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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章 鞋子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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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建笔将全身感官提升到极致。
短短几次交锋他就明白,靠他的眼睛是看不见阿银动向的,只能推算距离,牢记内心的节奏出手。
“看不见,完全看不见,她消失的前一刻双脚脚尖都是朝前的,我就赌正面攻击了。”
“一,二,三,就是这个节奏!”
达建笔双手向前一挥,银芒闪烁,扑了个空。
与此同时,他的左肩传来碎裂声,阿银出现在他身后,拳头狠狠砸在他的肩膀上,将他整个人砸的跪了下去。
“吹什么牛逼。”
“不管你是什么法则,跟不上我的动作都是白搭。”
阿银拖着一连串的银色光芒在达建笔面前闪烁几下,而后又重新回到十余丈外。
她在炫耀她的速度,每个人都能看穿她的法则力量,每个人都知道应该怎么应对,但即便知道方法和原理也无法抵御,因为没她快,跟不上她的动作,应对之策再多也没用。
“我再强调一次,速度快没有用,我的法则凌驾于你的速度!”
“我在此预言,你接下来仍然会从后方对我发起进攻。”
“下一次,我会砍断你的手!”
达建笔猛力拍击左肩,强行将碎裂的骨骼复位,不咸不淡的说道。
他看出这个粉发少女没有小习惯小动作,不论从哪个方位进攻,对方的姿势都是一样的。
这意味着阿银也经历过不少战斗,强行将自己露破绽马脚的恶习都改掉了。
“我会从你后方进攻?”
“你这家伙能预知未来么?”
“我偏偏要正面进攻,你能奈我何?”
阿银不屑,嗤笑一声,银色光芒闪烁再度消失在原地。
极速的世界中,她的确是正面冲撞过去,但也就是即将接触的瞬间,脚步轻移,改向绕到达建笔的身后。
“你以为你预测我会从身后攻击,我就一定会做出相反的举动。”
“但我偏不,我仍然从你的身后发起攻击,有本事就砍掉我的双手试试!”
阿银手掌探出,这一次,她要捏碎这个男人的锁骨。
“刷!”
手指触碰肌肤的瞬间,又是一道冲天的银芒,一柄铁扇子自下而上冲天而起,丝毫不拖泥带水的将她手腕齐刷刷斩断,血液喷洒。
就在阿银愣神之际,达建笔转身一脚将她踹飞出去。
“如何?”
达建笔神情淡然,满脸的高深莫测,如果是面对以前的对手,此刻他会毫不犹豫说出一个虚构的法则能力,以让对方相信他的谎言。
但面对阿银他认为时机还不够成熟,谎言成真的机会只有一次,他要在对方意志力最薄弱的时候说出谎言。
“你是蒙的?”
“我不信你能预测我的动作!”
“不对,就算你预测到了,也应该跟不上才对,你怎么做到的!”
阿银呆呆看着自己断掉的手,开始审视眼前这个男人。
光是预知也做不到这一点,他确定这个男人看不见高速移动中的她,就算预知到了想要抵挡,也绝对是她先得手才对。
“是啊,所以我说了,在我法则的世界里,极速是没有用的,斩你,并不需要速度!”
“这一次,你会从前面来,我会正面砍掉你的手臂。”
达建笔内心慌的一批,但脸上面无表情,他不能被看出破绽。
刚才那一下是蒙的,就和石头剪刀布一样,提前告诉对方自己会出什么,以达到心理战的效果。
“是真是假,马上就知道了,试探结束,现在是极速的世界,我要打到你没办法再开口。”
阿银再度消失。
连眨眼的时间都没用上,达建笔面前突然血光一闪,一条胳膊被高高抛起。
但这并未结束,下一秒后方一股巨力来袭,将他击飞出去。
银色光芒在整片大地四窜,阿银没有再停下脚步,即便被砍断双手也仍然保持高速移动。
而达建笔心中的节奏也始终保持一致,他没办法判断对方的进攻路线,只能赌运气,前方还是后方。
运气好就能砍下阿银的双手,运气不好他自己就会被击碎骨头。
场中只有达建笔站在原地,全程看不见阿银的身影,只是偶尔会有一两条粉嫩胳膊被斩断抛起,但
战况相当白热化,但总体趋势是对达建笔压倒性的不利,因为神的子嗣能断臂重生,而他的伤势却得不到修复,此消彼长,他全身骨骼碎裂大半。
这样疯狂的战斗足足持续了十分钟。
达建笔单膝跪地,他站不起来了。
阿银脸色苍白的出现在十余丈外,即便是神子,接连不断的重生肉体也极度消耗心神。
足足十分钟的战斗,表面上她完好无损,但实际让她消耗颇大。
但好在对手的创伤更大,达建笔被他废掉一大半了,连站起来都做不到。
很快就能分出胜负了。
“还不够,还没让她对我产生恐惧。”
达建笔喘着粗气,眼睛死死盯着阿银。
他今日必死无疑,一个阿银还没拿下,身体已经这副鸟样子,如果那个名为风的白发少年动手,他立刻就得歇菜。
“太狼狈了,想想也是,这种骗人的法则如何能拥有正面御敌的手段?”
“但貌似从一开始我就走错路了,迈入修行界的第一天,我就一直避免正面交手,今日有这种结果,也算我咎由自取,早知道我就应该拒绝【白】的安排,不进战场了。”
“该死的,我到底为什么要来!”
达建笔心中悲怆,他能给阿银造成伤害,但也仅限于此了,没有决定性的谎言就没有斩杀对方的力量。
……
回想起自己进入战场的画面,不论是第一战场,还是进入诛神战场,他都是为了解开心中的秘密。
他在一颗连名字也没有的星辰出生,父母是编鞋子的,能做出各种款式美丽的鞋子,城里的大户人家都会过来购买,家庭算是富裕。
他还有一个弟弟,那真是最快乐的时光,做错了事是可以说实话的,说实话虽然会被责罚,但也会被夸奖是诚实的好孩子。
虽然他从小品行就不怎么端正,和奋力读书考功名的弟弟是天壤之别,但不论在外面干了什么坏事,他都会实话实说。
会用扫荡腿让百岁老人亲吻地面,会趁女人睡着时剪掉她的头发当钓鱼线,会把鸽子蛋放在鸡窝里,再把鸡蛋放进鸽子窝里,让鸽子和鸡厮杀一场,遇到味道配不上价格的路边摊不付钱转身就走更是家常便饭。
但不论发生了什么,他都会说实话,这是从小母亲的教导。
因此,不论他说什么,人们都会相信,他一直引以为豪,他认为这是人们对他最大的尊重。
直到有一天,一个男人看上了他的鞋子,问他家在哪。
是他把男人带进家里的,然而他却亲眼看见那个男人逼迫他的家人吃用鞋子装盛的饭菜。
那个男人杀了父亲和母亲,剖开了他们的尸体,装在一只臭气熏天的鞋子里,问他想不想活下去。
他哭成泪人,但他点头,因为他不说谎。
男人让他把装满鞋子的内脏吃干净,这样就可以多活一天。
他吃了。
第二天,男人把全村人都聚集起来。
把弟弟带到他的面前,给了他一把刀。
只要他杀掉弟弟,并且像第一天男人所做的一样剖开尸体,那么整个村子就可以再活一天。
他不记得自己那天做了什么,他只记得全村的人都跪下求他。
第三天。
他的面前放着一只装满内脏的鞋子,他知道这是谁的内脏。
他想像第一天一样囫囵吞枣,一口气吞下去,但男人不许,男人给了他刀和叉,让他细嚼慢咽,仔细品尝其中滋味。
因为鞋子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容器。
这种屈辱,痛苦和悔恨,他足足品尝了三天。
第七天。
男人再次问他想不想活下去。
他仍然点头。
男人要他往南边跑,一直往南跑,不准停,只要一直跑,他就能一直活着。
他信了,因为这个男人也没说谎,群村的人到现在也活着。
大家都在往南边跑,天昏地暗,边跑边吐,没有时间观念,有的只是疲惫和饥肠辘辘。
有村民跑死了,他就拖着村民尸体跑,一边跑一边熟练剖开村民的尸体,饱腹一顿。
他不敢停下,因为男人说只要他还在跑,就能活。
全村一百多口人,他吃掉了三十多个,终于他跑出去了,跑到哪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进入一条通道,进入了漆黑一片,漫天星辰的世界。
身后的星球在崩碎,碎裂星球的附近,有两道人影在缠斗。
从那一天开始,他就决心不说真话,归根结底,如果在男人问他家在哪时,他能撒个慌,那么或许一切都不会发生。
他要靠谎言活下去,直到找出那个男人,将他干掉。
……
“突然想起这些,是走马灯吗?”
“但现在想想,很多事在记忆中都模糊了,连父母和弟弟的脸都不记得了,鱼欢水的书里说过,这是记忆的自我保护。”
“但即便如此,唯有打碎星辰的那两道人影我还清清楚楚的记得,其中有一道是女修,粉色头发……”
“粉色头发?”
“怎么这个也是……”
达建笔似是惊醒,猛然抬头看向阿银。
这个少女也是粉色头发!
达建笔颤声:“我问你,你说你以前来过宇宙星空历练,是否有和一个男人交手,并且打爆了一颗星辰?”
阿银摊开手,也在用这难得的平静恢复伤势:“我打爆的多了,你说哪一个?”
“黑衣服,还有鞋子,那个男人只穿了一只鞋子!”
“噢,你说他呀,我记得,那是我师尊派来带我回去的,我不想回去,就跟他打了一架,那家伙脏兮兮的,说什么鞋子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容器,恶心死了。”
“不过你是怎么知道的?”
达建笔将全身感官提升到极致。
短短几次交锋他就明白,靠他的眼睛是看不见阿银动向的,只能推算距离,牢记内心的节奏出手。
“看不见,完全看不见,她消失的前一刻双脚脚尖都是朝前的,我就赌正面攻击了。”
“一,二,三,就是这个节奏!”
达建笔双手向前一挥,银芒闪烁,扑了个空。
与此同时,他的左肩传来碎裂声,阿银出现在他身后,拳头狠狠砸在他的肩膀上,将他整个人砸的跪了下去。
“吹什么牛逼。”
“不管你是什么法则,跟不上我的动作都是白搭。”
阿银拖着一连串的银色光芒在达建笔面前闪烁几下,而后又重新回到十余丈外。
她在炫耀她的速度,每个人都能看穿她的法则力量,每个人都知道应该怎么应对,但即便知道方法和原理也无法抵御,因为没她快,跟不上她的动作,应对之策再多也没用。
“我再强调一次,速度快没有用,我的法则凌驾于你的速度!”
“我在此预言,你接下来仍然会从后方对我发起进攻。”
“下一次,我会砍断你的手!”
达建笔猛力拍击左肩,强行将碎裂的骨骼复位,不咸不淡的说道。
他看出这个粉发少女没有小习惯小动作,不论从哪个方位进攻,对方的姿势都是一样的。
这意味着阿银也经历过不少战斗,强行将自己露破绽马脚的恶习都改掉了。
“我会从你后方进攻?”
“你这家伙能预知未来么?”
“我偏偏要正面进攻,你能奈我何?”
阿银不屑,嗤笑一声,银色光芒闪烁再度消失在原地。
极速的世界中,她的确是正面冲撞过去,但也就是即将接触的瞬间,脚步轻移,改向绕到达建笔的身后。
“你以为你预测我会从身后攻击,我就一定会做出相反的举动。”
“但我偏不,我仍然从你的身后发起攻击,有本事就砍掉我的双手试试!”
阿银手掌探出,这一次,她要捏碎这个男人的锁骨。
“刷!”
手指触碰肌肤的瞬间,又是一道冲天的银芒,一柄铁扇子自下而上冲天而起,丝毫不拖泥带水的将她手腕齐刷刷斩断,血液喷洒。
就在阿银愣神之际,达建笔转身一脚将她踹飞出去。
“如何?”
达建笔神情淡然,满脸的高深莫测,如果是面对以前的对手,此刻他会毫不犹豫说出一个虚构的法则能力,以让对方相信他的谎言。
但面对阿银他认为时机还不够成熟,谎言成真的机会只有一次,他要在对方意志力最薄弱的时候说出谎言。
“你是蒙的?”
“我不信你能预测我的动作!”
“不对,就算你预测到了,也应该跟不上才对,你怎么做到的!”
阿银呆呆看着自己断掉的手,开始审视眼前这个男人。
光是预知也做不到这一点,他确定这个男人看不见高速移动中的她,就算预知到了想要抵挡,也绝对是她先得手才对。
“是啊,所以我说了,在我法则的世界里,极速是没有用的,斩你,并不需要速度!”
“这一次,你会从前面来,我会正面砍掉你的手臂。”
达建笔内心慌的一批,但脸上面无表情,他不能被看出破绽。
刚才那一下是蒙的,就和石头剪刀布一样,提前告诉对方自己会出什么,以达到心理战的效果。
“是真是假,马上就知道了,试探结束,现在是极速的世界,我要打到你没办法再开口。”
阿银再度消失。
连眨眼的时间都没用上,达建笔面前突然血光一闪,一条胳膊被高高抛起。
但这并未结束,下一秒后方一股巨力来袭,将他击飞出去。
银色光芒在整片大地四窜,阿银没有再停下脚步,即便被砍断双手也仍然保持高速移动。
而达建笔心中的节奏也始终保持一致,他没办法判断对方的进攻路线,只能赌运气,前方还是后方。
运气好就能砍下阿银的双手,运气不好他自己就会被击碎骨头。
场中只有达建笔站在原地,全程看不见阿银的身影,只是偶尔会有一两条粉嫩胳膊被斩断抛起,但
战况相当白热化,但总体趋势是对达建笔压倒性的不利,因为神的子嗣能断臂重生,而他的伤势却得不到修复,此消彼长,他全身骨骼碎裂大半。
这样疯狂的战斗足足持续了十分钟。
达建笔单膝跪地,他站不起来了。
阿银脸色苍白的出现在十余丈外,即便是神子,接连不断的重生肉体也极度消耗心神。
足足十分钟的战斗,表面上她完好无损,但实际让她消耗颇大。
但好在对手的创伤更大,达建笔被他废掉一大半了,连站起来都做不到。
很快就能分出胜负了。
“还不够,还没让她对我产生恐惧。”
达建笔喘着粗气,眼睛死死盯着阿银。
他今日必死无疑,一个阿银还没拿下,身体已经这副鸟样子,如果那个名为风的白发少年动手,他立刻就得歇菜。
“太狼狈了,想想也是,这种骗人的法则如何能拥有正面御敌的手段?”
“但貌似从一开始我就走错路了,迈入修行界的第一天,我就一直避免正面交手,今日有这种结果,也算我咎由自取,早知道我就应该拒绝【白】的安排,不进战场了。”
“该死的,我到底为什么要来!”
达建笔心中悲怆,他能给阿银造成伤害,但也仅限于此了,没有决定性的谎言就没有斩杀对方的力量。
……
回想起自己进入战场的画面,不论是第一战场,还是进入诛神战场,他都是为了解开心中的秘密。
他在一颗连名字也没有的星辰出生,父母是编鞋子的,能做出各种款式美丽的鞋子,城里的大户人家都会过来购买,家庭算是富裕。
他还有一个弟弟,那真是最快乐的时光,做错了事是可以说实话的,说实话虽然会被责罚,但也会被夸奖是诚实的好孩子。
虽然他从小品行就不怎么端正,和奋力读书考功名的弟弟是天壤之别,但不论在外面干了什么坏事,他都会实话实说。
会用扫荡腿让百岁老人亲吻地面,会趁女人睡着时剪掉她的头发当钓鱼线,会把鸽子蛋放在鸡窝里,再把鸡蛋放进鸽子窝里,让鸽子和鸡厮杀一场,遇到味道配不上价格的路边摊不付钱转身就走更是家常便饭。
但不论发生了什么,他都会说实话,这是从小母亲的教导。
因此,不论他说什么,人们都会相信,他一直引以为豪,他认为这是人们对他最大的尊重。
直到有一天,一个男人看上了他的鞋子,问他家在哪。
是他把男人带进家里的,然而他却亲眼看见那个男人逼迫他的家人吃用鞋子装盛的饭菜。
那个男人杀了父亲和母亲,剖开了他们的尸体,装在一只臭气熏天的鞋子里,问他想不想活下去。
他哭成泪人,但他点头,因为他不说谎。
男人让他把装满鞋子的内脏吃干净,这样就可以多活一天。
他吃了。
第二天,男人把全村人都聚集起来。
把弟弟带到他的面前,给了他一把刀。
只要他杀掉弟弟,并且像第一天男人所做的一样剖开尸体,那么整个村子就可以再活一天。
他不记得自己那天做了什么,他只记得全村的人都跪下求他。
第三天。
他的面前放着一只装满内脏的鞋子,他知道这是谁的内脏。
他想像第一天一样囫囵吞枣,一口气吞下去,但男人不许,男人给了他刀和叉,让他细嚼慢咽,仔细品尝其中滋味。
因为鞋子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容器。
这种屈辱,痛苦和悔恨,他足足品尝了三天。
第七天。
男人再次问他想不想活下去。
他仍然点头。
男人要他往南边跑,一直往南跑,不准停,只要一直跑,他就能一直活着。
他信了,因为这个男人也没说谎,群村的人到现在也活着。
大家都在往南边跑,天昏地暗,边跑边吐,没有时间观念,有的只是疲惫和饥肠辘辘。
有村民跑死了,他就拖着村民尸体跑,一边跑一边熟练剖开村民的尸体,饱腹一顿。
他不敢停下,因为男人说只要他还在跑,就能活。
全村一百多口人,他吃掉了三十多个,终于他跑出去了,跑到哪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进入一条通道,进入了漆黑一片,漫天星辰的世界。
身后的星球在崩碎,碎裂星球的附近,有两道人影在缠斗。
从那一天开始,他就决心不说真话,归根结底,如果在男人问他家在哪时,他能撒个慌,那么或许一切都不会发生。
他要靠谎言活下去,直到找出那个男人,将他干掉。
……
“突然想起这些,是走马灯吗?”
“但现在想想,很多事在记忆中都模糊了,连父母和弟弟的脸都不记得了,鱼欢水的书里说过,这是记忆的自我保护。”
“但即便如此,唯有打碎星辰的那两道人影我还清清楚楚的记得,其中有一道是女修,粉色头发……”
“粉色头发?”
“怎么这个也是……”
达建笔似是惊醒,猛然抬头看向阿银。
这个少女也是粉色头发!
达建笔颤声:“我问你,你说你以前来过宇宙星空历练,是否有和一个男人交手,并且打爆了一颗星辰?”
阿银摊开手,也在用这难得的平静恢复伤势:“我打爆的多了,你说哪一个?”
“黑衣服,还有鞋子,那个男人只穿了一只鞋子!”
“噢,你说他呀,我记得,那是我师尊派来带我回去的,我不想回去,就跟他打了一架,那家伙脏兮兮的,说什么鞋子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容器,恶心死了。”
“不过你是怎么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