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先定一个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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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来到大唐已经一个月了!
具体地说,是蹲守在卢国公府门前,一个月。
卢国公是谁?
大唐程咬金,人送外号混世魔王,曾经救过皇帝两次命,出了名的大唐第一不讲理。
李云为啥要蹲在程家门口?
原因很简单!
穿越大唐之后,难道不该找根粗滚滚的大腿抱好么?
大唐最粗的大腿是李世民,但是皇帝等闲不会出宫,李云也没胆子去闯宫门,这厮左思右想之后,就把目标盯在程咬金身上。
李云为什么要抱程咬金的大腿呢?
因为这根大腿够粗!
看看历史就知道,程老妖精做人聪明,外粗内细,手腕灵活,该得罪的人得罪,不该得罪的人躲着。
这老家伙看似粗鄙鲁莽,其实自有一套处事哲学,屹立朝堂一辈子顺顺当当,活到八十多岁仍旧是大唐重臣。
李云如果能够抱上这根大粗腿,至少不需要担心在大唐站错队。
最主要的是,李云还知道一件事,老程这人有个最佳优点,那就是特别的护犊子。
只要入了老妖精的法眼,哼哼,就算惹了天大的乱子,程咬金也敢给人撑腰。
有理挣三分,没理也要挣三分。
这样的大腿,不抱才是傻子。
不过,要想抱上老程的大腿,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首先一点,老程不认识李云……
混过后世官场的都知道,想要让领导记住自己,能力是第二先决,刷脸才是第一要素。
李云要想抱住程咬金这根大粗腿,先得让人家认识记住自己才可以。
刷脸,求得就是个认识。
只不过刷脸也讲求机缘,李云苦苦在国公府门前蹲守一个月,自始至终竟然都没能找到机会……
想和程咬金搭上话,可不是直接冲上去亮开嗓子就能行的。
必须得让老程惊诧一番,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才可以。
而李云就在等这种机会。
他已经苦苦等了一个月。
……
……
“李大哥,咱们今天还要在这里守啊?”
李云猫在墙角蹲守的时候,旁边有个少女弱弱开声。
这少女布衣木钗,身上还落着各式各样的补丁,不过眉宇之间透着一股子温婉,一看就是个性格柔顺的好女孩。
唯一可惜的是面上带着菜色,平白减低了少女的气色和俏丽。
“李大哥,咱们今天还要守啊?”
少女见李云不说话,小声又问了一句。
“蹲……”
李云没有回头,眼睛继续一眨不眨盯着国公府。
少女弱弱‘哦’了一声,默默陪着李云蹲在墙角。
这少女名字叫阿瑶,是个心地善良的小丫头。
一个月前,李云睁开眼睛的第一刻,看到的就是阿瑶,记忆犹新是那双温婉的大眼睛。
那时候,是阿瑶救了李云,不然刚穿越那会,李云早就饿死了。
这一个月来,李云也弄清了两人之间的关系,李云是个遭了兵灾的读书人,老家被杀个精光,逃来长安属于流民。
阿瑶则是家乡遭了旱灾,跟一些乡亲逃荒来到长安,但是阿瑶又和灾民有所不同,她来长安还有别事要办。
原来阿瑶父亲是个战死的兵卒,按例该有两贯钱的抚恤费,并且还能授田,按理该有五十亩之多。
唯独可惜的是阿瑶来到长安之后没有门路,而战死的兵卒抚恤之事又太多,故而阿瑶一直等着,暂时还没被衙门传验。
时间久了,带的钱已花光,无奈只能跟着流民领取施粥,机缘巧合救了李云的性命。
别人穿越的时候,最低也是败家子阔少爷,李云比较倒霉,才来就变成个流民,不但饿的皮包骨头,而且连去领粥的力气都没有。
如果不是阿瑶帮忙,说不定李云就那么饿死了。
眼下两人关系,属于相互抱团取暖的流民。
……
……
却说李云和阿瑶默默蹲在墙角,这一蹲又是整整一个上午。
日头渐渐正中,慢慢变得炽烈。
热倒不要紧,关键是蹲了一上午之后,人饿了。
得吃饭……
少女习惯性的望望远处,然后小心拽拽李云衣角,低声道:“李大哥,又到施粥时候啦,您先在这里蹲守,小妹去领两碗稀粥……”
说着急匆拿出两个陶碗,抬脚就往施粥的地方跑。
“你给我等等!”
李云猛地将少女拽住,起身沉吟一下,道:“还是我去吧,你去不安全,每次施粥都有纷争,你一个女孩子家太羸弱。”
“不用不用……”
少女连忙摆摆手,顺势捋了一下额前发丝,甜甜笑道:“李大哥莫要担心,小妹会小心躲着。”
“躲着也不行,有几个灾民很混账!”
“没事的啦,我每次都是等他们领完再领,不惹他们嫌弃,也不和他们纷争。”
小丫头甜甜笑着,用力把李云拽她的手掌扒开,似乎想起了某些事情,于是轻咬嘴唇又道:“领粥只是小事,不需大哥亲去,您老说自己要等一个机会,所以等闲不可离开半步,小妹虽不懂您的心思,但我能看出您的用心……”
说到这里微微一停,俏皮眨眨眼睛,甜笑再道:“所以呀,咱们还是按照老规矩,小妹负责去领粥,大哥您继续蹲守……”
这次说完,再不等李云反驳,一手捏着一个陶碗,向着施粥之处而去。
……
“好丫头啊!”
李云望着阿瑶背影赞了一声,忽然喃喃自语又道:“好丫头嘛,就得过好日子!”
想过好日子,光靠施粥可不行!
得发财!
得出人头地!
李云慢慢又蹲在墙角,盯着不远处国公府,轻声道:“看来我还得加把劲,继续努力睁大眼,程咬金,你这根大粗腿我是抱定了!”
他握握拳头,默默等候机会。
……
无论在什么时代,等人都是个耐心活。而要想蹲守一位当朝国公,那更加是一个耐心的活。
李云已经等了足足一个月,他根本不在乎继续等下去。
因为,他求的是一个能在程咬金面前完美刷脸的机会。
所以,宁愿不动,也不能妄动
程咬金的第一印象很重要,它关系着李云今后的打算和生活。
作为流民,李云没田没地,偌大长安,李云举目无亲,就算他是穿越者,有满脑子发家致富歪点子,奈何没有施展平台,就算有日天的本事也白搭。
想在古代好好活下去,可不是小说里写的‘虎躯一震’那么简单。
生活,从来没有简单的,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凭空意淫成不了事。
初来大唐,先定一个小目标,抱上程咬金大腿,然后才能花差花差。
嘿嘿嘿!
……
却说李云正在等候的档口,突然听到施粥那边闹了起来。
很吵!
也很乱!
“凭什么他们领的全是稠粥,而咱们领的就全是汤水。兄弟们啊,这是不公,咱们不服。”
“不服,不服!”
“还有,你们看,这小姑娘一个人领了两碗,而且还都是稠粥……我刚才看的很清楚,筷子立进去都不倒……”
“啊?这小姑娘凭什么?你和官家睡了不成?”
吵吵闹闹之间,事情不言自明,原来是一小撮灾民,正在一个汉子的带领下指责阿瑶。
阿瑶那边也有一小撮灾民,此时正护着阿瑶和对面争吵,怒气冲冲道:“你们这帮贼厮,有种不要欺负小姑娘,我们山东老家遭了旱灾,她一个小姑娘逃来长安容易吗?是不是看她柔弱,打着主意欺负她……”
“你们山东遭旱灾咋了?咱们河北还遭兵灾呢!大家都是灾民,恁啥她领两碗粥?我看这丫头分明和官家睡了。”
“你嘴巴干净点,再乱说,老子揍死你。”
“我就这么说,你咋地吧,老子先揍死你……”
吵吵嚷嚷,场面很乱。
不过大家都是流民,全部都是逃荒出身,所以打架是没胆量打的,顶多也就推推搡搡,但是千不该万不该,有人推搡之间错失了手,竟然一下把阿瑶给推倒地上。
啪的一声!
阿瑶手里的陶碗摔个粉碎。
似乎还有人踢了小丫头一脚。
但是阿瑶没顾上被踢的事情,只是忙着去收拢倾撒的稀粥,小丫头两只小手不断在地上划拉,眼泪汪汪道:“粥,我的粥……”
李云只觉胸口怒火蹭一下蹿出,想也不想拎着半块砖头就冲了过来。
砰!
手中砖头着实很硬,直接拍中一人脑门。
一砖撂倒,那人直勾勾栽倒下去。
你们推推搡搡不敢打架,我敢!
李云来到大唐已经一个月了!
具体地说,是蹲守在卢国公府门前,一个月。
卢国公是谁?
大唐程咬金,人送外号混世魔王,曾经救过皇帝两次命,出了名的大唐第一不讲理。
李云为啥要蹲在程家门口?
原因很简单!
穿越大唐之后,难道不该找根粗滚滚的大腿抱好么?
大唐最粗的大腿是李世民,但是皇帝等闲不会出宫,李云也没胆子去闯宫门,这厮左思右想之后,就把目标盯在程咬金身上。
李云为什么要抱程咬金的大腿呢?
因为这根大腿够粗!
看看历史就知道,程老妖精做人聪明,外粗内细,手腕灵活,该得罪的人得罪,不该得罪的人躲着。
这老家伙看似粗鄙鲁莽,其实自有一套处事哲学,屹立朝堂一辈子顺顺当当,活到八十多岁仍旧是大唐重臣。
李云如果能够抱上这根大粗腿,至少不需要担心在大唐站错队。
最主要的是,李云还知道一件事,老程这人有个最佳优点,那就是特别的护犊子。
只要入了老妖精的法眼,哼哼,就算惹了天大的乱子,程咬金也敢给人撑腰。
有理挣三分,没理也要挣三分。
这样的大腿,不抱才是傻子。
不过,要想抱上老程的大腿,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首先一点,老程不认识李云……
混过后世官场的都知道,想要让领导记住自己,能力是第二先决,刷脸才是第一要素。
李云要想抱住程咬金这根大粗腿,先得让人家认识记住自己才可以。
刷脸,求得就是个认识。
只不过刷脸也讲求机缘,李云苦苦在国公府门前蹲守一个月,自始至终竟然都没能找到机会……
想和程咬金搭上话,可不是直接冲上去亮开嗓子就能行的。
必须得让老程惊诧一番,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才可以。
而李云就在等这种机会。
他已经苦苦等了一个月。
……
……
“李大哥,咱们今天还要在这里守啊?”
李云猫在墙角蹲守的时候,旁边有个少女弱弱开声。
这少女布衣木钗,身上还落着各式各样的补丁,不过眉宇之间透着一股子温婉,一看就是个性格柔顺的好女孩。
唯一可惜的是面上带着菜色,平白减低了少女的气色和俏丽。
“李大哥,咱们今天还要守啊?”
少女见李云不说话,小声又问了一句。
“蹲……”
李云没有回头,眼睛继续一眨不眨盯着国公府。
少女弱弱‘哦’了一声,默默陪着李云蹲在墙角。
这少女名字叫阿瑶,是个心地善良的小丫头。
一个月前,李云睁开眼睛的第一刻,看到的就是阿瑶,记忆犹新是那双温婉的大眼睛。
那时候,是阿瑶救了李云,不然刚穿越那会,李云早就饿死了。
这一个月来,李云也弄清了两人之间的关系,李云是个遭了兵灾的读书人,老家被杀个精光,逃来长安属于流民。
阿瑶则是家乡遭了旱灾,跟一些乡亲逃荒来到长安,但是阿瑶又和灾民有所不同,她来长安还有别事要办。
原来阿瑶父亲是个战死的兵卒,按例该有两贯钱的抚恤费,并且还能授田,按理该有五十亩之多。
唯独可惜的是阿瑶来到长安之后没有门路,而战死的兵卒抚恤之事又太多,故而阿瑶一直等着,暂时还没被衙门传验。
时间久了,带的钱已花光,无奈只能跟着流民领取施粥,机缘巧合救了李云的性命。
别人穿越的时候,最低也是败家子阔少爷,李云比较倒霉,才来就变成个流民,不但饿的皮包骨头,而且连去领粥的力气都没有。
如果不是阿瑶帮忙,说不定李云就那么饿死了。
眼下两人关系,属于相互抱团取暖的流民。
……
……
却说李云和阿瑶默默蹲在墙角,这一蹲又是整整一个上午。
日头渐渐正中,慢慢变得炽烈。
热倒不要紧,关键是蹲了一上午之后,人饿了。
得吃饭……
少女习惯性的望望远处,然后小心拽拽李云衣角,低声道:“李大哥,又到施粥时候啦,您先在这里蹲守,小妹去领两碗稀粥……”
说着急匆拿出两个陶碗,抬脚就往施粥的地方跑。
“你给我等等!”
李云猛地将少女拽住,起身沉吟一下,道:“还是我去吧,你去不安全,每次施粥都有纷争,你一个女孩子家太羸弱。”
“不用不用……”
少女连忙摆摆手,顺势捋了一下额前发丝,甜甜笑道:“李大哥莫要担心,小妹会小心躲着。”
“躲着也不行,有几个灾民很混账!”
“没事的啦,我每次都是等他们领完再领,不惹他们嫌弃,也不和他们纷争。”
小丫头甜甜笑着,用力把李云拽她的手掌扒开,似乎想起了某些事情,于是轻咬嘴唇又道:“领粥只是小事,不需大哥亲去,您老说自己要等一个机会,所以等闲不可离开半步,小妹虽不懂您的心思,但我能看出您的用心……”
说到这里微微一停,俏皮眨眨眼睛,甜笑再道:“所以呀,咱们还是按照老规矩,小妹负责去领粥,大哥您继续蹲守……”
这次说完,再不等李云反驳,一手捏着一个陶碗,向着施粥之处而去。
……
“好丫头啊!”
李云望着阿瑶背影赞了一声,忽然喃喃自语又道:“好丫头嘛,就得过好日子!”
想过好日子,光靠施粥可不行!
得发财!
得出人头地!
李云慢慢又蹲在墙角,盯着不远处国公府,轻声道:“看来我还得加把劲,继续努力睁大眼,程咬金,你这根大粗腿我是抱定了!”
他握握拳头,默默等候机会。
……
无论在什么时代,等人都是个耐心活。而要想蹲守一位当朝国公,那更加是一个耐心的活。
李云已经等了足足一个月,他根本不在乎继续等下去。
因为,他求的是一个能在程咬金面前完美刷脸的机会。
所以,宁愿不动,也不能妄动
程咬金的第一印象很重要,它关系着李云今后的打算和生活。
作为流民,李云没田没地,偌大长安,李云举目无亲,就算他是穿越者,有满脑子发家致富歪点子,奈何没有施展平台,就算有日天的本事也白搭。
想在古代好好活下去,可不是小说里写的‘虎躯一震’那么简单。
生活,从来没有简单的,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凭空意淫成不了事。
初来大唐,先定一个小目标,抱上程咬金大腿,然后才能花差花差。
嘿嘿嘿!
……
却说李云正在等候的档口,突然听到施粥那边闹了起来。
很吵!
也很乱!
“凭什么他们领的全是稠粥,而咱们领的就全是汤水。兄弟们啊,这是不公,咱们不服。”
“不服,不服!”
“还有,你们看,这小姑娘一个人领了两碗,而且还都是稠粥……我刚才看的很清楚,筷子立进去都不倒……”
“啊?这小姑娘凭什么?你和官家睡了不成?”
吵吵闹闹之间,事情不言自明,原来是一小撮灾民,正在一个汉子的带领下指责阿瑶。
阿瑶那边也有一小撮灾民,此时正护着阿瑶和对面争吵,怒气冲冲道:“你们这帮贼厮,有种不要欺负小姑娘,我们山东老家遭了旱灾,她一个小姑娘逃来长安容易吗?是不是看她柔弱,打着主意欺负她……”
“你们山东遭旱灾咋了?咱们河北还遭兵灾呢!大家都是灾民,恁啥她领两碗粥?我看这丫头分明和官家睡了。”
“你嘴巴干净点,再乱说,老子揍死你。”
“我就这么说,你咋地吧,老子先揍死你……”
吵吵嚷嚷,场面很乱。
不过大家都是流民,全部都是逃荒出身,所以打架是没胆量打的,顶多也就推推搡搡,但是千不该万不该,有人推搡之间错失了手,竟然一下把阿瑶给推倒地上。
啪的一声!
阿瑶手里的陶碗摔个粉碎。
似乎还有人踢了小丫头一脚。
但是阿瑶没顾上被踢的事情,只是忙着去收拢倾撒的稀粥,小丫头两只小手不断在地上划拉,眼泪汪汪道:“粥,我的粥……”
李云只觉胸口怒火蹭一下蹿出,想也不想拎着半块砖头就冲了过来。
砰!
手中砖头着实很硬,直接拍中一人脑门。
一砖撂倒,那人直勾勾栽倒下去。
你们推推搡搡不敢打架,我敢!