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七章 父慈子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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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虎端来了面盆,里面是热水还有干毛巾,送到了郑凡面前。
剑圣在旁边看着,已经见怪不怪了,原本刘大虎每次都是伺候了郑凡后再同样伺候他这个当爹的,但后来被剑圣给拒绝了。
老虞也不生气,这其实和拜师门学手艺伺候师傅没什么区别,想要人家抖“活”出来,必然得小心奉承着;
想心高气傲也可以,但得有本事得有天赋,但自己这个儿子怎么瞅都不像是个有天赋的;
原本感觉还不强烈,但这阵子和那个陈仙霸比起来,自家这儿子和那个郑蛮,怎么看都像是一双会动的棒槌。
如今,自家儿子还在干着烧水打理的活儿,那个陈仙霸已经在帅帐里有一张属于自己的小桌子开始帮郑凡批阅军中折子了;
剑圣也不吃醋,因为他清楚,但凡自己这个儿子水平真到了这一步,必然也是会有这种待遇的;
他一直在这平西王身边坐着,又不是个死人,人情面子早就打上好几层腻子了,就指望着自个儿争气了。
且这还不是江湖,军中事务没那金刚钻儿强揽的话,稍不留神就是个损兵折将的大亏。
郑蛮在外头烧早食,刘大虎这边忙活完了,就赶忙凑陈仙霸身边默默地看着批折子。
陈仙霸这个家伙傲气很重,他不喜欢假惺惺的客气,除了对平西王无比爱戴之外,看谁都觉得不值一提了。
哪怕是坐在这边的自己,在这小子眼里也没瞧见过多的敬畏。
一来是这小子年纪轻轻就已经武道精进,天生的修武体魄,进步神速,二来是这小子似乎笃定了所谓的江湖侠客在千军万马面前不值一提的理论。
剑圣也不会和他一般见识,总不能指着旁边的平西王说,真要千军万马能万无一失,你家王爷为何每次出征还求着我待在他身边?
或许,对自己这个儿子最满意的一点在于,他虽然脑子不是那种天才,但脾性好,翻阅陈仙霸批阅好的折子时,遇到不懂的,他问,陈仙霸有时候会耐着脾气解释两句,有时候压根就不理,但就没见到自家儿子生气皱眉过。
自身就是天才中的天才的剑圣,走到这一步,其实对所谓的“年轻天才”,早就没什么感觉了;
且也意识到,心性的磨砺和敦实,才是厚积薄发的关键,实在不行,笨鸟先飞呗。
倒是这陈仙霸,机缘福缘确实深厚,但死在这姓郑手上的这类人难不成还少了?
也得亏这姓郑的是个真小人,比那些所谓的君子更有容人之量,搁其他人手下这般个脾性阵仗,早就不知道被闷死多少回了。
天才?天赋?
在上位者眼里,都抵不住一句脑后有反骨。
这时,郑蛮将早食送上来了。
他的脸上有些淤青,那是上次和刘大虎一样,忙完了手头活计凑过来看陈仙霸批折子问问题被陈仙霸无视后嘟囔了几句;
陈仙霸起身向王爷请求能不能打一架;
王爷点头同意了。
然后郑蛮就毫无悬念地被打了一顿。
不过这个在荒漠被捡回来的狼崽子也有自己的道道,被揍完后,一边堵着自己的鼻血一边凑过来继续问打之前问过的问题;
这陈仙霸再傲气,此时也只能讲给他听。
大家伙分早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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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帐里,郑凡一份,剑圣一份,陈仙霸一份,刘大虎和郑蛮作为亲卫,只能在帐外蹲着吃。
剑圣喝了口面汤,开口问道:“上次三先生回来说,那个福王见着他,就马上请问父亲大人身体安好?”
“呵呵,是。”
“你儿子真多。”
“地位高了后,想当狗的都能踏破门槛儿,别说当儿子了。”
“也是。”
剑圣点点头,以他的地位,在江湖里要是开门收徒,必然也是风雨雷动,不知多少江湖才俊愿意跪在他门前请求入门;
但随即,剑圣又道:“他是你儿子的话,那福王妃?”
三先生回来口述情况时,描绘得可谓绘声绘色,细致到当赵元年请问父亲安好时,福王妃那三分娇羞三分嗔怒三边期盼外加一分无所适从的神情都形容了出来。
郑凡和剑圣是很熟很熟的了,
不熟的话,
当初和四娘第一次正儿八经上床时,也不可能请剑圣到中院里去把关不是?
虽然这事儿,剑圣当时有所怀疑,但郑凡是不可能把实情说出来的,毕竟只有皇帝在那啥时,外头才会有太监在记着时辰。
“在我看来,比起收赵元年这个儿子,我更喜欢当他的爹。”
一侧正在吃面的陈仙霸听到这话,忍不住脸色泛红,呛了一口,当郑凡目光扫过来时,其马上又低头吃面。
这个少年郎霸王,怕郑凡可谓是怕到了骨子里,当然,这里的“怕”,也是敬重的意思。
至于说这等“下流话”到底会不会有损威严和形象,这就和富有者省钱叫节俭贫者省钱叫穷酸一个道理,王爷这般做派,只会让王爷身上多出不少人情味。
“福王妃必然很好看了。”
郑凡点点头,道;“确实啊,她是我在这个世上见到的,除了四娘之外,第一个好看的一个女人。”
“郡主不算?”
原本,伴随着郑凡的崛起,世人一直说是郡主当初有眼无珠,错漏了人才;
但在郑凡封王,老镇北王亡故镇北王府式微之后,世人的说法又变了,开始变成是平西王当年没能瞧得上郡主的模样,不愿意委屈了自个儿。
“郡主那时还是个年轻姑娘。”
说着,
郑凡又指了指挂在帅帐里的甲胄,继续道:
“再好的身段,甲胄一穿,也就没什么特色了。”
“呵,流言蜚语多不得信,唯独那一条,你好人妻,在我看来,确实是真的。”
郑凡毫不犹豫地伸手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剑圣,
道:
“你和我,到底谁更好啊?”
你不光娶了个寡妇,还笑纳了一个拖油瓶儿子,谁的口味更重?
剑圣一时语塞,
有种揶揄了半天,才发现小丑竟是自己的感觉。
“仙霸。”
“属下在!”
“传令给宜山伯,问问他今晚的准备做好了没有。”
“属下领命!”
陈仙霸起身去传令了。
薛三给福王府带去了一句话:
“老规矩,里应外合开个门,爹回家看看。”
最后的一个“爹”,郑凡原话是“本王”,但薛三在见赵元年这般上道后,就自作主张给改了口;
用薛三的说法是,不能让赵元年太尴尬不是?
郑凡放下了筷子,
道:
“还记得当年,我率军冲滁州城时,恰好赶上福王出殡,那一口大棺椁外加一应送葬品恰好卡在城门处,导致守军连城门都关不上。
现在看来,
福王爷,当真是我大燕忠良呐。”
…
“母亲,父王他是大乾忠良;
不仅为国荐才,也是为国而死。
现如今,别看燕人势大,但我大乾已练出精兵,且刚刚在梁地覆灭了燕人一部精锐,那一部精锐,就是当年打进我滁州城的那一部!
平西王这次入乾,并非是为了攻乾,而是想要祸水东引,分明是在赵地梁地打不开局面,这才兵行险招罢了。
他是要打一场就走的,我王府哪里还能有上次这般好的运气,再在这一场风波之中安稳度过?”
福王妃看着自己的儿子,抿了抿嘴唇,问道:“你想如何做?”
“他不是以为滁州城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么,他不是以为我福王府,就是他另一个家么,他不是认为母亲,就是他的……”
赵元年止住了话头,深吸了一口气,
继续道:
“那我这个儿子,就好好地迎候他。”
福王妃点了点头,道:“我儿长大了,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前几日,那个侏儒忽然出现在了母子二人面前,儿子直接喊那个人爹;
看似谄媚到无以复加,
实则……
当对方派出的刺客已经悄无声息间出现在你面前时,要么死,要么就彻彻底底地低头认怂,没其余选择了。
待得赵元年起身,准备走出这个房间时;
福王妃缓缓道:“儿子,有娘在。”
赵元年止住了脚步,点点头,他知道自己母亲这句话的意思。
但他虽说从未怪过自己的母亲,但也不愿意自己的母亲再去侍奉那个燕人。
他长大了,他真的长大了。
走出房间,
外头院子里,密密麻麻站满了兵丁,屋檐上,也有护卫提防。
原先,是懈怠了,但当一个王府,真的调集了足够的护卫保护内宅时,刺客想进来,近乎不可能了。
那日出现的侏儒让赵元年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看似的成熟,其实还有不少地方,依旧是稚嫩的。
好在,
他还有时间。
赵元年并不知道的是,
在他离开后,
母亲则一个人走到床边,将床下的一个盒子拖出,里面,是风情万种的衣裳。
滁州城被收复后,福王妃就一直以素衣见人,不再穿这些花枝招展的衣服,眼下,她又拿了出来。
另外,
她又拿出了一个小盒子。
这个小盒子,是那日那个侏儒送过来的。
那人的意思是,
等他回到自己在滁州城的王府时,让她穿上这个给她看;
还说,
上次匆忙,人太多,没来得及好好欣赏,现在他是王爷了,一军之中,说一不二,可以有足够的闲情逸致去做一些想做的事。
福王妃打开了小盒子,
盒子里装着的,是很薄很薄的裤子,有黑色的,也有紫色的,也有白色的,同时还有肉色的。
裤子上,全是整齐且密集的小洞。
侏儒还带了一句话,
他问她,
希望她没瘦下来,他喜欢她的丰盈。
为此,
这几日福王妃食欲很好,以前每餐都只用小半碗,不喜油腻,现在,每顿强迫自己吃两碗饭,还必须得配上肉汤。
其实,那个侏儒将这个小盒子递给自己时,自己的儿子也是在场的。
但赵元年却并没有选择将盒子给收走;
母子之间,
其实是有着一种默契的。
其实,
福王妃心里并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想要哪一种的结果,不是她生性放荡,而是当初燕军冲入王府的画面,实在是给她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
嫁入王府后,她本以为自己的生活会波澜不惊下去,可谁知,却在那一次被改变了。
且这些年来,不断地传来他在北方打胜仗的消息;
任何一个当母亲,对自己的儿子,都会格外看重的,总有一种自家儿子是最好的情结;
但无论怎么看,也无论怎么想,
福王妃都不认为自己的儿子能和那个男人掰手腕。
可当父母的不就是这样么,
无论孩子做了什么,无论成与败,
都得做好兜底的准备。
福王妃的手,顺着自己的胸口沿着自己的腰一路向下,再在自己的大腿上一直顺延。
天生体态丰腴的她,
此时喃喃道:
“应该没瘦多少吧……”
随即,
又是幽幽的一声叹息:
“他,应该会满意的吧……”
……
“王爷,您对末将的部署,满意么?”
“本王很满意,但本王还是有些担心啊。”
“王爷放心,城门就这般的大,今晚,城门开了,燕军进来了,但一下子又能进来多少?
末将已经将城外三大营的所有骨干精锐都聚集埋伏在了城内;
届时,
但等燕军冲入,我军弓弩压阵,步卒持盾进逼,刀斧手自两侧杀出。
同时,城墙上进行火速支援,燕军再强,也不是天兵天将也架不住群狼撕咬,咱们这一出关门打狗,必然能成。
要是那平西王爷真的亲自率军突入,嘿嘿,那咱们可就有机会立下这泼天大功了!”
“他会亲自来么?”赵元年有些迟疑于这个。
“王爷放心,那燕虏平西王最喜铤而走险之法,也最善奇兵之术,观其战绩,几乎都是长驱直入的冒进之战;
平西王此人定然不惜命,和燕国的那位刚刚被孟帅斩杀的虎威伯一样,战必极端,必亲临前线!
今晚,
他既然说会来,
那大概,他就真的会亲自率军冲进来。”
身旁,
一个戴着面具的男子一直站在旁边不说话,他是银甲卫在滁州城的千户。
“明大人为何不说话?”
“下官的话,此时有些不合时宜,不该说。”
“哦?”
“王爷若是一定要下官说的话,那就是为何那位平西王会派人联系到福王府。”
“明大人应该清楚,当年燕军攻破滁州城后,我福王府得到了保全。”
“是。”
“那必然是少不得曲意逢迎的,否则,我王府早就不存在了,那位平西王认为可以凭借此点来拿捏本王,同样也就不奇怪了。”
“王爷坦诚,请王爷放心,这件事,卑职明白的。”
“多谢明大人。”
这时,
有雨珠落下;
赵元年抬起头,看着开始变得昏暗的天幕,
道;
“要下雨了。”
…
“下雨好啊,本王喜欢下雨的夜晚,尤其是在行军途中。”
陈仙霸开口问道:“王爷,明明下雨会让我军马蹄陷入泥泞,您为何……”
“因为雨夜,会把敌人的恐惧,数倍放大出来,若是你把自己当作强者的一方,你也会喜欢这种雨夜的。”
“属下明白了。”
各路兵马,已经聚集好了。
除了陈远和陈雄两位率军在外围遮蔽战场和虚张声势混淆乾人的军报,
这次入乾的主力,基本都已经在郑凡身后了。
雨水,打在骑士们的甲胄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人和战马,在此时都陷入了安静。
不安,是属于弱者的。
陈阳的肃山大营是靖南军的本部精锐,是曾经靖南王的中军所系,再加上此时平西王王旗就立在前方,他们才是虎,他们才是真正的狼。
时辰到了,
薛三领着一众轻骑回来,
禀报道:
“主上,城门开了!”
一旁的剑圣开口笑道:“看来你儿子,真的很听话啊。”
郑凡点点头,
手,
向前一甩。
陈仙霸、刘大虎、郑蛮,三位亲兵即刻向下传令,军中司马也马上将王爷的军令继续下达。
紧接着,
燕军开始出动。
陈阳领一部,自滁州城西边而去;樊力领一部,自滁州城东边而去。
这两路,就近乎分掉了此时大军的三分之二。
余下兵马,继续陪着平西王立在这里,没有动弹。
剑圣开口问道:“不是去冲城门?”
郑凡摇摇头,道;“不是。”
“那是去?”
“将滁州城外的三大营,先给它冲了。老虞啊,你知道么,任何兵马,都是以精锐为骨干辅佐以周边的。
就比如我晋东兵马出征,往往是梁程那一部为核心,其余部以及野人仆从兵都是打策应。
这还是好的,因为是一部精锐领数部兵马。
而在乾国则更为细分了,很早以前就是,一部兵马里面,是以部分精锐为骨干,用最好的甲吃最好的粮拿最高的饷,其余的,都是来凑数的。
这就是乾军为何当初打仗这般容易败溃的原因。
我与你打赌,
此番原本城外三大营的精锐,应该就埋伏在滁州城内,等着本王亲自过去呢。”
剑圣点点头。
“本王一直为谣言所累,比如本王好人妻什么的,真是令本王无语。
还有一则谣言,
几乎将本王比作了另一个李富胜,甚至是比李富胜更李富胜的一个人。
本王明明很惜命的嘛,你懂的。”
“是啊。”
剑圣看着郑凡,调侃道:
“但你终究选择不信任你的‘儿子’了。”
“唉。”
平西王爷叹了口气,
感慨道:
“没办法啊,
谁叫这辈子看得最多的就是:
父慈子孝。”
刘大虎端来了面盆,里面是热水还有干毛巾,送到了郑凡面前。
剑圣在旁边看着,已经见怪不怪了,原本刘大虎每次都是伺候了郑凡后再同样伺候他这个当爹的,但后来被剑圣给拒绝了。
老虞也不生气,这其实和拜师门学手艺伺候师傅没什么区别,想要人家抖“活”出来,必然得小心奉承着;
想心高气傲也可以,但得有本事得有天赋,但自己这个儿子怎么瞅都不像是个有天赋的;
原本感觉还不强烈,但这阵子和那个陈仙霸比起来,自家这儿子和那个郑蛮,怎么看都像是一双会动的棒槌。
如今,自家儿子还在干着烧水打理的活儿,那个陈仙霸已经在帅帐里有一张属于自己的小桌子开始帮郑凡批阅军中折子了;
剑圣也不吃醋,因为他清楚,但凡自己这个儿子水平真到了这一步,必然也是会有这种待遇的;
他一直在这平西王身边坐着,又不是个死人,人情面子早就打上好几层腻子了,就指望着自个儿争气了。
且这还不是江湖,军中事务没那金刚钻儿强揽的话,稍不留神就是个损兵折将的大亏。
郑蛮在外头烧早食,刘大虎这边忙活完了,就赶忙凑陈仙霸身边默默地看着批折子。
陈仙霸这个家伙傲气很重,他不喜欢假惺惺的客气,除了对平西王无比爱戴之外,看谁都觉得不值一提了。
哪怕是坐在这边的自己,在这小子眼里也没瞧见过多的敬畏。
一来是这小子年纪轻轻就已经武道精进,天生的修武体魄,进步神速,二来是这小子似乎笃定了所谓的江湖侠客在千军万马面前不值一提的理论。
剑圣也不会和他一般见识,总不能指着旁边的平西王说,真要千军万马能万无一失,你家王爷为何每次出征还求着我待在他身边?
或许,对自己这个儿子最满意的一点在于,他虽然脑子不是那种天才,但脾性好,翻阅陈仙霸批阅好的折子时,遇到不懂的,他问,陈仙霸有时候会耐着脾气解释两句,有时候压根就不理,但就没见到自家儿子生气皱眉过。
自身就是天才中的天才的剑圣,走到这一步,其实对所谓的“年轻天才”,早就没什么感觉了;
且也意识到,心性的磨砺和敦实,才是厚积薄发的关键,实在不行,笨鸟先飞呗。
倒是这陈仙霸,机缘福缘确实深厚,但死在这姓郑手上的这类人难不成还少了?
也得亏这姓郑的是个真小人,比那些所谓的君子更有容人之量,搁其他人手下这般个脾性阵仗,早就不知道被闷死多少回了。
天才?天赋?
在上位者眼里,都抵不住一句脑后有反骨。
这时,郑蛮将早食送上来了。
他的脸上有些淤青,那是上次和刘大虎一样,忙完了手头活计凑过来看陈仙霸批折子问问题被陈仙霸无视后嘟囔了几句;
陈仙霸起身向王爷请求能不能打一架;
王爷点头同意了。
然后郑蛮就毫无悬念地被打了一顿。
不过这个在荒漠被捡回来的狼崽子也有自己的道道,被揍完后,一边堵着自己的鼻血一边凑过来继续问打之前问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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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圣喝了口面汤,开口问道:“上次三先生回来说,那个福王见着他,就马上请问父亲大人身体安好?”
“呵呵,是。”
“你儿子真多。”
“地位高了后,想当狗的都能踏破门槛儿,别说当儿子了。”
“也是。”
剑圣点点头,以他的地位,在江湖里要是开门收徒,必然也是风雨雷动,不知多少江湖才俊愿意跪在他门前请求入门;
但随即,剑圣又道:“他是你儿子的话,那福王妃?”
三先生回来口述情况时,描绘得可谓绘声绘色,细致到当赵元年请问父亲安好时,福王妃那三分娇羞三分嗔怒三边期盼外加一分无所适从的神情都形容了出来。
郑凡和剑圣是很熟很熟的了,
不熟的话,
当初和四娘第一次正儿八经上床时,也不可能请剑圣到中院里去把关不是?
虽然这事儿,剑圣当时有所怀疑,但郑凡是不可能把实情说出来的,毕竟只有皇帝在那啥时,外头才会有太监在记着时辰。
“在我看来,比起收赵元年这个儿子,我更喜欢当他的爹。”
一侧正在吃面的陈仙霸听到这话,忍不住脸色泛红,呛了一口,当郑凡目光扫过来时,其马上又低头吃面。
这个少年郎霸王,怕郑凡可谓是怕到了骨子里,当然,这里的“怕”,也是敬重的意思。
至于说这等“下流话”到底会不会有损威严和形象,这就和富有者省钱叫节俭贫者省钱叫穷酸一个道理,王爷这般做派,只会让王爷身上多出不少人情味。
“福王妃必然很好看了。”
郑凡点点头,道;“确实啊,她是我在这个世上见到的,除了四娘之外,第一个好看的一个女人。”
“郡主不算?”
原本,伴随着郑凡的崛起,世人一直说是郡主当初有眼无珠,错漏了人才;
但在郑凡封王,老镇北王亡故镇北王府式微之后,世人的说法又变了,开始变成是平西王当年没能瞧得上郡主的模样,不愿意委屈了自个儿。
“郡主那时还是个年轻姑娘。”
说着,
郑凡又指了指挂在帅帐里的甲胄,继续道:
“再好的身段,甲胄一穿,也就没什么特色了。”
“呵,流言蜚语多不得信,唯独那一条,你好人妻,在我看来,确实是真的。”
郑凡毫不犹豫地伸手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剑圣,
道:
“你和我,到底谁更好啊?”
你不光娶了个寡妇,还笑纳了一个拖油瓶儿子,谁的口味更重?
剑圣一时语塞,
有种揶揄了半天,才发现小丑竟是自己的感觉。
“仙霸。”
“属下在!”
“传令给宜山伯,问问他今晚的准备做好了没有。”
“属下领命!”
陈仙霸起身去传令了。
薛三给福王府带去了一句话:
“老规矩,里应外合开个门,爹回家看看。”
最后的一个“爹”,郑凡原话是“本王”,但薛三在见赵元年这般上道后,就自作主张给改了口;
用薛三的说法是,不能让赵元年太尴尬不是?
郑凡放下了筷子,
道:
“还记得当年,我率军冲滁州城时,恰好赶上福王出殡,那一口大棺椁外加一应送葬品恰好卡在城门处,导致守军连城门都关不上。
现在看来,
福王爷,当真是我大燕忠良呐。”
…
“母亲,父王他是大乾忠良;
不仅为国荐才,也是为国而死。
现如今,别看燕人势大,但我大乾已练出精兵,且刚刚在梁地覆灭了燕人一部精锐,那一部精锐,就是当年打进我滁州城的那一部!
平西王这次入乾,并非是为了攻乾,而是想要祸水东引,分明是在赵地梁地打不开局面,这才兵行险招罢了。
他是要打一场就走的,我王府哪里还能有上次这般好的运气,再在这一场风波之中安稳度过?”
福王妃看着自己的儿子,抿了抿嘴唇,问道:“你想如何做?”
“他不是以为滁州城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么,他不是以为我福王府,就是他另一个家么,他不是认为母亲,就是他的……”
赵元年止住了话头,深吸了一口气,
继续道:
“那我这个儿子,就好好地迎候他。”
福王妃点了点头,道:“我儿长大了,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前几日,那个侏儒忽然出现在了母子二人面前,儿子直接喊那个人爹;
看似谄媚到无以复加,
实则……
当对方派出的刺客已经悄无声息间出现在你面前时,要么死,要么就彻彻底底地低头认怂,没其余选择了。
待得赵元年起身,准备走出这个房间时;
福王妃缓缓道:“儿子,有娘在。”
赵元年止住了脚步,点点头,他知道自己母亲这句话的意思。
但他虽说从未怪过自己的母亲,但也不愿意自己的母亲再去侍奉那个燕人。
他长大了,他真的长大了。
走出房间,
外头院子里,密密麻麻站满了兵丁,屋檐上,也有护卫提防。
原先,是懈怠了,但当一个王府,真的调集了足够的护卫保护内宅时,刺客想进来,近乎不可能了。
那日出现的侏儒让赵元年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看似的成熟,其实还有不少地方,依旧是稚嫩的。
好在,
他还有时间。
赵元年并不知道的是,
在他离开后,
母亲则一个人走到床边,将床下的一个盒子拖出,里面,是风情万种的衣裳。
滁州城被收复后,福王妃就一直以素衣见人,不再穿这些花枝招展的衣服,眼下,她又拿了出来。
另外,
她又拿出了一个小盒子。
这个小盒子,是那日那个侏儒送过来的。
那人的意思是,
等他回到自己在滁州城的王府时,让她穿上这个给她看;
还说,
上次匆忙,人太多,没来得及好好欣赏,现在他是王爷了,一军之中,说一不二,可以有足够的闲情逸致去做一些想做的事。
福王妃打开了小盒子,
盒子里装着的,是很薄很薄的裤子,有黑色的,也有紫色的,也有白色的,同时还有肉色的。
裤子上,全是整齐且密集的小洞。
侏儒还带了一句话,
他问她,
希望她没瘦下来,他喜欢她的丰盈。
为此,
这几日福王妃食欲很好,以前每餐都只用小半碗,不喜油腻,现在,每顿强迫自己吃两碗饭,还必须得配上肉汤。
其实,那个侏儒将这个小盒子递给自己时,自己的儿子也是在场的。
但赵元年却并没有选择将盒子给收走;
母子之间,
其实是有着一种默契的。
其实,
福王妃心里并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想要哪一种的结果,不是她生性放荡,而是当初燕军冲入王府的画面,实在是给她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
嫁入王府后,她本以为自己的生活会波澜不惊下去,可谁知,却在那一次被改变了。
且这些年来,不断地传来他在北方打胜仗的消息;
任何一个当母亲,对自己的儿子,都会格外看重的,总有一种自家儿子是最好的情结;
但无论怎么看,也无论怎么想,
福王妃都不认为自己的儿子能和那个男人掰手腕。
可当父母的不就是这样么,
无论孩子做了什么,无论成与败,
都得做好兜底的准备。
福王妃的手,顺着自己的胸口沿着自己的腰一路向下,再在自己的大腿上一直顺延。
天生体态丰腴的她,
此时喃喃道:
“应该没瘦多少吧……”
随即,
又是幽幽的一声叹息:
“他,应该会满意的吧……”
……
“王爷,您对末将的部署,满意么?”
“本王很满意,但本王还是有些担心啊。”
“王爷放心,城门就这般的大,今晚,城门开了,燕军进来了,但一下子又能进来多少?
末将已经将城外三大营的所有骨干精锐都聚集埋伏在了城内;
届时,
但等燕军冲入,我军弓弩压阵,步卒持盾进逼,刀斧手自两侧杀出。
同时,城墙上进行火速支援,燕军再强,也不是天兵天将也架不住群狼撕咬,咱们这一出关门打狗,必然能成。
要是那平西王爷真的亲自率军突入,嘿嘿,那咱们可就有机会立下这泼天大功了!”
“他会亲自来么?”赵元年有些迟疑于这个。
“王爷放心,那燕虏平西王最喜铤而走险之法,也最善奇兵之术,观其战绩,几乎都是长驱直入的冒进之战;
平西王此人定然不惜命,和燕国的那位刚刚被孟帅斩杀的虎威伯一样,战必极端,必亲临前线!
今晚,
他既然说会来,
那大概,他就真的会亲自率军冲进来。”
身旁,
一个戴着面具的男子一直站在旁边不说话,他是银甲卫在滁州城的千户。
“明大人为何不说话?”
“下官的话,此时有些不合时宜,不该说。”
“哦?”
“王爷若是一定要下官说的话,那就是为何那位平西王会派人联系到福王府。”
“明大人应该清楚,当年燕军攻破滁州城后,我福王府得到了保全。”
“是。”
“那必然是少不得曲意逢迎的,否则,我王府早就不存在了,那位平西王认为可以凭借此点来拿捏本王,同样也就不奇怪了。”
“王爷坦诚,请王爷放心,这件事,卑职明白的。”
“多谢明大人。”
这时,
有雨珠落下;
赵元年抬起头,看着开始变得昏暗的天幕,
道;
“要下雨了。”
…
“下雨好啊,本王喜欢下雨的夜晚,尤其是在行军途中。”
陈仙霸开口问道:“王爷,明明下雨会让我军马蹄陷入泥泞,您为何……”
“因为雨夜,会把敌人的恐惧,数倍放大出来,若是你把自己当作强者的一方,你也会喜欢这种雨夜的。”
“属下明白了。”
各路兵马,已经聚集好了。
除了陈远和陈雄两位率军在外围遮蔽战场和虚张声势混淆乾人的军报,
这次入乾的主力,基本都已经在郑凡身后了。
雨水,打在骑士们的甲胄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人和战马,在此时都陷入了安静。
不安,是属于弱者的。
陈阳的肃山大营是靖南军的本部精锐,是曾经靖南王的中军所系,再加上此时平西王王旗就立在前方,他们才是虎,他们才是真正的狼。
时辰到了,
薛三领着一众轻骑回来,
禀报道:
“主上,城门开了!”
一旁的剑圣开口笑道:“看来你儿子,真的很听话啊。”
郑凡点点头,
手,
向前一甩。
陈仙霸、刘大虎、郑蛮,三位亲兵即刻向下传令,军中司马也马上将王爷的军令继续下达。
紧接着,
燕军开始出动。
陈阳领一部,自滁州城西边而去;樊力领一部,自滁州城东边而去。
这两路,就近乎分掉了此时大军的三分之二。
余下兵马,继续陪着平西王立在这里,没有动弹。
剑圣开口问道:“不是去冲城门?”
郑凡摇摇头,道;“不是。”
“那是去?”
“将滁州城外的三大营,先给它冲了。老虞啊,你知道么,任何兵马,都是以精锐为骨干辅佐以周边的。
就比如我晋东兵马出征,往往是梁程那一部为核心,其余部以及野人仆从兵都是打策应。
这还是好的,因为是一部精锐领数部兵马。
而在乾国则更为细分了,很早以前就是,一部兵马里面,是以部分精锐为骨干,用最好的甲吃最好的粮拿最高的饷,其余的,都是来凑数的。
这就是乾军为何当初打仗这般容易败溃的原因。
我与你打赌,
此番原本城外三大营的精锐,应该就埋伏在滁州城内,等着本王亲自过去呢。”
剑圣点点头。
“本王一直为谣言所累,比如本王好人妻什么的,真是令本王无语。
还有一则谣言,
几乎将本王比作了另一个李富胜,甚至是比李富胜更李富胜的一个人。
本王明明很惜命的嘛,你懂的。”
“是啊。”
剑圣看着郑凡,调侃道:
“但你终究选择不信任你的‘儿子’了。”
“唉。”
平西王爷叹了口气,
感慨道:
“没办法啊,
谁叫这辈子看得最多的就是:
父慈子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