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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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不速之客
普建明说得情深意重,入情入理,不知道的早已经被他的话感动得一塌糊涂,前世的蓝铃儿就是被他们这样哄骗了的。说得冠冕堂皇,天花乱坠,做的却都是些表明功夫,说了许多会帮她找一份好工作,最后找那么一个临时工,他们帮其他一般人介绍的工作都比那个好多了。还说会什么帮忙一起做家务,那些年她可从来都没有见过他们那怕洗过一个碗。
普建义也接过话头说:“对对,工作的事情一年后再说,我们现在就帮你留意着,现在你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我们一个月给你一点,一方面算是你帮忙在家里做饭的酬劳,一方面你也有一点零花钱……”
蓝妈打断普建义的话说:“什么钱不钱的,婆婆生病住院,做媳妇的回去帮忙做饭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去,赶快回去帮忙。”
普建义想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他知道要是蓝铃儿答应回去,依她的性格,是不会张口要这份钱的。
蓝铃儿知道普建义心里的小九九,他们这些人是舍不得往外拿出一分钱的,他这样说无非就是先把蓝铃儿哄骗回去而已,到时候他绝对不会主动掏一分钱出来,他也断定蓝铃儿是不会舍下脸来向他们要的。
蓝铃儿想想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对呀!大哥,你们兄弟三个就一起出钱请一个保姆回去做饭,最好请一个年轻力壮,勤快能干的回去,总比我这个病歪歪的孕妇强多了。”
大家听了都很失望,他们若是舍得花钱请保姆,又何必如此大费周折的来请她?他们算是看出来了,这个蓝铃儿这次是铁了心的不想回去。他们就奇怪了,这个蓝铃儿难道想一辈子在娘家不回去了吗?这明明给了她多好的一个台阶她不下,她到底要干嘛?
方芳讥讽的说:“你说你回来养胎,可是我看你在这里也未必就是什么也不干,至少今天晚上这顿饭是你做的吧?哦!在娘家做饭就不累了,在婆家做就累了吗?”
蓝铃儿毫不留情的说:“对,同样是做饭,我在娘家做就不累,在婆家做就累得不行,因为在娘家我想做的时候就做,不想做的时候就不做,我在娘家做饭,他们都感激我,关心我,所以我做得开心,做得随心所欲,在婆家,我就是做得再好,也不见谁说过一句温暖人心的话,反而是没完没了的挑剔和莫名其妙的冷言冷语,我在娘家自由自在,想干什么干什么,想睡到什么时候就睡到什么时候,多睡了半个小时不要担心谁会对我恶言恶语,我又不是傻子,为什么要放着好日子不过要去找不自在呢?”
“做媳妇不比做姑娘的时候,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做媳妇就要有做媳妇的本分,老人生病了就应该没有任何理由的去照顾,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只顾自己过舒服的好日子,婆婆生病住在医院里也不去看看,来请都请不动,是不是也太自私了?”秋红不屑的道。
蓝铃儿想说自己就快不是普家的媳妇,所以也不在乎普家媳妇的本分。但是她又不想在离婚前让这两个妯娌知道她和普建兴的事,否则这又是她们的一个笑柄,她们这些人巴不得你过得不好,你的每个不幸,就是她们开心的话题。
在这些装模作样,道貌岸然的人面前,蓝铃儿说话也不必要掩饰,“同样的婆婆,对待同样的媳妇,可是天差地别呀!结婚的彩礼,酒席天差地别,态度也是如此。对你们总是一副关心倍至的态度,对我却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因为你们是千金小姐,我是农民的女儿,你们两位千金小姐好命有那么好的婆婆,这时候是应该好好尽尽你们作为媳妇的本分,好好到婆婆的床前端屎端尿尽尽你们的孝心。我呢!就算是再怎么做都入不了她的眼,反而倒像是她的眼中钉,肉中刺,所以我就不去她眼前晃了,这对她的病情恢复不利,我做的饭她恐怕也是难以下咽吧?那天在街上吵架,她说我做的饭猪狗都不吃呢!我就不必要去添乱了。”
蓝铃儿想,反正自己在普家人的眼里没什么好印象,索性自己也不必要徒劳的做什么为自己加分。
两个媳妇被蓝铃儿的话呛得脸一阵红一阵白,因为婆婆病在医院的这两个月,她们都没有到病床前伺候过一天,每天也就是去敷衍一下。大多数时候都是普永庆和三个儿子轮流照顾。
“说来说去你就是在家里有困难的时候躲开不回去,你可想好了,这次你不回去,以后你有什么困难也不要想让别人帮忙。”方芳想,这个蓝铃儿,饭碗丢了,以后求人的地方多了,还这么没有眼色,不会来事,提前拿捏她一下,如果她还不开窍,就别怪他们以后不帮她。
蓝铃儿笑着轻描淡写的道:“我就是过到讨饭的那一天,也不会求到普家的门上。”普家没有一个人会真正的想帮助她,可惜她前世到离婚的时候才知道这个事实。
话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再说下去也没有任何的意义了,普建义阴沉着脸对媳妇说:“我们走吧!”
秋红也一肚子气,这个蓝铃儿何曾这样对他们这样说话过?真是邪门了。她怎么回娘家几天就好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她冷哼一声,“我们走了,蓝铃儿,你就一辈子住在农村的娘家吧!”
“我就是想一辈子住在这里了,这个小院是我刚买了一个月的新家,住在这里比哪里都舒服。”
普家四人听了恍然大悟,怪不得这小院一切都焕然一新的样子,怪不得蓝铃儿不想回去,原来是在村里买了房子,所以有恃无恐,这小院确实住着很舒服的样子。想到这个倒霉蛋竟然买了房子,而且还是一个这样不错的小院,两个妯娌的心理微微的失衡了一下。但是很快她们就很不屑了,再好也不过是农村的一个土房子而已。
“要买房子怎么不去城里买呢?让建兴一个城里人到村子里住,不是让人笑掉大牙了吗?这什么年代了,还搞一个知青下乡的事情出来。”秋红冷嘲热讽的说。
ps:谢谢蓝精灵宝贝小乖乖的打赏!今天康复出院了,明天开始正常中午12点更新,存稿也用完了,从明天起抓紧埋头苦写。谢谢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
24.不速之客
普建明说得情深意重,入情入理,不知道的早已经被他的话感动得一塌糊涂,前世的蓝铃儿就是被他们这样哄骗了的。说得冠冕堂皇,天花乱坠,做的却都是些表明功夫,说了许多会帮她找一份好工作,最后找那么一个临时工,他们帮其他一般人介绍的工作都比那个好多了。还说会什么帮忙一起做家务,那些年她可从来都没有见过他们那怕洗过一个碗。
普建义也接过话头说:“对对,工作的事情一年后再说,我们现在就帮你留意着,现在你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我们一个月给你一点,一方面算是你帮忙在家里做饭的酬劳,一方面你也有一点零花钱……”
蓝妈打断普建义的话说:“什么钱不钱的,婆婆生病住院,做媳妇的回去帮忙做饭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去,赶快回去帮忙。”
普建义想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他知道要是蓝铃儿答应回去,依她的性格,是不会张口要这份钱的。
蓝铃儿知道普建义心里的小九九,他们这些人是舍不得往外拿出一分钱的,他这样说无非就是先把蓝铃儿哄骗回去而已,到时候他绝对不会主动掏一分钱出来,他也断定蓝铃儿是不会舍下脸来向他们要的。
蓝铃儿想想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对呀!大哥,你们兄弟三个就一起出钱请一个保姆回去做饭,最好请一个年轻力壮,勤快能干的回去,总比我这个病歪歪的孕妇强多了。”
大家听了都很失望,他们若是舍得花钱请保姆,又何必如此大费周折的来请她?他们算是看出来了,这个蓝铃儿这次是铁了心的不想回去。他们就奇怪了,这个蓝铃儿难道想一辈子在娘家不回去了吗?这明明给了她多好的一个台阶她不下,她到底要干嘛?
方芳讥讽的说:“你说你回来养胎,可是我看你在这里也未必就是什么也不干,至少今天晚上这顿饭是你做的吧?哦!在娘家做饭就不累了,在婆家做就累了吗?”
蓝铃儿毫不留情的说:“对,同样是做饭,我在娘家做就不累,在婆家做就累得不行,因为在娘家我想做的时候就做,不想做的时候就不做,我在娘家做饭,他们都感激我,关心我,所以我做得开心,做得随心所欲,在婆家,我就是做得再好,也不见谁说过一句温暖人心的话,反而是没完没了的挑剔和莫名其妙的冷言冷语,我在娘家自由自在,想干什么干什么,想睡到什么时候就睡到什么时候,多睡了半个小时不要担心谁会对我恶言恶语,我又不是傻子,为什么要放着好日子不过要去找不自在呢?”
“做媳妇不比做姑娘的时候,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做媳妇就要有做媳妇的本分,老人生病了就应该没有任何理由的去照顾,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只顾自己过舒服的好日子,婆婆生病住在医院里也不去看看,来请都请不动,是不是也太自私了?”秋红不屑的道。
蓝铃儿想说自己就快不是普家的媳妇,所以也不在乎普家媳妇的本分。但是她又不想在离婚前让这两个妯娌知道她和普建兴的事,否则这又是她们的一个笑柄,她们这些人巴不得你过得不好,你的每个不幸,就是她们开心的话题。
在这些装模作样,道貌岸然的人面前,蓝铃儿说话也不必要掩饰,“同样的婆婆,对待同样的媳妇,可是天差地别呀!结婚的彩礼,酒席天差地别,态度也是如此。对你们总是一副关心倍至的态度,对我却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因为你们是千金小姐,我是农民的女儿,你们两位千金小姐好命有那么好的婆婆,这时候是应该好好尽尽你们作为媳妇的本分,好好到婆婆的床前端屎端尿尽尽你们的孝心。我呢!就算是再怎么做都入不了她的眼,反而倒像是她的眼中钉,肉中刺,所以我就不去她眼前晃了,这对她的病情恢复不利,我做的饭她恐怕也是难以下咽吧?那天在街上吵架,她说我做的饭猪狗都不吃呢!我就不必要去添乱了。”
蓝铃儿想,反正自己在普家人的眼里没什么好印象,索性自己也不必要徒劳的做什么为自己加分。
两个媳妇被蓝铃儿的话呛得脸一阵红一阵白,因为婆婆病在医院的这两个月,她们都没有到病床前伺候过一天,每天也就是去敷衍一下。大多数时候都是普永庆和三个儿子轮流照顾。
“说来说去你就是在家里有困难的时候躲开不回去,你可想好了,这次你不回去,以后你有什么困难也不要想让别人帮忙。”方芳想,这个蓝铃儿,饭碗丢了,以后求人的地方多了,还这么没有眼色,不会来事,提前拿捏她一下,如果她还不开窍,就别怪他们以后不帮她。
蓝铃儿笑着轻描淡写的道:“我就是过到讨饭的那一天,也不会求到普家的门上。”普家没有一个人会真正的想帮助她,可惜她前世到离婚的时候才知道这个事实。
话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再说下去也没有任何的意义了,普建义阴沉着脸对媳妇说:“我们走吧!”
秋红也一肚子气,这个蓝铃儿何曾这样对他们这样说话过?真是邪门了。她怎么回娘家几天就好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她冷哼一声,“我们走了,蓝铃儿,你就一辈子住在农村的娘家吧!”
“我就是想一辈子住在这里了,这个小院是我刚买了一个月的新家,住在这里比哪里都舒服。”
普家四人听了恍然大悟,怪不得这小院一切都焕然一新的样子,怪不得蓝铃儿不想回去,原来是在村里买了房子,所以有恃无恐,这小院确实住着很舒服的样子。想到这个倒霉蛋竟然买了房子,而且还是一个这样不错的小院,两个妯娌的心理微微的失衡了一下。但是很快她们就很不屑了,再好也不过是农村的一个土房子而已。
“要买房子怎么不去城里买呢?让建兴一个城里人到村子里住,不是让人笑掉大牙了吗?这什么年代了,还搞一个知青下乡的事情出来。”秋红冷嘲热讽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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