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推荐阅读:大魏读书人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盛唐风华银狐逆鳞续南明

都市小说网 www.dsxsw.net,最快更新古典音乐之王[重生]最新章节!

    华夏毕竟是古典音乐方面的后起之秀,虽然在近些年,这种来源于西方的艺术形式已经渐渐普及开来,但始终没有像欧洲那样普遍流行,因此类似于《音乐殿堂》、《音乐之声》这类业内巨擘般的杂志报刊,一般也只在圈内人士手中流传。

    李悦悦最喜欢的就是看电影,每天看上一部好电影就是再幸福不过的事情了,而在每周五上班前她都会到报亭买上一份本周最新的《娱乐前沿》,抱着偶像的照片舔舔脸。

    但是今天,就在李悦悦刚准备拿起报亭里摆放的那本《娱乐前沿》时,破天荒的,她的视线竟然没有被封面上自家偶像的帅照给俘获,而是不由自主地落在了一旁的一本杂志封面的小图片上。

    那图片实在是不够大,杂志封面的主体是一把小提琴,只有在右下角才插了一副照片进去。但就是这不足10平方厘米大小的照片,却让李悦悦的眼睛都转不动了,她瞪大眼睛看了好久,突然指着那本杂志说道:“老板老板!这是哪个明星啊,怎么长得这么好看?!这本杂志我要了!”

    老板将那杂志拿了起来看了好久,然后递给李悦悦,笑着说:“这是《音乐之声》,是一本古典音乐的杂志,哪儿有什么明星啊,小姑娘。”

    李悦悦一听更是睁大眼睛:“不是明星?!怎么可能啊,这么好看的肯定是明星啊!”

    说着,李悦悦便抱着杂志激动地跑开了,只留下一头雾水的报亭老板诧异地拿起一本《音乐之声》有些不解地看了许久。越看,老板也越觉着:“确实长得一脸明星的样子啊,难道说……《音乐之声》这期请了个明星?”

    娱乐杂志一般都是报刊亭里卖得最好的刊物,老板想着刚才李悦悦的表现,瞬间就做出了一个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决定:把所有的《音乐之声》都放在了报亭最醒目的位置!

    于是一天下来,还未到傍晚,这往常看似销量一般的《音乐之声》,竟然就已经销售一空,让老板赚钱赚得是眼睛都眯起来了,从此决定大批购入古典音乐类杂志。

    此为后话,暂且不谈。

    此时此刻,戚暮倒是先悠闲起来了。b市交响乐团每周只需要去两三天,他在b市的朋友熟人认识的也不多,戚暮真正是感觉到了久违的寂寞和……清闲。

    每天清晨早早起床,在楼下小区里跑上几圈、顺便买上一点菜,中午和晚上自己再做些简易的餐食,除此以外便是练琴。练上一个上午,练上一个下午,为了让自己更熟悉这个身体、让这个身体更熟悉小提琴,戚暮在这过去的两个月里真的是废寝忘食地练习了。

    这种一天练上十个小时琴的经历,戚暮已经很久没有尝试过了。还是当年在琴行的时候,戚暮整天都需要练琴,那是最苦的一段日子,也是打基础的日子。等到了学院去系统化地学习专业知识、技巧后,已经轻松很多,不再每天要与自己的琴进行无停止地接触。

    从郑未乔那儿拿回来的这把仿制斯式琴,拥有清越迷人的声线,流畅妩媚的线条,让戚暮是爱不释手,确实是一把好琴。有的时候戚暮也会想,仿制的这把已经是这般优秀的,不知道那把存在瑞士银行的真款小公主,会让人惊艳到什么程度。

    倘若他能拿到那把小公主伊蒂丝,戚暮绝对不会有原主那样想要卖掉她的想法,而是想要拿着她,站在灯光聚集的地方表演。

    “要回到金色|大厅啊……”低声地呢喃着,戚暮轻轻笑出了声,“还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啊。”

    想要拿回小公主?

    可以,先凭借实力杀回到欧洲去。

    这是老前辈们给原主的考验,而此时此刻,这个挑战便落在了戚暮身上。

    有了压力才会有动力,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戚暮更加专注地练习起来,他要将自己过去熟悉的曲子都再次拾回。

    或许是这间公寓的隔音效果太好,也或许是戚暮专门改造的练琴房的装修材质太棒,虽然戚暮每天都要练习近十个小时的琴,但是那优美动听的琴声却从未传出过房间,连一点点的琴弦波动声都无法听见。

    就如同戚暮从来没有听到过,从隔壁房间传来过的钢琴声。

    戚暮将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练琴房里,这个时候的他一点都不知道,就在他埋头练习自己的小提琴时,就在那一墙之隔的地方,有个男人大大方方、堂而皇之地将一架九尺的斯坦威九尺大钢琴摆放在落地窗前,手指跳跃似的弹奏着。

    高雅的黑色斯坦威能够吟唱出最美丽的音符,将那一首首曲子或是悲沉、或是庄重地表现出来。相比于戚暮的勤奋,某个男人简直已经是懒到不可救药,他每天只会随意地弹上几首曲子,更多时候还是躺在阳台上柔软的大沙发上,看似随意地翻翻琴谱。

    闵琛看的琴谱与戚暮的自然不同,他看的是指挥用的总谱。一般都是大总谱,只有用a3纸才能打印下来,上面详细地写下了所有弦乐器、木管乐器、打击乐器和钢管乐器的谱子。

    每个指挥家都有不同的音乐风格,与之相似的是,他们看谱的方式也是不同的。就像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艾伯克·多伦萨先生,他的总谱永远都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自己的各种笔记,经常被学院派的老师们当作范本,给自己的学生介绍。

    而在学院派的老师教导指挥系学生时,每当他们提到闵琛或者奥斯顿·柏特莱姆这个名字时,永远都是一脸难以启齿的表情。

    因为……

    这个男人他的总谱永远都是一·片·空·白!

    无论是短篇的奏鸣曲,还是长篇的交响诗,管它是两三页,还是十几二十三十页,闵琛的谱子永远都干干净净、洁白光滑,看上去好像是刚刚从印刷厂里拿出来的模版似的。

    丹尼尔以前也曾经好奇地问过闵琛,你从来不写一个字,乐团里之前的演出错误都能记得吗?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柏爱就是再过于优秀卓越,在排练一首新曲子的时候也会发生很多跌撞摩擦。如果是多伦萨先生,自然会将这些错误与需要磨合的地方记录下来,而按照闵琛的说法那就是:“听一遍不就记住了?”

    你看,在气死人这方面,闵琛从来不甘落于人后。

    大概就是因为一个邻居“太懒”,一个邻居太勤奋,这两个人就算每天都有练习,却从来没有听到过对方的琴声。

    闵琛就算拥有再好的音感和耳力,也绝对听不到无法传过来的声音。而戚暮就算是再拥有绝对音感,也不可能听到邻居每天就弹奏几十分钟的琴声——谁让他那个时候也在琴房练琴呢?

    所以说,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真是越来越少了啊!

    你说说就隔了一堵墙,咱们串个门、聊聊天,这可多好。

    但是这两人硬是“同居”了一个月,还不知道:自己有个邻居!

    ……

    夜色低垂,朦胧黯淡的月色被绚烂耀眼的灯光遮挡住,渐渐藏在了浓云背后。26层的高度再加上隔音效果极好的落地玻璃,外界的城市噪音被完全地阻拦住,没有传入这房间中。

    戚暮用白色的毛巾擦拭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将头发上的水分擦干,他一边走到了电脑前,轻轻输入了一个网址。下一秒,一个黑白色主题的网页便跳出在他的眼前。

    戚暮怔然地看着那网页背景上俊美优雅的男人许久,最后无奈地低笑自语道:“这个月的主题……是他啊?”

    这个网站叫做“一条蓝色多瑙河”,总部设在了奥地利,是欧洲最为正式的古典音乐论坛之一,里面聚集了不少欧洲音乐圈的专业人士,据说就连艾伯克·多伦萨先生都拥有这里的帐号。

    每个月这个论坛都会改一次主题,在网页背景、页面布置上使用该主题元素。戚暮记得在他上一次登录时,网站的主题似乎是穆索尔斯基的《荒山之夜》,没想到这一次登录的时候,却已经换成了闵琛。

    将人物作为论坛主题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但是戚暮有记忆的十年来,也就发生过不到五次,而闵琛的话……应该是继那次“柏特莱姆之夜”后,第二次上榜了吧。

    戚暮笑了笑没有再多想,他直接登录进自己的帐号,开始正式浏览。大部分的内容无非就是几大世界级乐团在哪儿进行了演出,一些知名的音乐家即将开始自己的独奏音乐会,除此之外好像也没什么太多的新闻了。

    戚暮想了想,在搜索框里输入了“罗遇森”三个字。

    跳出来的链接并不多,倒是排行第一的那个让他稍稍一愣,点进去看了看。

    青年清秀俊挺的眉头微微蹙起,他看着那帖子里的回复,浅色的瞳孔里闪过一丝疑惑,呢喃道:“罗遇森……混得很惨?”

    戚暮可记得当初在那间他最后闭眼的休息室里,罗遇森曾经直言不讳地表明“你是挡了别人的道”。这个“别人”既然能够请得动罗遇森来对他下药,那自然是个不简单的人,但是戚暮没想到,在这件事之后罗遇森竟然没有从他那儿得到一点好处。

    真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看着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的英文,戚暮紧皱着的眉头渐渐舒展开。他叹了一声气,转首看向了窗外那被城市灯光照亮的漫天红光。

    “虽然你混得不好,可是你以为……这就够了吗?”

    死亡之下的仇恨,永远不可能被任何东西所左右。

    戚暮永远都记得在临死前最后一刻,那整个人都仿佛被放在烈火上炙烤一般的绝望感。他很想爬到门前,全身却早已没了力气,连手指甲都被爬断,传来钻心的苦楚。

    可是那疼痛和死亡相比,已经差得太多。

    罗遇森最后丢下的那个庆幸的眼神,戚暮这辈子也遗忘不掉,他想要看的绝对不是这个人渣在维也纳上不上、下不下地混着,而是真正的——

    滚出维也纳!

本站推荐:魅王宠妻:鬼医纨绔妃神医毒妃兽黑狂妃:皇叔逆天宠神医嫡女误惹妖孽王爷:废材逆天四小姐好色婶子绝色毒医:腹黑蛇王溺宠妻3岁小萌宝:神医娘亲,又跑啦!嫂子的诱惑明朝败家子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都市小说网只为原作者莫晨欢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莫晨欢并收藏古典音乐之王[重生]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