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有故事的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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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晚饭,最终是罗亮喝吐的情况下结束,林初雪看的出来罗亮很伤心,而这种刻骨铭心的疼痛,大多都是感情上的事情,这种事情外人也不能多问。
沈七夜将罗亮送到房间后,他们两个也回到了名宿。
“七夜,你看亮哥是不是失恋了啊?”林初雪一边脱下高根鞋,一边看着沈七夜问道。
沈七夜点头说道:“是吧。”
他把罗亮送到房间的时候,一直在念一个女人的名字,除了失恋没有第二种可能。
林初雪替罗亮打抱不平的说道:“唉,亮哥多好一个人,怎么会女人看不上他呢?”
罗亮身材高大,面相阳光,应该是成熟女人的标准择偶对象,林初雪说这番话,是因为看在罗亮热心肠上说的。
沈七夜也正是看在罗亮,萍水相逢多次帮忙的份上,才问他需要不需要,既然他拒绝,按照沈七夜的性格也不会再问第二遍。
“可能有我们不知道的苦衷。”
林初雪换好衣服,准备去洗漱,突然扭头问道:“七夜,你不觉得亮哥这人很有本事吗,他在金山市,连我们东海市的事情都知道。”
罗亮不光热心肠,而且说起新市的形势来,如数家珍,这根本不是一个小导游能具备的神通。
这点,沈七夜早看出来了,不过在林初雪眼中看来神通广大的事情,在他看来却也一般,毕竟罗亮所知道的很多事情,他才是始作俑者,在金山市稍微有点能量的人都能知道。
在沈七夜心里,只是把罗亮当成一个有故事的导游罢了,但是天下有故事的人太多,他关心的只有林初雪,其他人的事终究与他无关。
“所以说我老婆有贵人相,走到哪里都有贵人帮助。”沈七夜打趣的说道。
林初雪白了一眼沈七夜,然后小跑进洗漱间,不久两人关灯睡觉。
但是林初雪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她还担心接下来团建的事情。
“七夜,我觉得金莎莎大概率还会在找我们麻烦。”林初雪在床上抱住沈七夜的胳膊说道。
“那你还简直在这里团建?”沈七夜好笑。
林初雪拉过沈七夜,一脸祈求的说道:“公司不是刚成立嘛,又是第一次团建,到哪找这么好团建的地方。”
“七夜,我觉得亮哥说的没错,出门在外你要多忍忍,毕竟这里不是东海,随便出来一个有钱的本地人,都能在我们头上踩一脚,你记住了吗?”
“初雪,我记住了,睡吧。”沈七夜温柔的说道,但是眼眸却有两团精光在跳动。
“晚安,七夜。”
第二天,全公司的员工集合在民宿一楼吃早餐,林初雪担心的金莎莎没有来,但是有一个人的变化,却是超乎她的想象,正是林康星。
一大早林康星就起床,忙前忙后,搬东西,林初雪下巴都快掉在地上了,这还是自己认识的林康星?
这时,胡月正赶忙吃着早饭,作为新人,她也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给老员工们,白玉堂却一屁股坐在了她的对面。
“白,白总早。”胡月受宠若惊,惊坐了起来,白玉堂是总经理,而且是富家大少,胡月没想到,她竟然会跟自己做在一块吃早饭。
白玉堂打了哈欠,无力的挥手说道:“胡月,林康星这是吃错药了?”
他可是知道胡月与林康星是大学同学,林康星大清早来这么一出,他当然要问问。
“可能是想在林董面前表现一番吧,我听人说,林康星前段时间表现的不是很好。”胡月弱弱的说道。
白玉堂一愣,林康星改性了?
林康星毕竟是林初雪的弟弟,如果真的知错能改,那在好不过。
“如果真是这样,那有一些事情,确实可以交给林康星来做。”
团建即是团队建设,是西方传到国内的一种游戏方式,将旅游与团队训练结合的休闲方式,用一些小游戏凝聚公司的向心力,提高公司运转的效率。
金山大峡谷,正是为了团建而生,等到林氏集团到时,大峡谷内已经有了好几家在团建的公司,走玻璃栈道,高空绳索,蹦极,漂流正是大峡谷的主打项目,听着一道道的尖叫声,林氏集团的员工们不自觉的就兴奋起来。
林初雪作为公司董事长,第一上马挑战大峡谷最有难度的蹦极,给员工们开了一个好头,气氛一下子就起来了。
团建进行到一半,金莎莎从远处走来,林初雪瞬间神经紧张,罗亮给了个的眼神,立马迎了上去。
“金经理,这么有空又来找我,我怕你的老公会误会吧。”罗亮打着哈哈,指着不远处的男人说道。
金莎莎面色顿时难看无比,直接迎着罗亮说道:“这群外地人跟你什么关系,亮哥你要这么护着?”
“我接的团,当然要负责到底。”罗亮丝毫不惧的说道。
“罗亮,昨天我已经卖过你一次面子了,既然你要保护这帮外地人,接下来可别怪老娘不客气了。”金莎莎含恨瞪了一眼沈七夜与林初雪,然后扭头走掉。
金莎莎现在就跟罗亮开战,她是不敢的,但是作为金山市龙头企业的部门经理,她想弄死两个外地人,还是有这个底气的,毕竟她曾经可一市首富的小三。
“莎莎,我看还是算了吧,亮哥曾经是个人物,我们的罪不起。”见莎莎落败,她老公赶忙迎上来说道。
金莎莎冷笑的说道:“你都说了是曾经,他罗亮现在算个什么东西,我金莎莎想怎么玩死他都行。”
金莎莎的老公也是部门经理,他非常珍惜能爬到如今的位置,所以不愿多事,金莎莎非要找沈七夜与林初雪的麻烦,他相当不理解。
“可是罗亮,还有一帮兄弟,莎莎,我看还是算了吧。”老公劝说道。
金莎莎闻言笑的更冷了,她承认以前罗亮确实在金山市算个人物。
白手起家,做起了旅行社,承包旅游线路的买卖,这十年旅游热,罗亮凭着他的豪爽与干劲,在金山市瞬速发家,成了当地的名人。
但是自从他接待了一个楚州的团后,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为罗亮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女人后,柴家千金。
柴家盘踞安北省,资产数百亿,为一方超级大老,罗亮这点身份在普通人眼中已经是天花板,但是在柴家眼中,他与自家千金的爱情,是对柴家的亵渎。
罗亮从身家上亿,到迅速破产,只用了到三个月,可见柴家柴半省的称号,名副其实。
虽然现在还有很多金山本地人还承罗亮的情,卖他一个面子,但是金莎莎自认为以自己的背景,弄死一个没了牙齿的老虎,还不是分分钟钟的事情。
“有钱有兄弟,没钱他罗亮算个什么东西?就他罗亮,也想娶柴半省的女儿,他也配?不出三天,我就弄死这两个外地人,咱们走着瞧!”
这场晚饭,最终是罗亮喝吐的情况下结束,林初雪看的出来罗亮很伤心,而这种刻骨铭心的疼痛,大多都是感情上的事情,这种事情外人也不能多问。
沈七夜将罗亮送到房间后,他们两个也回到了名宿。
“七夜,你看亮哥是不是失恋了啊?”林初雪一边脱下高根鞋,一边看着沈七夜问道。
沈七夜点头说道:“是吧。”
他把罗亮送到房间的时候,一直在念一个女人的名字,除了失恋没有第二种可能。
林初雪替罗亮打抱不平的说道:“唉,亮哥多好一个人,怎么会女人看不上他呢?”
罗亮身材高大,面相阳光,应该是成熟女人的标准择偶对象,林初雪说这番话,是因为看在罗亮热心肠上说的。
沈七夜也正是看在罗亮,萍水相逢多次帮忙的份上,才问他需要不需要,既然他拒绝,按照沈七夜的性格也不会再问第二遍。
“可能有我们不知道的苦衷。”
林初雪换好衣服,准备去洗漱,突然扭头问道:“七夜,你不觉得亮哥这人很有本事吗,他在金山市,连我们东海市的事情都知道。”
罗亮不光热心肠,而且说起新市的形势来,如数家珍,这根本不是一个小导游能具备的神通。
这点,沈七夜早看出来了,不过在林初雪眼中看来神通广大的事情,在他看来却也一般,毕竟罗亮所知道的很多事情,他才是始作俑者,在金山市稍微有点能量的人都能知道。
在沈七夜心里,只是把罗亮当成一个有故事的导游罢了,但是天下有故事的人太多,他关心的只有林初雪,其他人的事终究与他无关。
“所以说我老婆有贵人相,走到哪里都有贵人帮助。”沈七夜打趣的说道。
林初雪白了一眼沈七夜,然后小跑进洗漱间,不久两人关灯睡觉。
但是林初雪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她还担心接下来团建的事情。
“七夜,我觉得金莎莎大概率还会在找我们麻烦。”林初雪在床上抱住沈七夜的胳膊说道。
“那你还简直在这里团建?”沈七夜好笑。
林初雪拉过沈七夜,一脸祈求的说道:“公司不是刚成立嘛,又是第一次团建,到哪找这么好团建的地方。”
“七夜,我觉得亮哥说的没错,出门在外你要多忍忍,毕竟这里不是东海,随便出来一个有钱的本地人,都能在我们头上踩一脚,你记住了吗?”
“初雪,我记住了,睡吧。”沈七夜温柔的说道,但是眼眸却有两团精光在跳动。
“晚安,七夜。”
第二天,全公司的员工集合在民宿一楼吃早餐,林初雪担心的金莎莎没有来,但是有一个人的变化,却是超乎她的想象,正是林康星。
一大早林康星就起床,忙前忙后,搬东西,林初雪下巴都快掉在地上了,这还是自己认识的林康星?
这时,胡月正赶忙吃着早饭,作为新人,她也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给老员工们,白玉堂却一屁股坐在了她的对面。
“白,白总早。”胡月受宠若惊,惊坐了起来,白玉堂是总经理,而且是富家大少,胡月没想到,她竟然会跟自己做在一块吃早饭。
白玉堂打了哈欠,无力的挥手说道:“胡月,林康星这是吃错药了?”
他可是知道胡月与林康星是大学同学,林康星大清早来这么一出,他当然要问问。
“可能是想在林董面前表现一番吧,我听人说,林康星前段时间表现的不是很好。”胡月弱弱的说道。
白玉堂一愣,林康星改性了?
林康星毕竟是林初雪的弟弟,如果真的知错能改,那在好不过。
“如果真是这样,那有一些事情,确实可以交给林康星来做。”
团建即是团队建设,是西方传到国内的一种游戏方式,将旅游与团队训练结合的休闲方式,用一些小游戏凝聚公司的向心力,提高公司运转的效率。
金山大峡谷,正是为了团建而生,等到林氏集团到时,大峡谷内已经有了好几家在团建的公司,走玻璃栈道,高空绳索,蹦极,漂流正是大峡谷的主打项目,听着一道道的尖叫声,林氏集团的员工们不自觉的就兴奋起来。
林初雪作为公司董事长,第一上马挑战大峡谷最有难度的蹦极,给员工们开了一个好头,气氛一下子就起来了。
团建进行到一半,金莎莎从远处走来,林初雪瞬间神经紧张,罗亮给了个的眼神,立马迎了上去。
“金经理,这么有空又来找我,我怕你的老公会误会吧。”罗亮打着哈哈,指着不远处的男人说道。
金莎莎面色顿时难看无比,直接迎着罗亮说道:“这群外地人跟你什么关系,亮哥你要这么护着?”
“我接的团,当然要负责到底。”罗亮丝毫不惧的说道。
“罗亮,昨天我已经卖过你一次面子了,既然你要保护这帮外地人,接下来可别怪老娘不客气了。”金莎莎含恨瞪了一眼沈七夜与林初雪,然后扭头走掉。
金莎莎现在就跟罗亮开战,她是不敢的,但是作为金山市龙头企业的部门经理,她想弄死两个外地人,还是有这个底气的,毕竟她曾经可一市首富的小三。
“莎莎,我看还是算了吧,亮哥曾经是个人物,我们的罪不起。”见莎莎落败,她老公赶忙迎上来说道。
金莎莎冷笑的说道:“你都说了是曾经,他罗亮现在算个什么东西,我金莎莎想怎么玩死他都行。”
金莎莎的老公也是部门经理,他非常珍惜能爬到如今的位置,所以不愿多事,金莎莎非要找沈七夜与林初雪的麻烦,他相当不理解。
“可是罗亮,还有一帮兄弟,莎莎,我看还是算了吧。”老公劝说道。
金莎莎闻言笑的更冷了,她承认以前罗亮确实在金山市算个人物。
白手起家,做起了旅行社,承包旅游线路的买卖,这十年旅游热,罗亮凭着他的豪爽与干劲,在金山市瞬速发家,成了当地的名人。
但是自从他接待了一个楚州的团后,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为罗亮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女人后,柴家千金。
柴家盘踞安北省,资产数百亿,为一方超级大老,罗亮这点身份在普通人眼中已经是天花板,但是在柴家眼中,他与自家千金的爱情,是对柴家的亵渎。
罗亮从身家上亿,到迅速破产,只用了到三个月,可见柴家柴半省的称号,名副其实。
虽然现在还有很多金山本地人还承罗亮的情,卖他一个面子,但是金莎莎自认为以自己的背景,弄死一个没了牙齿的老虎,还不是分分钟钟的事情。
“有钱有兄弟,没钱他罗亮算个什么东西?就他罗亮,也想娶柴半省的女儿,他也配?不出三天,我就弄死这两个外地人,咱们走着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