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冷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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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锦乔用马车带了两个妹妹回侯府,等她们下车了,自己却没有下车。
“明诛,去东街的戏楼。”
马车慢悠悠的往东街而去,停在一间戏楼的门口。
东街多的是达官贵人,锦衣华服到处都是,沈锦乔这一身锦服穿着入宫拜见可以,走在这大街上也不会太突兀。
尤其是这东街最大的戏楼---流芳阁,这里面的戏子都是这盛京里最出名的角儿,很是受王孙贵族追捧,王爷、皇子在这里面都不难见到,真没什么好奇怪的。
流芳阁三层,一楼寻常百姓都可以进入,二楼是隔断的雅间,需要更多的银子才能上去,三楼是独立包厢,多数都被好戏的贵人整年的包了,就算没人来,也不会给别人进去。
沈锦乔带着玉珠直接上了三楼,报了一个名字就被人带去了房间,平南侯府在这里没有包厢,也没人真的那么好这一口,况且就算想包一个厢房也不是那么容易,房间就那么多,可没那么容易抢到。
沈锦乔去了厢房,厢房三面围住,唯有面向戏台的一面是空旷的,有珠帘隔断,外面的人不容易看到这里面,但这上面的人却能把戏台子上的画面看得清清楚楚。
此刻戏台子上正在唱戏,戏子一男一女,女的是富家姑娘的装扮,男的是一个书生模样。
玉珠将戏单子递给沈锦乔,这出戏叫做花簪。
讲的是在一个下雨天,富家小姐看到书生在淋雨,好心赠了他一把雨伞,书生心中感激,等到下一次相遇,他将雨伞还给了这位富家小姐,顺便赠了一枚自己雕刻的木簪。
然后自然就是两人互生情愫,情意绵绵,以树叶传书,寄托相思,两人两心相许,可富家小姐却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夫。
书生爱着那位小姐,可却苦于自身太过清贫,怕富家小姐跟着自己吃苦,便退缩了。
那富家小姐被逼着与青梅竹马成亲之后却惨遭虐待,最后香消玉殒,书生为了谋生,弃了笔做起了簪匠,他为富家小姐做了一支独一无二的簪子,却一直没能送出去。
得知富家小姐死了,他杀了富家小姐的丈夫,自己去了她的坟前,用那支簪子刺进心口,鲜血将簪子染得鲜红,红过最耀眼的宝石。
懊悔、愧疚、痛苦,爱而不得,为爱殉情,凄美至极。
沈锦乔:“......”
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感觉。
“呜呜呜......太感人了。”
转头看去,玉珠这丫头扯着帕子哭得伤心不已,原来是戏台子已经演到了最后一幕,那书生为爱自尽,痴情又凄美。
“好!”
“九号房赏纹银百两。”
“三号房赏黄金三十两。”
“......”
听着外面的反响,很显然,这凄美的故事倒是很受欢迎啊。
没一会儿,厢房的门被打开,走进来的人正是刚刚在戏台子之上扮演书生的人,眉目清秀俊朗,加上这身扮相,活脱脱的俊俏少年郎,可谁知道,这其实是一个真正的大小姐?
冷家嫡小姐冷忆,这盛京里排在第三的大美人,冷贵妃的侄女,才艺比沈锦乔都厉害的人物,谁能想到她居然女扮男装在这戏楼里唱戏。
冷忆人如其名,很冷。
冷艳独绝,凌霜傲梅,一张冷冰冰的脸,不爱笑,长得好看,却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
除了在唱戏的时候她会有千万种表情之外,下了戏台子就这么一张脸,看着都觉得楚楚冻人,跟她在一起都觉得周围凉飕飕的。
谁能想到就这么一坨冰疙瘩,居然能写出那样情爱缠绵凄美的戏本子?
大概就是这反差太大了,所以冷忆在这里唱了三四年了,愣是没有被冷家的人发现,也是绝了。
两年不见,上下打量了沈锦乔一下,确定她没什么问题了,问道:“新戏,你觉得如何?”
沈锦乔:“......挺好的,我看大家都听喜欢的。”
“我问的是你,关别人什么事儿?”冷忆一点儿都不接受沈锦乔的委婉,
沈锦乔摊手:“没感觉,我又没有喜欢过人,不懂那种感觉,没有同感。”
很显然,这样的问题问沈锦乔是多余的,冷忆直接跳过:“刚刚从宫里出来?”
沈锦乔点头:“嗯,去拜见贵妃娘娘。”
“她说了什么?”冷忆的语气里,对贵妃娘娘这个姑姑可不是那么尊敬。
“没说什么,就问了问我在青山城的事情,拉了拉家常。”
冷忆怀疑的看着她:“那你知道她叫你去是干嘛的?”
沈锦乔挑眉:“你这话里有话啊?”
冷忆轻哼一声,似是不满沈锦乔这般含糊:“我不信你不懂,以后她若传你,我跟你一起去,总不能让她把你欺负了。”
这语气,这调调,加上这打扮。
沈锦乔捂着心口:“忆姐儿,你要是个公子,我说不定会喜欢你。”
冷忆嫌弃的睨着她:“边儿去,来点儿实际的。”
啧,好好的冰山美人,开口居然这么俗气,真是破坏美感。
沈锦乔立刻让玉珠把盒子拿出来,一整套唱戏的头面,沈锦乔亲自做的,绝对精致漂亮。
这些东西很显然对了冷忆的胃口,那双眼睛都亮了两个度,然后捧着盒子就走了......
别人家的小姐妹在一起是怎样相处的?
捏着手帕,坐在一起,手挽手,聊着最新的趣事,说说别人的闲话,而他们呢?
冷忆说话跟下冰雹似的,一句话就是哒哒哒几颗冰雹落下,说完了,拿了东西,直接转身就走,相当的无情。
沈锦乔:“......”所以,他们是怎么看出来她跟冷忆关系好的?为什么她自己都不知道?
沈锦乔用马车带了两个妹妹回侯府,等她们下车了,自己却没有下车。
“明诛,去东街的戏楼。”
马车慢悠悠的往东街而去,停在一间戏楼的门口。
东街多的是达官贵人,锦衣华服到处都是,沈锦乔这一身锦服穿着入宫拜见可以,走在这大街上也不会太突兀。
尤其是这东街最大的戏楼---流芳阁,这里面的戏子都是这盛京里最出名的角儿,很是受王孙贵族追捧,王爷、皇子在这里面都不难见到,真没什么好奇怪的。
流芳阁三层,一楼寻常百姓都可以进入,二楼是隔断的雅间,需要更多的银子才能上去,三楼是独立包厢,多数都被好戏的贵人整年的包了,就算没人来,也不会给别人进去。
沈锦乔带着玉珠直接上了三楼,报了一个名字就被人带去了房间,平南侯府在这里没有包厢,也没人真的那么好这一口,况且就算想包一个厢房也不是那么容易,房间就那么多,可没那么容易抢到。
沈锦乔去了厢房,厢房三面围住,唯有面向戏台的一面是空旷的,有珠帘隔断,外面的人不容易看到这里面,但这上面的人却能把戏台子上的画面看得清清楚楚。
此刻戏台子上正在唱戏,戏子一男一女,女的是富家姑娘的装扮,男的是一个书生模样。
玉珠将戏单子递给沈锦乔,这出戏叫做花簪。
讲的是在一个下雨天,富家小姐看到书生在淋雨,好心赠了他一把雨伞,书生心中感激,等到下一次相遇,他将雨伞还给了这位富家小姐,顺便赠了一枚自己雕刻的木簪。
然后自然就是两人互生情愫,情意绵绵,以树叶传书,寄托相思,两人两心相许,可富家小姐却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夫。
书生爱着那位小姐,可却苦于自身太过清贫,怕富家小姐跟着自己吃苦,便退缩了。
那富家小姐被逼着与青梅竹马成亲之后却惨遭虐待,最后香消玉殒,书生为了谋生,弃了笔做起了簪匠,他为富家小姐做了一支独一无二的簪子,却一直没能送出去。
得知富家小姐死了,他杀了富家小姐的丈夫,自己去了她的坟前,用那支簪子刺进心口,鲜血将簪子染得鲜红,红过最耀眼的宝石。
懊悔、愧疚、痛苦,爱而不得,为爱殉情,凄美至极。
沈锦乔:“......”
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感觉。
“呜呜呜......太感人了。”
转头看去,玉珠这丫头扯着帕子哭得伤心不已,原来是戏台子已经演到了最后一幕,那书生为爱自尽,痴情又凄美。
“好!”
“九号房赏纹银百两。”
“三号房赏黄金三十两。”
“......”
听着外面的反响,很显然,这凄美的故事倒是很受欢迎啊。
没一会儿,厢房的门被打开,走进来的人正是刚刚在戏台子之上扮演书生的人,眉目清秀俊朗,加上这身扮相,活脱脱的俊俏少年郎,可谁知道,这其实是一个真正的大小姐?
冷家嫡小姐冷忆,这盛京里排在第三的大美人,冷贵妃的侄女,才艺比沈锦乔都厉害的人物,谁能想到她居然女扮男装在这戏楼里唱戏。
冷忆人如其名,很冷。
冷艳独绝,凌霜傲梅,一张冷冰冰的脸,不爱笑,长得好看,却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
除了在唱戏的时候她会有千万种表情之外,下了戏台子就这么一张脸,看着都觉得楚楚冻人,跟她在一起都觉得周围凉飕飕的。
谁能想到就这么一坨冰疙瘩,居然能写出那样情爱缠绵凄美的戏本子?
大概就是这反差太大了,所以冷忆在这里唱了三四年了,愣是没有被冷家的人发现,也是绝了。
两年不见,上下打量了沈锦乔一下,确定她没什么问题了,问道:“新戏,你觉得如何?”
沈锦乔:“......挺好的,我看大家都听喜欢的。”
“我问的是你,关别人什么事儿?”冷忆一点儿都不接受沈锦乔的委婉,
沈锦乔摊手:“没感觉,我又没有喜欢过人,不懂那种感觉,没有同感。”
很显然,这样的问题问沈锦乔是多余的,冷忆直接跳过:“刚刚从宫里出来?”
沈锦乔点头:“嗯,去拜见贵妃娘娘。”
“她说了什么?”冷忆的语气里,对贵妃娘娘这个姑姑可不是那么尊敬。
“没说什么,就问了问我在青山城的事情,拉了拉家常。”
冷忆怀疑的看着她:“那你知道她叫你去是干嘛的?”
沈锦乔挑眉:“你这话里有话啊?”
冷忆轻哼一声,似是不满沈锦乔这般含糊:“我不信你不懂,以后她若传你,我跟你一起去,总不能让她把你欺负了。”
这语气,这调调,加上这打扮。
沈锦乔捂着心口:“忆姐儿,你要是个公子,我说不定会喜欢你。”
冷忆嫌弃的睨着她:“边儿去,来点儿实际的。”
啧,好好的冰山美人,开口居然这么俗气,真是破坏美感。
沈锦乔立刻让玉珠把盒子拿出来,一整套唱戏的头面,沈锦乔亲自做的,绝对精致漂亮。
这些东西很显然对了冷忆的胃口,那双眼睛都亮了两个度,然后捧着盒子就走了......
别人家的小姐妹在一起是怎样相处的?
捏着手帕,坐在一起,手挽手,聊着最新的趣事,说说别人的闲话,而他们呢?
冷忆说话跟下冰雹似的,一句话就是哒哒哒几颗冰雹落下,说完了,拿了东西,直接转身就走,相当的无情。
沈锦乔:“......”所以,他们是怎么看出来她跟冷忆关系好的?为什么她自己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