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穷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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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郡在北儒国十一座郡城中,算不上有多么富裕,不过城池占地颇大,方圆近三十多里,这在北儒国诸多郡城中并不多见。
此时,一条由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上,有位少女蹦跳前行。
“宋公子,你看这块玉佩怎么样,戴在我身上会不会很好看?”
街道十分宽敞,可以并排行走四辆马车,就算有小商贩在街旁摆摊,也不会影响行人和马车行进。
少女在一个卖玉器首饰的小摊前停下来,拿起一块玉佩打量着,有些爱不释手。
在她身边,站着一名身穿儒衫,模样十分俊朗的年轻人。
这位年轻人,正是少女口中的宋公子。
只见宋公子悄悄摸了摸干瘪的钱袋,面色有些尴尬地说道:“南宫姑娘,这块玉佩确实不错,只是在下这趟出远门,并未……”
还没等他说完话,少女早已将玉佩买下。
“诺,送给你的,就当是定情信物。”
少女将玉佩放在年轻人手中,朝他俏皮地眨了眨眼睛。
姓宋的年轻人明显脸皮太薄,拿着那块玉佩,有些不知所措地说道:“南宫姑娘,这……这样不太好吧……”
“哎呀,你一个大男人怎么比我还扭捏,既然送给你了,你就老老实实收着。”
“可是……”
“可是什么?”
少女瞪着眼睛,故意一副凶巴巴的样子。
“呃,没……没什么。”
年轻人早就熟悉了她的脾气,终究还是没有把剩下那句话讲出来。
其实他想说的是,他已经结婚了,妻子跟他一样是南道国人士,而且还是正儿八经的大户人家。
虽然他也不想结婚这么早,可是既然家里已经帮他里里外外打点好了,他总不能学那浪荡子,来一场轰轰烈烈的逃婚。
不过还好,结婚没多久,他就不得不出一趟远门。
这样就不用整日面对,那位脾气和姿色都还算不错的新婚妻子了,这让他不禁松了一口气。
说实话,他实在不懂得如何跟女子相处,就算自己结了婚,不得不跟妻子同房而睡,他也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他甚至由衷觉得,跟女子打交道,远不如跟书打交道来的有意思。
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英雄豪杰和文人墨客,都被记在了书中,能与他们这些前辈神交,实乃人生一大快事。
年轻人名叫宋知书。
人如其名。
见对方收下了玉佩,少女开心地弯起了眉毛。
宋知书看着少女微笑的侧脸,心中一动,感觉这是自己见过的最美的景色。
“小姐,这是找给您的银钱。”
刚才少女并未询问价格,直接丢给了摊主一块足足十两重的银子。
说实话,这个摊子上的玉器首饰,都算不得上佳做工,玉器材质也有许多瑕疵。
摊主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并没有昧着良心把十两银子全都收下,而是按正常价格,将多余的钱找给了少女。
“免啦,就当是给你的辛苦钱。”
少女说完,拉着宋知书的胳膊继续逛街。
摊主顿时喜笑颜开,在两人身后说了句好听的话:“祝两位早日结为连理,白头到老。”
他在心里由衷地羡慕那位年轻公子,虽然自己没钱,却有富家千金如此喜欢,简直就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哪像他,三十多岁才讨到婆娘。
而且自家那位婆娘的身材和样貌,跟刚才那位少女比起来……哎还是不比了,伤自尊。
两人在街上逛了半天,少女买了好多胭脂水粉,都是自己最喜欢的品类,价格却比巨鹿郡那边便宜许多。
若不是少女见宋公子手里实在拿不下了,肯定还会买更多瓶瓶罐罐。
宋知书抬头看了看日头,无奈道:“南宫姑娘,伯父伯母说过,中午之前必须回去,现在时候不早了,咱们还是……”
“嗯?”少女扭过头,嘟起了嘴巴。
宋知书便知趣的不再说话。
“燕儿!”
这时,一道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名叫南宫燕的少女转身望去,眼中先是喜悦,然后便开始懊恼。
什么嘛,不是说好了让我陪宋公子逛街,怎么现在这么着急赶路?
只见一辆极为宽敞舒适的马车,缓缓停在了南宫燕和宋知书的身边。
一位中年妇人撩开车厢门帘,一脸严肃道:“燕儿,赶紧上车,咱们这就赶路去镇龙山。”
中年妇人名叫南宫羽,是巨鹿郡紫薇宗的宗主。
头戴斗笠,负责驾驭马车的年迈车夫,是紫薇宗的执事长老。
马车后面,还跟着两匹枣红大马,其中一匹马上坐着一位中年汉子,另一匹马则是空着。
连同南宫燕和宋知书在内,一行五人千里迢迢从巨鹿郡赶来,目的地正是那处极为偏僻的镇龙山。
原本南宫燕并不在行程计划内,可是这位向来被宠大的宗主千金,非要跟着出来开开眼界,南宫宗主拿她没有办法,只好点头答应下来。
南宫羽对这次镇龙山之行,并不着急,本想在云中郡城多待几天,可刚才她突然收到一封密信,这才临时改变了主意。
南宫燕终究只是个十六岁的少女,玩心颇大。
只见她嘟嘴说道:“娘,我还没玩够呢,云中郡城这么大,还有好多坊市我没有去过。”
“不许胡闹,赶紧上车!”
“我不,我就不……”
宋知书看着旁边这位少女撒泼耍赖,不由得微微一笑。
他倒不是觉得南宫燕胡搅蛮缠,只是觉得少女非常可爱,就像是还没长大的邻家小妹妹。
南宫羽实在没有办法,一挥衣袖,将女儿强行拘押进了车厢中。
“宋公子,让您见笑了,咱们这就开始赶路吧。”
南宫羽贵为紫薇宗一宗之主,却对一个连玉佩都买不起的穷书生,毕恭毕敬。
察觉到宗主已经放下门帘,执事长老抽了一下马鞭,马车开始缓缓前行。
中年汉子骑马来到宋知书身边,并未说话,将另一匹马的缰绳递给了他。
宋知书翻身上马,动作十分潇洒,一点都不像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郭叔叔,一路上承蒙您照顾了,十分感谢。”
郭洵目视前方,面无表情道:“应该的,殿下。”
云中郡在北儒国十一座郡城中,算不上有多么富裕,不过城池占地颇大,方圆近三十多里,这在北儒国诸多郡城中并不多见。
此时,一条由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上,有位少女蹦跳前行。
“宋公子,你看这块玉佩怎么样,戴在我身上会不会很好看?”
街道十分宽敞,可以并排行走四辆马车,就算有小商贩在街旁摆摊,也不会影响行人和马车行进。
少女在一个卖玉器首饰的小摊前停下来,拿起一块玉佩打量着,有些爱不释手。
在她身边,站着一名身穿儒衫,模样十分俊朗的年轻人。
这位年轻人,正是少女口中的宋公子。
只见宋公子悄悄摸了摸干瘪的钱袋,面色有些尴尬地说道:“南宫姑娘,这块玉佩确实不错,只是在下这趟出远门,并未……”
还没等他说完话,少女早已将玉佩买下。
“诺,送给你的,就当是定情信物。”
少女将玉佩放在年轻人手中,朝他俏皮地眨了眨眼睛。
姓宋的年轻人明显脸皮太薄,拿着那块玉佩,有些不知所措地说道:“南宫姑娘,这……这样不太好吧……”
“哎呀,你一个大男人怎么比我还扭捏,既然送给你了,你就老老实实收着。”
“可是……”
“可是什么?”
少女瞪着眼睛,故意一副凶巴巴的样子。
“呃,没……没什么。”
年轻人早就熟悉了她的脾气,终究还是没有把剩下那句话讲出来。
其实他想说的是,他已经结婚了,妻子跟他一样是南道国人士,而且还是正儿八经的大户人家。
虽然他也不想结婚这么早,可是既然家里已经帮他里里外外打点好了,他总不能学那浪荡子,来一场轰轰烈烈的逃婚。
不过还好,结婚没多久,他就不得不出一趟远门。
这样就不用整日面对,那位脾气和姿色都还算不错的新婚妻子了,这让他不禁松了一口气。
说实话,他实在不懂得如何跟女子相处,就算自己结了婚,不得不跟妻子同房而睡,他也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他甚至由衷觉得,跟女子打交道,远不如跟书打交道来的有意思。
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英雄豪杰和文人墨客,都被记在了书中,能与他们这些前辈神交,实乃人生一大快事。
年轻人名叫宋知书。
人如其名。
见对方收下了玉佩,少女开心地弯起了眉毛。
宋知书看着少女微笑的侧脸,心中一动,感觉这是自己见过的最美的景色。
“小姐,这是找给您的银钱。”
刚才少女并未询问价格,直接丢给了摊主一块足足十两重的银子。
说实话,这个摊子上的玉器首饰,都算不得上佳做工,玉器材质也有许多瑕疵。
摊主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并没有昧着良心把十两银子全都收下,而是按正常价格,将多余的钱找给了少女。
“免啦,就当是给你的辛苦钱。”
少女说完,拉着宋知书的胳膊继续逛街。
摊主顿时喜笑颜开,在两人身后说了句好听的话:“祝两位早日结为连理,白头到老。”
他在心里由衷地羡慕那位年轻公子,虽然自己没钱,却有富家千金如此喜欢,简直就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哪像他,三十多岁才讨到婆娘。
而且自家那位婆娘的身材和样貌,跟刚才那位少女比起来……哎还是不比了,伤自尊。
两人在街上逛了半天,少女买了好多胭脂水粉,都是自己最喜欢的品类,价格却比巨鹿郡那边便宜许多。
若不是少女见宋公子手里实在拿不下了,肯定还会买更多瓶瓶罐罐。
宋知书抬头看了看日头,无奈道:“南宫姑娘,伯父伯母说过,中午之前必须回去,现在时候不早了,咱们还是……”
“嗯?”少女扭过头,嘟起了嘴巴。
宋知书便知趣的不再说话。
“燕儿!”
这时,一道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名叫南宫燕的少女转身望去,眼中先是喜悦,然后便开始懊恼。
什么嘛,不是说好了让我陪宋公子逛街,怎么现在这么着急赶路?
只见一辆极为宽敞舒适的马车,缓缓停在了南宫燕和宋知书的身边。
一位中年妇人撩开车厢门帘,一脸严肃道:“燕儿,赶紧上车,咱们这就赶路去镇龙山。”
中年妇人名叫南宫羽,是巨鹿郡紫薇宗的宗主。
头戴斗笠,负责驾驭马车的年迈车夫,是紫薇宗的执事长老。
马车后面,还跟着两匹枣红大马,其中一匹马上坐着一位中年汉子,另一匹马则是空着。
连同南宫燕和宋知书在内,一行五人千里迢迢从巨鹿郡赶来,目的地正是那处极为偏僻的镇龙山。
原本南宫燕并不在行程计划内,可是这位向来被宠大的宗主千金,非要跟着出来开开眼界,南宫宗主拿她没有办法,只好点头答应下来。
南宫羽对这次镇龙山之行,并不着急,本想在云中郡城多待几天,可刚才她突然收到一封密信,这才临时改变了主意。
南宫燕终究只是个十六岁的少女,玩心颇大。
只见她嘟嘴说道:“娘,我还没玩够呢,云中郡城这么大,还有好多坊市我没有去过。”
“不许胡闹,赶紧上车!”
“我不,我就不……”
宋知书看着旁边这位少女撒泼耍赖,不由得微微一笑。
他倒不是觉得南宫燕胡搅蛮缠,只是觉得少女非常可爱,就像是还没长大的邻家小妹妹。
南宫羽实在没有办法,一挥衣袖,将女儿强行拘押进了车厢中。
“宋公子,让您见笑了,咱们这就开始赶路吧。”
南宫羽贵为紫薇宗一宗之主,却对一个连玉佩都买不起的穷书生,毕恭毕敬。
察觉到宗主已经放下门帘,执事长老抽了一下马鞭,马车开始缓缓前行。
中年汉子骑马来到宋知书身边,并未说话,将另一匹马的缰绳递给了他。
宋知书翻身上马,动作十分潇洒,一点都不像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郭叔叔,一路上承蒙您照顾了,十分感谢。”
郭洵目视前方,面无表情道:“应该的,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