“你真的不知道?”
“我知道啥?”
林湖宝站在黑夜里摸着下巴,努力的寻思着。
当初他和路寡妇搬到老三家住,可是打定主意要赖着老三两口子的。
可谁知道,老三一家回来看见他们住在房子里,立马的跑了,现在人影也不见。
这可奇怪了!
他们不回来住,能去哪儿呢?
之前说是在城里找着工作了,那不回来的话,肯定是有更好的地方了!
当城里人了!
而康彩珍呢,他早就听说了,住在女儿哪儿了!
有人瞧着了,康彩珍挺好的,坐在轮椅里推来推去,脸色红扑扑的,和亲家母有说有笑的。
林湖宝忽然羡慕了起来。
都说中风了就是废人了,但这么个废人康彩珍,竟然还有女儿养着。
而他呢,好手好脚的,现在大儿子二儿子见了他,“爹”也不喊一声,反倒是他这个爹,还得孙子似的求他们给口吃的。
还有啊,路寡妇生了小儿子也没啥奶水,得买奶粉填补着吃。
可是奶粉贵啊,一包奶粉得三块钱,正经吃的话,一包才吃六七天就没有了,俭省着吃,也不过吃个十天。
也就是说,如果靠奶粉养孩子,光一个月就得花上十块!
他上哪儿掏摸这十块钱?
有那十块钱,他喝喝茶嗑嗑瓜子调戏调戏女人不香吗?
等着这么一个奶娃娃长起来奉养自己,那得多少钱呢?
啧!奇怪,以前康彩珍养那么几个孩子,倒是怎么养的啊?为什么现在他觉得这么难呢?
日子糟心!
太糟心!
路寡妇生完孩子,又不拾掇自己,那肥硕浮肿的脸,连康彩珍都不如!
而且,老大家超级没有良心,日日防他跟防贼似的,恨不得围墙加高三尺,吃饭躲被窝吃;
老二家更别提了!路领娣那个女人,如今比康彩珍还能骂,比路寡妇还不要脸,要是林湖宝敢多去几回,路领娣就敢躺在家门口,说林湖宝占儿媳妇便宜。
唉,不说也罢!
反正,现在的林湖宝算是明白了,老大老二两家,是铁了心的不要他了。
那么现在,他只有想法子找到老三和女儿了!
不然真的让他靠手里天天抱的那个奶娃娃吗?他已经发现这个想法不靠谱了啊!
当然啦,因为之前的事,老三和女儿肯定恨他的,他要想靠上去,那肯定得给一点甜头人家,否则是不行的。
这个甜头是什么呢?
林湖宝可一直没敢跟任何人说,不过是藏在心里的。
他想着,与其和路寡妇那儿瞎混,还不如把康彩珍哄回家好了。
那,想想看,现在康彩珍坐轮椅了,多好啊,追不到他,打不到他,但是呢,康彩珍回来了,老三和女儿肯定也会回来了。
家里就有人煮饭洗衣,女儿也会给几个钱康彩珍的。
康彩珍有徐小春伺候,女儿给的钱,却能任他挥霍。
可不是比他去伺候那么个奶娃子要好?
至于怎么把康彩珍哄回家,之前他也想不出好法子,盘算来去,无非是跪在康彩珍面前哭,任她打任她骂就是了,反正中风的人估计也没啥力气。
但现在,林湖宝觉得,或许,把电视里看见的那个党橙橙认回来,会是个好法子!
要是他去把党橙橙认回来,再带到康彩珍面前,既能得到康彩珍的原谅,又认回了冠军,多么光荣和有钱啊。
一举两得啊!
不要当他是傻的,他会想不到,这个冠军可能根本不是他家丢的那个,或者就算是他家丢的那个、也不认他的事。
一个成天只想吃白食的人,才不担心这个党橙橙究竟是不是他丢掉的那个呢,甚至认不认回来,其实……也没那么重要。
重要的是:他能以此为正当的借口,去找老三林明,找女儿林霜霜,以及哄回康彩珍!
管她冠军认得回认不回呢,认得回最好,即便认不回,但他找康彩珍说这个事,一来二去的,他和康彩珍可不就又是一家人了嘛!
至于路寡妇……
呃……能离一次婚,就不能离第二次?!
再说了,只要把康彩珍哄回来,康彩珍一定能帮他解决路寡妇的,他相信!
冬日的暗夜,天黑得跟盖在被窝里似的。
林湖宝这么想好了,就兴奋的搓了搓手,准备去村东头开小商店的胡大瞎子那儿。
胡大瞎子外号瞎子,其实不过是眼睛小了点而已。
胡大瞎子从山角村叶家批发豆腐干回来卖,知道不少叶家的事,康彩珍住在叶家,也是胡大瞎子说的。
他得再去打探打探康彩珍的情况,或者再借几块钱,明儿好坐车到苏城找电视台去!
林湖宝没想到的是,他刚走了一会儿,路领娣就抱了个襁褓,也从仓库里头出来了。
趁着夜色,路领娣抱着孩子进了以前的林明家。
她推了推门,院门虚掩着,一推就开了。
原本林明徐小春住的房间亮着灯。
路领娣手里抱着孩子呢,轻手轻脚的靠到窗户上去听。
里头一点声音都没有。
咦?个死老东西!不是说回家跟老婆商量找冠军的事吗?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呢?
难道这么快就商量好了?
不能吧?
要是真给他们把那什么冠军给认回来了,照着现在的关系,可没有他们家一点好处啊!
嗯,得马上修补修补。
“咳咳咳!咳咳咳!人呢?快点来把孩子抱进去,这么冷的天,把孩子抱到仓库那个地方去干什么!”
路领娣站在院子里,假装咳嗽起来。
房门“吱呀”开了,一个胖呼呼的影子走了出来,灯火照着她半边脸,浮肿又丑陋,正是路寡妇:
“谁……咦?你个杀千刀没良心的,你来干什么?送钱给我吗?”
路领娣不管老娘的恶行恶状,抱着孩子就只管进了房。
房里一股子酸臭味,像是什么吃食坏掉了。
一张床上脏乱不堪。
路领娣不管,把孩子半放半丢的搁在床上,才回头说:
“对,也就我这个杀千刀没良心的,帮你把儿子抱回来,你的那个男人就这么把他丢在仓库里就不管了。”
路寡妇一惊:“啥?电视看完了?那他死哪儿去了?”
路领娣:“他没回来?他可是说有重要的事回来和你说,才走的。”
“重要的事?啥重要的事?”
“你真的不知道?”
“我知道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